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書信 >申請書 >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精選31篇)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精選31篇)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1

申請人:姚元元,女,33歲,19xx年2月5日出生,身份證號:,户籍所在地: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州市航海東路2號院3號樓33號,現住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州市航海東路2號院3號樓33號。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精選31篇)

被申請人:鄭州市公安局未來路分局,地址:商城東路與鳳台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職務:。

複議請求: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6月17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二條特向鄭州市公安局提出複議申請,要求鄭州市公安局撤銷其處罰決定,並依法重新作出處罰決定。

事實和理由:

被申請人鄭州市未來路分局於20xx年6月17日做出了鄭公未(治)行罰決字[20xx]0315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且程序嚴重違法,故特向鄭州市公安局申請複議,要求鄭州市公安局撤銷其處罰決定,並依法重新作出處罰決定。

申請理由如下:

一、處罰決定書認定的事實不清

被申請人在處罰決定書中的事實部分中寫道“姚元元因為口角和劉豔凱引發撕扯,後姚元元抓住劉豔凱胳膊將劉豔凱甩到牆上,劉豔凱將姚元元胳膊咬傷”,因為口角是什麼口角,事實的真相是20xx年4月29號下午大概一點鐘的時候我在公司辦公,劉建國和劉豔凱在公司外面大吵,我當時沒有説什麼,突然馬記虎叫我,説劉豔凱這樣鬧事影響公司其他同事工作,説他不方便去叫劉豔凱出來,讓我去勸勸。我剛要説話去勸他,讓她不要在公司大聲吵吵,畢竟我們這裏是上班時間,但她絲毫不領情,罵我説“你是誰,你算啥,你憑啥管我”等難聽的話,隨後我只是想拉她進電梯讓她不要在公司影響其他人,拉她不動的情況下才叫劉建國和馬計虎去幫忙。公安機關未全面考察事實的真相,只看到了我打劉豔凱,但是卻沒有真正的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在過錯認定方面只認定到我的過錯卻完全沒有認定劉豔凱的過錯,並且她也咬了我,公安機關也有驗傷報告為證。

二、處罰決定程序嚴重違法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九十四條第二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陳述和申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但是公安機關卻未給予申請人陳述、申辯的權利也未對申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九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但是,申請人卻沒有收到鄭州市公安局未來路分局的處罰決定書,很顯然公安機關的做法嚴重違反了程序法的規定。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且程序嚴重違法,要求鄭州市公安局撤銷其處罰決定,並依法重新作出處罰決定。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複議,望支持申請人的複議請求。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2

複議申請人: ,女, 日出生,漢族,聯繫地址: 。

複議被申請人: ,住所地為 。

複議請求:

依法撤銷 市 區(20xx) 第 號執行裁定書。

複議理由:

一、原審法院作出裁定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5條是錯誤的,應該適用第227條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5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這是對“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而第227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對“案外人”執行異議的規定。本案中,複議申請人作為該案的案外人,原審法院作出執行異議裁定時,應適用民訴法第227條的法律規定。

二、原審法院在沒有鑑定的情況下,以申請複議人未提供相應證據為由認定複議申請人為 股東,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所謂被冒名股東,是指虛構法律主體或盜用他人名義登記股東。被冒名股東從未作出過持有股權的意思表示,不應被視為法律上的股東,不應賦予其股東權利,更不能追究其股東責任。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九條規定:“冒用他人名義出資並將該他人作為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冒名登記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的承擔補足出資責任或者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原判在沒有對申請複議人簽名的真偽進行司法鑑定的前提下,不能排除申請複議人是被冒名股東,因此原審裁定複議申請人為 股東,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綜上,原審法院裁定複議申請人與上海鏡靜物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事

實不清,證據不足,違反法律程序,且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原審法院作出的 號執行裁定書是錯誤的。為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複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請求法院撤銷這一裁定!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3

申請人:李友良,男,19xx年7月4日出生,漢族,農民,現住湖南省炎陵縣東風鄉紅星村坳上08號。

申請人不服炎陵縣公安局《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炎公

(三)決字[20xx]第0132號,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炎公(三)決字[20xx]第013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2、賠償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事實和理由

20xx年5月12日16日許,在炎陵縣九龍經開區石潮村徵地拆遷安置區,申請人承包安置區內的房屋建設,在附近租房居住,羅道生找到申請人要租房的電費時,申請人因一輛板車在羅道生家被丟失,要求羅道生告訴自己是誰偷的,該板車是上次偷水泥者留下的,申請人在修鐵路過程中,共丟失水泥19噸,報警後,三河派出所均沒有任何答覆,雙方因此發生口角。羅道生用手指向申請人説:“你眼瞎了”,申請人為了自衞,用剛喝剩的半瓶水的礦泉水瓶擋一下,水瓶脱落打在羅道生左邊顴骨位置,羅道生揮拳重擊了申請人嘴巴一下,事後到醫院檢查治療,羅道生花去醫藥費400多元,申請人給予支付,而申請人被羅道生重擊一下,經醫院治療花去醫藥費4000餘元,後經神農司法鑑定所鑑定為輕微傷。在這明顯、清楚的事實下,公安局所作出的對申請人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陸佰元整。申請人在本糾紛中,是受害者,自己的人身受到嚴重損害,炎陵縣公安局對申請人的行政處罰顯失公正,存在偏見,又打又罰。

綜上,我認為炎陵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是一項顯失公正,並帶有嚴重傾向性,存在嚴重偏見的違法處罰決定書,現請求複議機關查明事實,並根據事實和法律依法決定撤銷炎陵縣公安局的行政處罰決定,賠償申請人的經濟損失,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4

第三人:__,男,住所:山西省,身份證號: 電話:

第三人:__,男,住所:身份證號:電話:

第三人:__,男,住所:身份證號:電話:

被申請人:__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行政複議請求:

請求政府維持國資委行政效力,駁回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訴請。

事實和理由:

我們是__有限責任公司的小股東,__有限責任公司不服壽國資委文件,向晉中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已被晉中市人民政府受理。我們是與該複議行為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1條第3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9條第2款規定,現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行政複議申請,請求准予所請!

