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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協議書十篇

安全施工協議書十篇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安全施工協議書十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揚州市消防條例和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關於安全生產規定和要求,本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結合小區具體情況,定製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施工現場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物業公司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知道和監督。

二、 乙方應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定施工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安全、防火工作,同時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消防措施,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工作,以確保施工安全。

三、 嚴格按照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的裝修方案作業,自覺接受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對裝修過程的監督檢查

四、 裝修施工期間嚴格遵守《臨時管理規約》、《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紀,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五、 施工現場不得亂潑水、亂扔垃圾,不準亂接電線,如有違反,物業公司可收回違反者的出入證,取消其施工資格。

六、 施工期間要保持樓層公共設施的完好、清潔,如有損壞,按價賠償。

七、 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可燃保温材料、吸煙等;在現場施工確須動火時,要持有操作證到物業公司安全協防部辦理審批手續,同時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品,並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施工現場應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具有防火措施。

八、 施工現場,未經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範。

九、 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 使用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

十一、 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十二、 乙方因裝修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電、墜落等事故須負責修復,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 在裝修活動中嚴禁出現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十四、 乙方要遵守小區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物業公司的檢查監督;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有乙方承擔。

十五、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願意接受相應的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接建站修庫工程

2、作業內容:基礎承台、框架柱、砌築、吊裝屋架等廠房施工項目。

3、作業時間:20__年10月24日至20__年12月31日。

4、影響範圍:哈南站修庫車間院內(相對王孫下行左側DK4+258---DK4+312里程)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哈南站修庫車間院內(相對王孫下行左側DK4+258---DK4+312里程)

2、施工期限:20__年10月24日~20__年12月31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甲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__)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__]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__】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__〕12號;

乙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__)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__]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__】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__〕12號;

7、《鐵路信號施工規範》TB10206-99;

8、《鐵路信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__;

9、《鐵路信號設備9050安裝標準》TB10419-20__;

10、《鐵路電力管理規則》及《鐵路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鐵運(1999)103號;

11、《鐵路電力設備安裝標準》(80)鐵機字1817號;

12、《接觸網安全工作規程》鐵運(20__)69號;

13、《哈爾濱鐵路局接觸網作業車管理辦法》哈鐵供電[20__]240號;

四、安全防範內容、措施

甲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施工作業地點以及施工作業影響範圍內甲方不得安排行車作業。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在施工區域所屬信號樓設監控人員,落實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車組織辦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人員進出施工作業區域,做好人身安全防護,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天窗內施工作業。

4、結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負責按照乙方請求,對乙方登、銷記內容進行審核和籤認,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並轉發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組織乙方工程車輛進出作業地點,對乙方作業進行監督、檢查。

乙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工程車輛在站內進行作業時,由乙方自行負責止輪;作業機具禁止超出作業地點範圍。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不得擾動、破壞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負責人職務不到位,作業人員不足、準備不充分、影響範圍不符,嚴禁進行作業,施工作業安全防護措施、控制辦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擔自身作業的人身及作業安全責任,施工前乙方組織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規》等相關文件規定,確保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4、結合部安全分工:

1)按規定在施工作業地段,行車管理單位管轄行車室(信號樓)設置專職駐站聯絡員,作業現場設置現場防護員。

2)按要求認真準備施工,設專人到車站進行登記請令,駐站聯絡員要按規定在作業前40分鐘完成《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記。

3)牽引供電施工“天窗”作業應認真執行《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施工作業期間與車站值班員共同確認好V型停電行車限制內容。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共同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部、局營業線施工有關規章制度。

2、按時參加施工預備會,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3、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報運輸組織要求和施工安全動態。

4、發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時,施工單位要全力搶修,車務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並按規定及時上報;雙方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甲方:

1、對乙方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銷記的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2、對乙方違章、違規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施工作業。

乙方:

1、提供作業內容,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數據不清楚造成後果的責任。

2、按照施工作業計劃提供的影響範圍作業,承擔超過影響範圍造成後果的責任。

3、按照施工作業要求作業,承擔違反施工作業要求造成後果的責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作業進度變更時提前通知甲方。

5、由於施工造成甲方設備、設施損壞由乙方負責。

6、電氣化區段停電單元作業時,必須憑停電的調度命令方可進行作業;送電時,在具備送電條件後,憑送電的調度命令方可送電,由乙方承擔違章作業造成後果的責任。

7、提報的牽引供電施工作業應符合《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由乙方承擔錯誤提報《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造成後果的責任。

