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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通用17篇)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通用17篇)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通用17篇)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1

首先,感謝所有為我一個月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南匯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謝謝你們!一個月的南匯法院實習,很愉快,受益匪淺!

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將理論付諸實踐,讓他在自己該在的地方,他才能發光,更好的得到檢驗!抱着這樣的認識,我來到了南匯區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滿腔激情

20xx年7月15日,我們來到南匯區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領導接待了我們,對我們表示了熱烈的歡迎,並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實習生們認真聽取了領導們的講話,個個充滿熱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組”。“速裁組?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哎!”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反應。不過沒關係,我敢於挑戰新鮮事物,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南匯法院的實習生活······會議結束後,同學們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長去熟悉了工作環境。我被帶到了速裁組辦公室,與我的指導老師審判員張老師,書記員童老師見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開了······午間休息時,還在想着“速裁組”這三字,突然腦子裏閃過“民事速裁”,這不就是嗎!民事速裁程序是將當事人之間的訴訟契約予以法律保護,並賦予該契約以國家強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終均反映着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僅僅扮演一個引導者、詢問者角色。在引導過程中,儘量通過協調,達成雙方當事人在實體權利以及訴訟權利方面的各種合意,從而突破民事訴訟法普通程序、簡易程序規定的答辯期間等訴訟期間的硬性規定,靈活有效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訴訟糾紛,縮短了訴訟週期,提高了訴訟效率,降低了訴訟成本,有效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將案件各方當事人的損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覺人也舒暢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結案日的來臨

實習的這一個月正好趕上南匯法院的結案日,加之下個月是南匯法院併入浦東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別多。

排序、敲章、敲頁碼、打目錄、電腦結案、打印卷宗封面、裝定卷宗、塗漿糊、貼封條······到最後的歸檔,一份看似薄薄的簡單的卷宗,卻經過了那麼多的程序,足見其嚴謹性,卻也是一件機械化的工作,在機械中尋找快樂,在裝定了幾份卷宗後,根據其每個步驟的特點,想了個好聽的名字給它們,如,我把敲章、敲頁碼稱之為“內裝修”,把塗漿糊、貼封條稱之為“烤雞翅”等等。

結案日的來臨,就是我們每天都面對着堆積如山的案件,為忙碌的工作添加點樂趣,解除點無聊,這就是我面對忙碌的態度。忙碌中,我們尋找娛樂,實習的一個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時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約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學,書記員姐姐請我們唱ktv。我們忙碌並快樂着······

三、離開時的不捨

即使很短暫,但是已經相處的有感情了!

一個月,很快!實習就這樣結束了,離開的時候很不捨!這一個月,通過實習,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2

在實習當中,我把所學的知識應用到實踐上,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説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我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20xx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託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築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託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 傑,

委託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後又於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於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20x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籤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籤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築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築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託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於支付工程款。此後經貿公司於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對建築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傑重複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後的20xx年5月,同尹傑算帳“換據”是20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傑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後重複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傑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准開發建設座落於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並組織建築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築施工是建築公司。工程於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築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託),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 A - B 軸,建築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xx年4月25日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傑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 ⑥-⑦ ,2/0 A - B ,軸建築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築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築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築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傑在未取得進户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佔有和控制。

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築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20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過去委託建築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20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傑送達瞭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並要求解決善後事宜。後因尹傑強行佔有了合同約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傑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築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託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於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並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並未確定。但後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並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係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傑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

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於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於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籤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築公司,後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於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於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開發公司向尹傑下發瞭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於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築公司。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築公司收取並出具發票,後來又由經貿公司換髮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複出售是明知的。而尹傑對開發公司的重複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於案件牽涉關係複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併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於對於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採取了其他觀點,即由於尹傑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係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築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於第三人尹傑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範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興建築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對於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於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瞭解南開。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4

剛開始在中院實習時,也有身邊的人説,還是去基層法院實習好,能學到更多。的確,基層法院畢竟案件量大,程序完整;而在中院,有一部分是庭訊,只有一個法官進行法庭調查,即使是開庭的案件裏,爭論的'焦點也主要是法律適用或者事實認定的一部分,很少出現需要發回重審的案件。而且提交的新證據也不怎麼多。(當然,除了一審在中院的知識產權案件除外)但是既來之,則好好學之,這麼多天下來還是有一些心得的。

首先,深切感受到,做法官需要對法律知識有更清晰的掌握!!!律師針對具體案件,會在法律框架內,從最有利於當事人的角度去答辯,兩方面看似都很有道理,但是法官必須思路清晰,即使一些案件的來龍去脈很複雜,也不能被繞進去。所以特別佩服優秀的法官,能夠從很複雜的案件經過中抓住問題關鍵。

然後,法官又是一個不斷學習的職業,就像律師一樣。許多法官在工作之餘會寫論文,著書。這次實習中跟隨的法官是一位十分勤奮和學術的法官,每天沒到上班時間就早早到了,每一年的論文都在浙江省的相關評比中獲獎,而且,他廉潔的為人,公正的審判,也使得他登上了人民法院報20--年12月的某版面,着實讓人敬佩。在多年前的一個某顧客訴肯德基的案子中,顧客因為熱果珍燙傷了大腿,而訴肯德基。經過研究和比較其他類似案件,他當庭宣判肯德基敗訴,雖然肯德基馬上要求用更高的賠償,使得該案件調解而不成為判決而上網,但是判決已然做出,法律的尊嚴不容兒戲!在法學學習中,瞭解到許多美國法官的事蹟,美國的法治也沒尊為現代法治的標杆;相反,中國法官常常被老師們在課堂上批判一番。拋開中美法官巨大的收入差距和不同的入職門檻不説,就這次實習而言,我還是看到了很多優秀的法官,或許我將來不會選擇法官的職業道路,但是內心對法院,對我們國家的法治還是抱有温存和期望。

