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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異議之答辯狀(通用16篇)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通用16篇)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通用16篇)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1

答辯人:陳,女,x年10月2日出生,漢族,茶陵縣人,住茶陵縣城關鎮紫微街紫微路四組。

因上訴人賴家慶與被上訴人陳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 陳訴、曾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判決、財產保全、執行以及上訴人提出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概況。

陳訴、曾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一審法院於x年4月22日判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於x年7月26日調解終結。因被執行人、曾拒不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申請執行人陳於x年8月7日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法律文書確定的起訴日(x年11月6日)止的給付金錢義務是4192808元。被執行人、曾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老賴,至今僅有司機代為執行13.5萬元,已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x年開始向陳借錢,x年3月18日與原寧岡縣地產公司(早已名存實亡,由井岡山市國土資源局接管)聯合投資開發受讓了本案三宗土地,因沒有資質,登記在原寧岡縣地產公司名下,是土地實際權利人之一,享有60%份額。

一審法院在審理陳訴、曾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依法於x年12月11日作出了()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號民事裁定書:對x年3月18日與江西省寧岡縣地產公司聯合在現井岡山市(原寧岡縣)龍市鎮投資開發的、登記在寧岡縣地產公司名下的寧國用(99)字第306號、()字第3027、()字第3028號土地中所享有的60%份額(約270萬元)予以凍結。(有接管單位提供、蓋章的《聯合投資開發土地合同》、《土地出讓合同書》證實。60%份額包括土地使用權和股份,另40%是井岡山市原寧岡縣地產公司的)。x年12月一審法院到井岡山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和送達上述裁定書時,所凍結的土地檔案中沒有證實上訴人與轉讓的一個字、一份文件,也沒有人説己轉讓。裁定書送達後,並未提出自己所擁有的60%份額已轉讓給上訴人或者申請複議,當時上訴人(與是十多年的要好的朋友,知道欠債)知道凍結也未申請複議。由於執行法院沒有及時採取評估、拍賣措施,x年10月31日上訴人乘機對()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號民事裁定書凍結的執行標的向一審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由聘請律師。

本案凍結的標的是上述三宗土地中所享有的60%份額,協助執行人是井岡山市國土資源局。上訴人主張:x年7月4日,與本人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書》,約定以70萬元將其所享有的上述三宗地塊面積為2936.6平方米的60%份額出讓給本人所有,按照股份轉讓書的約定,本人於x年7月4日支付給xx20萬元,又於x年12月10日、x年1月6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匯給共計50萬元。上述三宗土地中所有的60%份額於x年1月6日時就已屬於本人所有,不享有該土地60%份額的所有權。()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號民事裁定書凍結有誤。

一審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委託司法鑑定,於x年11月28日和x年11月3日公開聽證審查,認定賴家慶提出的異議意見與事實不符,沒有任何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x年1月29日作出()茶法執裁字第2號執行裁定書,駁回賴家慶的異議。

x年2月27日,賴家慶因不服()茶法執裁字第2號執行裁定向一審法院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一審法院適用普通程序,經過實地調查、兩次開庭審理還查明:①為了協調關係,x年7月4日與賴家慶草簽了《協議書》,約定:委託賴家慶全權開發購置的上述三塊地皮,負責辦理手續,賴家慶負責今後的開發費用約200萬元,歸還雙方投資後的利潤各50%,建成的房屋按雙方股份比例分房屋自行出售。當日賴家慶依據《協議書》支付了今後的開發費用12萬元,用於償還尾欠工程款。《協議書》並未轉讓財產所有權,沒有變更登記。②x年4月18日還經過上訴人同意,收取了肖龍庭230萬元定金,次日與肖龍庭簽訂了《土地轉讓協議》,終止了《協議書》,《土地轉讓協議》到x年12月5日將230萬元定金轉為欠款才解除。③x年10月24日賴家慶代表江西省玖盛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玖盛公司”)以150.01萬元中標了井岡山市原寧岡縣地產公司的40%股權後,與賴家慶口頭約定轉讓60%股份,轉讓金是由賴家慶承擔肖龍庭230萬元本息(被上訴人認為因該約定屬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且情節嚴重的行為,無效)。④《股份轉讓協議書》系在()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號民事裁定書之後完成的,即為了逃債而虛構x年7月4日就以70萬元轉讓60%股份事實,與賴家慶偽造《股份轉讓協議書》,調包其他往來憑據,臨時製造收條、證明等。⑤x年11月,上訴人在《股份轉讓協議書》複印件上加蓋玖盛公司(注:玖盛公司是x年11月7日才成立、x年5月21日才變更而成的)印章交井岡山市規劃局,騙取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x年又夥同玖盛公司非法佔有本案凍結的土地建商住樓。等等。一審法院經過審判委員會討論,依法判決駁回原告賴家慶的全部訴訟請求。判決書確認的基本事實中已經確認陳答辯中的反駁主張,陳反駁主張包括了《股份轉讓協議書》系在()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號民事裁定書之後完成、偽造等內容。

上訴狀假話連篇,上訴人應對上訴狀中主張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上訴人提出異議、起訴的證據是偽造的標註為x年7月4日《股份轉讓協議書》,臨時製造的三張收條,調包的12萬元領條、兩張個人業務憑證,x年4月14日開庭中才提供《協議書》等。

證明被上訴人反駁主張的證據還有:民事判決書、調解書、保全裁定書、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函、價格説明、招標須知、短信、井岡山市國土資源局證明、劉小雄親筆證明、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全套文件、對謝金開詢問筆錄、費用發票,法院從井岡山市公安局調取的證據,法庭筆錄以及上訴人的訴訟文書、《協議書》等。

二、上訴人沒有對執行標的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證據,就執行標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

《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最高法院指導案例33號“裁判要點1.債務人將主要財產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給其關聯公司,關聯公司在明知債務人欠債的情況下,未實際支付對價的,可以認定債務人與其關聯公司惡意串通、損害債權人利益,與此相關的財產轉讓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一十一條案外人或者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案外人應當就其對執行標的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承擔舉證證明責任。第三百一十二條對案外人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人民法院經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案外人就執行標的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的,判決不得執行該執行標的;(二)案外人就執行標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的,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一)、關於《股份轉讓協議書》。《股份轉讓協議書》是x年12月17日送達()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號民事裁定書後偽造的,《股份轉讓協議書》中的轉讓事實不存在,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不具有真實性、合法性,不能作為本案認定事實的根據。

