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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賽:相處容易相愛難

辯論賽:相處容易相愛難

辯論賽:相處容易相愛難

辯論賽:相處容易相愛難

【反方辯論內容】

【開篇立論】:

謝謝主席,大家晚上好!

開宗明義,概念先行:“相”是 “相互”,“愛”是“愛慕”,顧名思義“相愛”就是“相互愛慕”。它是一種意識流的交匯,是雙方主觀上心靈的體驗和認知,是一個彼此相互欣賞的過程; 而“相處”則指的是“彼此生活在一起,彼此接觸往來、相互對待”。相處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種物質流的共生,更多的是一個彼此之間相互包容的過程!

所謂的“相處難” 有兩重含義:第一是雙方在一起相處時,由於某些原因使雙方產生矛盾、摩擦的一種狀態;第二是指主體雙方因某些特定因數無法在一起相處的狀態。

“相愛”和“相處”同為互動發展的過程,相互依存,相互影響。而我們要比較兩者孰難孰易,必須在同一主體中才可以比較!否則從根本上犯了邏輯錯誤,也就自然無法得出正確的結論! 今天我方認為“相愛容易相處難”主要立足於以下三個要點:

第一,從兩者存在的條件來看,相愛是雙方能夠相處下去的必要條件!正是因為有了愛,雙方才有了持續相處在一起的可能性。倘若雙方都沒有了愛,您還能告訴大家,他們之間的相處是容易的嗎?用愛去維繫相處,本身就説明相愛要比相處更容易!

第二,從兩者所面臨和要處理的關係來看,我們説“相愛”是一種情感上的關係,而相處卻不僅僅需要面臨情感關係,還有物質關係、倫理關係、道德關係,相處已經不單單是情感上的溝通,而更多的是觀念的協調、價值的認可、個性的磨合。相處過程中雙方需要面臨的解決的困難更多,而在這個過程中又會受到種種社會現實因素的制約,使相處困難重重!

第三,從現實生活中產生矛盾和衝突的根源來看,我們必須深入探討到底是“相愛”本身出現了問題還是“相處”出現了問題?現實生活中,有多少山盟海誓,多少甜言蜜語,多少信誓旦旦在那一彈指,如摧枯拉朽一般被毀滅了?由愛到不愛的變化不恰恰是相愛容易相處難的有力佐證嗎?因相愛容易而結合,又因相處難而分離,到最後只能是無奈地感歎一句“相愛總是簡單,相處太難!”(唱出來!)

事實勝於雄辯!面對這一切的一切,相信您也一定能夠認同“相愛容易相處難!” 謝謝!

【總結陳詞】:

謝謝主席!大家晚上好!

縱觀整場辯論賽,首先請允許我對對方辯友立論架構的錯誤之處加以總結:

第一,對方辯友今天的比較有失偏頗!對方辯友今天總喜歡拿和這部分人的相愛和與另一部分人的相處來比較難易問題,如果這樣的比較可以成立的話,那我是不是可以用“我與父母的相愛和與我最討厭的人的相處”來論證我方立場,告訴大家“相愛容易相處難”呢?

第二,對方辯友的邏輯告訴我們,進入相處的狀態要比進入相愛的狀態容易,所以相處容易相愛難。對方辯友無非是想要告訴大家,只有經歷相處才可能有相愛的體驗。可是在這個立論體系之下對方辯友卻無法為我們解釋“一見鍾情”的例子,只好用“特例”兩個字來回避我方。ok!就算我們把“一見鍾情”的例子撇開不談,承認絕大多數的相愛需要有相處為前提基礎。可是請大家想想看,難道這個“相處”的前提基礎就是容易的嗎?不!恰恰難就難在這個基礎的構建上啊!

第三,對方辯友的第三個錯誤論點在於認為產生愛難,所以相愛就難,我們説產生相愛和相愛是不是一回事?產生相愛是什麼?是一個行為的過程;而相愛呢?是一個行為的結果,對方這個論證是不是就是説一個過程等同於一個結果,這種邏輯合適嗎?

