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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習個人自我鑑定示例(精選3篇)

在實習個人自我鑑定示例(精選3篇)

在實習個人自我鑑定示例 篇1

回首展望,雖沒有轟轟烈烈的戰果,但也算經歷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驗和磨礪。

在實習個人自我鑑定示例(精選3篇)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我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在工作期間,我曾覺得整天要對着那枯燥無味的賬目和數字而心生煩悶、厭倦,以致於登賬登得錯漏百出。愈錯愈煩,愈煩愈錯,這隻會導致“雪上加霜”,會計本來就是煩瑣的工作。可是慢慢覺得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又會左右逢源。越做越覺樂趣,越做越起勁。清朝改良派代表梁啟超説過:凡職業都具搞笑味的,只要你肯幹下去,趣味自然會發生。所以,做賬切忌:粗心大意,馬虎了事,心浮氣躁。做任何事都一樣,需要有恆心、細心和毅力,那才會到達成功的彼岸!

1、自身潛力:透過這次實習後,發現自我所存在的很多不足之處,而這些不足之處是你沒去實習就無法發現的,自身的整體潛力不足,比如説溝通潛力、一些銷售技巧、與同事與領導相處的技巧,因為公司就是公司,不是學校,在學校裏,同學與同學之間同學與教師之間都是很好相處的,可是在外面的話就不必須了,你務必懂得一些相處的技巧。

2、專業技術:在學校裏學校的專業知識都比較基礎,要使這些知識用於公司還遠遠不夠,不能滿足公司的要求,所以還得自我去提升,繼續去學習。還有學校裏學的東西有時在外面不必須能夠用得上,這要求我們自我去留意社會上的需求,因為學校學的東西與社會上需求的東西有個時間差在裏面。學校裏學的東西也不會去針對某某個公司來開設課程,所以每個公司都有自我的實際狀況,要根據自已公司的要求來提高自我。

3、心理上的調整:此刻的學生不再是以前的天之嬌子了,不管是專科生還是本科生甚至是研究生社會上都一大把,不要以為自我讀那麼一點讀就覺得自我很了不起的樣貌,其實一個有高文憑有時還比不上一個有經驗的人,所以快要畢業的同學們要調整心態,不要高不成低不就的。

挫折是石,敲碎你天馬行空的想象;挫折是火,燒淨你自私無知的心靈;挫折是水,洗滌你無理野蠻的思想貧窮,挫折不可怕,挫折不可懼,很多時候,僅有當一個人跌到了人生的谷底,遠離了慾望喧囂,才能徹底看清自我,明白自我要走什麼路。而一個人明白了自我要走什麼路的時候,他就更加容易成功。因而,挫折也就是一種轉折,挫折也就是另一個機會。

新的工作崗位意味着新的起點、新的機遇、新的挑戰,我決心再接再厲,更上一層樓。要以“細”為起點,做到細緻入微,對每一崗位、部門的每一項具體的業務,都建立起一套相應的成本歸集。並將財務管理的觸角延伸到公司的各個經營領域,透過行使財務監督職能,拓展財務管理與服務職能,實現財務管理“零”死角,挖掘財務活動的潛在價值。

在實習個人自我鑑定示例 篇2

工作以來,在單位領導的精心培育和教導下,透過自身的不斷努力,無論是思想上、學習上還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和巨大的收穫,現對自我做如下鑑定:

思想上,用心參加政治學習,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各項法規。

工作計劃上,本人自____年工作以來,先後在某某部門、某某科室、會計科等科,不管走到哪裏,都嚴格要求自我,刻苦鑽研業務,爭當行家裏手。就是憑着這樣一種堅定的信念,我已熟練掌握儲蓄、會計、計劃、信用卡、個貸等業務,成為__行業務的行家裏手。

記得,剛進__行,為了儘快掌握__行業務,我每一天都提前一個多小時到崗,練習點鈔、打算盤、儲蓄業務,雖然那時住處離工作單位要坐車1個多小時,但我每一天都風雨無阻,個性是冬天,冰天雪地,怕擠不上車,我常常要提前兩、三個小時上班,就是那時起我養成了早到單位的習慣,此刻每一天都是第一個到行裏,先打掃衞生,再看看業務書或準備準備一天的工作,也是這個習慣,給了我充足的時間學習到更多的業務知識,為我幾年來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在實習個人自我鑑定示例 篇3