(1)、《股份轉讓協議書》標註時間x年7月4日不具有真實性。一是x年9月4日茶陵縣法院到井岡山市國土資源局聯繫執行,12日井岡山市國土資源局給茶陵縣法院覆函未體現也未提供即未見到《股份轉讓協議書》,可上訴人提供的標註時間為x年7月4日的《股份轉讓協議書》與該覆函雷同,證明《股份轉讓協議書》是在x年9月12日後由覆函修改而成的;二是覆函中寧岡縣地產公司與認定轉讓了的地塊面積還是680平方米、剩餘面積還是2920平方米,但《股份轉讓協議書》中的轉讓了的地塊面積卻是663.4平方米、剩餘面積卻是2936.6平方米,面積663.4平方米、2936.6平方米到x年10月14日發佈招標公告時才對外公佈,證明《股份轉讓協議書》是x年10月14日後偽造的;三是湖大司鑑中心()文鑑字第114號司法鑑定意見書的鑑定意見是“送檢的標註日期為x年7月4日《股份轉讓協議書》中‘甲方(簽字)’處‘’簽名字跡書寫的形成時間不是標註的x年7月4日,實際書寫時間是在x年3月左右”。上訴人在一審法院承認該司法鑑定意見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四是井岡山市國土資源局x年6月5日函、井岡山市原寧岡縣地產公司股權轉讓合同、在井岡山市公安局“x年我只與賴家慶簽訂《協議書》”的陳述、上訴人的起訴狀、《協議書》等都證實了《股份轉讓協議書》標註x年7月4日不具有真實性。

(2)、《股份轉讓協議書》內容是捏造的。一是井岡山市拍賣原寧岡縣地產公司40%股份前夕,井岡山市國土資源局通知了有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對寧岡縣地產公司40%股份轉讓出具同意書;x年10月28日賴家慶代表玖盛公司與井岡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井岡山市國土資源局簽訂的《井岡山市原寧岡縣地產公司股權轉讓合同》,均確認了登記在寧岡縣地產公司名下的土地中享有60%份額,即x年10月28日前尚未轉讓;二是井岡山市國土資源局只對《土地使用權證書》中寧岡縣地產公司40%進行了變更登記,有變更後的《土地使用權證書》證實;三是第三人與上訴人在x年沒有口頭約定以70萬元轉讓60%股份,是約定委託開發;四是x年10月24日後與賴家慶口頭約定轉讓金是由賴家慶承擔肖龍庭230萬元本息,沒有支付,而不是70 萬元,70萬元轉讓金是捏造的,沒有支付;五是肖龍庭向井岡山市公安局的報案和提供的x年4月18日預付定金、4月19日與簽訂《土地轉讓協議書》、x年12月5日解除的欠條等書面證據,證明《協議書》已於x年4月19日終止和與上訴人沒有轉讓事實;六是井岡山市國土資源局的其他公文,一審法院到井岡山市公安局調取的其他證據等都證明《股份轉讓協議書》內容是捏造的。如:

A、郭友燦x年3月1日到井岡山市公安局的證言和證明事項:①x年地產公司40%股份拍賣時另外60%股份是;②對60%股份是否轉讓給賴家慶不清楚,和賴家慶還沒有到國土局辦理轉讓備案手續;③井岡山市國土局與達成了地產公司的40%轉讓給意見,但國資局提出要掛牌轉讓。證明了x年6月5日發函時60%股份是,要改變井岡山市國土局與達成的地產公司的40%轉讓給意見,必須出具同意書;④向井岡山市國土局提出,全權委託賴家慶來協調處理這塊地的事,還向井岡山市國土局出具了書面委託書。證明了與賴家慶的關係是委託而不是轉讓。

由於郭友燦與賴家慶存在利害關係,如x年10月31日郭友燦和賴家慶一起到茶陵法院提交併看到《股份轉讓協議書》、收條、個人業務憑證、領條複印件,故對法院提供虛假證言。

B、x年3月4日到井岡山市公安局的陳述證實了被上訴人的反駁主張成立。如陳述:①只是全權委託賴家慶開發(見第2、3、5頁),x年才將《土地使用證》交給賴家慶(見第3頁);②賴家慶只投入了二、三十萬元左右(見第3至4頁);③我與賴家慶是要好的朋友,存在其他經濟往來(見第4頁);④x年10月24日賴家慶中標地產公司40%股份後,我與賴家慶口頭約定(見第4頁):由賴家慶承擔肖龍庭230萬元本息,扣除我的欠款後的餘額付給我。⑤沒有將我的土地份額轉讓給賴家慶(見第5頁)。⑥我與寧岡縣地產公司共同開發總共投資120萬元,我佔60%(見第2頁)。另外,井岡山市公安局詢問筆錄只有一份,證明沒有立案偵查,即沒有一地二賣,也就是x年12月5日前,曾與肖龍庭簽訂《土地轉讓協議》,而沒有與賴家慶真實簽訂轉讓協議,《股份轉讓協議書》是為提起虛假訴訟、逃債而偽造的。

在x年6月5日法庭上的陳述,因藉口上廁所退庭,未質證,對己不利部分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股份轉讓協議書》名為《股份轉讓協議書》,上訴人又未提供工商登記資料,且日期、轉讓金虛假,上訴人與偽造《股份轉讓協議書》內容、目的是非法轉移被凍結土地,通過虛假訴訟逃避債務。如《股份轉讓協議書》第二條第(一)項“甲方不再享有該宗地的權益”;又如上訴人提出異議、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理由以及夥同玖盛公司非法佔有被凍結土地於x年5月30日開工建成商住樓的行為等,都可以證明上訴人與目的。另外,上訴人和如果只是為了辦證,為什麼用《股份轉讓協議書》提出異議?辦理許可證無需收條,為什麼補寫收條?

