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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酒類產品代銷合同(精選5篇)

紅酒類產品代銷合同(精選5篇)

紅酒類產品代銷合同 篇1

甲方(總代理商):

紅酒類產品代銷合同(精選5篇)

乙方(地區代理商):

___ __________________是澳洲葡萄酒 ( 乾紅 )中國地區紅酒經銷總代理商,現因市場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為甲方 地區(省級、地級、縣級)該產品的唯一代理商,銷售地 域為 範圍內。並約定以下條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資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須具備有工商及酒類經營執照。

2、代理期限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銷售定額數量

1、訂貨數量由乙方自行確定。

2、甲方配合乙方全力提升銷量。

三、提貨價與零售價

1、乙方在甲方處的提貨價為 _____(包括運費及保險費);地區代理商對區域內分銷(或經銷商)的價格由各代理商確定。

2、甲方建議乙方按照全國標準零售價銷售,具體價格由乙方自行確定。

四、訂貨及結算方式

1、乙方訂貨必須提前______天,甲方根據乙方訂貨明細保質保量供應。

2、甲方接受乙方預定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預付款,餘款於提發貨前付清。

3、運費及保險費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市場支持

1、甲方按乙方每次訂貨量給予乙方 % 的費用支持(產品或禮品形式)

2、乙方完成代理銷售定額,甲方應給予乙方 % 的銷售返利。

六、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總代理商):

1、統一策劃宣傳、廣告,統一制訂有關市場定價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關進口手續,商檢資料和有關產品介紹。

3、確保地區代理商訂貨的供應和合同的執行,對各地區代理商應一視同仁,先後順序發貨。

4、確保地區代理商在代理區域內的獨家代理銷售權益,不得再向乙方代理區域內其他個體及位團體發貨。

5、及時協調各地區代理商區域銷售關係,定期巡查市場,杜絕跨區域銷售現象及竄貨。

6、統一組織各地區代理商的銷售業務培訓和市場拓展交流活動。

乙方(地區代理商):

1、在甲方授權區域內建立銷售網絡,選擇和確定分銷或經銷商,保證完成年度銷售計劃。

2、自行確定區域內的銷售批發價和特定場點(娛樂場所、酒樓、賓館等)的市場價格。

3、及時向總代理商反映有關銷售情況、庫存情況和市場定向。協助總代理商處理與周邊區域代理商的關係。

4、確保代理區域內的經營,監管各經銷商及區域內網點,防止竄貨。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確保乙方的區域代理銷售權益,私下向乙方區域放貨;監管不力,導致跨區域銷售現象及竄貨,或不能按合同供應貨源,乙方有權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關賠償損失的權力。

2、乙方若違反協議或未能完成協議規定的訂貨量,甲方有權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關賠償損失的權力。

七、代理期滿的中止和延續

1、本協議執行代理期滿前一個月,乙方應通知甲方是否延續本地區代理權,同等條件下,地區代理商有優先延續地區代理的權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續,則本協議到期中止。

2、本協議存續期內,甲乙雙方欲解除代理關係,均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上述的各項事宜執行,雙方互不承擔相應責任。

2、在本協議執行中若出現有關違約行為。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共識,可訴訟仲裁。並按有關仲裁承擔相應的責任。

3、本協議在雙方簽署後五天內,甲方應將授權書送交乙方,確保地區代理商的經營合法性。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納税號: 納税號:

簽約地點:

時間: 年 月 日

紅酒類產品代銷合同 篇2

甲方: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各自優勢,聯合開拓甲方之 系列高檔紅酒的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着誠信、開拓市場、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確定銷售關係: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確立銷售關係,不經甲方特別書面授權,乙方只有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乙方無權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諾或立下任何債務。

2、乙方與甲方的合作性質為經銷商。

二、銷售區域、期限:

1、乙方銷售甲方產品,僅限於在(以行政區域劃分)內進行銷售,不得擅自超出該區域進行銷售。

2、乙方若需開闢其它區域市場,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

3、銷售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銷售產品:

1、銷售產品為甲方現有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質量及包裝標準以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為準。

2、甲方開發其他新產品,將另行通知乙方具體銷售政策,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可另行簽約或以本合同為準。

3、乙方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銷售產品(價格體系見附表)。

四、銷售目標: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完成銷售目標(指乙方累計購貨金額)(見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內進貨金額不得低於萬元/年。分月銷售目標分解(見下表)(以當月25日前貨款到甲方賬上為準):(單位:萬元)

