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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精選24篇)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精選24篇)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精選24篇)

被申請人:

申請人因一案,不同意被申請人提出的鑑定申請,對司法鑑定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鑑定機關不應對被申請人提出的鑑定請求給予委託鑑定或指定鑑定。

申請理由: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住址:

電話:

被申請人:

聯繫人:

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xx市xx區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鑑定機構對被申請人的醫療行為是否有過錯以及過錯與申請人的損害結果是否有因果關係進行鑑定。

具體鑑定事項:

1、ct複查不及時。

2、神經外科會診不及時。

3、手術延誤。

4、上述過錯與最後病人出血量增加,以及後來的嚴重後遺症有因果關係。

5、過錯與後果因果關係的參與度有多大。

事實和理由:

1、ct複查不及時

患者於x月xx日2點出現再出血癥狀並不斷加重,需要神經內科及時複查ct。但事實上5點才在會診後做的ct。根據複查ct報告腦出血已經從入院的10毫升增加為60毫升。因為手術不能清除全部出血,而手術記錄記載清除出來的血有60毫升,證明出血量在60毫升以上。根據主任查房意見出血在100毫升。如果及時做ct,可能在出血30—40毫升的時候及時手術。

根據 月 日22點10分的門診病歷記載,發病已經5小時。到次日2點,發病已經9小時。如果在3點左右完成ct檢查,在4點至5點之間做手術已經符合時間要求。

2、神經外科會診不及時

根據病程記錄,從2點後病情不斷加重。已經具備需要神經外科會診的`條件。但5點神經外科會診才進行。

3、手術延誤

因為上述原因,手術在發病後次日7點開始。此時,發病已經14小時,再出血已經發生5小時。出血量在60—100毫升之間。已經喪失了最佳手術時機,儘管手術挽救了生命,但確帶來了嚴重的後遺症。

綜上所述,被告葫蘆島中心醫院存在診斷和治療的延誤,導致本有可能及時診斷治療的腦出血因為過錯而加重了病情。其過錯和病人後來的大量腦出血存在因果關係。

此致

敬禮!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3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申請人的後續醫療費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4

申請人:,男,漢族,xx年10月X日生,

住址:xx市xx區xx街道辦事處xx村號。電話:

被申請人:,男,漢族,xx年10月X日生,住址:xx縣xx鄉XX村組,

電話:

申請事項:

1、對陝A/小型普通客車維修費進行鑑定;

2、對陝A/小型普通客車在維修期間申請人租用同等交通工具產生的費用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20xx年8月30日6時許,被告駕駛無牌照機動車(東風牌自卸車)沿富仁鄉建興村五組生產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沿渭路交叉路口時,與由東向西駕駛的陝A/小型普通客車(車主為申請人李)相撞,致及乘坐人受傷,車輛受損。

20xx年x月xx日,xx縣公安局公安局交警支隊出具公交認定【20xx】第0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認定“駕駛無牌照車輛上路行駛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未保持安全車速且客貨混裝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事故造成陝A小型普通客車基本報廢。

現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為明確其車輛各項經濟損失金額,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鑑定,望人民法院予以准許。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12月2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5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

申請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申請對賣盡契約進行書寫時間鑑定;

2.申請對陳紀旺在契約上的簽名進行筆跡鑑定;

3.申請對陳紀旺在契約上的手印進行真實性鑑定。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原告_________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業經貴院受理,現被告____________有正當理由懷疑原告提供的'賣盡契約系偽造。特申請法院委託專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對上述請求事項進行司法鑑定。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6

申請人:

負責人:何,職務:

地址:

申請事項

請求法院依法委託相關司法鑑定機構,依法對本案所涉兩張借條的真偽進行鑑定;依法對兩張借條上公章、私人章的加蓋時間進行鑑定;依法對兩張借條打印文字的時間及與加蓋印章的時間先後順序進行鑑定。

申請理由

原告彭訴申請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經貴院立案審理,本案原告彭用於起訴的證據是兩張借條,但是,申請人從未向彭借過款,該兩張借條存在明顯的瑕疵,是彭利用掌握公司印章的便利條件偽造的,該兩張借條不能作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所以,申請人特依法提出鑑定申請,請求貴院依法委託相關司法鑑定機構對本案所涉兩張借條的真實性進行鑑定,以便於法院查清案件事實,作出公正的'判決。