(二)、關於轉讓金。沒有證據證明上訴人與第三人在x年偽造《股份轉讓協議書》前,上訴人就依據《股份轉讓協議書》向支付了轉讓金,即上訴人沒有支付轉讓金,轉讓事實不存在。

第一,在井岡山市公安局陳述,x年我與寧岡縣地產公司共同開發項目,總共投資120萬元,我佔60%;《協議書》:歸還購買土地款30萬元/畝,即2936.6平方米÷666.7x60%x30萬元/畝=79.28萬元,另加利潤50%,而轉讓金僅70萬元,正常人一看就可以判斷70萬元轉讓金是假的。第二,上訴人提供的個人業務憑證、三張收條均沒有標明是本案股份轉讓金,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與本案無關。個人業務憑證只能證明上訴人與有經濟往來,不能證明上訴人付了50萬元轉讓金;x年7月4日上訴人只支付了12萬元今後開發費用,用於支付工程欠款,可收條是20萬元,該收條不具有真實性;x年12月10日和x年1月6日兩張收條50萬元是同時在一張紙上寫好撕開的,上訴人也承認是補寫的,時隔2年多用同一張紙書寫不同年份的“收條”顯然與正常的經濟結算方式不符,不具有真實性。第三,與寧岡縣地產公司的聯合開發合同約定,土地轉讓收入必須共同管理、共享利潤、共擔虧損,不存在由xx個人收付,上訴人和沒有證據證明聯合開發財務賬內有此收付。第四,《股份轉讓協議書》是x年偽造的,《股份轉讓協議書》形成之前的x年7月4日、12月10日、x年1月6日怎麼按照《股份轉讓協議書》的約定支付轉讓金?結論只有一個,即70萬元轉讓金是捏造的,其相關憑據是臨時製造或者調包的;在法庭上陳述可值400多萬元的財產,以70萬元轉讓,且分三年付清,誰能這麼做?真不符合人們日常生活法則;上訴人與第三人又存在其他經濟往來,如x年7月3日賴家慶借給xx60萬元,可以推定個人業務憑證的50萬元是其他經濟往來款。第五,到井岡山市公安局陳述沒有支付轉讓金,上訴人在一審陳述是簽訂《協議書》後付給xx70萬元。因此,個人業務憑證、三張收條、其他人的領條、證明等均不能作為認定已支付70萬元轉讓金的根據。

(三)、關於《協議書》。上訴人在起訴狀陳述:“雙方在x年7月初達成口頭協議,並於7月4日草簽了股份轉讓協議書”,上訴人在法庭上回答被上訴人的代理人提問時陳述草簽股份轉讓協議書就是《協議書》,即x年7月4日沒有草簽股份轉讓協議書。⑴、該《協議書》的名稱是《協議書》,不是《股份轉讓協議書》,證明上訴人在偷換概念誤導他人;⑵、該《協議書》是委託賴家慶全權開發(主要內容前面已敍述)而不是轉讓,雙方又沒有履行主要義務,沒有辦理過户登記手續,證明60%股份等財產權並未轉讓,上訴人故意把委託開發説成是買賣、轉讓,誤導他人;⑶、該《協議書》約定要到土地開發完後才能從利潤中歸還第三人購買土地款,而被凍結土地x年才開發,至今沒有出售,證明上訴人陳述x年7月4日、12月10日和x年1月6日付給第三人款項是上訴人的今後的開發費用等轉讓金以外的往來款。⑷、該《協議書》於x年與上訴人商定轉讓給肖龍庭而終止。

《協議書》與《股份轉讓協議書》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上訴人提出異議、起訴主張的是因簽訂、履行《股份轉讓協議書》,上述三宗土地中所有的60%份額已轉讓給上訴人,法院凍結錯誤,請求裁定中止執行,而不是主張簽訂、履行《協議書》,《協議書》只能作為《股份轉讓協議書》是否真實的證據,本案不能超訴訟請求依據該《協議書》裁判。若是上訴人今後依據該《協議書》提起訴訟,根據最高法查封規定和民訴法解釋,也屬“案外人就執行標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的,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情形。

(四)、關於x年口頭約定。上訴人沒有證據證明與上訴人在x年就達成口頭約定以70萬元轉讓60%股份事實,而被上訴人有上訴人的起訴狀以及《協議書》、在井岡山市公安局陳述、郭友燦在井岡山市公安局的證言等證據證明x年與上訴人是簽訂書面《協議書》。①上訴人在起訴狀陳述:“雙方在x年7月初達成口頭協議,並於7月4日草簽了股份轉讓協議書”,在法庭上解釋草簽股份轉讓協議書是指《協議書》,上訴狀中陳述“上訴人提供了x年7月4日草簽的《協議書》和《股份轉讓協議書》”,即《協議書》才是上訴人與x年達成的口頭約定。②70萬元轉讓金是捏造的。③x年4月,賴家慶與口頭約定將土地轉讓肖龍庭。④到井岡山市公安局陳述:x年只是全權委託賴家慶開發,沒有將其被凍結的土地份額轉讓給賴家慶,x年10月24日後才口頭約定以賴家慶承擔肖龍庭230萬元本息轉讓。⑤與上訴人再無其他口頭約定。⑥上訴人和在x年10月29日鑑定《股份轉讓協議書》系x年形成的之後,才改口謊稱x年已達成轉讓60%股份的口頭約定。據此,完全可以認定與上訴人x年沒有達成70萬元轉讓60%股份的口頭約定。

(五)、關於實際權利人。本案被凍結土地是,座落在衡茶吉鐵路旁的龍市商貿廣場,衡茶吉鐵路和龍市商貿廣場的建成,該地價大漲,解除肖龍庭佔地,上訴人惡意佔地建房,上訴人既不是實際權利人,也不是登記上權利人,損害了被上訴人合法利益。

1、隱瞞事實真相、提供偽造的《股份轉讓協議書》等假冒材料騙取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具有真實性、合法性、與權利人沒有關聯性。(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遵守事項”顯示:“該證是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核、建設用地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而不是取得土地權利人的依據。(2)、井岡山市規劃局對井岡山市紀委的《關於龍市商貿廣場B宗地規劃審批事項説明》:“當時我局確實不知道茶陵縣法院查封該宗地60%股份的情況”。(3)、上訴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用的《股份轉讓協議書》是在本案起訴用的《股份轉讓協議書》複印件上加蓋玖盛公司的印章形成的,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嗎?x年5月21日才變更而來的玖盛公司,x年7月4日就可以簽訂合同嗎?(4)、玖盛公司和上訴人都不是被凍結土地的權利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上的用地單位是玖盛公司,該公司與上訴人是兩個不同的主體;自x年10月28日起,玖盛公司只取得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紅線範圍內40%的財產權利;、上訴人和玖盛公司之間沒有真實轉讓被凍結土地的合同、沒有收付轉讓金。