最後,也是最糾結的感想。在旁聽案件的過程中,有些案件當事人由於生計或是缺乏對法律的瞭解,沒有請律師,在回答法庭問題時,也是答非所問,讓人哭笑不得。而有優秀律師答辯的一方,不論是法庭辯論,抑或調解,都佔有很大優勢。亞里士多德認為法治不僅要求法律是良法,而且被大多數人良好地執行,但是光是如此足夠嗎?雖然對於一些大企業而言,律師費不成問題,但是對於那些小本經營的私營業主,抑或是低收入家庭,一筆動輒幾千上萬的律師費又如何能讓他們不望而生畏。我不瞭解,但是在美劇中發現在美國,律所會被要求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公益訴訟,或許我們可以借鑑這個,畢竟法律不只是那些有錢人的遊戲,畢竟律師不是一個只為錢而奔波的職業,相信大多數律師都願意在固定時間裏安排固定數目的公益性的法律服務。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5

大學生法院實習週記一週

剛來到xx市大學生法院實習週記一人民法院,有點亢奮,在這裏我即將度過從學校走向社會的成人禮——實習。我有幸能按照自己填寫的志願分配到與經濟糾紛有關的庭室——民二庭,並且跟了有十年庭審經驗的法官文姐。她的書記員是朱昉姐,一個從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畢業的研究生,在這裏做書記員滿一年,主要是負責在辦公室內處理各種文書工作,接待和聯繫當事人,我所在的辦公室只有七個人,而這個辦公室裏唯一個男書記員強哥,也是跟着文姐做事,主要是負責跑外辦公,一大早就開車出去,忙的時候要晚上七八點才回到法院。他和朱昉姐可以説是裏應外合的搭檔組合。辦公室的人裏面還有另外一個南醫科大的實習生阿鑽,跟着另外一個法官蕾姐,蕾姐只有一個書記員舒姐,又由於手頭的案子也多,人手不足,儘管她只是在這裏一個星期,就很熟悉這裏的環境。能在一個辦公室遇到一個實習生,我很高興,有事情也會經常問她如何處理,偶爾還和她一起吃飯。

初來乍到,我並不是太熟悉法院書記員的日常工作,朱昉姐就抱了四五個文件袋到我的四方小桌子上,讓我歸檔以熟悉下民事訴訟程序。這幾個文件袋材料鼓鼓,是關於建築工程糾紛的材料,裏面涉及到許多建築專業方面的術語,我拿處一堆材料卻不知方向的瀏覽,朱昉姐提示我看看判決,但是光看十幾頁的判決書就搞得我頭暈了,什麼地基啊,什麼樓板施工防水啊,什麼板面裂縫啊,什麼鋼筋板樑啊,掃了一個早上我都不知道自己看的是什麼材料。大學生法院實習週記一個早晨在抽象的概念中暈倒過去。朱昉姐考慮到我不太能消化那些材料,就讓我轉移戰場,去打傳票,我才可以脱離苦海了。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6

XX年7月23日,天氣:晴

今天對於如何交換證據,安排人民陪審員,怎樣聯繫人民陪審員,以及在開庭時如果陪審員沒來時如何臨時調取陪審員,這些工作我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原來在學民事訴訟法的時候一直沒有深刻的理解,或者僅僅是生硬的記憶。而現在,實際開始聯繫和安排這些的時候,才有了更加深刻的印象,根本無需再去背誦。因為中級法院要求對案件有更精確的判斷,所以中級法院的陪審員全部要求是審判員組成。

這就使得只有基層法院才存在人民陪審員,只有基層法院才有人民陪審員名單,這些人民陪審員的選任也是有條件的,在他們擔任陪審員的過程中其工作單位也是要發給其工資的,而基層在中級法院需要人民陪審員時,再從基層法院調配。剩下的整個下午除了打了兩份開庭筆錄外大部分時間都在看做交換證據,撤訴案件退受理費的活。一天過的很快,很辛苦。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7

大學生法院實習週記三週

來到法院已經有兩個星期,我還沒有外出辦公一次,由於出去辦公法定需要兩個工作人員在現場,對於不是法院正式工作人員的我們來説,是沒有必要出去外面,而且還浪費人力,辦公室也很缺人去招待當事人,所以通常這邊的實習生不怎麼外出辦公。一同來的舍友李小玉是執行局的,而她的書記員主要活動就是在外執行,所以她經常有機會跑出去外面協助辦公,我心理特別羨慕同辦公室的實習生阿鑽能夠經常跟她的書記員出去外面送達、現場勘查的辦公活動,可能無意間流露出那種想法,被朱昉姐知道了,這周剛好強哥和舒姐需要出去外面送達、勘察現場和協助當事人調查取證,朱昉姐就決定自己留守辦公室,讓我和強哥、舒姐出門去辦公,我好不高興啊!

