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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實習

法學專業實習

實習是培養法學實踐能力的重要途徑。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法學專業實習,歡迎參考。

法學專業實習

法學專業實習篇一

光陰似箭,時光如梭,我的實習律師生涯已近尾聲,真正靜下心來回首這過去的一年,感觸頗多,收穫頗豐。這一年在指導律師與其它律師事務所同事的幫助下,我成長了,基本上也完成了從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執業者的蜕變。通過這一年的學習,我對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漸加深,這不僅使我為自己能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堅定了我走這條路的決心,對自己未來的執業生涯充滿了期待與嚮往。

在這一年的實習過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觸的案件都是訴訟案件,因此收穫最多的也要算是訴訟的技巧與經驗了。對於我這樣一名初來乍道的新人在實習的初期,指導律師並不敢讓我過多地參與案件的過程,而是讓我不斷地觀摩他案件的開庭以培養我的法律思維與觸覺。過了一個多月左右,我開始有機會獨立地協助指導律師的案件承辦,對於自己的第一次開庭我覺得等這一天實在等得太久了,於是在接到法院傳票的那天開始,我便精心準備,不斷地在腦海裏設想庭上法官可能會問到的問題,自己怎樣的回答才能讓證據看上去滴水不露。

為了防止第一次上庭的慌亂,我把證據的每一個小細節都用紅筆標註出來,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順序準備了一遍又一遍,讓這些順序都牢記心中好讓自己在法官或律師需要任何一份證據材料原件或複印件的時候不至於手忙腳亂地一通亂翻。即使是這樣細心的準備,在第一次開庭那天,當我作為代理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緊張與慌亂,就算是簡單地按照自己寫好的舉證意見一層不變地念出聲來我也明顯感覺到自己聲音的顫抖,更別説是在庭上能夠頭腦清晰地針對對方代理律師所拋出的問題作出迴應,當時的大腦幾乎是一片空白。

下了庭,指導律師對我上庭的情況做了總結,雖然指導律師也看出了我上庭時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勵我,在總結我上庭時的不足方面也輕言帶過,但我知道這是他在給我勇氣去改進自己。在以後的案件承辦中,指導律師依然給了我足夠的信任,也正是在這樣一次次的歷練與打磨過程中,我慢慢學會了用專業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觸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維也清晰敏捷了許多,在法庭上的發言也逐漸大膽自信了起來,但我知道這離在庭上游刃有餘地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問題還有一定的距離。庭審是一門很深的學問,它不僅需要法律執業者有很深厚的法學基礎、淵博的社會知識、雄辯的口才,同時還需要一些悟性與情商。要做一名好的執業律師實為不易,我只是翻開了其中的頭幾頁。

在外行人士看來,律師是一份光鮮亮麗的職業,律師一直都頂着精英人士的光環。在律所實習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與律師這個名詞掛鈎,即使是“實習律師”這樣的稱號我也覺得怕自己的無知與愚鈍稱不上它。於是,當有朋友問起我做什麼職業,我只是含糊其辭告知我在律師事務所上班,卻不敢大大方方地對朋友説我是實習律師,我怕我破壞了律師在他們心目中的形象。我想當時的不自信也確實是來自於自己在知識與經驗上的欠缺與匱乏。律師真是一份需要不斷學習的職業,大量層出不窮的法律法規需要我們的法律知識不斷更新,當事人所需要解決的問題涉及社會的各個不同領域,而作為律師需要在有限地時間內去回答去解決當事人提出的問題。在最開始有當事人來諮詢指導律師的時候,我就把當事人的問題拿來問自己,如果當事人問到我,我的回答是什麼,經常我會回答不上來。

為避免“書到用時方恨少”的狀態,我去圖書館借閲了不同領域的法律書籍,從勞動案件、工傷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實務…我都一本一本地認真研讀再結合實習中所碰到的案件來運用。隨着我接觸的案件不斷增多,我也慢慢學會了如何運用所學的法律原理去回答當事人的諮詢。當有朋友或是陌生人來電諮詢我法律問題,我不再像以前那樣害怕出現別人把我問得我啞口無言的尷尬場面,就算是在做面對面的法律諮詢的時候,我有時也可以自信滿滿地有條不紊地幫當事人分析案情解決問題。在面對文化程度不高的當事人的時候,我還算沉着冷靜。但有時在面對文化程度較高的當事人,當事人問的問題又比較棘手的時候,那份沉着冷靜有時也是裝出來的。這方面還要不斷加強學習,想贏得別人認可的同時也必須付出辛勤的汗水。

