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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買賣合同的協議書(精選3篇)

關於買賣合同的協議書(精選3篇)

關於買賣合同的協議書 篇1

黃金現貨買賣協議書範本

關於買賣合同的協議書(精選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網站: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黃金現貨買賣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協議。

第一章 開立賬户

第一條 乙方在甲方開立賬户,甲方為乙方提供一個資金帳號。

第二條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存入貨幣資金,乙方提取資金或銷户時,甲方將資金匯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銀行賬號。

第三條 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與黃金現貨買賣相關的原始憑證;有權隨時瞭解自己帳户的資金情況或實物黃金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二章 現貨買賣方式

第四條 乙方可以通過電話、電腦等方式進行黃金現貨買賣,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買賣記錄。

乙方同意:

1、甲方的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在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具有法律效力;

2、不論乙方以何種方式進行買賣,若乙方在下一日開市前沒有對每日結算單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乙方對買賣記錄的認可。

第三章 買賣約定

第五條 乙方確知,黃金現貨買賣因時機而變動,而且分秒變動,並承認即使按照公佈的價格,也有可能無法成交。

第六條 乙方將接受並遵守甲方規定的一切黃金現貨買賣規則或其他有關黃金現貨買賣的規定事項。

第七條 根據有關規定,乙方自行承擔黃金現貨買賣的相關税項及徵税。乙方確認,乙方買賣的實物黃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銀行代為保管。

第四章 實物交收

第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請,並提交增值税發票等相關憑證及票據。

第九條 貨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辦法執行。

第五章 資金帳户管理

第十條 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銀行開設客户資金帳户

第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設置資金明細賬,並在每日結算單中報告資金賬户資金和實物黃金餘額及資金和實物黃金的劃轉情況。

第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資金帳户中劃轉資金或黃金。

乙方買賣成交的貨款或黃金;

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的買賣手續費和交收手續費;

為乙方支付的實物黃金運保費;

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其他劃款事項。

第十三條 乙方資金屬於乙方所有。乙方資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 費用收取

第十四條 乙方開立賬户需交納開户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五條 甲方按成交金額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買賣手續費。具體比例以網站公佈的信息為準。

第十六條 乙方提取實物黃金需由甲方代為郵寄時,甲方按實際郵寄費用向乙方收取運保費。

第七章 免責條款

第十七條 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買賣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台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章 帳户清算

第二十條 乙方可以通過撤銷帳户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簽署的本協議。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終止合同,但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週通知乙方。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甲方的《開户登記表》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協議同時簽署。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本人或單位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於乙方開户資金匯入甲方賬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授權簽字 乙方授權簽字: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關於買賣合同的協議書 篇2

二手房買賣協議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

地址: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

地址: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二手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產權證明及其他出售資格證明

房屋產權證號: 。

原單位批准證明: 。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二手房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共 套 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協議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 層 號房。

第 幢 層 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佔用土地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價格與費用

按實得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位(售價)(暫定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為( 幣) 元整(大寫)(小寫 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費:

1.代收 ,計( 幣) 元整;

2.代收 ,計( 幣) 元整;

上述代收税費合計( 幣) 元整(大寫)(小寫 元整)。

第四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包括±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五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名稱: ,賬號: ):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元.

第六條 交接商品房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佔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元。其餘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後 天內付清。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計算。逾期超過 幾天,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協議。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協議,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和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3.

第八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於 年 月 日前,將符合本協議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外,甲方可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

3.

第九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個月內按 利率計算;自第 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協議,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協議,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3. 。

第十條 交接與乙方責任

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 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 天后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三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 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四條 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能夠投入正常運行:

1. 。

2. 。

3. 。

第十五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乙方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甲方給予協助。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 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六條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牆面保修 月;

2.地面保修 月;

3.頂棚保修 月;

4.門窗保修 月;

5.上水保修 月;

6.下水保修 月;

7.暖氣保修 月;

8.煤氣保修 月;

9.電路保修 月;

10. 保修 月;

11. 保修 月。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後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 本協議之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協議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經 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協議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 %賠償對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 天,由甲方向 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關於買賣合同的協議書 篇3

筆記本電腦採購合同

甲方(採購方): 有限公司

住所: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供應方): 有限公司

住所: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根據《合同法》和《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購買乙方電腦一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同標的及價款

1、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大寫) (¥ 元)。甲方向乙方訂購的 系列筆記本電腦型號、配置、數量、單價、總價等見下表:

二、商品交付與驗收

1、交付方式:乙方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2、驗收方式: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3、乙方向甲方説明商品的配置,核對商品品牌、型號。

4、驗收時間:乙方必須提前 個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收貨通知。甲方驗收合格後應當向乙方出具驗收報告

5、驗收方式:電腦的驗收分為數量驗收和質量驗收,由甲方和乙方的技術人員共同完成。期限為甲方提出驗收申請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説明電腦的配置,核對電腦配件品牌、型號和編號,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保證商品符合產品使用説明明示的配置和產品的質量狀況,經甲方確認,當面向甲方交驗商品,並介紹產品的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

6、質保規定

(1)乙方對其所配置的電腦產品各選配件,按生產商提供的質保期為準,向甲方提供質保服務;

(2)自售出之日起 天內,售出的計算機整機或配件出現性能故障時,甲方可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甲方要求退貨時,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退貨;

(3)自售出之日起第 日至第 日內,無論哪一台售出的計算機整機或配件出現性能故障時,甲方可選擇換貨或修理。甲方要求換貨時,乙方負責 日內為甲方調換新的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停產時,負責調換新的不低於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價由乙方負擔。

三、貨款結算

甲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交付給乙方全部貨款。

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户行: 。

户名: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和乙方應充分協商,制定本合同約定的機器型號、配置,配置以雙方都同意為準。在配置確定後,若甲方有任何調整意向,應及時向乙方説明。如果甲方已經訂貨或者預付定金,則由甲方承擔損失。

2、甲方有對電腦設備的採購建議和調整的權利,並有對乙方工作的監督權。

3、甲方有按時交付貨款的義務,如甲方因未及時交付貨款導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配置單向甲方供貨。如出現訂製的配件型號無貨或數量不齊時,則應及時向甲方説明協商調整,如因乙方單方面問題而出現有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給甲方帶來損失,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不可抗力

如果甲乙雙方任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時,本合同項下及其附件中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係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儘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並於事件發生後 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閲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 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解決合同履行問題的協議。

七、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雙方無條件服從鑑定的結論。

2、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並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於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在本合同上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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