一大早,我們收拾好卷宗,就開着申請的車出門了。大學生法院實習週記一站是到住建局調查一建築公司的員工資料,這個案子是一承包方因發包方接收發包工程但仍然未償還工程款項的糾紛,發包方答辯稱承包方沒有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建房,並提出工程質量存在問題。承包方的律師手頭有發包方的工作人員簽字的驗收記錄,現在申請法院協助調查相關簽字人員的工作信息。由於該工程是招標工程,該工程的各種資料都在住建局有相關的記錄,所以我們讓他們協助拿出相關檔案記錄給我們查閲。調查並不是很順利,因為驗收記錄上的簽字時非常“藝術”,我們很難看得懂上面是什麼字,只能根據住建局提供的資料按照筆跡來確定。幾個檔案袋翻了好幾遍都沒確定到底是何人。

大學生法院實習週記二站是東城的一個新建居民區,也是個建築工程案件,發包方由於尚欠承包方工程款而被起訴,發包方不承認承包方工程量的計算方式,所以需要到現場勘查確認最終工程量並由造價公司作出最終的造價鑑定。這個案子已經審理一年多了,原告方是相當不耐煩,而被告方也死咬着原告並沒有按照自己的實際工程量來計算,並誇大,雙方各帶數人,一談不攏就大罵,場面十分“壯觀”,還好舒姐已經見怪不怪了,從容的調解雙方,告誡雙方既然在現場就實事求是,一切證據説了算。我們就這樣丈量了一個下午,已經是沒有時間去送達文書了。只要迴歸法院了。

現在想想出去外面辦公,其實也沒什麼,因為從法院開車到外面送達、勘查現場是要花很多時間在路上,出門在外諸多不便,經常不能馬上查到要的資料,所以挺麻煩的,有了這次經歷,我就沒再開口説要出門了。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8

20xx年2月1號-20xx年2月8號

在北京市安園律師事務所實習有半年的時間了,説是半年,其實真正來的日子也就兩個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後就要自己奮鬥了。在實習的日子裏,有很多切身體會,我受益匪淺。大夥都説現在律師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聽到這些話我很驚訝。非也,非也。

崔律師是所的主任,他為人和藹,親切,第一次在電話裏聽他的聲音,我以為是他是一位上了歲數的律師。見面了才發現他還很年輕,只不過給別人一種很成穩的感覺。張律師,是我很欣賞的一位律師,他的當事人好多都是上訪的,但是對他來説辦理申訴的案子是很簡單的事,很有經驗的律師。為人真誠,做事認真,很有才華。生活非常的節儉,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塊大餅。我知道後非常吃驚。

李律師和周律師都是很實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師,記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電話叫一位當事人來取辦案沒有用完的500塊錢,周律師説:"像我們這樣實在的人,麼能發財"李律師説:"他自己都夠可憐的了,這錢必須還他。"於律師,以前是一位老師,現在辭職,專門當律師,很認真,記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辯護人説成代理人了,他馬上糾正説:"什麼代理人,是辯護人。"

我當時挺慚愧的。自己學了三年的法律,連這麼基本的問題都沒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學法律出身,現在對法律已經很有經驗。別的律師就不一一介紹了。總之,他們都是很有經驗很知深的律師,各個都風華正茂,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貫徹到實際生活中。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9

第二週

xx市第一人民法院是目前國內唯一一家設立在鎮上的法院,由此可見這邊的案源數量非常龐大。總的來説,這裏工作的人工作節奏是馬不停蹄的,正如這裏流傳的一句話:“這裏的女人被當男人,男人是被當成牲口。”辦公室的人手有點不足,就連我這個來這裏打醬油的人,也覺得自己相當的忙碌。除了要處理辦公室內的各種訴訟程序流程,如蓋各種章、打印、收發判決書、郵寄傳票、發公告、送印版、歸檔、打碼、送快遞、破產結算計算、打判決頭、打庭審筆錄頭、做筆錄等事情,別的辦公室一個電話,我也得跑過去幫忙,一天下來,真實連發呆的時間都沒有,算是過得很充實。

可能最容易做的事情就是歸檔,剛開始的時候確實是因為證據材料和訴訟材料數量繁多,搞得我頭暈,但是多接觸以後就很容易上手,首先看判決書內容就可以瞭解案件的大概情況,並瞭解證據排序,然後按照歸檔目錄來分類各種材料,同時要留心各種文書內容,不能只是粗糙的看開頭,就混在一起不按次序,還得有條理的按照舉證順序來分類。剛開始歸檔我很性子急,以為歸檔這種小事不需要太費腦神,做得很馬虎,經常被庭內的內勤成哥退回來,搞得我不好意思,朱昉姐也臉上無光,我會去詢問哪裏出了錯誤,在下次避免犯同樣的錯。漸漸地,我發現整理檔案其實可以學習到的東西也是非常之多的。那些都是已經做出判決的完整一個案子材料,通過閲讀判決書,我可以瞭解不同經濟案件的糾紛涉及到的法律知識;翻看開庭筆錄,律師答辯狀,問話筆錄,我可以瞭解雙方律師打官司的技巧和方法,以及站在法官角度去觀察案件;整理證據材料,我可以知道某類型的案件是需要什麼證據材料才可以有力證明自己的訴求;對比不同的法院文書,按照順序歸檔,可以培養自己的法律邏輯思維。從這個角度想,我赫然發現歸檔也不為是件很好玩的事情,而且文姐處理的案件多是疑難複雜的經濟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學習到的東西是相當多的。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10

