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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學業水平評價方案(通用4篇)

學生學業水平評價方案(通用4篇)

學生學業水平評價方案 篇1

國小科學課程是以培養學生科學素養為宗旨的科學啟蒙課程。因此,科學課程的評價就是要通過各種評價方法瞭解學生實際的學習和發展狀況,以提高每個學生的科學素養。與此相應,我們的評價方法要改變過去那種單一的試卷評價方法,推行多元化的評價機制。要做到書面評價與實驗探究評價相結合,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教師評價與學生評價相結合等。評價建議具體如下:

學生學業水平評價方案(通用4篇)

書面評價(佔70%)

1、圍繞國小科學課程標準和教材中相關的科學知識(生命科學、物質科學、地球與宇宙)進行評價。

2、科學探究(設計簡單的.科學探究過程並形成文稿)。

1、根據各年級教材的具體要求,有重點、靈活恰當地進行評價。

2、考核也可分階段進行。

3、終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

4、教材後的作業紙也可以作為評價依據。

實驗探究(佔20%)

1、圍繞科學探究的一般過程,完成相關的科學探究實驗。

2、能運用所學科學知識解釋常見的科學現象。

3、正確使用並操作相關的實驗器材。

4、製作簡單的科技小製作等。

5、根據教材撰寫一定的科學觀察日記、科學小論文。

6、結合相關主題編撰、繪製一定的科學小報、科學圖畫等。

7、根據相關主題收集、閲讀、整理、交流資料(含圖片、科學家的故事)等。

情感與態度(佔10%)

1、學習科學的態度:攜帶器材的習慣、傾聽他人的習慣、積極思考的習慣、善於表達的習慣、願意動手操作等。

2、與他人的合作:分工、討論、記錄、彙報、傾聽等。

1、學生評價應與課堂教學、探究活動相結合。

2、教師對學生的評價結果應給予尊重。

説明:

1.加分條件:學生在海門市級以上科學學科比賽中(金鑰匙、航模、機器人等)獲得等級獎或在省級以上發表科普小論文的可加2~10分,成績特別優秀的可以不用考試。

2.各學校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作適當調整。

學生學業水平評價方案 篇2

國小數學評價的目的是為了全面瞭解學生的數學學習狀況,激勵學生的學習熱情,促進學生數學素養的全面發展。因此,對學生數學的學習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知識與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關注他們數學思考的發展、情感與態度的形成和發展;既要關注學生學習數學的結果,更要關注他們在學習過程中的變化和發展。評價的'形式和手段應多樣化,要讓評價成為學生展示自己成功的舞台,讓評價成為學生愉快的經歷,讓學生在評價中產生更強的學習動力,真正實現學生主動、全面的發展。

評價具體建議如下:

(一)定量評價

1、筆試(80分)

(1)評價內容:主要考查知識技能、數學思考、解決問題等。

(2)評價標準參見教研室(或共同體編制)的試卷。

(3)評價方法:期末評價與平時評價相結合。

(4)評價人員:教師。

2、口算(佔5分)

(1)評價內容:考查口算能力。口算內容根據各冊教材而定。

(2)評價方法:編制A、B兩套口算題,先用A套口算題讓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裏完成,並即時批改評價。如果學生對自己的口算成績不滿意可以選擇B套口算題再進行口算。最後選擇自己最滿意的成績作為自己的口算成績。

(3)評價標準:按照課標和各冊教材對口算的評價要求。

(4)評價人員:學生和教師(學生之間可以相互校對批改)。

3、實踐操作(佔5分)

(1)評價內容:考查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實踐操作內容根據各冊教材的實踐操作內容而定。比如三年級下冊,實踐操作內容為:年、月、日,讓學生製出某年的年曆卡;平移和旋轉,讓學生創造美麗的花邊;軸對稱圖形,讓學生畫出美麗的軸對稱圖形。

(2)評價方法:可以現場考查,也可以讓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實踐操作內;可以單獨完成,有時也可以合作進行。如學生對一次考查成績不滿意的,允許二次考查,進行“推遲判斷”。

建議平時評價。教師要作好記錄,保留資料。

(3)評價標準:操作正確、方法科學合理、程序規範。實踐操作方法具有多樣性或創造性的可給予加分。

(4)評價人員:教師。

(二)定性評價

1、數學表達(佔5分)

