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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精選16篇)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精選16篇)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

甲方: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精選16篇)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責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並承擔給乙方和顧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2、在乙方訂貨後,甲方必須在1-3個月內到貨,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3、如甲方擅自漲價,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並承擔一切後果。

5、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乙方:

1、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擺在吧枱上作為展示。

2、乙方每月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銷售情況,並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3、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合同期內結算貨款。

4、乙方購進的產品如果銷售不暢,任何品牌的酒水,隨時可調換別的產品或原價辦理退貨。

二、 結算方式 :款到付貨

三、標的價值

在此期間以行業最低價格,隨行就市,每次訂貨額不得低於100萬元。

四、 合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20 年5月 1 日至20 年5 月 1 日止,協議期滿壹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 違約責任

1、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賠償損失不得低於乙方年銷售額。

六、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 法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2

供方:博羅XX公司

合同編號:

需方:?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_____,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簽訂時間:200?年?月?日

產品名稱

_____

規格

型號

生產

廠家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元/噸

運費

元/噸

合計

元/噸

備?注

普通水泥

固力

32.5r(立)

供方

普通水泥

固力

32.5r(旋)

供方

普通水泥

固力

42.5r(散)

供方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按照gb175-1999技術要求確保產品質量.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五,包裝標準:

六,驗收標準方法:數量驗收(散裝)?以供方地磅單為準,需方複核如超出3%誤差,到公秤處裁決.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或用"√"?選擇如下任意一項.

(一)向惠州市_____委員會申請依法_____.

(二)向?_____委員會申請依法_____(應填寫地方名).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章):博羅XX公司

地?址:博羅縣尖石角

法人代表:李?樂

委?託?人:

電?話:0752―

傳?真:0752―

開户銀行:

帳?號:_________025X2100366

需?方

單?位(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委?託?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號:

鑑(公)證意見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3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一

合同編號:JinQi-20__-

合同機密,請勿泄露軟件產品銷售合同::南昌*啟軟件有限公司合同簽定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第1頁甲方(採購方)乙方(供應方)日

軟件產品銷售合同

甲方:乙方:南昌*啟軟件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K-Office協同辦公軟件(以下簡稱本軟件)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軟件版本及價格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軟件版本提供的全部應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運行本軟件的服務器環境或相關軟件(服務器操作系統、數據庫軟件)。3.甲方因業務需要,需對本軟件進行二次開發增加功能,乙方有權酌情收費。4.乙方為甲方提供軟件產品使用説明文檔。

5.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支持內容提供及時的服務。

6.對於乙方軟件本身質量問題所引起的故障,乙方應對其進行終身維護並修正。7.乙方聲明並保證,乙方對本合同銷售的軟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權,其產品為正版軟件,不會侵犯、導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合法權益。

第三條服務支持期限

1.本軟件的服務支持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務支持期滿,可選擇是否續期,續期費用人民幣元/年。

第四條合同付款

1.本合同簽定後3日內,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人民幣元,到帳後3日內乙方進行軟件安裝實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項的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A、單位名稱:南昌*啟軟件有限公司開户行:中國工商銀行南昌*陽明支行賬户:

B、工商銀行南昌*行户名:饒-亮賬户:C、建設銀行南昌分行户名:饒-亮賬户:

第五條軟件版權及商業機密

1.甲方通過合同取得本軟件的使用權,本軟件著作權歸屬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學習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複製、傳播本軟件提供給第一條中-軟件授權使用單位外的單位、個人或公眾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發本軟件,不得在本軟件的整體或任何部分基礎上以發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於重新分發。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發獲利,也不得對本軟件進行出租、租借、發放許可證、出售或抵押。4.甲方明確承諾對本合同的價款保密。

第六條軟件的驗收

本軟件安裝實施完成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軟件驗收單》七個工作日內對本軟件進行書面形式簽收。雙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軟件驗收單》七個工作日內未書面簽收,乙方也沒有收到書面異議的,視為本軟件全部驗收合格。