8、乙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紀守法教育,嚴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車站關於站序管理的有關規定,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9、乙方進行挖掘作業前,必須與工務、電務、通信等設備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施工前通知設備管理單位人員現場採取安全措施,配合作業,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10、在作業中產生的行車、人身安全問題均由施工方自行負責;

11、未得到車站的准許嚴禁施工機械等運輸工具在站內及線路上隨意運行,如違反由乙方負全責。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後,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五份。

甲方: 乙方: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新熱電調峯熱水鍋爐擴建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5、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7、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記錄。

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説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着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三、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3、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酒後進入現場罰款200元。

4、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罰款發生後,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到項目部財務,如未按時上交的加扣滯納金2%每天。

7、吉林省泰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項目部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處罰辦法

1、習慣性違章表現及處罰金額:

(1)進入施工現場不佩戴安全帽或不按規定着裝,罰款100元;

(2)在施工區或生活區坐安全帽,罰款200元;

(3)施工中安全帽佩戴不正確,不繫帽帶,罰款50元;

(4)用安全帽盛水或其他物資,罰款100元;

(5)穿拖鞋、涼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罰款50元;

(6)酒後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或駕車,罰款200元;

(7)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8)高處作業不帶工具袋,造成高處落物,罰款100元;

(9)高處作業較大的工具不繫保險繩,罰款100元;

(10)高處作業時拋擲物品,罰款100元;

(11)高處作業坐在平台、孔洞邊緣休息,罰款50元;

(12)高處作業時騎坐在欄杆上休息,罰款50元;

(13)躺在安全網內休息,罰款50元;

(14)躺在走道板上休息,罰款50元;

(15)高處作業時站在欄杆外工作,又不採取措施的,罰款100元;

(16)高處作業時站在探頭板上工作,又不採取措施的,罰款100元;

(17)憑藉欄杆起吊物件,罰款100元;

(18)高處作業時移動點焊的物件,罰款50元;

(19)高處作業時切割的工件、邊角餘料放置在不牢靠的地方,罰款50元;

(20)在石棉瓦等輕型屋面上進行工作時沒有可靠的防墜落措施,罰款100元;

(21)火焊作業不戴防護眼鏡,罰款50元;

(22)使用砂輪機時不戴防護眼鏡,罰款50元;

(23)打錘時揮動方向對人,罰款50元;

(24)打錘時握錘的手戴手套,罰款50元;

(25)高處使用撬槓時雙手施壓,罰款50元;

(26)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罰款100元;

(27)使用不絕緣的、不加漏電保護器或無保護接地(或接零)線的手持電動工具,罰款100元;

(28)使用可攜式或移動式電動工具時,提着電線或工具的轉動部分,罰款50元;

(29)電線直接勾掛在閘刀型開關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罰款100元;

(30)潮濕場所、金屬容器及管道內的行燈電壓超過12伏特,罰款50元;

(31)無特種作業證從事特種作業,罰款100元;

(32)坑、溝、孔洞等不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或不設可靠的圍欄、擋腳板及警告標誌,罰款50元;

(33)危險處所夜間不設照明警戒,罰款50元;

(34)隨意挪用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罰款100元;

(35)有意損壞現場的安全標誌,罰款100元;

(36)從事高處、高温、粉塵、有毒、放射性物質等工作的人員不經體格檢查確認合格,就上崗操作,罰款50元;

(37)在有粉塵或有害氣體的室內或容器內工作,不設除塵或通風裝置以及其他安全設施,罰款50元;

(38)進入深溝、容器內工作前不檢查其內是否聚有可燃、有毒等氣體,罰款50元;

(39)任意移動、挪用或遮蓋消防器材,罰款50元;

(40)在易燃、易爆區周圍動用明火時不辦理動火工作票,罰款100元;

(41)投入運行的機電設備及配電系統不按有關規定進行絕緣檢查和接地電阻測定,罰款50元;

(42)冬季施工中不採取防滑措施,不清除現場道路以及腳手架、跳板和走道上的積水、霜雪,罰款50元;

(43)遇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或惡劣氣候時進行高處作業,罰款100元;

(44)在施工現場赤膊作業,罰款50元;