此致

市人民政府

附件:1.參加行政複議申請書副本3份

2.身份證和股權證複印件

第三人:(簽名並按印)

20__年三月三十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5

申請人李小虎,男,漢族,1979年12月21日出生,户籍安徽省黟縣漁亭鎮汪村行政村李村組,系中山市橫欄鎮尚萊特燈飾電器廠業主。

申請事項:

請求貴處中止申請人請求撤銷《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1月9日,申請人因不服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的《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具體行政行為向貴處申請行政複議,貴處已正式受理該行政複議案件。在本案審查過程中,中山市政府相關部門就本案所涉事項正與申請人協調,但需要一定時間。為了有效緩解社會矛盾,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申請人特根據《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八)項之規定,依法向貴處提出中止行政複議之申請,請貴處予以准許。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

二0XX年X月XX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6

申請人:景德鎮__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景德鎮市____局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5月6日作出的景×罰字[20__]第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的罰款壹拾萬元之決定,依法提出行

政複議。

請求事項:依法撤銷景×字[20__]第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

事實和理由:

一、依據《江西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第二條第三項規定,對法人處以20000元以上罰款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但是被申請人在作出處罰決定前沒有告知申請人該項權利,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違反程序而無效,複議機關應予撤銷。

二、依據國家__總局《____處罰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省轄市級人民政府____行政主管部門可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超過5萬元的罰款,報上一級____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但是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罰款高達10萬元,而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有載明其已得到江西省____廳的批准,顯而易見,被申請

人越權作出的行政處罰沒有法律效力,複議機關應予撤銷。

此 致

__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景德鎮__有限公司

二○○九年×月×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7

申請人:支__,男,56歲.,漢族,__省__縣__鄉農民,住x縣__鄉__村。

被申請人:__省__縣税務所

地址:__省__縣__鄉__街x號

法定代表人:孫__職務:所長

申請人因不服__省__縣__鄉税務所x字(__)第x號杭税處決定,特向__ 縣税務局申請複議。請求撤銷x字(__)第x號抗税處 決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系__-k__鄉農民。__鄉有一座16門磚瓦窯場,為鄉辦集體所有制企業。19xx年,鄉人民政府與該鄉農民付__簽訂了承包經營合同,合同規定:鄉政府為甲方,付__為乙方。甲方將磚瓦窯場發包給乙方,並提供場房、場地、制磚機械;乙方負責經營管理,承擔企業應繳納的税金,向甲方上繳承包金額1萬元;承包期1年,自19xx年1月起至當年12月底止。付__承包後,又以發包方身份,與申請人簽訂了制磚承包合同。合同規定:付__為甲方,申請人為乙方,承包期限1年;甲方提供場房、機械等設備和投資並承擔應繳納的税金,乙方為甲方生產磚成品209萬塊,並負責支付購置柴油、煤等燃料和工具修理的費用以及工人工資;甲方分取30%的售磚款,乙方分取70%的售磚款。合同生效後,申請人即進行生產,合同履行了8個月,申請人生產成品磚68萬塊。19xx年x月__鄉税務所通知申請人繳納企業所得税。申請人申明按合同規定應由甲方付__繳納税金,但是税務所認為税金應由申請人繳納,堅持向其徵收,為此雙方發生爭議。因申請人堅持税金應由付__繳納,税務所便於19xx年11月x日派人到磚瓦窯場,要拉走6萬塊磚以物折抵税款。由於申請人和工人阻攔,磚未被拉走。19xx年12月x日,__鄉税務所作出x字(__)第x號抗税處罰決定,以抗税為由對申請人處以3000元罰款。申請人不服上述處罰決定,理由如下:

__鄉磚瓦窯場本屬集體所有制性質的鄉鎮企業,該企業19xx年實行承包後,承包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人付__負擔税金。付__後來雖將制磚生產指標又轉包給申請人,但合同中已明確約定由磚窯場的原承包人付__負擔税金。並且在申請人制磚期間,窯場的產品銷售、財務收支等生產經營管理權仍由付__行使。因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暫行條例》規定及承包合同的約定,申請人並非納税義務人,不應承擔繳納企業所得税的義務,不繳納税款並不屬於杭税行為。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的處罰決定是錯誤的,極大地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申請複議,請求複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的x字(x)第x號抗税處罰決定,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縣税務局

申請人_____支__

20__年x月x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8

申請人李,男,漢族,_年12月21日出生,户籍安徽省黟縣漁亭鎮汪村行政村李村組,系中山市橫欄鎮尚萊特燈飾電器廠業主。

被申請人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廣州市_。

法定代表人李妙娟,職務:主任。

複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20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於年9月29日作出了《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准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範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

《國務院關於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後,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准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准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並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准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准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四)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並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於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係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並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788號《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並沒有告知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複議,望支持申請人的複議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9

申請人李,男,漢族,1979年12月21日出生,户籍安徽省黟縣漁亭鎮汪村行政村李村組,系中山市橫欄鎮尚萊特燈飾電器廠業主。

被申請人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

法定代表人李妙娟,職務:主任。

複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於XX年9月29日作出了《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准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範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

《國務院關於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後,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准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准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並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准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准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四)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並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於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係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並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XX788號《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並沒有告知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複議,望支持申請人的複議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10

申請人:

被申請人:

原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__】6號),申請複議。

申請事項:

1、認定被申請人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__】6號)違法。

2、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__】6號)。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房產為證件齊全的商品用房

申請人於20__年購買沙埂村開發的商用房一套,並相繼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舒國用[1997]字第__號)和《房地產權權證》,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