第七條免責條款

1.本軟件及所附帶的文件是作為不提供任何-明確或隱含的賠償或擔保的形式出售的。2.甲方必須瞭解並認同自己使用本軟件的風險,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件產品所發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執行階段,因動亂、暴亂、火災、水災、風暴、爆炸、戰爭、政府行為、地震或任何其它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沒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時,甲乙雙方之義務應暫時相互凍結,同時雙方應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

第九條其他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提交訴訟的爭議部分外,合同其餘部分繼續履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3.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以下無正文]

乙方(蓋章)日期: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二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願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二、價格條款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採購量後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每個月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採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為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費。

三、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核實後,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託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後,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後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願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乙方公司名稱: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三

總合同號:字第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附件:(略)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4

產品購銷合同

供方:西安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XA-202 -  -  

需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產品名稱

規格

數量(噸)

含税單價(元)

含税金額(元)

備註

合計金額(大寫):

一、產品標準: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硅國家標準【 GB/T 2881-20__ 】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由需方承擔運輸費用。

三、交貨地點、收貨人及聯繫方式:  

四、包裝標準:噸袋包裝,1噸袋=1000Kg±2.5 Kg;包裝袋重量:2.5Kg,不回收。包裝袋由工廠提供。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1、合同簽訂後,當日內需方將全額貨款匯入供方指定賬户後,需方即可提貨。2、待供需雙方確認貨物在數量、標準、價款方面無異議後,供方開具13%的增值税發票給需方。

六、驗收方法及異議提出期限:1、供方提供工廠檢驗報告,需方有權對貨物質量、重量進行抽檢;2、需方提貨後如有質量異議,因妥善保管貨物並在自提貨後7日內通知供方,並將雙方確認的爭議產品送交雙方共同認定的國家權威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產品質量最終以該部門出具的質檢報告為準;3、檢測相關費用由申請方先行墊付,在供需雙方共同界定產品質量問題後,如合格或非供方原因所致產品不符合約定,相關費用由需方承擔;4、需方沒有在約定時間內向供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則視為供方所交需方產品完全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

七、違約責任:1、需方逾期付款的,向供方按日支付本合同總貨款 1‰的違約金;2、需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付清貨款之日止發生退貨的,應向供方支付退貨部分 10%的違約金,並賠償供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且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保險保全費、律師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下同);3、需方付清貨款後非因質量原因退貨或減少訂貨量,供方將不退還已支付的貨款,且供方的一切損失由需方承擔;4、需方應對貨物進行妥善保管,因需方管理不善導致貨物毀損滅失的,由需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5、貨物出現質量問題,供需雙方可協商變更價格、更換貨物或退貨;6、其他違約責任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

八、爭議解決方式: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事項: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2、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的合同傳真件、複印件與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4份,供需雙方各執2份,效力均等。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所有條款,雙方已完全知曉及理解,均無異議。

供方單位:西安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户行:

賬號:

簽訂時間:

需方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户行:

賬號:

簽訂時間: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5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貨方:____________

茲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產品,經雙方談定買賣條件如下:

一、訂貨內容

序號

商品編碼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到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 )送貨上門  ( )代發貨運

三、購銷方式:( )現金銷售  ( )賒銷於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結清貨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無特殊證明為壹個月,但已發的貨,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貨款結清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內不能付清貨款,買方按貨款總額的______‰一天支付違約金給賣方,同時不給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優惠政策。

六、買方收到貨物的____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並和賣方隨貨出庫單(“客户聯”和“回執聯”)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於收到貨物後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賣方,在此期限內買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將視同買方收妥貨物。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購貨方:(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欄由賣方發貨時填寫:

營業部

業務人員:

部 長:

財務部

審批:

簽收:

公司負責人

審批: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6

電子電器產品購銷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買賣雙方所簽訂的產品品名、品牌、規格、數量及金額(人民幣)

序號

產 品 名 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小計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計金額

第二條:交貨時間與地點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第三條: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甲方貨到    月   日後,送貨到乙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經乙方授權代表當場試驗貨合格後,乙方收到產品向甲方付    %設備款,   月   日結清全部貨款。如乙方違約拖欠甲方貨款,每月付甲方總貨款    %的管理費。

第四條:質量保證

1、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     的質量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規定的性能、技術參數的要求。