此致

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7

申請人:

住所地:

負責人:

被申請人:男,漢族,x年x月xx日生,住西安市蓮湖區號。

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委託有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等級進行重新鑑定,並對後續治療費重新評估。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20xx年10月16日,被申請人委託西北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對其傷殘等做出司法鑑定意見:構成九級傷殘,並對後續治療費評估為一萬元。對該鑑定結論申請人提出異議。

被申請人傷殘鑑定時,內固定尚未取出,治療並未終結,傷情亦未完全穩定,且西北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即非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協商確定,亦非人民法院指定,而且評估的後續治療費用過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人有權申請重新鑑定。

綜上所述,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請重新鑑定,望人民法院批准。

此致

西安市蓮湖區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委託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8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漢族。

申請事項:

1.申請對賣盡契約進行書寫時間鑑定;

2.申請對_________________在契約上的.簽名進行筆跡鑑定;

3.申請對_________________在契約上的手印進行真實性鑑定。

事實與理由:

原告_________________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人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業經貴院受理,現被告_________________有正當理由懷疑原告提供的賣盡契約系偽造。特申請法院委託專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對上述請求事項進行司法鑑定。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9

申請人:聯繫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漢台區人民檢察院委託有關部門對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與3201醫院診療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以便認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應當承擔的罪責。

申請理由:

作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傷害一案的辯護人,本人根據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請求,認為本案需要對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某某被致傷後,即被漢台區看守所幹警送往3201醫院治療,但3201醫院將被害人肖某某誤診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臟挫裂傷”,在治療過程中,3201醫院外一科大夫先切開被害人的腹部,但發現被害人的肝臟完好無損,嗣後,3201醫院外一科大夫又將被害人轉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術,因延誤時間過長,造成被害人死亡。

20xx年6月二29日,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吳朝俊、王娟,漢中市公安局法醫呂有信,漢中市公安局漢台分局法醫張正明對被害人肖某某的屍體作出了《屍體檢驗報告》,該報告載明:“……經治醫院未及時明確診斷,對肖某某的治療時機存在延誤”。

20xx年8月,320一醫院與被害人肖某某的親屬達成賠償協議,3201醫院一次性賠付給被害人肖某某親屬人民幣八萬元。

根據以上事實,本律師認為:

⒈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3201醫院誤診誤治的醫療行為直接導致的,那麼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傷害(致死)的刑事責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3201醫院誤診誤治的醫療行為直接導致的。那麼根據《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六十三條(心臟損傷;胸部大血管損傷)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應當承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重傷害的刑事責任。

⒊司法鑑定還能解決如下問題:被害人肖某某在送往3201醫院前是重傷、輕傷還是輕微傷,因為本案存在這樣的一個問題,被害人肖某某被致傷的傷情是“左肺動脈下支破裂”,《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六十三條規定:心臟損傷;胸部大血管損傷。而“左肺動脈下支破裂”不屬重傷範疇,但屬不屬輕傷還是輕微傷,有待於進行司法鑑定,如果鑑定是輕傷,那麼對犯罪嫌疑人某某應當在三年以下處刑;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則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本律師懇請貴院委託有關部門對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與3201醫院診療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從而確定犯罪嫌疑人某某應當承擔的罪責。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請求漢台區人民檢察院委託有關部門對被害人肖___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與___醫院診療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以便認定犯罪嫌疑人何______應當承擔的罪責。

申請理由:

作為犯罪嫌疑人______涉嫌傷害一案的辯護人,本人根據犯罪嫌疑人______的請求,認為本案需要對肖___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______被致傷後,即被漢台區看守所幹警送往___醫院治療,但___醫院將被害人肖______誤診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臟挫裂傷”,在治療過程中,___醫院外一科大夫先切開被害人的腹部,但發現被害人的肝臟完好無損,嗣後,___醫院外一科大夫又將被害人轉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術,因延誤時間過長,造成被害人死亡。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吳朝俊、王娟,漢中市公安局法醫呂有信,漢中市公安局漢台分局法醫張正明對被害人肖______的屍體作出了《屍體檢驗報告》,該報告載明:“……經治醫院未及時明確診斷,對肖______的治療時機存在延誤”。

