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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十一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十一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

我是參加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閲讀並知曉了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十一篇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採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徵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願意承擔責任,並接受處理。

2、報名後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於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後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複核申請。

6、體檢後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信息,否則在填報志願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佈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後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2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閲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承諾書:本站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3

期末將至,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職責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持續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建立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閲讀了《南京師範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資料已經知曉、認可,並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願理解《南京師範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狀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譁。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註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為。

第三條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第四條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願理解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4

考試將至,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創建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閲讀了《南京師範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內容已經知曉、認可,並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願接受《南京師範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譁。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註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為。

第三條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第四條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願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5

為維護國家教育招生考試及校內相關考試工作的權威性、公正性和嚴肅性,確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成人大學聯考、校內考試及其他考試的安全、平穩、順利實施,根據國家、吉林省和學校的有規定,現就誠信考試做出如下承諾:

一.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不出現下列考試違紀行為: (1)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2)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3)故意擾亂考場、評卷場所等工作場所秩序的; (4)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5)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6) 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7)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8)用規定以外書寫工具、紙張答題,或在試卷規定範圍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以其他方式在試卷上標記信息的; (9)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10)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手勢的; (11)在考場內及考場窗外、走廊等距離考場較近範圍內喧譁、吸煙或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12)其他違反考場紀律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保證考試公平、公正,不出現下列考試作弊行為:(1)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以及代替他人蔘加考試的; (2)組織作弊的; (3)使用通訊設備作弊的;(4)倒賣作弊器材或考試答案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5)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6)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攜帶存儲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7)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考試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9)傳、接物品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10)考試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課程且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1)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後經查實的; (12)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3)其他應當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以上為本人誠信考試承諾,如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大學生英語四六級考試、成人大學聯考、校內考試及其他考試中有違規作弊行為,本人自願按照有關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考風考紀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吉林建築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規定接受紀律處分或承擔刑事責任。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6

本人自願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願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xx字説明、感悟書,班級內通報批評。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譁。由監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後,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無效;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無效,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後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認真閲讀上述考場規則,並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書:本站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四)】 

期末考試將至,為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班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主動自願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複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複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鬥爭的勇氣和決心,敢於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承諾書:本站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7

我將嚴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學的考試規定,做到誠信考試,遵守考場紀律,堅決做到如下要求:

【相關規定詳見上海海洋大學學生管理服務手冊(20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學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處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二十條】

有關條例如下:

第十六條

在考試、考查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違反考場紀律行為。

(一)考前不服從監考人員指定位置入座,且不聽勸告;

(二)違反《上海海洋大學學生考場規則》規定將書包、書籍、筆記本或自帶草稿紙、通訊設備(如手機等)、有存儲、錄音或記憶功能的物品等帶入考場且不聽勸告;

(三)交卷後在考場附近大聲喧譁、交談,且不聽勸告;

(四)不在規定時間內交卷,故意拖延時間;

(五)擅自將考卷帶出考場、拒交考卷、撕毀考卷及其他行為。

第十七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宄中發生的以下

任一行為,均屬作弊行為。

(一)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

(二)預置、預留與考試課程相關內容;

(三)交談、窺視,抄襲答題紙、書本、筆記、紙條及他人試卷;

(四)試卷及涉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監考老師報眚或接受、傳遞試卷;

(五)傳遞或接受紙條等帶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信息;

(六)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但不涉及考試內容;

(七)協同使用通訊設備作弊;

(八)協同交換試卷或答題紙;

(九)替他人蔘加考試;

(十)偷試卷或為偷竊試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謀並實施互換試卷或答題紙;

(十二)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的,或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

(十三)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

第十八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中有以上違反考場紀律行為或作弊行為之一者,該門課程成績按零分記載,不得參加正常的補考(如涉及學位論文,需重做),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教育或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其中:

違反第十六條(一)~(五)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教育直至記過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一)~(六)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七)~(九)行為之一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十)~(十三)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九條

