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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衞生監督工作計劃(通用4篇)

動物衞生監督工作計劃(通用4篇)

動物衞生監督工作計劃 篇1

一、指導思想

動物衞生監督工作計劃(通用4篇)

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籌,實事求是開展畜禽產品質量宣傳、培訓、整治工作,通過進一步強化監督,確保全縣養殖業健康發展和畜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目標及任務

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監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動專項整治,強化提高企業責任人的生產質量意識,嚴厲打擊禁用物資添加、私屠濫宰、病死畜禽加工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肉品質量安全,加強在投入品環節監管力度,不定期檢查養殖場用藥記錄,對出欄動物實施檢疫,對染疫或病死動物要嚴格現場監管,進行無害化處理,進一步完善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嚴把畜禽產品產地檢疫和市場準入,全面提高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監管能力,確保質量安全可靠。

1、積極開展畜產品禁用物質專項整治

加大獸藥、飼料等禁用物質查處,不定期對經營部和養殖場投入品進行監管抽檢,對驗收不達標獸藥經營企業進行依法取締,已取得gsp認證的經營企業要加強監督管理工作,強化養殖環節的監管力度,要保證“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的抽檢檢測合格率達到100%,加強養殖場(户)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和現場指導工作,並明確企業生產是第一責任人的意識,簽訂責任承諾書,使每一位養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經營,提高養殖户的質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深入開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從源頭抓起,強化對養殖場(户)或畜禽產地檢疫監管,嚴把屠宰、經營、運輸檢疫證明關,嚴厲打擊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為,對進出屠宰場動物及動物產品要嚴格審驗,切實做好宰前宰後檢疫關,派駐檢疫人員要加強屠宰檢疫監管,嚴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嚴格執行入場檢查、抽檢、檢測、驗收、屠宰操作規程、肉品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等制度,監督其完善台帳登記制度和完善可追溯體系工作,層層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意識,確保出場肉品質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據畜禽質量安全要求,縣動物衞生監督所對全縣轄區內畜禽生產和市場監管整治進行部署落實監督指導,各動物衞生監督分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精神,要層層把關,密切配合,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採取處置措施,積極開展與兄弟單位聯合執法,形成聯動效應,進一步遏制不法行為。各轄區要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明確監管責任,精心組織,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到位。

四、工作計劃

(一)動員部署階段(1月)

召開全縣畜禽質量安全整治工作會議,部署動員下一年動物衞生監督工作計劃及任務,並制定實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開展及培訓階段(2月——5月)

1、組織開展春節前後的肉食品質量監管工作,確保重大節日期間畜產品質量安全。

2、組織執法人員培訓,通過培訓提升執法人員整體素質,規範執法行為。

3、加強保障執法隊伍建設,由於受到緩徵檢疫費帶來的負面影響,要積極向上級爭取保障增加基層執法人員待遇問題,確保動物衞生監督工作紮實開展,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

4、加大執法力度,全面開展整頓獸藥飼料市場、畜產品市場、定點屠宰場、規模養殖場、運輸等環節整治監管工作。

5、繼續落實抓好規模養殖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置監管統計上報及補助工作。

6、深入開展節假日期間宣傳教育活動,主要集中在集貿市場、鄉鎮集市,現場發放宣傳紙、諮詢等形式並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開展一系列畜產品安全知識等宣傳活動來提升羣眾畜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7、繼續深入推進“放心肉”體系建設,並配合工商、商務、公安等部門開展清理整頓工作,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經營白條肉現象的發生。

8、加強動物及動物產品抽查檢測工作,確保違禁物質“瘦肉精”抽檢檢測合格率達100%。對經營假劣產品和違禁物質產品等違法行為的,查處一起及時公佈曝光,情節嚴重的並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9、加強督導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整改,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階段(5月——9月)

1、認真組織開展夏季病害豬肉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病死豬、病害豬肉非法交易活動。

2、加強高温季節無害化處置監督監管工作,確保病死豬在監管人員現場監督下,做好無害化處置,確保無染疫、無私自轉運販賣發生,確保無害化處置監管到位。

(四)驗收總結階段(10月——12月)

五、強化紀律,責任追究

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認真履行職責,層層把關,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嚴格履行轄區內各項監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瞞報、漏報、失職等行為,對不盡職盡責造成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監管人的責任,確保全年不發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動物衞生監督工作計劃 篇2