在律師執業過程中,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這對於實習期滿後即將獨立執業的我們來説是很現實又很頭痛的問題。在長達一年多的實習過程中,我只為指導律師接了兩個小案件,還是通過同學介紹的。在實習過程中我並未學會如何“自我營銷”。有時擔心像保險行業二手房銷售行業那樣的地毯式營銷是否會褻瀆法律降低法律執業者的身份,我把這樣的困惑與指導律師交流。指導律師為了解答了這樣的困惑,也轉變了我對營銷手段的看法。我們現在已經是市場經濟時代,律師行業也是服務行業的一種,也要走向市場。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銷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學得再好也是無人問津無用武之地。

在我去交警大隊扣違章分數的時候,在交警大隊門口就有人向過路人發一本書,我隨手接過翻開一看是深圳某律師編著的一本《深圳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指南》,上面也有該律師的聯繫方式,這本書以他實際操作過的案例現身説法,看上去是一名在處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方面很專業的律師。我想如果我是一名需要聘請律師處理交通案件的當事人在看過這本書後我會優先考慮該名律師。我覺得這樣的營銷方式很不錯,既達到了宣傳自己的效果又顯示了自己的專業水準。

法學專業實習篇二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市區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區人民法院坐落於區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築風格較為陳舊,規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麼宏偉氣派。走進裏間才發現,裏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衞生打掃得卻很乾淨,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裏面也佈置得體,桌椅書櫃、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後才發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後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行局和後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麼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歎: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境和條件的優越又有什麼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着這種敬畏感,範文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裏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着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於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閒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並給我講述了裏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於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並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閲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覆積累和鞏固我終於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論文網。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第四件使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為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儘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第五件事則是“終審判決不終極”的現象。申訴案件越來越多,入黨申請書上訴率高居不下,這使得法官們經常做重複工作,工作壓力也無形增大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不服判決,對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這種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一些案子在我們看來是非分明、輕而易舉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當程序,適用法律也毫無錯誤,當事人卻還屢次來法院申訴,而且直接頂到了院長、庭長上面去了。再者還有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的,有向政府告狀的,有要求人大進行監督的。也許那些人確實很冤枉,或者他們的確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當然我們並不排除這裏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敗問題。但作為一個法院經過嚴格程序作出來的終審判決就應當具備其應當享有的權威性,否則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賴以存在的價值和作用。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説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發揮、價值得到體現、精神得到推崇,每個社會成員應具備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與此相反,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執行難的問題。基層法院作為執行的主陣地,擔負着全國80%的案件執行。但基層傳統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緣關係使得基層法院的執行現狀並不樂觀,案件的實際執結率不盡人意。我雖然不在執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學曾在那裏實習,我們私下裏經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聽法官們提起過,所以還是又一定體會的。一個判決下來了,這個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結,範文參考網只有等到判決的內容執行完畢才稱的上是完美意義上的結束。而我瞭解到的情況經常是判決內容得不到兑現。一些當事人為了逃避責任往往採取欺詐隱瞞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債、有的轉移財產,還有甚者連假離婚都敢用。這便不得不讓人擔憂法律的威嚴和公信度的問題。執行難是全國性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執行的環境問題,經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執行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從以下考慮。首先,改革司法體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復制度系統的平衡。具體來講就是解決司法獨立性問題,減少部門和地方對司法活動的影響,增強法院的抗干擾能力以及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統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對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行為的懲處力度,對於那些膽敢藐視司法權威的行為人,應當作為刑事犯罪來懲處,另外還需構建統一的信息平台使當事人無法逃避法律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其次,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執行難的問題,雖然有體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為因素,特別是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豈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規則和道理。文章轉載自:本站 個人總結頻道 原文地址:假期法院實習個人總結

最後談談我自身的問題吧。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工作總結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鍊。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説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還是拿整理卷宗來説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隱含的規律卻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頁訴訟文書都是有其合理的擺放次序的。因此在這裏説句題外話,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實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寫作網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我本人就從中獲益匪淺,所以我是非常支持這次實習的。

法學專業實習篇三

實習概況

三年的理論學習終於迎來了一次實踐的檢驗。年月日,我們來帶了市區人民法院開始了實習生涯。

市區人民法院位於省省會城市-市中心城區,區人民法院設有刑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小額債務巡回法庭、執行庭、研究室、政工科、辦公室、書記官室等部門,其中小額債務巡回法庭是省唯一的一個專門處理小額債務,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審結案件的法庭,民事審判二庭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設置大民事審判庭改革的有關精神,撤銷經濟庭而設立的,而政工科設有監察室,辦公室設有法警隊、車隊、服務中心。

