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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容易相處難辯論賽

相愛容易相處難辯論賽

相愛容易相處難

相愛容易相處難辯論賽

各位評委,對方辯友好。今天我代表辯論賽正方闡述的觀點是:相愛容易相處難。

眾所周知,相愛是男女雙方在交往過程中產生的 一種相互愛慕,相互愉悦的行為,很多情下相愛是不需要理由的,或許一個眼神,一個動作,一句貼心的話語,即可讓男女雙方產生好感,進而步入愛的伊甸園。相愛是一種衝動和激情,抑或含有一種動物傳宗接代的本能,促使男女雙方用相對較短的時間便可以相親,相愛,從而踏進婚姻的殿堂。相愛的過程中雙方都比較感性,在愛的光環下對方的優點被無限放大,而對方的缺點卻往往被忽視,甚至作為愛對方的理由。更有甚者,某些男女第一次見面便會被對方的容貌,舉止,談吐,氣質和風度所打動,瞬間便會在雙方的心靈中碰撞出愛的火花。 據《環球時報》報道,根據英國赫特福德大學教授魏斯曼主持的一項大規模快速約會實驗,要求100名尋找終身伴侶的單身族每人與10名異性快速約會,同時 對約會對象進行魅力評分,並決定是否再與對方接觸。結果發現,多數人在30秒內就作出了選定對方的決定。以上都是相愛容易的有力佐證。

一旦相愛雙方進入婚姻殿堂後,將面臨婚後幾十年的漫長相處。雙方在如此漫長的相處過程中要面臨價值觀,人生觀的碰撞,以及性格,脾氣等多方面的考驗。人們由戀愛時的狂熱,變的更加理性的去看待對方。俗話説‘日久見人心’此話用在夫妻雙方也是同樣。相處越久,雙方的人性弱點也就暴露的越多。人無完人。有的人性格較為強悍,過分自信,惟我獨尊,頤指氣使等等各方面的缺點,都會在雙方相處的過程中讓對方產生反感。夫妻間文化差異,道德修養,興趣愛好,宗教信仰等等的不同,也極易使雙方在交流,溝通中產生矛盾,進而影響到夫妻之間的相處。時下很多年輕人採用試婚的方式,他們雖然相親相愛,但是暫時並不結婚,目的就是要在試婚期間對對方進行考察,如果兩人可以和睦相處則結婚,不能很好相處的話便各奔東西。夫妻要做到和睦相處,需要雙方投入很大的付出來維護,而作為絕大多數普通人來説,這樣要求他們無疑是勉為其難的。

據民政部最新公佈的《2019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指出,2019年全國辦理離婚手續的有178。5萬對,比上年增加12萬對,離婚率為千分之二點七三。這份統計報告還顯示,從2019年以來,我國離婚率一直呈現持續走高之勢。此項報告僅僅指出了實際離婚的人數,而又有多少夫妻實際上已經無法相處,但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原因沒有選擇離婚,僅僅在維持的家庭就無法統計了。相信這個數字會比離婚家庭的數字要大的多。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結果?答案無疑就是相愛容易相處難.

正方沃土:

相愛容易相處難

愛,伴隨着人類進化的腳步從遠古走到今天,從今天走向未來。

一個“愛”字,孕涵着多麼豐富的情感,衍生出無數有關“相愛”的故事。

相愛形式的多樣化,使我們的生活多姿多彩。父母之關愛,兒女之疼愛,夫妻之**,紅顏之情愛,朋友之友愛;我們時時處處都生活在愛的包圍之中,這就是我們所説的“相愛容易”。

從人類延伸至萬物生靈,小鳥有愛,小草有愛,連不會説話的五彩石子同樣有愛。魚兒愛江河、大海,白雪愛高山;愛無所不在。所以我給自己起個網名叫:愛在天地間。有朋友説我這是博愛。博愛是美好的,有了博愛就會時時處處感受幸福。

愛是喜歡,愛是景仰,愛是心心相印,愛是心有靈犀,愛是心有所願,愛更是付出。再豐富的詞彙也表達不完愛的內涵。愛,我們彼此給予,相互接受,——相愛容易!

相愛容易相處難。難,有兩個層面的含義。其一,相愛之生靈,在一起難以相處。其二,相愛之生靈難以相處在一起。

從我們人類自己説起。父母與子女是相愛的,相愛並不代表沒有矛盾,沒有衝突;為事業,為家庭,為愛情,甚至為吃一頓飯都有可能互不相讓;有爭鬥,有口角,父母對兒女也許會有拳腳。相處難,可我們依然相愛;正所謂“相愛容易相處難”

“相愛容易相處難”體現在另一個層面,父母與子女相愛,可大多數時間是別離,夫妻相愛也存在異地相思,朋友之相愛更是相聚時難別亦難。想想童年的夥伴,有幾個能在身邊,想想曾經的朋友,為事業,為家庭各奔前程,有幾個能長相斯守。我們愛老虎,卻不能領老虎回家;我們愛森林,森林卻一天天減少;我們愛自然界的小花、小草,可生活在城裏的人一年能看幾眼。相愛容易相處難此為二也。

社會在發展,人類在進步。網絡把我們連在一起,讓我們似兄弟姐妹相處相愛。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設建這網壇樂園!

