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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監理畢業實習報告

項目監理畢業實習報告

一、內容提要

項目監理畢業實習報告

實行建設監理,是我國的建設工程管理體制開始化、專業化、規範化的管理模式轉變,在項目法人於承包商之間引入了建設

監理單位作為中介服務的第三方,在項目法人與承包商、項目法人與監理單位之間形成了以合同為紐帶,以提高工程質量和建設

水平為目的的相互制約、相互協作、相互促進的一種新的建設項目管理運行體制。

二、實習單位簡介

浙江萬事達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9月,位於風景秀麗的舟山羣島,是舟山市監理、諮詢行業的龍頭企業。公司具

有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招標代理甲級資質、造價諮詢甲級資質、國家建設項目工程決算審計驗證c級資格及浙江省財政性投資項

目工程預決算審價一級資質。公司專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市政府項目代建、技術諮詢、工程造價諮詢、招

標代理、工程審計、工程審價等業務。公司各部門機構完整,職能明確,是目前舟山最具實力的工程項目管理公司。公司現有員

工200餘人,職工中技術人員比例高達95%以上,具有60餘名國家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會計師、註冊諮詢工程

師。監理及概預算人員均持證上崗。公司專業配套齊全,擁有建築、結構、地基基礎、園林、道路橋涵、暖通空調、給排水、電

氣、自動化控制、弱電系統、設備安裝、測繪、概預算、計算機信息管理等各種專業人才。公司堅持奉行“守法、誠信、科學、

公正”的原則,艱苦創業,開拓進取,各項業務有了長足進展。歷年所管理的工程合格率都保持100%。多項管理的工程榮獲浙江

省“錢江杯”優質工程、“浙江文明標化工地”、舟山市“海山杯”優質工程、“舟山市文明標化工地”等獎勵。

三、實習內容

學習項目監理、瞭解監理與承包商、業主與監理的關係,認識工程質量與工程建設各方的關係

1、 提高對實施項目監理的重要性的認識

目前業主、施工單位和質量監督機構對實行工程監理的意義及其重要性缺乏認識,對監理的地位及與各方的關係認識模糊,業主

認為監理人員是自己的僱員,必須為自己的利益服務,按自己的要求辦,施工單位認為監理人員是業主利益的代表,是為業主服

務與説話的,不把監理人員當作獨立的第三方看待,質量監督機構又認為監理人員代替了自己的職能,因而忽視了對工程質量的

監管,由於以上的模糊認識,使工程建設各方在關係的協調上不順暢,監理人員的決定不能實施,監理人員的意見不能落實,監

理效果不夠理想,工程質量監督出現漏洞,當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時,容易出現互相推諉扯皮的現象。

2、 正確理解與明確業主與監理、承包商與監理的關係

業主與監理之間是通過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建立起來的一種委託與被委託的關係,雙方都要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行使各自的權利和

義務。監理接受業主的委託對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理,但監理不是業主在項目上的利益代表,監理必須依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設

文件、有關規範、規定及相關對項目實施獨立、公正的監理,業主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或解除監理合同,但不得幹

預和監理人員的正常工作,不得隨意變更監理人員的指令。監理人員接受業主的委託,對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與管理,要對業主

負責,監理的一切活動必須以監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為依據,以實現三個控制為目的,以自己的名義獨立進行,在業主與承包

商之間要做到不偏不倚、獨立、客觀、公正。監理與承包商都受聘與業主,二者之間沒有任何合同或協議關係,也不得簽署任何

形式的合同或協議,不得參與承包商與工程建設有關的任何活動,他們只是在雙方各自與業主簽署的合同、設計文件、相關法律

法規和規範約束下的監督與被監督、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監理人員必須獨立公正的行使監理權,認真維護業主與承包商的合法

權益,承包商對監理人員的決定不能接受時,可以通過仲裁、申訴等方式解決。

3、 要正確認識工程質量與工程建設各方的關係

一項工程項目的實施,要經過地質勘探、測量、設計、施工等多道程序,每一道程序都與工程建設質量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把

工程建設質量簡單歸結到設計、施工或監理任何一方的説法或結論都是片面的、不完整的。當一項工程立項以後,要從工程的勘

探、測量、設計階段抓起,直到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正常運行為止。在整個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的疏忽,都可能造成工程質量

的缺陷,甚至工程質量事故。因此,當工程出現質量事故後,要根據工程建設資料,認真分析產生事故的原因,找出責任方,以

便追究其責任。

4、加大培訓力度,嚴格培訓措施,規範監理市場

建設工程監理是一項技術服務性的工作,對監理人員的知識結構、知識的廣度、深度和監理人員的思想素質、道德修養都有着較

高的要求,還要求監理人員具有一定實踐經驗、足夠的管理知識,要掌握與工程建設相關的、法規知識,要理解國家的有關政策

,要具有一定方面的知識。建立監理人員持證上崗與註冊制度是維護監理秩序、保證監理人員質量和監理工程質量的有效措施。

實習體會

通過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學到了很多實踐知識,所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不過關於工程建設監理的的法制制度不完善

,監督引導機制不健全,還有一些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我的看法:

1、業主與監理人員是委託與被委託的合同關係,監理人員與承包商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係,監理要始終維持自己獨立第三方的

位置,既不為經濟利益、為多攬工程而偏袒業主,也不收受承包商的任何禮品與賄賂,而做睜隻眼、閉隻眼、忽視工程質量的事

,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要對業主和承包商做到“不吃、不收、不拿、不要”,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不手軟、不嘴短,客觀、公正

地評價工程質量,維護自己的聲譽,贏得雙方的尊重,贏得客户。

2、我國持有監理培訓證的人員有一萬多人,從絕對數字上看人數不少,應該基本能夠滿足我國建設市場的需要,但是由於我國

目前建設監理市場不健全,監督管理機制不完善,個人對監理工作的理解有偏差,監理單位與設計、施工、管理單位沒有脱鈎,

許多持證的人員是各級領導幹部或一些設計、施工、管理單位的骨幹,有的甚至是單位的文祕、辦公室工作人員等,他們有證但

不能上崗監理,而另一些在崗的監理人員又無證,不具備監理資格。同時我們的培訓工作有時又顯得流於形式,沒有嚴格的制度

,許多人只報名,但不參加培訓,應付了事,對我們的監理工作和監理隊伍建設造成了不良,監理質量沒有保證。

總之,監理單位要建立監理人員學習與培訓制度,對監理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監理法規學習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監理人員有

與監理工作相應的知識水平,有較強的責任感,有不怕累、不怕苦的精神,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有感於承認錯誤的勇氣,有敢於

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氣魄,要敢於講真話、講實話,教育監理人員熱愛監理工作,維護監理單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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