(45)高處作業地點、各層平台、走道及腳手架上堆放物件超過允許載荷,罰款100元;

(46)上下腳手架不走斜道或梯子,任意沿繩、立杆或欄杆攀爬,罰款50元;

(47)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罰款100元;

(48)手拿工具或器材上下豎梯,罰款50元;

(49)兩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罰款50元;

(50)移動式梯子擱置在木箱等不穩固或易滑動的物件上使用,罰款100元;

(51)起吊物綁紮不牢固、起吊重物時偏拉斜吊,罰款100元;

(52)起吊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地面上的物件,罰款100元;

(53)未經允許以運行的設備、管道以及腳手架、平台等做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罰款50元;

(54)綁紮或吊物時使用打結或扭曲的鋼絲繩,罰款100元;

(55)鋼絲繩與物體的稜角直接接觸,罰款100元;

(56)鋼絲繩與帶電體接觸,罰款100元;

(57)隨意傾倒、焚燒施工垃圾以及油類、腐蝕性液體,罰款100元;

(58)在焊接、切割地點周圍5米範圍內有易燃、易爆物品,罰款50元;

(59)用焊炬、割炬作照明用,罰款50元;

(60)用氧氣吹掃衣着,罰款100元;

(61)任意在平台、柱、樑上打鑿、開洞,罰款50元;

(62)在安裝的管道及聯箱內存放工具和材料,罰款50元;

(63)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罰款50元;

(64)各級領導在檢查生產工作時不檢查安全工作,發現違章不及時糾正,罰款200元。

(65)施工人員如有打架行為,聚眾賭博;所造成的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並罰款1000元-3000元人員。打架人員立即清出現場。

(66)勞務分包單位人員如有偷盜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及刑事責任由勞務分包單位承擔,並罰款20xx元-5000元。偷盜人員立即清出現場。

2、領導者違章加倍處罰。

3、凡因習慣性違章被查處的班組,除違章人員按規定處罰外,該班組在場的相關員按每人50元予以處罰;在場的領導人員、專業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班組安全員、班組長加倍處罰。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監理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馬鞍山依據《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現就本工程範圍內的安全生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工程中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乙方應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和施工委託進行施工,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實施操作,在施工前必須對樓頂及周圍其它設施的分佈情況進行確切的核實,確保安全後方可開工。

三、乙方負責甲方的設備安全,若由於乙方在安裝時造成業主房屋嚴重損壞,乙方按價賠償並承擔由於設備損壞所造成的一切費用。

四、乙方應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安排專職的施工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對於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區域必須設置醒目的標誌;

五、在甲方單位內部場地施工時,遵守甲方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

六、乙方必須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以避免、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七、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人員及施工場地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間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的,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八、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在甲方單位內施工時甲方單位內部的相關手續,乙方需遵照執行。

九、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檢查,對於存在的施工安全隱患和問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間進行整改,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權做出停工處理,必要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監理方:

日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5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的工程項目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在簽訂主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結束。

三、協議內容:

1、乙方在簽訂承包主合同及本合同後,應自覺根據有關規定到區(縣)各級勞動保護監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2、甲乙雙方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超出合同範圍施工須及時補籤補充協議,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海市勞動局頒發的,關於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消防等操作規程條款的規定。

4、乙方必須建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組織體制,以及各種工種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專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5、乙方在施工前應組織召開管理人員、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法制觀念教育,加強和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6、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現場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條文規定,並接受甲方指派管理人員的日常管理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7、乙方使用的所有機械設備、配電箱、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檢測標準。未經檢驗合格,違章操作使用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造成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和賠償。

8、乙方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種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攀登,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未經許可擅自違反規定操作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肇事者和乙方負責。

9、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嚴禁違章、無證操作。由於乙方工作人員不按規範操作,或者乙方私自任用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違章作業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操作者和乙方負責。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拖接電纜、電線、拖線板、配電箱等電器設施時應制定專職人員負責施工。特別是使用井架電梯時,須遵守現場安全規章制度,有專人負責開啟。

11、乙方施工中離地登高作業須繫好安全帶,戴有安全帽,按規範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施工現場要做到六不準:不準高空拋物,不準隨便大小便,不準抽煙,不準偷盜財物,不準亂倒垃圾,不準私自帶外人進現場。

1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13、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安全協議書作為合同正本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各持一份,一份留作備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地址:乙方住所地: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一、學校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後,施工人員方可進入學校施工。

