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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補充協議書(通用5篇)

正規補充協議書(通用5篇)

正規補充協議書 篇1

第1條 合同原則

正規補充協議書(通用5篇)

鑑於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係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於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係指房屋所處於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將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權利退還給買受人,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支付的購房款的行為。

第3條 居住目的

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係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後,本樓內其他房屋僅可作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環境的安靜與安全。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4條 廣告內容

廣告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説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廣告中關於綠化園林的面積應當與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實際情況與廣告數量誤差超過3%,如果此等誤差顯然不利於買受人,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牆體平直

房屋的牆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於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並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條 防水情況

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條 住宅壽命

出賣人承諾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壽命不低於70年,在30年內絕對不會產生主體質量問題,其質量足以抵抗八級地震所產生的不良影響;如果不能滿足此等條件,出賣人將以全部房款的兩倍向買受人進行賠償,如果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受到傷害的,按除支付全部醫療救助費用以外,還應當支付50萬元賠償。

第8條 文件

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衞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於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條 質量標準

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於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佈的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後所列明的各項規範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於各項規範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條 商品房户型

室廳衞廁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_________,房屋層高:____________毫米;室內淨高:_________毫米;其中起居室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主卧室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次卧室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廚房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衞生間尺寸:長度:______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毫米);觀景陽台尺寸:長度: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

第12條 建築面積

1.文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築面積為套內建築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陽台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室內牆體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13條 套內建築面積

1.文定義:套內建築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台建築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築面積增加的比例大於套內建築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後,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小於套內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於買受人的原則退款,包括要求出賣人退還全部房款或面積變化應退的房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個。

第14條 面積測量

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註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15條 測量機構

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託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16條 面積核實

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複雜的測量工具,僅憑於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後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17條 違約條件

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並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18條 違約責任

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條 管道密封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並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傢俱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5倍裝修傢俱款額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20條 管線安裝

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消防設施

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並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2條 暖氣計費

暖氣價格不高於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及價格每季度每平米。

第23條 健康保證

考慮到房屋室內外的各項設備及設施將對買受人的健康產生長久的影響,因此出賣人承諾與本房屋的全部設計條件均依據政府的要求進行設計;如果存有可能導致疾病傳播的設計缺陷;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4條 綠地定義

所謂綠地是處於房屋以外,種植於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於50釐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於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並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於__年。

第25條 綠地面積

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於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築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於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26條 氣味條款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27條 電磁輻射

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台發射台、移動電話發射台、廣播電視轉發台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28條 社區名稱

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小區屬於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於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29條 施工進程

社區共有樓房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_幢,三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三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0條 公共設施

幼兒園_____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停車場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郵局_________個,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所、健身娛樂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1條 居住安全

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築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第32條 商品房標識

社區內的所有建築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於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33條 違約確定

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34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於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範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岐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並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3.均價:出賣人承諾此樓的平均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元),所謂平均價格是指全樓成交款與全樓套內使用面積之比,如果在買受人發現自己所購房屋的均價並非此數額,則有權要求出賣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第35條 房款障礙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考慮到買受人可能受到的損失,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36條 交付含義

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佔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並不代表所有權的轉移。

第37條 交付時間

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8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39條 入住繳費

出賣人不得要求買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本合同沒有明確説明的費用。

第40條 買受人入住

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後,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41條 交付驗收

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後,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並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築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42條 延遲交付

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43條 交付效力

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後,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佔有權、出租權、收益權,並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如果房屋已經辦理完畢竣工備案,則買受人有權進入,並對房屋進行管理與控制。

第44條 文件內容

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其內容不得低於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45條 初步驗收

鑑於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後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46條 保修內容

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築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出賣人將提供全部施工圖、設計圖、各種管線圖等技術資料,以保證買受人或者買受人的集體組織或者小區業主委員會或者小區居委會能夠根據此技術資料對房屋進行全面的修繕與養護;並承諾20年之內買受人所支付的維修成本不能高於房屋價格的20%。

第47條 責任承擔

如果入住後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並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48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誌。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後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後,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所有權證後,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解除合同並且退房,如買受人同意延長等待時間,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後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藉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税款費用。

第49條 轉移效力

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後,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正規補充協議書 篇2

甲方:長沙同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長沙出版物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省人民醫院

丙方: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

依據甲乙雙方於__年5月22日所簽訂的編號為 《房屋租賃合同》中 條款,現由於甲方要求予以明確,故補充條款如下:

