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書信 >協議書 >

保險協議書4篇

保險協議書4篇

本文目錄保險協議書員工福利保障保險顧問協議書職業責任保險合作協議書保險合作協議書格式

甲方:中國xx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保險協議書4篇

乙方:

為了充分激發職工的工作熱情,穩定職工隊伍,同時幫助職工建立一份補充的養老保障,甲方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同意為下屬職工辦理商業養老金保險。現就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乙方同意甲方為其辦理商業養老金保險(包括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條款),具體投保的險種、保險金額、保險責任等由甲方全權決定。

二、甲方為乙方辦理商業養老金保險而墊支的保險費,作為甲方給乙方的借款,若乙方滿足下列條件的,則甲方不再向乙方要求歸還該借款,同時乙方有權按保險合同的規定領取保險金。

1.職工在甲方工作並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退職條件,且在甲方辦理了退休、退職手續;

2.因工作需要,在人保系統內部調動的;

3.投保後,在職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身故的;

4.因特殊原因,由總經理室決定給付。

三、對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上述借款及相應的利息。

1.勞動合同期未滿,本人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單位決定與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合同期滿,本人要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而終止勞動關係或單位決定不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而終止勞動關係的;

3.除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以外原因離開公司的。

四、乙方同意將保險單存放於甲方處作為質押,質押期至保險金支付時止。

五、若乙方在離開甲方單位一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向甲方交清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的,則甲方有權向保險人申請辦理解除保險合同手續,解約金款項歸甲方所有。

六、在質押期內,乙方不得向保險人辦理保險合同轉讓、掛失補發、投保人變更、解除合同、保費墊交、減保、減額交清、權益轉換、保險關係轉移等事宜。

七、本協議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辦理的所有商業養老金保險事宜均有約束力。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為乙方辦理了商業養老金保險的也按本協議執行。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中國xx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員工福利保障保險顧問協議書保險協議書(2) | 返回目錄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員工福利保險保障顧問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同意:

1.對甲方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進行評估,提出員工福利保險保障建議;

2.向甲方提出保險計劃,就其投保方式、投保範圍、保險權益、保險期間、保險金額等提出建議;密切注意保險市場的發展、變化,為甲方享受最佳的保險服務提供調整方案和建議;

3.就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等向保險人詢價。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根據風險狀況的變化在保單的續轉時予以修訂;

4.取得保險人報價後,就報價書中的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等做出彙總分析,提出初選保險公司和最優報價方案,並由甲方作出最後決定;

5.根據甲方要求,參加甲方與保險人之間就保險權益進行的談判,談判過程中嚴格維護甲方利益;

6.按甲方書面指令,協助甲方向保險人辦理投保、續保手續;

7.提供保險期間內的相關保險服務;

8.就相關索賠事項提出建議,監督、督促保險人的理賠工作,忠實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9.協助甲方準備索賠文件,定期查詢保險人理賠進程,並保存索賠的有關數據、資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險期內賠償情況報告。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

1.終止本協議生效前與其他方簽訂的類似顧問協議;

2.如實向乙方提供所有與上述服務有關的信息與資料;

3.在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時,給予乙方必要的協助。

三、保密條款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除應法律要求或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本條款繼續有效一年。

四、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乙方依法有權從保險人處取得與甲方保險合同有關的佣金做為報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2.如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第一項範圍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後由甲方支付顧問費用。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通過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有效_________年;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籤):_________

授權代表(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業責任保險合作協議書保險協議書(3) | 返回目錄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提高_________地區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防範能力,促進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事業的發展,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在徵得被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本協議可作為乙方與其被保險人簽訂的《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補充説明,與該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範圍

甲乙雙方合作為甲方的團體會員(以下簡稱會員)辦理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適用條款為_________《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條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堅持自願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會員推薦乙方作為辦理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的保險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會員的有關資料。具體保險業務(承保、理賠)由乙方直接與甲方的會員辦理,必要時可由甲方出面協調。