(1)評價內容:能用數學語言有條理地、清晰地表達數學思維的過程,能與他人交流自己的思想、觀點,能用數、式和圖表等描述現實生活中的數學問題。

(2)評價方法:主要通過課堂觀察。也可以個別面試,面試時可以創設情境,讓學生提出數學問題;也可以設置問題,讓學生説出解決問題的策略等。

教師要作好評價記錄。

(3)評價標準:可靈活掌握,要看到學生的進步。

(4)評價人員:教師。

2、情感與態度(佔5分)

(1)評價內容:積極參與數學學習活動,對數學學習有好奇心和求知慾;能克服在學習數學中遇到的困難;上課時能獨立思考、發現問題、大膽提問,能認真傾聽別人的發言,能發表不同的見解;會與他人合作、交流;有良好的作業習慣等。

(2)評價方法及標準:通過課堂觀察、課後訪談、作業分析來進行。如能很好地做到以上幾點的,得滿分;某方面有不足的,適當降低分數。

(3)評價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

説明:

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和有關質量調研中,成績特別優秀的筆試可不用考試(人數控制在10%左右);學生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數學小論文或小日記的面試可不用考試(人數控制在15%左右)。具體操作程序:學生自己提出申請——小組評議——教師審核。獲得免試權的學生在免試項目上得滿分。

學生學業水平評價方案 篇3

一、評價目的

1.全面、準確地考察學生達到學習目標的程度。

2.全面、全程檢驗和改進學生的語文學習和教師的課程實施。

二、命題思路

1.堅持課程標準,強調語文素養。

2.立足教學常態,引領課程實施。

3.體現漢語特點,遵循學習規律。

4.關注個性差異,體現時代特徵。

三、評價內容

本方案評價內容包括筆試、朗讀、背誦、口語交際、課外閲讀、學習習慣共六個方面。總分100分,各項內容的分值依次為70分、5分、5分、10分、10分,學習習慣以等第評定。

一、筆試(70分)

1.內容

主要包括識字寫字、語言積累、閲讀、習作、學習方法等方面。各年級的考試重點根據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確定。試卷由教研室或區域教育共同體提供。

2.標準

由教研室或共同體提供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

3.辦法

閉卷、紙筆考試。

二、朗讀(5分)

1.內容

(1)從教材中選擇10篇(段)課文作為考核內容,詩歌除外。

(2)可以從教材以外選擇內容,一般字數控制在一、二年級150字左右,三、四年級300字左右,五、六年級400字左右。

2.標準

(1)朗讀正確、流利、有感情,得5分。

(2)朗讀中添字、漏字、錯字、換字、回讀、標點停頓、段落停頓不當,每處扣0。1分;句中停頓不當,影響句意表達的每處扣0。2分。

(3)沒有感情,或情感處理不當,一、二年級酌情扣0。1——0。3分;三、四年級酌情扣0。1——0。5分;五、六年級酌情扣0。1——1分。

(4)唱讀、溜讀、拖腔拖調,酌情一次性扣0。5——1分。

(5)不用普通話朗讀或聲音過小,讓人聽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以上。

3.辦法

(1)提前兩天公佈考核時間、辦法和篇目。

(2)考核前,從上述內容中選擇一種,將文章題目製成抽籤卡。如果用的是文章的部分內容,須註明起訖位置。

(3)考核時讓學生任抽其一,準備3分鐘後當場朗讀。

三、背誦(5分)

1.內容

(1)從要求背誦的課文中選擇5篇(段),詩歌除外。

(2)從課程標準推薦的古代詩詞和由學校和任課老師推薦的現代詩詞中選擇。(3)將課標推薦的70首古詩進行了年段劃分,請遵照執行。

2.標準

(1)背誦正確、流利、有感情,得5分。

(2)背誦中添字、漏字、錯字、換字、回讀、標點停頓、段落停頓不當,每處扣0。1分;句中停頓不當,影響句意表達的每處扣0。2分;漏背句子,每個扣0。5分。

(3)沒有感情,或情感處理不當,一、二年級不扣分;三、四年級酌情扣0。1——0。3分;五——六年級酌情扣0。1——0。5分。

(4)唱背、溜背、拖腔拖調,一次性扣0。5——1分。

(5)背誦中有遺忘,經老師提示能背完的,每處扣0。5分。

(6)不用普通話背誦或聲音過小,讓人聽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

3.辦法

(1)提前兩天公佈考核時間、辦法。

(2)考核前將本學期要求背誦的詩文題目製成抽籤卡,並將課文和其餘詩詞分成兩類。

(3)考核時讓學生從兩類中各抽一題,準備2分鐘後當場背誦。

(4)兩類題目合併評分。

四、口語交際(10分)

