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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樣本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樣本

所謂的離職證明,是用工管理過程中的一種通俗説法,在勞動法律中稱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樣本。歡迎大家參考!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樣本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樣本【一】

離職證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樣本【二】

離職證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樣本【三】

離職證明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04月01日至20xx年xx月xx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為什麼要出具離職證明,主要是基於便於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而考慮的。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的必備條件。沒有離職證明,勞動者可能無法享受失業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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