二、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徵收土地審批文件,其土地徵收行為是違法的

20__年,舒城縣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的決定。該決定確定徵收總面積1742畝,徵收範圍包括申請人房產所在的國有出讓土地以及周邊大片的農用土地。舒城縣人民政府指定縣住建局為該項目中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部門,縣住建局委託縣房地產管理局為房屋徵收實施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徵收1742畝農用土地,審批權是國務院,應經國務院批准並取得附屬建築物拆遷許可證,並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方可實施徵收。

但申請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徵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__年房屋拆遷工作啟動後,申請人多次要求相關單位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但作為實施及監管單位的舒城縣人民政府和縣住建局,始終沒有出具。而且,舒城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還聲稱“先拆遷再辦理審批手續”(有錄音證據)。20__年9月2日,申請人再次向舒城縣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的書面申請,但其在法定的時間內並未回覆。

由此,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1742畝土地徵收的審批文件,其徵收行為是違法的。

三、申請人房產所在區域用於商業性房產開發建設,被申請人出具徵收補償決定書的行為是非法的

20__年9月29日,舒城縣人民政府向申請人出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__】6號),其主要內容為:依據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經北京寶孚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作出徵收補償決定。

首先,申請人房產所在地為二類住房用地,不屬於公益性用地範疇。根據六安市舒城縣城市總體規劃(20__—20__),申請人房產所處土地性質為二類住房用地。從南溪河綜合改造規劃平面圖來看,申請人房產及周邊大面積土地都不在該項目規定的公共用地範疇,而是進行商業性的房產開發。因此,對申請人房產的徵收應該是屬於商業化行為,而非類似公路、醫院、學校等公益性建設需要。

其次,對申請人房產的徵收不適用國務院590號令的相關條例,應按照物權法的相關條例進行平等協商。舒城縣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國務院土地審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畝土地徵收的決定已屬於違法。而且,在違法徵收的前提下,再次單方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評估並出具強制執行的決定書,更屬於非法的強盜行徑。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政府無權凌駕於法律之上,對申請人的私有財產單方面評估作價和強制執行,而應該是建立在市場化平等基礎上的公平協商。

綜上可知,舒城縣人民政府在違法的基礎上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__】6號)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人民羣眾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懇請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__】6號),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11

的申請書範文3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理由:

第一本案不具備拆遷裁決必備的前提條件——不是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一條規定,“為了規範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行為,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制定本工作規程。”這説明《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制定的依據即法源,是《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二條規定,“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因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搬遷期限、補償方式、補償標準以及搬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等原因達不成協議,當事人申請裁決的,適用本規程。”據此,裁決程序的適用,其前提條件也必須是“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申請人的房屋,是建在潘家村集體土地上的,因而,其拆遷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其裁決,亦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二被申請人不具備裁決的主體資格——不是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

第三裁決缺少法定的依據——《評估報告》和《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鑑定意見》,補償標準不合理。

沒有《評估報告》,沒有《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鑑定意見》,所謂的補償,就只能是被申請人杜撰的結果。

第四剝奪了申請人的補償選擇權。

第五裁決的程序違法。

1、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七條規定,“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户數較多或比例較高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進行聽證。”本案中,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户數較多,而被申請人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程序違法,理應予以糾正。

2、被申請人沒有依法中止裁決程序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決並書面告知當事人: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裁決的依據,是《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而《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的依據是核發規劃許可證的行政行為合法,此前,申請人已經就西安市規劃局核發規劃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銷,現在,該案尚在立案審查過程中。依據“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應該中止裁決的規定,被申請人應中止裁決。

綜上所述,依據《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申請人特提出以上覆議請求,請貴廳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12

申請人白__,男,19__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縣__鎮__村。

被申請人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傑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__屬於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並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於趙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後,趙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

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係,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_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係。可以説,如果車輛不交給趙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__-__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__年第5期和20__年第5期公佈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説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複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佈的法律有關行政複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白__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13

申請人:衡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潤髮食品經營部負責經營者:劉麗娜,性別:女,職務:業主,民族:漢族,年齡:27歲,身份證號:,住址:衡陽市石鼓區黃沙灣9號42户。

被申請人:衡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顏昌正 局長

複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衡)食藥監食罰(20__)20__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與理由:20__年2月16日,被申請人對我經營部經營的野山茶油進行監督抽樣。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所檢項目摻偽,碘值,油酸C18:1,亞油酸C18:2不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20__年3月16日被申請人扣押我經營部野山茶油18盒。20__年5月15日被申請人對我經營部已銷售的10盒野山茶油下達沒收違法所得1480元,罰款40000元的處罰。申請人認為該行政行為認定的事實不準確,適用法律錯誤,處罰缺乏法律依據,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認定的事實不準確。被申請人處罰決定書認定我經營部採購的野山茶油,未查驗該食品的合格證明文件。事實是:我經營部從江西贛花油脂有限公司購進的野山

茶油時,盡到了經營者謹慎經營義務,不但查驗了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合格文件,還索取供貨方提供的“江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院檢驗報告”,報告證明供貨方提供的野山茶油符合國家發證條件,並且該產品屬保質期範圍內經營。申請人經營該產品應不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要求,申請人主觀上沒有違法故意,客觀上也沒有違法行為,故被申請人認定的事實與處罰是錯誤的。

二、被申請人適用法律錯誤。被申請人認定申請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有關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四)項對申請人進行處罰,該條文是禁止生產經營者經營下列食品,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而根據被申請人提供的檢驗報告(№:20__-WJ-0076)對我部經營的野山茶油的檢驗結論是“樣品所檢項目為摻偽、碘值、油酸C18:1,亞油酸C18:2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可見被申請人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四)項對申請人進行處罰,顯然是適用法律錯誤,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行政處罰是缺乏法律依據,應予撤銷。

三、被申請人濫用行政處罰裁量權。本案中申請人總共購進有產品合格證的野山雜油30盒,銷售僅10盒,涉案價值僅為1480元,扣除進貨1080元,實際所得僅為400元。

