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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通用12篇)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通用12篇)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通用12篇)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後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________

學生簽字:___年級____班級 姓名: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2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調度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説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後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籤字後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譁,更不得吸煙.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後駕駛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七、乘坐校車學生取消乘坐校車必須要由家長和班主任溝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車管理人員取消乘坐。個別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請假,然後和隨車照管人員請假。

八、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______學校負責人簽名:______

______學生家長簽名:______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3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20xx]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所有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 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資金購買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並專門用於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經教育局審查備案。車輛所有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車輛所有人職責

(一)校車安全技術達標,手續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乾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於取用的位置,並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5、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的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後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誌。

(三)落實隨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 車輛所有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後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繫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四)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交通事故。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誌。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並及時與學校、車輛所有人、學生的監護人聯繫處理後續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所有人各執一份,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定的,對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所有人承擔全部責任。

服務學校: 校車車牌號碼:

校長簽字: 車輛所有人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4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由於我們學校位於公路的沿線,學生出行安全就成為我們大家關注的大事,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學校鄭重要求所家長能夠克服困難親自接送學生。並與您簽訂《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一、關於您孩子的親自送和接:

1、由於我們的孩子還是國小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所以本着為了我們的孩子着想的角度,我們鄭重要求您:請親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時的上學和放學。

2、送和接的地點:(校園門口)

送學生上學:請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着孩子進入校園方可離開。接學生放學:請您於學校規定的放學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接孩子的地點(校園門口)等候孩子出校門,並與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不要讓孩子在放學後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羣中尋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個離校門口較遠的地方找你,不能讓孩子穿越馬路去與您匯合,一定要在學校門口指定地點接孩子,與孩子一同過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學生上學和放學的相關責任須知:

⑴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回家,不準讓學生獨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學、回家的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道德規範。

⑵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並且使用合格車輛接送,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如果家長和學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安全事故,產生後果家長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⑷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而是自己聯繫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嚴厲禁止委託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和無牌、無照、無證的非法運營車輛(私家車)接送孩子,更不能讓學生自己駕駛摩拖車、電動車或自行車等獨自上學和放學回家!否則,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將不負任何責任。

⑸請家長協同學校一塊對孩子進行安全出行教育,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到溝塘、河流洗澡,嚴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⑹我們的要求是: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如家長由於種種原因或藉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己承擔,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以上條款請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請您仔細讀以上條款,家長及學生簽字後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從簽定之日起到學生在我校就讀一期結束的時間段內長期有效。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5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着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着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嚮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國小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説明後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麼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繫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於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裏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後繫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衝、劉湖、鄭王家、範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國小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日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6

為確保學生在假期留校期間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長,加強安全紀律觀念,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每位假期留校學生應保證嚴格遵守《西南民族大學學生手冊》的一切規定,並堅持做到以下幾點:

1、學生本人在經過父母同意後,以書面和學工網申請的方式向學院提出假期留校申請,完成一切手續,經學院同意後方可留校;

2、遵紀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晚歸,不留宿他人,集中住宿,不隨意在校外留宿;

3、不擅自離校,有事外出要注意安全,外出應履行嚴格的請假手續,並留下詳細聯繫方式;

4、從事勤工助學、打工必須要經過學生家長的同意,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承擔勤工助學、打工期間的一切後果;

5、嚴禁違反學校相關規定在校外租房居住;

6、嚴禁賭博、滋事生非和打架鬥毆;

7、不得組織或參與非法集會、遊行、簽名活動,不得私自組織或參與無安全保障的活動,如旅遊、攀巖、游泳、救災等;

8、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現金、實物) ,如因個人保管不善造成丟失,責任自負;

9、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接電線、私裝插座、私自增設大功率電器設備、增大保險絲容量、超負荷用電等一切違反安全用電規定的行為;

10、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鍋、煤油爐、酒精爐、石油液化器鋼瓶、煤氣灶、熱得快、牀頭夾燈、蠟燭等一切電加熱器具及明火;

11、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宿舍內焚燒垃圾、廢物;

12、嚴禁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充放氫氣球;

對違反上述規定,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完全責任。 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學院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社會學與心理學學院(蓋章)