今天我方之所以認為“相愛容易相處難”是因為我方從一辯到三辯的論證是基於我們察覺到以下幾點。

其一,相愛的實質是意識流的交匯,相處的實質是物質流的共生,外界的阻力只能阻擋現實生活中的相處,卻阻擋不了兩人之間的相愛之情。

其二,相愛是一種人的天性,是人情感的自然流露,而相處是一種不斷協調不斷磨合的過程,這種過程是受到物質的、倫理的、道德的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與制約。

其三,相愛的雙方,在相處過程中出現一系列的矛盾與摩擦,他們是用愛去温暖對方,使相處變得容易,實質上是用愛去解決相處中的問題,這本身説明相愛比相處更容易!

相信每一個愛過的人都有深深的體會,那就是――相愛容易相處難!對方辯友説,“縱裏尋他千百渡”所以“相處容易相愛難”,對方辯友不妨“驀然回首,那人就在燈火闌珊處”! 謝謝大家!

歡愉感消失後情況又會怎樣呢?美國得克薩斯大學的特德·休斯頓認為,求愛的速度通常決定了戀愛關係最後是否成功。以他為首的研究小組發現,求愛時期越長,長久的戀愛關係就越牢固。

然而,激情總會隨着時間的流逝而消退。研究表明,激情的消退速度很快,兩三年後就基本不見了。引起“愛的感覺”的化學物質如腎上腺素、多巴胺、降腎上腺素、苯(基)乙胺等減少了。您的愛人突然之間有了缺點。您也許會想,為什麼他/她變了。事實上,戀人可能根本沒變,只是現在你們能以理性的眼光看待對方了,而不再受使人失去判斷力的迷戀和熾愛荷爾蒙的矇蔽。在此階段,戀愛關係不是牢固持續,就是走到盡頭。

如果戀愛關係能夠進一步發展,其他化學物質便會開始發揮作用。例如,內啡肽仍可使人產生幸福和安全的感覺。而且,人們發生性行為時仍會分泌催產素,使人獲得滿足感和依戀感。後葉加壓素在使人產生依戀情緒方面也繼續發揮作用。

【二三辯問題】

0.x:定義方面

1.x:相愛比相處容易產生和維持

2.x:相愛要比相處使人在精神上輕鬆

3.x:相愛比相處所要付出的努力少

(前面123為我們標準)

4.x:其它

5.x:網上材料補充

這一頁是各個詞的定義

0.1 相愛:相互愛慕

0.2 相處:共同生活,相互交往

0.3 容易:①做起來不費事的②發生某種變化的可能性大

0.4 難:在這裏很顯然是指與容易相對的困難,是做起來費事,難以到達,或處境艱難的意思

0.5【我方】按照您的定義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劫匪受害者之間也算是相處了?那麼對方辯友的相處的定義也太寬了吧!你為什麼一直不看一下相處在這裏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按照大多數人的理解,這個辯題中它專指的是相處下去啊

【對方】按照定義劫匪和受害者之間也是相處

【我方】對方辯友如果你堅持認為你是正確的話,那麼我只能説您對此處語境的理解還真是相當的獨到,真可謂“舉世皆醉您獨醒”啊

0.6 對方辯友在剛才的攻辯中,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明明知道這裏所談的相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見一面等短時間的相處,卻一直要死摳定義,在那裏討論那種情況,對方辯友只看樹木不見森林,只摳定義不見語境呢?要知道在這句話中的相處指的是相處下去啊(攻辯小結)

0.7 關於相愛的定義的一些例子:

? 對方如果想把相愛定義成包括親情友情,並且舉出“相親相愛”的例子:我們可以説那麼按照您的意思是“相親”也應該是指包括親情和友情的各種愛了,你敢和你的女朋友説,我和另一個女生相愛了,或是和另一個女生相親了嗎?對方辯友,相親相愛有那麼一個含義是因為那是一個特殊的語境啊

1.1 一.【我方】相愛是一種意識流的交匯,而相處是一種物質流的共生。我們大家都知道,想總是要比做困難,既然如此,對方辯友為什麼還認為相愛這種想要比相處這種做困難呢?(可以用到一辯辯詞裏)

【對方可能回答一】想就一定比做容易嗎?相愛是想愛就能和對方相愛的嗎?可是你並沒有和某個你喜歡的明星相愛啊!

(我方回答在1.1 二)

1.1 二. 【我方】我承認我和她相愛的概率很小,但是我和這世上某一個不特定的人相愛的概率並不小啊,世上幾乎所有人都想相愛,和特定人相愛的小概率乘上一個60億這麼大個基數,你認為這相愛這件事發生的概率還小嗎?好,對方辯友我們再説下一個問題,……

1.1 三【對方可能的回答二】想就一定比做容易嗎?可是我卻聽説強迫自己的思維要比強迫自己的行為難得多啊!

