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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精選18篇)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精選18篇)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李__、男、漢族、___年3月1日出生,住__省__縣__鎮__村_組,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系工亡職工__之父,聯繫電話:__________7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精選18篇)

被申請人:____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__大道__號科技工業園__號。聯繫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孫__。職務:董事長。

請求事項:

確認申請人之子__身亡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月1日,被申請人維修國道2__線茂縣石達關段橋樑災後水毀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高興林,招用申請人之子__到該工程項目部工地上上班,從事勤雜工。申請人之子__提供了勞動且是被申請人業務的組成部分,受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的勞動管理,同時被申請人已按月支付了工資勞動報酬(見證據: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負責高興林、張加洪、工友黃__、諶能斌,證人:羅曉華)。申請人之子__身前一直未與被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一直未給申請人之子__繳納社會保險。20__年2月10日9時30分,申請人之子__與工友徐昌禮受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高興林指派,乘其項目部的通勤川U67552牌小型客車去茂縣縣城(鳳儀鎮)購買工程施工作業工具電鑽、烤火爐並給通勤車加油等工作。在履職途中,__同工友徐昌禮二人與通勤小客車墜入岷江河中,兩人同時溺水死亡。特申請人依法請求確認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申請人認為: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___5】12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人之子__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據此,申請人提出上述仲裁申請請求、懇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認。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訴人:__,男,漢族,198_年_月_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__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_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__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_年2月致20__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2月__應聘到四川_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__年3月__被四川_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__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_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__]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__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__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請人:張三,男,生於____年10月6日,系襄樊市__公司職工,住襄樊市襄城區__路__號,電話:

被申請人:襄樊市__公司(要求寫全稱,不可錯一字)。

住所地:襄樊市襄城區__路__號。

法定代表人:___,系被申請人董事長(廠長,經理等)。

郵政編碼:______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撤銷被申請人對申請人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決定;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____年_月至____年_月的工資____元。

3、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事實和理由:

我從___5年3月到商場上班,公司沒給我們任何福利。直到___年12月才重新和我們簽訂勞動合同從___年開始辦理社會保險。可直到現在都沒有辦理,我只好交了辭呈,理由是未依法辦理社保,可是人事部不接受辭呈説我的理由不對。我只好告訴他們我8月1號就不去上班。事實上他們也作好了工作安排。我不知我現在怎樣做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訴人:_,女,出生_年_月,現住__號,身份證號碼:_聯繫電話:__ 委託代理人(特別代理):_,男,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聯繫電話:__。

被申訴人:_x住所地:__ 聯繫電話:__ 法定代表人:_,系公司_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1800x125%=2250元。

2.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0.5x3000=1500元。

3.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資2896{3000 21.75x(103天 7)x2}+1931(3000 21.75x7x2)=4827元。

4.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000+3000+1200=7200元。

5.請求責令被申訴人為申訴人補繳20_年7月1日-20_年10月_日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

事實與理由

我叫_,我是20_年7月1進入被申訴人_公司(以下簡稱新興公司)工作的,20_年10月_日提出辭職,期間的工作情況大致如下:1、新興公司沒有依法與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為我購買任何社會保險。2、雙方只是口頭約定工資3000元/月,實行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7.5小時的工作制度(法定每週工作5天,每天8小時),而新興公司實行該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又沒有通過勞動行政部門的審批。3、20_年8月1日-20_年10月12日,被申訴人不僅沒有及時支付基本工資,還在約定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沒有給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資。

20_年10月_日,鑑於被申訴人新興公司遲遲沒有依法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為我繳納任何社會保險,我感到自己的權利嚴重地受到侵害,於是向被申訴人新興公司提出了辭職,但在離開新興公司的那天,新興公司既沒有按照《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第十三條之規定及時支付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也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及時支付經濟補償金,只是一個月後向我補發了2400元的基本工資,尚欠基本工資1800元、加班工資4827元,對經濟補償的事更是隻字不提。

綜上所述,被申訴人相應的違法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今特依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能為我主持公道,謝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李__、男、漢族、__x年3月1日出生,住__省__縣__鎮__村x組,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x系工亡職工__之父,聯繫電話:__________7

被申請人:____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__大道__號科技工業園__號。聯繫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孫__。職務:董事長。

請求事項:

確認申請人之子__身亡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月1日,被申請人維修國道2__線茂縣石達關段橋樑災後水毀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高興林,招用申請人之子__到該工程項目部工地上上班,從事勤雜工。申請人之子__提供了勞動且是被申請人業務的組成部分,受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的勞動管理,同時被申請人已按月支付了工資勞動報酬(見證據: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負責高興林、張加洪、工友黃__、諶能斌,證人:羅曉華)。申請人之子__身前一直未與被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一直未給申請人之子__繳納社會保險。20__年2月10日9時30分,申請人之子__與工友徐昌禮受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高興林指派,乘其項目部的通勤川U67552牌小型客車去茂縣縣城(鳳儀鎮)購買工程施工作業工具電鑽、烤火爐並給通勤車加油等工作。在履職途中,__同工友徐昌禮二人與通勤小客車墜入岷江河中,兩人同時溺水死亡。特申請人依法請求確認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申請人認為: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__x5】12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人之子__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據此,申請人提出上述仲裁申請請求、懇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認。

此致

__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李__

20__年x月x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反訴人(本案被申訴人):廣西__通訊有限公司

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__大廈__-x室

法定代表人:吳__

被反訴人(本案申訴人):韋__,女,23歲,壯族,住廣西南寧市__路__小區,電話號碼。

因韋__與廣西__通訊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現提出勞動爭議仲裁反請求。

反請求事項:

1.裁定被反訴人支付賠償反訴人的培訓費人民幣__元;

2.裁定被反訴人賠償反訴人重新培訓所需費用__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3月11日,被反訴人與反訴人口頭約定:由反訴人提供培訓費用__元資助,被反訴人通過遠程方式參加話務員上崗職業培訓,為了方便被反訴人學習,反訴人提供實習場地和實際操作指導。待被反訴人考取職業資格證需在反訴人處服務兩年。

20__年3月17日至20__年3月30日,被反訴人蔘加職業技能培訓。20__年4月7日。被反訴人蔘加資格考試,在等待頒發資格證書期間,反訴人多次要求與被反訴人按照之前約定簽訂勞動合同,正式確定雙方勞動關係。未知何故,被反訴人拒絕按照口頭協定簽訂合同。

因被反訴人的違約行為,導致反訴人招聘計劃擱置。不但影響公司正常運作,浪費公司的培訓費用及培訓指標。

綜上所述,被反訴人違反雙方約定,依法應向反訴人賠償損失及支付培訓所需費用。

此致

南寧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訴人:廣西__通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x年x月x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__X,男,漢族,1__X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__X市__X區__X路__X號。聯繫電話:______。

被申請人: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__X路__X號。電話:__X。

法定代表人:__X,職務:__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_2)。[由整理]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__X年6月至__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__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____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____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供給我的____年6月至____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能夠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____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____年6月至20__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_1.5倍_3個小時_4周_12個月_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

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_2倍_8個小時_3天_12個月_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__年__月__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__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X(簽名)

年月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曲紅,女,1963年1月8日出生,漢族,住青島市四方區萍鄉路27號6號樓3單元101户。

被申請人:青島聯創實業有限公司,住所:青島市四方區海岸路22號。

法定代表人:紀家敏

追加請求事項:

1、依法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協助申請人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已於20__年12月13日通知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已經解除。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有義務協助申請人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向貴委增加以上仲裁請求,請裁如所請。

此致

青島市四方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__年12月27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申請人:,男,漢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市X區路號。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路號。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19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1995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19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19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19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X年XX月XX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

地址:

身份證:

被申請人:

住址:

請求事項:

1、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責令被申請人履行辦字第_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判決書的內容;

2、本案執行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_與被申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一案,已經由長沙市芙蓉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於20_年x月x日開庭並作出辦字第_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判決書,判令:

1、被申請人應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應未簽訂勞動合同支付申請人20_年8月5日至20_年1月10日的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___。

2、被申請人應在上述期限內為申請人補繳20_年7月至20_年1月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該判決現已生效,但被申請人仍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無奈,申請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特向貴院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此致

敬禮!

_法院

申請人:_

20_年x月x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繫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 姓名 __ 性別 女 年齡 __ 民族 漢

住址 上海市___

電話 __ 郵編 __

被申請人1:單位名稱 上海市__ 電話 __

法定住所 上海市__ 郵編 __

法定代表人 __ 性別 女 職務 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20__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待通知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4000元

3.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工作期間公積金(20__年9月至20__年6月)

4.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20__年6月各類養老保險

5.裁決被申請人賠償從20__年9月至20__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資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決被申請人退回申請人過失單扣款9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__年9月8日正式進入被申請人上海市__公司上班,擔任會計主任一職。並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由於__公司財務內控制度薄弱,前任財務人員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財務報表,也未完善保存財務歷史資料,給申請人的後續財務工作帶來極大困難,並在此期間因公司快速發展,連鎖門店由20__年9月的9家店鋪增長為20__年6月的23家店鋪,全部店鋪及貨物供應鏈的財務工作都由申請人所在的團隊負責,而在整個發展期間團隊工作人員未增加一人,申請人在此工作期間兢兢業業,每天都於晚上10點後離開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強大的工作量給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帶來極大的疲憊及壓力,身心一直處於緊繃狀態。因此出現上班遲到現象,遲到時間為1分鐘,2分鐘等。