2、上訴人沒有證據證明上訴人在x年5月30日開工前佔有被凍結土地。肖龍庭提供的與肖龍庭的《土地轉讓協議書》等書面材料證實:與肖龍庭x年4月18日預付定金、19日簽訂土地轉讓協議、x年12月5日解除,也就是至少在x年12月5日前,被凍結土地由肖龍庭而不是上訴人和玖盛公司佔有。

3、任何單位、個人在法院凍結期間,未經人民法院准許,在被凍結土地上施工建設、造成凍結土地滅失,就是申領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也是違法佔有,應當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法院裁定採取保全措施後,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級人民法院決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內,任何單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被執行人就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所作的移轉、設定權利負擔或者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第三人未經人民法院准許佔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或者實施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解除其佔有或者排除其妨害。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滅失或者毀損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於該財產的替代物、賠償款。人民法院應當及時作出查封、扣押、凍結該替代物、賠償款的裁定。佔有人因使用佔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佔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上訴人把其夥同玖盛公司惡意佔有被凍結土地建成商住樓,説成是取得了實際權利,沒有法律依據。

(六)、被上訴人對上訴人在一審法院提供和一審法院收集的其他證據的質證意見,見法庭筆錄和書面質證意見。

綜上所述,上訴人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上訴人與採取虛構事實、偽造證據、偷樑換柱、偷換概念、瞞天過海的方法,所偽造的《股份轉讓協議書》違反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三)、(五)項規定,無效;經查證上訴人和陳述、提供的證據不屬實,不能作為本案認定事實的根據;一審程序合法,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懇請貴院依法、及時判決駁回上訴人的全部上訴請求,維持原判決。假如賴家慶以《協議書》提出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是其權利,但是賴家慶用的是偽造的證據,、賴家慶以捏造的事實、偽造重要證據提起民事訴訟的行為嚴重妨害了司法,已觸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七條,涉嫌妨害作證罪、賴家慶涉嫌幫助偽造證據罪,應當受到法律懲罰。為了打擊偽造證據、虛假訴訟犯罪,維護法律尊嚴,保障司法活動的順利進行,促進社會誠信建設,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被上訴人及其代理人在一審法院已請求依法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查處,但沒有移送,現再特請貴院依法督促一審法院或者由貴院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此致

xx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4份。

答辯人 陳

x年11月24日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2

親愛的病友:

新年好!

隨着元旦鐘聲的敲響,我們迎來新年第一縷陽光。和你一樣,我們都是癌症患者,都是貴陽市腫癌症康復協會的志願者,在新年的第一天,我們代表協會全體會員,代表癌症患者這個歡樂的大家庭,給你們送上新年的第一聲問候和真誠地祝福:祝你們新年快樂!早日康復!閤家幸福!

我們曾經和你們一樣,在漫長的治療過程中,身心備受折磨,來自個人、家庭、事業、經濟等方方面面的壓力,使我們深感不幸。但是,我們又是幸運的,除了社會的關愛、親人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在貴陽市癌症康復協會這個温暖的大家庭裏,我們在絕望中看到希望、在無助中看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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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癌症康復協會是一個以癌症患者為主體,醫患結合、羣體抗癌的一級法人社團,協會以“為癌症患者服務、為癌症康復事業服務、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為宗旨。協會在市科協領導下,十一年來,已成為融解癌症患者精神的家園。在市領導和園林局的關心支持下,會員憑證可以免費進入市區各大公園鍛鍊、遊覽。

在新的一年裏,協會將對新會員進行系統的康復培訓,增強為新癌症患者的服務意識;協會將在原有的基礎上提高癌症患者康復的層次和水平,在各項活動中更加註重患者康復的科學性和科技含量。對促進癌症患者科學康復將有深遠影響。

親愛的病友,抗癌的路上雖有風雨,雖有坎坷,但是,你不應該孤獨、不應該與世隔絕。歡迎你隨時來到我們中間,讓我們手牽手、心連心,依靠羣體的力量戰勝癌症。你有什麼需求,可以跟我們聯繫,協會辦公室地址:貴陽市花果園市肺科醫院大樓,電話:(每天下午有專人值班),

祝你早日康復!

20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3

答辯人:羅某某,男,漢族,x年06月30日生,身份證住址:xx省xx市xx區水貝工業區18棟1樓。

委託代理人:龍,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繫電話:

被答辯人:王某某,男,漢族,37歲,身份證住址:xx省xx市南山區南油第四工業區三棟3樓。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王曉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確實存在民間借貸關係,但是雙方之間已經達成還款協議。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就雙方之間民間借貸關係所達成的還款協議已經生效,並且原告已經履行協議約定的已到期款項,其餘款項還沒有到期,原告卻將此事訴至人民法院,是一種出爾反爾、背信棄義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本案當事人原被告雙方自願達成還款協議,並已實際履行,該還款協議並不違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也只能依照該還款協議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綜上,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出爾反爾、背信棄義,在達成還款協議並獲得履行後仍然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第八條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起訴顯系濫用訴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11/12

相關知識

借款合同按照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以金融機構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和以非金融機構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

1、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以金融機構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又稱為信貸合同。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法律、法規對信貸合同要求比較嚴格。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有償合同、諾成合同,並且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合同法》第197條規定:“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借款利率不能自由確定。對利率的確定,《合同法》第204條規定:"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2、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

我國目前禁止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因這類借款糾紛訴至法院的,法院均認定合同無效,判令借款人返還本金,對利息不予保護。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4

答辯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在XX市路,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聯繫電話:

被答辯人:,男,漢族,x年8月10日出生,住XX市號xx室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解除勞動關係、工資爭議案件,現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請求解除勞動關係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被答辯人因自身原因於20xx年XX月XX日主動辭職,其後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就勞動合同解除達成結算協議,雙方勞動關係已經解除。被答辯人再主張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明顯不當。