為了全面落實省、市、縣各項指標任務,結合全縣實際情況和去年工作中的問題,確保全縣動物衞生監督工作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有序發展,初步制定20xx年度工作計劃。

一、總體目標:

在20xx年,全縣動物衞生監督執法工作,按照省、市動物衞生監督執法工作會議精神和佈署,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樹立預防性和常態化監督理念,大力推進動物衞生監督執法機構標準化建設,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明晰監督對象、內容、目標,全面落實,定點、定區域監管責任制和定期例行檢查制度;大力加強行政執法和內部監察,強化自身建設,提升執法能力,切實提高工作實效。

二、強化產地檢疫

產地檢疫工作是動物檢疫工作的基礎,只有抓好產地檢疫工作,才能真正實現動物疫病的源頭控制。20xx年,我縣將進一步加強動物產地檢疫工作,一是推進和規範產地檢疫報檢點地設置,明確報檢點管理區域和檢疫人員,堅持報檢點值班制度,提高服務意識,促進產地檢疫率全面提高。二是嚴格執行憑畜禽標識和有效的免疫證明出具產地檢疫證明制度,凡沒有免疫證明和畜禽標識的一律不予出具產地檢疫證明,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處罰。三是對購進的動物也要嚴格監管,對購進的動物必須隔離觀察大動物45天,中小動物30天,才能進入飼養場地。

三、強化屠宰檢疫

嚴格屠宰檢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的關鍵。我縣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和監管。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動物防疫條件進行檢查, “嚴把動物入場關”要實行準宰制度,“嚴把屠宰畜禽待宰關”駐廠檢疫監督人員對待宰動物每隔4小時檢查1次,發現問題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處理。“嚴把同步檢疫關”駐廠(場)檢疫監督人員嚴格規定程序實施檢疫,做到隨宰隨檢,有宰必檢,不漏檢,不誤檢。“嚴把宰後處理關”對檢出的病害動物及其產品,要嚴格按照《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的相關規定,監督屠宰場方嚴格實施無害化處理。二是駐廠檢疫監督人員要及時、規範填寫各項檢疫記錄,做好畜禽標識和檢疫票證。的回收和各項記錄的整檔,確保屠宰檢疫工作進一步規範。杜絕只收費不檢疫的不作為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吃上“放心肉”。

四、強化飼養環節的監管

以規模飼養場、養殖户為重點,加強對動物飼養場所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核和監督。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進行嚴格處理。

五、要加強獸藥的監管工作

加強日常檢查,並將檢查範圍延伸到鄉鎮、村獸藥經營户。

六、強化流通環節監督檢查

流通環節是病害動物產品從產地進入餐桌的重要渠道,為確保全縣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縣動物衞生監督所將按照省、市、縣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有關文件精神,一是進一步加強市場、冷庫、超市、生肉銷售點等動物、動物產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力度,對縣城區銷售的肉類實行市場準入制度。二是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經營者做到憑證入庫、亮證經營。三是加強全縣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紀人的監管。在全縣範圍內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逃避檢疫和運輸、加工、販賣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動物產品違法行為的專項活動,對從事經營、加工病死動物及其產品違法行為的黑窩點從嚴、從快、從重予以查處和取締,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七、切實抓好追溯體系建設工作

要大力推進規模飼養場和養殖户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抓好二維碼耳標佩戴監督管理,要加強二維碼耳標的網上申領、審核、簽收、發放管理工作。加強識讀器使用管理工作,今年21個有IC卡的識讀器要啟動使用。做到每台識讀器年內都有上傳信息數量,強化定點、定期信息報送管理,上報省市的規模養殖場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內容報送相關信息。

八、強化動物衞生監督證章標誌管理工作

動物衞生監督執法體系所有證章標誌的領取、保管、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證章標誌的領取、保管、發放、使用、報廢、庫存等相關環節管理辦法、制度、措施、記錄,確保每一個環節、每一個證章標誌都能追溯到具體責任機構。在使用票證時堅決杜絕只開票不收費、只收費不出票的現象。

