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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責任書十三篇

教師責任書十三篇

教師責任書 篇1

一、 教師應建立班級安全制度,每天必須清點人數並作好記載,管理好本班幼兒,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上下班。

教師責任書十三篇

二、 早操:做操時應有一位領操,其他教師應不間斷地來回走動,提醒小朋友認真做操,並維持秩序直到早操結束。

三、課外活動:特別應注意教師要跟隨幼兒到户外,不能留在室內各做其事;另外,活動時教師應不停的在園中來回走動,儘可能避免意外發生。

二、 就餐:

就餐時應各負其責,對於個別特殊的幼兒給予特殊照顧,就餐完畢時,老師應輪流打掃衞生,但必須保證室外有一位老師,各班幼兒的衣物、衞生、大小便等應有各班老師負責。

三、 接園:

接園時老師應積極主動配合起來,督促幼兒按要求排好隊準備接園,在此之前應把幼兒的臉洗乾淨。

四、 每個幼兒的安全、衞生、學習等問題應由幼兒所在班的班主任負責。如果家長到學校投訴某教師三次,可調整教師工作。

五、 如果幼兒在校出現安全問題,誰上課誰負責,誰的班誰負責,應由該老師負責把幼兒送回家,並向家長講明原因。

六、 幼兒出現傷殘事故的,經濟責任由老師分別負擔,(壹佰圓以下的全部承擔,更多的學校負責不超過40%。)若受到司法起訴的該教師負全部責任。在校期間學生丟失由任課教師負全責。

七、 教師要形象化,生動化的上好每一節課,定期以書面形式向幼兒家長回報幼兒所學知識,接受家長監督,若有30%家長有意見可調整教師工作。

八、 值日,兩人一組,值日教師需8點前到校,打掃校園衞生。

九、總之,我們幼兒教師就應從“教師像媽媽”這句話做起,用我們一倍的誠心來贏得家長們十倍的放心。

十、以上解釋權屬於學校。

教師責任書 篇2

為了加速學校青年教師的成長,發揮骨幹教師的影響力和輻射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良、科研先導、教學有方”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我校決定開展“骨幹教師師徒結對互助”活動,明確職責,定點專人培養,特簽定師徒結對協議書如下:

一、甲方職責:

1.認真鑽研教材,認真設計教案,課堂教學嚴謹,注重學生的生成和發展,靈活課堂調控,為徒弟樹立榜樣,努力提高徒弟的課堂教學水平和課堂教學的能力。

2、每學年上公開課至少2節,聽徒弟上課至少4節。經常性地開展教學研討、交流、備課指導、教學反思的撰寫等教育教學活動。

4.每學期開展一次“骨幹教師示範課”的展示活動,內容包括課堂教學、説課評課等等,給徒弟的成長搭設舞台。

二、乙方職責:

1.認真鑽研教材,在師傅的指導下認真備課,設計教案。

2.虛心向師傅請教,並虛心聽取師傅的評課意見,積極改進自己的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設計的能力。

3.經常性地開展教學交流、備課、撰寫教學反思等教育教學活動。每月認真完成教學任務和學習任務(教學後記、教學反思等)。

4.每學期開展一次“青年教師教學比武”的展示活動,內容包括課堂教學、説課、評課等等,積極爭取展示的機會。

三、學校評價考核:

1.督促師徒落實責任,定期與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2.不定期地抽查徒弟的聽課記錄本,瞭解聽課情況。

3.精心組織“骨幹教師示範課”展示活動,發現優秀典型,予以表彰獎勵。

甲、乙雙方團結一致,為造就我校高素質的教師隊伍作出努力。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學校(蓋章):

教師責任書 篇3

班主任安全工作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每位班主任教師均要樹立以人為本、安全

第一、預防為主、學生至上的安全意識,明確自己崗位的安全職責要求,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做到“事事有規矩,人人有責任、時時有監控”,根據上級的要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學校與各科任教師安全責任狀,要求各班主任教師簽訂責任狀後嚴格遵照執行:

一、要對本班安全工作負全責。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政教處直接領導下,具體負責本班安全教育工作的計劃和組織實施,負責貫徹和落實好學校的有關意見和要求。要求班主任每週根據季節性情況對學生進行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傳染病、交通、食品、防水、雷、電、火),每次教育活動要有記錄,使學生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切實使學生時時、處處、事事均把安全放在心上,並掌握一定的安全常識,及一定的自我保護能力。

二、特別要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常抓不懈。要結合實際,利用班會、板報、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強化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學生的交通法規意識和安全防範意識,使他們告別不文明行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要教育學生紅燈停綠燈行,步行時要走人行道,過馬路要走斑馬線。不滿12週歲學生要堅決禁止其騎自行車上路,對符合騎車條件上學的學生要進行登記,並經常對其進行安全教育,自覺不進入機動車道行使,拐彎要給手勢,做到“六不準”,即不準騎車帶人,不準騎車並行,不準雙手撒把,不準騎車打鬧,不準搶行猛拐,不準騎快車;橫穿馬路,要下車推行,注意避讓來往車輛,以免發生交通事故。杜絕任何學生騎電動車。

三、設立文明監督員,配合班主任搞好全班的安全工作,對課前、課後及上(放)學途中班上學生的安全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有學生違反交通安全的、亂買不潔食品的、上黑網吧的、在走廊裏做扎堆等危險遊戲的、打架的;私自攀爬健身器械等現象要及時制止並向班主任彙報。班主任要定期對文明監督員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對班上出現的安全隱患或事故要及時向學生提醒,甚至批評教育,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班主任每天早、午上課前必須到班級瞭解學生到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學校分管領導彙報。早、中上第一節課老師如發現學生異常,學生沒有來校者要立即向本班的班主任反映情況,在1小時內班主任與家長取得聯繫,瞭解學生情況。

五、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不管在什麼情況下,班主任教師不等、不拖,立刻通知學校領導,並積極實施救護。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做好溝通工作,班主任教師要在醫院陪同,不得隨意離開。對推委扯皮、隱瞞、拖延不報的,將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六、正確處理好師生關係,不允許以言語傷害學生幼小的心靈;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公平、公正對待每一個學生,不歧視學習有困難的學生。

七、跟班要勤、要緊,要經常深入到教室和學生之中瞭解學生的異常情況,發現火災等安全隱患或事故,要及時疏散學生,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學生的安全,並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且要及時向學校彙報。如遇颱風、暴雨、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要第一時間到班上保護好已到校的學生。放學按班級站隊,中午班主任、下午最後一課的老師負責,清點人數,學生站隊順序固定,等生數到齊方可以護送出校門外的指定地點,同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八、學生因故中途離校須班主任簽名才準放行。如有學生私自外出或返校日不到校的情況,應及時與家長聯繫,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九、負責班上物資的保管。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物,對損壞公物的學生要進行嚴肅批評,並照價賠償;要安排責任心強的學生進行管理,放學後,要切斷所有電器的電源,門、窗要上鎖。電線裸露用電開關破損及時向徐從信匯報。

十、按照“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還要對上課班級學生安全工作負責,承擔該節課學生安全管理責任。

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負責,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1、因教室內的用電器未切斷電源引發火災,或因門、窗未上鎖致使貴重物品失竊而造成的損失。

2、不按時放學,學生在放學途中出現意外事故。(因科任教師留學生,則由該教師負責)

3、出操、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班主任未到場,班上的學生出現踩踏,摔傷等安全事故。

4、因未盡到教育的義務而使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的;教室裏有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或向學校反映。

5、上課期間學生私自逃學未及時與家長聯繫並未向學校反映的;家長已向班主任通報學生的身體有特殊疾病,但未向科任教師和學校通報而使該學生在教學活動中造成傷害事故的。

6、學生參加有組織的校外活動,班主任要認真組織,出行前講清安全的重要性,要提出具體要求,並和學生活動在一起。如出現因組織不嚴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要給予班主任必要的處分。