而被申請人不嚴格執行《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當事人有法定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情形,應當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而本案被申請人卻從重對申請人進行處罰,這種從重處罰顯然是濫用行政處罰裁量權行為。而事實上申請人銷售野山茶油履行了合理經營義務,主觀上沒有違法故意,客觀上也沒有違法行為。本案被申請人應根據《辦法》的有關規定應不予處罰。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依法向衡陽市人民政府提出複議申請,請市政府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複議請求。

此致

衡陽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衡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潤髮食品經營部

20__年7月13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14

申請人:汪茂榮,男。漢族。__年9月19日出生。

被申請人:舒城縣人民政府,法人:張秀萍。

原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__】6號),申請複議。

申請事項:

1、認定被申請人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__】6號)違法。

2、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__】6號)。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房產為證件齊全的商品用房

申請人於__年購買沙埂村開發的商用房一套,並相繼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舒國用[1997]字第030__6號)和《房地產權權證》,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

二、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徵收土地審批文件,其土地徵收行為是違法的

20__年,舒城縣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的決定。該決定確定徵收總面積1742畝,徵收範圍包括申請人房產所在的國有出讓土地以及周邊大片的農用土地。舒城縣人民政府指定縣住建局為該項目中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部門,縣住建局委託縣房地產管理局為房屋徵收實施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徵收1742畝農用土地,審批權是國務院,應經國務院批准並取得附屬建築物拆遷許可證,並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方可實施徵收。

但申請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徵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__年房屋拆遷工作啟動後,申請人多次要求相關單位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但作為實施及監管單位的舒城縣人民政府和縣住建局,始終沒有出具。而且,舒城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還聲稱“先拆遷再辦理審批手續”(有錄音證據)。20__年9月2日,申請人再次向舒城縣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的書面申請,但其在法定的時間內並未回覆。

由此,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1742畝土地徵收的審批文件,其徵收行為是違法的。

三、申請人房產所在區域用於商業性房產開發建設,被申請人出具徵收補償決定書的行為是非法的

20__年9月29日,舒城縣人民政府向申請人出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__】6號),其主要內容為:依據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經北京寶孚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作出徵收補償決定。

首先,申請人房產所在地為二類住房用地,不屬於公益性用地範疇。根據六安市舒城縣城市總體規劃(20__—20__),申請人房產所處土地性質為二類住房用地。從南溪河綜合改造規劃平面圖來看,申請人房產及周邊大面積土地都不在該項目規定的公共用地範疇,而是進行商業性的房產開發。因此,對申請人房產的徵收應該是屬於商業化行為,而非類似公路、醫院、學校等公益性建設需要。

其次,對申請人房產的徵收不適用國務院590號令的相關條例,應按照物權法的相關條例進行平等協商。舒城縣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國務院土地審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畝土地徵收的決定已屬於違法。而且,在違法徵收的前提下,再次單方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評估並出具強制執行的決定書,更屬於非法的強盜行徑。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政府無權凌駕於法律之上,對申請人的私有財產單方面評估作價和強制執行,而應該是建立在市場化平等基礎上的公平協商。

綜上可知,舒城縣人民政府在違法的基礎上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__】6號)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人民羣眾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懇請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__】6號),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六安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日期: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1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行政複議的請求:

請求撤銷編號:__的《__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

事實和理由:

20__年_月_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本人將車牌為魯__車停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十餘米處,臨時接人上車,在即將驅車離開的時候被交警警車攔下。當時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説:“駕駛證,行車證,有保險嗎?”本人將證件交出,出面的兩位警察二話不説拿了證件,轉頭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詢問理由和表示需要開車回鄉下老家吃午飯,希望取回證件。民警這才表示本人違章停車需要交罰款,本人在爭論時強烈表示立即駛離的意願並提出這種情況下應該先警告,民警卻説:警告不過來。而當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輛違章停車在十字路口拐角處為何無警察管理時,該民警這樣回答:忒忙,管不過來。本人在辯解被無視後只能交付罰款才拿回證件。該民警在沒有對本人所指的違章車提出異議的同時,除了以太忙為由推脱並沒有管理本人所指違章車,隨即開車往東面谷山路方向離去。

(另,該民警自始自終都沒有提出讓本人駕車離開讓道路暢通,而且拿走本人相關證件的行為只能逼迫本人把車依然停在原位。該民警警車就在本人面包車前幾米處停駛,在繳納罰款時,該民警稱所在副駕駛位置不能繳納,讓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駕駛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車民警繳納(該民警原話:南邊交不了,向北邊交去)。該民警不考慮本人和其他車輛道路安全和道路暢通問題,這種行為嚴重違背了他作為一個交警應盡的職責。)

申請人認為:

一、該民警的執法程序違反了20__年_月_日公安部部長會議通過、現予發佈,自20__年_月_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為《規定》)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第十條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款規定。

二、該民警所開具的《__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中所填違法行為代碼為10390,處罰依據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為《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且不論民警同志所開處罰決定書所填處罰依據為《道法》第九十條,民警同志並沒有警告本人駛離,還以本人相關證件要挾本人繳納罰款。

三、具體對照而言:

1、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三條第三款: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根據該民警開具的《__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所填違法行為代碼10390,在駕駛員在場且有駛離意願的情況下,本人被攔下且被罰款,民警對本人違法行為的處理並沒有以事實依據;

2、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七條第一款:交通警察調查違法行為時,應當表明執法身份。

兩名警察不但沒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證件時態度極其傲慢;

3、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十條:交通警察查驗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詢問駕駛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並與駕駛證上記錄的內容進行核對;對持證人的相貌與駕駛證上的照片進行核對。必要時,可以要求駕駛人出示居民身份證進行核對。

該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證件後轉頭就走,並沒有核對;

4、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極其依法享有的權利;(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訴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採納。