第一個目的是學習。因為立案庭是來到法院的案件都必須經過的地方,而且西湖區人民法院的立案庭還含有調解速裁的功能。所以在立案庭裏,就能接觸到各色各樣的案件,並且有機會了解這麼些不同種類的案件在基層法院都是怎麼處理的。

第二個目的是鍛鍊。在法院食堂門口的統計表上可以看到,立案庭的月人均結案數量在所有其他庭的兩倍以上。可以想見,立案庭的工作節奏是法院當中最快的,處理的事務也是最多的(在法院兩個月,觀察可見立案庭的人走路的節奏也比其他庭的人明顯快一拍)。我深知自己是在大學校園悠閒的糖水中泡大的,非常有必要接受一下這種類型的訓練,因為將來的工作絕不會像校園生活那樣悠閒。

現在看來,儘管還有一些遺憾,不過兩個目的都已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實現。

在立案庭的兩個多月實習中,有幸在陳遼敏法官的辦公室工作,是苦趣,更是樂趣。事情很多,説一點都不累,那是説謊(有一天上午我忍不住想知道我們每天究竟要接多少電話。於是我用畫正字號的方式統計我們辦公室在單位時間內接打電話的次數。結果顯示該上午我們辦公室共打出6個電話,接進27個電話。而且這還沒有包括我出去做事的一個半小時內打進撥出的次數。)。但吃苦正是來這裏"修行"的價值之一。而更重要的是同時能見識到眾多案件和各種情況的當事人,以及法院對他們的處理方式,足以説此行不虛,受益匪淺。感受很多,難以梳理,只好一一列舉了。

1、法律知識和法律人才的重要性

感觸最深的就是意識到學習法律的重要性,也發現了這個社會嚴重欠缺法律知識的人還非常多。曾有一個當事人來找法官,説:"我已經拿到錢了,所以法官讓我來和她打個招呼。"我本來以為他是拿到了執行款,心裏納悶怎麼拿到執行款還要專門過來通知審判員?花了很大工夫才弄明白,他是在調解之前拿到了欠款,所以來撤訴的。但是他不知道"撤訴"的説法,所以只能説"來和法官打個招呼"。有更多的當事人則是對法院和司法程序充滿了恐懼而惶駭不知所為。他們不知道哪些話必須説清楚,哪些話不必説。一些人因為擔心律師費太昂貴而不敢動請律師的念頭,卻完全不知道還存在向法院提出讓對方承擔律師費的可能性,而且也不知道有法律援助中心這個機構。而最可怕的,是當事人因為害怕而變得馬虎大意,只求快點離開法院,卻忘了留個心眼保護自己的權利。不計其數次,當事人接過我發給的送達回證後直接在我要求的地方簽字,而根本沒有想到核對一下他拿到的東西與送達回證上寫的是否吻合。

這還只是在法院看到的,也就是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情況。社會上還會有千千萬萬尚未進入訴訟程序,卻已經涉及專業法律知識的事件了。再學校裏盛傳法律專業學生的就業情況之差僅次於哲學專業。但從我在法院所接觸的情況來看,法律人才不是過剩,而是不足。之所以顯得過剩,是因為眾多需要法律人才的人和大量的法律人才之間沒有溝通的渠道。很多中小企業的股東很想要懂法律的人來指導他們,但是他們怕被律師欺騙,也擔心律師費太昂貴,又不知道除了律所以外有什麼地方能得到法律知識的援助。另一方面,大專院校的眾多法律專業畢業生眼睛只盯着大型企業、大律所或公務員--因為中小企業難以進入在大學內舉辦的宣講會、招聘會。所以交易場所的缺乏和交易信息的閉塞,導致了供求雙方難以展開充分的交易。

2、立案庭調解組的意義所在

立案庭的立案調解工作的意義,就法院本身而言,可以起到一個過濾器的作用。它將那些佔法院受理案件很大一部分的,矛盾不很激烈爭議不很大的案件用速裁的方式解決掉,並且盡最大的努力讓糾紛雙方都自願接受處理結果。從而使得其他業務庭有時間和精力處理那些更加需要時間和精力來處理的疑難案件。就社會功能而言,立案庭調解組承擔着解決糾紛,化解矛盾,平和社會氣氛的重大責任。