正方蝶兒飛飛:

愛上一個人很簡單,可能只需要一個眼神(一見鍾情),可能只需要幾分鐘。相處一生卻很難,有多少人可以真正讓愛融化在生活中相孺以沫走過一生呢?所以説‘相愛容易相處難’這是從古至今的至理名言!

每個人對相愛有着不同的詮釋,愛無處不在,無論是友愛、關愛還是愛情,我們每天都被不同的愛所感動,生活因為有了愛而變得和諧、美好,因為有了愛人們才會生活的多姿多彩,相處時才會感到愉快,愛是相處的前提,哪怕是同學之間、同事之間的相處也是先有愛(友愛、關愛)的存在,如果沒有愛,相處是易還是難還有什麼意義呢?

相愛和相處原本就是兩回事。相愛使兩個人走到一起,相愛是幸福、甜蜜、美好的,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衝動和激情,相愛就是捨得,只有舍才有得。而相處是需要用自己的生命和青春去體會,舍不一定能得到,是現實的,真真切切的,這時激情相對平靜,是長時間的感受,屬於你自己的與眾不同的個性的光芒開始顯露出來,相處久了,剩下的只有各自的性格和脾氣,摩擦不斷髮生,相處也將隨之夭折。例如:大學生中流行的試婚,他們彼此相愛,這不容置疑,但他們懷疑自己是否真的有能力與對方長相守,他們選擇了試婚,其結果可想而知,摩擦、衝突開始出現升級,曾經相愛的人,經過實踐中的相處而分道揚鑣。相處隨之土崩瓦解。相愛容易相處難啊!

如果説相處容易的話,當今社會離婚率就不會居高不下。人們都想找一個全心全意愛自己的人,而且不是隻愛而不瞭解自己的人,即使相愛的兩人曾山盟海誓,相處以後也免不了摩擦,即使雙方因為相愛而不想失去對方,但是摩擦又總是形影不離。這都是因為相處時間久了,人累了,如費老所説的審美疲勞產生了。愛情是一個很小的話題,因為它就在我們身邊,愛情又是一個很大的話題,相愛的人相見不如懷念,很多愛情的幻滅都是由於相處造成的,所以我要説相愛容易相處難。愛情是個永恆的話題,相愛又是件很浪漫的故事,愛一個人很容易,兩人相愛時,彼此都是真誠,渴望長私守,天長地久、海枯石爛是他們共同的誓言,但最終他們走向分離。號稱中國的東方明珠上海,以每年30%的離婚率上升,試問,這些人他們不曾海誓山盟嗎,不想天長地久嗎?答案是他們不是不相愛,而是相處太難,所以他們不能遵守誓言。就象歌詞裏唱的‘相愛總是簡單,相處太難’!

在當今科技高速發展,生活節奏加快、物慾橫流的社會裏,金錢、地位、權利、別墅、香車、美女等外因的影響下,人們越來越現實,越來越缺乏責任感。使那些曾經相愛正在相處的人們開始變得敏感而脆弱。男人選擇了逃避、女人選擇了捷徑,至於相愛時的豪言壯語更是不堪一擊了。就拿我們進行的這場辯論賽所在的平台網絡來説,網絡必然縮短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給人們各方面帶來很大方便,也使人們相互瞭解變得更加簡便快捷,人與人之間產生共鳴的機率大大增加,網戀應運而生了,人們開始在虛擬的世界中尋找愛情,人們可以很容易通過網絡與對方相愛。但真正兩人相處時讓愛融化在實實在在的生活中時,有幾個人可以做到讓愛淋漓盡致呢?能完全犧牲自我,失去自我呢?尤其當今高速發展的社會裏,每個人都想實現自我價值,誰也不想成為對方的附屬品,在這種激烈競爭和實現自身價值的狀況下,很難做到捨得,所以相愛時容易,相處就很難了。毛澤東同志説過的‘打江山易,守江山難’與此是同一道理。

其實撇開辯論,難和易只在於一牆之隔,還是要看如何面對,如何用智慧來經營、呵護這份感情,使人與人相處變得協和、快樂,而不是選擇逃避和捷徑,那麼相愛容易相處也不是件難的事情了,此種做法才是明智之舉!

