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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婚禮的儀式

滿族婚禮的儀式

滿族人結婚十分講究,有一套約定俗成的規矩。結婚那天,姑娘來到男家門外,新郎要彎弓搭箭,向未揭蓋頭的新娘虛射三箭。然後在伴娘的攙扶下腳踩鋪地紅氈,來到院中神桌前,同新郎一起行拜天地禮。滿族拜天地儀式俗稱“拜北斗”。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關於滿族婚禮的儀式,希望能夠幫到你哦!

滿族婚禮的儀式

滿族婚禮的儀式

拜天地後,新郎要用稱杆(或用馬鞭)挑下新娘頭上的蓋頭,放在院中的帳篷頂上,用稱杆挑蓋頭,以示稱心如意。揭蓋頭時,新郎用手摸新娘的頭髮,意為結髮夫妻。新娘越來過一個預先設下的火盆,再跨過馬鞍,走進帳篷面南“坐福”,行坐帳禮。行坐帳禮時,由伴娘為新娘開臉,即用紅線絞掉臉上汗毛,同時梳頭改髮式。

新婚之夜,洞房內點燃一對蠟燭徹夜不熄,新郎新娘要吃交杯酒,還要吃半生不熟的餃子,“生”取生育之意,意為“生兒育女”。洞房外由一人或數人唱喜歌(滿語稱為“拉空齊”),謂之“響房”。

一、尋親

據《柳邊紀略》載:“婚姻擇門第相當者,先求年老為媒。將允,則男之母徑至女家視其女,與之簪珥、布帛。女家無他辭,男之父乃率其子至女之姻親家叩頭……”

從這一段記載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滿族訂婚要經歷説媒、提親、説親這樣三步曲。

媒妁:滿族人信仰薩滿教,薩滿教教誨人們樂善好施,做成一門喜事,就是完成一件善事,做成三件善事,死後就能升入天堂。媒妁(滿語:扎拉)是滿族家庭婦女的業餘職業,在社會上很受人尊重。她們在日常生活中就注意各親友家兒女的情況。“八旗之內,非親既友”,一般是男女兩家的親戚故舊。“媒人是桿秤,全靠兩頭硬”,她們在和自己家庭有親友關係的家庭中來往穿插,憑着腿腳勤快和能言善辯的嘴巴,混個有吃有喝又有的拿的職業。媒妁作媒俗稱“喝冬瓜湯”。喝冬瓜湯的確不容易,先要留心記住某家某家郎才女貌,然後到男女兩家去説,“門當户對,脾氣相投,八字合適,身高相稱”。來往跑道,説得男女兩家都有一二分同意,説成了,當事人家會給一些“辛苦費”,説不成,費功夫,賠本錢,是絲毫沒有報酬的。説媒是積德行善的事,在社會上有一定的身份交好,所以提親一般是“年老為媒”或“親友作伐”,議定婚姻。

提親:滿族青年男女到了成婚年齡時,由媒人從中説合成婚。滿族訂婚有兩種形式。一是男女青年的家長是熟人或朋友,相互瞭解,有意做親,便託説話有信譽,與自己沾親帶故的媒妁向對方提親,或是男女一方看中了某一方的男或女即由父母請媒人上門求婚,有的是男方向女方求婚,有的是女方向男方求婚。如説允,贈首飾以為信物。如遇拒絕,可將首飾帶回。

另一種是男女雙方互不認識,託媒人為子女訂婚。先由媒人轉交雙方的“門户貼”,開具雙方的旗佐、履歷、婚氏、三代。其貼必壓置於家奉灶神前三日,這是古禮中間名之義,謂之“間門户”。男先於女,兩家藉此瞭解對方家世等情況,如雙方同意,便開寫生辰等情況,互換庚貼,檢驗生辰八字。各請星士推卜,並有無妨克翁姑父母之相,這叫“合婚”。經過“合婚”,雙方命屬相合。雙方還要問卜確認屬上中下何等婚姻。