該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説明本人違法情況,以“有保險嗎?”為由索取證件,拿到證件轉頭就走。同時對本人辯解不予理睬,在本人強烈表達駛離願望的情況下仍以代碼為10390的違法行為開具《__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嚴重違反了《規定》中簡易程序處罰的實施程序

5、再次強調,該民警在本人在場並主動表示願意立即離開的情況下,依舊堅持開具《__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與《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不符,違背立法本意。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警號為086632、姓名為__的民警於20__年_月_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對申請人車牌為魯__車停放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的違章停車一事的處理程序違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七條第一款、第十條、第四十二條(一)(二)款之規定;執法依據不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應認定為執法程序有嚴重瑕疵,執法依據適用不當。

據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望複議機關能查明事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支持本申請人的申請複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督促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16

申請人:__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寧( 董事長)

申請事項:

申請人依法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於20__年12月1日送達申請人的(冀建罰決字[20__]1X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請求依法撤銷。申請理由:申請人於20__年1月24日收到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冀建罰決字[20__]1X2號),該決定書對於申請人單位存在的未取得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未按國家規定辦理項目工程質量監督手續以及未取得項目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申請人對於該處罰決定有異議,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目前情況的責任與申請人無關,具體理由是:

______工程項目是我市的重點工程,按照__市政府加快棚户區改造進程以及城市總體規劃要求進行的。20__年X月__日,申請人單位與____X人民政府簽約,由我司負責開發建設該項目,由__X區政府負責在20__年__月__日完成拆遷工作。

根據規定該項目本應在拆遷工作完成後,方可辦理土地

和建設、施工手續,施工單位才能進場施工,但是,為使前期已經拆遷的居民儘快回遷,不得已先行開工建設,因政府的拆遷工作至今也未能完成,造成所有建設、規劃、施工手續均無法辦理,致使申請人受到處罰。

__X政府與回遷居民約定建設期為兩年,本應於20__年__月之前完成回遷安臵,但是至今拆遷工作仍然沒有完成,項目已經超期了X年X個月。

為了維持項目進程,使回遷居民在儘快點回遷入住。目前正在完善建設、規劃、施工手續,故申請人依法請求省政府依法撤銷(冀建罰決字[20__]__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

申請人: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二〇__年__月__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17

申請人白,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XX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傑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XX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屬於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並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於趙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後,趙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201X年XX月XX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18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由:申請人因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__年12月22日在紅星路出具的編號為__的處罰決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複議。

事實與理由:

1、__366495號處罰決定處罰50元扣1分。處罰依據為“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但執行該處罰的警官並沒有證據能證明申請人在當時未系安全帶。並且申請人認為該警官的處罰依據與事實不符。

2、__366495號處罰決定書上對當事人的電話與其他聯繫方式未做詢問,也未填寫該兩欄。由此申請人認為以上的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請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況下被警官攔下處罰的。申請人認為這種處罰方式欠妥,並且有違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請人在處罰決定上簽字時,申請人説是否可不在上面簽字,警官便把此事擱置去處理其他事情,讓申請人在一邊等待。此種做法是否合適?

複議目的與要求: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1、證據不足。2、行政處罰程序不合

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__366495號處罰決定。並衷心希望一線警官能切實提高執法水平也在此對廣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謝!

此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請人:

日期: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19

申請人:,性別,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

被申請人:X廳,地址: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廳長。

複議請求: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鹼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豫環監[]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年XX月2XX日得知,被申請人於X年XX月XX日作出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鹼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豫環監[]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編號:c4100059502),均能證明涉案建設項目需佔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請人擁有合法使用權的土地。因此,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利害關係。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程序違法、事實不清且嚴重錯誤,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在沒有履行聽證程序的情況下,做出批覆,程序違法,應當撤銷。 

根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一條: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採取其他形式,徵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係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係人。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係人的意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原告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原告、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被申請人剝奪了申請人的聽證權利,違法做出同意的批覆,應當依法撤銷。

二、批覆內容與備案的建設項目不符,依據事實不清,應當依法撤銷。

20xx年4月27日,律師到濟源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得知,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佔用我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所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為《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鹼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豫環監[]39號),而律師到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申請政務公開時,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出示批覆卻是《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離子膜燒鹼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豫環監[]39號),同一個項目,同一個文號,同一時間,卻是名稱不同的兩個批覆。事實不清,依據不明,應當依法撤銷。

三、缺乏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材料不全,應予撤銷。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4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一、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一)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附錄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製造要求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20

申請人:__X ,男,__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工人,住____區__X號。

被申請人:_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__大隊

申請事項:

1、 查看交通違法視頻資料,證明申請人是否駕駛機動車。

2、對交警執法過程攜帶非交警人員進行暴力限制人身自由行為是否合法進行認定,如果不合法應責令對相關責任人、負責人作出處罰!並責令被申請人對申請人進行致歉。

3、 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青公交決字20__第370213-27000____X號《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處罰決定書》

4、 對執勤民警是否存在貪污行為進行審查。

事實與理由:

本人自大學畢業後一直生活在__李滄區,對__市充滿了感情。對於有關市政、交通方面的事情也是儘可能的反饋解決。譬如:

1、__年__月__日致電122反饋君峯路馬路中間大約800m護欄倒塌事情。交警得到消息後進行及時修復。

2、__年__月__日二次致電122反饋君峯路與青山路交口紅綠燈時間設置不合理,造成君峯路嚴重堵車,從早晨堵車到晚上,早晚高峯更是堵車厲害。經本人建議後對綠燈時間進行了調整,解決了堵車事情。

以上2件事可以查詢122,反饋電話__

基於交警對問題的解決速度,我對交警非常的尊敬。但是發生“被酒駕”後使我的認知發生180度大轉變。心存正義的人還是多數的,特提出該申請。事實理由如下:

一、交警執勤過程中,多次強調有視頻錄像;被酒駕,要求查看駕駛座下車視頻證明清白。

20__年__月__日晚9日許,飯後由申請人妻子駕車回家(申請人坐副駕駛上),行駛至君峯路與書院路交口,遇交警檢查,交警讓出示駕駛證後全部人員下車(因燈光灰暗申請人妻子拿錯了駕駛證把申請人的駕證拿給了交警)。

下車後因車子在中間直行車道,交警看了駕駛證後就指揮申請人駕駛汽車至路邊停靠。正是在交警的指揮下的行為造成了被酒駕,也怪申請人太大意即使交警指揮酒後也不能駕駛車輛。

交警再執勤過程中,多次強調有視頻錄像,現要求查看視頻證明是否是由申請人在中間行駛車道由駕駛車門處下車。實際由副駕駛車門下車。希望被申請人拿出類似闖紅燈需要的三張圖片證據證明申請人是否違法。

因在交警的指揮下由直行車道行駛至路邊不應認作為主觀的酒後駕駛行為。

下車後不由分説就過來一個交警就讓吹氣。因前期不是申請人駕駛,所以申請人堅決不吹。見申請人堅決不吹不由分説的一個交警掐着申請人的脖子就忘麪包警車上拽,期間把申請人的電話搶走。拽上車後原來的交警不在掐申請人脖子換一個非交警人員(看服裝及揹包像停車收費人員)繼續掐着申請人的脖子對申請人身自由進行控制,長達數十分鐘。

請問:

1 交警可以掐人脖子嗎?是否可以搶奪私人財物?

2非交警人員可以交通執法嗎?非公檢法人員對公民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是否合法呢?還是一旦出了問題用來説是臨時工呢?

二、被迫吹氣、出錢暗示沒有響應,被迫簽字。

申請人被非交警人員控制,非交警人員並且給申請人做思想工作説:你又沒有喝多少酒吹吹就拉到了。申請人考慮到自己只喝了100ml左右啤酒應該沒有問題加上能夠儘快結束人身自由限制,就被迫同意吹氣體。

沒有想到二次被騙,吹氣後不由分説讓簽字,也不告知結果就讓簽字(最後才知道結果25mg/),並且拿出空白的《酒精呼氣測試告知單》就讓簽字。申請人一看告知單意識到可能被酒駕,就是不簽字。

交警一看不簽字就又往車上啦,拉着去第八人民醫院驗血。

在去往第八人民醫院的路上只有2個交警,其中之一多次問申請人有沒有帶錢,事後申請人才意識到這是對申請人私自解決的暗示。原因:1 要不怎麼會多次問錢的事情2 那麼多交警為什麼只去2個人。

希望相關部門對其2人是否存在貪污行為進行審查。

行駛到第八人民醫院後交警又説,你本來酒後駕駛,抽了血之後在第八人民醫院不會出結果,血液直接送到市裏交警隊給你弄成個醉酒駕駛,那就是犯罪,要蹲上幾個月的,快點乖乖的簽字吧。經過交警多次脅迫加上限制人身自由,申請人最後糊里糊塗的在測試單與空白的告知單上籤上了字。

三、處理決定書必須先無條件同意並簽字才能給,不給無法申訴。

__月X日前往交通警察支隊李滄大隊,交警隊告知先處理再申訴,在處理過程中要求必須先簽字才能給。並且很多條款必須無條件同意。不同意就不給你處理。沒有辦法申請人只能簽字後申訴。

申請人在扣駕駛證的文件上面寫了“有異議”,不讓多寫寫了不給文件,不給就不能出決定書。出來決定書後又有很多文件讓簽字,明確告知必須簽字同意,這也就是讓申請人被迫承認違法事實,其中有個一個文件好不容易表達了點意見“對告知行為同意,對內容不同意”,因為這句話差點沒有給處罰決定書。

四、被迫簽字與在李滄交警支隊的不得不簽字不能用作違法證據,附《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處罰決定書》都沒有

公安機關的印章,這足以説明在李滄交警隊不得不簽字了。以及管理存在的漏洞。

五、基於以上描述系在交警的指揮下駕駛車輛(4米以內),後續被強迫吹氣,威逼恐嚇在告知單及測試單上簽字。對於酒駕行為的認定不合理,沒有交警的指揮就不會發生駕駛行為。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認定的違法行為不成立,特申請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青公交決字20__第370213-2700044__號《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處罰決定書》。

申請人:__X

__年__月__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21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傑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_月_日作出的第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屬於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並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於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後,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係,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_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係。可以説,如果車輛不交給_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__年第5期和20__年第5期公佈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説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複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佈的法律有關行政複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22

申請人:龐秀賢,女,漢族,20xx年5月22日出生,現住遷西縣灑河橋鎮安家峪村。

委託代理人:邵景全,北京市京大律師事務所石家莊分所律師

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

住所地:石家莊市城角街666號。

法定代表人:劉鳳廷,任該局副局長。

行政複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所作出的遷西縣安家峪明珠鐵選廠徵佔用林地行政許可。

事實和理由

一、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所作出的徵佔用林地行政許可行為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根據《佔用徵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用地單位申請佔用、徵用林地或者臨時佔用林地,應當填寫《使用林地申請表》,同時提供下列材料:(一)項目批准文件;(二)被佔用或者被徵用林地的權屬證明材料;(三)有資質的設計單位作出的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四)與被佔用或者被徵用林地的單位簽訂的林地、林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協議。

而遷西縣明珠鐵選廠提供的材料中,遷西縣人民政府在向河北省林業局出具《林地權屬證明》時,不是根據《林權證》、《承包合同》等法律文件,而是根據礦山整合資料,該做法與法相悖。河北省林業局無視申請人的陳述和申辯,依據違法作出的虛假證明資料實施行政許可,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而事實上,《林地權屬證明》中涉及的4.25畝宜林地使用權,該宜林地是申請人與前夫趙明澤離婚時分得的。(最初是申請人前夫從趙明貴處通過換樹以樹帶地換來的)。遷西縣安家峪明珠鐵選廠採用移花接木的手段,將與徵佔行為無關的漏洞百出的所謂礦山整合資料用於徵佔地樹的行政許可申請,騙得遷西縣政府的《林地權屬證明》,而未對實際使用權人進行任何補償。河北省林業局在已經發現材料不實的情況下,對此不聞不問,顯系違法施政。

