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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合作經營協議書(精選5篇)

幼兒園合作經營協議書(精選5篇)

幼兒園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

第一條:幼兒園名稱、地址:東坑角社村(角社國小右側)

幼兒園合作經營協議書(精選5篇)

1、幼兒園全稱:東坑培正幼兒園(擬改名北大學園培正幼兒園)

2、地址:東坑角社村

第二條:幼兒園合作年限:20xx年

合作期限:自XX年6月8日起開始合作至停轉辦學或轉制,除非屆滿之前出現合作人一致決定解散為止。

第三條:股東人的出資及股份所佔比例。

1、由

黃麗 出面租角社村培正幼兒園,並負責協調村有關事宜。

2、幼兒園所有收入必須存入同一存摺中,户名由黃麗 開户,印章、密碼由胡山英保管,存摺由黃 麗

保管。所有支出須經園長鬍山英簽名同意方可生效。

3、各股東出資規定如下:

第四條:利潤分配分擔方法

1、幼兒園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均按照股份比例進行。

2、按學期進行利潤換算和分配,每學期税後利潤的80%雙方分配;20%用於資金積累及幼兒園發展或提高福利待遇。

第五條:會計及賬冊保管

1、幼兒園按照通行的會計方法或法律規定的會計方法進行記錄、換算、存檔。

2、每學期的會計報表和賬冊應置於幼兒園財務部,供股東人查閲,每位股東均有權瞭解幼兒園財務狀況,並提出意見及建議。

第二章

幼兒園事務

第六條:股東會是幼兒園最高的權力機構,主要行使以下權利職責:

1、有權瞭解辦園狀況,並提出合理化意見和決策。

2、對股東向其他人轉讓其財產份額,做出決策。

3、對幼兒園合併、分立、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4、審批幼兒園的財務預算、決策、利潤、分配和彌補方案。

5、園長兼任執行董事。

第七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每學期開一次,由園長提出工作報告,決議下學期的重大事項。臨時會議由園長召集和主持,在會議前1-5天前通知股東,未到會的按棄權處理,股東會議的決議做成會議記錄由股東簽名。

第八條:幼兒園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園長負責制。

董事長是股東會執行代表為最高領導人,園長為第二領導人,其它非執行董事成員不參加幼兒園的教育教學管理。

第九條:董事會職權

1、制定、執行、修改幼兒園發展規劃。

2、審定幼兒園財務預算及決算。

3、決定幼兒園重大問題,決定幼兒園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制定幼兒園的基本管理制度。

4、決定園長、財務人員的任免。

5、決定園長工資及待遇。

第十條:董事會的權限

1、董事長為全體股東和董事會的最高領導人,股東或董事會成員如持不同意見並相持不下,最後由董事長決定,其他人員必須遵照執行。必須堅持合法、公平、合理,有利幼兒園的發展,充分聽取股東或董事意見,維護全體股東利益原則。董事長在閉會期間之決定是生效的,不得隨意更改,如要更改,須交股東會討論決定。

2、代表幼兒園處理較大的事務和對外事務。

3、代表幼兒園疏通上級各部門的關係。

4、董事長必須盡職盡責,忠於全體股東,忠於職守,廉潔奉公,不得推脱工作並帶頭領導大家發展事業,做好領頭人。

5、幼兒園內外非固定單項開支XX元以上的,必須先請示董事長批准方可實施,財務部所有付出單每個月底應交董事長簽字方能報帳。

第十一條:董事會成員、園長的報酬和費用補償

1、園長月薪5000元,財務1500元。

2、正常加班每工作日50元,一般加班不給補貼。

3、外出開會學習必須事先上報批准方可有效實報。

第十二條:其他事情按幼兒園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三條:除非出現下列情形,股東在合作期不得退股。

1、股東人死亡,由死亡股東人的繼承人繼承該股份的,可以由該繼承人作為新股東人而加入,否則,按退股處理。

2、股東人喪失償責能力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在幼兒園的全部財產份額,嚴重影響幼兒園運作的前提下,按退股處理。

第十四條:退股人可分配的財產份額是現有財產減去所有債務,按其股份比例分配,但不包括商譽或其他形資產。

第十五條:股東申請,並經股東會同意,按不低於其實際財產份額的底價可以轉讓或拍賣財產份額,其它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如股東會議以外的人士購買,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並接受本協議和民事責任。

第十六條:禁止事項

1、挪用幼兒園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動,利用職務收支中提取回扣,虛報支出,少報收入,構成貪污的行為。

2、在幼兒園同一鎮範圍,不得自營或者與他人合同辦同檔次的幼兒園。

3、嚴禁用幼兒園資產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利用職務未經董事長同意利用學生或家長代銷產品的。

違反上述條款,由董事長對該名人員處以人民幣1仟至2萬元罰金。

第十七條:幼兒園的解散和清算

1、幼兒園因下列情形解散:

①本協議約定辦園期屆滿。

②股東人退股或死亡,其餘股東人不願意繼續辦園的。

③因國家政策變化不讓辦園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④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解散合作。

2、幼兒園解散後,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幼兒園清算。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雙方合作期間,單方提出解除合作關係,必須向對方賠償違約金五萬元。

第十九條:單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條,處違約金1萬元,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果,可以申請主管部門仲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無可非議仲裁應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經雙方協商,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內容為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幼兒園章程有規定,按章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一份備案。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雙方簽名後生效。

第二十四條:以上協議雙方已認真審閲,並經雙方一致認可通過。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幼兒園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2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第二條 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2、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3、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九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税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2、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幼兒園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3

合夥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或者詩民與企業法人之間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願聯合。合夥協議是依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夥企業的契約。合夥經營協議書怎麼寫?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介紹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幼兒園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4

合夥人: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合夥三方本着友好合作、共贏的態度進行經營管理,對店面出現的問題共同磋商解決,並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後期利益亦平均分配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兒園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

1.1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項目,總投資為 萬元

1.2 合作本項目內容為:1.3 本項目的經營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2.1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方式出資(出資方式、評估金額),乙方以方式出資(出資方式、評估金額)。(出資的方式包括:現金、勞務、客户資金、設備、技術等);

出資方式採用一次性支付,或採用如下出資方式。

第一次, 年 月日前,甲方出資 (出資方式、評估金額),乙方出資 (出資方式、評估金額)。

第二次, 年 月日前,甲方出資 (出資方式、評估金額),乙方出資 (出資方式、評估金額)。

年月日所有項目資金到位。

2.2雙方以設備、技術作為出資時,必須經甲方確認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作價,方可作為出資。(評估工作在正式簽訂協議之前完成)。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3.1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佔項目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甲、乙雙方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項目承擔責任,不需以自

己的其他財產(項目投資以外的資產)為對方的投入該項目的利潤或虧損承擔責任。

3.2甲、乙雙方的出資及其孳生物為投資項目的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3.3在項目運行過程中,如果出現第三方想加入該項目,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同意。

3.4項目的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的比例分配。項目債務按照甲、乙方%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未按期限清償對方墊付的出資,每逾期一天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計息,向墊付方承擔違約責任。

3.5每年項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四條 事務執行

4.1甲、乙雙方就項目的事務達成以下協議。

(1)由

(2)由 乙方辦理項目的行政審批手續及日常事務的管理。

(3) 由

(4)由 乙方 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

其他:

4.2甲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屬於本項目的資產,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本項目的全部資產進行承擔。

4.4.甲、乙任何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雙方約定而造成對方或項目損失時,應從自己的其他資產(投入項目以外的資產)應承擔賠償責任;

4.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雙方同意:

(1) 轉讓共同投資中的自己的投資份額;

(2) 以本項目的資金對外出擔保;

(3) 更換事務執行人。

(4)新投資人的加入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5.1雙方任何一方向第三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對

方同意;未經對方同意,進行轉讓,轉讓無效。雙方任何一方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對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2項目終止後,由甲方指定的評估機構首先進行評估,所有的資產按照各自投資比例進行分配。分配後,任何一方不得向對方主張分配所得資產的形式應以投入時的形式進行返還。

5.3項目開始運營起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轉讓其持有的份額,除雙方達成協議同意轉讓,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在合同簽訂時,乙方自願向甲方提供人民幣萬元的保證金。乙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甲方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2乙方應履行乙方合同中規定的義務,按時、足額投入其資金或貨物,否則,保證金沒收不予退還。協議簽訂生效後,若乙方在月內未履行上述義務,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保證金沒收不予退化並且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6.3禁止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與本項目外的第三人從事與本項目相競爭的業務,否則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守約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6.4甲、乙雙方須對本協議的存在及其內容保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公開或泄漏予本合同以外的其它個人或單位知悉。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6.5項目運行過程,除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要求撤回自己的投資,因擅自撤回自己的投資給本項目及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應由撤資方承擔,撤資方還應承擔本項目總投資額的%作為違約責任。撤資方賠償損失並承擔了違約責任,並等於項目的'終止,項目仍應繼續。

6.6禁止以項目技術評估投資的一方再將其所持有的技術投入第三方,被另一方發現時,應當立即停止該行為。如果因為上述行為,給守約方造成了損失,違約方應在守約方通知期限內賠償守約方的直接損失。

6.7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因為任何一方的故意或過失導致該項目的不能進行,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方還應承擔本項目總投資額的%作為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7.1由於發生不可抗力致使項目無法經營,或者由於項目在營運期間持續虧損無

力繼續經營,經甲、乙雙方一致通過,可以終止本項目。

7.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7.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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