班主任(輔導員) 簽字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7

尊敬的家長

為了您孩子的健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學校要求您的孩子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寧可您耽誤點時間,辛苦一點,親自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也不能圖方便一時,而終生後悔。學生的安全是我們的責任,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同班主任、家長、學生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不可鬆懈和兒戲,也不能存有僥倖心理。

2、家長要教育孩子堅決不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尤其是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絕對不能乘坐超載的車輛。學校要求:如果遇上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乘車時,要等車停穩後,再有秩序地上下車,同學之間要相互照顧和謙讓;騎自行車時,靠右邊慢行,遇到路口,要先下車觀察,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再行走;學生上學、放學時,不要在途中玩耍,不滑冰。

4、希望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學生時期既幸福快樂,又學習進步,成為未來的有用人才。

班主任(簽章) 家 長(簽名)

學 生(簽名)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學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學校學生及家長)

安全問題直接關係到每個學生及家庭的幸福,應給予高度重視。為了進一步增強師生安全防範能力,遵守各項安全規定,讓家長與學校一起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使廣大學生健康成長,依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對安全責任簽定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對學生安全紀律的規定: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縣教育局及就讀學校的安全、紀律規定,嚴格約束自己的言行

2、嚴禁到教學樓、辦公樓、宿舍樓頂去做任何事或玩耍;

3、嚴禁在房檐、窗下、巖下、坎下看書學習或逗留玩耍;

4、嚴禁在樓台、過道追逐打鬧,推壓陽台欄杆,下樓、梯坎時嚴禁推擠、追逐;

5、嚴禁私自到江、河、塘、水庫等不安全處洗澡、洗衣物等;

6、打掃清潔時,要確保安全,嚴禁身體探出窗外抹擦玻璃;

7、嚴禁在校內外聚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更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槍械、易燃易爆物品等進入校園;

8、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得在教室、寢室使用電爐、電炊壺等,嚴禁在教室、宿舍等處玩火、燒煮食物等,嚴禁在宿舍區點油燈、蠟燭等;

9、嚴禁學生抽煙、喝酒,更不得酗酒、吸毒;

10、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嚴禁留宿校外人員;

11、嚴禁學生及校外人員在校內騎車;

12、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得超速、超載行駛,不準強行超車,不準騎車追逐嬉戲;

13、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出校門(包括課間休息、課間操、早晚自習期間),住校生在放學或下晚自習後均不得隨意出校門。有事需要出校時必須向班主任和門衞請假,經同意後方可離校。

14、住校生不得到校外留宿,必須按時就寢。

15、嚴禁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下到校外租房留宿;

16、嚴禁到校外上網或到兩室兩廳一房一吧(電子遊戲室、枱球室、卡拉OK廳、舞廳、茶房、網吧)玩耍;

17、嚴禁與他校學生結夥玩耍,更不得與社會青年來往;

18、上課期間,學生不得以任何藉口相互串聯。週末有班級確需聯誼時,必須事先向所在學校的班主任、政教處報告,經同意後方可進行;

19、學生患疾病或出現其它意外情況,必須及時報告班主任、後勤,配合學校和醫院的救治;

20、遵守學校規定的其他安全條例。

第二條、甲方的安全責任:

1、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

(1)利用班團活動、集會、廣播、學習園地、櫥窗等陣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邀請兼職教師舉行安全法紀報告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法制教育;

2、對於學生髮生以下傷害、死亡或財產損失等事故,學校和教師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1)私自下水游泳死亡或負傷;

(2)私自亂拉電線、點蠟燭及吸煙、吸毒等致人死亡、傷害及造成財產損失;

(3)酗酒致人傷亡;

(4)故意翻窗爬牆及樓道上打鬧追逐致人死亡或傷殘;

(5)違反規定騎車致人死亡或傷殘;

(6)藉故報復他人致人死亡或傷殘;

(7)違反規定接觸或破壞學校重要安全設施、有毒藥品致人死亡、傷殘及造成財產損失;

(8)學生放學離校以及在校外發生傷害事故(包括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離校期間發生的;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9)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傷害;

(10)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傷害;

(11)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的傷害;

(12)學生自殺、自傷的;

(13)在對抗性或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發生意外傷害的。

第三條、乙方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第一條中的各項規定;

2.學生家長負有對子女進行安全紀律教育和管理的責任;