7、對所負責的範圍內的教育教學出現安全事故,遲報、瞞報、漏報、不按規定呈報的,應急處理或處理不當,造成事態擴大,影響嚴重的。

8、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教師語言或行為不當所造成學生出走或意外事故。

9、如遇颱風等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緊急情況的發生,未在第一時間趕到自己班上保護學生而出現的安全事故。

10、早、中輔導課沒有按時到崗的或不履行對學生安全教育而出現的安全事故。

此責任狀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師本人各保留一份

適用時間為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6月30日

校長(簽字):年級班班主任(簽字):

20xx年02月20日

教師責任書 篇4

為進一步加強課堂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深入落

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1、任課教師是課堂學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不準隨意離開課堂。預備鈴響及時進教室,按時上下課。杜絕離堂空堂。

3、不準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要保證教學過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行為。要結合學科特點,實時進行安全教育。

5、不準組織或安排學生從事不宜的勞動或其他活動。對已知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要作好安全保護工作。

6、對突發疾病或受傷的學生,應及時採取措施救護,並報告學校及監護人。

7、任課教師在組織體育教學或參加校外活動時,應事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進入教室後應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若發現有學生末到課堂,應及時報告學校、班主任及監護人。

9、學生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10、按時放學。放學後,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1、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若確要離開,要請其他教師暫代為管理學生,被請教師為課堂安全責任人。

12、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對“首遇”而不負責任、採取迴避態度的教師,定為師德不稱職,年終考核定為不定等次;導致事態擴大、出現重大事故的,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師,根據後果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 校(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任 課 教 師(簽字):

教師責任書 篇5

1、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工作,確保幼兒及跟車人員的安全。

2、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

3、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時刻維護幼兒園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4、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裏如一,實事求是。

5、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疲勞駕駛;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6、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駕駛證;

7、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年檢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8、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

9、行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向110報案,並與幼兒園取得聯繫協助處理,急救傷患人員,妥善安置意外事故中的幼兒。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幼兒園報告。

10、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保險公司理賠以外部分,一切責任由司機自負。司機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車前:

1、檢查各種證件,證件齊備才出車。

2、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檢修。

3、冬天要先預熱車輛。

4、準時發車。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行駛途中:

1、校車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40公里。司機有權拒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駛路線。

2、在幼兒園門口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公里。

3、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到達各接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幼兒已全部上車,否則需等候至規定時間方可開車。

4、到達接送點,車輛停穩後方可開門;幼兒沒有坐穩繫好安全帶、車門沒有關好,不準行駛。幼兒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5、校車到達幼兒園後,司機停穩車輛,先下車協助跟車老師將幼兒安全送進幼兒園,然後檢查車內,確保全部幼兒下車後再鎖好車門。

6、對待家長要熱情有禮貌,對幼兒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髮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報告幼兒園領導。

收車後:

1、檢查車內是否有未下車幼兒和遺留物品。

2、清掃、消毒車箱,擦洗車輛外部,以保持車輛的清潔衞生。

3、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嚴禁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

司機簽字:

教師責任書 篇6

為切實做好我校幼兒園安全工作,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幼兒園穩定和諧。按照“分級管理”、“一崗雙責”的原則,落實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園長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時刻把幼兒安全放在幼兒園工作的第一位。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確保園內幼兒的安全是園長的首要責任。

二、督促保教人員認真做好幼兒安全工作,堅持深入保教第一線,隨時檢查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要求保教人員組織幼兒活動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寧可不活動,也要保安全。精心組織,嚴格管理。視線一刻也不能離開幼兒。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三、加強園門的管理,幼兒入園後要鎖好園門,要防止幼兒隨便跑出園外,外人或家長來訪要經允許方可進入。

四、一定要防止接錯、漏接幼兒的現象發生。防止有惡性的接走幼兒事故發生。

五、下班要關燈、關水、斷電,關好窗、鎖好門,要經常檢查消防設施,發現隱患及時排查。保管好園內貴重物品。

六、堅持責任追究制度。如果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事故妥善處理後,要分析事故原因,查清責任。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紀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與幼兒園園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教師責任書 篇7

