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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校長安全責任書

國小校長安全責任書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那麼你知道國小校長安全責任書怎麼寫的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整理的國小校長安全責任書,希望對你有用!

國小校長安全責任書
國小校長安全責任書篇1

為了貫徹教育部××××年××月頒佈的《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精神,進一步落實好學校各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防止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為教育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特簽訂幼兒園工作崗位安全目標責任書。

1.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防範體系,落實責任制,依法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4.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把安全工作納入各部門、個人履職考核,與評優推先和績效考核掛鈎,調動全體教職工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積極性。

5.組織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分析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6.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和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

7.加強與所屬鄉鎮、街道、社區、派出所、消防、衞生、城管等部門的聯繫,取得他們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

8.遇到突發事件立即組織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

9.學校安全職責所必需的其他行為。

崗位責任人:

時間:

國小校長安全責任書篇2

為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3、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4、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5、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在沒有教師的指導下,不到各種器械上活動;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遵守校規校紀。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6、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7、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後方可出門,否則出現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8、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非上課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等不適宜的場所,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11、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騎自行車、乘做三無車輛上學,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12、學生禁止在校門外買小食品,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3、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14、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15、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16、嚴禁學生玩火、電,玩炮,玩鋭利器具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後果學生自己負責。

18、本責任書學生、家長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班 主 任(簽字):___________

學生姓名(簽字):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__

××××國小

××××年××月××日

國小校長安全責任書篇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衞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家長: 班主任: 學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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