20__年6月1號被申請人因申請人遲到累計四張過失單,被申請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累計三張過失單可將員工開除為理由,將申請人開除,雙方在20__年6月1日晚8點至12點協商及談判,被申請人同意支付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並誘騙申請人在自願離職書上簽字,於20__年6月10日將款打入申請人工資卡內,申請人查詢後金額不符,於20__年6月15日至19日期間與被申請人交涉,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的金額,拒絕再交涉。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王強王強_,男,漢族,電話:_____住所:___________郵編:__

被申請人:王強王強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郵編:___法定代表:___職務,總經理電話:___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_年9月8日到20_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_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年9月和20_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年9月至20_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年12月1日至20_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年年終獎2750元。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_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那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_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_—09—08日到20_—10—09日工資計20_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_年12月1日至20_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_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年9月至20_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__,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林清園二單元301室,電話: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銀川路39號,電話:。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__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台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説,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徐___

20__年10月21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銀某某,男,出生於1__x年×月×日,住北京市×

被申請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陽區

法定代表人:×,性別:職務:電話: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x234。__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__5x。__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__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__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x。5x元。

事實和理由:

__x5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__x5年2月2x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__x5年2月22日終止,其中__x5年2月23日至__x5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__x5年3月x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調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__x5年x月15日至__x5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於__x5年3月x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調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__x5年月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於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並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X

____年X月__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6

申請人:____,男,漢族,住廣西

被申請人:__x集團

住所地:____

法定代表人:__x

電話:__x

請求事項:

1、裁令自__年6月28日至開始,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

2、裁令被申請人依法為申請人補辦各種法定保險種類(即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業、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由雙方按法律規定比例承擔,並由被申請人代扣代繳。

3、裁令被申請人支付從__年6月28日至__年6月1日在被申請人處工作期間每月的二倍工資共人民幣142092.27元(按廣西__年廣西人身損害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類賠償標準計算,即年收入36835元,以下皆按該標準計算),以及工傷期間工資36835元,共計:178945.27元。

4、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的醫療費共161970元,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22200元,生活護理費18417.5元,交通食宿費3500元,共計:206087.5元。

5、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殘疾器具費110000元,後續治療費250000萬元,精神撫慰金100000元。共計:460000元。

6、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2878.75元,另外,在申請人享受工傷待遇期間,被申請人仍應按月支付申請人傷殘津貼為本人月工資的90%,即2762.63元/每月。

事實與理由

從__年6月28日開始,申請人的表哥帶着申請人一起到__x承包的“____國税局住宅小區工地”和“____大學城工程工地”工地工作,申請人的職務是電工。由於__x是將工程掛靠被申請人名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詳見證據二)。於__年6月1日,申請人在工作過程中不慎從高處摔下來,頭部被嚴重摔傷,當場昏迷不醒,表哥____立即將申請人送去祟左市人民醫院救治,由表哥向醫生陳述事故有關情況。經該院多次ct、超聲檢查,造成申請人左側額顳項部硬膜大量血腫並腦疝形成,蛛網膜下腔出血,腦積血等。在該院進行開臚手術後,申請人的傷情並未得到很有效治療。後又陸續到北海合浦中醫院、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北海市人民醫院、南寧市江濱醫院治療,花費醫療費共161970元(絕大多數由表哥及__x等墊付),但申請人仍沒有被治癒(詳見證據三)。後經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北海市殘疾人聯合會、北海市海城區殘疾人聯合會的認定,申請人構成言語、肢體壹級傷殘的嚴重後果(詳見證據四),生活完全無法自理,時刻需要家人的照顧,變成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由於申請人失去了基本的語言能力和以前的記憶力。所以,今仍無法將具體的事故發生過程陳述。在表哥向醫院的陳述中:申請人喝酒到凌晨四五點,爬上樹摘芒果摔下所致。但是,表哥卻一方面既不帶家人到工地瞭解情況,也不允許讓家人與其他工人接觸,致使申請人一家至今完全被矇在鼓裏;而另一方面卻又為申請人的治療墊付絕大多數的鉅額醫療費用。因此,從種.種跡象表明,表哥所述並非事實真相。因為申請人工作職務是電工,24小時隨時有任務,平時沒有酗酒的惡習。更何況5月31日是星期天,6月1日是星期一還要正常上班工作,申請人不可能喝酒那麼晚。顯然,表哥是刻意隱瞞了事實真相。

