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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精選17篇)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精選17篇)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1

甲方:___,男,漢族,(戴某某之配偶)身份證:_____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精選17篇)

乙方:___,男,漢族,(袁某某之配偶)身份證:_____

20__年8月14號,因為瑣事發生糾紛,袁春霞不慎將戴桂華打傷,被拘留;經友好協商,現雙方願意就賠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代袁春霞賠償戴桂華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貳萬元整;

該款在本協議簽署時一次性支付。

二甲方承諾不再追究袁春霞的任何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同樣,乙方也不再追究戴桂華的任何責任;

甲方和乙方表示互相原諒對方;

三、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後即產生法律效力,自此以後雙方再無瓜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持一份,交公安機關一份,三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___乙方: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2

甲方:法定監護人: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xx年5月8日大梨園村山城子片村民毆打在該村實施飲水工程的安裝人員姚立華髮生的傷害事故,經大梨園村委會、水務局與兩方當事人調解,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等合計人民幣元,此賠償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三、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四、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五、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監護人:

乙方監護人:

X年XX月XX日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3

甲方:___ 法定監護人:__

乙方:__ 法定監護人:___

玉溪工業財貿學校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20__年3月23日在學校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經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校方多次調解,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____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 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 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晚自習後打架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此賠償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六、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七、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5

甲方:高某某,男,漢族,(戴某某之配偶)身份證號:____x

乙方:錢某某,男,漢族,(袁某某之配偶)身份證號:____x

20__年8月14號,因為瑣事發生糾紛,袁春霞不慎將戴桂華打傷,被拘留;經友好協商,現雙方願意就賠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願代袁春霞賠償戴桂華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貳萬元整;

該款在本協議簽署時一次性支付。

二 甲方承諾不再追究袁春霞的任何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同樣,乙方也不再追究戴桂華的任何責任;

甲方和乙方表示互相原諒對方;

三、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後即產生法律效力,自此以後雙方再無瓜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持一份,交公安機關一份,三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6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__年__月__日在科技大學南門打架至甲方受傷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願全額支付甲方醫療費、手術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此賠償款由乙方直接以現金形式當面支付給甲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甲方後,由甲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乙方有任何關係。

三、乙方履行賠償義務後,甲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乙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和派出所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並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甲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20__年__月__日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此事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貨物丟失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____元。(詳細見附件)

二、付款辦法: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費用。

三、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

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四、甲方 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 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五、甲方 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 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八、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九、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十、其它: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醫療費:醫療費包括掛號費、診查費、化驗費、醫藥費、住院費等。

以實際發票為準。

護理費:1000元/半個月

營養費:3000元/1個月

誤工費:店面150平方租賃費6000/月營業額10000左右/天損失具體計算方式為15天X200=3000

營業額具體計算方式為 15天X10000=150000元

150000元X0.3/利潤=45000元/收入個人房屋裝修延誤費5000元

交通費:1500元

貨物丟失費:浴室櫃及相關物品 4500元

精神撫慰金:6000元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8

第1條為進一步規範公安機關治安調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制定本規範。

第2條本規範所稱治安調解,是指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情節較輕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機關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勸説、教育並促使雙方交換意見,達成協議,對治安案件做出處理的活動。

第3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治安調解。

民間糾紛是指公民之間、公民和單位之間,在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等活動中產生的糾紛。對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

第4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治安調解:

(一)僱兇傷害他人的;

(二)結夥鬥毆的;

(三)尋釁滋事的;

(四)多次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五)當事人在治安調解過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六)其他不宜治安調解的。

第5條治安調解應當依法進行調查詢問,收集證據,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實施。

第6條治安調解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原則。治安調解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協議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二)公正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分清責任,實事求是地提出調解意見,不得偏袒一方。

(三)公開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公開進行,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以及雙方當事人都要求不公開的除外。

(四)自願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在當事人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達成協議的內容,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

(五)及時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及時進行,使當事人儘快達成協議,解決糾紛。治安調解不成應當在法定的辦案期限內及時依法處罰,不得久拖不決。

(六)教育原則。治安調解應當通過查清事實,講明道理,指出當事人的錯誤和違法之處,教育當事人自覺守法並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

第7條被侵害人可以親自參加治安調解,也可以委託其他人蔘加治安調解。委託他人蔘加治安調解的,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委託書,並註明委託權限。

第8條公安機關進行治安調解時,可以邀請當地居(村)民委員會的人員或者雙方當事人熟悉的人員參加。

當事人中有不滿十六週歲未成年人的,調解時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

第9條治安調解一般為一次,必要時可以增加一次。

對明顯不構成輕傷、不需要傷情鑑定以及損毀財物價值不大,不需要進行價值認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對需要傷情鑑定或者價值認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傷情鑑定文書和價值認定結論出具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

對一次調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調解的,應當在第一次調解後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10條治安調解達成協議的,在公安機關主持下製作《治安調解協議書》(式樣附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協議書上簽名,並履行協議。

第11條《治安調解協議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安調解機關名稱,主持人、雙方當事人和其他在場人員的基本情況;

(二)案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起因、經過、情節、結果等情況;

(三)協議內容、履行期限和方式;

(四)治安調解機關印章、主持人、雙方當事人及其他參加人簽名、印章(捺指印)。

《治安調解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治安調解機關留存一份備查。

第12條調解協議履行期滿三日內,辦案民警應當瞭解協議履行情況。對已經履行調解協議的,應當及時結案,對沒有履行協議的,應當及時瞭解情況,查清原因。對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的,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予以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13條治安調解案件的辦案期限從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不履行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14條公安機關對情節輕微,事實清楚,因果關係明確、不涉及醫療費用、物品損失或者雙方當事人對醫療費用和物品損失的賠付無爭議,符合治安調解條件,雙方當事人同意現場調解並當場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進行現場調解。