九、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實行責任追究

要加大內外監察力度,嚴厲打擊、嚴肅處理內外各類違法違紀行為。加大內部監察力度,對存在不作為、監管不到位等重大監管責任問題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責任。對不按規定引入動物、不按規定申報產地檢疫、不按規定對病死動物實施無害化處理、不按規定屠宰、加工、經營病死動物的行為要堅決查處。按照省市要求,要建立推行案件複審制度,確保案件處理,處罰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

十、加強執法體系自身建設

(一)強化制度建設

1、完善崗位監管責任制

縣、鄉、村必須建立健全、定點、定區域崗位責任制,鄉、村按區域、

規模飼養場、屠宰場、市場等按點明確責任區域、責任對象、責任事項、責任目標、責任人員。確保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位,崗位監督工作執行到位。

2、嚴格執行定期例行監督檢查制度

縣、鄉、村都要建立定期例行監督檢查制度、檢查結果通報制度,跟蹤整改督辦制度,監督檢查檔案管理制度,重點監管對象定點跟蹤監管制度,完備處理處罰記錄檔案,村級動物防疫員對轄區實行每週全面細緻檢查1次,鄉鎮站對轄區內管理相對人和村協檢員工作每2周例行檢查一次,每月全面細緻檢查1次。縣所每月例行檢查一次,每2月全面細緻檢查1次。今年例行檢查也要延伸 每個鄉鎮。

(二)加強行風建設

要進一步健全組織、明確責任、強化督察、建立健全責任管理和責任追究體制和機制。定期組織開展行風建設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訪活動。對只收費不檢疫、檢疫不出證、繼續使用舊證、轉讓出賣檢疫證章標識、違法攔車、違法查證驗物、亂收費、濫罰款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及時嚴肅處理。

(三)強化隊伍建設和防疫法宣貫工作

強化求真務實的思想作風和真抓實幹的工作行風建設打造一支政治思想過硬,工作作風紮實的監督執法隊伍,要大力提升監督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力爭做到能監督、能檢查、能辦案、能應訴,必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職責義務。

深入宣傳動物防疫法,努力營造政府支持、領導重視、社會關注和羣眾理解的良好社會氛圍。一定要做到科學防檢促發展,

依法監管保安全,規範行為樹形象。全面提升縣、鄉、村動物衞生監督執法組織體系、執行能力,工作實效、社會形象和社會地位。

(四)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

加強薄弱環節執法工作研究。針對檢疫收費不統一等情況,分割動物產品檢疫監督不到位、檢疫出證管理不健全、不完善,產地檢疫、產品檢疫規範不健全、不完善,檢疫標誌使用對象、範圍、方式、方法等管理不明晰、不到位等問題,要進行深入研究,探索總結成功經驗,創新管理模式及工作機制,用以引導,推進全面工作。

動物衞生監督工作計劃 篇3

20xx年,全縣動物衞生監督執法工作,按照省、市動物衞生監督執法工作會議精神和佈署,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預防性和常態化監督理念,大力推進動物衞生監督執法機構標準化建設,特定管理相對人動物防疫標準化建設,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明晰監督對象、內容、目標,全面落實定點、定區域監管責任制和定期例行檢查制度;大力加強行政執法和內部監察,強化自身建設,提升執法能力,切實提高工作實效。

一、強化產地檢疫。產地檢疫工作是動物檢疫工作的基礎,只有抓好產地檢疫工作,才能真正實現動物疫病的源頭控制。20xx年,我縣將進一步加強動物產地檢疫工作,一是推進和規範產地檢疫報檢點地設置,明確報檢點管理區域和檢疫人員,堅持報檢點值班制度,提高服務意識,促進產地檢疫率全面提高。二是嚴格執行憑畜禽標識和有效的免疫證明出具產地檢疫證明制度,凡沒有免疫證明和畜禽標識的一律不予出具產地檢疫證明,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三、強化飼養環節的監管。以規模飼養場、養殖户為重點,加強對動物飼養場所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核和監督。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進行嚴格處理。同時按照農業部《畜禽標識和畜禽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督促、指導養殖小區、養殖場户依法建立科學、規範的養殖檔案和日常動物防疫制度。

