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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精選20篇)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精選20篇)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1

今借到_______現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 元),借款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精選20篇)

借款人簽字(指印):

擔保人簽字(指印):

年 月 日

保證擔保借款承諾書

______自願為_______(借款人)於____年___月__日向_______借款(大寫)____________萬元(¥____元)期限__個月,提供保證擔保並附有連帶責任,如借款人不能遵守約定,未按時償還上述借款,我願無條件承擔上述所保證擔保的借款,如到期未償還,每延遲一日借款滯納的1%,擔保期限為上述借款和滯納金全部償還完畢為止。

特此承諾

承諾人(擔保人)簽字壓指印:

年 月 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2

現因借款人_______因經營__________(寫借款用途)需向貸款人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整)借款種類為現金,借款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按時一次性償還清____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為: 0.5%(年利率),特立此據為憑。

借款人:______ (親筆簽名並按手印)

貸款人:______ (親筆簽名並按手印)

見證人:______ (親筆簽名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3

茲因________近來手頭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額,共得款項人民幣______元整。

預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歸還。

期間每個月利息人民幣______元整,需於每個月初支付不得有誤。

以上唯恐口説無憑,特立此借條為證。

立據出借人: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 連繫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立據借款人: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 連繫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 連繫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 連繫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今借乙方,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

借款期限為: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借款利息為: %(月利率)

違約責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息,違約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簽名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5

xx銀行x縣支行: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公司)的業務不斷髮展壯大,急需增加流動資金,現向貴行提出貸款申請,望能給於支持。

一、企業基本情況

本企業成立於1951年3月,其間曾多次變更企業名稱,最近的是1986年10月經縣人民政府決定更名為“x縣工業品批發公司”。1991年元月經縣政府第十四次常務會議決定,更名為“x縣商業xx公司”。辦公地點位於x縣城關鎮x大街號,性質為國營。下屬的商業網點有“x縣xx大樓”,位於城關鎮x大街號;“x縣xx大廈”,位於城關鎮x大街x號;“x縣商業xx公司住宅樓”,位於城關鎮x大街x號;“x縣商業xx公司東關門市部”,位於城關鎮東關樓下。均以商業零售為主,經營範圍:日用百貨、五金交電、化工油漆、針紡織品、服裝鞋帽、文化體育用品、煙酒副食、食鹽、傢俱、建築材料、裝飾材料等。1992年以前,由公司組織統一經營。以後,實行櫃枱和門店的租賃承包經營。

商務部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提出在全國農村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目標是構建順暢的農村現代商品流通網絡,把現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農村,切實解決農民消費“不安全”、“不方便”、“不實惠”的問題。這項工程,已成為國家“”發展的專項規劃,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措施之一。從20xx年年初開始,通過省、市、縣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大力推動這一工程的實施。

他們做的第一項工作,就是選擇審查一批有較強經濟實力的商貿流通企業,作為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經濟實體,並劃分實施區域,配套相應的優惠政策,開展這項工程。 實施這項工程的具體內容有兩項:一是深入農村和鄉鎮,新建或改建商店,並實行“六統一”的規範管理,(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統一價格,統一營銷,統一形象,統一服務,統一標準)。因此,又將這些農家店稱作“加盟店”;二是實施企業必須建設相應的物流配送中心,減少批發環節,把質優價廉的商品採購回來,再送貨上門到各加盟店和直營店。兩者結合,形成連鎖經營的現代化商品流通網絡。

優惠政策有兩項:一是每在農村幫助農民新建或改建一個農家店,驗收合格後,撥付扶持資金5000元,(20xx年提高到6000元);二是實施企業投資這項工程的固定資產貸款,給於一年利息補貼,貼息率不超過5%。

20xx年x月,縣政府和縣x局指示我公司要積極申報“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實施企業資格,我們就主動爭取,向上申報,得到國家商務部核准。