2、賣方提供廠家生產證明,保證正廠真貨。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合同中所訂      ,售後服務按照國家“三包規定”執行: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七天內如有質量問題可包退、十五天可包換。其它售後服務按照相應產品保修手冊三包憑證執行。

2、買方維修     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購機發票。丟失保修卡或購機發票,後果由買方自負。

3、由於買方和消費者人為損壞(如摔壞、雷擊、其它物件受潮、灰塵、通風不好、散熱不良毀壞)或其它自然災害毀壞,不在保修範圍內。(買方必須在二個至三個月內清掃一次灰塵)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七條:其它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設備不會直接或間接導致侵犯任何國家、地區的第三人擁有的或使用的知識產權。

第八條:合同生效、修改及終止

1、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2、本合同適用於中國法律。

3、本合同的任何改動、修改、補充,須經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進行,並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4、任何經買、賣雙方同意的有關合同的改動、修改、補充的書面文件均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賣方(蓋章)                 買方(蓋章)

法定(或授權)               法定(或授權)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7

供方:

地址: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需方:

地址: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第一條品名、計量單位、數量

┏━━┯━━┯━━━━━━━━━━━━━━━━━━━━━━━━━━━━━━━━━━━━━━━━┓

┃品名│計量│交售時間與數量┃

┃│單位├──┬──┬──┬──┬──┬──┬──┬──┬──┬──┬──┬───┬───┨

┃││合計│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

┃雞蛋│百斤│││││││││││││┃

┠──┼──┼──┼──┼──┼──┼──┼──┼──┼──┼──┼──┼──┼───┼───┨

┃鴨蛋│百斤│││││││││││││┃

┠──┴──┴──┴──┴──┴──┴──┴──┴──┴──┴──┴──┴──┴───┴───┨

┃備註┃

┗━━━━━━━━━━━━━━━━━━━━━━━━━━━━━━━━━━━━━━━━━━━━━━┛

第二條產品質量與標準:供方出售給需方的鮮蛋應新鮮完整、不破損、不變質,保持鮮蛋表面清潔,不沾附泥污等物。

第三條包裝要求:由供方自備或向需方租用硬塑料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給需方押金與使用費。

第四條價格或作價辦法:全年實行季節差價。收購旺季實行量低保護價,雞蛋每市斤元,補貼飼料斤;鴨蛋每市斤元,補貼飼料斤。

第五條收購地點:。

第六條交貨方式及運費負擔:供方將鮮蛋送往需方倉庫,必須自備車輛、船隻或其他運輸工具。需方收貨後則應按實際數量,每百斤補貼運輸費、損耗元,交食品站不補貼運雜費及損耗。

第七條驗收方式與期限:供方將鮮蛋送到後,需方依次過磅照驗,在24小時內驗收完畢,逾期驗收由需方補貼損耗%。

第八條貨款結算方式:需方通過驗收後,應向供方及時支付貨款。

第九條超欠幅度:交售數量分月在合同規定數量超欠5%以內不作違約論處。

第十條違約責任:供方違約每欠一斤鮮蛋,應補給需方損失元。需方違約拒收一斤鮮蛋,則補給供方損失元。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供方現存生產蛋雞隻、蛋鴨只,若需淘汰更新,須經雙方協商同意,才能減少供貨數量。

本合同一經簽字,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單方任意變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自至止。

供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產品__________,現乙方願以自身優勢幫助甲方開展該產品的銷售。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1.經銷商

要求:管理規範有一定規模的銷售、服務網點,首批進貨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機________套,內機________套。

享受政策:由總代理直接供貨,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和獎勵

2.代銷商

由甲方提供各種型號產品共計________個的首批鋪貨,該批產品乙方無需立即付款,但是該批貨物如出現損壞或丟失,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產品價格

全國統一零售價:____元/套

乙方提貨價:_____元/套

三、訂貨及結算方式

乙方根據需要由專人向甲方提出訂購要求:包括具體型號及數量等。提貨時付清貨款。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乙方隨時瞭解產品庫存,做到及時發現所缺型號,起碼提早一天向甲方訂貨。不得向其它有總代理的區域進行銷售,違者將取消經銷的資格。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並保證好產品的質量。

