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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022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第24條規定:“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以下是由小編為為大家推薦的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2022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範文一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複印無效。

第七條 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説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説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複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閲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為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信息或不簽字,並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範文二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

為促進在校大學生職業規劃的發展;同時,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保障雙方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在校大學生實習的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8月31日止。

二、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把符合條件的學生安置到××企業集團,××××,××××,××××,××××,××國際,××電子,××電子,擔任操作工一職。具體工作地點按照各個高校代理招聘的人數定。

2、甲方負責核實××企業集團,××××,××××,××××,××××,××國際,××電子,××電子的經營狀況、並如實向學校與學生介紹單位的相關信息:如招聘要求及崗位職責、福利待遇、公司環境等相關事宜。

3、甲方提供的就業信息及對學生的承諾必須真實並與安置的單位實際情況相符合。如乙方體檢覆查不合格、自身不適應或提供個人虛假資料或被用人單位辭退者、乙方自願放棄而返回學校者,則其與甲方無關。

4、甲方負責對乙方入職之日起跟蹤服務直到協議期滿。

5、甲方保證乙方的待遇為6天/11小時制,工資待遇18---24元/月,包食宿。

6、甲方有義務對在職人員的監管,並進行必要的在職培訓。

7、甲方相關事務人員應督促乙方備足各種外出費用,生活用品、零用錢等

為保證各位新入職員工在實習工作當中的切身利益與安全問題,我單位鄭重承諾如下:

一、薪資以現金方式按時足額發放。

二、我單位承諾為派遣實習學生免費提供吃飯,住宿。

三、我單位派遣職工隨同前往及返回。

四、我單位承諾不收取學生任何費用。(車費自理)××月份走的××月底之前報名者和××月份走的××月××號之前報名者返回的時候車費減免3元人民幣。

五、我單位將統一組織、安排,包車前往目的地。

六、我單位保證合同期滿,可以自由選擇辭職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在甲方企業實習期間,必須服從甲方企業的管理,認真執行甲方企業各項規章制度;

2、對於危害自己的勞動條件和被要求從事違法、違規活動時,可對甲方企業提出疑義、批評、檢舉和控告;

3、若提前解除協議,應提前兩日通知甲方,在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解除本協議。

4、乙方負責提供的相關證件:包括身份證複印件2份、一寸照片4張等。

5、乙方工作未滿7個工作日將不予結算工資

一:個人承擔車費,由公司統一收取單程車費2元{此費用只用於學生出行費用}。

二、服從公司對崗位進行合理管理與調配。

三、認真遵守和履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過失或故意違規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法律上的責任,本人願承擔公司所受經濟損失1-5倍的罰款,或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四、工作期間,謹記不遲到、不早退、用心完成分內工作(有特殊事情需請假的,須提前2-3天請假,並説明理由)。不無故曠工或擅離職守。(曠工一天扣兩天基本工資)

五、不得故意和過失泄露公司的經營、管理機密,及我職務範圍內之業務機密。

六、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職業傷害,本人決不向公司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七、在職期間,若發生與本人業務相關的經濟問題,本人願接受公司財務部及人事行政部的調查。

八、若因某種原因離開公司,必須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人事行政部,且在離職前將本職工作完整地交接清楚,退交領用物品、結清借支款等。若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公司將保留要求按試用期工資三倍賠償的權力,並追究擔保人(招聘代理人)的連帶責任。

九、若被公司證明或認為不符合用人條件,公司有權發書面形式通知我辦理離職手續。

十、如違背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及上述承諾,願意接受公司辭退、罰款及追償的處理。

四、薪資結算、核算方式:

1、工資結算時間:實習人員在職期間的工資隨公司人員發放工資時間發放,人員實習期滿辦理離職手續,再將工資給予結算。

五、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2、因經濟環境、地震、較大火災、地區性瘟疫、戰爭、政府合法行為等造成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雙方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協議即告終止。

六、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附加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後續服務管理工作,其主要包括:

1、乙方私自外出(打架鬥毆、糾紛等)造成的一切損失與後果與甲方無關。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企業的管理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身承擔。

甲方:××××××有限公司鑑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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