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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精選16篇)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精選16篇)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精選16篇)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1

親愛的孩子:

今天下午去了一個長寧區的一個區重點學校做大學聯考志願者。進了班級,首先感覺教室很小,這個活動其實是他們的主題班會,我只不過能用5分鐘,但我完美地利用了這時間,下面有同學説我在為上外做廣告,呵呵。

不得不説,從老師的發言裏看出,這些老師不夠牛,一聽就不是優秀的市重點老師。我坐在他們教室的後面,一個離我最近的男生(這位和我高中的一位同學的長像很相似)的心態就不錯的,和我差不多,沒把高三太當回事,我問他想考哪裏,説同濟,不錯的,努力吧,孩子。儘管他説他已經過18歲了(班會的主題是十八歲的天空),話説是比我大的。

有幾個孩子讀了成人後家長寫給他們的信(想當初我們學校也有類似的活動,只是我們那時搞得比較大),我聽了覺得家長也不怎麼樣。當高三學生被許多問題、困擾,説壓力很大,什麼造成的?許多時候,我們思考問題的出發點就偏了,錯了!很簡單的道理,高三是為每個人自己讀的,不是為家長的希望、老師的期望更不是為家長和老師讀的。讀成什麼樣完成掌握在自己手裏,他們無權掌控。再者填志願,許多家長幫孩子填志願,太可怕了!孩子也不知道反抗,你們就願意你們的未來拽在家長的手裏還是你們已經成為解題機器而沒有了獨立思考的能力?如果我們問題的出發點錯了,那真是很糟糕的一件事。

越是高三,越是要心態好。我發言時就説,你們家長整天跟你們説成功、失敗的,你們累不累啊。比爾蓋茨輟學了,不是成了世界首富嗎?幹嘛要不自己弄到井底,陷在那個地方,然後無法自拔,我只真不懂家長是怎麼想的。孩子是你生的,不錯,但他們也是人,而絕不是你的附屬品!他們的決定自己做,他們有自己的夢想,有自己的生活。有一個家長的信中居然寫“如果大學聯考都不能成功,那以後人生中更多的成功從何談起?”,沒錯,孩子本身是沒有壓力的,為自己的夢想而不懈努力,追求自己的夢想和未來是一件很幸福,而我們的家長和老師在這個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實在令人堪憂,你們只是作為指導者身份的旁觀者而已,你們一些不當的行為為孩子們增加了不少的壓力。坐在我旁邊的幾個男生還可以,説高三唯一的樂趣就是看NBA的直播了,我笑笑説,高三都是怎麼過來的。

那個班的班主任老師也被世俗洗禮得夠可以,我也不想説什麼了。

最後,願所有即將於今年六月份參加大學聯考的同學攜着夢想起飛,不用揹負父母和老師的期望,只要實現自己的夢想,做最好的自己就足矣!願你們珍惜高三的生活和友誼,快樂地度過餘下的高三的時光!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2

親愛的孩子們:

請允許我這們的稱呼你們,因為這樣我覺得更親切些,更有我們是一家人的感覺,而非我高高在上的教育你們。

給大家寫封信的想法由來已久,只是瑣事太多一直沒有動筆。今天大學聯考體檢剛結束,和大家交流了很多,也瞭解了很多我不知道的情況。因而今天我覺得有必要和大家交流一下。以前看過一則故事,覺得非常適合現在的我們,摘錄下來與大家共享。

一個獵人帶着一隻獵狗出去打獵,見到了一隻兔子,獵人用槍打傷了兔子的一條腿,兔子拼命的逃跑,獵狗開始追兔子,後來兔子跑的太快了,獵狗追不到兔子,就回來了。獵人見到獵狗沒有追到兔子,非常生氣,問它:我用槍把兔子都打傷了,你還沒有追到,獵狗回答説,我盡力了,兔子跑得太快了,所以沒有追上。當兔子跑回洞裏的時候,其他兔子非常驚訝,説,你都受傷了,怎麼還能逃回來?這隻兔子説:獵狗是為了一頓午餐在奔跑,而我是為了生命在奔跑……為了生命的曙光,我是全力以赴。

這個故事很有意思,涉及到兩個詞,一個是盡力而為,一個是竭力而為。以前我會與大家説,凡事盡力就可以了,現在我要和大家説,在高三剩下的71天時間裏,我們要竭力。因為盡力,我們會為自己的過失或失敗尋找各種各樣的藉口與理由,正如這隻獵狗一樣,“我盡力了,兔子跑得太快了”;而竭力而為,擺在自己面前的只有一條路,那就是勇往直前,沒有退路,更沒有找各種理由的藉口,正如這隻兔子,它是在逃命,可能這就是所謂的“置之死地而後生”吧。作為即將參加大學聯考的我們現在好比這隻兔子,沒有退路,唯有勇往直前,才可以看見希望的曙光。

高三不是神話。高三需要我們從高一、高二開始一步一步地打磨出來,高三是現實的,高三也是殘酷的。我們更不是神的孩子,我們只是凡夫俗子,但是凡夫俗子若能腳踏實地也可以幹出驚人的事蹟。有位同學和我説,自己一方面想去

參加自主招生考試,因為看着身邊的同學都去了,生怕自己落後,另一方面又感

覺到自己辛辛苦苦讀了這麼多年的書卻因為參加自主招生考試而放棄大學聯考有點遺憾。是的,有人説,未經歷過高三的人生是不完美的的人生,沒有參加過大學聯考的人生是缺憾的人生,至少少了一次特殊的生命旅程。大學聯考,帶給我們的是挑戰與機遇並存的機會,給自己壓力,它會給你多倍的動力;多給自己微笑,它就會

給你帶來信心;多給自己追求,它帶給你的將是欣喜。高三意味着拼搏,也意味着重生。高三,我們承載的太多太多,父母的願望,老師的期盼,自己的理想等等,有時讓人窒息,令人難忘,我想,也正是高三的晦澀才增添了人生的七彩斑斕。

在高三最後的71天時間裏,成績、分數固然重要,但擁有一種良好的精神狀態、保持一種良好的意志品質同樣很重要。在這裏我倡導大家擁有“三力”,即耐力、定力和毅力。

耐力,是指做事要有耐久能力,有慣性,絕不能出現三天打漁兩天曬網的現象。有些同學緊張學習幾天覺得累了,於是就開始休息,這樣的學習肯定是得不償失的。我們清楚地知道,任何一門學科都是成體系的,中間若有幾節沒有弄明白,接下去的學習會非常吃力,有些甚至是上課都聽不懂,這點理科類的表現尤其明顯。如果這樣,經過一段時間,便出現了厭學的情緒,對學習提不起興趣,上課便會精神恍惚,昏昏欲睡。高三的複習更需要大家有耐力,因為高三的複習好比是登上山頂俯瞰,以高屋建瓴的態勢審視整個體系進而查漏補缺。有時學習的量比較大,學習的點比較小,若沒有耐力,整個複習工作將功虧一簣。

定力,是指能禁得起外界的誘惑,讓自己沉潛和專注。正如前面那位同學所説,看着身邊的同學去自主招生了,便為自己擔心了,將來可能這些同學當中有人錄取了,而他可能更為自己的大學聯考擔憂。高三,我們要面對的誘惑或許還有很多,與其這樣一味擔憂,還不如還自己靜下來。要“靜得下,坐得住”,安捺住自己一顆躁動的心,讓自己迅速進入狀態,真正做到心無旁鶩,專心致志。這樣才能使自己在學習中有所突破和提高。

毅力,是指做事有恆心,能堅持不懈,有頑強拼搏的精神。古人云,“人貴有志,學貴以恆”,説的就是這個道理。高三的學習有部分同學會碰到學習的瓶頸,即學習的高原現象,自己付出了很多,得到的甚微,有時可能什麼也沒有得到,若這時放鬆那將永遠達到不了勝利的彼岸,領略不到“一覽眾山小”的風景。因為,此時倘能迎面而上,堅持不懈,便會順利地突破瓶頸,贏來學習上新的高峯。當然,頑強地拼搏需有強健的體魄,因而課後的鍛鍊同樣也需要大家堅持。