法院立案庭調解組的審判員,扮演的角色有點接近過去的居委會大媽。相同的是二者處理的大部分都是民財錢穀的睚眥之爭。但是法院的調解與居委會的民間調解相比有一個優勢,那就是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權威性,並且立案庭調解組的調解工作還有開庭判決權作為後盾。在相當大一部分羣眾心目中,法官畢竟是個國家工作人員。而且也只有在法院,我親耳聽到當事人稱審判員為法官"大人"(一次開庭時)。這份可能有點過頭的恭敬,表現了法袍、法槌和法官的稱呼在人民羣眾心裏具有與一般官員相比非同尋常的意義和威嚴。

在當事人心中的權威,和作為後盾的判決權,使立案庭調解組的調解效率更高,公正程度也有所加強。除個別情況外,當事人對法院都持有相當程度的敬畏。所以平時一語不合便容易吹鬍子瞪眼的當事人,在法院往往也拼命耐住性子好好説話。平時在田間鄉里敢吹的牛,敢撒的謊,到了法院也不得不有所收斂。因為就算當事人法律知識再欠缺,也多少擔心對法官説假話可能帶來的風險。再退一步説,當事人在居委會想胡鬧是沒有人能攔得住的。但是法院有法警。這一切可以保障法院的調解工作要比普通的民間調解順利一些。

除此之外,我認為立案庭調解組還有一個附帶的功能,那就是法律教育。開庭有開庭的固定程序和法庭紀律。但是調解就要隨意得多。調解時可以沒有證據,可以沒有答辯狀,也沒有固定的發言順序。而尤其是調解時當事人可以問法官一些他不清楚但是又很關鍵的問題。開庭則完全相反,只有法官問當事人了。所以立案庭調解組能使很多從來不和法院打交道的當事人明晰自己的訴訟權利和地位。在經過調解之後,他們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利。我在來到立案庭之前聽過一些庭審,感覺沒有法律經驗的當事人直接參與開庭審理,無異於從未經過訓練的士兵直接送上戰場。

3、立案庭調解組的難處所在

我體會出來的立案庭調解組的工作主要有兩個難處。其一是工作量大。如前述,立案庭月人均結案數遠遠超過其他任何一個庭。雖然是速裁,但每個案件也必須寫傳票、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各一式兩份)和送達回證。然後必須打電話通知當事人或郵寄相關材料。當事人前來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則必須開庭。結束之後必須整理調解或庭審筆錄,寫調解書和判決書。其中還常常出現有財產保全的情況,那就需要下裁定,去保全組記錄。有時候結案後法官還必須親自動身去解除保全。即使是簡易程序,這些環節也是一個都不能少的。立案庭的審判員一天排4個案件的開庭或調解不為多。而普通業務庭一個星期4個開庭也不奇怪。

4、另外一些學到的細節問題

(1)道交事故案件最多

立案庭的案件本來就多,再加上分到一年可以辦1300多個案子的"調解大王"陳遼敏法官門下,有機會看到大量的案件。在立案庭的兩個多月,接觸了案件應該有上百個了。根據我的印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是最多的(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和道路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兩類)。

這其中的具體表現還可以從立案庭自制了一枚"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印章看出來。這是為了方便在傳票、應訴通知書和送達回證上寫案由。除此之外,立案大廳中桌子的玻璃下也壓着固定格式的道交案件起訴狀,供起訴的當事人蔘考。立案庭也向當事人提供特殊固定格式的道交人損和道交財損案件的證據目錄。這一切都僅限於道交案件。其他一些常見案由的案件如離婚糾紛等,都沒有道交案件這樣的特殊"待遇"。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將來要從事法律工作的話,道交案件相關的法律最好還是要熟悉一點。然後排下來需要熟悉的是離婚糾紛、買賣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

(2)來法院起訴要趁"早"

這個早是指早晨的早。從立案大廳每天接待當事人的情況來看,每天上午10點之後當事人的密度會突然增加。而在8:30到9:00這段時間,立案大廳非常空閒。

非法律專業的普通羣眾通常都不怎麼了解來法院起訴的程序。所以當他們來起訴的時候,常常會犯一些錯誤,或有一些問題需要向立案大廳的工作人員請教--或者兩者都有。但是如果立案大廳有很多其他當事人也有類似需求的話,就很可能需要排隊等待,而且立案大廳的工作人員也可能因為接待當事人太多而不能詳細回答當事人的疑問。

但是如果在立案大廳櫃枱之外空無一人的時候來,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越早來,立案大廳越空。所以,來法院起訴要趁早。