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和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並及時與法官交流。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審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所以在這向所有為我在法院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

實習期間我主要的法院實習工作進行了深入的學習,並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

1、訴訟文書的寫作。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現在我知道,舉證通知書是發放給原告和被告的,而應訴通知書是發放給被告的。所有的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給當事人,另一份法院保存。然後還負責了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嚴謹和程序性,每一份打印的訴訟書,判決書等都要蓋有“與原件核對無異”字樣的章,並且要到辦公室蓋法院的公章。而在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在我們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2、聯繫當事人。在此期間我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其他訴訟參與人。一開始很害怕自己的表達不清楚,當事人不能理解我的意圖,所以打電話很膽怯,但是所謂孰能生巧,通過老師的指導和自己的體會,我慢慢掌握了與當事人溝通的技巧。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

3、整理卷宗,在法院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我學會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質證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閲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順序排列內部文書、填寫封面、裝訂成冊、張貼封條、書記員蓋章等工作。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使我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4、旁聽案件。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參加了多次的旁聽案件。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想象中的卻是千差萬別。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卻與現實格格不入。並且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三小時。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着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説,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

5、做案件的記錄。多次的旁聽,讓我對庭審的流程有了很好的瞭解。因此我有幸擔當了幾起案件的記錄,平時從沒參加過速記方面的鍛鍊,開始的幾次不僅記不下全部內容,寫字塗改厲害,而且無法把握真正該記錄的內容,最後還是在法官的指導下,重新寫了一遍,才讓當事人雙方簽字的,經過幾次的練習和老師的批改,後來幾次慢慢掌握了庭審記錄的技巧並能獨立完成記錄工作,但速度還是有點慢。準確聽庭是書記員的基本功之一,而且打字也是個很大的問題,一定要快,準確,才能完全準確記錄當事人的言語,通過這項工作讓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應該在以後的學習生活中更加培養自己實際性操作方面的能力。

在這次實習的過程中,我發現自己還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點,感到自己不擅長與人交流和溝通,動手能力不強,做事情不夠有條理,但是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老師的指導之下,我不斷努力,不斷實踐,不斷提高。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稱得上是很大。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

在這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第一次走出學校,與社會打交道。每天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的完成書記員和法官交代的工作,身上的社會責任感更是增強了不少。,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美好的經歷。除了學到了不少實用性很強的專業知識以外,更讓我懂得了不少為人處世與人友好交往的必要。實習從學校到社會的轉變,身邊接觸的人也完全換了角色,老師變成上司,同學變成同事,相處方式也完全不同。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而也是在象牙塔裏面的我平日非常缺失的。在一中院裏實習的日子裏,與書記員、法官亦師亦友的親切關係更讓懂得只有謙虛友善,別人才願意把知識傳授於你,只有勤奮,別人才樂意把知識傳授於你。在法院的日子裏,在法官和書記員的言傳身教下,我豁然開朗地感受到原來法律的光輝和精神,離我不遠。

短短一個月的實習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讓我明白,所有的成功都不會從天而降,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爭取。腳踏實地,一步一步的來,投機取巧都不是長久之計,唯有真本事才是看家本領。

再一次慶幸我有這樣一次實習機會,讓我學到這麼多的知識。非常感謝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給我實習的機會。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11

隨着時間的流逝,我和大家都混熟了。帶我的兩位法官和藹可親,很好相處,第三天的時候,第一次跟着他們去“下鄉”(即傳送法律文書),跟隨着當事人的引導,汽車開到當事人家門口,可是家裏空無一人,為了躲債吧!後來尋找到村支書瞭解情況,我第一次當了法官的書記員,寫“詢問筆錄”。第二次跟隨庭長一塊“下鄉”,其實下鄉也是法律上的一個程序,具體來講就是當事人收不到傳票而送達的。

每天上班,坐在辦公室裏的時間最多了,看看卷宗、整理案卷、瞭解法律程序等等,我那時嘴巴也挺軟的,不懂就問,多問多學點,知道就越來越多了。當然,有時候幫法官拿些材料,蓋公章,寄法律文書的活兒。一般來講,當事人都是先到辦公室裏説明情況、訴説案情,瞭解一些具體的法律程序,而法官一向貫徹“調節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因此每天都可以聽到很多故事,也學學法官調節的本事。

因為我是在民庭裏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而在此我不得不多提到離婚案件,第一天上班,打開抽屜看到一份20--年度各類案件報告總結,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又説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

2、父母之命,媒灼之言;

3、婚外情;

4、夫妻吵架算正常,但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算不正常了(吵架問題)

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因此,告誡廣大朋友,不要拿感情開玩笑,視婚姻如兒戲,請謹慎對待,認真經營。

最後來談談法官吧,兩位平時可敬可親的法官在法庭上可是很嚴肅的哦,我也好幾次去聽庭,看着他們在法庭上專注的眼神,威嚴的口氣讓人佩服萬分。但話又説回來,法官不是那麼容易當的,平時都得兩面受氣,一方面是受當事人的氣,一方面又得受律師的氣。

