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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強制執行措施申請書(通用4篇)

解除強制執行措施申請書(通用4篇)

解除強制執行措施申請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解除強制執行措施申請書(通用4篇)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於20 年 月 日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甲方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從此乙方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不得再進入甲方的任何廠房及宿舍。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畢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款項計人民幣 元(該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應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資在內的薪資、年休假工資、高温津貼、獎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甲方應支付之保險費用及含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他工傷待遇、其他應支付之款項等項目)。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項後,甲方既已履行完畢所有對乙方的義務。乙方如認為甲方還有其他義務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項後,既視為乙方已放棄主張的權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張(含申訴、起訴、投訴)任何權益。

第四條 乙方已仔細核實出勤記錄及計算薪酬的其他依據,乙方確認甲方已依法足額發放乙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應得薪酬(包含加班費)。乙方因工傷評定的傷殘等級可為 級,乙方本人已知曉,根據法律規定乙方應得的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他工傷待遇款項可達人民幣 元,但乙方仍舊同意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

第五條 甲方應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定,向乙方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六條 簽署本協議以後,乙方承認其已經閲讀、理解並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每一個承諾,乙方認識到這是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乙方已經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xx年xx月xx日

解除強制執行措施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____。

通訊地址:____市____區____路51號六層

郵編: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被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__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國中文化,經商,住__省石獅市錦尚鎮港前村中區34號。從20__年3月6日至今,五易涉嫌罪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交通秩序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阻止他人偷越邊[國]境罪,組織他人偷越邊[國]境罪)八變強制措施(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監視居住、再刑拘、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再逮捕),現羈押於石獅市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____依法作出無罪判決,一時無法裁判,也應解除對其的強制措施。

事實和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國]境罪於____年__月__日再次被逮捕,貴院在____年__月__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至今押而不決,該案經延期後,又超法定審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的精神,特申請貴院依法作出無罪判決,若如一時無法裁判,也應依法解除對____的強制措施。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

__年__月__日

解除強制執行措施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族, 年 月 日出生 住

被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該公司總經理。

申請事項:

1、申請解除對被申請人採取的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強制執行措施;

2、申請解除對被申請人賬户的查封凍結措施;

申請事由:

貴院受理的申請人 申請執行 民間借貸糾紛執行一案,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經多次協商,已於20 年 月 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於申請日前履行了《執行和解協議》中的第二項約定。為不影響被申請人的正常經營,鼓勵被申請人積極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申請人特向貴院申請對被申請人 解除以上強制執行措施。望予以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解除強制執行措施申請書 篇4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律師。

通訊地址或聯繫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解除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採取的強制措施。

申請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一案,於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時始被_____________採取___________的強制措施,現已超過法定期限。

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委託的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5條的規定,特提出申請。請予解除對其採取的強制措施。

此致

___________公安局

___________人民檢察院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律師事務所:(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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