1.內容

(1)平時學習中的提問、回答、交流、討論等言語交際活動。

(2)期末的考核內容由各單位根據課標及教材要求,自主確定。

(3)由教研室提供參考題目,由學校選用。

2.標準

(1)圍繞話題,樂於交際,用普通話交際;講文明懂禮貌,態度大方,聲音響亮;聽得懂別人的意思;説得清楚自己的意思,並做到語言連貫,有條理,得10分。

(2)一、二年級側重於“圍繞話題,樂於交際,用普通話交際,能夠講述自己的意思;講文明懂禮貌,態度大方,聲音響亮”。三、四年級側重於“圍繞話題;聽得懂別人的意思;説得清楚自己的意思。”五、六年級側重於“圍繞話題;聽得懂別人的意思;説得清楚自己的.意思,並做到語言連貫,有條理”。

(3)一般來説,在交際情境中圍繞話題的單獨説話時間,至少有一次為:一、二年級不少於0。5分鐘,三、四年級不少於1分鐘,五、六年級不少於1。5分鐘。不能達到這一最低標準的,酌情扣0。5——2分。

(4)表達時,有明顯的語病,每處扣0。5分;語言不流暢,一次性扣0。5——2分。

(5)有下列情況者,每項扣1分:偏離話題,經提示能回到正題的;不願交際或不敢交際,經幫助能參與交際的;用方言交際,經提醒能用普通話交際的;有不文明現象,經提醒能改過的;聽不懂別人的意思,經強調、解釋能聽懂的;説不清楚自己的意思,經別人幫助能説清楚的。

(6)上述第(5)條中,在任何一個方面,經提醒、幫助,仍不能改過的,扣4分以上。

3.辦法

(1)觀察記錄學生平時學習中的言語交際表現。

(2)期末考核提前兩天公佈考核時間、辦法和內容,並引導學生作好充分的準備。考核內容應依據教材、貼近學生生活,使人人都有話説。

(3)考核時,由教師或同學與考核對象圍繞話題形成交際情境。可以同時進行多人考核。

(4)考核者適當記錄被考核者的交際要點,以此作為評分依據。

五、課外閲讀(10分)

1.內容

(1)除課本以外的適合讀物。

(2)修訂版《在西小讀好書》上的推薦書目。

2.標準

(1)每學期在《在西小讀好書》的記錄中,至少要有讀4本書的體現。

(2)一——二年級每學期累計得“3顆星”15次以上,得10分;每少1——3次“3顆星”,扣1分。

(3)三——六年級每學期累計得“優”20次以上,並編制一張個性化的記錄單或讀書小報,得10分;每少1——3次“優”扣1分;未編制一張個性化的記錄單或讀書小報,扣1分。

3.辦法

(1)原則上以《在西小讀好書》的記錄、個性化的記錄單和讀書小報的編制為主要依據進行評價。

(2)一——二年級對某一次的《在西小讀好書》記錄、個性化的記錄單和讀書小報的編制評價建議用畫星的辦法進行,得“優”畫3顆星,得“良”畫2顆星,得“合格”畫1顆星;三——六年級的評價建議用寫“優”、“良”、“合格”的辦法進行。

其中,一年級第一學期的課外閲讀評價不用上述辦法,具體操作不作統一規定,由學校自主進行考核。

六、學習習慣(等第)

1.內容

由基本學習習慣和每學期的學習習慣組成。基本學習習慣是指正確的讀寫姿勢、上課時的認真傾聽、思考、積極發言習慣和認真、及時完成作業習慣。每學期的學習習慣見教材所列。

2.標準

(1)評價標準參照教材要求。

(2)每次評價分“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第。

(3)一學期累計達到80%的“合格”,即總評等第為“合格”;一學期累計少於80%的“合格”,即總評等第為“不合格”。

3.辦法

(1)平時觀察,每週記錄1次。一般情況下,每學期記錄不少於15次。

(2)記錄方式可以根據年級特點而不同。建議使用簡單易行的爬格法。

相關説明、要求

1.本評價方案的實施以學期為單位。筆試時間由教研室統一規定,其他內容的考核時間由學校自行確定。

2.評價主體根據評價內容確定,除筆試外,在學校和任課教師的精心組織下,應該引導學生本人、同學、家長、社區適度參與。

3.一般情況下,筆試部分的試卷由教研室或區域教育共同體編制,其他部分的試卷由直屬國小、鄉鎮中心國小根據上述方案編制。在不違背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具體內容、評價標準、評價方法作適當的調整。