説親:經媒妁介紹,如果雙方家長均覺得可以聯姻,於是就託媒妁正式到對方家去説親。雙方如果均同意進一步接觸,就如同朋友一樣相互串一次門兒,男女兩家要互相看望,意在互相瞭解,男方由家長或媒妁帶領直接到女方家拜見長輩,女方出來端茶倒水以便男方相看。除“指腹為婚”的娃娃親之外,當兒女長大成人後,議婚均由兩姓阿瑪(滿語爸爸)、訥訥(滿語媽媽)先往窺看人家及子女,名曰“相看”。

二、放定

放定:聯姻素有“成不成,三杯酒”之俗,媒人攜酒三次去女家説親。第一杯酒,媒妁受人之託來説親,應視為喜事,合適不合適,均要尊重媒妁。第二杯酒,雙方有意後,各找熟人和與對方相識者打聽其家的情況,內容是對方家的根基、門風、財富、家中的教育、為人、口碑、兒女的才幹、美醜、健康等等,用意驗證媒妁之言。屬實後再請媒妁去對方,當面向當事男女介紹情況。

當事男女聽完“不發一言,點頭默許,羞面有悦”説明同意,如果是“一言不發,轉頭就走,哭哭啼啼”系不同意,有待商議,直到説通為止。

小定:“相看”後,經過雙方父母同意,要請至親摯友考慮周詳,再請陰陽先生核對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以免命相不合“犯相”相沖,如“金雞(酉)怕玉犬(戌)”“白馬(午)怕青牛(醜)”“龍(辰)虎(寅)如刀錯”“豬(亥)猴(申)不到頭”“羊(末)鼠(子)一旦休”“蛇(巳)兔(卯)淚交流”等。有的還要查一下對老一輩和近親有無妨礙。當然,這些説法只是雙方親屬尋求心理安慰,祈求吉祥,並無科學根據。經過“兩上兩下”後,男方要請一位“全福人”(有丈夫、兒女者)前去下定,名曰“放小定”。“小定”是初步的訂親典禮。男方備有“荷包”一對,內裝“如意”送與女方,女方可回贈自用飾品表示接受。如意的質地因家庭經濟條件不同而不同,有金、銀、玉、銅和石質的。密友可到家致賀。這是第三杯酒。

大定:即遞財禮,就是選擇吉日,男方將聘禮送到女方家,男方邀親友同媒人去女方看媳婦,並給女方“裝煙錢”。由雙方父母互相饋贈實物,一般男的送靰鞡(鞋),女的送阿庫密(鹿皮長袍)。女方家備酒一盅,男女兩家主婚人各飲其半,稱做“換盅”。“換盅”即禮品要置放在西牆祖宗板下的香案上,然後兩家翁並跪,酌酒互相醮祭,故稱之謂“換盅”。“換盅”之後,兩家就算正式訂親。男家選定娶親日期,通報女家叫“問話”。女家選吉日到男家,將備好的彩禮等陳列於祖先的神案前,兩親家再次跑拜並奠酒祝賀。叫“開剪”。在定親喜筵上主持人祝願後,請薩滿擇定吉日成婚,男家索要新娘衣服尺寸和“小日子”。尺寸單是為娶親時送往女家新娘衣服所用,小日子是預先問妥姑娘經期,滿族人認為經期結婚不吉利“紅馬拜堂,家破人亡”,知道姑娘經期以便擇嫁娶日子時好規避。此刻起,直到舉行婚禮,男女雙方要互相迴避。

過禮:男方家在結婚前一個月左右,正式送聘禮。經媒人將“彩禮”餘部送到女方家,名為“過大禮”,俗稱“下大茶”。為什麼叫下大茶呢?這是滿洲舊俗,在《嘯亭雜錄》中記載“……凡所婚娶,必視其氏族高下,初不計其一時之貧富……”“……女家為姑娘尋找配偶不許論財……”《他塔喇氏家譜》。過大禮滿語叫“送烏林”,送烏林時告知女方擇定的結婚日期、時辰、送親人員應屬什麼命,忌什麼屬相,新娘“坐福”方向等等,稱做“通信”。