作為老師,多麼希望今天的你們是快樂的,今年的你們是順利的,今生的你們是幸福的,今世的你們是健康的。

孩子們,竭力吧,為了你、為了父母、為了老師,為了關愛你的親朋好友!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3

答辯人(被告)李,男,19xx年8月9日出生,漢族,住開封市泰山廟街338號。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原告)陳x、李x、喬x、李x起訴合夥糾紛一案,答辯意見如下:

一、起訴狀訴稱“由於李管理不善,造成經營混亂”與事實不符。

雖然合夥協議約定“李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但是在經營過程中,由於各合夥人的經營理念不同,從一開始,每個合夥人就各自當家,李x大肆裝修自己的辦公室,又裝空調又鋪木地板,又買傢俱。而李辦公室僅有一個辦公桌椅。雖然由李x管理財務,但是各合夥人隨意使用合夥資金,白條衝賬的行為比比皆是。在經營過程中,合夥人之間經常出現分歧,矛盾和糾紛不斷,李無法正常行使管理權,使合夥企業不能正常經營運作,最終使合夥人協商一致解散企業。各合夥人對合夥企業都有管理權和監督權,將責任全推到李一人身上不但與事實不符,也是不公平的。

二、李並沒有將合夥企業剩餘資金和剩餘物資裝入自己囊中,更未違反合夥協議中解散清算的約定,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20xx年10月31日合夥人算賬後,在喬x的公司辦公室共同協商簽訂了“解散合同”,就合夥財產的處理達成一致意見“1、李x、喬x、李x各分現金57000元,陳x分現金26000元;2、廠裏原有剩餘設備歸李所有;3、廠裏李x辦公室內所有設施歸李x所有;4、上述內容已電話通知陳x,陳x再有異議糾紛,由李x、喬x、李x、李承擔。”該“解散合同”是李x起草的,用喬x的打印機打印的。當時僅僅陳x的不在現場。根據協議,李x、李x、喬x的現金他們均已全部拿走;陳x的現金她也得到了9900元,僅餘16100元尚未領取。當時並未約定每人“先得”那麼多現金,“解散合同”以及每人的收條上也沒有“先得”的字樣和內容。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過程完全符合“合夥協議書”中關於解散清算的約定,也是全體合夥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且這份“解散合同”正是原告起草和打印的。

李農業銀行卡中並沒有尚未分配的資金,卡中的款是合夥人經過清算後用來歸還欠款的資金,其中包括李在合夥期間墊支的款項。這些資金在簽訂“解散合同”前的算賬時已經考慮在內,原告現在卻不承認了。

三、被答辯人增加的訴訟請求部分沒有任何事實依據。他們這一訴訟行為恰恰暴露了他們的不講誠信的態度,以及他們行使訴訟權利的隨意態度。這種行為也是對國家的訴訟資源的肆意佔用和浪費。

根據20xx年10月31日的“解散合同”第二條約定“廠裏原有剩餘設備歸李所有”。“企業合夥協議書”第七條約定“李出資比例為22%,分配比例為25%”, 李分配比例應當高於其他合夥人,而李在清算中資金分文未得,只分得了剩餘的舊設備,這些舊設備摺合成現金遠遠不到50000元,但是李考慮到合夥企業虧損的客觀事實,本着以和為貴、朋友一場、好聚好散的想法,對現金的分配並未斤斤計較。這些舊設備至今仍然堆積在李房子裏,原告竟然要求分割,實在令人費解。

再者,從原告的“增加訴訟請求申請書”上可以看出,原告對合夥財產掌握得是如此透徹,分割財產是如此仔細,那麼,他們在簽訂“解散合同”時,吃虧的事情他們會幹嗎?他們可能讓留存剩餘資金嗎?另外,木地板、大龍骨、窗子窗簾這些裝飾材料都在當時租賃的房子裏,原告儘管去拆除取走好了。

會計李x5、6、7三個月的工資與本案不屬於同一法律關係,如果合夥企業欠她工資,那麼應當由她本人做原告起訴全體合夥人來主張自己的權利。去告骨求

四、20xx年10月31日所籤的“解散合同”是全體合夥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效力依法應當得到確認。

20xx年9月30日,全體合夥人所籤的“企業合夥協議書”第九條規定“合夥企業解散後,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清算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1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依法進行清算。”事實上,全體5名合夥人中有4名合夥人參與了清算,並簽訂了“解散合同” ,完全符合合夥企業清算的約定即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雖然陳x當時未在現場,但是“解散合同”的內容當時已經電話通知了陳x,陳x並未提出異議,這一事實有“解散合同”上李x、喬x、李x、李簽字相互印證。因此,從上述事實可以認定“解散合同”是全體合夥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效力依法應當得到確認。

雖然合夥人沒有形成書面的清算報告,但是合夥人之間的算賬就是清算行為,試問如果沒有清算行為,那麼怎麼可能簽訂“解散合同”呢?而“解散合同”的內容就反映出了財務清算的結果,事實上也就是一種財務清算報告。那種沒有書面清算報告散夥協議就屬無效的認識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五、關於本案的法律適用問題。

本案中所稱的合夥企業,並沒有辦理工商企業營業執照,也沒有經過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門的批准,在合夥經營進行期間,被告李為了使合夥企業的具備印刷合法資質身份,將王蘭經營的開封市綠葉彩印廠的工商登記變更到合夥企業的地址上。而原告在訴訟中根本就不承認開封市綠葉彩印廠的存在,因為合夥企業自始至終一直對外稱為開封市海堡彩印廠。所以,本案中所稱的合夥企業根本就沒有依法成立,事實上是一種自然人的合夥關係,故本案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而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再有,“解散合同”第四條約定“若陳x再有異議糾紛,由李x、喬x、李x、李承擔。”所以李x、喬x、李x作為共同原告起訴李,其主體不適格。本案應當終止審理。若陳x再有異議糾紛,應當由她將李x、喬x、李x、李一併列為被告,另行起訴。

六、關於陳x的銀行卡的問題。

因為銀行卡里邊的款項是一個動態的狀況,該卡先後由不同的人拿着,卡在誰手裏掌握,關係着誰使用了卡里的錢。李説該銀行卡是往卡里打9900元(即20xx年11月6日)以前一個月的時候從李x手裏接過來的,也就是20xx年10月初的時候,而按照原告證人李x的證言該卡是20xx年4月25日交給被告李。從銀行卡的交易記錄上可以看到,20xx年4月25日和20xx年10月初這兩個時間點以前銀行卡分別已經透支9797元和 9900.38元,李妻子王蘭於20xx年11月6日將9900元存入卡以後,卡中透支額僅剩290.38元。可見這9900元的性質確實是根據“解散合同”分配的資金。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除了應當支付陳x16100元清算資金以外,原告的其它訴訟請求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55條規定“合夥終止時,對合夥財產的處理,有書面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書面協議,又協商不成的,如果合夥人出資額相等,應當考慮多數人意見酌情處理;合夥人出資額不相等的,可以按出資額佔全部合夥額多的合夥人的意見處理,但要保護其他合夥人的利益。”本案中,合夥人已經簽訂了散夥協議即“解散合同”,對合夥財產進行了清算和分割。雖然原告在訴訟中稱“解散合同”無效,但是當初在簽字時,“解散合同”確實是全體合夥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原告的訴訟請求是沒有根據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

答辯人:李

20xx年3月16日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4

親愛的自己:

你好!

當你啟封讀到這封信時,你也許是富可敵國,你也許是窮愁潦倒;你也許是功成名就,你也許是默默無聞;你也許是才高八斗,你也許是碌碌無為。但無論你處在何種境地,請在內心相信:

我,自己,雖然沒有天分,但努力也會是一束陽光。

未來的自己,你是否記得那個雨天。老師在講台上宣告每一個人的成績,卻遲遲不見我的名字,你心裏發虛,像窗外的藍天被烏雲襲捲吞噬。終於,那時刻到了,老師瞥了下試卷,嘴裏哼笑了聲,格外大聲地叫了我的名字。恰在此時,外面打了聲悶雷,教室裏的燈忽地一閃,我拖着雙手去講台上拿卷子,眼睛重重的,只看見老師一臉的不屑與怒氣。額頭的筋突顯得根根分明。接過試卷,雨開始嘩嘩地下,一直下,下進我的心,心越積越沉,落到了塵埃。

太黑了,烏雲籠罩了一切,透不出一縷陽光。

我把試卷塞進書底下,同學都走光了——這時刻,還會有誰願意留在這悶熱的教室裏呢?在這時,我發現教室格外的大,映照着空虛的自己。

想想,我到底是不是一塊讀書的料,自己也曾努力過,仔細聽老師的一字一句,不會漏過任何一個知識點;自己也曾付出過,認認真真地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遇到難題也會盡量去弄懂;自己也曾發憤過,清早爬起來記單詞,深夜亮着燈鏖戰到底。但我還是失敗了。

但是,母親説過沒傘的孩子,只能奮力奔跑!只要努力,自己也能變成一束陽光,穿過烏雲!