3、保險合同雙方就保險賠償事宜產生爭議時,可委託甲方進行調解,調解結果對保險合同的雙方具有約束力。如調解不能達成一致,保險合同雙方可提起仲裁或訴訟。

三、保險合同內容説明

(一)除本協議特別約定的事項外,保險合同中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賠償限額、保險費計收等方面內容,均按已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備案的《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條款》,《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費率規章》辦理。

(二)關於追溯期問題

1、追溯期連續投保連續計算,最長不超過5年。

2、首次投保的業務,在補交以前年度保險費後可給予追溯期。補交的年份最長不超過3年。在最初連續投保的5個年度內,其追溯期均可擴展至補交保險費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斷保險後重新投保,在補交中斷期間的保險費後可按最長不超過5年的原則確定追溯期,乙方對中斷期間簽發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但對中斷期間已獲悉發生的過失行為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不承但賠償責任。

4、本協議簽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的會計師事務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視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連續計算,乙方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三)保險條款中有關詞語的解釋:

1、被保險人:指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

2、被保險人的註冊會計師:指被保險人正式聘用的註冊會計師。

3、委託人:指與被保險人簽有審計業務約定書,委託被保險人為其辦理註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的單位或個人

4、利害關係人: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有權使用註冊會計師審計報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驗資、審計報告具有重大遺漏,或驗資、審計結果虛假失實。

6、在追溯期或保險期內完成驗資、審計的業務:指驗資報告日、審計報告日在保險合同追溯期或保險期限內,並已列入投保業務清單的驗資、審計業務。

7、非職業行為:被保險人或其註冊會計師以普通民事主體身份所實施的與其法定職責無關的任何行為,如交通肇事、購置辦公用品、租賃房屋以及與職責無關的民事侵權行為等。

8、私自接受委託業務:指註冊會計師所接受的業務未經過被保險人登記、認可,或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兼職所接受的業務。

9、協議約定的責任:本條款中協議所約定的責任指被保險人與委託人簽訂的協議所特別約定的、超出法律規範明確規定的民事責任。

10、首次索賠:委託方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對於追溯期內所完成的業務提出索賠,第一次提出索賠的時間必須在保險期限內,保險人予以負責。對於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險人已就某項業務接到索賠,視為保險期限開始之前索賠已提出,即使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又因此項業務接到索賠,保險人不予賠償。

11、他人冒用被保險人的名義執業:被保險人及其僱員以外的機構或個人,冒用被保險人或與被保險人簽訂勞動合同人的名義執行業務,因被保險人對此項業務沒有保險利益,保險人不予負責。

12、過失與故意:本條款中的疏忽與過失均指過失。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的心理態度。故意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危害結果,並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四、保險服務

(一)全過程服務:乙方應積極與甲方的會員進行業務合作。乙方做到具體業務專人負責,承保前設計承保方案,承保後定期回訪。保險期限內,與被保險人保持密切聯繫,為被保險人提供全過程的保險服務。

(二)理賠服務: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索賠單證齊全,保險合同雙方就賠款金額達成一致的,保險人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如單證不齊,但保險責任明確,損害事實清楚,保險人可預付部分賠款。

(三)風險管理服務

1、乙方將不定期的與甲方召開風險管理會議,聘請有關專家對被保險人的風險狀況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並協助改進。

2、乙方可負責為被保險人員工提供保險培訓,提高風險意識。

3、乙方可負責向被保險人提供其他類似項目的風險管理經驗及損失信息,共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四)乙方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悉的被保險人的有關業務和財產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五)乙方與甲方共同定期組織被保險人進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組織被保險人(人數視被保險人規模而定)開展國內外學習交流。

五、協議的變更或補充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經甲方會員認可,可對本協議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或補充,變更或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協議中的各項約定。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協議終止

如一方要求終止本協議,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確認,合同終止。如不提出終止,協議持續有效。

八、附則

(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二)本協議自籤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與原已備案的保險條款存在差異時,由乙方負責及時向有關管理機構申請變更原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保險合作協議書格式保險協議書(4) | 返回目錄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國國內規模大、以旅遊涉外飯店為主體,依照國際標準為海內外客商提供高水準商務旅遊服務的大型現代化旅遊顧問公司,為了提高其在同業中的競爭力,體現乙方完善的服務體系和人性化經營理念,甲方為乙方的會員客户依據其積分提供相應的交通意外保險,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合作方式