二、被答辯人主張給付各項費用X元沒有依據

1、被答辯人辭職後,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明確約定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的工資、加班費、節日加班費用等費用已全部結清,被答辯人對此無任何異議,被答辯人不再追究答辯人任何責任。本案中,雙方已就工資、加班工資等達成結算協議,該協議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又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辯人主張經濟補償金於法無據。被答辯人主動辭職,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條件,主張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律依據。

3、被答辯人主張雙倍工資亦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首先,雙方簽有勞動合同,不存在雙倍工資的問題;其次,主張雙倍工資有着明確的時間限制、時效限制、數額限制。被答辯人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不能成立,懇請貴委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XX有限公司

時 間:20xx年XX月X日

相關知識

基本特徵

⑴勞動糾紛是勞動關係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勞動關係當事人,一方為勞動者,另一方為用人單位。勞動者主要是指與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職工和與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職工。用人單位是指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與勞動者訂立了勞動合同的單位。不具有勞動法律關係主體身份者之間所發生的爭議,不屬於勞動糾紛。如果爭議不是發生在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之間,即使爭議內容涉及勞動問題,也不構成勞動爭議。如,勞動者之間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力流動發生的爭議,勞動者者或用人單位與勞動行政管理中發生的爭議,勞動者或用人單位與勞動行政部門在勞動行政管理中發生的爭議,勞動者或用人單位與勞動服務主體在勞動服務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等,都不屬勞動糾紛。

⑵勞動糾紛的內容涉及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是為實現勞動關係而產生的爭議。勞動關係是勞動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不是為了實現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面發生的爭議,就不屬於勞動糾紛的範疇。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的內容非常廣泛,包括就業、工資、工時、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福利、職業培訓、民主管理、獎勵懲罰等。

⑶勞動糾紛既可以表現為非對抗性矛盾,也可以表現為對抗性矛盾,而且,兩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在一般情況下,勞動糾表現為非對抗性矛盾,給社會和經濟帶來不利影響。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5

尊敬的老班:

您好!

此時此刻,您的高徒正坐在考場內給您寫信。我覺得用這種方式,能更好地傾訴我的想法,表達我的心聲:十分感激這三年來您的陪伴。

剛入國中,對於國小階段學習態度存在問題的我,第一次月考,一塌糊塗呀!您沒有責備我,而是給了我一篇題為《即使倒數第一,也別自我放棄》的文章,囑咐我每天看一遍。您讓我懂得了要做一匹駱駝,因為在沙漠的漫漫長路上,則需要長時間的韌勁堅持下來,前方一定會出現綠洲。”

老班您還記得嗎,七年級期末考試後,我在班裏排在了中下游,對我來説那真是天方夜譚呀!媽媽、爸爸從您開完家長會後也開始在意我的學業了,對我有信心了。

八年級很快就迎來了冬天。雪好大,在風中旋轉、升騰,但對於我是絲毫感受不到它的抗爭、鬥志,有的只是酸楚。父親下崗了,遠走外地去謀生。我怎麼也無法去面對父親不在身邊的現實,總感覺天塌下來了。每天上課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樣子,同學送我外號“大仙”。也許,你看透了我的心。

老班您還記得嗎,那天,學校發了進步獎。您帶着它,來到我家家訪。母親從您手裏接過我的進步獎,臉上就像開了一朵花,久違的笑聲迴盪在我的陋室。您臨走時告訴母親,“你兒子已經上升到班裏的中上游了,再努力就進入優等生行列了,考入市一中都有希望呀!”

老班呀!您不知道呀!那天您走後,母親破天荒地為我做了一頓紅燒肉。

九年級年級的春天來得比往常早。一次月考,我偶然考了全班第一,您並沒給我祝賀。月考過後,剛好是您的生日,您請我們幾個班委去你家吃飯。席上,我很想聽到您對我的誇讚,可您給我們講的,“這次考的好,下一次不一定考的好;這次沒考好,下次不一定就考不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之類的話。

老班您還記得嗎,自此我是虛心學習,才在優秀生的行列裏站穩了腳跟。

今天在考場上,我用最樸實的文字記錄下了我的心聲:十分感激這三年來您的陪伴。我想説:老班,您的陪伴如花,奼紫嫣紅;如歌,美妙動聽;如酒,芳香清醇;如詩,意境深遠,絢麗多彩。

老班,您可知道,有您陪伴的日子,真好!

此致

敬禮

您的學生:自強不息

201X年6月21日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6

內地的朋友們:

你們冷嘛?!

今年烏魯木齊的冬天來的特別晚啊!可是暖氣來的一點也不晚啊!

十一過了暖氣就來了,可是10月13號那場雪下完以後就一直晴到現在讓人很無奈啊!

天怎麼還不冷啊!到底還讓不讓我用今年新收的厚厚的長絨棉花被了啊?!

聽説最近內地的朋友們很煩躁啊!天天下雨要發黴了啊!我很想同情啊!

據説又到了內褲曬不幹的季節了啊!可是我怎麼安慰你們啊!

梅雨季節是什麼啊?!天天下雨是什麼感覺啊?!內褲這種小件的東西, 洗完擰乾三個小時就可以穿了吧!我們新疆感受不到啊!

好不容易最高温度到零度左右了!我就盼着雨夾雪呢!!這可是天就各種矯情有木有哇!暖暖的大太陽曬着秋天它就是不肯走啊!

秋姑娘你別撒嬌了好嘛!

今年秋天,我們生活在新疆一直感覺很淡定啊!

內地大雨,這裏晴天啊!

內地洪澇,這裏晴天啊!

沿海台風,這裏晴天啊!

內地晴天,這裏依然晴天啊!

好吧,就算過幾天下雪了,雪一停太陽公公立馬出現啊!

冬天半年,最冷零下三十度!可是暖氣一開也半年啊!

