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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精選15篇)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精選15篇)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1

甲方: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精選15篇)

乙方:

為了解決乙方工傷事宜,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和《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規定,雙方方本着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被甲方聘為職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在工作時因自己不慎受傷。乙方經治療現在已經花費住院費________元、醫院收據________元、生活補助________元、護理費________元、交通費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元,上述款項已由甲方全部支付。

二、乙方同意對沒有完成的治療事項自己負責。

三、乙方自願放棄進行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鑑定、續治費鑑定,經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基礎上多次充分協商,甲方賠償給乙方: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住宿費、住院期間護理費和出院以後所有費用、停工留薪工資、傷殘補助金、傷殘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輔助器具費用、後續治療費(包括進行再次手術費用及康復費用)、供養親屬生活補助費等各項費用一次性補償人民幣________元整;綜上所述現甲方應付給乙方各項費用一次性補償________元整,________日內付清。

四、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雙方勞動關係即為解除,雙方不存在因勞動關係解除而產生的糾紛,因勞動關係解除而產生的相應權利已經包含在第三項中。

五、乙方領取上述各項款項後,乙方自願放棄其他各項權利,關於本次工傷賠償及勞動關係解除全部解決完畢,以後互不相擾。

六、無論乙方在該次賠償後是否進行傷殘等級、續治費及鑑定等級、數額的高低如何,乙方均自願放棄要求賠償差額的權利,甲方也自願放棄退還差額的權利。乙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係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關係、工傷賠償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職責。

七、本協議的達成,完全出於甲乙雙方的自願,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本協議雙方確認無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串通等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以後,自願進行簽字並按印,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八、本協議為本次事故一次性終結處理。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反悔。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此前雙方打架導致的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

一、甲方願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當日一次性賠償乙方治療費用、手術費用(如有)、精神撫慰金、營養費、護理費等合計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

二、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此後本次賠償事故的結果和因此事衍生的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三、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有欺詐脅迫等情形,且雙方一致認為協議內容公平合理。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20xx年1月18 日中午1:30分左右,甲方因放火燒殘渣,致使乙方杉木苗遭受損失,為了妥善解決相關事宜,彌補乙方遭受到的'損失,現甲方拿出自己山林向乙方進山林對換及補種賠償。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關於山林的對換和補種問題:

1、造成乙方的杉木苗損失,分為大、小兩片林地,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大杉木苗林地,由甲方拿出自己的山林向乙方進行山林對換賠償。

2、小杉木苗林地,由甲方在乙方原來的土地上補種新杉木苗,並且由甲方撫育三年保證新苗的存活後交給乙方撫育和使用。

3、另外對換後甲方拿出乙方被燒壞的三顆大杉木苗給乙方任挑選一顆作為額外補償。

第二條 關於山林對換後的土地使用權問題:

1、甲、乙雙方對換的後的山林及土地使用權,由原來村委分配的使用者,變更為現在對換後的使用者所有,也就是變更後的甲方和乙方。

2、甲、乙雙方變更後的土地使用權是終生使用,不得任何一方反悔。

第三條 關於山林對換後的位置所在地:

1、甲方:a處:上抵乙方水田角方路、下抵引水溝、左抵乙方水田角站巖、右抵乙方水田角站巖,b處:上抵乙方田外坎站巖、下抵甲方斜坡交界、左抵乙方水田外坎站巖、右抵乙方大路口站巖。

2、乙方:東抵龐先林家山林斜坡交界、南抵龐先林家水田圍牆、西抵王發靜家山林盤路,北抵吳天學家山林方路。

第四條 其他

1、自簽訂協議書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已任何藉口為理由反悔。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此前雙方打架導致的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當日一次性賠償乙方治療費用、手術費用(如有)、精神撫慰金、營養費、護理費等合計____元。

二、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此後本次賠償事故的結果和因此事衍生的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三、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有欺詐脅迫等情形,且雙方一致認為協議內容公平合理。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鑑於:(工亡事故概述及調解背景)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

第二條甲方支付乙方以下費用: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以及其他合理費在內共計人民幣元整(¥元)。乙方完全同意接受前述賠償款額。

第三條支付方式:

年 月 日由甲方支付 元(¥ 元)給。指定收款賬户(開户銀行:,賬號:,賬户名:,詳見《附件3》)。

第四條乙方同意委託(具體授權委託手續見《附件4》)全權代為領取前述全部由甲方支付的費用後,由乙方內部自行分配、處理,其分配、處理方式、後果均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甲方支付乙方前述全部費用後,雙方債權全部結清,且所有糾紛一次性了斷、終結。乙方不得再就此事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任何費用,也不得就本次事件向甲方提起任何訴訟、仲裁。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均須全面遵守履行,如有任何一方違約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三萬元整。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還需退還甲方支付的前述費用人民幣元整(¥元)。

第七條本協議為一次性處理終結協議,協議簽訂後,雙方再無其它爭議。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一份交由人社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甲乙雙方就本調解協議中涉及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爭議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送達時的送達地址及法律後果作如下約定:

1、甲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乙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2、前述地址適用範圍,包括雙方非訴時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包括在爭議進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民事訴訟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需要變更時應當履行通知義務,通過的方式通知對方,確保對方知悉。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義務,雙方所確認的送達地址仍視為有效送達地址。”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對協議同項下條款文義有充分理解和把握,知悉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及違約後將承擔的責任,且不存在重大誤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形。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6

甲方(賠償義務人):

身份證編號:

地址:

乙方(賠償權利人):

身份證編號:

地址:

乙方於 年月日過街時被甲方騎自行車撞倒,甲方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報警後,成都交警三分局調節為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乙方因甲乙雙方過錯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自乙方受 傷之日起截止乙方康復之日由此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甲乙雙方各負50%的責任。如造成乙方殘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傷殘費,需進一步協商解決。

2、經醫院檢查,治療方案為:保守療法,目前經華西附一院急診科診斷需治療三個月,需要一個人全天護理,期間護理費:

3、因甲方造成乙方骨折,喪失勞動能力

4、營養費經甲乙雙方協商每天費用為:

5、乙方因甲、乙雙方過錯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需複查,由此產生的費用(醫療檢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負責費用的50%。

6、經醫院診斷一個月後需複查,如果乙方沒有康復跡象,需要進一步治療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由此產生的醫療檢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各負責全部費用的50%。

7、乙方康復事故糾紛就此結束,此協議本協議一式三份,經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公正,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交警三分局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時間:

見證單位:

附:身份證複印件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7

甲方(肇事方):

乙方(受害方):

身份證號碼:

於 年 月 日,在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受傷,甲方負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乙方被送往醫院接受住院治療。在此期間,乙方已經花費的醫療費合計:元。乙方目前傷勢穩定,根據醫院主治醫生的醫囑,乙方還需要後續治療,預估後續治療費元。現在甲方、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事宜,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傷情傷殘程度及乙方病情需要恢復的時間等基本情況,甲、乙雙方均已瞭解及認可。

二、甲方已經支付乙方產生的醫療費元,尚需要支付已經產生的醫療費元,至於後續手術費等後續醫療費待實際產生後按照實際支出情況由甲方全額另行支付。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元,該筆款項包含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

四、乙方在甲方完全按照本協議履行後,自願放棄追究甲方的一切責任的權利。

五、甲方與乙方簽訂此協議後,甲方應當立即支付乙方前述款項合計元。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需要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六、甲、乙雙方對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由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雙方聲明:我們上述協議內容完全真實、合法,如果有虛假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8

協議人(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於____年被甲方聘為該廠工人。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乙方在工作時,不慎受傷。事發後,甲方將乙方送到醫院進行治療日,並支付了全部醫療費用。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再次到醫院做後續醫療手術,現已痊癒。為解決乙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方本着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業、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伙食費、交通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共計____元整(¥:____元);

二、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雙方勞動關是立刻解除;

三、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乙方自願放棄賠償差額權利;

四、乙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是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解決乙方工傷事宜,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和《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規定,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為甲方聘為職工,20xx年9月8日乙方在工作時因自己不慎受傷。乙方經治療現在已經花費住院費、醫藥費、護理費、交通費,共計16286元(壹萬陸仟貳佰捌拾六元整),上述款項已由甲方全部支付。

二、乙方同意對沒有完成的治療事項自己負責。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甲方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工傷期間工資、交通食宿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本協議簽訂後的後續治療中發生的掛號費、醫療費、交通食宿費、營養費、護理費、工傷期間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計3000元(叁仟元整);該款於本協議簽訂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雙方勞動關係即為解除,雙方不存在因勞動關係解除而產生的糾紛,因勞動關係解除而產生的相應權利已經包含在第三項中。

五、乙方領取上述各項款項後,乙方自願放棄其他各項權利,關於本次工傷賠償及勞動關係解除全部解決完畢,以後互不相擾。

六、乙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係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其他各項權利。

七、以上協議的達成,完全出於甲乙雙方的自願,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威脅等情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反反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10

甲方(賠償義務人):

身份證編號:

地址:

乙方(賠償權利人):

身份證編號:

地址:

乙方於年月日過街時被甲方騎自行車撞倒,甲方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報警後,成都交警三分局調節為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因甲乙雙方過錯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乙方康復之日由此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甲乙雙方各負50%的責任。如造成乙方殘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傷殘費,需進一步協商解決。

2、經醫院檢查,治療方案為:保守療法,目前經華西附一院急診科診斷需治療三個月,需要一個人全天護理,期間護理費:70元/天x90天=6300元人民幣。

3、因甲方造成乙方骨折,嘗失勞動能力,退休返聘為蓬安縣城東路國小任課教師為:每月工資:1500元/月x3月=4500元人民幣。

4、營養費經甲乙雙方協商每天費用為:

5、乙方因甲、乙雙方過錯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需複查,由此產生的費用(醫療檢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負責費用的50%。

6、經醫院診斷一個月後需複查,如果乙方沒有康復跡象,需要進一步治療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由此產生的醫療檢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各負責全部費用的50%。