【我方】:(我想不出回答)

你論證的是強迫思維要比強迫行為困難,我方並不否認,但是為什麼強迫思維比強迫行為更難呢?正是因為自願想要比自願的做簡單,所以人們都去按照自己的意願去想,而導致強迫自己的思維很困難;正是由於按照自願的做難,所以人們強迫自己的行為很簡單。

1.2【我方】網戀的雙方並沒有生活在一起,但是他們卻相愛了。一見鍾情的兩人,沒有相處卻也相愛了,對方辯友,你難道還可以説相愛要比相處困難嗎?

【對方回答一】這只是特例啊對方辯友,你要看到大多數的人,都是相處而沒有相愛啊

【我方】為什麼會存在這種特例呢?就像物理上,如果有某一個物理規律被人發現了一個特例,那麼,我們就可以説這個物理規律它並不正確啊,何況我們給你們發現的特例還不止一個,這不就證明了對方辯友的觀點是錯誤的嗎?

1.3 對方若從相處是基礎來認證,我們可以答相處不是相愛的基礎,也可以答:

【我方】:可是難就難在這個基礎的構建上啊:對方辯友,按您説的,相處是相愛的基礎,所以相處就比相愛容易,可是您沒有看到,對於一個家庭而言,掙錢是花錢的基礎,難道您就可以説掙錢比花錢容易嗎?

1.4 多少並不代表難易:在辯論場上,輪到我們説話時,我們是在這裏盡力試圖説服對方的人多呢,還是站在那裏一言不發的多?當然是盡力説服對方的人多了。按照對方辯友您的邏輯,多數人做的就相對容易,那麼也就是説滔滔不絕地試圖説服對方,要比我們站在那裏一言不發容易做到了?

1.5 比較的對象必須同時存在才可以比較:對方辯友您説的同學之間的相處,他們中間只有相處,而沒有相愛。對方辯友,就像獅子和老虎要在一起比較哪一個更兇猛,如果其中之一沒有到場的話,我們就沒有辦法就行這個比賽,也就無法比較夜誰更兇猛,所以相愛和相處只有在同時存在時才可以進行比較,而您為什麼一直舉那些只有相處而沒有相愛的例子呢?

四辯總結陳詞

我想你們有兩個辯論的點,一個就是相愛這個事情是很容易的,但是相處很難,為什麼? 然後就根據這個問題來想為什麼?然後就找到你們可以辯論的內容,我想很多的地方都有這樣的回答。

你想想,為什麼相愛容易,為什麼相處會難?

你們要做的就是找到證據證明相愛是容易的,但是相處是難的,找到那種有很多的戀愛的經驗的人,就是一種相愛容易的證據,然後相處難,就是有那麼多的離婚的人。就是因為相處難。而且那麼多的戀人最後沒有走到婚姻禮堂也是因為相處之難拉。

總之,你就這樣想這些方面去想的話應該就可以知道怎麼論了。

希望你們真的是可以得到贏得比賽。

愛是無處不在的,無論是友愛、關愛還是愛情,我們每天都被不同的愛所感動, 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愛自己,我想在這裏不用討論是去愛還是被愛幸福,因為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都是因為有愛而變得重要,因為有愛人們才會希望相處愉快, 如果沒有愛,相處是容易還是難對你我來講都不重要了吧?

引用一下週國平“愛情是精神生活,遵循理想原則。婚姻是社會生活,遵循現實原則。性是肉體生活,遵循快樂原則。”

而相處就要把三者之間的矛盾統一起來。而愛作為單一的條件,遠比相處簡單。

愛的多向性必然與相處所需要的專一性相違背。相處所面臨的是精神與實際的諸多問題,而愛,只是人們出於對人類本人孤獨感的彌補本能。相對來講,愛是本能,而相處是後天強加於愛之上的。本能不需要學習。我們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去愛別人,不管是親情友情還是愛情。而相處則是一種物質上的具體表現。現實諸多現象的變換莫測本來就給了相處一個相對於愛來講,更復雜的環境。

愛是內心的,無須學習的。相處是外在的,複雜多變的。

我臨時想到的很淺的一個方面。感覺這個辯題可以打得很深。性愛,倫理,婚姻,社會制度,等等角度和方面。以上僅供參考。

舉例:

當你愛上一個人,你可能只是愛上了她(他)的某個方面,美麗/英俊,才華,温柔等等。但是要和他長期相處,就需要包容他的一切,這也包括他身上的所不欣賞的那些部分,要能夠忍受他的缺點。英俊美麗的人也許濫情,才華橫溢的人多半驕傲,温柔體貼的人説不定懦弱無能。他們也許有腳氣,會在牀上放屁,在家的時候邋邋遢遢,言語粗俗,你能夠容忍這些,才能和他相處。

所以,和一個人相處,比愛上他難多了。

每對夫妻不都是相愛了再結婚呢?如果不是相愛容易相處難又怎麼會有那麼多的夫妻結婚後不久就厭倦了對方呢?(

為什麼説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呢?就是因為相愛是很簡單的而相處則是痛苦的。因為相愛時能把對方的缺點都看成優點而相處久後即使是優點也可能被看成缺點更別説是缺點了。所以説相愛容易相處難。

相愛容易相處難。

請問對方同學:為何世界上每天有那麼多的人要結婚?那是因為他們相愛僅僅只是一種感情的對白,而現實居高不下的離婚率又警示了我們各方面的環境因素及社會因素導致彼此的不易。

綜上所述:

同學需要抓住的重點是:

1、相愛也就是感情 = 非物質的精神寄託

2、而相處 = 是需要在環境下進行的,如社會環境、個人經濟環境等,現實壓力都會導致相處不易的現象

另外:辯論最重要的是個人的心態,要平衡把握,不直擊對方的缺點,而是以我方的優點來戰勝他人才是對個人及他人的尊重,更是自己能力的表現。

相愛容易相處難?難嗎?不難!

相愛是雙方的,不是單相思,兩人能相愛,必然有相通之處,如性格,愛好,理想,所以相處更會容易。

反之,若不相愛兩人相處更難,要找共同語言,要找共同愛好,更何況,不相愛能相處嗎?

承傳一句老話“醜事傳千里,好事不出門”,相愛的人走到一起生活,便發現太多的生活上有不少分歧。於是太多的人喜歡到處感概:唉,相愛容易相處難。

其實,很多相愛容易相處更容易的例子,我們都沒在意,就如現在吧,我們這大集體只有彼此相愛才會更好相處!不是嗎?

前者是偶然後者是必然,偶然已成必然那就必須坦然~~~即使再難也要順其自然~~要不然會很亂~也很煩~愛是那麼突然,相處必會艱難~~不會面對~那艱難會蔓延~~等那痛到了極點,便會步履維艱~~~何不斬斷情緣孤身奮戰~~~

什麼是“相愛”,什麼是“相處”。“相愛”是人以性(行為)情趣為導向的情感交流活動,那麼什麼是“相處”呢?“相處”是人與人相互交流、溝通,包括協作、共事等等社會行為。從概念上我們可以看出,“相處”是人的一個社會化的一種能力,而“相愛”也是人社會化的一種能力,並且“相處”含蓋了“相愛”的內容, “相愛”的能力部分地反映了一個人的社會能力。

一個具有愛別人和被別人愛的能力之人,他的“相處”能力一定很高,一定較別人更容易(所謂的易和難,是比較來的,要注意)相處。

以上是基本內涵。但不是説跟這個涵義貼近的辯方一定會贏,辯論過程其實就是異化概念和異化涵義的過程。

我可以把“相愛”異化成單純的性衝動,這當然就簡單了,因為它剝離了人與人的“愛”是人的一種社會行為那部分概念,較之“相處”這種複雜的社會行為當然就容易多了! 並且我也可以把“相處”異化為“能不能在一起”。“能不能在一起”完全反映事物客觀的偶然性和必然性,缺乏人在這裏起的作用。我愛她,但她是有夫之婦,我們相愛卻難相處——這就完全異化了辯題的基本概念。