乙方作為投保人為其優質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準)。

優質客户是指一年之內累計積分達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條 承保方案

1.保額:rmb_________元(綜合)。(未成年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額以中國保監會的規定為準)

2.保費:rmb_________元/份。

3.保險期間:1年。

4.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一份本保險,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擔保險責任。

5.在一個保險期間內,客户增加的積分每達到_________分,乙方為其繼續投保下一個年度本保險1份。

第三條 承保流程

1.乙方隨時整理其客户資源,收集客户資料,寄送保險確認書。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優質客户人名清單(附件1)打印稿及電子版各一份及保險確認書(附件2)和團體投保單,同時繳納保費。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資料製作團體保險單及出具保險卡,交由乙方寄發被保險人。

4.每一期被保險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於收齊投保資料和保費的次月1日起承擔保險責任。

閲讀了《保險合作協議書格式》本站編輯還為您推薦更多相關文章:合同協議書欄目

5.被保險人出險後5日內,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時熱線電話_________),申請理賠。具體參見《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附件3)。

第四條 保險確認書須由被保險人填寫並在被保險人籤欄籤(未成年人由法定監護人代為籤)。

第五條 在本協議書籤並蓋章生效後,如雙方的任何一方有終止本協議書的要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終止。

第六條 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甲方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引起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籤蓋章的次日零時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為準。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被保險人人名清單

┌──┬──┬────┬───┬───────┬────┐

│序號│姓名│身份證號│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關係│保險卡號│

├──┼──┼────┼───┼───────┼────┤

│01 │

 │

 │

├──┼──┼────┼───┼───────┼────┤

│02 │

 │

 │

├──┼──┼────┼───┼───────┼────┤

│03 │

 │

 │

├──┼──┼────┼───┼───────┼────┤

│04 │

 │

 │

├──┴──┴────┴───┴───────┴────┤

│注意:

 │

│1.本人名清單所填選項必須與被保險人有效身份證件記錄一 │

│致,如有差錯,__將不負責理賠。

 │

 │

│2.受益人如不填視為法定繼承人。

  │

└───────────────────────────┘

附件二:保險確認單

┌───────────────────────────┐

│尊敬的客户:

 │

 │

為感謝您一直以來對__酒店預訂網的信任和支持,我公│

│司特別為您準備了為期_年的免費交通意外保險,為您的出行│

│提供無憂的保障計劃。"__卡"是一種專為廣大旅遊出差人士│

│而量身定做的低保費高保障的綜合人身意外保險產品,由__│

│承保。

 │

請您詳細填寫以下表格,並於兩週內寄回我公司,我們將│

│把__卡發送給您。

 │

祝您平安,健康,快樂!

 │

 __有限公司│

├────┬───────┬────┬─────────┤

│會員姓名│

 │身份證號│

 │

 ├────┼─────────┤

 │卡

號│

 │

├────┼───────┴────┴─────────┤

│通信地址│

├────┼──────────────────────┤

│保險金額│a:汽車人身意外保障--保額:_萬

 

 │

│b:火車,輪船人身意外保障--保額:_萬

  │

│c:航空人身意外保障(包括國際、國內航班)-- │

│保額:_萬

 │

├────┼──────────────────────┤

│保險期間│

_年

├────┼───────┬────┬─────────┤

│身

故│□ 如不填視為 │與被保險│

 │

│受 益 人│法定繼承人

│人關係 │

 │

├────┼───────┴────┴─────────┤

│被保險人│

│籤

├────┴──────────────────────┤

│郵寄地址:

 │

│聯繫電話:

 │

├───────────────────────────┤

│注:對上述保險責任的承擔以__保險公司《__人身意外傷│

│害保險條款》(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_年_月核準)為準│

│。

└───────────────────────────┘

附件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xx年11月核準)

第一條 保險合同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和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聲明、批註、附貼批單及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 保險責任