2、乙方須完成銷售目標,如乙方連續三月購貨低於銷售目標金額的70%,或至該月累計未完成目標的70%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備註:全年分解應按上表所列比例。新開户商家第一次進貨,應在此次基礎上增加 萬元作為首批進貨。)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需將訂貨總金額的全額貨款以現金或匯票先行匯入甲方指定賬户。

六、交貨和運費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在確認貨款到賬後十天內發出貨物,若乙方訂貨超過1000件,甲方以不影響乙方銷售為原則分批分期發運。

2、運輸工具:經甲乙雙方同意以經濟安全的運輸工具為主,運輸手段和工具的選擇由甲方決定,但一天以上的長途運輸工具以火車運輸為主。

3、費用承擔:本合同所列雙方結算價格已包含貨物運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鐵路到站運費以及貨運保險,到站後費用,如中轉費、掏箱費、裝卸費、短途運輸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提貨驗貨:乙方提貨時,貨物破損低於3‰為正常運輸破損,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貨物破損超出3‰,應憑鐵路部門和保險公司有效證明文件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索賠,超過五日視為乙方無異議。

5、乙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後,產品所有權即從甲方轉到乙方。

若無甲方書面簽章公文許可,甲方任何人員不得隨意調貨或借貨。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鋪貨及貨款回收風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後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傳真或郵寄)給甲方,並詳細列明所收貨物品項、數量及金額;收貨後三日內未通知甲方,視為甲方交貨正確。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權利:

(1)對乙方的經營狀況,價格執行情況、貨物流向有權實施監督管理。

(2)對乙方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範或配合不力的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調整產品價格。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無需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對乙方對於調整產品價格提出的任何主張不承擔責任。

2、責任:

(1)甲方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生產標準,並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2)協助乙方做好市場營銷工作

(3)兑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持、包括給乙方的補償、獎勵、促銷品、廣告及營銷推廣支持。口頭承諾無效。

(4)按照乙方的訂貨要求(貨款到甲方賬户後),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發運。

(5)如產品滯銷是由於甲方供貨延遲或根據合同約定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剩餘產品由甲方按原到岸價(根據甲方供貨時出具的單據,貨號和批次確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實現零風險經營,但包裝必須完好無損(以件為單位)。

(6)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應作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權利、責任:

1、權利:

(1)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貨,經國家質檢部門確認後,可以退貨。

(2)有權提出對推廣市場有益的經營建議。

(3)甲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日內據具體事宜進行書面答覆,若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做出書面答覆,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責任:

(1)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組建15人以上的營銷隊伍,配送工具應即時到位,並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務終端能力。

(2)乙方應繳納一定金額的市場管理保證金,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在雙方協議的銷售配送區域內銷售,不得擅自越區銷售和低價銷售。(見第九條)

(3)產品銷售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產品通路價格(附價格表),如需調整價格應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嚴禁低價惡性傾銷或刻意高價銷售。

(4)乙方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產品及成吉思汗系列產品商標、專利之任何侵權產品,如發現有假冒偽劣產品出現,應在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傳真或信函),並協助甲方進行打假活動。

(5)乙方應積極、主動地搞好營銷工作,努力完成雙方確定的集團購貨銷售任務。

(見附件四)

(6)做好促銷活動的協調、配合工作,包括各職能部門及終端的協調,協助對活動禮品、品嚐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任務量和各月訂貨計劃,並作好市場銷售預測,確保足夠的產品庫存,防止市場斷貨現象發生。

(8)嚴格按照合同確定的終端數和目標進行鋪貨(鋪貨目標見附件)。

(9)乙方應按月提供產品銷售報表、庫存及對乙方進行考核所需的資料。

(10)乙方與終端簽訂銷售協議時,必須明確給終端配送的白酒產品,應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並主動協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銷售。

(11)乙方應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員收集的當地市場動態,競品信息、資料傳給甲方。

九、市場管理保證金和保證金管理:

1、乙方承諾應在合同簽訂後10天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管理保證金萬元,未按期繳納保證金本合同自動終止。

2、保證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到批發市場,如發生,甲方第一次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終止銷售協議。

(2)乙方應按雙方約定價格向各級客户銷售產品,如低於該價格,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解除銷售協議。

(3)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到約定區域以外的市場,如發生,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50%並解除雙方的銷售協議。

(4)乙方將甲方產品與仿冒、假劣產品搭配銷售,或惡意低價銷售衝擊甲方重點市場的,甲方有權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額保證金並解除雙方銷售協議。

3、對乙方市場管理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甲方對乙方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4、市場管理保證金不計息。