五、其它

為了充分體現平等互利,實現合作雙贏,甲方提供以下優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總銷售量的_______%作為推廣費返還給乙方。

2.乙方的月銷售量達到______個以上,甲方按當月乙方銷售額的________%進行返利。

3.乙方可介紹和發展下級經銷、代銷商。乙方發展的下級經銷、代銷商直接由乙方供貨,如要求甲方供貨的,甲方按其當月總銷售量的_______%獎勵給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貨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費提供廣告位。

注:以上銷售量均以當月提貨量為準,返利形式一般是產品。代銷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9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風險告知:依約、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全面履行合同義務,避免構成違約,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義務不僅包括付款等主要合同義務,還包括通知、協助、保密等附隨義務。  當出現無法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當及時與對方進行溝通、協商。對方同意變通履行的,及時與對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風險告知:密切關注對方的合同履行情況

關注對方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當對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可行使合同法賦予的合法抗辯權。

同時,及時與對方進行函件溝通,督促對方履行義務,並對溝通過程中的所有往來函件妥善保存。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風險告知:正確處理糾紛

糾紛發生時,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依法採取訴訟手段。

訴訟時注意訴訟主體的選擇,當有多個主體時,儘量選擇有責任承擔能力和履約能力的作為被告。

及時地維護權利,防止過了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儘量收集對方的財產線索,及時申請財產保全。

裁判文書生效後,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0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 項目簽訂如下購銷合同:

一、合同標的:

序號商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保修期備註總金額(大寫)

發票類型: 發票,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開具發票後,由於甲方原因導致的發票丟失或者發票過期未認證,乙方不承擔承擔任何責任。

二、付款期限:

甲方應當於本合同生效後5日內、於乙方發貨前一次性通過網銀轉賬或支票方式付清合同全額貨款。如甲方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延遲發貨且不承擔任何延遲交貨的責任。

三、交貨日期:合同簽訂款到後5-7個工作日送達地點:

本合同約定的發貨日前,甲方尚有在過往交易中產生的,到期應付乙方的貨款(下稱,逾期貨款)未付清的,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約定的發貨日前向乙方付清全部逾期貨款,否則乙方有權順延發貨時間直至甲方付清全部逾期貨款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四、運輸、交付:

乙方負責將產品運輸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貨到7日內甲方應將加蓋印章或經收貨代表簽字的到貨確認書郵寄或傳真給乙方。如交貨期滿後4天內未能收到產品,則甲方應在3天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按時收到雙方約定的合同產品。如甲方要求乙方將產品交付給第三方,則乙方向甲方提交貨交承運人的發貨單即表明乙方已履行產品交付義務。

五、保修:

1、乙方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貨到之日起起算。

2、貨到7日之內經測試發現有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更換。

3、保修期內,對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六、雙方保證事項:

1、甲方保證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款。

2、乙方保證按時完整地將產品運抵交貨地點。

七、其他:

1、地震、颱風、火災、暴雨、水災等不可抗力發生後,受阻方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並在不可抗力終止後及時告知對方,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2、本合同產品只限於在中國大陸(適用區域)銷售使用。由於不同國家、地區對於產品的技術標準、環保要求等不同,甲方如要將產品在適用區域之外使用或轉售必須事先獲得乙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導致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保存一份為憑。

4、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傳真件有效。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則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簽訂,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數量:

單價(元):

合計(元):

總金額(大寫):

第二條 包裝:由乙方按國家標準進行包裝。任何因包裝不善所致之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交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驗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條 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乙方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負責辦理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____%作為預付款;

2、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合同總價的全額銷售發票,甲方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合同全部餘款。

第六條 質保期和售後服務:

乙方承諾所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具有可追溯性,質量保證期為____年,在產品質量保證期內,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免費維修或更換;如屬甲方人員使用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但甲方應承擔乙方人員的差旅費和材料成本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修改

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變更、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變更後的內容與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甲方延期付款,除雙方協商同意免責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價款日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端的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2

需方:

供方:

一、質量要求

二、技術標準:國標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產品質保期為年。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汽運,承擔運費