於是,在七月,這個本該是充滿童心與色彩的月份,我的眼裏卻只是滿片的綠蔭和過分的知了聲。我在家裏,身旁枱燈上貼滿了注意事項和備忘錄,一邊是期末沒有完成的練習冊,那張期末階段的時間計劃表貼在牆上沒有撕去,四周微微翹起。要是讓那幾個死黨看見我暑假還這般模樣,定會認為我吃錯藥了呢!上次我就認真地看了會書,那些人説我的樣子怎麼看都是會拿出武士刀切腹自盡的樣子!

我知道——

沒傘的孩子,只能奮力奔跑!努力也能使自己成為一束陽光,和別人一樣一起去經歷。

終於,九年級的開學考,老師又在講台上宣佈每個人的成績,很快輪到了我的名字。我成功了,我等着這一刻,等了很久!

巴爾扎克説,拼着一切代價,奔你的前程。我説努力可彌補天賦,我也是一束陽光!

未來的自己,你記得那首歌嗎?“雖然我沒有天分,但我有夢的天真,付出青春不留遺憾!”

所以無論你現在怎樣,只要努力,一切都會變好,變成一束陽光,照亮自己也照亮別人!

永遠陽光!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5

尊敬的家長:

您好!您的孩子 又要迎來一年一度的寒假了。按上級要求,我校寒假時間定為:20xx年x月xx日—20xx年x月xx日止,x月xx日學生返校,並帶掃雪工具,x月xx日正式上課。

在過去的一年裏,我校在你們的關心、支持下,學校的各項工作得到長足的進步,在此對你們的關懷錶示衷心的感謝!寒假將至,我們即將迎來中國的傳統佳節——春節。希望新的一年帶給大家更多的祥和與喜慶。為了讓您的子女度過一個安全、文明、祥和、愉快而有意義的假期,我們希望家長繼續支持配合學校,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幫助您的孩子:制定假期學習計劃,堅持每天學習。開展好“五個一”活動,即:讀一本好書,並寫讀後感;寫一篇以“我的家鄉”為主題的徵文;看一部紅色影視片並寫出觀後感;瞭解或掌握東豐當地的一個鄉土民俗傳統工藝;培養一個好習慣(如每天準時起牀,每天晨練20分鐘,每天陪父母説話10分鐘,每天整理自己書桌、牀鋪、房間等)

2.經常告訴孩子:注意交通安全,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遠離水庫、池塘等不安全場所,嚴禁冰上玩耍,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不要暴食暴飲、不吃過冷過熱及變質、不合格的食物;注意防寒防凍,預防感冒,養成良好衞生習慣;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一定要在父母的監督下進行。

3.監督您的孩子:多做有益的遊戲;不進枱球廳、網吧等娛樂場所;不參加有害身體健康的活動;嚴禁打架鬥毆、吸煙喝酒、賭博、看不健康的節目等。防止學生沾染社會不良習氣。

4.督促孩子鞏固誦讀國學經典內容,並借新春佳節來臨之機,加強對孩子進行孝敬父母、尊老愛幼、禮貌待人等傳統美德教育;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培養孩子的節約意識,教育孩子學會儲蓄,不亂花錢;安排適當的家務讓孩子去做,可讓孩子嘗試當家理財、買菜做飯,從中體悟對“家”的付出和責任。

尊敬的家長,寒假生活稍縱即逝,您的孩子的假期生活離不開您的關心和指導。希望在您的正確引導下,您的孩子能夠完成學校提出的各項常規要求。讓孩子們在您濃濃的親情滋潤下,惜福感恩度寒假,快樂平安過春節,並能以飽滿的精神迎接新學期的到來。

最後恭祝:春節愉快!家庭幸福!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6

答辯人(本案被告二):公交公司

被答辯人(本案原告):劉 某

因劉某訴廖某(本案被告一,公交公司員工)及答辯人交通事故賠償糾紛一案,答辯人現根據事實與法律,對劉某的起訴作以下答辯:

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本案事故作出的(第×× [重]號)《交通事故認定書》故意忽略了劉某具有重大過錯的客觀事實,並作出了錯誤的事故責任劃分,該認定書不應作為法庭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理由如下:

1、根據廣西×司法鑑定中心[x8]痕鑑字第3號《交通事故痕跡鑑定意見書》[見答辯人證據1]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見答辯人證據3],可以清楚地知道,劉某在駕駛電動自行車橫過馬路時為騎行狀態,然而交警部門在重新作出的第××[重]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中卻忽略該重要的客觀事實。劉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的規定,因此,該第××[重]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劉某的交通行為合法不承擔事故責任”是明顯錯誤的。

2、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不僅僅是因為廖某的超速駕駛,劉某在未確保安全通行的情況下,違規駕駛電動自行車強行搶過人行橫道,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雙方應承擔同等責任。

從《事故現場圖》[見答辯人證據2]和《交通事故痕跡鑑定意見書》反映的客觀事實有:①公交車與劉某相撞時,劉某是騎在車上的,②公交車右前輪的最長制動印跡長為12.09米,③雙方相撞的部位是在公交車右邊。據此充分表明,當廖某發現劉某駕駛自行車意圖搶過人行橫道時,已經採取了緊急制動措施,然而在劉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將要越過公交車的時刻,還是相撞了。假如劉某讓直行的公交車先行,就不會發生本次事故,或者劉某是按規定下車推行或慢速通過,那麼,公交車司機廖某就更加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提前減速或避讓,從而避免本次事故的發生。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的規定,劉某也應對事故負同等的責任,交警部門在認定雙方責任時,應該適用本條款的規定。因此,x8年1月28日交警支隊第一次作出的(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正確的。

3、根據現行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x4年5月1日施行),並沒有規定:在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複核申請時,上級部門可以發回原單位要求重新作出認定。退一步講,即使發回原單位重新調查和認定,也不應由原來的經辦人蔘加,否則難以保障認定結論的公正性。

本案中,同一交警部門前後出具了兩份《交通事故認定書》,其經辦民警均為施春陽、唐文軍。並且,在基本事實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卻在前後兩份認定書對雙方的違規行為致事故發生所起的作用力大小的確定,作出了根本性的變更。他們在重新作出的認定書中,他們有意迴避了劉某違法騎行通過人行橫道的客觀事實,從而將原來“廖某、劉某負該事故的同等責任”的認定改變為“由廖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這樣的改變明顯難以自圓其説,也是沒有依據的,並直接導致了對答辯人一方不公正的結果。

4、基於(第××[重]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的情況,懇請法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於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公安機關所作出的責任認定、傷殘評定確屬不妥,則不予採信,以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案件事實作為定案的依據。”的規定,對該認定書不予採信,而是根據查明的事實準確認定本案劉某應當對本案事故承擔同等的責任,或直接採信x8年1月28日交警支隊作出的(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對責任的劃分。

二、劉某在本案交通事故中存在重大過錯,應當減輕答辯人的賠償責任,根據本案的事實與法律,答辯人只應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如前所述,劉某在本案交通事故中存在着明顯及重大的過錯,廖某在發現劉某突然快速橫過路口時已立即採取了緊急制動措施,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的規定,相應減輕答辯人一方的賠償責任。

答辯人認為,本案中,根據劉某和廖某在事故中的過錯及其過錯對事故發生所造成的影響,答辯人只應承擔50%的損失賠償責任,劉某應自行承擔50%的損失。

三、劉某主張的損失金額及賠償金額不合理,法庭應當駁回劉某不合理部分的賠償請求。詳述如下:

1、對劉某主張的78467.40元醫療費,無異議。

2、對劉某主張的26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無異議。

3、劉某主張的8720元營養費不合理,應予駁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營養費應嚴格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及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本案中,劉某沒有證據證明因本次事故需要進行的營養治療,或者需要為劉某補充額外的營養,因此,劉某的該主張無依據。

4、劉某主張的5250元僱傭陪護護理費不合理,其中不合理的x0元部分應予駁回。

劉某主張的陪護費,其中包括在民族醫院治療期間支付周某x0元和支付楊某x0元,在醫大一附院治療期間,支付李某1250元,均為50元/天.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本案中,無證據顯示同時需要多名護理人員,另外,劉某在非住院治療期間均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因此,按劉某的兩次住院時間合計為65天,需要1人陪護,其護理費應為3250元(50元/日.人×65日)。

5、劉某主張的誤工費損失13730.40元無事實依據,應予駁回。

按照劉某提供的××國小出具的《證明》,劉某的月均收入為1907元。另,x7年12月19日為星期三,並且時值學校上課期間,劉某於該日上班途中的7點30分發生事故應為工傷,因此學校不會扣發其任何的工資,劉某也沒有證據證明學校實際扣發了其工資。

交通事故賠償答辯狀 答辯人(本案被告二):公交公司 被答辯人(本案原告):劉 某 因劉某訴廖某(本案被告一,公交公司員工)及答辯人交通事故賠償糾紛一案,答辯人現根據事實與法律,對劉某的起訴作以下答辯: 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本案事故作出的(第×× [重]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之規定,誤工費是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本案中,劉某的實際收入並未減少,故無須賠償。

6、劉某主張的其母親的誤工費15177.60元無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按照劉某提供的廣西××公司出具的《證明》,不能表明其母親的請假是必須或必要的,特別注意的是,在劉某的非住院期間及傷殘鑑定後,均表明劉某無醫療依賴,生活能夠自理,因此,劉某母親自願請事假導致的損失不能轉嫁給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承擔該部分損失沒有法律依據。

另外,劉某治療期間實際上已有專門的護理人員,如果劉某母親請事假是作為陪護人員,那麼該費用系重複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之規定,劉某的本項請求,也不應得到支持。

7、對劉某主張的殘疾補償金24400元,無異議。

8、劉某主張的配鏡費2273.20元不合理。該項費用表現為“特殊材料”,劉某自己註明為“眼鏡費”,明顯過高,應以普通的眼鏡市場價格作為確定依據,認定為500元為宜。

9、對劉某主張的傷殘評定費600元、自行車維修費150元、車輛保管費84元,無異議。

10、劉某主張其交通費損失303.6元不合理。對不合理的部分應予駁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交通費應為劉某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並且,交通費的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劉某提供的交通費票據中出租車票為160元,公交車票為66.60元,均未説明支出時具體的時間、人數等,另外,交通工具選擇應以乘坐公共汽車為主,而不是乘坐出租車,劉某也未能證明其乘坐出租車的合理性。因此,劉某的交通費應綜合認定為100元較為合適。

11、關於後續治療費的問題。根據劉某提供的廣西金桂司法鑑定中心《關於劉某交通事故傷殘程序評定意見書》[x8]法鑑字第416號結論為十級傷殘,即表明劉某雖然頭部有部分缺損,形態異常,但屬於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完全自理。另外,也無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所必然要發生的費用,因此,答辯人至此不存在支付後續治療費的事實和依據。

通過上述分析,劉某合理的損失應為110151.40元(醫療費78467.40元+營養費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2600元+護理費3250元+誤工費0元+殘疾補償金24400元+配鏡費500元+傷殘評定費600元+自行車維修費150元+車輛保管費84元+交通費100元)。按照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計算,答辯人應承擔55075.70元。

醫療期間,答辯人向廣西民族醫院支付40566.30元[見答辯人證據4],向醫大一附院支付了2萬元[見銀行支付憑證],共計支付60566.30元。

由於劉某也應承擔事故損失50%的責任,因此答辯人因處理事故而支付的x0元痕跡檢驗費、x元車輛檢測費、260元的車輛停車費等損失合計2460元[見答辯人證據5、6、7],劉某應承擔50%即1230元。

綜上,答辯人還應賠償劉某的損失為-6720.60元(55075.70元-60566.30元-1230元),即答辯人已經超額支付6720.60元。

四、答辯人無須向劉某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如前所述,本案事故的發生客觀上與劉某的過錯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劉某違章駕駛電動自行車橫過馬路,未下車推行,存在着明顯的交通違法行為與過錯;另外,劉某經治療後,得到了很好的康復,經傷殘鑑定僅為十級,事故造成的損害後果並不嚴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x1]7號)第八條“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和第十一條“受害人對損害事實和損害後果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其過錯程度減輕或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規定,答辯人無須賠償劉某精神撫慰金。因此,請求法院駁回劉某主張賠償精神撫慰金15萬元的訴訟請求。

懇請人民法院查明客觀事實,依法對本案作出公正判決。

此 致

××人民法院

答辯人:公交公司

訴訟代理人:  律師

x9年8月23日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7

1.未經實驗教師允許,不得隨便進入實驗室。

2.進入實驗室要自覺遵守紀律,保持安靜,不大聲喧譁、嬉笑,不亂動儀器和其它設施,在指定實驗台進行實驗,愛護儀器,節約用品。

3.實驗開始前,要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並按照實驗要求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有缺損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實驗過程中,按照規定的實驗內容進行實驗,遵守操作規程。

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整齊,不隨地吐痰,實驗室中的廢紙等垃圾必須放在指定容器中。

5. 嚴格遵守《實驗室安全規則》,對實驗室內的所有儀器要小心使用。

6.愛護實驗室的一切公物,若損壞了實驗儀器,必須及時報告教師,説明原因,並按照實驗室規定酌情賠償。

7. 實驗完畢後按要求整理實驗儀器並分類放到指定位置,關閉電源,經老師檢查驗收後,得到批准方可離開實驗室。

8. 根據實驗記錄,認真填寫實驗報告。

上述規則必須嚴格遵守,若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校紀處理。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8

親愛的爸爸:

您好!

自從您調去鄉里工作後,每天都是早出晚歸的,所以陪我和媽媽的時間少之又少,甚至連週末都不怎麼休息。為此我感到很傷心。我多希望你能陪我玩、陪媽媽聊天啊!

您每天都很忙,所以我會很想您。甚至在課餘時間都會想到您,想到您陪我出去玩,想到您給我買好吃的,我就會很傷心。我也知道,您工作確實忙,每天回到家裏,電話就會響個不停。我知道您也想多一點兒時間陪我和媽媽。我更知道您辛苦工作是為了讓我們生活得更好。但是您知道嗎?我情願不吃好吃的,不玩好玩的,也想讓您陪在我身邊。有時候,您會加班,很晚了才回來。還有的時候晚上不回家。為了第二天早起,我都會早早地睡覺。但是我一直在想:您什麼時候能回來?想着想着,我就進入了甜美的夢鄉。夢裏有您,您會陪我下棋,還會和我一起讀書。您也會陪我和媽媽聊天。每次在夢裏,都是我這一天最開心的時光。我希望它停留的久一些,我想用更多的時間和您在一起。但是,時間總是無情的。每次在夢裏,咱們一家三口正玩得開心呢,滴滴答答的鐘聲就把我從夢中拉回了現實:我該起牀了。

爸爸,我希望您在忙工作的時候,也要多注意身體。前天我聽見您的喉嚨都啞了,已經説不出話了。爸爸,工作重要,身體也重要!我希望您有一個健康的身體!

爸爸,我知道,您為了我們這個家,付出了很多。但是爸爸,我希望您能忙裏偷閒,在家多休息休息,陪陪我和媽媽!

爸爸,天涼了,多注意保暖!多喝水!

爸爸,祝您工作愉快,身體健康!

愛您的女兒:恬恬

X年1月7日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9

親愛的媽媽

您好!