其他違反考場紀律及作弊者,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

考試考查作弊行為,由監考人員認定,並記錄具體

情況,整理相關材料署名後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作弊行為由學生所在學院認定後報送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對作弊行為進行審核。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8

我報名參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專業術科考試,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已認真閲讀並瞭解了招生院校專業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教育《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作出的處理決定。

二、我堅決遵守專業考試有關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20xx最新公司承諾書)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三、我保證在專業考試中誠實守信,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規,不作弊。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我保證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考生號:

簽字日期:x年xx月xx日

期末考試來臨,為了圓滿完成此次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閲讀《x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考試規章制度,在考試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違紀不作弊;

二、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失去誠信”的訓誡,考前認真複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

三、本人將服從監考老師及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試中違紀或作弊,本人服從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理;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更是當代大學生青年義不容辭的責任。我願意以誠信的態度面對考試,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獲得相應的回報。

承諾人:

20xx年x月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9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誠信應考,誠信為人》。

同學們,時間過得很快,一轉眼,半個學期已經度過。

下一週,我們就將迎來本學期的期會考試。

期會考試是對我們半個學期以來學習情況的一次重要的階段性檢查。一場知識性的考試不僅是檢測我們學習能力的必要手段,也是讓我們正確評價自己、嚴於約束自我的重要考驗。以實力爭取優異成績,以誠信展現良好學風是我們必須謹記的。

“誠信”是值得弘揚的道德品行,更是我們在考試中應遵循的準

則。誠信本是道德之本,立世之根,但在這物慾橫流的社會,有人逐漸忽視了它的存在。在我們的校園裏,每當考試之時,為了搏取老師的讚賞、同學的青睞、家長的歡心,某些同學有“備”而戰,備的卻是諸多作弊策略……殊不知捨棄誠信,不僅得不到真才實學,更是捨棄了自己純潔的心靈。失去誠信,就如同大江失去了源頭,只能乾涸。同學們,我們需要踏踏實實走路,不僅是走一條學習之路,更是走一條人生之路。而“誠信”便是條路上的鋪路石。

只有具備了誠信的品德,我們才能在臨考之際,合理安排時間,有計劃地展開復習。迴歸課本,夯實鞏固基礎知識,加深對基本概念的理解與運用。查漏補缺,熟練掌握解題的方法與技巧。在充分的複習準備中不斷完善自我,信心滿滿地去迎接考試!

高一的同學們,作為通中新一批的接班人,誠信迎考是我們義不

容辭的擔當;高二的學長們,相信在歷經小大學聯考的洗禮後,你們會揚起誠信的風帆,在期會考試中再創輝煌;高三的學長們,大學聯考已近在咫尺,你們是我們的表率,與誠信為友,揮灑今天的汗水,綻放明日的青春風采!

誠信是值得弘揚的道德品行、彌足珍貴的精神財富,誠信應考,

凸現人格魅力;誠信應考,彰顯精神高度。讓我們攜手共進,誠信應考,誠信為人!

最後預祝各位同學在期會考試中取得優異的成績,展現自我的風采!

謝謝!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0

考試將至,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創建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閲讀了《南京師範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內容已經知曉、認可,並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願接受《南京師範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譁。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註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為。

第三條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第四條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願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承諾人:本站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1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之一,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基礎,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要成為黨和國家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我們應該勤於學習、善於創造、甘於奉獻,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和道德修養。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認真履行考試程序,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儲存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攜帶規定的證件參加考試,按照要求對號入座;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交卷後不在考場逗留或在考場附近高聲喧譁;

三、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不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用手勢傳遞有關考試信息;不偷看他人試卷等與考試相關資料;不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堅決制止他人強拿自己的試卷等考試相關資料;

四、不搶奪、竊取、交換或者傳接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五、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銷燬試卷、答案或者試卷材料,按要求交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考試用紙;

七、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學號等信息或將他人的試卷、答卷姓名、學號等信息篡改為自己的姓名、學號等信息;

八、如違反考試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內蒙古農業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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