截止20xx年6月底,xx公司資產總額x萬元,其中:存貨x萬元,固定資產x萬元。負債總額x萬元,其中:應付帳款xx萬元,其它應付帳款x萬元。公司佔地合計x畝。有各種車輛輛。

新貿公司共有職工x00名,其中管理人員xx名。公司設有辦公室、財務部、採購部、訪銷部、配送部。

截止目前,xx公司已投資x萬元,建立配送中心x處,在全縣xx個鄉鎮x個行政村發展加盟店x户,已通過省商務廳驗收合格的x户,收到扶持資金x萬元。省商務廳還給了x萬元信息網絡費。在x個鄉鎮投資x萬元,新建本公司直營超市x處,建築面積x000平方米。按照省、市商務主管部門安排,在x縣發展加盟店xx户,x縣發展加盟店x户,x區發展加盟店x户,已經省、市驗收,上報待批。

二、企業法人代表情況

法人代表,男、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文化、經濟師、x省x縣人、今年xx歲,x年參加工作,一直奮鬥在商業戰線,曾擔任採購員、業務組長,20xx年擔任xx公司副經理,20xx年擔任xx公司經理,20xx年兼任xx公司董事長,有多年從事商業工作的經驗,目光敏鋭,思維超前,敢於開拓創新。調任零售公司經理以來,大刀闊斧地處理企業以前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整合資源,盤活資產,增加收入,清理債務,創建新貿公司,投資建設直營超市,積極謀求企業發展,經營業績蒸蒸日上,有決策管理和駕馭市場的能力,綜合素質高,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申請貸款額

根據企業目前發展需求和今後一段時間的發展趨勢,經測算,共需流動資金x萬元,其中向貴行貸款x萬元,自籌x萬元。

這些流動資金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1、大型直營超市xx個,每個超市最少需上xx萬元的商品,3個月為一個銷售週期,共需流動資金x萬元。

2、物流配送中心x個,每個中心存貨x萬元,2個月為一個週轉期,共需流動資金x萬元。

3、配送部x個,每個存貨xx萬元,2個月為一個週轉期,共需流動資金x萬元。

4、直營店x個,每個店上貨x萬元,3個月為一個銷售週期,共需流動資金x萬元。 自籌資金x萬元來源:①自有資金x萬元;②建設加盟店得到的扶持資金節餘部分x萬元;③創建“雙百市場”可得扶持資金xx萬元;④爭取代銷商品,代銷率佔到10%,就是x萬元。

四、貸款抵押物

xx公司本次貸款可用抵押資產有:職工住宅樓下一層門面房間,面積x平方米;x縣城東關門市部,面積x平方米;xx大廈,面積x平方米;公司辦公樓,面積x平方米;公司宿辦樓,面積xx平方米;xx大樓,面積x平方米;xx大樓後院二層樓,面積xx平方米;xx大樓後院庫房,面積x平方米;x行院內庫房,面積x平方米;超市營業廳,面積x平方米;超市附屬平房,面積x平方米。這些建築物所佔土地,使用權屬於xx公司的共x畝。固定資產中的各種車輛x輛,購買價x萬元。詳見附表。

五、近幾年的項目安排

按照省、市商務主管部門劃分給本公司的實施區域,xx公司近幾年的項目安排是:

1、在x縣建設直營超市xx處,總投資x萬元,總建築面積9000平方米。

2、建設配送中心x處,其中x縣x處,x縣、x縣、x區各一處,總投資x萬元,總建築面積30000平方米。

3、在x縣的x個鄉鎮建設x個配送部,總投資x萬元,總建築面積4000平方米。

4、在x縣的重點村建設xx個直營店,總投資x萬元,總建築工面積3300平方米。

5、條件具備的時候,在x縣城x區投資x萬元,建設一座120xx平方米的商品展銷廳。 以上5項投資合計為x萬元。

六、 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

1、“在x縣城x區建設120xx平方米的展銷廳”,這項工程作為xx公司的發展規劃,以後要建設,目前公司正在發展起步階段,暫不建設,緩解資金需求壓力。

建設直營超市的造價按x元/平方米計算,含有新徵土地價格。實際動作中,xx公司採取租賃閒置場地,新建輕鋼龍骨房屋的辦法,儘量壓縮投資。從已經建好的4個直營超市投資情況看,每平方米x元以下就可以建成。