這次我們學校共有20人在法院實習,我們分佈在各個科室。我和另兩個同學選擇民二庭開始了我們的實踐學習之路。

二、思想收穫

(一)嚴謹—法律人永恆的指向標

當進入法學院第一天的時候,老師就告訴我們作為一個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嚴謹。平常在學校並沒有什麼感覺。但當實習後,這裏的法官、書記員身上都散發着嚴謹的氣質。當法官寫判決時,要注重邏輯、條理、突出中立性,要細究一句一字甚至一個標點符號。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時,書記員要一一核對證據清單。總之,在法院的實際工作中每個人都是小心謹慎。法院是一個解決糾紛的地方,而不是製造糾紛的地方。而避免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們法律人最為強調的嚴謹。

(二)不卑不亢才能贏得尊重

平常的工作中,我會接待各式各樣的當事人。有些人表現的過於卑微,而有些人表現的過於傲慢。過於卑微的人很容易讓人瞧不起,過於傲慢的人則會讓對方感覺到不受尊重。這兩類人來法院辦事,往往會得不到預期的結果。只有那種不卑不亢的的人,在表達自己意志及主張時,才能引起對方的尊重,才能得到自己比較滿意的結果。

(三)與人方便才能與己方便

與人方便方能與己方便似乎是一個永恆的定律。

一天上班,我看到帶我的書記員打電話時的態度特別好,覺得十奇怪。於是問她,為什麼你對有些律師態度很好,但對有些律師的態度特別差。她笑着對我説,那是因為有些律師平常在接觸中會為法院行方便。比如,法院需要他們提交某份資料,他們一般會盡快提交。提交證據一般他們都會提交兩份,這樣法院就不用再去複印,這樣就減輕了法院的工作。對這樣的律師,我們當然會態度好。而有些律師辦事很拖拉,要打電話催很多次才會來交某份材料,這樣很多工作就因為他們而耽誤了,所以見到他們自然就沒好氣。

想要讓對方給予自己幫助,那麼前提是在能幫助對方時儘量去幫助對方。

(四)禮貌—人際關係的潤滑劑

作為一個有教養的人,禮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禮貌的作用更凸現出來。因為到法院來的人,大部分人是有糾紛的。如果我們對他們以禮相待,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他們的怒氣,也可以為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提供一點的幫助。到法院辦事,如果當事人懂得禮貌待人,會給法院一種當事人是一個知書達理之人,也會無形中增加法院的當事人的好感。

三、業務收穫

(一)打雜的工作

做一個實習生,第一要務就是打雜,哪裏需要我就要衝向哪裏。

1、打電話

在實習單位,每天的電話總是響個不停,而辦公室的老師們又經常不在,於是接電話的重任就落在我的身上。而且法院每天都有很多案件結案,就得通知當事人過來領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而這份工作也要有等級最低得實習生來做。雖然看起來打電話容易,對着話筒同對方交談,覺得和當面交談一樣簡單,其實不然,打電話大有講究。

(1)第一聲很重要

當我們打電話通知當事人或其代理人領法律文書時,我們在電話中就代表法院民二庭。所以既要禮貌,又要嚴肅。一般第一句會説:“你好,這裏是法院民二庭。”聲音要清晰、悦耳、吐字清脆,給人一種很專業的感覺。

(2)端正自己的姿勢

打電話過程中絕對不能喝茶、吃零食,男生的話不能抽煙,即使時懶散的姿勢對方也能夠聽出來。如果讓當事人聽對你的聲音時無精打采的,那麼當事人會懷疑法院的權威。

(3)認真清楚的記錄

雖然我們每天接很多電話,可沒有一個會是找我們的。所以,要錄住電話的內容很重要。一般當事人打電話都是詢問案件情況。我們首先要問對方案件得案號,主審法官是誰。其次,問對方是誰。第三,問對方所要諮詢的問題是什麼。第四,請對方留下聯繫方式,或告知對方過多久再來電諮詢。並且我們一定要把上述內容記在小本子上,以防自己忘記。