5、市場管理保證金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上述違約行為,甲方應於合同終止後10天內全額返還乙方保證金;否則,雙方在合同終止後10日內結清餘下保證金。

十、商標及其它知識產權:

甲方的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等一切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雖有本合同簽訂,但甲方並未授權乙方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識產權,除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方將依法追究乙方侵權責任。

十一、簽名及蓋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雙方權利義務所達成的新約定,均應為書面形式並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署,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否則,該合同或文件無效。

2、所有甲方駐乙方區域業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的行為必須以本合同為準,對超出本合同約定且無甲方特別授權的任何行為產生的後果,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對方業務人員或其他公司員工的口頭承諾作為改變本公司約定事項的依據,若確需增加內容,須經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公章作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書面蓋章公文同意時,任何甲方人員向乙方的借貸行為均屬於其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乙方有權向該個人追索其個人欠款。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匯出首批進貨款,超過期限視為自動放棄,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批進貨金額不低於萬元。

十二、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價格和區域的約定,可以根據第九條的約定處理。

雙方的任何一方行為構成為違約,對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3、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合同解除。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視為違約,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精神執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將取代合同生效前的雙方的所有洽談協議和以前甲、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和約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合同附件,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經營合作過程中發生爭議和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客户經理: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紅酒類產品代銷合同 篇3

甲方: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酒水飲料銷售合同,就乙方銷售甲方的各類酒水、飲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權經銷商。(詳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及酒廠公司的授權經銷書)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宣傳資料和技術支持,並承諾可隨時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銷售過程中,所需的產品的所有證明文件及相關標準、質檢報告等。

3、甲方提供經營產品的名稱、規格、包裝、價格等(詳見報價單),保證供應的所有酒類的質量及標識,保證所供產品質量達到國家行業要求標準。甲方拒絕提供假冒、偽劣、水貨等產品,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4、甲方對乙方的銷售過程、銷售方式和銷售量,享有知情權。甲方將隨時聽取乙方對實際銷售情況的報告和意見。

5、甲方有義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做好營銷後服務工作。

6、乙方銷售過程中,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與生產廠家聯絡溝通共同解決。

第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同意在經營範圍內銷售甲方經營的酒水飲料產品,並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資質文件。

2、乙方承諾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證明文件,要求及相關標準。

3、乙方承諾:如因乙方自身服務方面(非產品內在質量)的問題造成客户投訴,乙方自行解決。

4、乙方不得將由乙方的責任造成超過保質期或質量不完整的產品提供給消費者,乙方不得仿製或銷售仿製的甲方產品,以保證雙方合法利益,否則後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形象、信譽、標識等行為。乙方只在自己經營的區域內,銷售甲方的產品,不得轉售市場,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廠家在乙方經營區域內的推廣活動,乙方應向下級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終用户發佈甲方各種新產品信息,並在本地區內積極宣傳推廣。

第三條 銷售產品的意向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約定銷售甲方提供如下產品:

紅酒類: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類: 等系列產品;

飲料類: 等。

第四條 產品價格

**地區按照廠家規定貨價(詳見報價單)如產品調整價格,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連動調整價格,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此行為不構成違約。 凡不執行統一價格,低於標準價格的產品,廠家和甲方不提供銷售獎勵和優惠政策。

第五條 定貨、送貨與退貨

1、甲方在正常業務情況下,每天分 3個時間段 向外發貨,甲方接到乙方電話或傳真定貨通知後,保證24小時內將乙方所定貨及時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時送達而影響乙方經營,乙方有權要求賠償,以發貨單上日期為準。

2、如臨時增訂或非約定範圍內的產品,乙方應向甲方説明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收到貨物後應當面立即驗收並簽收,發現問題當即處理,否則應視為收貨無誤。保質期應在進貨時驗證,如要調換新產品應在保質期臨界一個月前提出,否則不得退還,甲方將不承擔責任。

4、乙方如發現質量問題,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並封完好樣品,做為憑證以利於同廠家交涉解決。

5、雙方確認:乙方工作人員 為乙方收到貨物的簽收人。如果乙方收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

6、乙方退貨時,須和甲方的業務員溝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貨,須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標識,並保存有完整的包裝,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貨。

第六條 結算方式

1、 結算方式原則為現結,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即貨款當面兑付。

2、 結算方式為批結的,即第二次送貨時結清第一次的貨款,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結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日。

3、 雙方同意月結的,每月 日為對帳日,每月 日為兑款日,結款數額為對帳單的全部金額。乙方不能按時兑現貨款,經甲方催告後仍未兑現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供貨,待貨款結清後繼續供貨。