記得一次要開庭了,一位老律師沒準備好材料,法官用嚴厲的口氣叫她去補辦,搞的那老律師很沒面子,庭後到我們辦公室裏對法官抱怨起來了(可能他們也挺熟的,不過那位老律師還真有個性,呵呵),因此,當法官不是那麼容易的!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12

大學生法院實習週記二週

xx市大學生法院實習週記一人民法院是目前國內唯一一家設立在鎮上的法院,由此可見這邊的案源數量非常龐大。總的來説,這裏工作的人工作節奏是馬不停蹄的,正如這裏流傳的一句話:“這裏的女人被當男人,男人是被當成牲口。”辦公室的人手有點不足,就連我這個來這裏打醬油的人,也覺得自己相當的忙碌。除了要處理辦公室內的各種訴訟程序流程,如蓋各種章、打印、收發判決書、郵寄傳票、發公告、送印版、歸檔、打碼、送快遞、破產結算計算、打判決頭、打庭審筆錄頭、做筆錄等事情,別的辦公室一個電話,我也得跑過去幫忙,一天下來,真實連發呆的時間都沒有,算是過得很充實。

可能最容易做的事情就是歸檔,剛開始的時候確實是因為證據材料和訴訟材料數量繁多,搞得我頭暈,但是多接觸以後就很容易上手,首先看判決書內容就可以瞭解案件的大概情況,並瞭解證據排序,然後按照歸檔目錄來分類各種材料,同時要留心各種文書內容,不能只是粗糙的看開頭,就混在一起不按次序,還得有條理的按照舉證順序來分類。剛開始歸檔我很性子急,以為歸檔這種小事不需要太費腦神,做得很馬虎,經常被庭內的內勤成哥退回來,搞得我不好意思,朱昉姐也臉上無光,我會去詢問哪裏出了錯誤,在下次避免犯同樣的錯。漸漸地,我發現整理檔案其實可以學習到的東西也是非常之多的。那些都是已經做出判決的完整一個案子材料,通過閲讀判決書,我可以瞭解不同經濟案件的糾紛涉及到的法律知識;翻看開庭筆錄,律師答辯狀,問話筆錄,我可以瞭解雙方律師打官司的技巧和方法,以及站在法官角度去觀察案件;整理證據材料,我可以知道某類型的案件是需要什麼證據材料才可以有力證明自己的訴求;對比不同的法院文書,按照順序歸檔,可以培養自己的法律邏輯思維。從這個角度想,我赫然發現歸檔也不為是件很好玩的事情,而且文姐處理的案件多是疑難複雜的經濟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學習到的東西是相當多的。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13

年 7月 21日 天氣:晴

這是我們第四天的實習,把昨天打開庭筆錄的工作收尾之後,我開始學習怎樣細緻的整理卷宗,主要工作就是編頁,寫卷宗目錄,案件複查表,備考表。我覺得這一天是實習最累的一天了,因為要求很是嚴格,所以一點錯誤都不能有。剛開始我忘記了背面也需要編頁,所以導致往後的20多頁的頁碼都需要重新編排,很麻煩,需要用膠條或者小刀把原先的弄掉,重新編,這真是個耐性活。之後可是長了記性,再編頁的時候小心翼翼,一遍一遍的複查才敢寫上確切的頁數。

基本上這一天都在幹這個,除了幾個完全需要重新填的表,還有一些例如起訴狀上的日期,海民初字號沒寫的,以及審判員書記員的章沒蓋的,都要求我們細心蓋好。因為不知道一份卷裏面可能會缺什麼,所以今天的工作很是費神,需要細心再細心,一天下來我們都很累。還有一件事就是今天我打出了第一批電話,首先是給一個律師確認他所提交的證據材料是否齊全,另一些就是通知原被告來法庭拿判決書。一天的實習結束了,收穫還是很大的。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14

年 7月 22日 天氣:雷陣雨轉多雲

這是在法院實習的第五天,上午由於很忙,所以我們沒有太多的任務,主要就是一個跟嘉海房地產的很多原告增加了訴訟請求,需要重新錄入開庭筆錄,整理完這幾份嘉海系列之後,教我們如何整理卷宗裏的民事判決書,粘三份訂兩份,還有除了留一份原件剩下的應該全部蓋章,而且法院要求是簡易程序的判決留一份歸檔,普通程序的判決留兩份。中午休息之後,下午我們很忙。分配到我手裏的活主要是繼續上午的開庭筆錄,打完之後我留在了法庭。

下午有幾個案子的當事人來交換證據,讓我留下學習,他挨個接待當事人,順便讓我跑腿做一些雜事。現在我知道了其實庭外調節對於大多數明事理的當事人而言是非常有用的,法官和書記員在中間分別對原告和被告做一些調節和協調,促成他們達成合意,很多案件就和解解決問題了。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15