三、迎娶

送親:結婚前一日,新娘在家也要做一些充分準備,最主要的是由新娘長輩和全福人給她進行梳粧打扮,同時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內容,把脖子上帶的鎖解下來還給孃家人。生命伊始便掛在脖子上的吉祥鎖,是父母對子女健康成長的祝福,如今要出嫁的女兒留下這鎖又表達了女兒的戀戀不捨和對父母養育之恩的無限感激,同時解下這把鎖,也標誌着女孩子從此成人,預示着新生活的開始。女方家備置酒席宴請親友,女方送親的要喝“迎風酒”。新娘則離家到男方借好的寓所住宿,車行到離夫家不遠處,便有一處預先借好的房子,供新婦陪親暫住一宿,俗稱“打下墅”。這種風俗源於歷史上多年征戰,長年不歸,滿族姑娘赴軍營完婚,需先在軍營附近借房暫住,久而久之,便成一俗,現此俗已變,改為在女方家迎娶。

嫁粧:到了迎娶的前一天稱“櫃箱日”,女方要把陪送的嫁粧送到男家,俗稱“過箱櫃”。親友贈以物或錢,稱做“添箱”,用車載或人抬,伴以鼓樂,向男家送新婚用品,叫做“晾嫁粧”。清晨,女方送親的喜車載着新婦和嫁粧前往夫家。有錢人家預備粧奩嫁粧要夠“抬”(由十六抬至百二十拾不等。六十四抬為全份,三十二抬為半份),抬多在吉期前一天送往男家,抬少可以當日送去,途中遇到夫方迎親喜車時,將嫁粧搬到夫方車上,並由夫方一人將婦方駕車馬鞭接過,趕至夫家,俗稱“接鞭”。

娶親:婚禮活動舉行三天。頭一天為婚祭。當時晨光初露的時候,薩滿引新郎跪在祖先神位前,薩滿擊鼓祝詞,意為“美滿夫妻,鶴神安排。路神保佑,娶到家來,萬事如意,相恩相愛”。太陽出來後,人們到院子裏祭天地諸神,主祭薩滿焚香祝禱,眾薩滿打鼓甩鈴,邊舞邊唱,一直跳到太陽很高的時候,賓客、族人和新人一起跪拜天地諸神。男方家要殺豬,在室外搭喜棚、鍋灶,並開始接待遠方親友,房左側還搭一個喇叭棚子,吹打起來,以使四鄰能知道這家開始操辦喜事,稱謂“響棚”。第二天新郎是頭戴纓帽,身着新衣,腰扎達荷帶,披紅戴花,由鼓樂相隨,先拜謁祖墓、再拜見親友,然後繞行街市,稱為“亮轎”。新郎乘坐的轎圍藍布,名為“官轎”,新娘乘坐的轎圍綵鳳或“八仙”圖案,在轎頂上有木刻的“麒麟送子”。有的還在轎的兩側裝上透明鏡。名為“彩轎”。滿族迎娶新娘時花轎不是用人抬的,而是用馬拉的。花轎是在馬車上紮成的。先固定好四框,然後用紅綾子圍上,上面也用紅綾拉成翼狀轎頂,轎門有紅綾檔簾。結婚當天俗稱“正日子”。男家臨發轎之前,先用小兒在喜房裏打鑼“壓炕”,迎親儀仗隊人數不等,先是雙鑼開道,後隨兩盞貼金喜字大紅提燈,其後是兩抬花轎,新娘的彩轎不能空着,要由1名不滿12歲男童“壓轎”。

迎親:迎親儀仗隊、送親車午夜相向出發,新娘由胞兄或族兄同車護送,兩車相遇時,新娘上轎時不許自己走,而是要由哥哥抱上轎,沒有哥哥的,要由叔叔抱至迎親車上,俗稱“插車”。迎親時去的人是單數,回來是雙數,新郎到了新娘家或下墅,新郎不能立刻下馬,要等小舅子來給新郎牽馬,岳父上前給新郎揣壓腰錢之後,新郎才能下馬。岳父對新郎行搶見禮,新郎給岳父家有四根肋條的豬脊肉一塊,然後新郎新娘交拜。禮拜後,岳父用盛宴招待新郎和迎親的人們。新娘的哥哥率領送親隊伍去新郎家。新娘動身之前,走時還要帶回一半豬脊肉,俗稱“離娘肉”。