謝謝您給了我這麼多年無微不致的關懷。在三千六百多個日日夜夜裏,您給予的點點滴滴,匯成温暖的洪流,衝蕩着我幼小的心靈,讓我時時刻刻感受到那無比尋常的暖意。在我的記憶中,很多事都早已過去,但卻一直在我心裏。

記得是在一年級的時候,第一次數學考試我只考了46分,被老師留下來重考,很晚才回家。而您知道後,拿着我的試卷看起來,我本一位您會大發雷霆,可誰知,您卻温和地説:“沒關係的,反正是第一次,哪有誰一開始就成功的?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能跟上去!”説這就開始細心給我講解起來。從這以後我便開始用功起來,這句話也因此成了我前進的動力。

媽媽,你還記得嗎?也許您已經忘記了。在我記憶深處,還記得那個深夜,天空中閃電雷鳴,傾盆大雨猶如瀑布般傾瀉着。正在熟睡中的我忽然覺得在冰天雪地,一會兒又感覺在火堆旁全身發燙,難受極了。我在牀上滾來滾去,您驚醒了,關切地問:“孩子,怎麼啦?不舒服嗎?”您拿出體温計,給我量了一下,“呀,39度!”您着急地説道。您拿起傘,背起我急匆匆地向醫院趕去,平時覺得醫院那段路一點也不遙遠,可今天卻感覺那條路好漫長。到了醫院,您把我的病情告訴了醫生,醫生説我是感冒引起的,輸了液就沒事了。您抱着我坐在椅子上,我躺在您懷裏感到無比温暖。輸完液我就好多了,您那緊繃的神經才得以放鬆,佈滿血絲的眼睛除了温柔滿是慈祥。

媽媽,我知道您不讓我玩電腦是為了讓我不但無學習,但在我的祈求下,您一也只好讓我玩一會兒,這是為了讓我不能入迷。但我卻與您叫上了勁,在這裏我正重向您道歉。

媽媽,您真偉大,您是讓我永遠驕傲的母親,我愛您!

身心愉快,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您的兒子:黃侃

20xx年2月13日星期日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10

Dear Sir or Madam,

With reference to your letter on Dec.23rd,i'd like to ,first of all,convey my deepest appreciation to your offering me the position of manager assistant in your i am more than delighted and honored to gain your trust and assignment.

However,i have to decline this unexpected offer whih all unwillingness, which mainly results from an abrupt change in my schedule. when i applied for the position a week ago , i aslo sent an application to cloumbia University, for i hadn't yet made up my nind whether to start work afger graduation this month . What a coincidence ! i got the adminttance to the graduate school of English literrature in Columbia University the same day i received your letter. Weighing the pros and cons for an entire night ,i determine to seize the changce for further study abroad.

With my earnest apology, i do hop you can pay me due understanding and forgiveness for turning down your offer. in closing ,may your company have great prospects and enjoy extensive popularity.

yours sincerely,

Sally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11

親愛的爸爸媽媽:

你們好,當我展開這張叫情感的紙時,滿腦子只有兩個字:感恩。

感恩是一種温暖的情感,像一條緩緩流淌的小溪。輕輕吟唱着,在心與心之間傳遞着人世間最純美的訊息。是你們用博大的胸懷與深沉的愛包含了我的一切優點與缺點。慷慨的送給我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讓我伸展雙臂。是你們給了我來到這個世界的權利。是你們給了我鮮活的生命,無論貧窮與富貴,高尚與卑微,我都回珍惜活着的美好。

你們賦予我血肉之軀,養育我長大,教會我認識自己、認識世界。讓我成為對世界,對人類有用的人。在我成長的過程中,我記下了生活中感覺幸福的一點一滴,感覺得到你們那無盡的關愛,感覺得到你們為了我默默的奉獻……原來那個老是衝着自己發火的爸爸,其實是很愛自己的;在他重重的偽裝下隱藏着的是深沉的愛。愛讓我的世界充滿了温暖,沒有愛的生活就像冬天落光樹葉;生活沒有愛,即使最可愛的微笑都是勉強……尤其是你們無私的愛讓我的生活充滿陽光,微笑,迷人的醉意!(]

兒子在一天天的長大,慢慢地明白了你們的用心良苦。以前,你們對我的嘮叨,我熟視無睹,充耳不聞,現在才知道那是世界上最美的語言;以前,我不明白為什麼在我摔跤時,你們總是讓我自個兒爬起來,現在才知道不扶我是要我學會堅強;以前,我抱怨你們沒能給我山珍海味,綾羅綢緞,現在才明白你們給我的是無私的愛,只有你們的愛才是世界上最大的財富。你們的愛,就像一杯茶,把苦澀保留在心中,散發出來的都是清香。親愛的爸爸媽媽,感謝你們的用心良苦。

你們的愛――太陽般温暖

你們的愛――春風般和煦

你們的愛――百花般美麗。

爸爸您是山,您的愛是偉大的,堅實而又廣博。您使我學會堅強,記住寬容,懂得自制。媽媽您是海,您的愛是温暖無私,淳樸而又細膩的。您教會了我如何去感恩生命,感恩生活,如何去用愛心善待世界上的每一個人和每一件事。每個人成長的階段都離不開爸爸媽媽的養育和教育,然而在我人生的道路上,第一位啟蒙老師就是你們。漫長的人生道路,你們像我的夥伴,讓我的道路上不孤單;你們像一盞永不熄滅的燈,為我照亮人生的道路,讓我看清前進的道路;你們像一位導師為我指點迷津。爸爸媽媽,你們日夜為我操勞,我真的很感謝你們。你們像我的朋友,當我心情不好的時候陪着我,為我解愁;當我學習氣餒的時候你們用愛支撐我前進;你們無私、無微不至的照顧我,使我能夠這樣健康、茁壯地成長。你們時刻都提醒我要學會用一顆感恩的心去面對生活,善待生活、寬容處世、摒棄惡念。去發現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對於每一件美好的事物都心存感激。這樣,就能以坦蕩的心境、開闊的胸懷來對待生活中的挫折了。

親愛的爸爸、媽媽你們辛苦了,感謝你們用翅膀為我遮風擋雨,撐起一方晴空;感謝你們吞吐着我的委屈,包容着我的過錯,做我的堅強後盾;感謝你們無私的為我付出那麼多。我決定在以後的日子離,用我的懂事為你們少添白髮,用我的成績帶給你們欣慰,用我的孝心帶給你們快樂。爸爸、媽媽,我愛你們。

祝你們萬事如意

愛你們的兒子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12

答辯人:工程公司

住所地:x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答辯人就與、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現針對上訴人xx集團總公司提出的上訴,發表如下答辯意見。

一審人民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判決結果合理合法,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無理的上訴,維持原判。

一、關於工程結算方面,一審人民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案卷材料可以證實,xx年xx月xx日、xx年4月20日,原xx公司總經理代表xx公司兩次簽收了被上訴人遞交的工程簽證單、施工圖紙、建築工程決算書及工程決算彙總表。上訴人稱其未收到一次完整的彙總資料,只收到彙總表,無任何證據可以支持。同時提醒法庭注意的是,時隔三年多的時間,原xx公司對被上訴人提交的結算資料並未提出異議,遠遠超過原xx公司和被上訴人簽署的合同對工程結算10天異議審查期的期限。一審人民法院按照雙方合同第6.3條和《最高院關於審理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之規定,將被上訴人提供的竣工結算資料作為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是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

合同第1.7條和合同第6.3條,並不矛盾,也非無效條款。前一條款是工程決算的約定,後一個條款是工程結算方面的約定,兩者概念不同。原xx公司作為發包人,被上訴人作為工程承包人,工程竣工驗收後,承包人和發包人之間進行的是工程價款最終結算,而非決算。對此,承包人和發包人作為經常從事建築活動的主體,對兩個條款內在的涵義、概念是明知的,不可能出現上訴人在訴狀中所謂的理解。是否決算是xx公司和建設單位之間的事情,不能因為建設單位未予決算而剝奪被上訴人主張工程價款結算的權利。上訴人明顯是在偷換概念,混淆視聽,其主觀拖延支付債務,賴賬的故意非常明顯。

二、關於利息方面,一審法院判決正確。

根據合同第6.3條約定和本案前述的基本事實,涉訴工程的工程價款在原東正公司收到竣工結算資料1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已經視為同意,視為結算。在工程價款已經結算確定數額的情況下,原xx公司和眾股東未予支付剩餘工程價款構成違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逾期付款利息責任。即使存在逾期結算的事實,也是原東正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被上訴人並無任何過錯,一審人民法院判決上訴人方承擔拖欠工程款利息,無疑是正確的。