二○○四年八月,___醫院與被害人肖______的親屬達成賠償協議,___醫院一次性賠付給被害人肖______親屬人民幣八萬元。

根據以上事實,本律師認為:

⒈如果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是___醫院誤診誤治的醫療行為直接導致的,那麼犯罪嫌疑人______就不能承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傷害(致死)的刑事責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是___醫院誤診誤治的醫療行為直接導致的。那麼根據《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六十三條(心臟損傷;胸部大血管損傷)的規定。犯罪嫌疑人______也不應當承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重傷害的刑事責任。

⒊司法鑑定還能解決如下問題:被害人肖______在送往___醫院前是重傷、輕傷還是輕微傷,因為本案存在這樣的一個問題,被害人肖______被致傷的傷情是“左肺動脈下支破裂”,《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六十三條規定:心臟損傷;胸部大血管損傷。而“左肺動脈下支破裂”不屬重傷範疇,但屬不屬輕傷還是輕微傷,有待於進行司法鑑定,如果鑑定是輕傷,那麼對犯罪嫌疑人______應當在三年以下處刑;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則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______的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本律師懇請貴院委託有關部門對被害人肖___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與___醫院診療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從而確定犯罪嫌疑人______應當承擔的罪責。

此致

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______

20___年7月15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羅(羅之父)

性別:男

出生:1956年11月13日

通訊地址:武漢市

聯繫方法:027-62

徐(羅之母)

性別:女

出生:1959年8月20日

通訊地址:

聯繫方法:159

申請事項:

請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於20xx年3月2日凌晨1點50分至凌晨2點25分對劉做出的詢問筆錄以及20xx年3月2日18時30分至19時04分對裴所作的詢問筆錄作出司法鑑定,確定筆錄內容存在虛假,“就是不能肯定她們是否在屋中,我給她們打電話,她們不接,我覺得不正常。”,“早晨民警打電話,我説‘他們在外邊,沒事,因為他們經常不回來。’”兩句,分別和兩份筆錄中的其他內容系兩次形成,後面的話是篡改、添加的。

申請理由:

在訴訟的過程中,被告提供了一組證明其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證據。但是經原告及本代理人的仔細辨別,發現被告在其提供的對劉和裴所作的詢問筆錄中存在着篡改、添加的嫌疑。其理由如下:

首先,按照筆錄的製作順序,在被詢問人回答“沒有補充”的之後,筆錄後面就不應該有其他內容。在被告提交的詢問筆錄(周明發)和詢問筆錄(王曉紅)中均遵循這一原則。但是在詢問筆錄(劉)和詢問筆錄(裴)中,在詢問人問被詢問人“還有沒有補充的”之後,被詢問人回答:“沒有”。但是之後又加上一段話。在詢問筆錄(劉)中,添加了“就是不能肯定她們是否在屋中,我給她們打電話,她們不接,我覺得不正常”。在詢問筆錄(裴)中,最後添加了“早晨民警打電話,我説‘他們在外邊,沒事,因為他們經常不回來。’”一句。

其次,20xx年12月8日,在羅訴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一案開庭時,證人劉出庭作證,他當庭表示自己沒有説過“就是不能肯定她們是否在屋中,我給她們打電話,她們不接,我覺得不正常”這句話,自己簽字時也沒有看到這句話。

再次,按照一般的書寫習慣,被詢問人簽字時會避開筆錄內容,但是在詢問筆錄(劉)中,劉所籤的“以上筆錄看過,和我説的一樣”一句話已經寫到筆錄內容部分。

第四,詢問人的書寫習慣是:所有記錄都是沿線格的下線書寫。而添加的這句話因不可能再按原習慣書寫,所以將字向上挪,並隨着被詢問人的簽字向上斜。

最後,讓人感到詫異的是,被告添加的這兩句話,恰恰是原告起訴被告的事實和理由中對被告最為不利的部分,這也是被告意圖篡改筆錄的動力所在。

鑑於此,申請人認為被告提供的詢問筆錄(劉)和詢問筆錄(裴)兩份證據中,被告存在着明顯的篡改證據的嫌疑。因此特向貴院提起司法鑑定申請。請求貴院對該筆錄內容的製作時間和內容的真偽性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告提供的證據存在着虛假性。

此致

敬禮!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羅徐

日期: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

申請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委託鑑定機構對_____駕駛的_____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車速進行鑑定。

申請理由:

申請人與__________等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現由你院審理。該交通事故是因對方司機無證駕駛、疲勞駕駛、嚴重超載、超速、違法變道等多種原告造成的,根據交警部門製作的事故現場圖來看,兩車相撞點到對方車輛停車地點的距離,長達66米,根據物理學常識,在有事故車輛的起始距離等條件的情況下,用普通的.物理學知識,就可以計算出車輛的速度。鑑於本案對方司機超速行駛,在該事故的責任認定中起着決定性作用,申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人民法院依法公正的作出判決,現依法申請對駕駛人駕駛的_____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車速進行鑑定,請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准許。

此致

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

委託代理人:,仁和萬國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請事項:依法申請xx市公安局分局重新委託鑑定機構對申請人張三損傷程度進行鑑定。

事實與理由:

xx市公安局分局內設有法醫鑑定機構,申請人認為應當考慮先由公安分局內設的法醫鑑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損傷程度鑑定。如果鑑定事項屬於複雜疑難鑑定事項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才有必要考慮對外委託。申請人的傷情並非複雜疑難問題,不需要對外委託鑑定。

如果確有必要對外委託xx市公安局分局也應該委託具有良好聲譽的權威鑑定機構來鑑定,而司法鑑定中心並不具有勝任的資格。申請人接受鑑定事後得知,司法鑑定中心並未入選xx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學、文檢鑑定機構入冊機構名冊內,該鑑定機構無論在聲譽還是在鑑定水平的權威性方面都是不入流的鑑定機構,其不正規的做事風格一度受到業界詬病,其權威性並未得到司法機關、保險公司、律師事務所、受害人等廣泛認可。申請人認為鑑定涉及刑事責任追究,xx市公安局灞橋分局委託司法鑑定中心對鑑定申請人損傷程度鑑定考慮不周,應重新委託鑑定機構鑑定。

司法鑑定中心向申請人收取司法鑑定費用1000元整,遠遠超過法律規定的費用標準。根據《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損傷程度鑑定,300/700,只涉及體表損傷程度鑑定的,每例300元。含活體檢驗、活體照相,不含醫學輔助檢查費用。司法鑑定中心向申請人超標準收取1000元整,屬於違法違規行為,這種行為絕不能姑息,xx市公安分局應另行委託正規合法的鑑定機構重新鑑定。

司法鑑定中心做出的鑑定意見不客觀、不全面、不合法,不公正,申請人不予認可。首先,鑑定意見認為只構成輕微傷,與事實不符,申請人原始病歷及檢查資料明確顯示申請人肋骨骨折兩處以上(雙側5、6前肋骨折,斷端少量骨痂形成),這正是此次傷害的受傷部位,根據20xx年1月1日《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申請人損傷程度足以鑑定為輕傷,司法鑑定中心對於原始病歷及檢查單視而不見,最終鑑定為輕微傷與事實不符;其次,鑑定意見中對於原始病歷中陳述的肺挫傷等多處傷害部位並沒有做出損傷程度鑑定,鑑定意見不全面,這顯然不符合《司法鑑定程序通則》對鑑定文書的嚴格要求。再次,鑑定沒有針對性,方法不正確,鑑定中的新的檢查沒有針對原始病歷材料及檢查中較重的`構成輕傷的的“雙側5、6前肋骨折,斷端少量骨痂形成”這一損傷進行排查,僅僅因為之後的簡單檢查而否定原始病歷及檢查單效力,這種檢查和比對方法顯然是不正確的,不符合《法醫臨牀檢驗規範》要求。

綜上所述,申請人的損傷程度已經構成輕傷,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申請重新委託司法鑑定,望批准。

此致

xx市公安局分局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_________男_________住_________。被申請人_________男_________住_________。申請人與被申請人_________糾紛一案申請人曾於_________向法院提出申請_________鑑定現鑑定機構要求本人提供_________樣本因_________年至今已長達_________年本人無法向鑑定機構提供_________樣本故特向法院提出撤回_________鑑定待後另行提出證據是否變造司法鑑定。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_________,貴州屯恆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系陸___的辯護律師。

申請事項:申請對被告人______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時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作出認定。

事實與理由:

我作為盜竊案被告人陸______的辯護律師。通過會見被告人並聽取其親屬的陳述,認為陸___的行為及精神狀況,患有精神疾病之可能性。基於被告人親屬的再三請求對被告人作司法精神鑑定。為此,本律師特提請鐘山區人民法院對陸國軍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時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作出認定。

理由一:20___年11月26日,被申請人______在盜竊過程中被人歐打致:頭部右項骨骨折;右額頂部頭皮血腫;頭部、左肩胛部、左側腰部皮膚裂作傷;頭部受傷後反應遲鈍。在貴州省貴州市中心醫院住院治療25天。陸______受傷後經常説話語無倫次,精神反常,目光呆滯,不能正確認識自己的行為後果。

理由二:被告人的父親稱陸___曾因為頭痛導致一隻眼睛失明,醫院認為這種情況無法控制,時隔多年,有些時候該當事人陸___會經常有一些莫名奇妙的語言,讓家裏人感覺到很驚訝,同時很多人都沒有辦法理解。辯護人認為其腦部神經很有可能患有疾病。

綜上所述陸___的`行為和其以往的病史,如不對他作精神病司法鑑定,就有可能會造成刑加精神疾病患者的嚴重後果。

最後,懇請貴院接受司法鑑定申請,依法啟動司法鑑定程序,為陸國軍作刑事責任能力鑑定。

申請人: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16

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依法委託具備相關資質的司法鑑定單位對申請人的經濟損失進行評估。

事實和理由

20xx年8月25日,被告金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修的涵洞質量不合格,導致原告在運輸小麥的.運輸過程中車輛發生側翻,將車上的小麥傾倒入附近的水渠中,給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為查清事實損失的數額,請求法院依法委託鑑定單位進行評估鑑定。

此致

申請人:

20xx年 x月x 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羅父 性別:男

出生:19xx年X月X日

通訊地址:武漢市建設大道號X座X樓

聯繫方法:

申請人:徐母

性別:女

出生:19xx年X月X日

通訊地址:

聯繫方法:

申請事項:

請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於20xx年3月2日凌晨1點50分至凌晨2點25分對劉然做出的詢問筆錄以及20xx年3月2日18時30分至19時04分對裴國愛所作的詢問筆錄作出司法鑑定,確定筆錄內容存在虛假,“就是不能肯定她們是否在屋中,我給她們打電話,她們不接,我覺得不正常。”,“早晨民警打電話,我説‘他們在外邊,沒事,因為他們經常不回來。’”兩句,分別和兩份筆錄中的其他內容系兩次形成,後面的話是篡改、添加的。

申請理由:

在訴訟的過程中,被告提供了一組證明其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證據。但是經原告及本代理人的仔細辨別,發現被告在其提供的對劉然和裴國愛所作的詢問筆錄中存在着篡改、添加的嫌疑。其理由如下:

首先,按照筆錄的製作順序,在被詢問人回答“沒有補充”的之後,筆錄後面就不應該有其他內容。在被告提交的詢問筆錄(周明發)和詢問筆錄(王曉紅)中均遵循這一原則。但是在詢問筆錄(劉然)和詢問筆錄(裴國愛)中,在詢問人問被詢問人“還有沒有補充的”之後,被詢問人回答:“沒有”。但是之後又加上一段話。在詢問筆錄(劉然)中,添加了“就是不能肯定她們是否在屋中,我給她們打電話,她們不接,我覺得不正常”。在詢問筆錄(裴國愛)中,最後添加了“早晨民警打電話,我説‘他們在外邊,沒事,因為他們經常不回來。’”一句。

其次,20xx年12月8日,在羅錦鬆訴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一案開庭時,證人劉然出庭作證,他當庭表示自己沒有説過“就是不能肯定她們是否在屋中,我給她們打電話,她們不接,我覺得不正常”這句話,自己簽字時也沒有看到這句話。

再次,按照一般的書寫習慣,被詢問人簽字時會避開筆錄內容,但是在詢問筆錄(劉然)中,劉然所籤的“以上筆錄看過,和我説的一樣”一句話已經寫到筆錄內容部分。

第四,詢問人的書寫習慣是:所有記錄都是沿線格的下線書寫。而添加的這句話因不可能再按原習慣書寫,所以將字向上挪,並隨着被詢問人的簽字向上斜。

最後,讓人感到詫異的是,被告添加的這兩句話,恰恰是原告被告的事實和理由中對被告最為不利的.部分,這也是被告意圖篡改筆錄的動力所在。

鑑於此,申請人認為被告提供的詢問筆錄(劉然)和詢問筆錄(裴國愛)兩份證據中,被告存在着明顯的篡改證據的嫌疑。因此特向貴院提起司法鑑定申請。請求貴院對該筆錄內容的製作時間和內容的真偽性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告提供的證據存在着虛假性。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羅父徐母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18