3、“建設配送中心x處,總建築面積30000平方米,總投資x萬元”。xx公司目前的實際作法是,租賃現有閒置庫房,略加維修,就可以使用。既降低了成本,又加快了工程實施進度,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實施初期,不失為一種好辦法。

配送部和直營店也都可以採取這種辦法,儘快把經營搞起來,有了積累,再逐步搞固定資產建設。

4、通過以上措施,經測算,上述固定資產投資可以壓縮到x萬元以內,減少固定資產投資成本。

5、xx公司已用自有資金投資x萬元,(其中一部分用於流動資金),x月份向x縣信聯社貸款x萬元,三年期限,合計x萬元。

6、場地租賃費、建築施工費均採用分期償付的辦法,拖欠率佔到30%左右,就能擠出x萬元。

7、若資金仍有缺口,向其它銀行借貸固定資產資金,但預測量不會大,可以控制在x萬元以內。

七、效益預測

1、經濟效益

“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點多面廣,呈網狀分佈,但加盟店的投資主體是各農户,xx公司只是給於一次性扶持,扶持款由國家發給。工程的主要投資在於配送中心的建設和直營超市、直營店的建設,這是實施企業的基礎設施。我公司堅持“花小錢辦大事”的原則,以租賃閒場地、閒庫房為主,新建為輔,用較小的固定資產投資,建成較多的營業網點,建成一個,立即投入經營,防止遍地開花,杜絕半拉子工程,不僅有效地提高了項目建設速度,同時也盡最大限度提高資金利用率。我公司去年至今年的工作實績已經證實這一作法。

固定資產投資貸款,享受國家貼息政策,企業財務費用支出小,增大了企業盈利空間,也保證了放貸銀行的利息收入。

企業一但完成一期發展計劃,就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經營規模,商品生產廠家就會主動聯繫直接供貨,(當然,我們也在主動與生產廠家聯繫),減少批發環節,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與加盟店構成連鎖經營,結成了利益共同體,商品流通速度快,資金週轉率高,商品庫存積壓和過期失效損失小。

項目建成後,xx個直營超市年銷售收入合計可達到x萬元;x個配送中心年銷售收入可達到x萬元;x個配送部年銷售收入可達到x萬元;x個直營店年銷售收入x萬元;全年總銷售收入預測可達到x億元。

經分析測算,年可實現税後利潤x萬元,每年提取折舊x萬元。

2、社會效益

最直接的社會效益就是安置農村富餘勞動力和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多人就業,為政府分憂,為農民增收。

發展的x個加盟店,平均每個加盟店年預測銷售xx萬元,總計實現銷售x萬元。可為每個農家店增加萬元以上的收入。

“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實施體現了政府得民心,農民得實惠,企業得市場。能夠切實解決農民銷費“不安全、不方便、不實惠”的問題。把現代消費理念引入農村,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八、xx公司成立以來的經營成果

20xx年經營情況:實現商品銷售收入x萬元,實現税金xx萬元,實現利潤xx萬元。 20xx年經營情況:實現商品銷售收入x萬元,實現税金x萬元,實現利潤x萬元。 20xx年1-6月份經營情況:實現商品銷售收入x萬元,實現税金x萬元,實現利潤x萬元。