第一週

剛來到xx市第一人民法院,有點亢奮,在這裏我即將度過從學校走向社會的成人禮——實習。我有幸能按照自己填寫的志願分配到與經濟糾紛有關的庭室——民二庭,並且跟了有十年庭審經驗的法官文姐。她的書記員是朱昉姐,一個從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畢業的研究生,在這裏做書記員滿一年,主要是負責在辦公室內處理各種文書工作,接待和聯繫當事人,我所在的辦公室只有七個人,而這個辦公室裏唯一個男書記員強哥,也是跟着文姐做事,主要是負責跑外辦公,一大早就開車出去,忙的時候要晚上七八點才回到法院。他和朱昉姐可以説是裏應外合的搭檔組合。辦公室的人裏面還有另外一個南醫科大的實習生阿鑽,跟着另外一個法官蕾姐,蕾姐只有一個書記員舒姐,又由於手頭的案子也多,人手不足,儘管她只是在這裏一個星期,就很熟悉這裏的環境。能在一個辦公室遇到一個實習生,我很高興,有事情也會經常問她如何處理,偶爾還和她一起吃飯。

初來乍到,我並不是太熟悉法院書記員的日常工作,朱昉姐就抱了四五個文件袋到我的四方小桌子上,讓我歸檔以熟悉下民事訴訟程序。這幾個文件袋材料鼓鼓,是關於建築工程糾紛的材料,裏面涉及到許多建築專業方面的術語,我拿處一堆材料卻不知方向的瀏覽,朱昉姐提示我看看判決,但是光看十幾頁的判決書就搞得我頭暈了,什麼地基啊,什麼樓板施工防水啊,什麼板面裂縫啊,什麼鋼筋板樑啊,掃了一個早上我都不知道自己看的是什麼材料。第一個早晨在抽象的概念中暈倒過去。朱昉姐考慮到我不太能消化那些材料,就讓我轉移戰場,去打傳票,我才可以脱離苦海了。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16

x年9月23日,我們小組一行10人來到了蘿崗區人民法院,政工辦陳主任熱情的歡迎我們,並引領我們來到各自的部門。我分配到的實習部門是立案庭,在唐庭長親切地介紹其他同事後,我分配到立案庭窗口,開始了為期兩個月的法院實習。

在立案庭,我從事的工作大都是一些小而瑣碎的事情,比如裝案送案,登記轉遞的訴訟材料,案件的電腦錄入之類的事情,也有幸參加過幾次立案調解的筆錄工作。和其他實習生一樣,開始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會粗心犯一些錯誤,第一次填刑事案件立案審查表時,沒多注意看就在是否具有管轄權那裏勾了是,幸好楊庭長髮現了我的錯誤,並指出犯罪預備地在蘿崗區,之後又改變的犯罪行為地的,這種情況需要請示中院才行。我的一點疏忽大意,差點就釀成大錯了。我把我容易犯的錯誤,總結成了一個立案庭實習生手冊,一來提醒自己不再犯,二來希望能給後來的實習生一個借鑑。

對於成為一名合格的立案庭窗口的實習生,我覺得有這麼幾點需要做到。

一是禮節禮儀很重要。每天面對着各種各樣的當事人,頻繁的來往於各業務庭送案,注意禮節禮儀能夠減少衝突,使工作順利開展。問一聲你好,可以化解陌生尷尬的氣氛,留給當事人良好的第一印象,成為法院生動的宣傳方式。

二是謙虛認真要保持。從學校來到陌生的環境,要學習的東西有很多,謙虛好學的態度能夠讓自己融入集體,在工作中逐步熟悉業務。還記得剛來實習的第一天,我坐在辦公室裏,也不知道做什麼工作好,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能做的,完全不清楚,我向吳隊表達了我想做工作的想法,吳隊馬上向楊庭提議交些任務給我完成,寶玲姐更給了我很好的建議,那就是常常去窗口看看,看看當事人的提問他們是如何回答,如何工作,看看能不能幫上一些忙。正是因為他們的熱心引導,讓我擺脱了實習生最開始手足無措的狀態,逐步熟悉起立案庭的工作。對此,我真是感激萬分。有了工作,就要認真對待,辦事前問清楚情況,瞭解任務的目標。像有一次,我被交代送本案本去二樓,然後我沒有多問就瞪瞪地上了二樓,把案本一交,轉身就走了,結果經關姐提醒,才知道案本拿上來是需要簽收的,此事過後,我接新任務時都會多問上一句,跑的快效率不一定就高,真正清楚辦事的要求後才能夠事半功倍。

三是敏捷的思維別丟掉。做事的時候想想為什麼,這個不僅利於記憶,而且往往會有靈感的火花出現。我來立案庭實習的這段時間,有件事我認為做的是有進步的,那就是我自制的未送達材料的目錄。立案庭有項工作是幫其他業務庭轉交給當事人訴訟材料,材料多的時候,每個當事人來取材料都需要翻挺久的,而且有些訴訟材料過期了也不太清楚。然後我就按照業務庭分類自制了一個材料目錄,每天做個更新,這樣當事人來取材料時對着目錄就一目瞭然。工作中經常思考能夠讓改善工作中不足的地方,達到高效率的工作。

實習後,除了對如何做實習生有了確實的感受,也讓我對立案庭有了更深的認識。

陳主任有句話説:法院是先開窗户,後開門。由此可見窗口工作的重用性。立案庭窗口主要是負責案件的受理,訴訟材料的轉遞,當事人的法律諮詢以及訴訟指引。可以説窗口工作直接影響當事人對法院的印象。在學校,我對立案庭是沒有什麼太多的概念的,課程結構中介紹案件受理的篇幅也不是特別多,真正來實習,才對立案有了一個感性的認識,也對當事人適格和管轄權這類問題有了進一步的認識。

