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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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長:
生命屬於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鬆愉快的學習和鍛鍊;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願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
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範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範,並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照執行。
一、學生行為“五禁、五不準”
1、禁止起鬨、打鬧、追逐、坐在陽台、圍攔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
2、禁止私拉電線和充電、嚴禁使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棒大功率用電器,嚴禁在宿舍點蠟燭、放煙花等用火行為。或將貴重物品放置於無人管理的狀態;
3、禁止隨身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和在寢室、教室、其它場所以及野外森林地帶玩火、用火和野炊。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夥、酗酒、滋事、打架鬥毆及涉黃、涉賭、涉毒、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絡遊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着他人,下雨天、雷電天氣禁止學生打籃球,以免地滑摔傷和預防雷擊。
6、不準翻越圍牆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滿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走讀生放學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到河裏、水塘游泳、抓魚等。住宿生有校車接送的下車後和家長未來接的同學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到河裏、水塘游泳、抓魚等和不做其他有安全隱患的事。
9、不準在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自行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費)。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二、責任劃分: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為,發現違反“五禁、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於管理,發現不良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學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和叮囑學生務必遵守“五禁、五不準”。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範自身行為,嚴格遵守“五禁、五不準”。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附則
(一)若出現安全事故
(1)依照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責任書,由學生本人、班主任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後交學校保存。
(三)責任書有效時間為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2月放假時。
學生本人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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