7、乙方康復事故糾紛就此結束,此協議本協議一式三份,經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公正,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交警三分局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20xx年5月30日,甲方在工作過程中,被切割機將左手小拇指及無名指夾傷,後至西安市xx醫院住院治療,診斷為無名指第二關節處脱位、動脈及神經斷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乙方與甲方達成下列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賠付甲方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包括但不限於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賠償金等)。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款項後,應將身份證複印件,此次事故產生的住院病例原件交與乙方,雙方就此事件的賠償事宜就此終結,甲方不再向乙方請求其他任何賠償。

三、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自行辦理法院受理的孫訴西安x有限公司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撤訴事宜,並保證就此事件不再提起訴訟。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12

甲方(賠償義務人):

乙方(賠償權利人):

鑑於:

20xx年1月18日中午1:30分左右,甲方因放火燒殘渣,致使乙方杉木苗遭受損失,為了妥善解決相關事宜,彌補乙方遭受到的損失,現甲方拿出自己山林向乙方進山林對換及補種賠償。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關於山林的對換和補種問題:

1、造成乙方的杉木苗損失,分為大、小兩片林地,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大杉木苗林地,由甲方拿出自己的山林向乙方進行山林對換賠償。

2、小杉木苗林地,由甲方在乙方原來的土地上補種新杉木苗,並且由甲方撫育三年保證新苗的存活後交給乙方撫育和使用。

3、另外對換後甲方拿出乙方被燒壞的三顆大杉木苗給乙方任挑選一顆作為額外補償。

第二條關於山林對換後的土地使用權問題:

1、甲、乙雙方對換的後的山林及土地使用權,由原來村委分配的使用者,變更為現在對換後的使用者所有,也就是變更後的甲方和乙方。

2、甲、乙雙方變更後的土地使用權是終生使用,不得任何一方反悔。

第三條關於山林對換後的位置所在地:

1、甲方:a處:上抵乙方水田角方路、下抵引水溝、左抵乙方水田角站巖、右抵乙方水田角站巖,b處:上抵乙方田外坎站巖、下抵甲方斜坡交界、左抵乙方水田外坎站巖、右抵乙方大路口站巖。

2、乙方:東抵龐先林家山林斜坡交界、南抵龐先林家水田圍牆、西抵王發靜家山林盤路,北抵吳天學家山林方路。

第四條其他

1、自簽訂協議書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已任何藉口為理由反悔。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20xx年4月15日甲方委託乙方與東莞市虎門正東製衣廠簽訂《委託加工合同》,約定甲方因生產需要,外發深圳市迪美迦科技有限公司相關面輔料給東莞市虎門正東製衣廠加工成成衣,由於乙方在沒有經甲方負責人就加工單價為27元/件價格同意情況下,與東莞市虎門正東製衣廠將此合同簽署。為了妥善解決相關事宜,減少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關於《委託加工合同》的問題:

由於乙方在未經甲方就單價價格同意額情況下,與東莞市虎門正東製衣廠簽訂《委託加工合同》。乙方承擔單價為27元/件,加工費總金額為27000元的全部加工費。

短褲數量1000件,加工單價為27元/件。加工費總金額27000元

第二條 關於短褲面料問題:

由於乙方失誤造成短褲加工面料用錯,乙方承擔面料費11040元

第三條 關於短褲輔料問題:

由於乙方失誤造成短褲加工輔料拉鍊全部報廢,乙方承擔輔料拉鍊費共計共計2560元。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其他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20xx年1月18日中午1:30分左右,甲方因放火燒殘渣,致使乙方杉木苗遭受損失,為了妥善解決相關事宜,彌補乙方遭受到的損失,現甲方拿出自己山林向乙方進山林對換及補種賠償。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關於山林的'對換和補種問題:

1、造成乙方的杉木苗損失,分為大、小兩片林地,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大杉木苗林地,由甲方拿出自己的山林向乙方進行山林對換賠償。

2、小杉木苗林地,由甲方在乙方原來的土地上補種新杉木苗,並且由甲方撫育三年保證新苗的存活後交給乙方撫育和使用。

3、另外對換後甲方拿出乙方被燒壞的三顆大杉木苗給乙方任挑選一顆作為額外補償。

第二條關於山林對換後的土地使用權問題:

1、甲、乙雙方對換的後的山林及土地使用權,由原來村委分配的使用者,變更為現在對換後的使用者所有,也就是變更後的甲方和乙方。

2、甲、乙雙方變更後的土地使用權是終生使用,不得任何一方反悔。

第三條關於山林對換後的位置所在地:

1、甲方:

a處:上抵乙方水田角方路、下抵引水溝、左抵乙方水田角站巖、右抵乙方水田角站巖。

b處:上抵乙方田外坎站巖、下抵甲方斜坡交界、左抵乙方水田外坎站巖、右抵乙方大路口站巖。

2、乙方:東抵龐先林家山林斜坡交界、南抵龐先林家水田圍牆、西抵王發靜家山林盤路,北抵吳天學家山林方路。

第四條其他

1、自簽訂協議書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已任何藉口為理由反悔。

甲方:

乙方:

日期:

賠償和解簡單的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 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支付乙方家長一次性賠償費用 元整。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此事處理即告終結,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相關此事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學校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見證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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