立案庭窗口的工作不簡單。可能許多人都感覺立案庭的立案審查一般不涉及案件的實質,所以處理起來相對簡單。但是我實習後,發現這種觀點是不太正確的。立案庭面對的不是某一類或幾類案件,面對的是各種各樣的案件,直面的是五花八門的當事人,且承擔着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指引,將生硬的法律條文通過講解轉化成當事人通俗易懂的對話。這樣的職責要求更廣泛的法律知識和高超的溝通藝術。在實習的過程中,我也經常要面對當事人的諮詢,像立執行案或公示催告要需要哪些材料,申請離婚是否可以不回到原籍辦理之類的問題是經常被問到的。剛開始實習的時候,回答這些問題會有些吃力,回答的時候也會考慮不周全,不過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不是沒有,那就是多聽聽其他同事是如何回答的,不懂的地方可以翻翻法條,最好的方法是對常諮詢的問題做一個梳理。

兩個月的時間轉眼即逝,在蘿崗區法院實習這段日子,我過的十分充實,學了很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和前輩的經驗。能在這裏過的這麼順利,首先要感謝法院領導對我們南方醫科大學實習工作的大力支持,政工辦的悉心安排,還要感謝立案庭所有老師對我兩個月以來的熱心教導,還有我們赴蘿崗法院實習的全體小組成員的互相幫助,這裏所有的一切都讓我倍感温暖。作為一名即將走入社會大舞台的法學畢業生,我在蘿崗區實習的這段時間所學習到的工作經驗和做人的道理,將會畢生受用。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篇17

20xx年5月9日至20xx年6月9日,根據教學計劃和法律專業的特點,法學院法學系組織我們XX級法學的學生到法院這一司法實踐部門進行了一次短期的專業實習。這次實習活動是教學計劃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檢驗我們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教學活動必須具備的環節。

一、 實習的目

通過實習,讓我們全面瞭解法院實施法律的情況;通過實習,培養我們初步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法律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可以使我們認識到自己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強學習的主動性、針對性、創造性;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虛心接受法學實務工作者的指導和幫助、誠心學習法學實務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風、好經驗,全面提高我們的綜合法律素質和法學修養。

二、實習概況

在這次實習中,我們二十幾位同學到了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進行實習。我和其他三位同學被分配到了立案庭實習。在實習中,洪山區人民法院給了我們極大的方便和幫助,也給予了我們較高的評價:虛心學習,認真工作,專業紮實,理論功底好,實踐能力不斷提高。同時,這次的實習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體會和感受。

法院是一個處理糾紛,處理矛盾,給當事人公平、公正的結果的地方,而法院對外的第一個窗口就是立案庭。洪山區人民法院有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和行政庭、政治處、審監庭、執行庭等幾個重要的部門,我們的實習是由政治處進行安排的。這次帶我的指導老師是立案庭的法官賈老師,是一個既漂亮又很親切的人,很感激她在我短短的實習期間教會了我那麼多東西。

三、實習過程

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當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員不僅要面對各種各樣的人員,有企業、律師,也有教師、工人、老人等。這些當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蠻不講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常要與他們進行説理和勸解,而不是簡單的審核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這麼簡單。立案庭還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是不懂得怎麼寫起訴書、不會寫字的當事人提供方便,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用法院專門的起訴書範本進行填寫。立案庭還有一個信訪接待室,負責法律諮詢、非訴信訪的處理、訴前調處糾紛及日常信訪接待中的解釋、息訪工作。法院信訪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與人民羣眾的聯繫的重要橋樑和紐帶,是維護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維護法律尊嚴和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實保障公民的信訪申訴權利的重要窗口。信訪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別的多,羣眾來信來訪所反映的問題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當事人充分行使其訴訟權利的行為,有利於法院的改進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當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處理。立案庭立案後還要對案件進行分類和開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關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最後再送到審判庭。可以説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關,是法院工作的開始,佔據很重要的位置。

在潛意識裏認為,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簡單,因為在立案階段對相關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審查,不具體涉及實體的問題,只要符合立案的四個條件即可,一個案件就完成了立案工作。但在立案庭實習的這段時間,發現遠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它是一份同樣需要過硬的業務知識和其它相關知識素養的部門,做好這份工作需要耐心、細心、熱心。立案對於法院工作來説,是很重要的第一步,只有第一步走好,接下來業務庭室具體審理案件就能把握大方向,而且在立案階段把相關的材料審查清楚,能夠大大提高審判效率,把好了第一道關,減輕了訴累,當事人就不需要在後來的程序中走彎路。

在具體工作過程中,我發現除了專業的理論知識,還必須掌握每個案件需要提供一些怎樣的基本證據才能達到立案的條件。例如,離婚糾紛案件,在立案時,需要詢問當事人是第幾次起訴離婚,以查明當事人是否有訴權。在立案階段如果是女方起訴,還需要提供婦檢證明。如果當事人無法提供結婚證原件,就需要當事人到當地民政局調取結婚登記存根作為證明,或經户籍所在地鄉鎮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案件,需要提供當事人所在村組的徵收補償分配方案和相應的分配表。這些知識在理論學習階段我都未曾接觸過,只能在實踐中慢慢積累和摸索,這對於我以後的工作開展無疑是一筆寶貴的財富。