4.評價的實施應緊密結合教學進行,避免兩者的分離。

5.綜合成績評定應做到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定量評價,合計“一”、“二”、“三”、“四”、“五”部分成績,若遇小數,則採用四捨五入的辦法記分。若習慣評價為“不合格”,則綜合等第降一檔次。定性評價,主要是從學生平時的學習表現、學習檔案資料和考核、考試結果來分析,盡力發現學生的個性特長,用鼓勵的語言、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描述學生的進步,對學習中的不足提出建議。

6.鄉鎮以中心國小為單位,直屬國小以學校為單位成立評價組。組長由分管校長擔任,組員由愛崗敬業、能力較強的老師擔任。

7.評價組在考核過程中應做好下列工作

(1)制定評價計劃;

(2)制定評價細則;

(3)編制試題;

(4)評定成績;

(5)總結反思;

(6)累積過程資料。

8.建議設立免試製。除筆試以外的評價內容,由任課教師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在進行分項考核前提出15%左右的免試名單,讓全班學生評議通過;也可以由學生自我申報,由任課教師和全班同學評議通過。獲得免試權的學生在免試項目上得滿分。

學生學業水平評價方案 篇4

一、評價的目的

以《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為指導,貫徹落實“以學生的發展為本”的教育理念,關注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持續發展和終身發展。促進學生自我認識,建立自信,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激發其內在的發展動力。

二、評價的原則

1、以學生的發展為本,既關注學習的結果、又關注學習的過程。

2、評價內容的多維化,從學生學業的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維度進行綜合評價。

3、評價主體的多元化,教師、學生、家長、社會評價相結合。

4、評價方式的多樣化,定量與定性評價相結合,書面檢測與實踐展示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更加重視過程評價。

三、評價的內容與方法

1、建立學生成長記錄檔案。主要內容有: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書,自己最滿意的習作與書畫作品、日記,最典型的活動傑作(參加實踐活動作品等),檢測卷及其他榮譽。

2、即時性評價。評價者(教師、學生、家長)對學生學習、活動中的表現進行即時評價。通過觀察、訪談等形式,評價者在課堂上、活動時、生活中及時瞭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做出積極反饋,實施書面的或口頭的評價,給學生以鼓舞、指導、調整。這一評價次數、時宜等因人而異,不求整齊劃一。評價的內容包括:學習興趣、參與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學習中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的策略與能力,思維的品質、創造性、獨特性、靈活性,想象的豐富性,獨立思考與合作交流,良好的學習習慣等。

3、展示性評價

展示性評價既要關注學習的結果,又要關注學習的過程;既要關注一般要求,又要關注個體差異。評價時機可以以各種板報、作品(業)展覽、競賽、評比等形式安排在學習的某一階段,也可以以期末檢測為形式安排在學期末進行。

4、水平性評價

水平性評價是根據學科課程標準的要求,組織的學科水平性筆試。語文、數學、英語學科既要進行書面檢測,又要進行實踐檢測。每學期末接受市水平性評價檢測,學校在每學期中途進行一次調研性水平檢測。

技能學科的水平性評價學校只進行階段性的(一般每學年一次)水平性調研檢測。

5、對學生的綜合性評價

(1)形成性評價結果以“綜合性、激勵性的評語+等級”的形式呈現。其中學生平時各學科的作業的評價採用“雙等級”制(一方面評價作業的正確性,另一方面評價學生完成作業的態度,如書寫等)+激勵性批語進行,提倡教師多進行面批與個別性指導。

(2)展示性評價結果一般採用“等級制”(優、良、合格、待努力)

(3)水平性評價結果採用等級的方法進行,不論是何性質的水平檢測,均不要當眾宣佈學生考分,更不能排名次。

(4)學科學業水平綜合等級採用定量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即在學期末素質發展報告書中,以任課教師寄語性的激勵評價語言(主要從學生學習過程中的情感態度、知識技能、實踐創新等方面進行)+學科的等級評價的形式呈現(素質報告書中不公佈分數)。

總之堅持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要求,對學生進行全面的綜合評價,充分發揮評價的激勵功能。

團西鎮中心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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