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申請書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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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申請書格式
申 請 人:
住 址: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申請人的後續醫療費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申請書範文一
申請人:
申請事項:請求法院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對申請人的傷殘級別及護理期、營養期、休息期進行鑑定。
事實與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許,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駕駛B所有的牌號為AAAA的小轎車將駕駛電動自行車的申請人撞倒,造成申請人受傷。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A負主要責任,申請人負次要責任。現A等拒不賠償對申請人造成的損失,申請人無奈向貴院起訴,現因申請人受傷,為了進一步明確訴訟請求,現依法申請貴院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對申請人的傷殘及三期進行司法鑑定,請批准。
此致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申請書範文二
申請人:
聯繫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漢台區人民檢察院委託有關部門對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與三二○一醫院診療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以便認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應當承擔的罪責。
申請理由:
作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傷害一案的辯護人,本人根據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請求,認為本案需要對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某某被致傷後,即被漢台區看守所幹警送往三二○一醫院治療,但三二○一醫院將被害人肖某某誤診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臟挫裂傷”,在治療過程中,三二○一醫院外一科大夫先切開被害人的腹部,但發現被害人的肝臟完好無損,嗣後,三二○一醫院外一科大夫又將被害人轉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術,因延誤時間過長,造成被害人死亡。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吳朝俊、王娟,漢中市公安局法醫呂有信,漢中市公安局漢台分局法醫張正明對被害人肖某某的屍體作出了《屍體檢驗報告》,該報告載明:“……經治醫院未及時明確診斷,對肖某某的治療時機存在延誤”。
二○○四年八月,三二○一醫院與被害人肖某某的親屬達成賠償協議,三二○一醫院一次性賠付給被害人肖某某親屬人民幣八萬元。
根據以上事實,本律師認為:
⒈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三二○一醫院誤診誤治的醫療行為直接導致的,那麼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傷害(致死)的刑事責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三二○一醫院誤診誤治的醫療行為直接導致的。那麼根據《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六十三條(心臟損傷;胸部大血管損傷)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應當承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重傷害的刑事責任。
⒊司法鑑定還能解決如下問題:被害人肖某某在送往三二○一醫院前是重傷、輕傷還是輕微傷,因為本案存在這樣的一個問題,被害人肖某某被致傷的傷情是“左肺動脈下支破裂”,《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六十三條規定:心臟損傷;胸部大血管損傷。而“左肺動脈下支破裂”不屬重傷範疇,但屬不屬輕傷還是輕微傷,有待於進行司法鑑定,如果鑑定是輕傷,那麼對犯罪嫌疑人某某應當在三年以下處刑;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則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本律師懇請貴院委託有關部門對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與三二○一醫院診療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從而確定犯罪嫌疑人某某應當承擔的罪責。
此 致
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
申請書範文三
申請人:李××,女,漢族,×年 月 日出生,住北京市平谷區××,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對北京市平谷區醫院醫療過錯進行鑑定,如存在過錯請確定參與度。
事實理由
申請人訴北京市××區醫院醫療糾紛一案已經貴院受理,本案已經醫療事故鑑定,鑑定結論雖為不構成醫療事故,但從分析意見中可以明確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嚴重過錯。申請人也堅持認為北京市××區醫院的治療行為存在醫療過錯,今為查明案件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第四項、《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6條之規定特申請進行司法過錯鑑定,請予准許。
此致
北京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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