時間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7

親愛的:

應朋友相邀,寫一封情書。情書?要單身的我來寫?恰好,一週前剛讀過的《蔡康永愛情短信--未知的戀人》還熱乎乎地在牀頭對我微笑,於是,在這個清新的中午,把心裏的這些文字寫下來,也藉此表達我對蔡康永老師一直的喜愛和尊重。

《致未知戀人的情書》,這真是個有趣的標題,它讓我茫然、失措,又令我遐想、美好。

我不知道你的模樣,是否鼻樑高挺、輪廓堅毅;但我堅信,你看着我的眼睛裏一定是滿滿的真誠和愛意。

我不知道你的身材,是否高大結實、胸膛寬闊;但我堅信,你摟着我的臂彎一定是我最踏實的依靠。

我不知道當我為天邊的一抹金色欣喜時,你是否正在聆聽雨水嘀嗒;我只是堅信,你和我一樣,享受當下、簡單快樂。

我不知道當我突然陷入莫名的沮喪,你是否也正在遭遇突來的煩惱;我只是堅信,你和我一樣,樂觀勇敢、執着堅強。

我不知道當我在家人朋友面前逗樂搞怪時,你是否也正在兄弟夥伴面前侃侃而談;我只是堅信,我們在一起,分享美好、永不寂寞。

我不知道當我在窗台邊焚香品茗時,你是否也正在陽台上看書曬太陽;我只是堅信,我們的屋檐下,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家。

我不知道在我苛刻地要求自己更完美這麼些年後,我還能為你做些什麼;也許我這一生都學不夠的,就是更欣賞地看着你、更用心地聆聽你、更堅定地支持你、更幸福地伴着你。

我不知道我會在何時遇見你,也許緣分就在下一秒降臨,也許我們曾相遇又錯過;無論怎樣,我只是堅信,我們正走向彼此的方向、已經近得能聽見彼此的心跳,只待薄霧被笑容融化,看着你臉上最美的光彩,與你十指緊扣、許下誓言。從那一刻起,世間萬物都是我們幸福的顏色。

期待愛你的: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8

敬愛的巴金爺爺:您好!

今天,我懷着一顆崇敬之心閲讀了您的《給家鄉孩子的信》。讀完之後,我深受感觸。一封普普通通的信,到了您的手中,卻成了我百讀不厭的良師益友。我反覆的思索,這封信並沒有運用很多華麗的詞句,而是用最簡潔不過的話語來敍述的。但它卻有強大的震撼力。彷彿“活”了起來,深入到人的內心深處,引起共鳴,令人歎為觀止。

我想,這是因為您把最真摯的情感融了其中的緣故。無論您走到那裏,過的好壞,您都本着一顆樸實無華、謙虛謹慎的心對待每一個人。這實在令人敬佩。您將畢生追求、思索的人生真諦毫不保留的告訴我們,只圖讓我們的一生少走彎路,更好的開花結果,將來成為國家的棟樑。細細品味您那句“人生的意義在於奉獻而不在於索取”,真是令人茅塞頓開。讓我學到也感悟到了許多東西。只有一心為他人着想的人才是最快樂的人。而那些自私自利的勢力小人,最終是沒有好結果的,也不會得到快樂的。正如人們常説的那樣,幫助他人,快樂自己。看了您的信,還使我明白了一個懂得珍愛自己,珍愛生命的人,從不虛度光陰,從不浪費一分一秒。而是時時刻刻做自己該做的事兒,刻苦學習,打好基礎,以便將來為祖國多做貢獻,為人間播撒愛的種子。

巴金爺爺,您的品質如蓮花般高尚純潔,您對待人生價值的思想使我們受益匪淺。太令人驚歎了!

最後,讓我再次用最崇高的敬意向您老致敬!願您在天堂中一路平安。

我們感謝您,我們的好爺爺。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9

親愛的媽媽,您好:

當您看到這封信的時候,一定會很奇怪,為什麼每天生活在媽媽身邊的女兒還要給媽媽寫信呢?我想用書信的形式便於敞開心扉,講心裏話。這是女兒的第一封感恩的信。

媽媽我知道您,是多麼的愛我。您用那甘甜的乳汁哺育我,用那無私的心我,而且母親要的是用自己的好品德影想我,教育我。在這裏,我向您表示難以回報的感謝。

媽媽,您為我付出了多少,您才三十出頭,就已經有了白髮。您又為我操盡了心。您還記得我四歲那年嗎?還記得我腿被燙傷時的情景嗎?那是我從小到大第一次看到您流下難過的眼淚,當時,您心急如焚。

時間迅速回到了20xx年夏天,那晚,有人找您出去玩,您把年幼無知的我也給帶上了。誰知,那是個不幸的夜晚。在朋友家,那位朋友給您到了一杯熱茶。您拿出小提包,想把自己準備好的禮物給朋友。不知是您的小提包把水杯碰倒了,還是桌子不穩,總而言知,水杯倒了,滾燙的水從桌子上流了下來,毫不留情的流倒我的腿上。“哇!”隨着我的哭聲,心慌意亂的您不知從哪兒弄來燙傷膏,您立刻給我塗上,因燙的嚴重,一時半會兒緩解不了我的疼痛,不懂事的我狼嚎大哭,傷心的您淚水如流。借這月光,我發現,您的眼角佈滿了紅紅的血絲……

夜,靜悄悄的,疼痛的我凌晨三點才睡着,可您卻一夜沒和眼。第二天早晨,您還要參加你們公司舉辦的五千米長跑,我想:您動作敏捷,一定能拿冠軍。我對您充滿了信心。中午,您拖着疲備的身體無精打采地回到了家,從表面上看,您有些失落,果然,您沒拿到冠軍。我怨恨自己,可您不但不責怪於我,而且對我更是憐愛有加。

現在,我雖然長大了,但在成長的過程中,您從不忘記告訴我做人的道理。您的樂觀向上的精神時刻影響着我。我考了全班第一,您讓我不要驕傲。如果我的成績考砸了,您總是在一旁鼓勵我,叫我不要灰心,從不大聲呵斥我,因為,您一直相信我。我從心裏感謝您平時對我的教誨,您為了我,放棄了許多好工作。媽媽,有一首詩叫做《母愛與海 》。真的,把您對我的愛比喻成海的深,那是在恰當不過了。

媽媽呀!我要發誓長大要報答父母的恩情,可又怎麼能報答的了呢?唐朝詩人孟郊説得好:“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 ?”是啊,一葉寸草,豈能報得三春之暉?媽媽,女兒對不起您,讓您付出了難以回報的真情。我真想大聲高呼:“ 媽媽--我愛您!您是我心中最偉大的母親!我不會辜負您對我的期望。”我的心裏話説不完,寫不盡。您一定要相信我,將來,我會用我一生的努力來回您,為祖國做貢獻!