二、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作出的徵佔用林地行政許可行為的程序違法。

1、河北省林業局無端剝奪利害關係人查閲聽證資料的權利。

申請人作為利害關係人被通知參加聽證會後,於聽證會前通過代理人到河北省林業局查閲資料。但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推三阻四,直到20xx年1月4日下午聽證會正式舉行時,該局仍然沒有提供相關資料,(事實上直到聽證會結束,河北省林業局所據以作出行政許可的資料,申請人仍然沒有知悉,委託代理人要求查閲和複製材料時,相關人員仍舊百般刁難。)如此,表面上是公開舉行的聽證會,實際上一直被暗箱操作。程序不公的聽證,一開始就有為達目的走過場之嫌。

2、河北省林業局省略聽證會質證程序的做法嚴重違反法律規定。

根據《林業行政許可聽證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聽證會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查明聽證參加人身份;(二)聽證主持人宣讀聽證事由、聽證人員和聽證參加人名單,並宣佈聽證會開始; (三)林業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查人員進行陳述; (四)申請人、利害關係人進行陳述; (五)聽證參加人進行申辯、質證;(六)聽證主持人宣佈聽證會結束。”而河北省在組織行政許可聽證過程中,根本沒有組織聽證申請人對行政機關的證據進行質證,同時對利害關係人提出的證據也不聞不問。一個多達數十人蔘加的聽證會,僅用了不到一下午的時間就草草收場,去除核對與會人員身份和主持人發言的時間,平均每人發表陳述意見的時間不足二分鐘。根本沒有雙方舉證、質證的時間。河北省林業局還首創了“利害關係人有委託代理人的,只允許代理人發言,本人只能旁聽”的這樣既不公平又不合理既無事實依據又無法律依據的聽證發言模式。這種為趕時間走程序而實行的簡單粗暴的做法顯然是對公民權利的漠視和對百姓利益的罔顧。

3、河北省林業局對有問題的材料的實質性內容應當進行核實而未核實。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審查方式上是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相結合的。而河北省林業局在審核時,只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內容核實,客觀上放縱了明珠鐵選廠的弄虛作假行為,也包庇了遷西縣政府出具虛假《林地權屬證明》的錯誤,造成了對申請人權益的三次傷害。

如前述,聽證會上,灑河鎮政府、遷西林業局等機關代表均承認,《林地權屬證明》是根據所謂“礦山整合資料”出具的。也就是承認《林地權屬證明》不是按照法律規定,依據《林權證》、《林地承包協議》等合法有效憑證出具。在此情況下,既然《林地權屬證明》有違背事實和法律之嫌,河北省林業局就應當依法對該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審核。而該局卻採用了推卸責任的做法,明知材料有問題,依然依據有問題的材料實施行政許可,該做法顯然過於官僚主義,顯有“權為利用、情為權系、利為官謀”之嫌。

三、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濫用職權,使具體行政行為嚴重不當。

申請人從聽證會上得知本人享有使用權的4.25畝宜林地被遷西縣政府的《林地權屬證明》確定在明珠鐵選廠名下後,十分氣憤,遂依法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要求撤銷該《林地權屬證明》,同時通過代理人告知河北省林業局,要求該局停止辦理行政許可,以免錯上加錯。

但是,河北省林業局不但故意不停止行政許可事項,反而與申請人搶時間,爭分奪秒突擊為明珠鐵選廠辦理徵佔用林地許可。

申請人於20xx年1月11日向唐山市政府提出複議後,河北省林業局1月13日就以處務會通過行政許可,14日就緊鑼密鼓地讓主管局長籤批。1月16日,申請人通過代理人發律師函要求暫緩發放行政許可文件,律師一離開,河北省林業局就將許可文件郵寄到遷西林業局。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民權不可欺,被申請人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嚴重背離了黨的親民路線,踐踏了法律尊嚴,侵犯申請人和眾多安家峪村百姓的合法權益,故根據《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特向貴政府依法提起行政複議,請河北省人民政府依法糾正錯誤,撤銷違法行為,為民做主!

此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

申請人:龐秀賢

20xx年1月21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23

申請人:__市____有限公司,地址:__市西城路25號法定代表人:___,職務:總經理。

被申請人: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__市市府路9號,負責人:___,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3月14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十人社工傷認字[20__]1620號),向__市__提出複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十人社工傷認字

[20__]1620號)。

事實及理由:

___於20__年1月21日向被申請人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自稱其本人在20__年12月6日下午16時左右在申請人__市____有限公司車間幹活時受傷,請求認定工傷。

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該案件後,僅以現場目擊證人的電話錄音作為唯一的認定工傷的核心證據,申請人__市____有限公司認為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工傷的證據嚴重不足,理由如下: 現場目擊證人的電話錄音從證據類型來講,很明顯屬於證人證言,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若採納本證據認定工傷,必須應當找電話錄音的證人當面核實證人身份真偽、證言證言真偽,且眾所周知錄音證據由於其自身的特點,錄音證據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的概

率非常大,其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侷限性極大,無論是在行政訴訟還是在民事訴訟中,錄音證據都應有其他證據佐證才能作為證據被採信。據此,申請人認為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經核實的錄音證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明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28條第三款第(1)項“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的情形,行政複議機關應當依法撤銷該工傷認定行為。

綜上,懇請複議機關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十人社工傷認字[20__]1620號)。 此致