為維護我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及園內的財產不遭損失與破壞,經園領導決定園方(甲方)與各位教師(乙方)簽訂安全事故責任書,要求乙方做到以下幾方面:

1.乙方負責做好每天的晨檢、安檢、午檢、消毒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如果發現班級、寢室中有不安全隱患,有乙方及時排除,並向甲方彙報。

2.乙方負責清除幼兒攜帶的具有危險性的玩具及器械。

3.乙方要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按時接放幼兒,嚴把接送關,認接送卡接送幼兒,代接的要做好記錄,如因工作不周到發生事故有自己承擔。

4.乙方工作時間未請假,不準外出辦私事;也不準在工作期間串崗、造遙、傳謠、吵架、罵人,製造事端,影響團結;不準在上班期間接打電話。

5.乙方不能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能對幼兒罰站、刁難、恐嚇、威脅。

6.乙方要及時關注幼兒在園期間疾病、身體不適等特殊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園反映並與家長取得聯繫,要及時採取積極有效的防護、救治措施。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組織幼兒到校外遊戲、郊遊、旅遊等活動,如果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8.乙方應組織好幼兒體育活動與户外活動,並確保其活動安全,做到師不離生。

9.乙方負責本班幼兒的衞生保健工作,制止幼兒亂買、胡吃不衞生及過期、污染食品、飲料。

10.乙方負責對幼兒進行各種安全常識教育。班級中不得出現因打架、玩電、遊戲等而發生的安全事故。

11.乙方經常與幼兒家長聯繫並及時瞭解掌握幼兒各方面情況,如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報告甲方及幼兒家長。

12.乘車入園、離園的幼兒乙方要做好與司機的交接手續,交接不清出現問題有乙方負責。

13.幼兒在户外活動或户外其他互動中,由於乙方的疏忽發生意外事故,乙方應承擔70%的責任。

以上方面如有乙方不執行而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按其情節輕重,有權讓乙方承擔一定的事故責任,並根據教師考核細則進行相應的扣分。

甲方: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教師責任書 篇8

幼兒人身安全是幼兒園的生命線,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每一名幼兒教師的重要職責,為使孩子們能夠快樂、健康的在幼兒園中生活、成長,幼兒園特制定教師安全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安全檢查教師按幼兒園規定時間到崗後要對幼兒活動區域內的玩具、器械做出安全排查,幼兒來園時,教師必須認真對幼兒的衣物、口袋全面檢查,如發現有下述物品:零食(糖果、果凍等);零用錢;危險物品(如刀具、火柴、細小顆粒物、有毒及危險性玩具用具等);飾物(項鍊、手鍊、耳環等)要及時教育並暫時由本教師保管,幼兒離園時交與家長並給予提醒。若由於教師排查不細、處理不當引發安全事故,由教師承擔責任。

2、迎送要求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按時到幼兒園規定地點迎、送幼兒,迎送過程完全憑接送卡。當幼兒接送人發生更換時,教師要及時與其父母取得聯繫,認可後方可履行交接手續。如有幼兒在規定時間內沒到園,教師應聯繫家長詢問原因,掌握幼兒安全狀況。

3、反饋訴求在交接過程中家長對於幼兒身體狀況、生活需求的陳述要認真聽並做好記錄,當完成家長的訴求時,應及時給以答覆。

4、保育要求教師與家長完成幼兒交接後,教師要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安排設計活動,並根據本園實際對幼兒在園活動實行無縫隙監護,教師不得謾罵、侮辱、體罰、變相體罰幼兒,幼兒入園至離園時間段的安全完全由所在班級教師負責。

5、離園要求對於沒有按時接走的幼兒,教師應陪同幼兒耐心等候、與家長溝通聯繫,在家長未到園這段時間幼兒的安全仍由教師負責;教師還應負責協助門衞勸説本班未帶孩子離園的家長儘快離開園所。