一、甲方要求明確乙方應收租賃費款直接匯入甲方所在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丙方)所開的帳户上。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丙方共同授權,不向其它任何銀行支付。

二、 乙方明確:放棄購買其所租賃的物業。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籤):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籤):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籤):

__年 1月 日

三 方 協 議

甲方:長沙出版物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長沙同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的要求,三方本着協商一致、互明責權原則,就甲、丙方依據甲、丙方與湖南省人民醫院於__年5月22日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之所收租賃費收入為乙方的該筆債務提供擔保相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丙方同意將〈〈房屋租賃合同〉〉之收入按前合同內容支付期直接匯入乙方為甲方所開的保證金帳户上。

第二條:甲丙方同意與湖南省人民醫院達成“湖南省人民醫院租賃費必須向乙方為甲方所開的保證金帳户支付其應付款”的補充協議,並作該協議附件。

第三條:甲丙方同意授權條款:依據甲丙方與湖南省人民醫院的〈〈房屋租賃合同〉〉,甲丙方同意授權乙方:在湖南省人民醫院未按〈〈房屋租賃合同〉〉與〈〈關於明確房屋租賃應收款方式的補充協議〉〉向乙方為甲方所開保證金帳户上支付應付款時,乙方有權直接代替甲丙方向湖南省人民醫院催收。

第四條:甲方同意該保證金帳户的資金為該筆債務的質押擔保金,該項保證金帳户僅用於封存租金收入,受乙方監管,不得用於其他用途。該項筆債務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在按貸款協議條款的條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使用、轉讓該項保證金帳户的資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權直接扣劃該保證金帳户上的資金用於償還該筆債務。

第五條: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終止、或修改租賃協議。

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籤生效。

〈〈關於明確房屋租賃應收款方式的補充協議〉〉,〈〈房屋租賃合同〉〉作為該項協議的附件。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籤):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籤):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籤):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正規補充協議書 篇3

土地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書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有關土地租賃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下列土地租賃合同補充條款:

一、租賃地址:甲方將位於花都區cini鎮jiyi村內地名為“三十畝”前本社綜合樓邊的三角位置剩餘部分(祥見原合同附圖)出租給乙方經營。

二、租地用途及數量:該地塊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

三、租賃年限:租賃期由本補充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與原合同租賃年限一致)。

四、租賃金額及支付方式:租金先交款後使用,年租金為 萬 仟元整(¥: 元),租金在每年的九月份,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下一年的全年租金。

五、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

1、自協議簽訂生效起,土地使用經營權歸乙方所有,在租期內乙方能夠在本塊土地進行建設、生產及其它活動,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進行干涉。

2、乙方應按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時光向甲方交付租金,如逾期交納,乙方應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3‰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六個月乙方仍未支付清所欠的租金,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在租賃期間,乙方應對在經營範圍內的商户進行規範管理(如不佔道經營、不把車輛雜物亂堆亂放在村道、做到門前三包等)。

4、租期內甲方負責協調處理與村民發生的糾紛及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經營手續。

5、在租期內乙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水費、税費、電費等)。

六、在租賃期內,如遇到國家徵收該租賃地塊時,土地補償無論何時都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上的建築物補償款全歸乙方所有。

七、如只徵收一部分,按徵收部分的面積相應減少租金。如三角位置建築物被政府行為或有關部門拆除,本協議終止。如遇不可抗力,使到三角位置無法經營,本協議自動終止。

八、租賃使用權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九、租賃使用權終止後,乙方在該地上所承建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不得人為破壞,並在租賃期屆滿後7天內將上述設施交付給甲方。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進入訴訟解決。

十一、協議違約職責

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由違約方給無過錯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要承擔全部賠償職責。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國家政策,可終止協議。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解決。協商後另作協議,與本協議及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後與原簽訂的租賃合同同時生效,協議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及赤坭鎮會計中心各存檔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字押印)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同意此出租方案的家長簽名:

甲方所在村委(蓋章)

20 年 月 日

正規補充協議書 篇4

購房補充協議

賣方與買方於 年 月 日簽訂購房合同,由賣方向買方有償轉讓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為_____㎡的商品房(以下簡稱“房屋”)。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關於房屋的現狀,賣方作如下提示,買方明確已經知道這些提示:

