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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5篇)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5篇)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

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千家萬户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和家庭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工作會上的有關安全工作的精神,為確保車輛接送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要求學生家長與學校簽訂本責任書。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5篇)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等方面的教育。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和安全保護意識。

二、安全要求

1、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家長要配合學校時時教育學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和交通安全規則,聽從學校的安排;

2、上下車做到不跑不搶,秩序井然,規範有序;

3、行車路上教育學生自覺維護車內秩序,不吵不鬧,不把頭伸出窗外;

4、各位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孩子時要根據學校上下學時間準時去接送各

自的孩子。上學送孩子時也要根據學校所規定的時間準時、準點把孩子送上車,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於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撥打“110”“120”等號碼功能。

3、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按點上下車,共同完成車輛接送學生工作,保證學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4、家長和學生如果未能按照學校本《責任書》的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意外,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產生後果家長自負。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2

為確保我校學生順利、安全會考,特與接送學生車主簽定此責任書:

1、保證我校師生往返交通安全,出現交通安全事故,車主負全部責任。

2、必須按時接送學生,保證學生考試準時到場,如果自己的車有事不能出車,必須安排好別的車接送。如果延誤學生考試,除負相關經濟責任外,還要負相關法律責任。

3、接送學生時間與具體帶隊教師商定。原則上是考前1小時前來接,保證在早晨7:50前把考生送到考點,中午在13:20前把考生送到考場;學生考試後按時間表準時到考點來接。

4、遵守我校相關紀律制度,配合學校做好學生考試期間交通安全工作。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3

學生安全不僅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為了確保接送學生途中的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接送孩子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學生遵守作息時間(上午6:35-6:55到校,下午16:45-16:55離校,學生按時到校,按時回家,不提前到校,不隨意留宿他家,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長承擔責任。

二、家長教育子女在道路上走路和騎車時要靠右邊;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並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家長駕駛車輛順路接送別家孩子,如果出現此類現象,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該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五、家長在學到校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規定的區域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學生時間。

七、學生因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及離校必須第一時間與班主任及時聯繫。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4

臨近夏季,氣温炎熱,全國各地少年兒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政和縣學校安全工作精細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長、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加強對學生課後、週末、暑假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家長、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事件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划水,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到校園後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四、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3265232),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家長必須並且時刻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監護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為,家長、學生若視生命如兒戲一旦發生溺水事件後果自負。

九、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珍愛生命、安全成長。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後,家長留存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x年級x班學生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東平中學

20xx年3月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5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夏季來臨,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裏,預防學生溺水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八、在學校行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者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履行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責任書經學校、家長(監護人)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生家長一份,學校存檔一份,上報教育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區×××學校(蓋章)

三年級二班學生:×××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6

學生寒假安全責任書

尊敬的家長朋友:您好!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教育方針,增強同學們的安全意識和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每名同學能順利地度過一個健康、安全、愉快、有意義的寒假,特制定《學生寒假安全責任書》,請各位同學認真遵守。

1.嚴格依照《中學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規範自己的言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制度,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2.不到廠礦、工地等危險地方玩耍;不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到外地遊玩必須由家長陪同。

3.不與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信息透露給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給的食品,不讓外人進入家中,不與社會閒散人員來往,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警;不攜帶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

4.不進網吧、遊戲室、枱球室、歌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不在網上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自覺抵制社會不良現象的誘惑,不參加不文明、不健康、有危險性的活動。

5.嚴禁到池塘、河裏滑冰和玩耍。不私自到水邊玩耍;不擅自與他人結伴到水邊玩耍;一旦有溺水情況發生,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6.熟悉防震、防火、防煤氣中毒、防自然災害和安全用電常識,確保關鍵時刻自護自救。

7.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三輪車、拖拉機和其它農用車輛以及無證駕駛、超載車輛;騎車注意安全,不併排騎車、不騎摩托車;不在街上圍觀,不在公路兩邊玩耍。

8.注意飲食衞生。不食用“三無”(無生產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食品和過期變質食品;不飲酒、不暴飲暴食;講究環境衞生和個人衞生,生病及時就醫。

9.崇尚科學、破除迷信。不聽、不信、不傳、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

10.合理安排假期的時間,自覺獨立完成假期的作業,勤儉節約、不亂花錢。未經學校批准,禁止假期到校活動。

家長朋友,為了您孩子的安全、及今後的發展,請將孩子的安全教育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把孩子的全面提高作為持之以恆的努力方向。

孩子是您的希望,是我們的驕傲,為了我們共同的目標,真誠地希望您在新的學期一如既往地關注我們、支持我們、配合我們,我們將以安全為保障,以質量求認同,以特色促發展,為您的孩子提供最優質的教育和最熱枕的服務。順祝各位家長朋友和您的孩子身體健康,闔家歡樂!