一、在保險期間內,保險人對被保險人遭遇的以下3類風險承擔保險責任:a類: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運營的汽車,自進入汽車車廂起至抵達目的地走出汽車車廂止,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身故或殘疾;b類: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運營的火車、輪船,自進入火車車廂或踏上輪船甲板起至抵達目的地走出火車車廂或離開輪船止,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身故或殘疾;c類: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運營的民航班機,自踏入民航班機的艙門起至抵達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機的艙門止,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身故或殘疾。

二、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遭遇以上3類風險的,保險人按下列規定給付保險金:

(一)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該類風險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二)殘疾保險金: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致殘疾的,保險人按該類風險所對應的保險金額及該項身體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第180日時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時的身體情況進行鑑定,並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兩項及以上身體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對應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保險人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保險人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三、保險人對每一被保險人遭遇任一類風險所負的給付上述各項保險金的責任,以該被保險人該類風險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該類保險金額時,保險人對該被保險人的該類保險責任終止。

第三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或傷害;

二、被保險人違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險人違反承運人關於安全乘坐的規定;

四、被保險人毆鬥、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五、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品的影響;

六、被保險人流產、分娩;

七、被保險人精神錯亂或精神失常;

八、被保險人因檢查、麻醉、手術治療、藥物治療而導致的醫療意外;

九、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

十、被保險人受細菌、病毒等微生物及寄生蟲感染,或被保險人中暑;

十一、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十二、被保險人因疾病身故;

十三、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自然災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四、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十五、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如發生以上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保險人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並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第四條 保險期間

本合同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人同意承保後,保險期間自保險人收到保險費的次日零時開始,至約定的終止日24時止。保險人簽發保險單作為保險憑證。

第五條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本合同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的3類風險累計保險金額為人民幣80000元,其中:a類風險:人民幣10000元;b類風險:人民幣xx0元;c類風險:人民幣50000元。

二、每一被保險人無論持有幾份本保險,保險人對其承擔的保險金給付責任以保險人有關規定為限,對超過限額的部分保險人不予負責。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三、投保人應於投保時一次繳納全部保險費。

閲讀了《保險合作協議書格式》本站編輯還為您推薦更多相關文章:合同協議書欄目

第六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保險人應向投保人明確説明保險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並有權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如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對於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第七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一、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順序或受益份額。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法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二、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並由保險人在保險單上予以批註。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三、殘疾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四、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或受益人放棄受益權的:

(一)若保險合同中未列明其他受益人,按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形處理;

(二)若保險合同中列明有其他受益人,按下列方式給付保險金:1、受益方式為順位的,保險人向其他受益人中受益順序在前的受益人給付保險金;2、受益方式為均分或比例的,保險人按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受益份額向其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已身故受益人或放棄受益權受益人名下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法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五、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在同一意外傷害事故中身故,無法確定兩者身故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

第八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 保險金的申請

一、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由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

(一)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二)受益人户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三)公安等部門及承運人出具的意外傷害事故證明;

(四)如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須提供公安部門、縣級以上公立醫院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明書及被保險人户籍註銷證明;

(五)如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六)如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殘疾,須提供縣級以上公立醫院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或醫師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鑑定書;

(七)投保人、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如受益人委託他人申領保險金,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份證明等資料。

三、保險人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二款所列證明和資料後,對確定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後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四、保險人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二款所列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屬於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以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給付相應的差額。

五、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後生還的,受益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後30日內退還保險人已支付的保險金。

六、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條 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保險人將按本合同註明最後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一條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時應當由保險人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予以批註或附貼批單,或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於本合同成立後,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保險合同。

一、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材料:

(一)保險單及其他保險憑證;

(二)保險費收據;

(三)解除合同申請書;

(四)投保人身份證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自保險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保險責任終止,並於接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三、已發生過保險金給付的,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由當事人在合同約定時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保單簽發地或就近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保單簽發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釋義

保險人:指_________保險公司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管制藥品: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被列為特殊管理的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

艾滋病:是指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的簡稱。

艾滋病病毒:是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的簡稱,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的定義應按世界衞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清學檢驗中hiv抗體呈陽性,則可認定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未滿期保險費:計算公式為保險費×90%×n/12,其中n為未經過月數,不足月部分不計。

保險金額: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標籤: 協議書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shuxin/xieyi/kme4w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