六、標的物所有權自付清全款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出賣人所有。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八、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出廠合格證驗收

九、隨機備品、配件及工具數量:按隨機裝箱單供應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十三、違約責任:按《民法典》相關規定執行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十五、本合同自起生效。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3

電器產品購銷協議書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買賣雙方所簽訂的產品品名、品牌、規格、數量及金額(人民幣)

序號 產 品 名 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小計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計金額

第二條:交貨時間與地點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第三條: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甲方貨到 月 日後,送貨到乙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經乙方授權代表當場試驗貨合格後,乙方收到產品向甲方付 %設備款, 月 日結清全部貨款。如乙方違約拖欠甲方貨款,每月付甲方總貨款 %的管理費。

第四條:質量保證

1、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 的質量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規定的性能、技術參數的要求。

2、賣方提供廠家生產證明,保證正廠真貨。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合同中所訂 ,售後服務按照國家“三包規定”執行: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 天內如有質量問題可包退、 天可包換。其它售後服務按照相應產品保修手冊三包憑證執行。

2、買方維修 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購機發票。丟失保修卡或購機發票,後果由買方自負。

3、由於買方和消費者人為損壞(如摔壞、雷擊、其它物件受潮、灰塵、通風不好、散熱不良毀壞)或其它自然災害毀壞,不在保修範圍內。(買方必須在 個月內清掃一次灰塵)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它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設備不會直接或間接導致侵犯任何國家、地區的第三人擁有的或使用的知識產權。

第八條:合同生效、修改及終止

1、本合同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2、本合同適用於中國法律。

3、本合同的任何改動、修改、補充,須經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進行,並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4、任何經買、賣雙方同意的有關合同的改動、修改、補充的書面文件均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賣方(蓋章): 買方(蓋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地點: 地點: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4

甲方(需方):

聯繫電話:

乙方(供方):

聯繫電話:

丙方(安裝):

聯繫電話: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及義務,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物品:

二、物品質量要求及乙、丙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以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須是全新、表面無劃傷、無碰撞。

3、因物品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廣州市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質量鑑定;物品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用由甲方承擔;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4、丙方對甲方所購貨物根據上表提供免費保修和保養服務,具體包括:整機保修_____年,保修期內如物品非因甲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丙方負責包修、包換,並承擔修理、調換的實際費用。

三、交貨及驗收:

1、交貨時間:具體送貨安裝時間由甲方提前內組織貨源及安裝人員到位。

2、產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

3、丙方應將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冊、保修手冊、有關資料及配件等交付給甲方。

4、驗收時間:於每批貨物送達安裝天內,甲方必須進行驗收,否則視同驗收合格。

四、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即付捌萬元預付款給乙方(此筆款項於最後一批貨物中衝減),不得作其它用途。

2、丙方每批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甲方結付此批貨款給乙方。額外安裝材料費於驗收合格天內,由甲方支付給丙方。

3、丙方接甲方傳真通知送貨、安裝後,即由丙方先代甲方結付該批貨物貨款給乙方;在乙方收到甲方該批貨物款項後再轉回給丙方。

4、最終結算金額按實裝實結方式,但總金額不得少於合同總金額的90%。

五、違約責任及附加條款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交付貨物時,必須向甲方償付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違約金。

2、甲方在沒有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時,則甲方必須向乙方償付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違約金。

3、丙方在沒有正當理由逾期交付物品時,由每逾一日按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違約金。

4、如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則甲方每逾一日按合同總金額的5‰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六、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或向簽訂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仲裁或起訴任選一種)。

七、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各方蓋章後生效,均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5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 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 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酒類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簽署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下稱“原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作如下補充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一、在原合同第二條基礎上補充“質保期自設備交付調試合格投入使用起計算”。

二、原合同第十條變更為“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付預付款30﹪,發貨前付50﹪,設備安裝調試結束運轉正常10個工作日內付10﹪,餘款10﹪設備調試合格投入使用一年內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三、在原合同第十三條基礎上補充“在質量三包期內,甲方對乙方提出的設備質量異議,甲方應及時派工作人員對該設備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對方質保金中予以扣除”。

四、補充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是原合同的補充和變更,與原合同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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