四、婚禮

滿族人規矩大,結婚的説道比較多,從迎親到完婚,十分複雜。娶親一般要熱鬧三天,頭一天叫“響棚”,第二天是“亮轎”,第三天才成親。

婚禮:喜車必須在清晨趕回男家門口,送親隊伍到了新郎家,花轎到婆家門前,大門緊閉要圈牲(要殺新娘的鋭氣),新娘不能下車,只能在車中靜候,俗稱“練性”。送親太太叫門三聲,迎親太太左手拿金、右手拿銀,助手拿鏡子照轎。在新娘未下轎時,新郎要朝轎門簾輕輕射三箭。射箭的意思就是要驅趕邪氣。弓、箭擺放在祭桌上,由司儀遞與新郎。新郎彎弓搭箭,向天射一支司儀唱:“一射天狼”,向地射一支司儀唱:“二射地妖”向轎前射一支司儀唱“三射紅煞”。射畢再由司儀接過。所用之箭無 ,以免發生意外。射箭反映出滿族是一個射獵民族,經過幾千年的發展、演變,還保留着這個古老的習俗。

新娘下轎,新娘的腳不能踏在泥土上,要紅氈鋪地,象徵一生一路永遠走鴻運。新婦在女陪親人攙扶下,前後胸背銅鏡,懷抱錫壺,腳踏馬兀子(滿族稱方凳為馬兀子)慢慢下車,門前的地上放有一火盆,“司儀官”高喊:“紅紅火火跨火盆”,新娘子在伴娘的攙扶下顫顫巍巍地跨過火盆,寓意將來的日子紅紅火火,俗稱“過火避邪”。腳踏紅氈走到天地桌前,同新郎一同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拜完北斗後舉行被稱為“撇盞”的祭祀神靈儀式。院內設置的神桌上供奉着豬肘肉和白酒三盅,儀式開始,新郎新娘面向南方跪在神桌前,身穿祭祀服的薩滿或宗族長者單腿跪在神桌左側,用滿語唸誦《哈力巴經》,向新郎新娘祝福。《哈力巴經》分三節,每唸完一切,就用尖刀取祭肉三片擲之空中,再端起一杯白酒澆灑在地,如是三次而畢。待撇饌,用滿語高唱喜歌“阿什兀密”(合婚之意)。歌詞大意是:“選擇吉日良辰,迎來新娘慶賀新婚,宰殺肥豬,擺下宴席,供奉在天諸神,請在天諸神保佑,夫妻幸福共長存。六十歲無疾,七十歲才見衰老,八十歲子孫繁衍,九十歲鬚髮斑白,百歲而無災。子孫盡孝道,兄弟施仁道,父寬宏,子善良,日後高升,夫妻二人共享富貴一生”。祈求神靈保健新婚夫婦幸福美滿、白頭偕老。隨後是鼓樂齊鳴,婚禮的喜慶氣氛這時達到高潮。滿族的合婚儀式莊嚴而熱烈,看熱鬧的人歡笑相慶。

新郎新娘雙方交拜後就舉行成婚儀式,由新婚夫婦到院子叩拜天地諸神,新郎家的長輩“全料人”端來紅糖水,讓新娘子喝下,意味着以後“嘴甜”。把煮熟的雞蛋,剝掉皮,給新娘子擦臉,意味着新娘子臉上今後不生麻子。