二、施工單位要在確保校園安全與穩定、在不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進行施工。施工現場佈局及工序安排應考慮噪聲、照明控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避免干擾師生的作息;土方外運過程,嚴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內外遺灑,同時應有避免揚塵的.措施。

三、施工人員不準隨便到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區等無關場所進行活動。外地施工人員必須辦理相關證件,禁止非施工單位人員在工地留宿,施工現場禁止聚眾打牌、飲酒鬧事、傳閲淫穢物品;禁止施工人員在非施工區隨意走動,嚴禁和學生、教職工發生衝突。

四、施工單位要對施工人員負責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安全保衞規章制度,接受學校和上級的安全檢查和監督,自覺維護好學校的安全。

五、學生上學期間,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安全明顯標誌,警示學生遠離施工危險區域,並提醒學生課間不要在施工危險區域逗留或玩耍,以防發生危險。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六、施工單位要有專人負責安全保衞工作,並與學校保持密切工作聯繫,簽定施工安全協議。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期間施工人員發生的任何安全問題,甲方無任何責任關係。

七、施工車輛進出學校時注意校園交通安全,必須緩速行駛,大型機械進出場應提前和學校協商,學生上下課及三餐時間禁止一切車輛進入校園,必須封路施工時,須徵得學校同意,並在路口設置明顯的提示標誌。

八、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機械安裝必須有上級主管安全部門審批的施工方案,各種施工機械的合格證、檢測證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杜絕發生高空墜物、土方坍塌等一切危害學校師生人身安全的施工安全事故。

九、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施工隊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停工整頓。施工現場應圍擋整齊,沿街及重要部位須按建設單位要求設置,並保證安全美觀,施工標語內容須徵得建設單位認可;現場佈局合理整潔,各種材料應堆放整齊,施工垃圾須定點堆放,及時清運,嚴禁在施工現場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十、如違反本規定,學校可通過建設單位或直接責成施工單位整改,如不按期整改,學校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或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與施工相關的一切危害學校師生人身安全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施工單位承擔。

十二、甲方給乙方提供三通一平,因通路所需要拆除的學校建築,待工程竣工後,乙方負責恢復原樣。因進料需新開的進料大門,乙方派人看守,在學生上課期間,晚上進料大門必須上鎖。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施工單位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單位:(蓋章) 乙方負責人:

日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7

委託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工程內容:

施工地點:

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全部竣工。 為加強對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維護施工現場的正常生產和工作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和施工工程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文件指示精神和施工安全相關的規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經雙方協商一致,制定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支持、監督,督促施工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的管理職責。

2.隨時對乙方安全文明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隱患。

二、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得進行施工作業。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① 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

②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 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 及時向甲方及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3.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資金的投入,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事故及後果承擔所有責任。

4.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5.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安全施工知識,熟悉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甲方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並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並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8. 運輸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車輛、行人、市政設施、專業管線及沿途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對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9.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會議,自查自糾不安全的因素及隱患,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10.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劃》的要求。用電設備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12.特種工具要有合格證,使用前做好檢修。特種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方可進行作業。特種工作業證應按期審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

1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嚴禁吸煙。嚴禁酒後進入施工現場。

14.消防設備的配置、存放和使用應規範並按期更換。

15.材料物品按要求規範擺放,標示明顯醒目。

16.防護網、安全帶按規範安裝使用。

17.高空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範,遇到大霧、大雨和大風天氣時禁止高處作業。

18.現場施工中杜絕“三違”行為。發生事故要立即上報。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失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8

凡來我公司施工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範圍內全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施工無事故。

第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的制度,並嚴格組織實施;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施工單位應針對重大危險因素建立安全預案,並組織職工進行演練。

第三條: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四條: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為所在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根據工程的性質、規模和特點,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員,並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和範圍,每天進行安全檢查。

第五條: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並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季節或天氣特點,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並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二)現場各類危險警示標誌齊全、整潔、設置合理。對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險施工現場,夜間要懸掛警示燈。

第六條:施工單位安裝、使用施工機械、機具和電氣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設施安裝前,應當由施工方專業技術人員向綜合部提供有關設施數據的資料,並辦理相關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安裝;

(二)在設施使用前,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能試驗,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三)在設施使用期間,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安全。

第七條: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並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和處於安全、可靠的使用狀態;