祝您身體健康

您的女兒:汪露露

年 月 日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10

答辯人:蘇,男,x年1月20日出生

住北京市西城區長椿街西里號樓x門號

被答辯人:北京某某國際會議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區某地

法定代表人:石某,總經理

答辯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請求人民法院維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理由如下:

一、被答辯人沒有對修改過的《員工考勤休假管理規定》進行過公示或告知過答辯人,答辯人對此也確實完全不知曉,該規定不能適用答辯人。

正如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所言,被答辯人並未提交證據證明修改過的規章制度已進行了公示或者告知了蘇。在訴訟過程中,被答辯人補充了幾張照片,但這些照片字跡不清,也沒有日期,根本無法證明被答辯人已於規章制度修改後將其進行了公示。

另外還需要補充兩點:

首先,即使上述管理規定已進行過公示,該管理規定中要求病假員工提交掛號單、醫療手冊的條款也是沒有效力。

對於病假員工,為了證明其病情的真實性,單位要求其提供診斷證明書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在診斷證明書之外還要求員工另外提交掛號單、醫療手冊則有刁難患病勞動者的嫌疑。常理來説,一般人就醫並不會特意留存掛號單,醫療手冊雖然每人都有,但如果將其交與單位,必然會影響患病員工就醫。該管理規定的上述條款不合情理、強人所難,因此是無效的。

其次,再退一步講,即使上述條款是有效的,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仍然不能成立。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在申請人按時向被申請人提交宣武醫院的診斷證明書的前提下,沒有提交掛號單、醫療手冊等次要的材料顯然達不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程度。

二、答辯人未購買藥品不代表答辯人故意裝病。

勞動者是否需要休病假需要由正規醫療機構來判斷,宣武醫院作為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當然有這種資質。因此,宣武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和休假證明足以證明答辯人確實需要休病假。至於答辯人未購買藥品和做檢查,這和答辯人的病情有關,因為答辯人的頭疼需要的休息而不是服藥。被答辯人以答辯人未購買藥品就推斷答辯人是裝病,這種説法是站不住腳的。

答辯人:

年 月 日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11

致河北省石安高速公路管理處:

在認真閲讀和領會《石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標公告》的基礎上,本授權書宣告: (產品生產廠家名稱) (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的代表我單位確認:

1、我公司授權(投標人名稱)作為我公司下列產品的銷售代理,從事相關投標和安裝工程。

2、我公司有能力按《石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技術要求規定的質量生產加厚型(4mm)歐美式護欄板和加高改造護欄柱。(附相關證明材料)

3、我公司保證如果 (投標人) 在石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標中中標,將按《石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技術要求規定的質量和規定時間提供上述產品,否則,承擔違約連帶責任。

生產廠家: (蓋章)

授 權 人: (簽字)

投 標 人: (蓋章)

(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12

尊敬的家長:

您好!寒假將至,同時我們也將迎來中國的傳統佳節-----春節。新的一年將帶給大家更多的祥和與喜慶,在此,我們預祝各位家長春節愉快,闔家幸福!為了讓您的子女度過一個安全、文明、祥和、愉快而有意義的假期,以嶄新的面貌迎接新學期,我們希望家長繼續支持配合學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放假時間和下學期開學時間:

寒假從20xx年1月17日(臘月二十四)開始,2月8日(正月十七)新學期正式上課。下學期報到時學生的儀容儀表要符合要求,並把《學校與家長聯繫冊》交給班主任。

二、對學生寒假生活常規要求和對家長的希望:

1、指導孩子科學安排假期作息時間,調節身心,勞逸結合。家長要督促子女制定好學習計劃,認真完成好各科老師佈置的家庭作業,完成寒假練習題。預習新學期教材,讀一本以上的好書,瞭解時事政治。

2、鼓勵孩子有目的地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社會調查,督促孩子在家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力求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3、教育孩子不進入黑網吧、枱球室、錄像室、舞廳等場所,減少非健康因素對孩子的影響。教育子女遵紀守法,不參與黃色、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未經家長同意不要在外留宿;不參與社會非法活動。

4、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防火、防電、防搶、防盜、防淹、防侵害、防拐騙、防詐騙等安全方面教育。不要讓孩子玩煙花爆竹及其他危險物品。教育孩子注意飲食衞生、防疫防病;嚴禁孩子吸煙、喝酒;教育孩子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嚴守交通規則,嚴禁乘坐無牌(證)車輛或超載車輛。外出活動要得到家長同意。

5、密切與學校或班主任聯繫,共同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學生養成自尊自愛、自強自立的好習慣。教育子女要虛心接受家長、老師的教育,尊重理解家長、老師。正確對待困難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珍愛生命。

以下是關於高一和高二年級學生的工作安排,請家長知曉並支持:

1、為了幫助學生們在假期較好地複習所學內容,學校組織教學骨幹針對我校學生的實際編制了一本《合肥十中寒假作業》。希望家長督促孩子在寒假初制定好學習計劃,避免在開學前突擊完成作業。

2、學校定於2月7日(正月十六)上午(10:15~11:30)組織高一、高二年級班主任對學生的寒假作業進行檢查。檢查完畢後,班主任把答案的單行本發給學生,學生回家利用一天半時間核對答案、準備考試。

3、2月11日(正月二十)全天(7:10~17:45)開始舉行寒假作業整合卷的考試(考試內容主要是針對寒假作業的內容),請家長提醒學生做好相關準備,並關注學生的考試成績即寒假作業的完成質量。

4、極少數期末考試成績不過關的學生在下學期初要參加模塊補考,屆時我們將會把補考通知單發給學生,請相關同學主動告知家長期末考試情況,也希望家長關注並督促孩子補缺補差。

