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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賠償和解協議書(精選5篇)

財產賠償和解協議書(精選5篇)

財產賠償和解協議書 篇1

甲方(單位):

財產賠償和解協議書(精選5篇)

乙方(僱員):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作期間不慎發生傷害事故,腳部受傷。事後,甲方立即將乙方送往醫院治療,並妥善處理與解決乙方受傷事宜。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乙方主動提出,要求甲方給予一次性賠償傷害費用,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此日簽訂的賠償協議。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一次性辦結和賠償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誤工費、營養費等費用,由甲方給予乙方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由甲方在協議雙方簽字時一次性付完。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終止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傷害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與中間人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7、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均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所有約定項目與內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手印)簽字:

乙方(手印)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賠償和解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是受害人父親,身份證號:_____)

_____(是受害人妻子,身份證號:_____)

受害人_____,姓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其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發生工傷傷害,經甲方全力搶救,及時送往_____醫院因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現乙方受受害人供養的全體親屬委託(特別授權)處理王建明死亡的相關善後事宜,與甲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次事件

就乙方親屬王建明的死亡後果,甲方願意承擔工亡賠償責任。

二、賠償對象(供養親屬):

父親:_____,出生日期_____,職業,家庭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母親:_____,出生日期_____,職業,家庭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妻子:_____,出生日期_____,職業,家庭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女兒:_____,出生日期_____,職業,家庭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兒子:_____,出生日期_____,職業,家庭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乙方承諾已得到所有王建明供養親屬的特別授權及認可,保證具有代表所有賠償權利主體的資格簽訂本協議。乙方已清楚瞭解自己在協議中的權利義務,已就協議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及其他問題諮詢相關專業人士,並清楚明白,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三、賠償金額

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項賠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該費用包含《工傷保險條例》甲方依法應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以及死者家屬處理後事的食宿、交通以及死者親屬困難撫慰等全部費用。

除上述費用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其他在殯儀館所產生的諸如為死者穿衣服、燒紙,化粧、運屍以及處理後事過程中因民間習俗產生的.全部費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協議簽訂後次日內,由甲方一次性將上述賠償金打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户,賬號為_____。

五、賠償效果

1、乙方自行負責賠償款項在供養親屬間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亦無權干涉。

2、乙方承諾同意代表受害人王建明所有供養親屬接受本起工亡賠償事宜為一次性了結,排除其他權利主體的存在。甲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賠償義務後,乙方及其近親屬不得再就工傷賠償事宜向甲方提出仲裁、訴訟等任何形式的賠償要求;不再以任何理由,通過任何渠道再次重複主張賠償要求或至甲方處鬧事或向有關媒體、網絡、政府部門投訴本事件或有任何異議。

3、乙方需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兩日內負責消除記者因不實報道導致的不良影響。

4、受害人王建明屍體的搬運、遷移、火化等善後處理概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餘款。乙方違約的,除需返還已付賠償款外,還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整作為違約金。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仲裁、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取證費、交通費、通訊費、訴訟費、律師費等。

七、陳述與保證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證明自己身份及與死者關是的有效身份證件及身份證明(身份證、户口本、户籍證明、公安機關的證明等),並需在甲方將原件及複印件核對無異後在複印件上註明為乙方提供,並保證其真實性。

2、本協議條款是在甲乙雙方充分考慮到對方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形成的,各個條款均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違背法律規定的情形,同時,雙方對本協議條款不存在文字理解上的歧義。

八、其他

1、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並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解除。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財產賠償和解協議書 篇3

協議人(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於____年被甲方聘為該廠工人。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乙方在工作時,不慎受傷。事發後,甲方將乙方送到醫院進行治療日,並支付了全部醫療費用。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再次到醫院做後續醫療手術,現已痊癒。為解決乙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方本着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業、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伙食費、交通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共計____元整(¥:____元);

二、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雙方勞動關是立刻解除;

三、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乙方自願放棄賠償差額權利;

四、乙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是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賠償和解協議書 篇4

甲方:__x,男,漢族,__x年 7月11日出生,住__市__x路516號7棟1單元10樓1001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x。

乙方:__x,男,漢族,__x年12月3日出生,住宜賓__x街南段61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經__x民法院受理,案號為(____)__x。現甲方、乙方在__x人民法院的調解下,經充分協商,就該案件達成如下調解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共同確認:

1、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45萬元人民幣(大寫:肆拾伍萬元整);

2、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原約定的月息2分計,自____年10月1日起(____年10月1日之前的利息已經支付),暫計至____年12月31日為27000元,以後按借款的約定的借款利率計至實際還款日止;

3、乙方應向甲方償還甲方律師費計22500元;

4、該案件訴訟費由乙方承擔;

5、該案件財產保全費由乙方承擔;

6、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坐落於__市__x1幢11層1104號房產中登記乙方及其配偶__x名下的產權份額享有抵押權,並有權就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付清本協議第一條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項。

三、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向甲方付清本協議第一條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項,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並就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四、本協議自甲方、乙方均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生效後,由__x人民法院根據本協議的內容製作調解書。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提交__x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財產賠償和解協議書 篇5

合同爭議調解協議書

申請人名稱:樂山市金源紡織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金平 委託代理人:李泉

被申請人名稱:樂山市恆嘉紡織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長清 委託代理人:黃偉 爭議的主要事實:

申請方與被請方於20xx年9月10日簽訂棉紗購銷合同,總價款30萬元。雙方各存封樣。申請方按封樣組織生產,被請方按封樣驗收。20xx年10月,申請方發送到被訴方的棉紗經被申請方驗貨後,以其中價值1千元的產品含有化纖成份,顏色不符,要求退貨。申請方認為,產品與封樣相符,不同意退貨。為此,雙方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樂山市金源紡織有限責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調解申請。 調解結果:

經查明:此產品與雙方封存的樣品相符,應視為合同約定的質量。經本局主持調解,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申請方所發棉紗中除含有紅顏色部分價值1千元的貨品應退回申請方外,其餘貨品由被申請方收購。

二、20xx年9月10日雙方所訂購銷合同,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終止。

三、被申請方所欠申請方貨款二十九萬九千元於20xx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無爭議。

本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請方代理人: 被申請方代理人: 調解員署名:

20xx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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