一、產品質量司法鑑定

簡述: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説,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二、產品質量司法鑑定申請書範文:

產品質量司法鑑定申請書

申請人:ⅹⅹA市智能儀表工業有限公司

地址:ⅹⅹA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北區)ⅹⅹ路ⅹⅹ號。

法定代表人:何ⅹⅹ職務: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委託相關機構就下列事項作出鑑定:20xx年3月14日,ⅹⅹB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家屬院發生爆炸事故中,編號為ⅹⅹⅹⅹ的燃氣表質量是否合格。

鑑定目的:確定涉案事故房間內的液化氣濃度過大,究竟是編號為ⅹⅹⅹⅹ的燃氣表質量不合格漏氣造成的,還是人為操作失誤造成的,管道漏氣造成的,還是煤氣灶沒有關好漏氣造成的,以及涉案事故房間內另一液化氣罐漏氣或對其操作失誤造成的。

事實與理由:

宋ⅹⅹ訴ⅹⅹB市ⅹⅹ燃氣有限公司、ⅹⅹA市智能儀表工業有限公司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一案,貴院已經立案受理。ⅹⅹB市公安局ⅹⅹ分局20xx年7月28日作出事故調查結果報告,認為燃氣表左惻壁一內徑為2.2公分工藝孔漏氣遇電火花是引發爆炸事故的原因。申請人認為,雖然此次事故的原因是燃氣泄露遇電火花而引爆的,但是燃氣泄露有多種可能的原因,如用氣後未擰緊,或者燃氣管道泄露,事故現場另一液化氣罐漏氣等等。ⅹⅹB市公安局ⅹⅹ分局調查結論認為:燃氣表左側壁內徑為2.2公分工藝孔漏氣遇電火花而引發的爆炸事故。顯然這種説法是不成立的。因為正常使用管道壓力應該小於10kpa。而此工藝孔是400 kpa過盈配合壓進去的,浙江省ⅹⅹ燃氣具有限公司在100kpa條件下檢查了密封性,合格不漏氣;而且事故發生時,工藝孔的堵頭已經飛出找不到。應該是爆炸將堵頭打飛的,而不是堵頭漏氣。ⅹⅹB市公安局ⅹⅹ分局是從刑事偵查的角度對此事故進行調查,作出的結論,意在排除人為作案的可能,且ⅹⅹ公安分局並無對燃氣表具產品進行質量鑑定的資質和檢測手段,該事故調查結果報告不應當作為民事訴訟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為了查清案件事實,申請人要求對涉案燃氣表具進行質量鑑定,請求ⅹⅹB市ⅹⅹ區人民法院委託有相應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此致

ⅹⅹB市ⅹⅹ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ⅹⅹA市智能儀表工業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三條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司法鑑定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尊重科學,遵守技術操作規範。

綜上所述,對於產品質量司法鑑定申請書,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向有法院委託相應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對於產品質量司法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重新鑑定。除此以外,小編建議大家在書寫產品質量司法鑑定申請書時仔細核對相關信息,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19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申請依法撤銷_________傷殘鑑定意見書。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及有關人員不配合,無奈,申請人特向貴局申請撤銷鑑定結論。

申請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20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申請對__________提出司法鑑定事項進行重新鑑定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貴院受理的_______________訴河北__________學附屬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上訴一案已由貴院受理,在一審階段,申請人於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提出對北京華夏物證鑑定中心做出的'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意見書提請異議,申請予以重新鑑定,但是一審法院沒有予以答覆,也沒有出庭經過原被告質證,為查明事實,請求人民法院對__________證鑑定中心作出的鑑定從新予以鑑定。望人民法院准予。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21