知道這些內涵我們就可以找尋有利於自己的論據了,大文豪、大明星的例子多了,正方反方都有。

辯論最終是判斷人的能力,而不是論點的倒向。

相愛後結婚的多離婚的也多

還有相愛後拍拖吵架的那些就是相處難的體現

相愛不需要對除愛這個情感以外的東西負責; 而相處卻要對一切繁雜事務負責

相愛容易相處難,應該是在兩者都存在的情況下吧,比如説一對情人相愛,他們相愛後的生活是如何過下去的,把這時的相愛與相處作一對比就可以了。

1. 本來是不侷限的,但題目的意思明顯是愛情。

2. 他跟他的一切不是一個東西,你願意的話可以這麼做,但是不是必要的,與愛他無關。

3. 相愛當然不是一瞬間,但也不是永恆的感情,而是處於一種狀態,雙方平等。

4. 兩個都是相,增益是同等的。

對方認為產生愛難,所以相愛就難,我們説產生相愛和相愛是不是一回事。產生相愛是一個行為的過程;而相愛是一個行為的結果,對方這個論證是不是就是説一個過程等同於一個結果,這種邏輯合適嗎?

正方要論證的是相愛之後兩人之間的相處,而反方則可以把相處擴大成為眾人之間的相處,正所謂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如果相愛是一種激情,那麼相處則需要更多的理性,去認識雙方的差異、包容對方習慣上的不同、試着去接受對方的圈子乃至家人。

這樣的變化讓人產生不適,更容易讓愛情產生動搖。

對於正方一號的觀點,我不敢苟同。不過要提醒正方一號,今天我們在討論的前提是兩人戀愛。因此,當戀愛時,那肯定是相愛,如果不愛,為何要談戀愛?

因此,我還是堅持我們的觀點,相愛容易,相處難。西方有位哲學家説過,愛上一個人,只要一秒鐘,這充分向我們説明,相愛容易。但 是為什麼説相處難。因為根據人類進化論的觀點,當兩個人相愛時,為了向對方留下最美好的一面,因此會不知不覺中將自己的缺點進行隱藏,但是當兩個人進行相處時,這些缺點就會不斷暴露出來。近年來不斷上升的離婚率,則充分向我們説明着,相處難。

1、相愛只是一種感覺,可以轉瞬即來,激情四射;而相處需要時間的打磨,它不僅僅是激情可以維繫的,更多的是雙方性格的磨合,難免會有矛盾和衝突

2、相愛只是兩個人的事情,彼此眼中只有對方;相處則包含了對方身後的一切,家庭、事業都有可能成為感情的牽絆另一方就是:相愛容易相處難了

破題為先:相處容易是從兩個人剛剛接觸,都不熟悉,不夠了解出發,多數情況互相理解,日久生情,只要沒有相愛就會相敬如賓,客客氣氣,而如果相愛,則有可能因為生活瑣事,斤斤計較,要求高,自然相處難。由此立論,矛盾是彼此瞭解之後昇華的一種負面產物,相處的時候都是單獨的行為,並行不悖,相愛的時候總要一致統一,而兩個人的思想必然有所不同,所以出現問題時要比相處時困難大些。

對方立論:估計是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生活和諧,一旦分手、離婚就會成為冤家,難以再以一種平常心相處下去。

你就重點攻擊:相愛的定義,之所以相處難都是相愛的後遺症,一開始立論就給相處、相愛下好有利於自己的定義。例子、印證都要由此出發,這要證明相處比相愛容易就可以,不要跑題,比如相處的時候基本不用考慮柴米油鹽醬醋茶,相愛的時

候還要加上水電、取暖、孩爹孃,比如相處的時候只要玩的開心就會很高興,相愛的時候無法照顧好對方或者對方的父母、或者孩子,或者分工不明,都會成為無盡的矛盾源泉,比如相處的時候,對方是自己的影子,結婚了,對方就是自己的全部,必須為對方負責,這就是所為的痛並快樂着。要學會點題,記住難不等於痛苦,相愛是甜蜜的,防止對方以此為陷阱,只講難易,不講辛酸,你們就很容易勝利,定義很重要。

在大學校園裏,相愛的人隘處可見,可是相處得了多久呢?

大多數的人都在一年甚至一個月內把曾經相愛的兩個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泊拉圖式的愛在現實生活中是很難生存下去的,我們能在相處中相互包容,相互相任,相互依賴,克服一切生活中可能帶來的困難嗎?

我們在父母為我們構建好的物質基礎上相愛,當生存壓力壓在我們自己肩上的時候,當我們無法在同一個城市生活的時候,當我們開始面對庸俗的柴米的時候,當我們彼此的家庭有着這們或那樣的矛盾的時候??如此種種,我們將情保以堪?

最後我要表白是:“相愛容易相處難!”這個觀點是正確!

標籤: 辯論賽 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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