三、四股東對原xx公司組織清算,未依法恰當履行清算職責和義務,即未通知被上訴人,又未積極向主張債權,存在嚴重懈怠和重大過錯。正因四股東在清算方面存在重大過錯,以致使公司的資產受到貶損、減少,影響公司的償債能力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四股東理應對共同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法院適用法律正確。

案卷材料可以證實,xx年xx月xx日,原xx公司四股東召開了股東會議,會議決議通過清算組成員由、擔任。之後清算組分三次進行了公告,xx年xx月xx日,四股東召開了股東會通過了原xx公司清算報告, xx年xx月xx日四股東及東正公司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但遺憾的是四股東組織的清算無論是從程序上還是職責、義務的履行上均存在重大的過錯。具體體現如下幾個方面:

1、清算組的成員不符合法律規定。舊公司法第184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對有限公司清算組,規定“由股東組成”,這就表明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並不需要由股東大會確定人選,那麼,全體股東屬於當然的清算組成員,由非股東擔任清算組成員不符合法律規定。從立法精神看,有限公司的清算義務人應為全體股東。而且,進行財產分配是股東享有的基本權利,公司股東如果沒有明確放棄自己的股東權利,則應當參加公司清算,成為當然的清算組成員。

2、清算中的“通知”和“公告”是兩個程序,不能混淆,清算義務主體未通知已知債權人(本案被上訴人)。被上訴人的債權早已按照合同約定確定,是已知債權人,股東應當書面通知,未通知被上訴存在重大過錯。

3、清算組成員應當清理公司債權、債務,在明知尚欠300萬元債權的情況下,怠於履行清理債權的職責和義務,懸空債權最終導致原東正公司的財產貶損、減少、滅失,影響原xx公司的償債能力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存在重大過錯。

4、清算報告所列的財產狀況是不實的,在明知不實的情況下仍對清算報告予以確認,未積極和依法履行完畢清算義務的情況下仍進行剩餘財產分配,終結清算程序,損害債權人和公司的利益非常明顯,存在重大過錯。

綜上,四股東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按照《民法通則》第130條的規定和《公司法》第190條第3款規定,一審法院判令四股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是適用法律正確的。上訴人所説的造法、按照分配的財產承擔責任,只是單方面認識,無任何法律依據。

綜上,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正確,上訴人的上訴請求依法不能成立,應當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工程公司

x年 月xx日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13

爸爸媽媽:

您們好!祝您們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我想對您們説:在我呱呱墜地的時候,我的第一聲啼哭,換來了您倆開心的笑臉,隨着時間的流逝,突然發現,我漸漸長大了,爸爸媽媽卻老了。感恩,因為有了您們。

您們是我的守護神,您們用那雙巨大的翅膀,為我遮風檔雨;為我排憂解難。在我苦惱時,您們絞盡腦汁,想盡一切辦法使我開心;在我生病時,您們焦頭爛額,跑前跑後的為我看病,買藥,恨不得把我的病痛都讓您倆來分擔;在我開心愉快時,您倆臉上也露出了燦爛的笑容,彷彿是您倆的得到了喜事,而不是我。其中,最讓我難以忘懷得就是那件事情。

記得三年級時,有一次,我去補劍橋英語。臨走時,天空萬里無雲,我便沒有帶傘,直間哼着小曲,大步流星的去劍橋學校,可沒想到,6月的天,孩子的臉,説變就變,剛才還是晴空萬里,現在卻烏雲密佈,天空,轉眼間像蒙上了一塊黑布子似的,昏暗極了。

不一會兒,傾盆大雨像憤怒的巨龍似的咆哮着落在地上,濺起了無數晶瑩剔透小水花,雨,越下越大,絲毫沒有停的樣子,放了學,我只好乾巴巴地站在門口,想走卻不能走,急得我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但有無可奈何。

突然,雨中閃現出一個熟悉的身影。我定眼一看。啊!原來是您-媽媽,只見您舉着一把大雨傘,但自己卻被雨淋濕了,您深一腳,淺一腳地向我走來。路上,我們説説笑笑回到了家,我突然發現您的右半身已經濕透了,緊貼在皮膚上,而我卻完好無損。一到家,您又是給我衝感冒藥,又是給我換衣服,我搖了搖手,您卻説:“不行,感冒了怎麼辦?明天還要上課呢!”沒想到,第二天,我毫髮無損,您卻感冒了。

頓時,我百感交集,心想,從這件事中就可以看出,您們,對我的愛有多麼深,多麼廣!我就是您倆的全世界,您們總是為我想到一切。我長大了,變成了祖國的棟樑,曾突然發現,您們的額頭上,已經顯現出了幾道道皺紋,這是歲月刻下的痕跡。但,這裏面都藴含着您們對我深深濃濃密密的愛呀!

您們像雨露,我像含苞待放的花朵,您們用那飽含情意的乳汁哺育着花蕊,使華蕊茁壯成長,最終變成一朵潔白純淨,散發着縷縷幽香的花朵。即使讓您們失去寶貴的生命,您們也心甘情願,永不後悔呀!

感恩,因為有了您們,世界才如此多姿多彩!

愛您們的女兒:

年 月 日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14

當你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或許我剛離開,或許已經離開很久了,又或許你根本不知道,我已經忘記了在你世界的邊緣徘徊了多久,努力了多久,可最後我還是選擇了放棄,從你的世界那裏遠遠的離開,我不知道是否還會有那麼一年我還能再回來,也許真的不會了,很久以前我就想過離開,可心裏還是不能把你放下,但沒想到會是這樣的一種方式結束,我知道你並不在乎,你從來沒有聽過我的感受,更沒有關心過什麼,不過這已經沒什麼。

我嘗試了很久,真的做不了你的朋友,更談不上什麼知己了,我們對彼此的感情是不一樣的,沒想到我真的就這樣的失去了你,那個原先的你,也許我是不是應該一直待在你的身邊,從未離開。

也許以前你等了很久,在等一個人,我以為那個人會是我,卻發現我不是歸人,僅僅是個過客罷了,是不是挺傻,也挺自戀的,呵呵。總會有一些人會離你而去的,其實我們之間已經相距的太遠了,你根本不瞭解我,而我也是,這些年我們的變化太大了,只能説我們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我們願意把心交給對方,是因為我們從來沒有傷害到彼此,要離開其實很簡單,因為我們的世界那樣脆弱。我一直在感情上很膽小的,我只能説喜歡,但卻不敢承認別的,別人説喜歡是暫時的,它可能很快就消失,就像聽一首歌,就連我也不知道它會持續多久,也許會很長,也許會很短。

你説我的文章寫的好,那是因為我是在用心,因為那個人雖然離我很遠,但她就住在我得心裏,每一次待在電腦前,我都等着你上線,以至於每一次聽到有人上線就翻看那人是不是你,每一次和你聊天都很認真,即使是無聊的話題。曾經我把所有有關你的記憶都寫了下了,雖然不多,但對我來説特別的珍貴,我害怕突然會有一天失去記憶把你忘掉,我把它們像銘文一樣深深的刻在心裏最柔軟的地方,可是有一天所有的記憶都變成了傷痕,一直不會痊癒,每一次想到你都會感到心痛,每一次聽到你傷害自己就會痛的想要落淚,雖然沒有人理解我,可我並不希望你會跟我一樣,我想讓你樂觀的去對待生活,即使生活欺騙了你,你都要好好的,雖然我並沒有實現我最後的承諾,對不起,我已經沒有時間了。

忽然有一天,我從自己的世界中驚醒,有一個直覺好像一直在跟我説我會失去你,永遠。我不相信事實是這樣,可當我發現的時候真的已經晚了,我想盡自己的全力去挽留,甚至想讓時間停止或倒流,可一切都停不下來了,原來自己那麼的渺小,雖然知道故事的結局,可是我依然想去改變,卻發現一切都在有條不紊的發生,難道真的是命運嗎,理想與現實,緣分與命運,原來是那麼的相似,又那麼的相互排斥。