現場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現場治安調解協議書》一式三聯(式樣附後),由雙方當事人簽名。

第15條經治安調解結案的治安案件應當納入統計範圍,並根據案卷裝訂要求建立卷宗。

現場治安調解結案的治安案件,可以不製作卷宗,但辦案部門應當將《現場治安調解協議書》按編號裝訂存檔。

第16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治安調解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等情形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7條本規範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當事人意見:簽名(蓋章):

當事人意見:簽名(蓋章):

主持人簽名:

見證人簽名:

(公安機關印章)

日期: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9

甲方:__x 性別:x 民族:x 年齡:__ 身份證號:____ 户口所在地:x 市 x 縣 x 鎮 x 村 x 號 户口性質:__x聯繫電話:__x

乙方:__x性別:x 民族:x 年齡:__ 身份證號:____ 户口所在地:x 市 x 縣 x 鎮 x 村 x 號 户口性質:__x聯繫電話:__x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乙方本着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對於公曆____ 年__月__日發生的人身意外傷害事件,在經過__醫院治療(乙方已支付住院費、交通費、生活費等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痊癒的基礎上,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醫療費由甲方報銷受益。本協議簽訂後 x 日內,乙方同意一次性再支付甲方醫療費、殘疾賠償金、二次手術費等其他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x元(大寫:),甲方須簽寫收條。之後乙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同意放棄其他任何權利的.主張。

二、甲方今後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今後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並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四、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對甲方此事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五、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費用並賠償其他損失。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x 乙方(簽字)::__x

證明人:___ ___ ___

(村級以上)村民調解委員會(公章): 調解委員簽字:

__ __年 x 月 x 日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 年 月日在三民中心國小操場因意外造成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元。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

(簽字) 見證人:

____ 年__ 月__ 日 __年 __月 __日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11

甲方:__

乙方:__

____年__月__日,九年級年級的__x與八年級年級的__發生口角廝打,廝打過程中致八年級年級的__x腦部受傷,事發後學校立即將__送往鄉醫院治療,後轉__人民醫院、__人民醫院、__醫學院檢查。目前經治療初步康復。為了妥善解決甲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繳付甲方自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乙方支付的醫療、檢查及其他費共計3898.00元(大寫:叁仟捌百玖拾捌元人民幣),______各自支付1299.30元(壹仟貳百玖拾玖元叁角)。

2、乙方支付甲方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1000.00元(大寫:壹仟元人民幣)。其他費用和相關事宜由甲方自行決定,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打架致傷糾紛即行終止。同時甲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打架致傷事宜向乙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4、甲乙雙方應該堅持和平友好的原則,教育各自的孩子健康成長,認真做人。

5、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並且公平合理。

6、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該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甲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7、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清楚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8、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學校執一份,派出所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

乙方簽字:__

見證人:__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1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20__年8月3日在車間打架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 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 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 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精

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年月日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13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__年10月8日晚自習後打架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元,此賠償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六、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七、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14

甲方: ,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 身份證號:,

住址:

見證人: , 身份證號:,

住址:

茲因雙方於 年 月 日在因 雙方發生糾紛衝突,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 元

(大寫: ),此賠償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現金。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及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九、本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15

甲方:受傷學生__縣第X中學__年級__班__(十五歲),監護人__X

乙方:__縣第__中學__年級__班學生__X,監護人__X

__X、__X兩學生於____年__月__日__時__分後在本班教室進行摔跤玩鬧時,不幸造成__右腳脛、腓骨骨折及踝關節滑脱移位。現經__縣骨傷醫院半年來醫治基本痊癒,合計醫治費用X萬X仟餘元。現經雙方監護人自原、平等協商答成如下一至解決協議:

1、 依據事故經過事實,各自應承擔一半責任;

2、 再由__X監護人__X補償__X家醫藥費X仟(¥X000.00)元人民幣,加之前補償X仟(¥X000.00)元合計補償人民幣X萬X仟(¥__000.00)元;

3、 此解決為這次意外傷害事故最終解決,__X家不再從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補、賠償;

4、 __X右腳今後功能完全恢復由監護人__X監護督促,__X家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__X監護人:

乙方__X監護人:

____年__月__日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16

甲方:吳法定監護人:吳

乙方:柴法定監護人:柴

柴法定監護人:王

任定監護人:任

尹法定監護人:尹

王法定監護人:王

楊定監護人:楊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xx年3月23日在學校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經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校方多次調解,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100000000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見證人:

日期:日期:日期:

有關打架調解協議書 篇17

甲方:高桂時,男,漢族,(戴桂華之配偶)

身份證:

乙方:錢祝,男,漢族,(袁春霞之配偶)

身份證:

20__年8月14號,因為瑣事發生糾紛,袁春霞不慎將戴桂華打傷,被拘留;經友好協商,現雙方願意就賠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願代袁春霞賠償戴桂華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貳萬元整; 該款在本協議簽署時一次性支付。

二 甲方承諾不再追究袁春霞的任何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同樣,乙方也不再追究戴桂華的任何責任;甲方和乙方表示互相原諒對方;

三、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後即產生法律效力,自此以後雙方再無瓜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持一份,交公安機關一份,三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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