(二)來公司施工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三)確保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範,施工現場必須備齊足夠的消防器材,擺設位置合理,並對其定期維護保養,確保靈敏有效;

(四)來公司施工單位動用明火前,到綜合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並帶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複印件1份和滅火器材抵押金200元,動火證辦理後,方可動火施工,否則公司有權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單位動火前應清理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隱患,待確認安全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後及時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險品;

(六)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前要制定防火應急措施,備好滅火器或其他防範設施,並指定專人監護;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動火;

(八)高處焊割作業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九)禁止焊割有壓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處理過的各類油桶油罐;

(十)施工現場搭建的臨時房屋,應符合防火規定。消防通道經常保持通暢,寬度不少於3.5米;

(十一)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要專人保管,專庫存放;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有嚴格的領退料手續和審批制度;

(十二)氧氣瓶、乙炔瓶和液化氣瓶等壓力容器要專人保管,單獨存放,氣瓶上有橡膠保護圈等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附件;氣瓶要定期檢驗,並向檢查人員提供相關檢驗合格證明。

第八條:勞動防護用品

施工單位應當及時向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塵面具等。

第九條: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達到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二)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着裝符合有關施工規定,女職工長髮要盤入工作帽內;特殊作業要按國家有關要求着裝;在機械轉動環境中作業的着裝要防止纏繞;進入現場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

(三) 發現施工現場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並向安全管理員或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施工人員對管理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作業指令,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或安全管理員報告。

第十條: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管理

施工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視和檢查,施工管理人員應每天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本公司的有關規定,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第十一條:安全監督檢查

公司安保科對施工單位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發現安全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作業,可以責令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施工人員生活設施的管理

(一)現場禁止設置宿舍,現場生活管理措施、衞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責任到人;

(二)臨時設施必須符合企業有關要求,搭設整齊,內外整潔;

(三)現場配備急救藥箱,能夠緊急處置突發性急症和意外人身傷害事故;

(四)施工現場禁止做飯。飲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確保無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第十三條:施工方須向本公司提供以下六項附件:

(一)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三)提供施工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四)提供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六)雙方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十四條:施工方簽訂合同前按合同額大小需向x有限公司繳納安全抵押金—5000元。

第十五條:對違反以上規定和標準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糾正,以後每發現一人次扣罰安全押金100—500元,連續三次受到處罰者責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的經濟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罰安全押金1000—5000元,並由肇事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對嚴重違反規定,屢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權取消施工資格。凡安全施工無違章者施工結束後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六條:施工方自行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施工方全部承擔責任,x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七條:此安全協議書一式三份,外來施工單位一份,公司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主管部門各一份;解釋權屬於公司安全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此安全協議書自蓋章之日起生效。

x有限公司:(蓋章) 外來施工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 方: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9

甲方單位名稱:

聯繫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

聯繫電話:

一、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衞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項目:_______公司新大樓亮化系統加固及修復工程

三、施工地點:_______公司新大樓樓頂(層高23層)

四、施工時間:20xx年1月26日

五、協議內容:

1、乙方進入公司院內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人員,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繫。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安全監督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公司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項目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項目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範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乙

雙方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通過;

4、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於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或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領導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氣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8、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並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

9、施工車輛進入公司院內必須裝有防火帽,車速不大於5km/h,出門必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

10、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

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20xx年1月26日——20xx年1月28日(共計3天),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 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工程保證金:開工前乙方交納1000元安全保證金。驗收合格後,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

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保證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證金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一、目的: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衞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安全施工協議。

二、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協議內容:

1、乙方進入廠區施工,須經甲方負責人同意,並指定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員,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繫;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簽定《安全施工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項目不得開工;乙方獲得甲方工程項目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項目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乙方必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並提交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4、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必須嚴格穿戴勞保用品、安全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持證上崗。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警示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備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過程中造成的意外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乙方必須書面申請,並經甲方負責人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並確保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範。

8、施工過程中如進行特殊作業,如登高、吊裝作業等,應嚴格按照特殊作業要求,配備安全防護用品、設施,如腳手架、安全帶、安全帽等,否則不得作業。

9、施工車輛進入廠區車速不得大於5km/h,出廠必須經門衞值班人員檢查,隨車攜帶物品須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放行。

10、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監督檢查制度,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必須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妥善處理,因此造成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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