愛他就給他你的全部,這樣即使有一天你們因為相處太難而分手時,你也會覺得曾經那麼深刻的愛過是你的最大財富,美好的回憶。只願曾經擁有,不在乎天長地久!最後祝天下相知相愛的人幸福美滿!

反方半島:

正方朋友,各位好。

我反方隊員在認真拜讀過你方的辯詞之後,對其中的幾點説法存有疑義,現提出,以期商榷。

一、你方在辯詞中稱:相愛是一種衝動和激情,抑或含有一種動物傳宗接代的本能,促使男女雙方用相對較短的時間便可以相親相愛,從而踏進婚姻的殿堂。

人,凡胎肉體,皆有本能,故時有衝動,時有激情。如果本能的衝動和激情,就能促使男女雙方用較短的時間便可以相親相愛,豈不是滿大街都是愛情啦?那末,愛情的偉大與珍貴又從何談起呢?如果是這樣踏進婚姻的殿堂,怕是還沒等走出殿堂來,就該解體了。

二、你方在陳述中引用了英國赫特福德大學教授魏斯羅曼主持的一項大規模的快速約會實驗的事例,並稱這“是相愛容易的有力佐證”。這裏,你方的辯詞在概念上犯了不該有的錯誤。這個實驗的目的很明確,即讓參與實驗者“在30秒內決定是否再與對方接觸”,而且是由一方選擇另一方,又不是雙方進行互選。這樣的決定,你方怎能將“再與對方接觸”與相愛相提並論呢?而且還將此作為“有力佐證”。“再與對方接觸”是要通過繼續接觸、繼續瞭解對方,而不是相愛,更不是繼續相愛。

三、 據民政部最新公佈的《2019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指出,2019年全國辦理離婚手續的有178。5萬對,比上年增加12萬對,離婚率為千分之二點七三。這份統計報告還顯示,從2019年以來,我國離婚率一直呈現持續走高之勢。此項報告僅僅指出了實際離婚的人數,而又有多少夫妻實際上已經無法相處,但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原因沒有選擇離婚,僅僅在維持的家庭就無法統計了。相信這個數字會比離婚家庭的數字要大的多。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結果?答案無疑就是相愛容易相處難.這是正方引用的民政部一份統計報告中的數據。離婚率千分之二點七三,現在我們暫不論離婚率的高低,只問正方辯友,年輕的男女們,為何要走進結婚的殿堂?又為什末要離婚呢?再問,佔未離婚率千分之九百九十七點二七的人在幹什末?在相處啊!既然相處難,為什末還有這末多的人在相處呢?這比率可謂不看不知道 ,看了可就明白了!

提問至此,商榷嘛,正方可任選一辯友作答。

正方老歪:

以下是我方迴應對方辯友的提問。

一 。 對方辯友也承認:人,凡胎肉體,皆有本能,故時有衝動,時有激情。我們在這裏討論的僅僅是男女雙方的相親相愛,是點對點的,並不是對方辯友所擔心的那種濫情。人類的愛情是建立在人自身本能基礎上的,如果人類失去了本能,愛情又何從談起,怎麼會有人類的繁衍聲息?又怎麼會有今天的你我?

二。 我方在陳述中引用的英國赫特福德大學教授魏斯羅曼主持的一項大規模的快速約會實驗的事例,正是要説明男女雙方產生愛意的容易程度。愛本身就含蓋了喜歡對方,愉悦對方。愛情本身也是分幾個過程的,從雙方產生朦朧的愛到狂熱的愛,都是愛,他們都是愛情的組成部分。我們不能要求男女雙方剛有了好感馬上就進入到狂熱的相愛當中去。男方和女方在30秒內就能對對方產生好感,這本身就是相愛容易的一個有力左證。我們今天討論的僅僅是相愛容易的問題,並沒有涉及相愛的結果,如果僅僅相愛而沒有結果的話,不正説明了他們在相愛的過程中不能很好相處造成的嗎?如果相處容易的話也就沒有那麼多的戀人因難相處而失戀。

三。這裏對方辯友問我方一個問題:人為什麼要走進結婚的殿堂?又為什末要離婚呢?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人因為相愛而走進婚姻的殿堂,又因為一些夫妻不能很好的相處而無奈的選擇了離婚。對方辯友又問我方佔未離婚率千分之九百九十七點二七的人在幹什麼?其實對方僅僅看到的是表面現象。如果從結婚比和離婚比來看,得到的結果就是觸目驚心的了。民政部統計的結果顯示,2019年全國辦理結婚登記成立家庭的是823。1萬個,可是當年全國就有178。5萬個家庭走向瞭解體。結婚比和離婚比達到了21。6%。也就是説每年有1000對家庭在組建,又有216家庭拆散。如此之高的結婚離婚比率難道這還不能説明相愛容易相處難嗎?