在立案庭工作,怎麼與當事人打交道,做到和諧訴訟,僅僅依靠專業知識是無法達到的。在工作中需要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工作方法。立案庭作為當事人接觸法院、瞭解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展現的是法院的整體形象。每天在立案庭需要接待好幾十位的當事人,面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需要運用自己的智慧來處理好與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遇到法律知識有限的當事人,需要思考怎樣用最淺顯易懂的語言來讓當事人明晰相關的法律知識,有時擔心當事人不明白,就要求當事人把這層意思複述一遍,把相關解釋工作做到位。遇到比較固執的當事人,需要耐心的做出説明解釋,講明其中的利害關係,讓當事人找到合理的救濟途徑。在立案過程中,有時存在當事人不親自來立案,只有訴訟代理人代為立案的情況,這時我們堅持當事人必須到場的工作原則,對於年老體弱者,會綜合相關因素,以電話聯繫的方式核實相關信息,儘量做到萬無一失。對於不理解的當事人,我們需要一一講明當事人到場的必要性以及不到場的法律後果,讓當事人知曉這一利害關係。對屬於弱勢羣體的當事人,我們會建議當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司法救濟,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合理及時地保護。

四、實習成果

專業實習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協助司法人員解決實際生活中的法律事務,是跟着指導老師學習司法經驗和了解、掌握案件處理方法和程序的過程,專業實習是一種課堂內外的學習。在近一個月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課堂內外學不到的東西,取得了令人滿意的實習成果。

(一)瞭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門和工作程序

法院一般都設置有立案庭、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和行政庭、政治處、審監庭、執行庭等幾個重要的部門。政治處主要負責法院內部的事務,我們這次的實習就是由政治處負責接待和安排的。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審判庭那麼多事務,多數時候都是很清閒的,而審監庭是對法院審判工作進行監督的部門。執行庭是審判工作的最後環節,是當事人在判決後因為對方不履行判決的義務而有權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的一項權利,是當事人實現權利的保障。

民事審判庭又分為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一庭主要處理的是離婚糾紛、離婚後財產分割糾紛、遺囑繼承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以及勞動爭議糾紛的案件。民二庭主要處理的是醫療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處理人身損害賠償和交通肇事的案件。

刑庭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衞國家安全,保衞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雖然洪山區人民法院是基層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卻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對簡單一些,但簡單並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個案子對於與案子有關的當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實習期間到刑庭去旁聽過,與民庭有較大的區別,更嚴肅和謹慎。

(二)檢驗了我的法學知識,也提高和培養了自身的實踐能力

審判要運用到得理論知識比執行組多點,案件都要深思熟慮,複雜重大案件還要反覆評議才能做決定,可能作出的決定很簡單,可是過程確着實讓審判員們花不少功夫。立案雖看着簡單,也是比較累人的,當事人比較多,要告訴當事人怎麼填,需要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是該法庭管轄範圍,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出錯。感覺這次實習不但給我一個鍛鍊機會,也讓我做了回實踐者,但也明白在學校做一個學生與出去做個實踐者,還有很大一段距離,而且有些距離是無法用知識彌補的,需要去用心體會,如何做一個好的實踐者,現在成為我面前一個難關,以前沒怎麼意識到,但現在卻強烈感到我們還要繼續鍛鍊,從理論到實踐,我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也體會到法律工作者和當事人都應該讓多方對自己信任,而且普法也落在我們法律人員身上,法官更是承載着一種正義,若是當事人不信任法官,勢必降低法律威信,所以我也應該學着朝這方面去努力。

(三)實習讓我對民事調解有一個深刻的認識

很有調解經驗的楊法官説要做好調解工作法官要具備三種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調解工作的主持者應該是通曉法律知識、有法學素養、有一定的威望、説話有分量的人。調解員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當事人對其產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調解員要思維敏捷,處理事務的方法多樣,反應能力迅速。擁有這樣的智慧才能對矛盾作出反應,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幫當事人找出解決的途徑。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審判中不要帶個人的感情色彩,在調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這並不是説調解者就應該板着一張臉,很嚴肅的對待當事人,或是對矛盾不聞不問,漠不關心,這樣並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應該以情動人,試着去了解當事人的感情,以情動人,才能解決好矛盾。

調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後都可以進行,有很多的案件在開庭以前就調解結束了,在開庭的過程中如果雙方當事人有和好或將矛盾解決的可能,也會當庭進行調解,庭後調解的也有。在進行調解的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激化,防止糾紛的惡化。調解應該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前提下進行。當事人有時會情緒激動語氣十分惡劣,法官們要好好的勸解他們,要很有耐心和耐性。看着法官們辛苦的調解,我真的是又佩服又慚愧,覺得自己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的。

(四)增強了我的綜合素質

在立案庭的實習過程中,經常有當事人過來要求立案,也經常有電話打進來進行諮詢案件的情況,我時常會接接電話,幫法官接待一下當事人。面對的是各種各樣的人,在處理和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際能力,對人待物的能力。而處理文書、整理卷宗和參加庭審等,提高了我書寫的能力,鍛鍊了口才,也讓自己更加謹慎、細緻,嚴謹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五)通過實習,我對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認識

去法院實習之前,由於幾乎沒有接觸過法院,法院在我眼中是很神祕的地方。既有正義又時常有輿論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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