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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保險協議書範本

車輛保險協議書範本

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但是車輛保險需要事先簽訂一份保險協議書。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車輛保險協議書,供大家參考!

車輛保險協議書範本
車輛保險協議書範文篇一

甲方:xx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乙方: 汽貿公司

為落實雙方公司戰略合作嚮導,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上,經雙方協商,特達成以下有關保險業務等方面合作協議:

各種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甲方按照本地保險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規定向乙方經銷商代理保險業務支付手續費,機動車輛商業險按實收保費x%支付(按國家相關規定由乙方承擔税費或提供正規代-理-發-票);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按實收保費的x%支付(車船使用税除外)。

二、乙方代替甲方將保險費收取到乙方指定賬户,或由乙方客户自行到甲方指定櫃枱辦理相關付款業務,如因乙方原因無法到賬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在次月底前將乙方應得保險手續費返還到乙方指定賬户中。

承保方式及項目:

一、乙方需辦理消費信貸業務的車輛,應在辦理保險時主動聲明,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在辦理消費信貸業務車輛保險時,甲方依法合規承保以下險種並按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比例的優惠措施:

1、機動車輛損失險(按實際車輛價值承保,如因開票價高於或低於甲方車輛信息庫內的雙方協商解決); 2;第三者責任保險(該險種不低於20萬元);

3、車上人員責任險(每座不低於5萬元);

4、全車盜搶險(新車按實際價值承保);

5、玻璃單獨破碎險(國產車按國產玻璃承保,進口車按進口玻璃承保);

6、車輛劃痕險(20xx、5000、10000根據車輛購置價選擇);

7、自燃損失險;

8、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含車船使用税且按國家相關規定收取);

9、不計免賠特約險(包含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全車盜搶險以及車輛劃痕險);

10、隨車行李損失定額保險(每車保險費¥100.00元);(自願選擇)

11、私家車駕駛員意外傷害保險(每份¥120.00元)。(自願選擇)

以上險種由乙方自行選擇辦理。

其他事項:

一、乙方辦理其他不屬於消費信貸車輛保險的由乙方自行選擇承保險種及金額。

二、甲方在辦理保險業務時按乙方要求註明特別約定以下內容:1、第一受益人:

2、第二受益人:

3、第三受益人:

4、第四受益人:

三、本協議期間發生的一切業務雙方均按本協議執行,有效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年。甲、乙雙方在合作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本協議,符合單方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由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三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

四、甲方原則上將乙方所辦理保險發生事故後的車輛推薦給乙方配套的修理廠,並乙方必須尊重甲方系統的報價及定損,甲方系統報價保證均為原廠市場價格,且乙方必須保證所使用的配件為原廠正件產品,因質量問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的任何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並記載其內同的書面文件上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同時報備各自主管部門一份。

七、本協議未盡之處,雙方協商解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 賬户:XX

全稱:xx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開户行地址:

甲方業務代表:

聯繫電話: 郵箱: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 賬户:

全稱:

開户行地址:

乙方業務代表: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車輛保險協議書範文篇二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

為了促進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的業務全面發展,達到雙贏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 雙方合作項目:

在本合作協議期內,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和費率條件下,在開展自身業務過程中利用自身優勢積極向乙方投保建築工程保險及機動車輛保險。乙方將利用自身資源特點,在承保的所有建築工程保險及機動車輛保險中,在核保流程和費率上儘可能予以便利。

二、 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 甲方可根據自身業務需求,經雙方協議後,調整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保險金額及保障項目。

2、 甲方應執行保監局關於見費出單的規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險費。

3、 甲方有義務做好本單位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及時通知乙方並保留好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賠工作。

4、 為確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優惠費率,甲方應確保每一會計年度,在乙方投保的建築工程保險全年合計總造價,不得低於相應優惠費率所享受的相應工程總造價額度要求。時間不足一會計年度的,合計工程總造價按相應比率折算。

5、 甲方有義務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工作容溝通,服務內容具體為新單資料報送、接單,手續費接收、協助報案、意見反饋、溝通協調等。

(二)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指定代理人廖健偉(工號:51070700000xx)與甲乙進行相關業務溝通及辦理,所簽定業務指定為其名下,負責相應新單業務及保全業務辦理,同時負責手續費支付;

2、 為促進雙方公司業務發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險產品為其支付相應手續費用,投保建築工程保險主險手續費為乙方實收主險保費的15%進行支付,投保建築工程保險附險手費為乙方實收附險保費的1%進行支付;機動車輛保險手費中,投保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按乙方實收保費的15%進行支付手續費,交強險不計入手續費。手續費為次月25日前支付,

乙方指定人員不得無故拖延。手續費採取每單業務一結方式,由甲方與乙方核對後結算當筆手續費,需甲乙雙方指定人員書面交接支付手續

為確保甲乙雙方雙贏,乙方有權利暫扣留5000元人民幣手續費作為暫扣手續費,超5000元人民幣後方進行手續支付;