綜上所述,申請人正值幹事業、談愛情的黃金年齡,卻因工受傷而造成終身一級殘疾的嚴重後果,申請人一生的幸福將因此而葬送。同時,也給申請人與家人帶來無限的痛苦,這種痛苦將永遠無法消除抹去。申請人的家庭也因此,不僅把家裏所有的積畜都花光,還借出一大筆債,並且申請人日後還要面臨巨大的生活困難。申請人系因工受傷,應享受工傷待遇。申請人多次要求__x和表哥__x承擔責任,但均被拒絕。因此,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特具狀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懇請貴委裁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____勞動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年 月 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上海__建築安裝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嘉定永新路____x號x

法寶代表人:__x

被申請人:陸__x,漢族,1969年__月__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區塔城路。

請求事項:

1、請求依法撤銷 嘉勞人仲(__)辦字第1914號仲裁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適用法律錯誤

被申請人(陸__)在申請人(上海__建築安裝有限公司)處工作,雙方簽署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自__年4月1日至__年3月31日。被申請人於__年3月31日自行填寫離職申請單,申請離職。在仲裁庭審時,申請人向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示了被申請人的填寫的離職申請單,被申請人對此也是予以明確確認的。從以上的事實和證據可以看出,被申請人是自行申請離職,不與申請人重新續簽勞動合同,不屬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用人單位需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二、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中被申請人故意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1、仲裁裁決認定被申請人__年1、2月份未發放的1000元為剋扣工資錯誤。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500元為效益工資,該部分工資是按照申請人的經濟效益以及被申請人的工作情況而給予是否發放的。但令人遺憾的是被申請人在申請人處招商工作進行了將近一年之久,卻一直毫無進展,為此,申請人對被申請人進行調崗,並且被申請人對此是接受的,因此,申請人不發放該部分的工資是有依據的,是合理、合法的。

__年1月,被申請人陸立堅出勤天數為12.69天其應發工資為1668.03元,但當月陸立堅領取工資為__.37元。

2、裁決書認定被申請人__年3月份全勤工作錯誤。被申請人__年3月份在申請人處工作天數為11.38天,此項有被申請人以及申請人雙方確認的“刷卡彙總表”和被申請人提供的請假單等證據證實,所以申請人三月份得工資為1226.7元。而不是裁決書上的2566.43元。

3、裁決書遺漏被申請人未為申請人辦理車牌,以及被申請人承諾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後再來申請人處結算的事實。被申請人在工作期間,承諾為申請人辦理好一張車牌,並且在離職時填寫離職申請單時也明確寫明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後再來申請人處結算。此事宜有被申請人的承諾以及離職申請單證明,並且在仲庭審時,被申請人是予以確認的。而仲裁裁決對此事一字未提。

三、經核實__年工資發放情況,被申請人陸__明知自己沒有全勤工作,卻多領取工資卻故意隱瞞,不予退回公司。其中__年1、3、4、5、6、9、10、11、12月均未過到全勤工作,卻以全勤領取工資,__年共計多領取工資4514.35元。__年1月份工作12.69天,多領工資841.34元。上述款項,5355.69元,被申請人應當依法予以退回申請人。

綜上,申請人認為, 嘉勞人仲(__)辦字第19__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錯誤,依法應予撤銷,懇請貴院依法審查,撤銷。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上海__x建築安裝有限公司

二○__年七月二十三日

公司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8

申請人:___ ,男, 年 月 日生,漢族,住廣東省____________

住址:

被申請人:廣州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白雲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

5、護理費10000元;

6、住院伙食費2400元;

7、返還押金5000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事實和理由:

20__年5月9日,被申請人聘請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從事司機兼送貨員的工作,工資加提成約220__/月。20__年5月10日19時左右申請人駕駛粵A55246號貨車從廣州至高州路段經陽春市,往電白縣沙琅鎮方向行駛時發生交通事故。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於20__年4月6日認定為工傷,20__年4月3日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評定為九級傷殘。

第一次醫療終結時間至20__年2月10日止,第二次醫療期從20__年4月4日起至20__年5月4日止,所有的醫療費都是由被申請人支付了,但從20__年5月直至現在20__年5月30日沒有給申請人支付工資,每次找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時,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寫借條借錢用於平時的生活開支,現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20__年5月至20__年5月30日)由於被申請人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費,所以被申請人還要支付申請人工傷保險待遇: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220__/月_8個月);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7600元(220__/月_8個月);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220__/月_2個月);申請人住院、治療10個月都是由申請人老婆進行護理,應該支付護理費10000元(1000元/月_10個月);申請人住院共計80天應該支付住院伙食費2400元(80天_30元/天),被申請人還應該返還押金5000元;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現具申請,請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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