反方糊塗蟲:

一、相愛形式的多樣化,使我們的生活多姿多彩。父母之關愛,兒女之疼愛,夫妻之**,紅顏之情愛,朋友之友愛;我們時時處處都生活在愛的包圍之中,這就是我們所説的“相愛容易”。

對方朋友描述了一幅多麼美好的圖景!不得不佩服對方之巧辯能力,但是細細分析,我們不難發現,若相愛必先相處---不管什麼類型的愛,而且要做到相愛這一點,必須在比較深入的瞭解之後,就是説這種相愛是建立在相處基礎之上的。沒有相處,愛就無從談起,失去了愛的根基。相處這是個基礎或者叫分母;相愛則應該處在塔基之上或叫分子。那麼分子大呢還是分母大?顯然分母大。就是説第一,相處得多,為嘛?容易呀!相愛的少,因為難。所以包括朋友你和眾多的網友在內,我們不是很容易的在相處麼?哈哈

從人類延伸至萬物生靈,小鳥有愛,小草有愛,連不會説話的五彩石子同樣有愛。魚兒愛江河、大海,白雪愛高山;愛無所不在。所以我給自己起個網名叫:愛在天地間。有朋友説我這是博愛。博愛是美好的,有了博愛就會時時處處感受幸福。

呵呵,我們的朋友在極力地宣揚愛,可是這是一種什麼愛呢?是詩人眼裏的愛,是行而上的愛,客觀上子虛烏有的愛。説它愛就是愛,同理説它恨便是恨,所以不足為據的。

相愛容易相處難。難,有兩個層面的含義。其一,相愛之生靈,在一起難以相處。其二,相愛之生靈難以相處在一起。

呵呵,看來光欺負俺糊塗,我怎麼聽着像繞口令呀,真的繞胡塗啦,哈哈。既然相愛,還難以相處,既然相愛還難以處在一起,這世界怎麼啦?整個顛倒了——很和諧的相愛,怎麼忽然連起碼的相處都難了?

從我們人類自己説起。父母與子女是相愛的,相愛並不代表沒有矛盾,沒有衝突;為事業,為家庭,為愛情,甚至為吃一頓飯都有可能互不相讓;有爭鬥,有口角,父母對兒女也許會有拳腳。相處難,可我們依然相愛;正所謂“相愛容易相處難”

哈,想愛的人之間又衝突又矛盾,還加以拳腳,愛、處還不僅僅是參半。他們應該首先是相處着,而且是相愛着,儘管以後分開了,空間上有了距離,還有書信、電話來往,也還是相處着,呵呵,不反對吧?所以相處是普遍性的,是前提,否則無以相愛,所以相處相對還是容易。

......想想童年的夥伴,有幾個能在身邊,想想曾經的朋友,為事業,為家庭各奔前程,有幾個能長相斯守。我們愛老虎,卻不能領老虎回家;我們愛森林,森林卻一天天減少;我們愛自然界的小花、小草,可生活在城裏的人一年能看幾眼。相愛容易相處難此為二也。

對方朋友在論述相愛時濃縮成了“愛在天地間”,意思是到處充滿愛,現在卻相愛的人樹倒猴孫散了?而且把相處狹義地界定為每天形影不離,非也,即使我們天各一方,書信電話不是一種相處的方式麼?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相處容易,比如我們的網絡朋友,儘管天南地北,完全可以相處,在相處中互相學習互相幫助,但要發展為朋友之愛就相對地難-----因為在瞭解程度、相知情況、性格秉性、觀點看法等等方面都要做大量工作.

正方沃土:

哈,想愛的人之間又衝突又矛盾,還加以拳腳,愛、處還不僅僅是參半。他們應該首先是相處着,而且是相愛着,儘管以後分開了,空間上有了距離,還有書信、電話來往,也還是相處着,呵呵,不反對吧?所以相處是普遍性的,是前提,否則無以相愛,所以相處相對還是容易。

哈哈,反方朋友並不糊塗,是想把我們攪糊塗了!

反方朋友在偷換概念。不要把“相處”與“相處難”混為一談。朋友也好,同事也好,親人也罷,並不能因為“相處難”而不再相處;更不能因為相處難,而不再相愛。

反方半島:

為正方辯友的迴應作答

正方辯友在迴應中説:

1、我們在這裏討論的僅僅是男女雙方的相親相愛,是點對點的,並不是對方辯友所擔心的那種濫情。人類的愛情是建立在人自身本能基礎上的,如果人類失去了本能,愛情又何從談起,怎麼會有人類的繁衍聲息?又怎麼會有今天的你我?