3、 乙方有權利根據甲方提供的建築工程保險全年合計總造價,制訂相應保險產品優惠費率

乙方提供的具體優惠費率如下:

甲方保證全年所投保建築工程保險合計總造價大於等於10億元人民幣:

(1)建築工程保險按造價計算的,每一被保險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主險保障額度為5萬元民幣/人,所對應費率為每萬元造價為3元人民幣。

(2)建築工程保險按面積計算的,每一被保險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主險保障額度為5萬元民幣/人,所對應費率為每平方米造價為0.3元人民幣。

4、若甲方未能保證所投保建築工程保險合計總造價大於等於10億元人民幣,乙方有權利不支付暫扣手續費。

三、 其它約定

1、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

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乙雙方有單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行為,對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

保留追究法律、經濟責任的權利。自違約行為確認並向對方發出書面解約通知之日起,協議自行終止

3、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告知

給第三方,否則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承擔。

4、 凡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保險協議書範文篇三

機動車輛保險所承保的機動車輛是指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各種專用機械車、特種車。本保險分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保險人按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一條 車輛損失險: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1. 碰撞、傾覆;

2. 火災、爆炸;

3. 外界物體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行駛中平行墜落;

4. 雷擊、暴風、龍捲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災、泥石流、滑坡;

5. 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於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二)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採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條 第三者責任險: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但因事故產生的善後工作,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

除外責任

第三條 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損失;

(三)受本車所載貨物撞擊的損失;

(四)兩輪及輕便摩托車停放期間翻倒的損失;

(五)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部分。

第四條 保險車輛造成下列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也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二)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三)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

(四)車輛所載貨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

第五條 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或第三者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

(一)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扣押、罰沒;

(二)競賽、測試、進廠修理;

(三)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

(四)保險車輛拖帶未保險車輛及其他拖帶物或未保險車輛拖帶保險車輛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險人或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中斷通訊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二)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三)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金額和賠償限額

第七條 車輛的保險價值根據新車購置價確定。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可以按投保時保險價值或實際價值確定,也可以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但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部分無效。

第八條 第三者責任險的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分5萬、10萬、20萬、50萬、100萬五個賠償檔次,被保險人可以自願選擇投保。

第九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要求調整保險金額或賠償限額,應向保險人書面申請辦理批改。

賠償處理

第十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和有關費用單據。

第十一條 保險車輛因保險事故受損或致使第三者財產損壞,應當儘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須會同保險人檢驗,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第十二條 車輛損失險按以下規定賠償:

(一)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計算賠償,但保險金額高於實際價值時,以不超過出險當時的實際值計算賠償。

(二)部分損失以保險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車輛,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的車輛,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修理費用。上列車輛損失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如果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計算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償款達到保險金額時,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十三條 保險車輛發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按:_________、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的規定,在保險單載明的賠償限額內核定賠償數額。對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第十四條 第三者責任事故賠償後,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賠償費用的增加,保險人不再負責。

第十五條 第三者責任事故賠償後,保險責任繼續有效,直至保險期滿。

第十六條 保險車輛、第三者的財產遭受損失後的殘餘部分,應協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償中扣除。

第十七條 根據保險車輛駕駛人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在符合賠償規定的金額內實行絕對免賠率:

負全部責任的免賠20%,

負主要責任的免賠15%,

負同等責任的免賠10%,

負次要責任的免賠5%。

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提供的各種必要單證齊全後,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賠償金額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後,保險人在10天內一次賠償結案。

第十九條 保險車輛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第三方不予支持,被保險人應提起訴訟。在被保險人提起訴訟後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提出的書面賠償請求,應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由於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方的請求賠償的權利或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償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或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3個月內不提交本條款第十條規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自保險人書面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賠償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償,即作為自願放棄權益。

被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人對投保車輛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並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險車輛裝載必須符合規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駛技術狀態。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應根據保險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建議,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變更用途或增加危險程度,被保險人應當事先通知保險人並申請辦理批改。

第二十四條 被保險人不得非法轉賣、轉讓保險車輛;不得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十五條 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當採取合理的保護、施救措施,並立即向事故發生地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通知保險人。

第二十六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不得有隱瞞事實、偽造單證、製造假案等欺詐行為。

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一條至二十六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保險賠償。

無賠款優待

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險車輛在_________年保險期限內無賠款,續保時可享受無賠款優待。_________年無賠款,優待金額為上年繳保險費的10%;連續_________年無賠款,優待金額為上年繳保險費的15%;連續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年以上無賠款,優待金額為上年繳保險費的20%,不續保者不給。被保險人投保車輛不止一輛的,無賠款優待分別按輛計算。

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保險車輛必須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並經檢驗合格,否則本保險單無效。

第三十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時,可以按_________項處理:

(一)申請仲裁機關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機動車輛保險附加盜搶險條款和費率因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被搶劫或被搶奪,對被保險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車輛被盜3個月後,保險人按保險金額或出險時車輛實際價值進行賠償。該險種的保險費率為機動車輛損失保險費率的20%~30%。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籤: 範本 協議書 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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