四、強化流通環節監督檢查。流通環節是病害動物產品從產地進入餐桌的重要渠道,為確保全縣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縣動物衞生監督所將按照省、市、縣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有關文件精神,一是進一步加強市場、冷庫、超市、生肉銷售點等動物、動物產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力度,對縣城區銷售的肉類實行市場準入制度。二是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經營者做到憑證入庫、亮證經營。三是在全縣範圍內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逃避檢疫和運輸、加工、販賣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動物產品違法行為的專項活動,對從事經營、加工病死動物及其產品違法行為的黑窩點從嚴、從快、從重予以查處和取締,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切實抓好追溯體系建設工作

要大力推進規模飼養場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抓好二維碼耳標佩戴監督管理,要加強二維碼耳標的網上申領、審核、簽收、發放管理工作。抓好養殖檔案監督管理工作,種畜場、規模飼養場(飼養小區)要全部建立生產和防疫有關信息養殖檔案,全面準確記錄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相關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監管有據開查,抓好規模養殖場生產防疫信息報送監督和識讀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識讀器年內都有上傳信息數量,強化定點、定期信息報送管理,上報省市的規模養殖場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內容報送相關信息。

六、強化動物衞生監督證章標誌管理工作

動物衞生監督執法體系所有證章標誌的領取、保管、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證章標誌的領取、保管、發放、使用、報廢、庫存等相關環節管理辦法、制度、措施、記錄,確保每一個環節、每一個證章標誌都能追溯到具體責任機構。

七、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實行責任追究 八、加強執法體系自身建設

(一)強化制度建設

1、完善崗位監管責任制

縣、鄉、村必須建立健全、定點、定區域崗位責任制,鄉、村按區域、

規模飼養場、屠宰場、市場等按點明確責任區域、責任對象、責任事項、責任目標、責任人員,並公開公佈;上級對下級,監督執法機構與執法人員要簽訂監督執法責任狀,確保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位,崗位監督工作執行到位。

2、嚴格執行定期例行監督檢查制度

縣所每月例行檢查一次,每2月全面細緻檢查1次。

(二)加強行風建設

要進一步健全組織、明確責任、強化督察、建立健全責任管理和責任追究體制和機制。層層簽訂《行風建設承諾書》建立落實社會和系統內部行風舉報員制度,定期組織開展行風建設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訪活動。對只收費不檢疫、檢疫不出證、轉讓出賣檢疫證章標識、違法攔車、違法查證驗物、亂收費、濫罰款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及時嚴肅處理。

(三)強化隊伍建設和防疫法宣貫工作

強化求真務實的思想作風和真抓實幹的工作行風建設打造一支政治思想過硬,工作作風紮實的監督執法隊伍,要實行執法能力培訓、考試、測試製度,大力提升監督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力爭做到能監督、能檢查、能辦案、能應訴,必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職責義務。

深入宣傳動物防疫法,全面提升縣、鄉、村動物衞生監督執法組織體系、執行能力,工作實效、社會形象和社會地位。

(四)積極探索創新完善工作機制

加強創新管理模式工作機制研究。藉助畜產品安全、畜牧等相關方面法律法規、優惠扶持政策、項目建設,藉助外省市場準入等有關政策和規定,深化、推進動物衞生監督執法工作台。緊緊圍繞全省預防性、常態化動物衞生監督執法理念,研究、探索、創新、完善動物衞生監督工作的管理模式、工作機制,以及管理辦法、制度、措施、程度、記錄等。

加強薄弱環節執法工作研究。針對屠宰分割貯存及加工一體化企業,大量分割動物產品調運和檢疫收費不統一等情況,分割動物產品檢疫監督不到位、檢疫出證管理不健全、不完善,產地檢疫、產品檢疫規範不健全、不完善,檢疫標誌使用對象、範圍、方式、方法等管理不明晰、不到位等問題,要進行深入研究,探索總結成功經驗,創新管理模式及工作機制.

