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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合同協議書(通用5篇)

公路工程合同協議書(通用5篇)

公路工程合同協議書 篇1

長樂市交通局/長樂市文嶺至浮岐段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為實施長樂市201省道文嶺至浮岐段公路工程B標段(項目名稱),已接受 核工業華東建設工程集團公司(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對該項目施工的投標。 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公路工程合同協議書(通用5篇)

1.長樂市201省道文嶺至浮岐段公路工程,樁號K221+800~K225+688.112 ,長度 3.893公里(其中長鏈4.409米),公路等級為 Ⅱ級 ,設計時速為 80公里/小時,水泥混凝土路面,連拱隧道 1座,計長 220 米,中小橋 3 座,計長80.62米以及其它構造物工程等。

2. 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1)本協議書及各種合同附件(含評標期間和合同談判過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補充資料);

(2)中標通知書;

(3)補遺書;

(4)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5)項目專用合同條款;

(6)公路工程專用合同條款;

(7)通用合同條款;

(8)技術規範;

(9)圖紙;

(10)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11)承包人有關人員、設備投入的承諾及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

(12)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4. 根據工程量清單所列的預計數量和單價或總額價計算的簽約合同價:人民幣(大寫)伍仟伍佰壹拾捌萬捌仟叁佰伍拾元零叁分(¥55188350.03),最終結算費用以財政審核為準。

5. 承包人項目經理:許江偉。承包人項目總工:陳小強。

6. 工程質量符合現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7. 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

8. 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 承包人應按照監理人指示開工,工期為180日曆天。

10. 本協議書在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章後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後經交竣工驗收合格、缺陷責任期滿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後生效。

11.本協議書正本二份、副本 八 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1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人:(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承包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20xx年X月XX日

公路工程合同協議書 篇2

鑑於業主為修建 ( ) 並接受了承包人對該項工程___ ___合同段的投標書,現由 (業主全稱)(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和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於20xx年_____月______日共同達成並簽訂本協議如下:

1.第___合同段由K___+____至K____+_____,長約____km,技術標準_ __級,____路面。以及其他構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並作為閲讀和理解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即:

(1)本合同協議書及附件(含合同談判中澄清文件);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投標書附錄(含承包人在評標期間遞交和確認並經業主同意的對有關問題的補充資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4)合同專用條款(含數據表和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5)合同通用條款(範本);

(6)技術規範(項目專用本,含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7)技術規範(範本)

(8)圖紙(含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9)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10)投標書附表(輔助資料表)

(11)使用農民工承諾書。

(12)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將互相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4.根據工程量清單所列的預計數量和單價或總額價計算的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 元(¥__ 元)。

5.由於業主按本協議第6條所述給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在此立約:保證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工程的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復。

6.作為對本合同工程的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復的報酬,業主在此立約:保證按照合同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7.承包人應在監理工程師發出開工令之後,在投標書附錄中寫明的開工期限內開工。本合同工程工期為_____個月,工期從上述開工期的最後一天算起。開工令應在簽訂合同協議書以後,在投標書附錄中寫明的開工通知書期限內發出。

8.本協議書在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後經交工驗收合格、缺陷責任期滿及保修期終止分別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及保修期終止證書後生效。

9.本協議書正本二份、副本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業主:(單位全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職務)

承包人: (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職務)

日 期:20xx年X月XX日

公路工程合同協議書 篇3

協議書由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鑑於業主已委託監理單位為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託函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6.雙方籤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7.其它文件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其它附件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於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20xx年X月XX日生效,至20xx年X月XX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後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業主:_____(蓋章)______監理單位: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公路工程合同協議書 篇4

(一)總承包合同

本合同經下述雙方簽署:

1.________市_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甲方);代表人:________

2.________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以下簡稱乙方);經理____先生(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授權)

出生地:________(國家)

國籍:________(國家)

總部:________(國)________市

在________國的通訊地址:________信箱

鑑於甲方要興建的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交報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招標委員會接受並已中標。根據________國________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___號決議,雙方締約於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要完全、準確地按照該合同條款、技術規範、設計圖紙、工程量表、價格表與合同條款有關的書面協議,在________市對________________進行施工。

乙方承認自己對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確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同意締約,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兑美元比例為70%.

這個金額是用單價乘實際工程量的方法計算出來的,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於“分段工程”則根據臨時報表進行支付,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雙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對乙方的支付要根據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

合同價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為施工所承擔的所有費用、開支、義務、各種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期內規定的保修、保養費。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價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税法、關税及税務,在________國國內或國外新增加賦税。

(三)工期

乙方必須根據本合同第____號附件的説明,在自移交場地之日起的____天之內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節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內。如果乙方由於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認為不可按期完工的話,可書面通知甲方,説明原因,並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證實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四)移交場地

根據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通知,進行工地交接,交接時須簽訂紀要,雙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場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規定的期限內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紀要,並將紀要的複印件寄給乙方。起草紀要之日等於乙方接收場地之時。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認在籤認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提供範圍等。由這些因素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六)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自被通知中標的第二天起的30天內,向甲方寄存履約保證金,金額為該合同總額的20%,或在指定期限內將以前寄存的投標保證金補充到上述比例。該合同只有在寄保證金之後才對甲方產生義務。

有現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條件第11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須在合同整個執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後交付工程為止。

該保證金始終都由甲方保存,作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權利的保證。乙方應在甲方發出掛號函件後,最多在一個月內,按可能業經被扣除的金額的相同額度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的餘額,或者從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有權索賠,只要用掛號函件通知乙方即可,無須訴諸或採取其他措施。

公路工程合同協議書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狀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資料: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如遇下列狀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光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帶給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狀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務必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能夠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職責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帶給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帶給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代替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帶給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務必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務必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理解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務必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務必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帶給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務必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職責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務必按照

(1)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帶給。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説、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帶給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光,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職責。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光,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光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務必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職責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推薦,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務必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説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狀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説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説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務必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帶給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帶給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狀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帶給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帶給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光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帶給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務必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光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帶給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務必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到達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到達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____天內支付______%的價款,留_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狀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職責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職責

(1)工程質量不貼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光不貼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職責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我應負的職責,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職責。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能夠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狀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狀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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