拜完天地不是先入“洞房”,而是用紅氈將一對新人引入事先在院中搭好的帳篷,新郎在前,到新娘進入帳篷前,新郎用箭桿或馬鞭挑下新娘頭上的紅蓋頭放在帳篷頂上,一樁稱心如意的婚姻就這樣上達天神了,叫做“揭蓋頭”。新郎揭蓋頭後,撫一撫新娘的頭,再摸摸自己的頭,象徵“結髮夫妻”,以示夫婦二人白頭偕老。此時新郎新娘才能互相看到對方的模樣。接着新娘跨過門前放置的馬鞍走進帳篷,取“平安進門”之意。進了帳篷以後,新娘面向南坐在下面放着一把斧頭的坐墊上,開始“坐福”,俗稱“坐帳”或“悶性兒”。所謂“坐福”實際上是“坐斧”,瓣人坐在上面,寓意坐享幸福。要一直坐到晚上才能下地,為了應付“坐帳”習俗,新娘前一天就不敢吃飯、不敢喝水,只能稍稍吃幾個雞蛋。這會兒,伴娘要用紅色絲線將新娘臉上的汗毛絞去,謂之“開臉”,同時開齊額發和鬢角,以標誌此女已是成婚之人。並改梳戴鈿子、插扁方的“旗頭”。在此時間,新郎要一直站在帳篷外守衞,不可離開,直到天黑為止。

夜幕降臨,新娘的小姑和小叔拉新娘下牀,出門看日光,新郎還是不能進入帳篷,而是要揹着行李圍着帳篷走,一邊走一邊向帳篷內新娘問:“留不留宿?”直到新娘回答:“留宿!”新郎才可走進帳篷。可是新娘由於害羞而不吱聲,這可害苦了新郎。參加婚禮的姑娘們會趁機隔着帳篷冒充新娘高喊:“不……留……!”新郎只得繼續走圈,直到鬧得窘迫非常,滿頭大汗,焦急不安,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最後,新郎的兄嫂或族兄出面,新郎才得以解脱進入帳篷。新郎進入帳篷後,新婚夫婦還要來一場爭搶競賽,看誰能搶先坐在被子上,這預示着今後誰在家中佔上風。“爭坐被上”的場面是滿有風趣的,新娘一改害羞扭捏,新郎也改靦腆拘謹,倆人在被上你推我擠,互不相讓,不可開交,直到一方獲勝或同時坐在被子上為止。引得賓客笑彎了腰。

洞房:入洞房謂之“合巹”。伴娘和親龍們伴隨新郎新娘進新房時,在洞房門口放一馬鞍,馬鞍上放兩串銅錢,新郎先跨過去,然後新娘再跨過去。當新娘子跨過去之後,伴娘便隨手拿起兩串銅錢,給新娘子兩個肩頭各搭一串一進門。跨馬鞍以示全家老小平安。親友們要向機關報人身上拋撒五穀雜糧,取人壽年年之意。新娘入洞房,一小女孩子拿兩面銅鏡,對新娘照一下,然後把把銅鏡掛在新娘的前胸後背。接着,別一小女孩遞過兩隻錫壺,裏面盛有米、錢等,壺口用紅布扎着,伴娘接過寶瓶壺,給新娘子一個腋窩夾一個,新娘或抱在懷裏或夾在腋窩,俗稱“抱寶瓶”,又 叫“抱保媒壺”。夜幕降臨,到了晚上由伴娘和樣龍們在洞房的炕上插3支箭,婆母和全福人一起給新娘子重梳辮子,婆母和全福人分別坐在新娘兩旁,各梳一個髮簪就梳成了“兩把頭”。梳粧後新夫婦由母親引導拜見賓客和族人。男方家備酒席酬賓。酒宴以女家客人為尊,稱之為“上新客”。新郎與其父母要出面寒暄,新郎要敬酒謝親。新郎新娘依桌向來賓敬酒拜席。飯後患,新娘要為郎家至親“裝煙”、點煙(火)。親友須回贈“裝煙錢”。稱做“拜席”。