6、監督接送教師對於本班幼兒的接送人、接送方式必須掌握並做好監督工作,當不符合接送要求時,教師要予以警告。

7、聯繫溝通教師在接手班級時,要掌握幼兒詳細的家庭住址和聯繫電話,並將自己的電話告知家長,聯繫方式如有變更及時通知,確保家園聯繫暢通。

8、未盡事宜教師除遵守以上協議外,對於其它未盡事宜要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及幼兒園規章制度履行職責。

幼兒的安全牽繫千家萬户,教師的責任意識與之息息相關,希望幼兒教師引起高度重視,杜絕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對於幼兒教師不遵守以上協議及其它規章制度而發生的意外事故必須承擔責任,並取消全年評優評模,考核末位,情節嚴重追究法律責任。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

幼兒園名稱:

教師姓名:

20xx年11月27日

教師責任書 篇9

為了保證幼兒的安全,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學校與教師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教師按個人的分工每天進行安全檢查,有安全隱患立即彙報。

二、教師對電源必須做到人離電斷。

三、每天早上對孩子所攜帶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四、孩子上下學要在門口按時接送和監督,要求孩子不擁擠,保證安全,教師觀查孩子是否有異常現象,並及時處理。

五、對班級物品、桌椅、牀發現破損等問題及時彙報維修。

六、不允許孩子吃陌生人送來的食品,孩子帶來的食品、藥品,吃時教師要檢查是否變質或過保質期。

七、陌生人接孩子一律不放行,誰放誰負責,教師送孩子時必須親自把孩子送到家長手中。

八、教師每天要做好晨檢記錄,教師要做好缺席記錄,如有幼兒沒來,及時打電話詢問,幼兒有什麼異常及時與家長溝通,室外活動回到教室要清點人數。

九、教師必須自己找好稱職保安,保安必須按時到崗,認真履行安保職責,確保學校人員安全。

十、暑假中出現的一切事故責任自負(上級檢查),學校該不承擔。

本協議請教師認真閲讀、認可後簽字。

學校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教師責任書 篇10

為確保園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特跟車教師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教師跟車管理制度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兒做到的,老師應做到,要求幼兒不能做的,老師也不能做(帶MP3、穿拖鞋等)

2、按時到崗,晚上跟車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崗實行點名考勤,不讓園車超載,考勤表每週上交辦公室檢查。

3、熟悉每一個幼兒住址及站點,幼兒到站才能下車。嚴禁未到站點放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

4、幼兒到站點,如要過馬路,跟車老師必須下車送幼兒過馬路。

5、到站點必須等車停穩,跟車老師方可讓幼兒下車,下車時禁止幼兒推擠,以免發生擠傷等意外。提醒幼兒注意外面來往車輛。

6、維持車內紀律,禁止幼兒大聲喧譁,扯爭刁打,不準幼兒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對幼兒要具有愛心,對家長要有禮貌,作為幼兒園流動宣傳車,司機和跟車老師必須作正面宣傳,對於家長或幼兒提出的可行要求,應儘量滿足。

8、上車時,注意點名,幼兒全部上車坐穩後方可發車。

9、因跟車老師原因,出現漏接、漏送幼兒的由跟車老師負責並扣5元每次。

二、責任承擔

1、行車途中車出現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機負責。

2、車未停穩而幼兒下車,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3、幼兒未到站下車或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幼兒過馬路因沒大人護送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幼兒將身體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意外的責任,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幼兒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幼兒在外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園車嚴重超載,後果由司機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幼兒園名稱:湟中縣多巴鎮小福星幼兒園

幼兒園法人:張紅英

跟車教師:

20xx年9月1日

教師責任書 篇11

為了加速學校青年教師的成長,發揮骨幹教師的影響力和輻射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良、科研先導、教學有方”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我校決定開展“骨幹教師師徒結對互助”活動,明確職責,定點專人培養,特簽定師徒結對協議書如下:

一、甲方職責:

1.認真鑽研教材,認真設計教案,課堂教學嚴謹,注重學生的生成和發展,靈活課堂調控,為徒弟樹立榜樣,努力提高徒弟的課堂教學水平和課堂教學的能力。

2、每學年上公開課至少2節,聽徒弟上課至少4節。經常性地開展教學研討、交流、備課指導、教學反思的撰寫等教育教學活動。

4.每學期開展一次“骨幹教師示範課”的展示活動,內容包括課堂教學、説課評課等等,給徒弟的成長搭設舞台。

二、乙方職責:

1.認真鑽研教材,在師傅的指導下認真備課,設計教案。

2.虛心向師傅請教,並虛心聽取師傅的評課意見,積極改進自己的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設計的能力。

3.經常性地開展教學交流、備課、撰寫教學反思等教育教學活動。每月認真完成教學任務和學習任務(教學後記、教學反思等)。

4.每學期開展一次“青年教師教學比武”的展示活動,內容包括課堂教學、説課、評課等等,積極爭取展示的機會。

三、學校評價考核:

1.督促師徒落實責任,定期與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2.不定期地抽查徒弟的聽課記錄本,瞭解聽課情況。

3.精心組織“骨幹教師示範課”展示活動,發現優秀典型,予以表彰獎勵。

甲、乙雙方團結一致,為造就我校高素質的教師隊伍作出努力。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教師責任書 篇12

根據教育部門及交通部門的文件、通知精神,為確保幼兒園的各項活動順利進行和幼兒在乘坐園車來園及回家時的安全,同時,也為了使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加強園車跟車老師的安全責任感,特擬定本責任書。具體如下:

1、跟車教師應積極參加幼兒園各項安全培訓活動,積極學習上級各項安全文件、領會文件精神,嚴格遵守本園各項安全制度,將安全視為生命。

2、熱愛幼兒,關心幼兒,視幼兒生命為自己生命。

3、熟悉報警電話和程序,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遇交通事故和其它緊急事件時能迅速報警並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惡化。

4、在接送途中若有任何異樣情況發生,必須馬上報告辦公室,並採取有效措施,否則後果自負。

5、接送園車時,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和《車輛接送安全操作流程》。教師應坐到能顧及所有幼兒及上下車幼兒安全的位置,並監督司機控制車速,不超車、不違章駕駛,不與他人聊天或接打電話。將車輛靠邊停穩後(車門必須靠路邊),幼兒方能上下車。憑接送卡接送,把孩子送到家長手中(如教師需離開車送孩子或離車比較遠時,必須要把車門關上;過馬路時一定要拉穩孩子的手,注意左右看,確定無車來才過馬路)。家長不在時,不能把孩子獨自放下,須帶回幼兒園。

6、車輛行駛途中,跟車老師必須做到:a、經常提醒孩子坐好扶穩;b、檢查孩子有無帶小刀、剪刀或其它尖鋭的物品來園並及時把它是收起來;c、經常檢查車窗有無被孩子打開,提醒孩子頭、手不能伸出窗外;d、經常提醒孩子不要把鉛筆、本子等拿出來玩;e、經常提醒孩子不能打架、有事要告訴老師;f、提醒孩子不要在車上走動。

7、關鎖車門前,須巡查車上是否仍遺留有孩子。

8、對帶藥的孩子做了班級、姓名、藥品名稱登記,詳細記錄服藥方法並及時轉達班級教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離崗或調離之日止。旨在提高跟車教師的安全意識,望各位教師以“安全至上、生命為重”。若有違章操作而帶來的安全事故或不良後果,以國家法律及本園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為依據進行處理。

責任人:

白鶴中心幼兒園:

年月日

教師責任書 篇13

為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跟車教師責任狀: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跟車教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車地點或下車地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跟車教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説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

六、跟車教師在跟車期間,須督促校車司機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跟車教師在跟車途中,須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跟車教師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再示意司機開車;不可因趕時間,提前行車,而發生意外。

以上各條須按規定執行,若因跟車教師的疏忽出現任何意外狀況,由跟車教師負全責。

跟車教師簽名:

園 長簽名:

幼兒園

20xx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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