就像以前説的一樣,一切都彷彿是偶然,兩條直線終究會有一天相交,可交點的時間總是那麼的美好和短暫,以後便是永遠的離別,難道真的只能這樣解釋了嗎?無數次想起的那個人,終於有一天還是要離開,我不得不做出新的選擇,時間已經在一年前的一天停止了,後面的也僅僅是一些時間的殘留。似乎已經感覺不到從你的世界那裏傳來的温度了,我的世界也已經開始冰涼,當時間在這一天走盡,世界就真的走進了末日,不知道黑暗會持續多少個日夜,也許有一天還會看見黎明,可是再也不會有你的消息了。

其實那天我問你,就已經知道了答案,我需要那個答案,也已經決定了離開,理智告訴我是該走了,但我真的做不到,也捨不得,就想找一個藉口去騙自己,騙自己離開,但我在離開之前我對自己承諾還要做最後一件事就是照顧好你,起碼在我離開的時候可以知道你過得很好,但是我真的做不到,我根本就沒能走進你的世界,你也根本聽不進去我的關心。在你的身邊有很多的朋友,總會有幾個朋友會是你一輩子的,他們就像月亮,雖然沒有太陽的光芒,但他們可以在黑夜中給你方向,指引你前進,給你温暖,逗你開心,關心你的生活。

另外的一些朋友會像流星一樣,在你的生活中一閃而過,也許會很美,也許你會突然之間對他們產生好感,但他們不會給你的天空留下任何的痕跡,就像是冬夜裏美麗的極光,而我就是那很多流星中的一個,總有一天我會從你的生活中消失,這一天已經到了,只是希望我從你的天空中劃過的時候,你可以分辨出那個是我而不是別人。而更多的人就像是滿天的繁星,你根本不知道他們是誰,到了明天你就又不知道他們在哪裏了。我會在一個你不知道的時候,安靜的離開,或許過了很多年,突然有一天你會對着你朋友席的空位發呆,一時想不起那個空位是誰的了,那個就是我的吧。

很高興能參加你的過去,但你的未來我就無緣再會,當你真的長大的時候你就會學會放棄,以後我不知道誰會來關心你,替我謝謝他吧,要照顧好自己!認識你這麼多年,我好像從來沒有盡到一個真正朋友的責任,我是不是很笨拙,特別在你的面前,似乎總是找不到讓你快樂的理由,還讓你心煩,以後再也不會了,我知道你不在乎,是呀,我又有什麼好在乎的呢,我連向你説什麼都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愛你,包括你的父母,朋友,還有喜歡的人,他們都是真正愛你的,不要讓他們傷心和難過,更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不要把這個世界看得冷酷無情,希望你能陽光的面對生活,如果受到傷害千萬別再傷害自己了,如果遇到什麼挫折和失敗,都要堅持自己是對的。我知道你聽不進去,算了吧,希望你快樂無論過去還是現在或是將來。

對不起,不知道什麼時候我喜歡上對你説這句話,對不起請原諒我的不辭而別,你知道我在等一個人,等了好久,那個人一直似隱似現,又似乎從未出現,是自己太傻了吧,也許她真的不會來了,我也該走了。

我一直不相信,她會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也一直在騙自己,讓自己相信她未曾離去,但最後還是接受現實了,她真的走了,我不知道她會不會再來,也許不會了吧。對不起,我不能做你的知己,我最後還是明白過來,你變得讓我感到陌生,我們之間真的已經產生時差了。對不起,請原諒我的不辭而別,我知道我等的那個人已經消失在了時間裏,消失在了我的生命中,我已經疲憊不堪卻又不得不繼續向前。

對不起,我不知道該怎樣説再見,又不知道怎麼能説的出口,我唯一的謊話就是那個我沒有兑現的約定。對不起,我想我再也沒有辦法兑現了。對不起,我一直想回到過去,試着讓故事繼續,試着融入你的環境,努力地不讓你受到絲毫的傷害,但,對不起,你能輕易的走進我的內心,我卻只能在你的世界之外徘徊。對不起,我一直竭盡全力的阻止這時間的流逝僅僅是為了不讓你離我而去。

對不起,我曾經對自己許下很多有關你的承諾,但我卻沒能把哪個變成現實。對不起,是你讓我有勇氣開場,但我自己卻沒有勇氣面對結局。對不起,不知道這樣説是否還有用,可我只能説對不起。對不起,這一年我離開也許就再也不會回來了。對不起,我以為我們之間如果有一千步的距離,無論誰邁出第一步,我都會朝着對方走下剩餘的999步,但當我風塵僕僕的趕到的時候,卻發現自己已是爛柯之人,塵滿面,鬢斑白。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會記得有一個小女孩,她總是低着頭走路,好像很小心,笑的時候喜歡用手背遮着嘴巴,她總會有一些讓人目瞪口呆的想法,她喜歡穿一件白色的衣服,後被還有兩個釦子。

她説話的聲音很小。她説她想玩勁舞團,她説她吃飯很慢很慢也很少很少,她説她喜歡挺林俊杰的歌,還唱了一句“我的編號89757”那是我唯一一次聽她唱歌,她説她的生日很好記是端午節,最後她説了很多有關她的事情,再最後記憶就變成了空白。

雖然我一直把有關她的點點滴滴記在日記中害怕有一天會突然間忘記她,可現在我去要把她徹底的忘記。對不起,過去的就隨它去吧,記憶是從秋天開始的那就讓它在這個秋天隨落葉一起深埋,永遠的腐爛在心裏,永遠的不會再有人提起,永遠的遺忘在角落,永遠的就這樣永遠的隨着那個人一起走遠

謝謝你讓我知道了什麼是思念,我想我不會在下午放學打完球的時候一個人突然之間想起你,想知道你是不是也沒有吃飯,今天是否開心,我想我不會在突然安靜的時候或者一個人發呆的時候總會浮現你的身影,我想我不會在玩得很開心的時候突然希望你會在我身邊,像我一樣的快樂。謝謝有關你的記憶陪我走過了無數個夜晚,雖然記憶非常的短暫,我想我以後真的要試圖去忘記。

你的人生很精彩而我只是個過客罷了,粉墨登場已經是我的榮幸了,把我忘了吧,就像我從來沒有出現,讓我帶着所有徒勞的感情忍住消失,你現在真的長大了,去開始自己新的生活吧,還記得我説過我相信緣分吧,也許緣分已經盡了,謝謝你,以前我真的不知道我喜歡的女孩是什麼樣的,後來你在我的心中定了一個標準,原來是你這樣的。還記得《千里之外》這首歌嗎?真的很好聽,我已經不知道我聽了多少遍,唱了多少遍,想了多少遍。

當你把這篇文章看完的時候,把我的號刪掉吧。我僅僅敢説喜歡,卻不敢説愛,因為我不知道什麼是愛,也許真的愛了,也許沒有,明明感情已經超過了喜歡的範圍,如果不是愛,又是什麼呢,如果愛,真的愛的痛了,也累了,付出了真心也被傷的徹底,還好我沒有把傷痛傳染給你,你一直跟以前一樣,雖然喜歡,可我要怎樣喜歡你,似乎説話多了也會產生感情,我寧願從一開始你就對我冷酷到底,這樣在我離開的時候也就不會有絲毫的難過,因為我不想看到你難過,希望不會,我用自己的方式陷入了自己的沼澤,我希望你不要進入,因為我製造的就讓我用自己的方法帶走好了,就像一部我自導自演的的劇作,是該收場了,我不想讓你看,因為看到的人我怕她會難過。

如果要受傷,我希望能承擔全部因為我會比你堅強,我能把所有的傷壓在心底,只是那個人永遠也不會再出現,這麼多年的確受了很多傷,這次應該是最痛的吧,但又有什麼呢?早在開始就看到了結局,只是你讓我相信還會有奇蹟罷了,讓我相信結局會改變。

但最後的最後,這個結局就由我寫好了,忘了我吧,忘了我這個不稱職的朋友,在朋友中你是我最容易親近的,因為你很特別,謝謝你的知己,已經很開心了。本來我把時間定在了一年後的某一天,可自己也不確定那天會在什麼時候到來,因為我很容易就會為你而改變自己的初衷。本以為時間不多了,用心去關心你,可沒想到太多的關心帶來的只是更多的傷害,把原本就遍體鱗傷的心帶來了致命的一擊。