學 校: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 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7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着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着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嚮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國小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説明後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麼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繫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於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裏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後繫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衝、劉湖、鄭王家、範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國小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日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8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核准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下學。

二、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孩子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接送車輛按規定停在指定區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為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公章)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9

為有效管理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運行,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及其家庭與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生的乘車安全,為孩子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學校與乘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1、學校抓好接送學生車的安全監督和車主、司機的安全教育工作,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符合上級部門的運行和管理要求。嚴禁超載學生,嚴禁違章駕駛,嚴防漏接學生。

2、學校對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台帳,做好記錄,並收集保留專項資料備查。

3、在學生車突發事故後,車主和家長要協助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處理,不無理取鬧、不推委責任。

4、車主要嚴格按照簽訂的安全責任狀要求進行學生接送。

5、車主要做好學生在接送途中的安全教育與管理,主動與學校教師、家長聯繫,取得老師、家長的密切配合。

6、家長要認真做好孩子乘車的安全教育工作,嚴禁孩子攜帶危及乘車安全的任何物品,學生乘車一定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有秩序,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在車內向車外伸手或向外探頭。以防來自車內外的各種不安全隱患,危及孩子的安全。

7、家長要及時在停車點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學時待孩子上車後家長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提前在停車點等候孩子,及時接走。

8、乘車前以及途中,司機、家長或學生髮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給相關部門。

9、該接送學生車由車主個人購買並使用,學生乘車上學、放學是家長和學生本人自願的行為,學生在上學和放學途中因乘車等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長和學生及該車車主自行負責。

監護人:

車主:

班主任:

學生:

班級:

新城辦事處中心國小

20xx年1月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__市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責任

1、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建立乘車學生、駕駛員、接送學生車輛信息檔案。

3、定期對駕駛員身體狀況、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二、學生及家長責任

1、學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車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從汽車右邊下車。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並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長必須定期對駕駛員身體健康狀況、車輛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4、家長應準時在規定地點接送學生。

5、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①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②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③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④駕駛員酒後駕駛。

⑤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⑥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6、家長必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衞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了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監督辦法》及省縣有關文件精神,確定各自在學生營養餐安全中的責任如下:

1、學生營養餐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成立學校學生營養餐工作領導機構,確定有專職或兼職領導和人員,專門負責營養餐安全管理工作。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追究學校校長的首要責任和相關人員責任。

2、副校長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縣有關學生營養餐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本校營養餐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強對學校食堂的民主管理,使食堂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定期組織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和督促檢查工作,保證學校食堂各場所日常衞生整治,各項制度落實到位,食品採購、儲存、加工、供應、消毒等重點環節規範。及時整改食品衞生監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有關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見,並整改到位。建立營養餐安全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如實上報、保留現場,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組織搶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態擴大。積極配合市食品衞生監管部門進行食物中毒調查。

3、總務主任負責辦理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有關要求規範操作,組織開展年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所有從業人員均辦理健康證。定期組織開展對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及法規知識培訓。

4、食堂採購食品,要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採購有證照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按規定進行索證索票,認真記好進貨台帳。

5、食堂要認真做好食品的驗收和保管,保證食品使用時的安全性,嚴格杜絕向學生供應過期和腐爛變質食品。

6、食堂要嚴格按照學校提供的食譜進行配餐和供餐,絕對保證食物製作過程中的潔淨和安全。

7、食堂要嚴格按照要求,認真做好食品留樣保存工作,食品留樣不低於48小時,保存食品留樣的冰櫃鑰匙要做到專人保管,食品留樣標籤時間要準確到時、分、秒。

8、食堂人員要做到食品存放和製作的安全性。食品存放要通風良好,食堂鑰匙要做到專人保管。

9、食堂人員發現食品安全有存疑時,應立即向學校報告,不得隱瞞實情。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做好涉及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徹底杜絕放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的假期生活平安、愉快、有意義,保證學校、社會、家長齊抓共管,特制定國慶節假期安全責任如下,請家長按要求監護好自己的孩子,確保孩子假期安全。

1、放假前認真學習安全教育常識,遵守安全公約,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

2、學生要做到不進入網吧、營業性歌舞廳和卡拉0K廳。

3、注意飲食衞生,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

4、到公共場所玩耍要有家長帶領,遵守安全規則,採取保險措施。

5、遊戲、玩耍時要選擇安全場所,遠離馬路、高壓線、工地等危險地帶。不做帶有危險性的遊戲。

6、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先看左後看右,不與機動車輛搶行。禁止12週歲以下學生騎自行車外出。

7、不玩火,遠離火源,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天然氣常識。

8、學生外出要徵得家長同意,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時間告訴家長,有情況要及時與家長聯繫。家長要監護好學生,杜絕學生與不良社會青年交往,防止學生擅自離家外出。

9、嚴禁學生到河邊、灣邊、井邊玩耍,禁止學生到河裏、灣裏洗澡游泳。

10、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堅決抵制一切危害社會的邪教活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11、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素質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X年XX月XX日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4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夏季來臨,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裏,預防學生溺水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八、在學校行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者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履行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責任書經學校、家長(監護人)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生家長一份,學校存檔一份,上報教育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區×××學校(蓋章)

三年級二班學生:×××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

學生會考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明確學校和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其他有關規定,特擬訂如下安全責任書。經學校授權,本安全責任書由各二級學院黨總支與學生簽訂。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留校必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家長和所在二級學院同意並簽訂安全責任書,辦理相關住宿手續後,方視為學生在寒暑假期間正式留校。未經學校同意,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學生留校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且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應嚴格遵守《重慶理工大學學生手冊》及學校其他各項安全管理規定,有義務聽從學校指揮,服從學校管理,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並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三、寒暑假留校期間,學生應嚴格遵守《重慶理工大學學生社區公寓管理規定》。學生必須憑公寓臨時出入證和學生證進入學生公寓,並按規定住宿。公寓臨時出入證限由學生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違反規定並給學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出借出入證的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必須按照規定在學校住宿,不允許到校外租住房屋,自行租房造成的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五、寒暑假留校期間,學生從學校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六、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在校內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七、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庫、湖泊等地遊玩,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八、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要愛護公共設施和設備。損壞者應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公物的除賠償外,學校將從重處理;

九、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如因個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十、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由於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學院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學院(蓋章): 班級學號:

黨總支負責人簽字: 學生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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