3.學生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第二條第2款中的各項死亡、傷害及財產損失情形,均由乙方(學生及家長)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識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害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5、 甲、乙各方在指定的地方簽名,明確本協議的要求和承諾對學生安全教育的責任。

四、學生通宵不歸或到網吧等場所玩耍所出問題,概由乙方負責。學生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經累教不改者,將退回原籍。

五.協議為格式合同,在雙方簽定前甲方對每一條款都作必要的解釋,乙方對不瞭解或者不明確的內容都提出處理並獲得滿意答覆時正式簽字。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本校畢業後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高石九年制學校(電話: )

班 級:_____年級_____班

乙方簽字(蓋章):_____學生_____家長(電話: )

年 月 日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9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後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20xx年2月18日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了全面落實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學生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學生假期生活安全, 讓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特簽訂暑假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班主任暑假前對學生進行以預防交通、溺水、火災、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反邪教以及防止被搶、被盜、被拐騙案件發生的安全專題教育,強化學生安全意識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並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簽訂好暑假安全責任書。

二、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為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望家長在假期中對學生安全全面監督管理。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把學生暑假期間防溺水、防觸電、防雷擊、飲食衞生、交通安全作為防範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

l、家長必須時刻關注學生安全,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的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提醒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範,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遇到陌生人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靈活處理。

2、嚴禁孩子到自然水源(水庫、池塘、大口井、河流等)處洗澡、戲水或玩耍。

3、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不要乘坐無牌、無證或超員的車輛。

4、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遊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去網吧上網,不玩無益的網絡遊戲。要學會使用“110”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5、要注意防止安全用電、防地震。不讓孩子隨意觸摸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遇到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高聳的物體下,如旗杆、高樹、電杆、煙囱,不要靠近有金屬物的地方,不要收看電視,不要打電話。

6、防食物中毒。不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偷摘別人的果實,以防噴灑農藥,發生中毒,不要隨意吃不衞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7、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

8、莊稼是農民的勞動果實,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教育,杜絕學生破壞莊稼的事件發生。否則,一切後果由自己承擔。

9、保證學生不玩火,預防煤氣中毒。

10、家長應經常與孩子交流,引導孩子開展一些有意義的假期活動,讓孩子多動腦、動手、動口,開闊視野,增長見識,豐富孩子的假期生活。鼓勵子女幫助父母做家務和參加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

三、學生在暑假中必須做到:

聽從老師、家長的教導,按照老師、家長的要求,認真學習安全知識、自我保護知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確保平安、健康地渡過假期。

安全警鐘,長鳴不止,希望每位家長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確保子女假期身心安全。凡在假期出現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學校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校:(蓋章) 班主任簽字 :

學生簽字 : 家長簽字:

二〇XX年六月三十日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確保訓練營學員能在訓練期間保障安全的情況下得到全面培養,經訓練營與家長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安全責任書:

1、學員保證按時訓練,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學員在訓練時間以及外遲到、早退、曠課發生事故自行負責。

3、學員保證訓練結束後及回家,不得在營內滯留、嬉戲玩耍,因此造成事故的自己負責。

4、學員往返訓練營的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自行負責。

5、學員知曉是患有心臟病或內、外科其它疾病,以及各種傳染病禁止參加訓練營,學員承諾在報名之前已經身體檢查確保無相關疾病,身體條件符合參加訓練營條件。凡隱藏病情未告知者,一切後果自己負擔。

6、在訓練期間,學員聽從教練的安排,如因違反安排而發生的安全事故自行負責承擔。

7、學員瞭解並知曉籃球訓練的危險性,在訓練期間,學員發生正常的運動損傷,如:擦傷、挫傷、扭傷等等都屬於正常現象,不得因此要求訓練營承擔賠償責任。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2

學生安全不僅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為了確保接送學生途中的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接送孩子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學生遵守作息時間(上午6:35-6:55到校,下午16:45-16:55離校,學生按時到校,按時回家,不提前到校,不隨意留宿他家,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長承擔責任。

二、家長教育子女在道路上走路和騎車時要靠右邊;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並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家長駕駛車輛順路接送別家孩子,如果出現此類現象,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該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五、家長在學到校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規定的區域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學生時間。

七、學生因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及離校必須第一時間與班主任及時聯繫。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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