4、 雙方確認:甲方工作人員 向乙方收取貨款。

第七條 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時供貨影響了乙方的正常經營。

b.甲方提供假冒、偽劣的產品被顧客投訴,確認屬實。

2、 如果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按時支付貨款連續超過兩個月的。

b.乙方經營的主要財產或經營業務轉移、轉讓及資產或信用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喪失經營能力的。

c.甲方為乙方唯一指定供貨商,如乙方從其他渠道供貨,則甲方有權收回對乙方的全部獎勵和贊助費用。

3、 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支付甲方10% 的違約金(金額以對帳單/發貨單為準)

4、 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任何一方如因單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應提前 一個月 通知對方。否則應視為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爭議與解決

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 協商不成的,可訴訟解決。本合同約定甲方所在地法院為訴訟管轄法院。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繼續合作,視為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認為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的,應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可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紅酒類產品代銷合同 篇4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製作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廣告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委託製作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製作 (詳見附件效果圖和預算表)。

委託製作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包材料包人工派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文明施工。

二、委託製作價格及金額:

1、協議總金額:元

2、協議數量:委託製作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製作驗收:

乙方在製作完畢後交付甲方驗收。

展期完畢後,物料由乙方拆除回收。

四、製作款支付方式:

甲方在簽訂協議時應支付乙方總金額的50%即大寫: 250%即元,大寫:

五、安全責任

本協議內容安裝施工期間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若乙方逾期完工,均屬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按日支違約金總金額的3%。若甲方預期未付款,甲方按實際拖欠天數和欠款總額度按每日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七、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紅酒類產品代銷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簡稱) :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簡稱) :

為了擴大汽車在XX市的影響,做好銷售合作工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 誠信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本協議簽訂十日內,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企業法

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各壹份,作為本協議生效的必備條件;

二、 協議簽訂三日內,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納 萬元整保證金,免息存於甲方帳上。甲方收到保證金後,出具收據。並視乙方為甲方經營的X品牌汽車在 的二級銷售商。甲方授權乙方經銷X品牌汽車,乙方如需向除該地區市以外的各縣市銷售X品牌汽車應即時報備。本協議終止或協議期滿,甲方應把保證金歸返乙方(不計息) ,甲方收回在乙方處未銷售的所有車輛;

三、 乙方只能從甲方提車,並按甲方規定的銷售區域進行銷售活動和統一價格銷售商品車,不得違反區域規定和價格規定,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合格資格另選合作伙伴並按X品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四、 甲方應提供相應的展示車擺放乙方展廳,並不定期派專人對品

牌汽車專業知識進行培訓;

五、 乙方根據汽車銷售情況,結合當地風俗節日,開展汽車促銷活動時,並將活動情況及時反饋給甲方;

六、 乙方依法獨立經營,經營結果自負。甲方給予乙方車價以銷售政策

1000元;

七、 如乙方銷售甲方提供的汽車,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出具發票、合格證

和相關手續;

八、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車絕對不允許讓客户試乘試駕, 商品車的所

有權歸甲方,乙方對商品車負有保管責任;

九、 甲方收到乙方的保證金後,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樣車。乙方展廳的樣車週轉期為 30 天,根據甲方調配要求 30 天 內調車費用由甲方負責,30 天后由乙方負責;

十、商品車由乙方自提,提車地點:甲方所在地,乙方提車時應攜帶加蓋

公章的提車單;

十一、 本協議經甲、 乙簽字蓋章生效。 有效期為(自20xx年12月01

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商品車由乙方自提,提車地點:甲方所在地,乙方提車時應攜帶日止。合作期滿後,甲方視乙方銷售及合作情況,另商合作協議。 十二、 協議根據X品牌汽車有限公司規定運行, X品牌在設立直銷店時 該協議終止;

十三、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車,須符合國家整車

技術質量標準。 甲方為了增強和擴大X品牌汽車在該地區的銷售市場,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繫,共同開發該地區的市場。 2、甲方提供充足的X品牌汽車宣傳資料,協助乙方舉辦促銷活動,及時傳達新的促銷政策。在車源緊缺的情況下,甲方將優先向乙方提供所需車輛。 3、 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共同維護X品牌汽車的市場秩序。 乙方只能在指定的區域內從事經銷活動,嚴禁跨區域銷

車和銷售過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五、協議根據市場動態趨勢運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十六、甲方有權向來特約店的直接客户銷售車輛;

十八、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協議解決:履行本協議發性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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