加強標準建設管理體系研究.加強監督執法機構、監督管理相對人、執法人員應達到的建設標準、監管標準、行為規範。

在全面整體推進監督執法工作台的同時,突出強化飼養、屠宰等特定管理相對人,以及監督執法機構的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與管理的先進典型建設,用以引導、推進全面工作。

動物衞生監督工作計劃 篇4

20xx年,全縣動物衞生監督執法工作,按照省、市動物衞生監督執法工作會議精神和佈署,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預防性和常態化監督理念,大力推進動物衞生監督執法機構標準化建設,特定管理相對人動物防疫標準化建設,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明晰監督對象、內容、目標,全面落實定點、定區域監管責任制和定期例行檢查制度;大力加強行政執法和內部監察,強化自身建設,提升執法能力,切實提高工作實效。

一、強化產地檢疫。產地檢疫工作是動物檢疫工作的基礎,只有抓好產地檢疫工作,才能真正實現動物疫病的源頭控制。20xx年,我縣將進一步加強動物產地檢疫工作,一是推進和規範產地檢疫報檢點地設置,明確報檢點管理區域和檢疫人員,堅持報檢點值班制度,提高服務意識,促進產地檢疫率全面提高。二是嚴格執行憑畜禽標識和有效的免疫證明出具產地檢疫證明制度,凡沒有免疫證明和畜禽標識的一律不予出具產地檢疫證明,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二、強化屠宰檢疫。嚴格屠宰檢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的關鍵。我縣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對全縣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和監管。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全縣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動物防疫條件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無法整改及不按要求整改的堅決予以取締;嚴把“四關”,實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嚴把動物入場關”要實行準宰制度,“嚴把屠宰畜禽待宰關”駐廠檢疫監督人員對待宰動物每隔4小時檢查1次,發現問題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處理。“嚴把同步檢疫關”駐廠(場)檢疫監督人員嚴格規定程序實施檢疫,做到隨宰隨檢,有宰必檢,不漏檢,不誤檢。“嚴把宰後處理關”對檢出的病害動物及其產品,要嚴格按照gb16548-20xx《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的相關規定,監督廠方嚴格實施無害化處理。二是駐廠檢疫監督人員要及時、規範填寫各項檢疫記錄,做好畜禽標識的回收和各項記錄的整檔,確保屠宰檢疫工作進一步規範。三是在完善生豬定點屠宰的基礎上,加大禽類和牛羊集中屠宰的推進力度,制定屠宰規程和工作程序,逐步取消用市場監管代替屠宰檢疫的行為,杜絕只收費不檢疫的不作為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吃上“放心肉”。

三、強化飼養環節的監管。以規模飼養場、養殖户為重點,加強對動物飼養場所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核和監督。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進行嚴格處理。同時按照農業部《畜禽標識和畜禽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督促、指導養殖小區、養殖場户依法建立科學、規範的養殖檔案和日常動物防疫制度。

四、強化流通環節監督檢查。流通環節是病害動物產品從產地進入餐桌的重要渠道,為確保全縣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縣動物衞生監督所將按照省、市、縣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有關文件精神,一是進一步加強市場、冷庫、超市、生肉銷售點等動物、動物產品流通本文來源:114 環節的監管力度,對縣城區銷售的肉類實行市場準入制度。二是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經營者做到憑證入庫、亮證經營。三是在全縣範圍內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逃避檢疫和運輸、加工、販賣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動物產品違法行為的專項活動,對從事經營、加工病死動物及其產品違法行為的黑窩點從嚴、從快、從重予以查處和取締,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切實抓好追溯體系建設工作

要大力推進規模飼養場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抓好二維碼耳標佩戴監督管理,要加強二維碼耳標的網上申領、審核、簽收、發放管理工作。抓好養殖檔案監督管理工作,種畜場、規模飼養場(飼養小區)要全部建立生產和防疫有關信息養殖檔案,全面準確記錄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相關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監管有據開查,抓好規模養殖場生產防疫信息報送監督和識讀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識讀器年內都有上傳信息數量,強化定點、定期信息報送管理,上報省市的規模養殖場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內容報送相關信息。

六、強化動物衞生監督證章標誌管理工作

動物衞生監督執法體系所有證章標誌的領取、保管、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證章標誌的領取、保管、發放、使用、報廢、庫存等相關環節管理辦法、制度、措施、記錄,確保每一個環節、每一個證章標誌都能追溯到具體責任機構。

七、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實行責任追究

要加大內外監察力度,嚴厲打擊、嚴肅處理內外各類違法違紀行為。加大內部監察力度,對存在不作為、監管不到位等重大監管責任問題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責任。對不按規定引入動物、不按規定申報產地檢疫、不按規定對病死動物實施無害化處理、不按規定實施強制免疫、規模飼養場防疫不達標、屠宰、加工、經營病死動物的行為要堅決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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