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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安全協議書

消防施工安全協議書

建設(監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消防施工安全協議書

施工總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xx施工改造及裝飾工程的順利完成,依據國家、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貫徹消防“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乙方須認真執行北京市消防條例和政府關於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XX年)第四條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甲、乙雙方應共同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組建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後,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乙方須在三日內到北京市消防局領取並如實填寫《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批表》、《北京市建築工程現場消防安全審核備案表》,並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衞方案及現場治安措施方案一併報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

4、乙方對進駐施工現場人員須進行嚴格審查,並負全部責任,做好對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甲方及長城飯店的各項安全規定。

5、乙方與各分包及班組應簽訂安全協議書,專業施工隊應與每個進場的工人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乙方應組成現場安全保衞組,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並張貼在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檢查。

6、施工單位每天收工後,乙方須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檢查員不到位,經甲方查出,將對乙方進行人民幣1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配備abc乾粉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設施,乙方防火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器材使用的培訓。長城飯店保衞部可協助,做到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違者甲方將對乙方負責人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8、施工前,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辦理施工出入證,施工人員佩帶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尤其對特殊工種應嚴格把關。

9、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氣焊設備須甲方及長城飯店專業人員檢查認可後,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明火作業。動火前,由長城飯店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辦理“動火證”,長城飯店消防專職人員和乙方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後,方可動用明火。動火人必須先清理現場可燃物和易燃物並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設看火人,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水桶。嚴禁非焊工操作。違者甲方或長城飯店保衞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它處理。

11、施工中必須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設專人負責,建立領用制度,妥為保管,嚴禁亂扔、亂放,本着當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嚴禁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儲存及交叉作業。

12、施工單位的工程用料,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物料進出飯店要有嚴格手續,主動接受保安人員的查驗,施工現場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力量進行看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間所造成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後,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

14、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規程文明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自負。

15、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甲方將追究當事人和乙方負責人的責任,並由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重大事故應報有關部門處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員損壞消防設施、設備,應照價賠償。其賠償物品與飯店現設備型號、功能一致;故意損壞者,除賠償物品外,還要處以罰款。

17、施工中需改動消防報警設備及消防水系統時,應提前一天向長城飯店保衞部申報,不得擅自移動,違者對乙方施工單位處以200元罰款。

18、明確施工現場若干規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員應佩戴出入證(胸卡),無證者不得入場。

18.2進入現場應戴安全帽,無帽者不得入場,入場後不戴安全帽者罰人民幣100元。

18.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甲、乙雙方負責檢查。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並逐出場。如發現某專業隊施工現場地面有煙頭,雙方檢查人員均有權對該專業隊進行十至五十元的罰款。

18.4場地內嚴禁大小便,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並逐出場。

18.5現場嚴禁打鬧、鬥毆、喝酒,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6現場除管理人員外不得使用手機,違者罰人民幣50元。

18.7施工單位所需要的臨時電源、水,須經乙方工程部提出書面申請,並報長城飯店保衞部備案;由乙方工程部電工指定配電盤,電源線須用雙護套線接通使用;未經乙方許可私自拉臨時線路,私接電源,甲方及長城飯店保衞部將對當事人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施工負責人進行200元的罰款。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18.8現場不得使用未准許使用的工具,如須使用火藥槍(射釘槍)、高壓槍、釘水栓,切割機等,乙方須提前一日申請,許可後方可使用。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如須進行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應提前取得長城飯店動火證,配備看火人員、消防器材後方可進場規範作業,違者罰人民幣3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10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0元並沒收設備工具。

18.10施工現場廢棄物乙方應按指定地點存放並及時清走,違者將進行200元的處罰。

19、乙方在施工全過程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政策、法規與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規範》、《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預防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和相關的規定,在今後施工全過程,按照施工監理程序開展工作,認真對待甲方(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對監理通知及會議紀要所提問題及時整改、消項,切實做到各項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預控和過程控制。

21、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簽章): 乙方單位(簽章):

XX年1月30日 XX年1月30日

標籤: 協議書 消防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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