是的,我們在這裏討論的是男女雙方的相親相愛,而我方所擔心的“那種濫情”,卻正是出於正方辯友的“相愛衝動、激情”之説,基於此,這種擔心就並非多餘。關於人類的本能與愛情,我方認為,正方辯友在這裏的假設不能成立。人類怎末會失去本能呢?除非人類不復存在。

2、正方辯友説:我們今天討論的僅僅是相愛容易的問題,並沒有涉及相愛的結果。緊接着卻又説,如果僅僅相愛而沒有結果的話,不正説明了他們在相愛的過程中不能很好相處造成的嗎?如果相處容易的話也就沒有那麼多的戀人因難相處而失戀。這裏,我方感覺正方辯友的話語已顯混亂了。剛剛説“沒有涉及結果”,接下去就立馬提及“結果”。那好,我方也來隨着説一下“結果”吧。相愛沒有結果,是因為相愛難所致,若相愛是件很容易的事,那誰都會有結果的,也就不會有正方辯友引來的那個千分之二點七三的離婚率了。

3、民政部統計的結果顯示,2019年全國辦理結婚登記成立家庭的是823。1萬個,可是當年全國就有178。5萬個家庭走向瞭解體。結婚比和離婚比達到了21。6%。也就是説每年有1000對家庭在組建,又有216家庭拆散。如此之高的結婚離婚比率難道這還不能説明相愛容易相處難嗎?這是正方辯友最新引用的兩組數據。很好,正方辯友,我方真的很感謝你又一次為我們提供了有力的數據例證。

離婚者,是因彼此難再相愛而離也,未離者則因相處容易而繼續。現在我們再來看這兩組數字:644.6萬(未離)之於178.5萬(離),784(未散)之於216(散).孰重孰輕?不言而喻。真是有力佐證了“相處容易相愛難”啦!

哈哈,説話間端陽節已到了,B組反方隊祝各位評委,B組正方隊各位朋友,啦啦隊的各位姐妹們,節日愉快!

反方糊塗蟲:

有意思的小蝴蝶朋友:

愛上一個人很簡單,可能只需要一個眼神(一見鍾情),可能只需要幾分鐘。相處一生卻很難,有多少人可以真正讓愛融化在生活中相孺以沫走過一生呢?所以説‘相愛容易相處難’這是從古至今的至理名言!

不可否認,社會上存在一見鍾情之愛。但是卻不是相處一生很難(大錯了啊),而是相愛一生很難。就是説相愛一時容易,相愛一生難。所以你的所謂“至理名言”也就站不住腳了!

生活因為有了愛而變得和諧、美好,因為有了愛人們才會生活的多姿多彩,相處時才會感到愉快,愛是相處的前提,哪怕是同學之間、同事之間的相處也是先有愛(友愛、關愛)的存在,如果沒有愛,相處是易還是難還有什麼意義呢?

哈哈,很佩服你那倒因為果的功夫,愛怎麼會成了相處的前提?比如我們是同事或同學,那麼我們是先愛了之後再相處(這個比方請朋友們特別是小蝴蝶朋友不要介意)?如此不愛就不能相處了麼?老實説小日本軍國主義對中華民族犯下了滔天罪行,可是戰後的現在,我們還不是相處着?還不是互通有無的在貿易?這裏面沒有愛吧?深一層説,相處起來的動力一是利益關係,二是工作關係,三是朋友、同學等關係。相處得深了,雙方在性格、秉性、志趣等方面相投,才產生愛的因素,就是説,相處是相愛的前提。嘿嘿,沒有強詞奪理吧?因為俺就念直理。

正方老歪:

離婚者,是因彼此難再相愛而離也,未離者則因相處容易而繼續。現在我們再來看這兩組數字:644.6萬(未離)之於178.5萬(離),784(未散)之於216(散).孰重孰輕?不言而喻。真是有力佐證了“相處容易相愛難”啦!

對方辯友對於644.6萬(未離)之於178.5萬(離),784(未散)之於216(散).這個數據似乎感到很滿意。可是對方辯友是否知道,我國當今家庭離婚率的高居不下而且正在快速的攀升,已經給社會帶來了一系列的不良後果。單親家庭子女的教育,撫養已經成為了一個社會問題。青少年犯罪的不斷攀升無不和家庭的不和,父母的離異有着直接或間接的關係。他們的父母為什麼要離異?不是相處不好而選擇的無奈之舉嗎?

正方蝶兒飛飛:

對方提出“相處是相愛的前提”的觀點,我方不敢苟同:

相愛是相處的前提和基礎,相處是相愛的過程, 所以相愛的時候,男女之間似乎什麼都可以忍受,包括彼此的缺點和失誤。當相愛的人開始相處的時候,往往卻難以容忍這些缺點和失誤,即使不是缺點和錯誤,也很難接受。其實他或她也許都沒有變,只是把相愛換成了相處,也許只是雙方的位置和結構發生了變化,就會產生和相愛不同的結果。這就是説相愛本身是相對容易的事情,相處的關鍵是兩人的個性是否相容,即使分外相愛,個性卻全不能相容,也只能是痛苦的...