申請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委託司法鑑定單位對涉案________工程中涉及申請人施工部分的工程款進行鑑定核算(單價以工程中標單價或最終結算單價為準)。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工程大部分由申請人自己施工完成,僅有小部分工程由被申請人施工。申請人就被申請人施工部分工程款業已按照隨幹隨結的方式全部支付完畢,且為證明被申請人的訴訟請求不成立,申請人向法院提交了《建設工程結算審定單》《工程結算審核彙總表》等以證明工程最終結算價格。同時,申請人也向法院提供了相關證據用以證明申請人自行施工的工程總量。

申請人主張以《建設工程結算審定單》《工程結算審核彙總表》最終確認的工程結算總價為依據,減除申請人自行施工部分的.工程款。申請人根據該計算方法已確定了被申請人施工部分的工程款,且該結算數字小於申請人已向被申請人支付的工程款總額。因此,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已充分證明申請人並不拖欠被申請人工程款。

為查清本案事實,申請人特向貴院遞交申請,請依法委託司法鑑定部門對涉案工程結算總價中涉及申請人施工部分的工程款(單價以工程中標單價或最終結算單價為準)予以鑑定核算,並同意預交鑑定費用,該鑑定費用按照判決結果由敗訴方承擔。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22

申請人: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縣醫院,住所地: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系該院院長。

申請事項

請求對被申請人存在的醫療過錯進行司法鑑定,包括醫療過錯對損害結果的`參與度。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無極縣醫院醫療糾紛一案貴院業已受理。因被申請人在診療過程中存在嚴重過錯,造成李____死亡的嚴重後果。為查明案件事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申請人申請貴院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醫療糾紛司法鑑定。請予准許。

此致

________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23

申請人:王__,男,漢族,1976年11月19日出生,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江西省__市__縣人,現住廣東省__市__縣__鎮__村__隊。聯繫電話:___________

案由: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申請事項:對申請人受傷的後續治療費用(含康復費)、營養費用、誤工天數、休養期限和護理人數作出司法鑑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貴院受理的___故意傷害案的.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現在本人受傷尚未治癒,須要繼續治療、休養,為主張民事賠償權利,特申請貴院指定相關鑑定機構對申請人受傷的後續治療費用(含康復費)、營養費用、誤工天數、休養期限和護理人數作出司法鑑定。為正確維護權益,請求法院准予我的申請事項。

此致

x_市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

申請日期:20xx年__月__日

司法鑑定鑑定申請書 篇24

申請人:

聯繫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漢台區人民檢察院委託有關部門對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與xx醫院診療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以便認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應當承擔的罪責。

申請理由:

作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傷害一案的辯護人,本人根據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請求,認為本案需要對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某某被致傷後,即被漢台區看守所幹警送往xx醫院治療,但xx醫院將被害人肖某某誤診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臟挫裂傷”,在治療過程中,xx醫院外一科大夫先切開被害人的腹部,但發現被害人的肝臟完好無損,嗣後,xx醫院外一科大夫又將被害人轉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術,因延誤時間過長,造成被害人死亡。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吳朝俊、王娟,漢中市公安局法醫呂有信,漢中市公安局漢台分局法醫張正明對被害人肖某某的屍體作出了《屍體檢驗報告》,該報告載明:“……經治醫院未及時明確診斷,對肖某某的治療時機存在延誤”。

二○○四年八月,xx醫院與被害人肖某某的親屬達成賠償協議,xx醫院一次性賠付給被害人肖某某親屬人民幣八萬元。

根據以上事實,本律師認為:

⒈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xx醫院誤診誤治的醫療行為直接導致的,那麼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傷害(致死)的刑事責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xx醫院誤診誤治的醫療行為直接導致的。那麼根據《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六十三條(心臟損傷;胸部大血管損傷)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應當承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重傷害的刑事責任。

⒊司法鑑定還能解決如下問題:被害人肖某某在送往xx醫院前是重傷、輕傷還是輕微傷,因為本案存在這樣的一個問題,被害人肖某某被致傷的傷情是“左肺動脈下支破裂”,《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六十三條規定:心臟損傷;胸部大血管損傷。而“左肺動脈下支破裂”不屬重傷範疇,但屬不屬輕傷還是輕微傷,有待於進行司法鑑定,如果鑑定是輕傷,那麼對犯罪嫌疑人某某應當在三年以下處刑;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則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本律師懇請貴院委託有關部門對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與xx醫院診療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從而確定犯罪嫌疑人某某應當承擔的罪責。

此致

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20xx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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