1、房屋是商業貸款房,仍在還款期,銀行對該房屋擁有抵押的它項權。賣方承諾本房屋不存在其它的它項權。

2、賣方在買方第二筆付款到賬後到銀行申請提前還貸手續,還清貸款,使房屋解押。辦理該手續若需要買方配合的,買方應予積極配合。

3、賣方原始貸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賣方一直在正常繳付按揭款,提前一次性還貸所需的的款額,以銀行出單為準。

二、本房屋交易價為人民幣肆拾捌萬元整,付款方式約定如下:

1、買方已於_____年___月向賣方支付購房預付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買方在購房合同和本補充協議簽字成立時,向買方支付第二筆購房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剩餘購房款,待賣方房產證(指以賣方為登記姓名的房產證)受領後,賣方將房產證交給買方的同時,買方向賣方付清此筆款項。

三、關於買賣雙方房屋的產權轉移,雙方約定如下:

1、賣方取得以自己的姓名登記的房產證以後,應當立即與買方一起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房產權屬的轉移手續辦理,雙方(含房屋產權共有人)都有配合的義務。

2、產權轉移中所需的全部税費,均由買方承擔。但其中包括依照相關規定應當由賣方承擔的税費。

四、其它約定:

1、在賣方收到買方交付的第二筆購房款以後,賣方將房屋交付給買方。

2、房屋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賣方承擔______年____月日之前所產生的費用。

五、違約責任:

1、購房合同與本補充協議簽字成立後,雙方應當誠實盡責充分地履行義務。如果賣方反悔,在自己取得房產證後拒不向買方轉移房屋產權,應當全額返還買方已經支付的購房款,並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

2、在賣方取得房產證後,賣方通知買方付清剩餘購房款,並由雙方配合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給買方的手續,買方應當立即執行,如果自接到賣方通知後十日內,買方仍不付清剩餘購房款,視為買方違約,應當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

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約定與購房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簽字日期:20xx年 月 日 簽字日期:20xx年 月日

正規補充協議書 篇5

購房補充協議

賣方:身份證號碼:

買方: 身份證號碼:

賣方與買方於20xx年6月29日簽訂購房合同,由賣方向買方有償轉讓位於烏魯木齊市路號xx小區2號樓一單元602室建築面積166.97平米的商品房(以下簡稱“房屋”)。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關於房屋的現狀,賣方作如下提示,買方明確已經知道這些提示:

1、房屋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房,仍在還款期,銀行對該房屋擁有抵押的它項權。賣方承諾本房屋不存在其它的它項權。

2、賣方在買方第二筆付款到賬後到銀行申請提前還貸手續,還清貸款,使房屋解押。辦理該手續如果需要買方配合的,買方應予配合。

3、賣方原始公積金貸款金額為9萬4千元整,賣方一直在正常繳付按揭款,提前一次性還貸所需的的款額,以銀行出單為準。

二、本房屋交易價為人民幣肆拾捌萬元整,付款方式約定如下:

1、買方已經於20xx年12月向賣方支付購房預付款伍萬元整。

2、買方在購房合同和本補充協議簽字成立時,向買方支付第二筆購房款共計人民幣叁拾伍萬元整。

3、剩餘捌萬元人民幣購房款,待賣方房產證(指以賣方為登記姓名的房產證)受領後,賣方將房產證交給買方的同時,買方向賣

方付清此筆款項。

三、關於買賣雙方房屋的產權轉移,雙方約定如下:

1、賣方取得以自己的姓名登記的房產證以後,應當立即與買方一起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房產權屬的轉移手續辦理,雙方(含房屋產權共有人)都有配合的義務。

2、產權轉移,所需的全部税費,全部由買方承擔。買方知道這其中包括依照相關規定應當由賣方承擔的税費。

四、其它約定:

1、在賣方收到買方交付的第二筆購房款以後,賣方將房屋交付給買方。

2、房屋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賣方承擔20xx年6月30日之前所產生的部分。

五、違約責任:

1、購房合同與本補充協議簽字成立後,雙方應當誠實盡責充分地履行義務。如果賣方反悔,在自己取得房產證後拒不向買方轉移房屋產權,應當全額返還買方已經支付的購房款,並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

2、在賣方取得房產證後,賣方通知買方付清剩餘購房款,並由雙方配合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給買方的手續,買方應當立即執行,如果自接到賣方通知後十日內,買方仍不付清剩餘購房款,視為買方違約,應當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約

定與購房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月 日簽字日期: 年月日

標籤: 協議書 正規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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