附:一、固定資產明細表。

1、房產

2、車輛

3、土地

二、連鎖經營網絡圖。

三、機構與職責設置圖。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6

民 事 答 辯 狀

答辯人:王、蔡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被答辯人在訴狀中所述不實,不實之處有以下幾點: 1、20xx年11月23日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簽訂借款協議後,被答辯人是通過中國工商銀行轉賬的方式,從户名叫盧,賬户號為6222X5的賬户上轉至62賬户上20萬元,之後被答辯人在其工作的成都投資有限公司辦公室將27500現金交給答辯人,口頭説將其餘22500元作為第一個月的利息先予扣除,並讓答辯人手寫了一張借條一張收條,收條內容是收到現金25萬元。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條,答辯人實借的本金應按227500計算。

2、被答辯人與答辯人最初約定的利息不是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而是月九分的高利息,答辯人於20xx年12月22日和20xx年1月23日分別按九分利息還了兩次單筆22500元后,與被答辯人協商,答辯人同意將利息降低到月息八分,此後答辯人按八分月息,即每月20xx0元開始還款。

3、答辯人沒有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答辯人在實際獲得借款後的一個月即從20xx年12月22日起就開始按月九分和月八分還息,在20xx年12月22至20xx年12月9日期間,分十六次累計將23萬元打至被答辯人要求匯入的盧興根的工商銀行賬號上。20xx年1月27日因答辯人經濟緊張,距離上次還錢49天都沒有還錢,被答辯人便主動聯繫答辯人王,答應再借給答辯人10萬元,條件是將借到的錢中一部分用於歸還上一筆錢。於是雙方在20xx年1月27日再次簽訂借款協議,被答辯人借給答辯人10萬元,亦通過盧工商銀行賬號轉賬10萬元,答辯人收到該款時馬上按要求將其中5萬元轉入被答辯人徐X的賬户。

二、因最初被答辯人關於借款利息的約定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所以該筆借款利息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答辯人在按九分、八分月息還款時多還的利息應算至償還本金,並且每次計算利息時也應以扣除已還款後的本金為基礎。20xx年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年利率為6%,四倍的月利率則為2%,本金為227500元,至20xx年1月27日止,答辯人累計還款280000元,而至該日,答辯人所欠被答辯人連本帶息僅為262298.59元,答辯人不僅歸還了被答辯人全部借款,還多還了17701.41元。(答辯狀後附計算過程)

三、被答辯人約定的違約金不符合法律規定,不應予以支持。 四、20xx年3月20日左右,被答辯人徐X找到答辯人王要求其繼續還錢,因答辯人當時沒有錢,被答辯人便要求其寫下兩張欠條,一張數額60000元,一張數額33000元,用來抵做涉案借款的利息。上述欠條是建立在高利貸基礎上的,答辯人已於20xx年1月27日還清借款,所以上述欠條所載的債務是子虛烏有的。

五、答辯人於20xx年末在網上查到成都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可以貸款,於是聯繫到名為盧X的經理,因盧X指派徐X一起承辦答辯人的借貸業務,所以答辯人才認識被答辯人徐X。放款、還款時用盧賬號也是盧X和徐X要求的,而答辯人從來都沒有見過或聯繫過盧興根此人。被答辯人拒絕承認答辯人用盧興根的賬號還款意圖很明顯,因為作為專業的放貸人員,被答辯人明知九分八分月利息屬於違法的高利貸,法院一定不會支持,所以其採用説謊隱瞞的方法拒不承認答辯人已還款。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和其背後的投資公司採用説謊隱瞞真相的手段企圖鑽法律的空子,利用訴訟侵佔答辯人的合法財產,這種行為應當得到嚴厲制止,否則受到侵害的將遠不止答辯人。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答辯人的合法權益,期貴院依法公正審理。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X年七月十五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7

貸款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借款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10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1.2%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建房屋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 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六、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8

