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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精選3篇)

集團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精選3篇)

集團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 篇1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制定此制度

集團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精選3篇)

1 職責與分工

1. 公司工會(勞動保護監察委員會)負責對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實施羣眾監督。

2. 安全辦公室主管公司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

3. 公司項目組負責新、改、擴建設項目的工業衞生“三同時”措施的實施。

4. 人事辦公司負責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調整和醫療援助。

5. 鉚焊部門負責放射人員、設備、設施的管理及探傷作業的防護與管理。

6. 公司所屬工段負責本工段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 工作程序

1. 職業病防治工作總體要求

1.1 安全辦公室按衞生部令《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同時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檔案。

(職業病危害項目是指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按照衞生部[20xx]63號文件中附件一《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定)。

1.2 公司職業病防治程序見附錄B《職業病防治工作程序圖》。

1.3 各工段要按照《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

2. 申報的職業病項目的內容與要求

2.1 申報職業病危害的主要內容

a 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b 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

c 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

d 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2.2 在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中,公司應在竣工驗收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公司安全辦公室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時提交《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附錄A)及有關材料。

2.3 公司申報後,因採用新的生產技術、工藝、材料等變更導致所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改變的,在變更後15日內向上級公司安技環保部申報變更內容,填寫《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

2.4 安全辦公室應按本制度2.1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管理檔案。

2.5 工段安排生產過程中,應考慮粉塵、毒物、物理因素、射線等職業危害。採取相應措施,改善工人作業條件。儘可能採用單元舾裝,減少密封作業,做好現場通風。

2.6 安全辦公室對生產過程中嚴重危害職工健康的有毒有害因素,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並督促實施。

3. 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職業性健康監護

3.1 人事辦公室提供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就業前、離崗人員名單及在崗人員的變化情況。安全辦公室根據人事部提供的情況制定年度健康體檢計劃。

3.2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健康監護的體檢週期、體檢項目、禁忌症以及職業病診斷、治療等原則及其他要求按《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職業性健康監護標準》執行。

3.3 經職業病防治部門鑑定確定為職業病人的,公司應及時上報上級公司安技環保部和勞動保險公司,積極安排治療並及時向人事部建議調離現崗位,按《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管理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4 安全辦公室要建立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和職業病人檔案,組織職業病人進行勞動鑑定工作。

4. 有毒有害作業點的管理(參見《有毒有害作業點監測管理規定》)

4.1 安全辦公室掌握有毒有害作業現場情況,確定有毒有害作業點位置,以便準確監測作業現場的危害程度,採取整改和防護措施。

4.2 公司配合上級安技環保部組織現場監測。

4.3 根據監測結果,上級公司安技環保部發放的有毒有害警示和指示標識,本公司應在有毒有害作業現場安裝,並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發放《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告知作業者本崗位所接觸的有毒有害物質及如何做好自我保護和預防。

5. 放射防護管理

5.1 鉚焊部門負責配合探傷工作。

5.2 探傷工作人員,在進行探傷作業時要遵守《γ/X射線無損檢測施工管理程序》中相關規定,要嚴格按照《無損探傷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探傷人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6. 監督管理

公司工會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將員工提出的有關問題、意見和要求,及時向安技環保部和公司領導反饋,並根據情況制定整改措施與解決方案。

3 相關記錄

附錄A 《職業危害項目申報表》由安全辦公室保存,保存期四年

集團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 篇2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辦法。

1.公司應當採用先進技術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勞動條件,確保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符合國家要求。

2.公司應加強設備和工藝管理,杜絕跑、冒、滴、漏,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職業安全衞生管理。

3.公司在改革工藝和技術革新時,應採用低毒物質替代高毒物質,加強通風排毒、排塵,實現機械化、密閉化和自動化。

4.公司必須對有毒有害作業職工進行上崗前和定期的職業衞生和健康教育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器材。

5.公司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衞生防護設施,安排專人管理,定期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轉,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6.對易發生急性中毒事故及其它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應設警示牌,配備有效的緊急防範設施和醫療急救用品,並有應急救援的組織措施。

7.公司必須為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並指導和監督其正確使用。

8.易發生急性中毒事故的作業,公司必須加強安全衞生管理,在作業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並保證貫徹執行。

9.公司必須配合公司對其進行職業衞生監督管理和作業場所有毒有害因素的定期檢測。

10.公司必須配合公司及地方衞生監督人員進行職業衞生監督檢查和職業衞生調查,如實反映職業衞生的現狀和實際情況。

11.涉及有毒有害作業的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其職業衞生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使用,並符合國家衞生標準。

12.涉及有害作業建設項目立項,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該建設項目驗收時,必須提交由專業機構出具的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13.生產、使用和引進新化學品,必須具備毒性鑑定資料、安全技術説明書、安全標籤,否則嚴禁出廠、使用和引進該化學品。

集團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 篇3

總則

一、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是從組織上、制度上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職工明確職業病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病防治,促進生產可持續發展。

三、 本制度規定從公司領導到各部門在職業病防治的職責範圍,凡本公司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責任。

四、 為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行,今後凡有行政體制變動,均以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

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一、 總經理的職責

1、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2、 設置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職業衞生管理機構,建立三級職業衞生管理網絡,配備專業或兼職職業衞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公司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職工對本企業職業衞生工作的意見,並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

4、 每季召開一次職業衞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彙報,親自研究和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5、 根據“三同時”原則,企業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由衞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方可進行建設,切實做到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 親自參加企業內發生 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7、 對本公司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 企業職業衞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的規定,在企業中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具體職責:

1、 組織制訂(修改)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衞生操作規程,並督促執行。

2、 根據企業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

3、 制訂企業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並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4、 直接領導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企業職業衞生管理台帳和檔案。

5、 組織對公司幹部、職工進行職業衞生法規、職業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6、 經常檢查公司和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7、 經常聽取各部門、車間、安技人員、職工關於職業衞生有關情況的彙報,及時採取措施。

8、 對企業內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並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9、 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

三、企業技術部門的職責

1、 編制企業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

2、 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文件、技術規程,製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3、 對生產設施、防護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

4、 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

四、 專(兼)職職業衞生專業人員職責

1、 協助領導小組推動企業開展職業衞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規和標準。彙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並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2、 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衞生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衞生管理先進經驗。

3、 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4、 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5、 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制度、職業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 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7、 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8、 負責建立企業職業衞生管理台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五、 分廠廠長職責

1、 把企業職業衞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

2、 組織對本廠職工的職業衞生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3、 督促職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

4、 定期組織本廠範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領導小組,採取措施。

5、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並及時組織搶救。

6、 對本廠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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