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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精選3篇)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精選3篇)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 篇1

為推進我鄉的慢性病防控工作,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要求,為確保我鄉重性精神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根據衞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辦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鄉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計劃。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精選3篇)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高血壓、糖尿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壓、糖尿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宣傳。並做好入户訪視工作,瞭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

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5、加強精神病人的管理,在發現或者懷疑精神病人有可能對社會和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的對其進行行動限制和行為干預,在病情較重時可通知當地派出所協助將其轉入上級精神病治療中心。

6、加強精神病人的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___衞生院

20__年1月15日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 篇2

為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要求,為確保我村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結合實際,制定本衞生室20__年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計劃。

一、目標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項目範圍和內容

(一)範圍:本村居民。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宣傳。並做好入户訪視工作,瞭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和。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

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衞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6、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卞橋鎮 村衞生室

20__年1月1日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 篇3

為落實確保20__年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工作計劃。

一、項目目標

(一)全鎮約49756人,開展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性評估,全部資料建檔立卡,建立重點病人監控網絡。基本建成覆蓋全鎮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數達85%。

(二)實行分級隨訪,及時評估患者病情及功能狀況,並要求隨訪患者數量不低於登記總數25%,由培訓的管理員對有危險行為傾向患者進行每季度1次,共四次隨訪。

(三)對開展重性精神病管理的要求,精神病患者監護率達到95%, 顯好率60%,社會參與率50%,肇事率下降到0。5%以下。

二、項目範圍和內容

1、重點培訓重性精神病人管理人員,鎮對村級的培訓工作。培訓當地鄉村醫務人員管理社區危險行為病人的知識技術,提高評估病人行為危險性的水平,規範重性精神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提高隨訪重點病人的能力。

2、人員篩查: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培訓的專(兼)職人員收集患者的信息,並做好初步篩查工作。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為代表的,臨牀表現有幻覺、妄想、嚴重思維障礙等精神病性症狀,且患者對其症狀缺乏現實檢驗能力的一組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除需要原承擔治療責任的專業醫療機構提供疾病檔案信息外,還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軀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立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有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範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自上級醫院。

5、及時發現和報告失訪患者,死亡患者情況,填寫失訪(死亡)登記表,按年度填寫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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