民 事 答 辯 狀

答辯人:王、蔡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被答辯人在訴狀中所述不實,不實之處有以下幾點: 1、xx年11月23日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簽訂借款協議後,被答辯人是通過中國工商銀行轉賬的方式,從户名叫盧,賬户號為6222X5的賬户上轉至62賬户上20萬元,之後被答辯人在其工作的成都投資有限公司辦公室將27500現金交給答辯人,口頭説將其餘22500元作為第一個月的利息先予扣除,並讓答辯人手寫了一張借條一張收條,收條內容是收到現金25萬元。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條,答辯人實借的本金應按227500計算。

2、被答辯人與答辯人最初約定的利息不是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而是月九分的高利息,答辯人於xx年12月22日和xx年1月23日分別按九分利息還了兩次單筆22500元后,與被答辯人協商,答辯人同意將利息降低到月息八分,此後答辯人按八分月息,即每月20xx0元開始還款。

3、答辯人沒有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答辯人在實際獲得借款後的一個月即從xx年12月22日起就開始按月九分和月八分還息,在xx年12月22至xx年12月9日期間,分十六次累計將23萬元打至被答辯人要求匯入的盧興根的工商銀行賬號上。xx年1月27日因答辯人經濟緊張,距離上次還錢49天都沒有還錢,被答辯人便主動聯繫答辯人王,答應再借給答辯人10萬元,條件是將借到的錢中一部分用於歸還上一筆錢。於是雙方在xx年1月27日再次簽訂借款協議,被答辯人借給答辯人10萬元,亦通過盧工商銀行賬號轉賬10萬元,答辯人收到該款時馬上按要求將其中5萬元轉入被答辯人徐X的賬户。

二、因最初被答辯人關於借款利息的約定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所以該筆借款利息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答辯人在按九分、八分月息還款時多還的利息應算至償還本金,並且每次計算利息時也應以扣除已還款後的本金為基礎。xx年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年利率為6%,四倍的月利率則為2%,本金為227500元,至xx年1月27日止,答辯人累計還款280000元,而至該日,答辯人所欠被答辯人連本帶息僅為262298.59元,答辯人不僅歸還了被答辯人全部借款,還多還了17701.41元。(答辯狀後附計算過程)

三、被答辯人約定的違約金不符合法律規定,不應予以支持。

四、xx年3月20日左右,被答辯人徐X找到答辯人王要求其繼續還錢,因答辯人當時沒有錢,被答辯人便要求其寫下兩張欠條,一張數額60000元,一張數額33000元,用來抵做涉案借款的利息。上述欠條是建立在高利貸基礎上的,答辯人已於xx年1月27日還清借款,所以上述欠條所載的債務是子虛烏有的。

五、答辯人於xx年末在網上查到成都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可以貸款,於是聯繫到名為盧X的經理,因盧X指派徐X一起承辦答辯人的借貸業務,所以答辯人才認識被答辯人徐X。放款、還款時用盧賬號也是盧X和徐X要求的,而答辯人從來都沒有見過或聯繫過盧興根此人。被答辯人拒絕承認答辯人用盧興根的賬號還款意圖很明顯,因為作為專業的放貸人員,被答辯人明知九分八分月利息屬於違法的高利貸,法院一定不會支持,所以其採用説謊隱瞞的方法拒不承認答辯人已還款。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和其背後的投資公司採用説謊隱瞞真相的手段企圖鑽法律的空子,利用訴訟侵佔答辯人的合法財產,這種行為應當得到嚴厲制止,否則受到侵害的將遠不止答辯人。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答辯人的合法權益,期貴院依法公正審理。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xx年x月x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9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從甲方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

借款用途: __公司資金週轉_(銀行還貸)_

借款金額:(小寫) ___300000.00____,(大寫):___叁拾萬元整___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時間

1、自款到賬之日(,開始計算利息。借款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12月__27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1_月__21_日止,超出期限的費用按如下條款收取。

2、每__一__天加收_1__%的費用 3000 元,不足_一_天按_一_天計算。

3、本合同最長借款期限為一個月,截止到____________年 1月27日。

三、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_____年___12___月__27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1__月__27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四、權利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額度及期限履行借款義務。