(3)法院不是意氣用事的地方

這是我想對很多前來的當事人説的。我接觸到的當事人當中,有不少人僅僅是為了"爭口氣"才來到法院的。我親眼看到一個當事人為了不承擔25元錢的訴訟費而寧可多賠償30元錢。另外也親眼看到一個當事人只因為法院判決他承擔訴訟費而勃然大怒,全然不顧判決中的其他內容--比如保險公司必須支付給他的賠償款要遠遠超過訴訟費。在他們的眼裏,訴訟費的承擔是認定為敗訴的充分條件。只要是自己承擔訴訟費,就認為這場官司輸了。而如果官司輸了,那這口氣是絕對咽不下去的。

還有的當事人,出於憤怒或別的原因,在調解時寸步不讓。印象很深的有一次是道交財損案件,一兩千的標的,僅僅因為100元的差異,受害方(出租車公司的老闆)堅決不接受調解方案,哪怕如果判決就是這麼判也不願調解。一向很有耐心的陳遼敏法官也忍無可忍地説:如果你那麼想要這一百塊錢,我掏錢給你好了!

《孫子兵法》説:"主不可怒而興師,將不可愠而致戰。怒可以復喜,愠可以復悦。亡國不能復存,死者不能復生。"這在法庭訴訟中也是同樣的道理。法院不是發泄的地方,可供人乘興而來盡興而返。訴訟程序一旦啟動,曠日持久,耗時費力。花出去的律師費訴訟費是回不來的,花去的時間是回不來的。當一切塵埃落定,僅僅得到了本來就很少的賠償款--或者更遭,打贏了官司事實上卻執行不了--捫心自問,這口氣我這是爭給誰看呢?

(4)自己的權利要自己去珍惜

《孫子兵法》説:"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要打贏一場戰爭,要準備好充足的糧食彈藥,勘察好地形,瞭解敵我雙方的優劣。傑出的軍事家,會在實際開戰前盡一切可能造成對自己有利的態勢,然後再迫使敵人接受戰鬥。而拙劣的將軍做的則相反,他們不做分析和準備,只是不顧一切地追求戰鬥,寄希望於僥倖取勝。

法庭也是戰場。起訴、開庭甚至哪怕是調解,如果要想有理想的結果,就必須有充足的證據打基礎。此外,為了確保結果得到執行,也得事先做好準備。法院的訴訟程序不是發一份起訴狀,然後在法庭上和對方吵一架就回家等判決這麼簡單,就像很多當事人所設想的那樣--或許他們不這樣設想,但他們卻似乎是按照這種設想去做的。"舉證"是非法學專業當事人很難理解的一個概念,但這卻非常重要,簡直可以説生死攸關。等舉證期限到了的時候,當事人卻往往以自己不瞭解法律為由進行辯解。但這個辯解有什麼用呢?證據是最重要的,而當事人陳述本身實際上可以説是最沒有效力的。法官的判決的每一句話都必須有證據作為依據,否則法官就要為沒有根據的判決承擔可能的不利後果。法官也要承擔這方面的風險的。可是很多當事人不知道這點。

天助自助者,自己不懂法律,就得千方百計弄懂;不知道如何舉證,就得想方設法打聽到舉證的方式,必要時得請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或可以去律所諮詢一下,或者自己上網查資料也行。這個道理不僅僅適用於訴訟,也適用於將來處理各種事務。不懂的要盡一切可能去搞懂,而不是走一步看一步,等到麻煩不可收拾則以自己不懂為託詞。這個託詞説給誰聽呢?

5、一點遺憾

在立案庭的兩個月,我接觸到了很多事情,很多人。我也做了很多事情。陳遼敏法官曾經跟我開玩笑,説人民大學的碩士居然天天在寫傳票,真是大材小用。其實天下大事比做於細,天下難事必做於易。九層之台起於壘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些道理我明白。古代科舉的狀元、榜眼、探花,也不是一開始就做宰相,而是往往去基層的縣令開始當起的。

我的主要遺憾,在於作為一個實習生,始終沒有成功地樹立"負責"的態度。法院的工作人員,如果出了差錯,可能會扣獎金,受批評。但是實習生相比之下要"逍遙"得多,甚至上班遲到一會兒也不要緊。大年初七,法院正式上班,但是見到作為實習生的我也來到的時候,大家似乎比較驚訝。實習生不在其位,不領工資,確實大夥兒覺得"自由"一些也能理解。但畢竟這與我來的目的相悖。如果要這份"自由",那就索性不用來法院實習了。所以雖然是實習,卻應該以正式工作人員的要求來要求自己。這一點,我沒能做好,非常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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