__市__

申請人(公章):__市____有限公司

二0__年六月二十六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24

申請人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_縣___鎮___村。

被申請人_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傑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屬於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並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於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後,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係,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_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係。可以説,如果車輛不交給_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___號桑塔納轎

快速充值

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____年第____期和____年第____期公佈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説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複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佈的法律有關行政複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 __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25

申請人:__縣__中板廠,住所地:__縣__鎮__號。

負責人:___,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__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

負責人:__,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12月2日作出的__字【20__】__號關於認定___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依法提出複議申請。

複議請求:

一、請求複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_人勞社字【20__】__號關於認定___為因工負傷的決定;

二、請求複議機關依法作出___的受傷不屬於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___的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___並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20__年10月8日上午___受傷當時,___所在的生產組因為機長___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並未開工,___住在廠內,尚處於休息狀態,並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___在廠內受傷並不等同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___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___受傷並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並能創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___的工作崗位是鋸木,而不是切板,___剛到申請人廠裏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___操作旋切機,___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的行為。

2、___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組根本無法工作,___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闆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___為因工負傷證據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的證據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申請人調查均與___存在親屬等利害關係,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繫,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___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___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所述,___的受傷並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___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___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複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複議請求。

此致

__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__縣__中板廠

20__年_月__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26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年齡、職業、住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被申請人:名稱,地址,聯繫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的________(具體行政行為),現向你局(廳)申請行政複議。

複議請求(對具體行政行為的處理和行政賠償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勞動保障複議機關名稱)

申請人:________(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27

申請人:白__,男,__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縣__鎮__村。

被申請人: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傑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__屬於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並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於趙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後,趙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係,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係。可以説,如果車輛不交給趙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__年第5期和20__年第5期公佈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説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複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佈的法律有關行政複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28

申請人: 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

民族:___ 職務:___ 工作單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

被申請人: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案由:因對_______(單位)____年__月__日__號處理決定不服,申請複議。

申請複議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申請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29

申請人:四川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成都市__街X廣場X1樓

法定代表人:__X 職務 董事長

被申請人:__X縣房產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X縣X街

法定代表人:王__、局長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拒不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現提起行政複議。

複議請求:

責令__縣房產管侷限期內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委託了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代為催收“__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等相關事務,但是在完成相關事務中需查詢部分欠費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於20__年3月2日上午指派律師持律師證、介紹信、委託書,代理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請求依法查詢“__綠地”部分業主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但被申請人以沒有法院受理通知書、房產業主基本信息屬於個人保密信息以及害怕承擔泄露業主信息責任為由,拒不查詢。3月3日,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申請人三次要求其依法履行其查詢職責,並提供相關規定請求他們依法履行查詢義務,但被申請人

仍以同樣的理由拒絕。

由於“__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的行為已經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有權對該部分業主房屋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同時,建設部《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也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單位和個人可以自己查詢,也可以委託他人查詢。因此,申請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託律師對部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被申請人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查詢服務,拒不履行其法定職責,其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規定提起其行政複議,請求責令被申請人限期提供查詢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服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此致

__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四川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X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30

申請人:性別:女年齡:歲單位:職業:住址:X市X區X小區120幢35號被申請人: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X市路X號法定代表人:職務: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X勞工傷認326號)具體行政行為,向X市人民政府提出複議申請,要求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事實及理由:我丈夫王系X市XX公司職工,X年X月被借調至X市X區X單位,從事崗位工作。年3月13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X單位辦公室突發病,同事當即撥打120急求電話,X市人民醫院現場搶救,並以“呼吸心跳驟停”收住院,住院後診斷為:多發腦幹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腦死亡。在搶救治療過程中,X單位、XX公司領導十分關心,聘請專家,醫院也是本着人道主義精神積極採取措施救,最終王於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醫院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原因系:多發腦幹大量出血。XX公司於年3月30日向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核實,認為王在工作中突發疾病,經搶救155小時後死亡的情形,不屬於視同認定工傷範圍。我認為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結論不正確。理由:一是王系在X單位工作崗位發病,屬於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有4名同事證人證言為證;二、王突發疾病沒有當場死亡,但病情嚴重,呼吸心跳驟停,送往醫院後,經醫院評定,達深度昏迷7分,診斷為腦死亡。後經醫院的積極救治,延遲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時間,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及搶救經過為證。因此我認為:王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情形,應該認定因工死亡。王死亡給家庭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使本來生活拮据的家更加貧困,70多歲的母親年邁體弱無收入;做為妻子的我無正式工作,收入極低,孩子年幼僅5歲。如果王在48小時內不經積極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們的待遇就可以得到補償。但是王沒有在48小時搶救之內死亡的原因是醫療機構的救死扶傷的積極救治、是家人不放棄不拋棄的努力、是單位領導的全力關心才延緩了生命、延遲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時間,勞動保障局認為的王發病155小時之後死亡,不屬於因為死亡的情形,我們就得不到應有的待遇,對此我們不能理解。勞動法律規範所體現的是傾斜立法、保護弱者的原則。提請複議。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書範文 篇31

申請人:________,性別,____年出生,_族,個體工商户,住_______省_______縣_____鎮_____號。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省_______縣工商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決定一案,於____年__月__日向_______市工商局申請複議,現請求撤回複議申請。

撤回複議申請的理由:

___年__月__日,______縣工商局以銷售假電錶為理由,以____工字第____號決定書對申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申請人不服,向______市工商局申請行政複議。在申請人提出複議申請後,_______縣工商局委託____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電錶作了抽樣鑑定,鑑定結果證明該批電錶為質量合格的真表。______縣工商局認識到自己的行政處罰決定是錯誤的,遂於____年__月__日向申請人作出道歉説明,並於當天將營業執照返還該申請人。鑑於被申請人已正式撤銷了原處罰決定,並已將營業執照返還給申請人,因此特申請撤回複議申請。以上請求,請予以審查決定。

________省______市工商局

申請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shuxin/shenqing/kz3o8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