2、乙方須按照合同規定歸還借款利息。本金和利息逾期不還的,按日利率1%加收利息每天(小寫) _3000_,(大寫):

3、如果乙方改變的借款所規定的貸款用途,則按日利率(小寫) __3000__,(大寫):__叁仟元整___。

4、如客户未能按期、全額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則甲方有權利用產權證號為 除應得款項後其餘資金返還乙方,之間時間所有費用乙方需無條件承擔並支付其費用利息。

5、乙方如期、全額歸還甲方款項及利息後甲乙雙方所簽訂的產權證號為

6、乙方把產權證號為

五、保證條款

(一)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 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 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等情況。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合同另附合同借款方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及擔保人身份證複印件。

九、本合同共計兩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擔保人同樣有權利負責此合同的監督及合同執行。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10

今(出借人)借給(借款人)人民幣整,即¥元。借款期限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共個月,利率為每月,利息共計人民幣整,即¥元,全部本息於xx年x月x日一次性償還。

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整,即¥元。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身份證號碼:擔保人:身份證號碼:借條出具時間:年月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11

民事訴狀

原告:,男,漢族,1969年6月4日出生,住XX省資陽市安嶽縣高屋鄉社皇村5組,公民身份號碼511023,聯繫電話:。 被告:,女,漢族,1969年9月5日出生,住XX省三台縣新生鎮星火裕民村1組023號,公民身份號碼510,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償還人民幣60720.59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被告於x年x月x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幣()元,並出具了借條一張,雙方約定x年x月x日還款x萬元,餘下欠款x月x日還清。約定的首次還款日(x月x日)到來後,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欠款,被告一直藉故拖延至今。約定的最後還款期限(x月xx日)已過,被告至今分文未還。且原告用手機撥打被告手機時,還多次出現被告不接聽電話的情況。

原告認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民間借貸關係,被告作為債務人,有義務向債權人償還債款。 綜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為已侵犯原告的財權益,給原告造成

了經濟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財產權益,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如訴訟請求!

此 致

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x月x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12

今A借給B人民幣壹萬元整,即¥ 元,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 個月,利率為每月0.8%,利息共計人民幣 元整,即¥ 元,全部本息於 年 月 日一次性償還。

借款人:B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13

答辯人:常海,男,漢族,50歲,現住新城區藝術廳北街9號院23號樓5單元14號

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答辯如下:

一、本案客觀事實是答辯人因工程施工需要資金,工地領導(另一被告王凱亮)當時説,他能幫其借到錢。在xx年7月6日,被告王凱亮説幫其借到他舅舅(原告高寶)的錢啦,在王凱亮將7萬元現金交到答辯人時,被告王凱亮讓出具借條,並寫明借到原告高寶現金7萬元,但自始至終答辯人都未見過原告,都是由被告王凱亮所説。

在借款到期後,被告王凱亮從答辯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時出具收條一份。並於xx年11月8日出具一份具體的扣款過程和情況説明。

綜合,答辯人雖然以原告的名義出具了借條,但答辯人從未和原告有過具體的借貸情節,答辯人所有的借貸行為都與被告王凱亮發生,答辯人將借款償還被告王凱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被告王凱亮所述與事實不符。

在本案上次開庭時,被告王凱亮講答辯人出具的欠條在巴彥淖爾市順達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並未兑現,根據休庭後答辯人調取在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法院審理的勞動關係確認案件中,巴彥淖爾市順達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曾向磴口縣、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答辯狀中明確談到,該借條已兑現。也就是所被告王凱亮已拿到了答辯人常海償還高寶以及劉金翠借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且被告王凱亮出具證明,上述兩筆借款與答辯人無關,那麼原告借款應由被告王凱亮連本帶息全額償還。