2、複印

有人開玩笑説實習生就是“影帝”、“影后”。在法院,幾乎都是紙上作業。各種法律文書文件都需要一式幾份。判決書複印份數是訴訟參與人的人數加上九份,裁決書複印份數比訴訟參與人的人數多幾份就行了。所以,一般一份文書,我們至少要複印十多份。每天至少有兩三個案件結案,那麼我們每天都得複印上百份文書,而且還得把他們裝訂好。那個工程量也是很浩大的。我們法院一共有五台複印機。其中一台幾乎不用,有兩台設了密碼。那麼一般情況下,我們能用的只有兩台。而十幾個部門要複印東西。所以,複印一定要搶佔先機。只要複印室一開門就去複印。一般我們實習生上班會比法院工作人員早些,這樣我們就可以避開復印機使用的高峯期,提早把複印任務完成。而且複印的時候,出來一分就裝訂一份,也可以大大減少時間,增加效率。其實,我們法院有一台很先進複印機,,從複印到裝訂一條龍完成。但那台複印機設了密碼。只有打印室的老師才能使用。有時,為了能節約時間,也為了偷點小懶,我會對打印室的老師説很多好話。這樣她看我嘴巴這麼甜的份上,會開恩讓我用新機子。新複印機的速度會比一般複印機快三分之一。

3、蓋章

在法院,法律文書都要蓋法院的章。而蓋章講究一個快準狠。通常十幾份判決書、公告、通知書,要蓋上百個章。那麼多的法院章主任一般會蓋的不耐煩,所以我們的速度一定要快。稱主任在不耐煩之前把章蓋好。由於不同文書的蓋章位置是不同的,所以把需要在相同位置蓋章的文書放在一起。這樣可以節約時間,也可以使蓋的章的位置更準確。蓋章時尤其要注意的是當主任蓋完一張文書後就立馬抽走,這樣可以為主任省去很多麻煩。幫主任省去麻煩,就等於為自己多鋪一條路。一般法律文書只要蓋法院的章就夠了,但判決書、裁定書只要超過一張紙就得蓋騎縫章,蓋這種章會很費勁。主任一般不會幫我們蓋,我們通常自己蓋。自己蓋的時候要在文書下多墊幾張紙,否者章會蓋的不清楚。

(二)書記員的工作

在法院實習,我們是分到書記員的辦公室。所以自然而然的也會做書記員的工作。

1、庭前準備工作

開庭前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1)在法定期限內,分別向當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起訴書、答辯狀副本。我們一般在立案庭排好期後,我們會作出開庭通知書一類的文書,蓋章後然後在送達給當事人。而在實踐中,一般被告很少會提交答辯狀,而往往選擇在庭上答辯,再補交答辯狀;(2)以當事人申請(獲依職權)進行財產保全,依申請進行先予執行。由於我們庭多是合同糾紛案件,先予執行情況在我們庭出現的較小,至於財產保全,一般是由當事人申請,法院根據申請再裁定是否進行保全;(3)通知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蔘加訴訟;(4)告知當事人有關訴訟權利和義務、合議庭組成人員;(5)需要有人民法院勘驗或委託鑑定的,進行勘驗或委託部門鑑定。在我們庭經常會出現對合同的鑑定。通常我們會委託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鑑定。

2、庭後工作

(1)開庭後,一般的當事人提交辯護意見。這些文件都是由法官的書記員簽收的。我們會在接收的文件上寫上:於某年某月某日某人簽收。(2)送達判決書,裁定書。一般當法官寫好判決書後,會在判決書的原件上寫好電話號碼。我們依次通知的當事人來法院領裁判書。如果當事人不能親自來領的話,必須開出委託書委託他人來領。領判決書時,我們會讓當事人寫一份宣判筆錄,陳述其對判決的意見,並且當事人要在送達回證上簽字。如果通知不到當事人的,我們會在報紙上公告送達。(3)接受上訴狀。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省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狀是提交給我們法院,既要有上訴狀書面文本的,也要有電子文本。我們收到上訴狀後,會進入法院電腦系統。將電子版的上訴狀,一審的判決書等一起用郵件的形式發給市中級人民法院,之後將上訴狀書面文本及一審卷宗一起提交給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我們還會通知被上訴人來我們院領上訴狀,並告知其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

3、整理工作

當一個案件結束後,所有的案件材料會訂成卷宗。我們會查閲卷宗中是否有遺漏的地方沒有填寫或者是否有哪份文件沒有蓋章。確認一切都沒問題了之後,我們會把案件歸檔。就是將案件的一些基本信息,例如案號、案由、主審法官等基本信息記錄在歸檔本上。

(三)法官的工作

據説我們院是市接受案件最多的一個法院。所以,每個法官的案件都很多。有時法官也會把一些案件的判決書給我們寫。從簡單的簡易程序,再到普通程序,重審案件的,各式各樣的案件都有。當然寫判決書時我們也會遇到很多困難。但法官一般都會細心的指導我們,耐心的修改我們寫的判決書,直到我們寫出一份像樣的判決。