愛是無處不在的,無論是友愛、關愛還是愛情,我們每天都被不同的愛所感動,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愛自己,我想在這裏不用討論是去愛還是被愛幸福,因為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都是因為有愛而變得重要,因為有愛人們才會希望相處愉快,如果沒有愛,相處是容易還是難對你我來講都不重要了吧?

反方糊塗蟲:

因為怕斷其章而取其意,故全段錄下,並逐一分析:

三、相愛和相處原本就是兩回事。相愛使兩個人走到一起,相愛是幸福、甜蜜、美好的,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衝動和激情,相愛就是捨得,只有舍才有得(看來相愛就是為了舍與得,愛情也太廉價了,太功利了,就像小商小販討價還價一樣).而相處是需要用自己的生命和青春去體會,舍不一定能得到(相處舍了不一定得到,而且要用生命與青春體會,多大的代價呀,怪不得對方説難,可是包括對方在內,大家還依然悠然自得地相處着,實在因為相處容易呀),是現實的,真真切切的,這時激情相對平靜,是長時間的感受,屬於你自己的與眾不同的個性的光芒開始顯露出來,相處久了,剩下的只有各自的性格和脾氣,摩擦不斷髮生,相處也將隨之夭折(哈哈,沒看出來,夭折了相處,那豈不是大家包括對方在內都不與外界聯繫,把自己重門緊鎖了?)。例如:大學生中流行的試婚,他們彼此相愛,這不容置疑,但他們懷疑自己是否真的有能力與對方長相守,他們選擇了試婚,其結果可想而知,摩擦、衝突開始出現升級(是試婚造成的?看來只相愛不試婚就無衝突了。如此説這充其量只能叫作**或者叫衝動,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相愛,真相愛是充分了解對方之後的一種包容,是一種互相的責任),曾經相愛的人,經過實踐中的相處而分道揚鑣。相處隨之土崩瓦解。相愛容易相處難啊!(根本原因在於在相對容易的相處階段沒有打好根基,所以一經進入很難的相愛階段就土崩瓦解)

反方糊塗蟲發言:

四、如果説相處容易的話,當今社會離婚率就不會居高不下。

看了半天,搞不明白相處與離婚率有何關係。

人們都想找一個全心全意愛自己的人,而且不是隻愛而不瞭解自己的人,即使相愛的兩人曾山盟海誓,相處以後也免不了摩擦,即使雙方因為相愛而不想失去對方,但是摩擦又總是形影不離。這都是因為相處時間久了,人累了,如費老所説的審美疲勞產生了。愛情是一個很小的話題,因為它就在我們身邊,愛情又是一個很大的話題,相愛的人相見不如懷念,很多愛情的幻滅都是由於相處造成的,所以我要説相愛容易相處難。

對方朋友在以偏概全,在故意模糊概念,我們所説的相處廣義的説包括夫妻、父母之於兒女家人,師生、朋友、同事等等,狹義地説,是夫妻相愛之外的相處。即便是夫妻相愛,一旦確定婚姻,一方面有了法定的權利義務,一方面感情上要包容對方---不管是優點缺點,在相愛的時間長河裏,互相磨合,互相融合,從而形成雙方都認可的思維方式。過不到一起---因為相愛難,就只能離婚,從而去過比較容易的狹義的相處生活。

如果按照對方的説法,相愛的人相見不如懷念,很多愛情的幻滅都是由於相處造成的,那麼必然得出一個不倫不類的結論:結婚了,相愛着,但是不應該相見相處,而應該天各一方。那麼請問那麼多的兩地分居為什麼想方設法要調到一起生活?我們説因為相處容易,所以才解決兩地分居問題。

正方老歪發言:

如果按照對方的説法,相愛的人相見不如懷念,很多愛情的幻滅都是由於相處造成的,那麼必然得出一個不倫不類的結論:結婚了,相愛着,但是不應該相見相處,而應該天各一方。

對方辯友錯誤的理解了我方那句話的含義,我方並沒有去人為的製造夫妻雙方的離散。為什麼有“小別勝新婚?”相愛的人又為什麼會有“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感覺?通過上述現象不正説明了説明這個道理嗎?。時下不是已經有一些夫妻開始嘗試着每週分開幾天,然後到週末時再生活到一起嗎?他們實際上已經在實踐着我方所闡述的相愛的人相見不如懷念這句話的內涵

如果説相處容易的話,當今社會離婚率就不會居高不下。

看了半天,搞不明白相處與離婚率有何關係。

既然對方辯友看不清這句話的含義,那麼我方再次向對方闡述我方的觀點:如果夫妻雙方都能夠和睦相處,過着平穩的生活,那誰也不會去選擇離婚。正是一些家庭夫妻間已經很難相處在一起,過着同牀異夢,貌合神離的生活,甚至產生了家庭暴力。那麼他們為什麼還要生活在一起?還有生活在一起的必要嗎,他們唯一的選擇就是離婚。所以説相處難是離婚的前奏,也是導致離婚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正方蝶兒飛飛發言:

1、(看來相愛就是為了舍與得,愛情也太廉價了,太功利了,就像小商小販討價還價一樣).