三、關於利息問題。

答辯人雖然已經足額支付借款期間內約定的利息並歸還全部本金。但雙方對借款期間的利息明確約定為月利4分,明顯過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即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息的4倍。適用於本案,根據中國人民銀行xx年7月7日公佈執行的貸款基準利率:貸款6個月以內的年利率為6.10%(即月息為0.5083%),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本借條利息約定,明顯超出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超出部分應當屬於無效的約定。那麼本案答辯人已按約定實際支付了超出部分的利息,答辯人保留追回的權利。

綜上所述,答辯人就本案爭議的借款已實際償還,原告的訴求已無實際意義,請法庭依法予以駁回。

此 致

新城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常海

20xx年x月x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14

信用合作社:

本人系壩子村民委員會上垮土村村民 ,身份證:532624 現在在家務農,家裏有茶葉x畝,杉木x畝,草果x畝,山羊x只,牛x頭,豬x頭。家庭平均月收入x元,為了建設家裏新房子1棟,特向貴行申請借款建設房子資金陸萬元,期限3年,並同意茶葉x畝,杉木x畝,草果x畝,山羊x只,牛x頭,豬x頭抵押給貴行,並且本村擔保人 同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借款後,我保證履行還貸義務,按時歸還貸款本息,望鄉農村信用社批准。

特此申請

申請人: 身份證:

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

電話:

年 月 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15

(房產買賣合同權益抵押)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户。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户,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户,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户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税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户____銀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於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後,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户於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於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於發信或投留之後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户,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户。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税,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的任何税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於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於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户,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於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台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並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16

答辯人: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地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待定

被答辯人:

住址:

答辯人因被答辯人訴王剛買賣凶宅,要求法院判決買賣合同無效一案進行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一、駁回原告程立軒提出的與被告王剛所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二、駁回原告請求被告王剛返還房款28萬元

三、駁回原告請求被告王剛支付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關於答辯人王剛是否以欺詐手段,誘使被答辯人程立軒在違背自己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了合同。理由如下:王剛的兒子的確在這套房子中犯下了殺人的罪行,但出售房屋時已經王剛已在此居住了許久(3年?),並將屋內一切關於兇案的物品丟掉並打掃乾淨,直到向程立軒出售房屋時,房屋的居住情況已達到適居的客觀標準。

在帶被答辯人程立軒查看房子,與程立軒洽談房屋買賣和簽訂買賣合同的過程中,王剛對程立軒提出的問題均作出了真實客觀的回答。程立軒若對凶宅有忌諱心理,自應自己瞭解清楚房屋的歷史,王剛沒有義務告訴程立軒關於房子的一切細節。因此,兩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兩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另外,由於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賣方需將兇殺案告訴買方,所以,王剛雖未將上述情況告知原告,但其行為並未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不屬於欺詐行為。

關於合同無效的其它要件,基於明顯的原因,該買賣合同不滿足,因此不構成合同無效。

由於合同有效,程立軒的另外兩個訴訟請求也不能成立。

請法院依法審理,判決如訴。

此 致

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王剛 z20xx年x月x日號 附:本答辯狀副本1份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17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壹拾貳萬元。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 百分之三。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30日,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如實際借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機動車一輛(車輛型號: 車牌號: )以及房屋一套(具體位置 )。作為借款抵押品。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有權處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及處置所有抵押品。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清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18

民間借貸案答辯狀

答辯人:常海,男,漢族,50歲,現住新城區藝術廳北街9號院23

號樓5單元14號

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答辯如下:

一、本案客觀事實是答辯人因工程施工需要資金,工地領導(另一被告王凱亮)當時説,他能幫其借到錢。在20xx年7月6日,被告王凱亮説幫其借到他舅舅(原告高寶)的錢啦,在王凱亮將7萬元現金交到答辯人時,被告王凱亮讓出具借條,並寫明借到原告高寶現金7萬元,但自始至終答辯人都未見過原告,都是由被告王凱亮所説。

在借款到期後,被告王凱亮從答辯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時出具收條一份。並於20xx年11月8日出具一份具體的扣款過程和情況説明。