滿族還有閒洞房的習俗,新郎平輩男女同新郎、新娘吃、閒、要笑。新人在洞房內要先喝“交杯酒”,吃女家送來的煮餑餑(滿語:餃子),謂之子孫餑餑。男方預備長壽麪,夫妻對坐,由全福人、吉祥媽媽喂新郎新娘,邊喂邊説吉祥話:“吉祥如意”、“白頭偕老”、“福壽雙全”、“多子多孫”、“兒女滿堂”等待。吉祥媽媽喂完煮餑餑又喂長壽麪,圍觀的親友還要有人用一語雙關的話向新娘發問:“生不生?然後由迎親婆代簽:“生!”其寓意是早生貴子。還有的吃用豆、肉、米做的飯,象徵着家庭興旺、家族興旺。

滿族人新房內的牀鋪也講究,由父母子女俱全的“全福人”鋪設。在被褥上撒上紅棗、栗子、花生、桂圓等,象徵“早生貴子”。大棗和栗子表示早生貴子,花生則是希望新娘子日後生男又生女,生女又生男。被子中間還要放上一支如意或蘋果,象徵“平安如意”,被褥鋪好後,還要在新房內奏樂,參加婚禮的親友們,歡天喜地的男女青年由一個或數人在新人面前唱起結婚喜歌。歌詞可以臨時“抓詞”,其大體意思都是:美麗的姑娘結婚了,祝願你們白頭偕老,生活美滿幸福。滿語稱為“拉寶齊”,謂之“響房”。響房後點“長命燈”。人們離開了聖潔的洞房,唯有一對年輕的伴侶,留在洞房。幾盞長夜燈,象徵着新人光明的前程。

五、見

見禮:翌晨新郎新娘要早早起牀,梳洗完畢,本家嫂嫂抱着一捆非常整齊、紅線繩捆綁的桃木杆(長約尺餘,粗細均勻),交由新娘抱着出門,叫“抱柴(財)”。

以示不忘勤勞,下地幹活之意。然後到廚房拜灶(社),由新郎帶領新娘行三叩雙禮。新郎磕頭,新娘磕摸頭(滿禮:以手摸鬢)。然後回正堂分別拜見公婆、兄嫂、姑姐以及宗族中的其他長輩們,敬煙問安,謂之“分大小”。

回門:婚後第七天早晨,新娘要在新郎的陪同下,去女方家探望父母,謂之“歸寧”,俗稱“回門”。回門之前,頭天晚上要倒“寶瓶”。此時新婚夫婦對坐炕上,以手拉衣服成兜狀,由親友家中一年長婦女將婚禮時新娘所抱“寶瓶”取來,向兩個衣襟內左右各倒三下,接連三次,同時口唸“一倒金、二倒銀、三倒兒女一大羣”為祝願之詞。倒畢,以瓶內原裝之“金銀米”熬粥,稱“金銀米粥”,新婚夫妻食之。在時間上,回門必須帶日頭走,帶日頭回,不能起早貪晚。新郎要帶上四盒禮品,以示對岳父岳母的敬重。

姑娘回門時,孃家只准姑爺住在西炕,別的客人一律不許住在西炕。姑娘和姑爺不能住在一起,滿族認為新婚夫婦在孃家同房會使孃家家道衰落,男女間的事,女方總是吃虧,性行為不潔會褻瀆神明。出於這各考慮,女家心理方面總有一點吃虧的感覺。孃家、婆家不是一個血統,孃家豈能為婆家提供供傳宗接代的場所呢?假如真的使姑娘在孃家懷了孕,豈不將孃家的“人勢”“財勢”帶到婆家去了嗎?孃家一定會因此而衰落的。所以絕對禁忌小倆口兒在孃家同房。

第八天返回,俗雲“接七還八,兩家都發”,第九天返回,俗雲“接七還九,兩家都有”。回門時,凡打下墅的,要回去看望房東,不打下墅的直接回孃家。

婚後滿一個月時,新娘可以回孃家住上一個月,俗稱“住對月 ”,從孃家回來要給婆家每人帶一又新布鞋。回門之後,婚後第九日為單九,十八日為雙九,女家有人來夫家看視,名“瞧九”。

總之,滿族人辦一回喜事,前三後五熱鬧十天,男歡女樂,住完對月,婚禮儀式才算結束。這些婚禮程序,隨着社會的發展,揚棄了一些封建迷信成分,遂漸趨於簡潔和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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