5、學校除了安排一定量的學習任務之外,還在高一、高二各班安排了職業體驗活動,並於開學初進行相應的學分認定,此學分的獲得將直接影響到孩子的綜合素質評價,這也是新課程對學生的要求,有利於培養學生的社會參與意識、社會實踐能力以及社會責任感。請家長重視並指導學生開展這項活動:(1)高度關注安全問題,包括出行的交通安全;(2)請家長指導孩子與別人交往過程中使用文明用語,杜絕與他人發生矛盾;(3)家長儘量提供適合學生進行職業體驗的便利。包括推薦適合學生體驗的職業和學生開展此項活動必不可少的數碼相機等設備;(4)為學生職業體驗方案的確定提出寶貴的意見。

各位家長,短暫的寒假生活稍縱即逝,您的孩子的假期生活離不開您的指導、約束,多關注你子女的學習、生活,與他們多一點交流,正確引導孩子制訂合理的作息時間,完成好學校的各項常規要求。相信在您的正確教育和引導關懷下,孩子們一定會渡過一個充實而有意義的寒假,並能以充沛的精力和飽滿的情緒迎接新學期的到來。

最後祝您:春節愉快!全家幸福美滿!

二〇XX年一月十六日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13

答辯人名稱:甲有限公司

地址:X2號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答辯人因乙運輸有限公司訴甲有限公司及其濟南分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根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不應列為本案的被告。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民事責任由甲有限公司承擔。因此,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作為被告主體不適格,不應列為本案的被告。

二、答辯人所欠原告租金為22740元,原告主張被告支付租金61040元,與事實不符。

原告與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第三條結算方式約定,經甲乙雙方商定每立方按二十元人民幣計算。原告為乙方共輸送砼2887方,合計人民幣57740元。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已於20xx年12月10日支付給乙運輸有限公司3萬元租賃費。20xx年12月8日原告駕駛員駕駛混凝土輸送泵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一死一傷,事後經有關部門認定駕駛員負全部責任。根據原告與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第二條乙方權利與義務的約定,因乙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因此,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損失應由原告乙運輸有限公司負責。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於20xx年12月14日替原告支付給被害人X5000元補償費,此費用應由原告負責。因此,扣除之前所付的運輸費和補償費,事實上答辯人所欠原告租金為22740元(57740元-30000元-5000元=22740元),請求法院依據事實對原告要求答辯人支付租金的請求予以改判。

三、原告要求答辯人承擔滯納金305200元,明顯過高,有失公平原則。

根據相關規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依照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答辯人付款金額僅為22740元,而原告卻請求答辯人承擔違約金達305200元,明顯過高,顯失公平,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我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剛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依照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答辯人承擔違約金數額為3778元,答辯人請求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及公平合理原則,對原告滯納金的請求予以改判。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違背事實真相,不符合法律規定,懇請法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審理,公正裁決,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甲有限公司

二○XX年X月X日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14

網民朋友們:

大家好!

春回大地,萬象更新。值此新春佳節之際,我謹代表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向關注和支持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廣大網民朋友們,致以衷心的感謝和美好的祝願!

20xx年是令人鼓舞、令人振奮的一年。面對經濟增長趨緩的複雜嚴峻形勢,我們迎難而上,守正出新,匯聚正能量,務實求發展,項目攻堅取得新進展,產業提升打開新局面,對外開放實現新突破,幹部作風展現新氣象,“五個”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

網絡無疆,溝通無限。“書記信箱”的開通,進一步完善了我市網絡問政的平台與機制,其“解民憂、聚民心”的橋樑紐帶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廣大網民朋友及時反映社情民意,積極建言獻策,字裏行間,點點滴滴,無不與民聲民情民生息息相關。特別是一些合理化建議催生和完善了相關的政策,推動解決了一批社會熱點難點問題。

20xx年,有困難,更有機遇,我們將弘揚敢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運用匯聚力量、順勢而為的“智慧”,突出馬上落實、堅持不懈的“行動”,展示開放合作、大氣包容的“胸懷”,更加註重環境建設,更加註重民生改善,努力建設“宜居、宜業、宜商”的天府水木田園城市,讓社會更和諧,城市更美麗,人民更幸福!

網民朋友,在前進的道路上離不開你們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真誠地希望新的一年,你們一如既往地把自由表達與理性思考、法治約束相統一,更給力地灌“智慧之水”,更積極地拍“建設之磚”,更理性地吐“獨到之槽”。我們會以更加開放開明、積極主動的姿態聽取你們的意見,攜手共建互信互動、和諧有序、民主理性的網絡問政平台,給力發展、共謀幸福,唱響拼搏奮進的“好聲音”!

祝大家鼠年新春快樂、身體健康、事業進步、家庭幸福!

中共XX市委書記

20xx年2月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15

先生/女士:

鑑於貴方於 入住 大廈 座 層 號房屋。貴方於 年 月 日辦理了入住手續。

根據雙方簽署的物業管理協議(以下簡稱"該協議")規定,我方於每月5日向貴方發送付款通知單,向貴方明確告知當月貴方應付的各項費用及物業管理服務費。然而自 年 月 日至今日,貴方並未依據"該協議"之約定履行付款義務,逾期已達 個月,違反了 "該協議"之約定。故我方特再此告知貴方,請於收到本函之日起 日內將 元款項(押金未接轉餘額 元)支付於我方或與我方接洽付款事宜,逾期我方將依據《合同法》之相關規定,通過法律途徑向貴方主張權利,追究貴方的違約責任。

公司

年 月 日

執行異議之答辯狀 篇16

Directions: You want to invite Mr. Williams to give a lecture on "American literature" in your college. Supposed you are the assistant of the English department, write a letter and say:

1) the purpose of the invitation.

2) the time of the lecture.

Your letter should be no less than 100 words. You don?t need to write the address. Don?t sign your own name at the end of the letter, use Linda instead.

Dear Mr. Williams,

I am writing on behalf of the English Department to invite you to give a lecture in our college. We know that you are an expert on American literature. As English majors, our students would like to know something about American literature. We would be very grateful if you could give a talk on "Contemporary American Literature" to students of the English Department on Saturday, June 4. If this subject does not suit you, any other similar topic would be welcome as well.

We have already had several very interesting talks from some distinguished visitors from various countries and we look forward early to the opportunity to benefit from your experience and wisdom.

Yours truly,

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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