在這裏我們所説的舍與得,是兩人因為相愛,把這種愛甚至生命毫無保留地奉獻給對方,並不是你所説的那種小商小販討價還價似的。愛情是神聖的,你卻把它説得那麼庸俗。

2、(相處舍了不一定得到,而且要用生命與青春體會,多大的代價呀,怪不得對方説難,可是包括對方在內,大家還依然悠然自得地相處着,實在因為相處容易呀)(哈哈,沒看出來,夭折了相處,那豈不是大家包括對方在內都不與外界聯繫,把自己重門緊鎖了?)

在有愛的前提下才去相處。當今社會,人與人之間相處不乏要達到某種目的或者利益的趨使而去相處。但是相愛的人相處就不是這樣的了。

3、(是試婚造成的?看來只相愛不試婚就無衝突了。如此説這充其量只能叫作**或者叫衝動,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相愛,真相愛是充分了解對方之後的一種包容,是一種互相的責任),

不是説是試婚造成的。而是説他們之前已經相愛了,是因為相處久了的原因,才會生厭。

4、看了半天,搞不明白相處與離婚率有何關係。

當然有關係了,兩個人由於相愛而組成了家庭,但是又在相處的過程中不能容忍對方的缺點,最終走向離婚。

5、過不到一起---因為相愛難,就只能離婚,從而去過比較容易的狹義的相處生活。

過不到一起不是因為相愛難造成的,而恰恰是因為在一起難相處呀。之前已經相愛了,在這裏討論相愛的難易已經沒意義了。

6、結婚了,相愛着,但是不應該相見相處,而應該天各一方。那麼請問那麼多的兩地分居為什麼想方設法要調到一起生活?我們説因為相處容易,所以才解決兩地分居問題。

我們説相見不如懷念,説得是那種相愛的感覺,如果相處時間長了,那種感覺就會淡了,或者消失了。在這裏,對方提出兩地分居調動的事,這恰恰是説明他們之間有愛呀,愛是相處的前提呀,還有,就是因為他們長期不在一起才渴望在一起,那你又能説他們到了一起就能相處的容易了嗎,就能相處的好了嗎?那種同牀異夢、貌合神離的家庭在我們身邊比比皆事,那是相處容易嗎?對方在此也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

反方糊塗蟲發言:

相愛是相處的前提和基礎,相處是相愛的過程, 所以相愛的時候,男女之間似乎什麼都可以忍受,包括彼此的缺點和失誤。當相愛的人開始相處的時候,往往卻難以容忍這些缺點和失誤,即使不是缺點和錯誤,也很難接受。其實他或她也許都沒有變,只是把相愛換成了相處,也許只是雙方的位置和結構發生了變化,就會產生和相愛不同的結果。這就是説相愛本身是相對容易的事情,相處的關鍵是兩人的個性是否相容,即使分外相愛,個性卻全不能相容,也只能是痛苦的...

愛是無處不在的,無論是友愛、關愛還是愛情,我們每天都被不同的愛所感動,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愛自己,我想在這裏不用討論是去愛還是被愛幸福,因為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都是因為有愛而變得重要,因為有愛人們才會希望相處愉快,如果沒有愛,相處是容易還是難對你我來講都不重要了吧?

對方拒絕相處是相愛的基礎和前提,那我們不禁要問:假如有外星人的話,外星人還未於地球人接觸(相處),那麼就愛上地球人了?我們還不瞭解對方為什麼人、什麼物,我們就愛上對方了?對方為支持自己的立論真是無所不用其極了,以至於惘顧現實與存在。沒有相處何來相愛?!沒有相愛卻可以相處,相處之後才產生相愛,這是人所共知的客觀存在。

相愛的人相處的時候就難了?又是一個詭辯。要相愛必能更好的相處,否則無以為愛,要麼那就是臆造的愛,要麼就是假愛,要麼就是沒有相處基礎上的愛---這種愛充其量是一種幸愛,不是從心底裏發出的愛。

另外對方説相愛本身是相對容易的事情,相處的關鍵是兩人的個性是否相容,即使分外相愛,個性卻全不能相容,也只能是痛苦的...如此真不知道對方將把人們糊弄到什麼程度,我們同事之間、朋友之間一直這麼的相處着,或者説誰都離不開誰的每天這樣相處着,大家説我們沒覺得多麼痛苦吧?至於男女之愛出現危機,那也不是相處的過錯,上面已經説明白了,那是相愛的前提---相處得不夠、瞭解無多,緊緊依靠幸愛這種假愛導致或造成的。還是把它恢復本來面目:相處容易相愛難!