綜合,答辯人雖然以原告的名義出具了借條,但答辯人從未和原告有過具體的借貸情節,答辯人所有的借貸行為都與被告王凱亮發生,答辯人將借款償還被告王凱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被告王凱亮所述與事實不符。

在本案上次開庭時,被告王凱亮講答辯人出具的欠條在巴彥淖爾市順達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並未兑現,根據休庭後答辯人調取在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法院審理的勞動關係確認案件中,巴彥淖爾市順達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曾向磴口縣、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答辯狀中明確談到,該借條已兑現。也就是所被告王凱亮已拿

了答辯人常海償還高寶以及劉金翠借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且被告王凱亮出具證明,上述兩筆借款與答辯人無關,那麼原告借款應由被告王凱亮連本帶息全額償還。

三、關於利息問題。

答辯人雖然已經足額支付借款期間內約定的利息並歸還全部本金。但雙方對借款期間的利息明確約定為月利4分,明顯過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即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息的4倍。適用於本案,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xx年7月7日公佈執行的貸款基準利率:貸款6個月以內的年利率為6.10%(即月息為0.5083%),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本借條利息約定,明顯超出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超出部分應當屬於無效的約定。那麼本案答辯人已按約定實際支付了超出部分的利息,答辯人保留追回的權利。

綜上所述,答辯人就本案爭議的借款已實際償還,原告的訴求已無實際意義,請法庭依法予以駁回。

此 致

新城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常海

X年9月27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19

借 條

今 (出借人)借給 (借款人)人民幣 元整,即¥ 元。 (借款人)用於 (用途)。所有現金現已收到。借款期限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共 個月,利率為每月 %,利息共計人民幣 整,即¥ 元,全部本息於xx年x月x日一次性償還。借款方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逾期部分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按月利率 %計算利息。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本合同項下借款人還清全部債務為止,擔保範圍及於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公證費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費用)。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於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條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為本借條的附件,與本借條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簽名 手印)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

工作單位及家庭地址:

電話:

擔保人:(簽名 手印)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

工作單位及家庭地址:

電話:

借條出具時間: 年 月 日

關於十分標準的借款借條 篇20

答辯人:濟南某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濟南市歷下區某某南路東側

法定代表人:彭某某,總經理

答辯人就答辯人與原告借貸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在該借貸糾紛中並非共同借款人,而是保證人,原告將答辯人作為借款人而提起的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原告在起訴狀中稱,xx年2月1日,答辯人與被告彭某某、濟南某某儀表有限公司、山東某某工貿有限公司共向原告借款3610萬元。這與事實不符。根據原告向答辯人提供的《借據》顯示,答辯人在該借貸糾紛中,並非共同借款人,而是保證人。

原告提供的《借據》中明確記載:“本人同意用濟南某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作擔保。”落款處加蓋了答辯人公章,時間為xx年6月30日。可見,答辯人在該借貸糾紛中,是保證人,而非共同借款人。現原告將答辯人作為共同借款人提起訴訟,該訴訟請求不成立,法院應予以駁回。

二、在原告變更訴訟請求,將答辯人作為保證人而要求答辯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前提下,答辯人有權要求原告對該筆借款已實際履行承擔舉證責任。

答辯人承諾向濟南某某儀表有限公司、山東某某工貿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擔保時,其真實意思表示是對被告在原告處取得的3610萬元借款提供擔保。現被告稱原告一直未向被告履行借款義務,該《借據》所記載的3610萬元借款並未實際發生。答辯人認為,答辯人作為保證人僅對該《借據》所記載的3610萬元借款承擔保證責任,並且承擔保證責任的前提是該《借據》所記載的3610萬元借款已實際發生,在被告否認實際收到該筆借款的情況下,原告應舉證證明確實向被告給付了該筆借款,否則答辯人不應承擔保證責任。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濟南某某科技開發技術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標籤: 借條 借款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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