這麼多年原來一直在逃避,當有一天我鼓足勇氣去面對你的時候,去發現你已經不在了,我想努力的把你找回,卻把自己弄得傷痕累累,一個人真的好累,我想走走,離開你,一直我都在找些理由説服自己,不讓自己在離開的時候太過於難過,説服自己下決心離開。我走了,或許僅僅是為了讓你更好的生活,我一心只想為那個無法挽回卻又喜歡的人做一些事情,可能只是我一廂情願了吧,還把自己弄得一團糟,雖然我做了很多,卻依然抹不去喜歡的那個人的名字,如果時間上的傷痛,只能靠時間來治,或許真的要花費很長的時間了。

人生的路上我一直往前,我以為你一直在我的身後,當我有一天回頭的時候,卻發現來時的路上早已經沒有你的身影,把你遺忘在了生人的路口,甚至在哪一天把你給弄丟了我都不知道,我停下腳步,站在原地上等了很長很長時間,我能感覺到你的存在,只是那氣息越來越微弱,我真的找不回你了,我本是一個樂觀的人,對你卻是一個特例,僅有你能看到我的憂傷,因為你是我這麼多年最大最甜蜜的祕密了,只是以後再也沒有了。有一天特別的想哭,就好像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一樣,也許是我還不懂得怎樣去珍惜喜歡的人,或許我會從你這裏學會很多,也許我不會再像這樣去喜歡一個人了。我的生命中一個人已經出現過了,生命已經在某種意義上成功了吧

我該走了,帶走原本對你就多餘的感情,也包括我。我的感情進入你的世界後就融化的像空氣一樣稀薄,本以為能打動你,可自己還是錯了,是太傻了吧,如果走,我想帶走你的所有的傷痛,似乎我從來都不是你的朋友,我想對你説,以後多交點朋友,也許是你不會處理朋友間的關係才沒有朋友的,你可以學着他們,他們怎麼對待你,你就怎麼對待他們。

這樣你就會學會怎樣處理朋友間的關係,收穫一兩個真正的朋友。每個人一生中都會遇見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人,那個人也許會出現,也許一生都不會相見,我的也許已經錯過了,在我還不懂得怎麼去愛她的年紀出現了,我也錯過了她,回頭已經變得不太可能。我只是希望你的那個人還沒有出現,做好準備,不要錯過他,有些人一旦失去就真的再也回不來了,你一定不要像對我一樣對他,要不然那個人一定會為你傷碎心的,好好愛他。如果能,就忘了我吧,如果不能就別去想了,雖然有很多話想對你説,可還是算了吧,就當我從未出現在你的生命中,也許你忘記我真的很容易。

對於你我只想多一點的關心,支持我的也是唯一能讓我留下來的僅僅是你還需要我和跟朋友一樣或者比朋友多一點的關心。我並不期望也不希望能成為你生活的一小部分或佔取你世界裏的一個小的角落。從來我都沒想過要從你的世界裏消失,即使知道你喜歡的那個人不是我,雖然有許多問題在困擾着我,但我也並不報任何的希望相信奇蹟可能會出現。那天你在QQ上給我説讓我少玩些電腦,保護好眼睛,真的,一時間讓我不知所措,不知道該説什麼,我對你説謝謝,你説不用跟我説謝謝。你一定不知道那是你第一次關心我,可也是唯一的一次了,就好像所有的希望,僅僅是一些奢求一樣,最後都變成了不切實際的幻想。

那天你説你失戀了,後來我跟你説再見的時候,你連問了幾個“什麼再見?”你説“你害怕再見再也不見”,當時真的好感動,因為你不想離開我,就像我一樣,或許只是感情不同罷了,我喜歡你,而我只是你的一個特別的朋友,一個願意在任何的時間地點,幾乎永遠不會出現,但永遠都會在另一邊傾聽你的傷,安慰你,或為你出謀劃策,並且願意幫你永遠保守祕密的朋友,甚至是一些你都忘記了的事情,而我一切清晰記得的往事。你相信我,或許是你能感覺到我喜歡你,並且也相信你,還記得那次我説把你的QQ號刪了,你當時説,你想死啊。當時也知道你是在説着玩,心裏特別的開心。説了這些往事,都有些留戀了,呵呵。我們之間太缺少溝通了,又似乎你也不愛跟我聊天,也許是我太煩了吧,呵呵,有時候我只是想更瞭解你,可以後也許就沒有機會了 。

如果有一種方法可以讓你忘記我,我願意去做,我不願意在你的心裏留下太多的痕跡,怕有一天你會想到我,怕有一天你會感到有一種心空的感覺,怕有一天我離開的時候,你會捨不得,怕有一天你也會像我一樣難過。我走了,別想的太多,可以把注意力全部放在學習上,這樣你或許會好些。(呵呵,我又説胡話了吧)

這次真的不能説再見了,雖然還是放心不下,可我相信你會照顧好自己的, 別了,那個女孩!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15

親愛的媽媽:

您好!記得我7歲正上二年級時,我在做練習題,突然,我有個題不會。我問您,您説:“應該......”“不對!不對!”我反駁道。您笑着對我説:“你不信,我給你講講......”還沒等媽媽説完,我繼續反對:“您別講了,別講了,不是這樣做。”但是後來,您還是訓斥了我,我不服氣,就和您吵起來了。

通過了這件事,我要向你真誠地道歉:“媽媽,對不起,我錯了!請您原諒我!”我現在終於懂得了,母愛是偉大的,母愛是無私的。等我長大了,我要像您愛我一樣去愛我親愛的媽媽——您!

天天如意

你的女兒津萱

12月15日

給高三孩子的一封信 篇16

親愛的爸爸:

您好,最近身體還好嗎?現在天氣忽冷忽熱,請您一定要注意身體。早上一定不要偷懶不燒早飯吃哦!也不要太過操勞。下次回來我不要看見你眼角多一道皺紋或頭上多了一根白髮!

辛苦的爸爸,您知道嗎?我小時候一直有一個疑惑,我不明白您為什麼來也匆匆去得也匆匆。不明白您為什麼在我酣然大睡時,無聲無息地離我而去。那時就在想,是因為您怕我醒來纏着您,是因為您討厭我嗎?不明白您為什麼在我嚎啕大哭時拉住您不放時,而您卻一次次轉身離開,那一瞬間,我在想,您是因為不愛我了嗎?您知道嗎?每次在你快走之前,我便懇求媽媽把您留下,可媽媽説您是為了家,為了我。我當時卻十分任性地認為,是外界的世界太美,把您給迷住了,把您給搶走了。隨着年齡的增長,我才知道自己錯了,我應該知道,在我酣然入睡時,您總是用不捨的目光看着我;在我嚎啕大哭時,您的心也在悲傷。但您知道,您必須離開這個家,為了使我們過得更好。

仁慈的爸爸,您知道您在我心中的形象嗎?我覺得您並不像書上寫的那樣威嚴,對我嚴厲的教導。您的樂觀寬容讓我更加陽光地成長。您身上還有着一份母親的仁慈。但您在我心裏的位置沒有絲毫降低。我認為您才是一個真正的父親,是那麼的偉大。

可愛的爸爸,您還記得嗎?小時候,您幫我穿衣服,教我唱歌。喜歡把我逗哭,然後再把我逗笑;國中時,我總是喜歡跟着您,而您故意跑得很快,讓我在後面追。如果是晚上,您還大喊鬼來了,我便使勁往您那裏跑,我如果累了,您便揹着我。到高中,我覺得我長大了,我不希望您像對待孩子那樣對待我。還總是不聽您的話,您叫我往東我偏朝西。但以後我不會這樣了。我知道在您眼裏,我永遠是個孩子,但爸爸,此刻,我想讓您知道我內心的聲音——父母的愛,今生不敢忘,也不能忘!

我辛苦、仁慈、可愛的爸爸,讀完這封信激動吧?不要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哦!嘻嘻,應該不會的,男兒有淚不輕彈嘛!況且,也不看是誰爸!爸爸,您一定要讓您的嘴角永遠向上揚一個角度哦!

此致

敬禮!

女兒:楊麗

20xx年2月21日

標籤: 高三 一封信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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