還請問對方:如果沒有愛,相處是容易還是難對你我來講都不重要了吧?照你這句具有結論性的話來説,只有相愛的相處重要,無愛的就不重要了。是這樣麼?不知大家有沒有體會,你不喜歡的人,或者很反感的人,因為工作關係要經常相處,那麼這種沒有愛的相處就不重要了?可以捨棄麼?所以相處既比相愛容易,而且也更帶有普遍性,同時它又是相愛的前提。呵呵,不好意思。

正方沃土總結性陳述發言:

主席,尊敬的各位評委,對方辯友好。首先我代表本方辯友感謝XX論壇給我們提供了本次網絡辯論大賽這個良好的平台,感謝本次辯論賽的組織者給辯友們提供了一次展示個人風採的 機會,感謝我方辯友在本次大賽中能夠通力協作,以及他們所付出的辛苦,也感謝對方辯友,正是他們的出色發揮,才凸顯出我方隊員在整個辯論過程中機智,靈活和能言善辯的能力。

很可惜對方辯友均為男性,使我失去了與他們相愛的機會,不過我們場上是對手,大家舌劍脣槍,鬥智鬥勇,場下還是可以成為朋友的,今後我們也許可以很好的在一起相處。

羅嗦了半天,現在言歸正傳。對方辯友在陳辭發言中,為了説明相處容易相愛難,引用了很多的論據,可是在我方看來很多論據都是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現僅指出兩點供評委參考。

〈一〉對方辯友在辯論陳辭中談到:“。。。一般意義上,一對相愛的人往往毫無距離,而且相互為維繫這種愛而刻意到培育。一旦時間久了,這種刻意就變得相互厭煩,相互心照不宣。為了這種厭倦,就必須使盡渾身解數加以偽裝,因此很累,很累。。。”。我方不知道對方辯友從何而來的結論,難道我們周圍的人們都是以如此的方式在相愛嗎?對方大談愛情是偉大的,純潔的,珍貴的,這和他們引用的論據卻是互相矛盾的,等於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難道愛情的偉大就體現在了互相厭煩,互相心照不宣嗎?愛情的珍貴就體現在雙方都要使出渾身解數加以偽裝嗎?對方辯友用以上論調來説明相愛難真是叫人不知所云。

〈二〉對方辯友在我方強大的壓力下,顯得有些手忙腳亂,竟然將“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一早就被扔進了歷史的垃圾堆,帶有濃厚封建主義思想糟粕的論調翻出來大加歌頌,並解釋為既有科學性,又有現實性,還有實用性來勸導當代女性以犧牲自己的權利來換取夫妻間的和睦相處,不知道多少人看了以後跌碎了眼鏡。幸虧對方辯友還沒有搬出什麼“三從四德”,“三綱五常”。不然真的會讓人貽笑大方了。看來宣傳和普及我國現行的〈保護婦女兒童權益法〉顯得多麼的迫切和必要。對方辯友以此來説明夫妻間的相處容易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時下離婚率的居高不下,並正呈快速的上升趨勢,家庭暴力的不段發生,難道不是夫妻間相處越來越難的有利佐證嗎?

相愛容易,並不是我方憑空想象的,而是建立在科學,嚴謹的實驗之上的。英國魏斯曼教授主持的大規模約會實驗,不是已經給我們提供了相愛容易的答案了嗎?相愛是每個人在生長髮育成熟後必然選擇的一個結果。它不是以人的意志而轉移的,是每個人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所導致的必然結果。相愛的一方經常會問另一方,你到底愛我什麼?而另一方往往回答不上來,因為很多情況下愛是不需要理由的.僅僅靠一個動作或一個眼神就可以給對方帶來無比的愉悦.有句成語説的好---愛烏及烏.就是因為愛一個人,所以就愛他的全部,這裏當然包括了對方的優點以及缺點.

相愛是感性的,而相處是理性的.隨着婚後夫妻雙方用理性的目光去看待對方,那麼一方的缺點,毛病將越來越不被對方所接受.由此雙方必然會產生隔閡,造成雙方相處的困難.一些家庭因此冷戰不斷,家庭暴力由此而生,直至雙方最後以離婚而告終.這無不揭示了相處難這一道理.所以我方堅持認為相愛容易相處難.

標籤: 辯論賽 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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