1、寫判決前

我們在寫判決前會先看原告的起訴狀,再看原告提交的證據是否支持其訴訟請求。對證據的認定主要看其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之後再看對方的答辯狀及證據,審查被告的抗辯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有證據支持。最後,再看開庭筆錄。理清雙方爭議的焦點。大致這一個流程下來,我們對案件就會比較清楚。

2、寫判決

判決書的原件是有一個簽發頭的,簽發頭之下是判決書的首部。我們庭的判決書首部都會寫上: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案號(年份)龍民二初字第某號。之後寫上當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對當事人的身份的認定要以當事人提交的身份證明為準(自然人以身份證為 準,法人及其他組織以營業執照或企業機讀檔案為準)。再其之後寫上法院對案件的受理開庭情況。接下來寫原告訴稱(一般是起訴狀的內容),被告辯稱(一般是答辯狀的內容)。之後是經審理查明,這部分內容是最重要的。它是法院認定的事實,它的真實性要有證據證明,同時它也是後面法院判決的事實依據。在經審理查明之後就是本院認為,即説理部分,也是整個判決書的精華。最後就是判決的內容及尾部的內容(包括訴訟費,上訴權,審判人員,書記員)。

3、寫判決時遇到的問題及答案

(1)對於借款合同無效的案件,如何確定被告佔用資金期間的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該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當相應的責任”。無效借款案件,一般判決借款人返還借款本金,同時判決借款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商業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給出借人。

(2)股權轉讓合同何時成立?

一般而言,股權轉讓合同在雙方達成意思表示一致並簽名或蓋章時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該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生效的,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至於辦理工商登記中的股權轉讓登記只有宣示性,並不對合同的生效產生影響。

(3)已參與公司管理或行使股東權利是否構成股東的實際轉讓?

本來,只有股東才享有股權,才可能參與公司管理事務和行使股權,然而,實踐中,受讓方在根本未辦理或正在辦理股權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就已經實際參與公司管理和行使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決議上簽字或分配公司盈利,有的甚至擔任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而股權轉讓更重要的是權屬的變更,因此,參與管理和行使股權並不構成股權的實際轉讓。

(4)對超過舉證期限,但對案件的審理起決定作用的證據,應否予以質證和採納?

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供證據材料的,將承擔證據失權的後果。對於當事人逾期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在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也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在審判實踐中,在有些情況下,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再舉證期限內提供證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沒有向法院申請或提出申請後不被採納的,在舉證期限屆滿後提供證據,即使該證據對案件起決定作用,人民法院也不應該對該證據進行質證。

(5)人民法院通過審理只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訴訟費如何承擔?

訴訟費是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當繳納的費用,其包括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按案件性質的不同,案件受理費又可分為財產案件受理費和非財產案件受理費。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承當。雙方都有責任的雙方分擔。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因此,對法院支持當事人部分訴訟請求的,應按上述決定當事人訴訟費的分擔。

四、不足

雖然在法院實習的兩個月裏,從為人處事,到工作業務的熟悉,我都受益良多。但獲益的同時也有一絲遺憾。

(一)不能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

因為是實習的緣故,我們的工作大部分是臨時的。所以在工作來之前,我們不能很好的規劃自己的時間,安排工作的先後順序。同類性質的工作不可以一次性完成,這樣就浪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

(二)當天的工作可能不能當天完成

在公務員系統,似乎都有一個共性—相對懶散。很多事能拖就拖。這樣在處理一些案件時,可能會出現超過審限的問題。由於缺乏相應的懲罰機制,即使超過審限,也不會特別引起法官或書記員的注意。在實習的日子裏,我也沒有做到有工作就立馬做。這是一個極不好的習慣,也為我的實習生活留下了不小的遺憾。工作也許永遠也做不完,但至少做完一件少一件。特別是在法院工作,多做一件工作,就等於多幫當事人減少一點那麻煩。

年月日,我結束了兩個月的實習。在這兩個月的時間裏,我接觸了一個完全陌生的社會;在這兩個月裏,我完成從一個學生到一個社會人的蜕變。在這我由衷的感謝一路悉心指導我的法院民二庭的所有老師們。庭長的嚴謹、萍姐的細心、小裴姐的麻利……因為有這麼多優秀的老師的存在,才能使我在實習中得以成長。

標籤: 法學專業 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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