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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學與探究教學之共性偶見大綱

導學與探究教學之共性偶見大綱

導學與探究教學是語文教學改革洪潮中兩朵靚麗的浪花,是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學習能力和創造能力的兩種優勢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思想。不論導學,還是探究,其教學的最終歸宿都是“努力去教,使你的學生逐漸不需要你的教育,也就是要他們漸漸地越來越多地得到一種能力,能使自己成為自己的教育者。”(蘇聯·斯卡特金《中學教學論》第21頁),德國教育家第斯多惠把這個思想提高到教學原則來論述教學:“要激勵學生獨立地研究真理”或者“激勵學生的認識素質,使他們在掌握和找尋真理中得到發展”(《第斯多惠教育文選》第136頁)。

導學與探究教學之共性偶見大綱

同時,導學和探究教學的實踐也再次印證了蘇霍姆林斯基曾經提出的教學條件之一,即“使師生髮生精神聯繫的幾十條、幾百條通道,就是同向人的內心世界的小徑,它們是師生之間產生友誼和同志感的最重要的條件”。這種注重師生關係協調和一致的教學民主理念,在遼寧省盤錦市魏書生老師的“合作型”教學風格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在他看來“教師和學生的出發點如果都立足於建立‘統一’的師生關係,那麼許多矛盾都可以迎刃而解”。導學和探究也正是從根本上擯棄了中國古代傳統教學的“師道尊嚴”及學生“必須保持一種被動狀態”(德國·赫耳巴特)的歷史性痼疾,樹立起了“教學是為學生服務”的新型教學理念。

就導學而言,教師的“導”要通過學生的“學”來實施,學生的“學”要依靠教師的“導”來進行。因此,導學就要求教師能“導”,要“導”得合理,“導”得恰到好處。學生“自學迷惑莫解,須引導;自學思路閉塞,須開導;自學興趣索然,須誘導;自學迷途待返,須順導;自學鬱結淤滯,須疏導;自學缺漏薄弱,須輔導;自學背離方向,須教導。凡此等等,皆需因時因勢,採用不同的導法與學法。如能學之有術,始能學有創造”(黎見明、彭華生著《語文導讀與創造學法》第38頁)。從某種意義上説,導學融匯了我國傳統教育的精髓及國外先進的教學思想和方法,有利於發揮學生主體作用,發掘學生智力潛能,培養學生自學能力和創造能力。

探究與導學結構不同,它為“學生自主構建知識、學生掌握解決問題的方法、學生獲得深層次的情感體驗”的達標進行教學,避免盲目性。具有“更強的問題性、更強的實踐性、更強的參與性、更強的開放性”的特徵。教學方法並未限制,關鍵是採用恰當的教學方法促使學生進行探究學習。因此,探究教學可採用“導學”的方法引導學生完成任務。仍要始終確認學生為認識主體和發展主體,教師為學生探究提供各種有利的條件,絕不能越組代庖,只能處在主導的位置,關鍵在“導”,起好教學的組織作用,並善於引導學生積極思維,主動求知。即用啟發、誘導的方法,疏導重難點,調動學生的積極因素,發展其智力能力。促使學生動腦、動手、動口,主動的投入學習。教師與學生對學習目標都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地進行“探究”,學生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學習效果。

“教育指導的技術是如何喚起兒童的‘自我運動’,指引方向,促進兒童形成調節並改進自己的創造性、自立性、首創性,以及調節並改進自己的行為的能力。”(科斯鳩克語)導學與探究殊途同歸,曲境通幽,不謀而合的實踐着這種既是教法又是學法的研究。其核心都是讓學生掌握學習方法,培養舉一反三的能力。目的都是激發學生的內部動力,使其積極讀書,積極思考,積極發言,積極實踐操作。教法上都要考慮如何從“導”的角度發展學生的自學能力和創造能力,如何指導學生掌握“學”的方法,以及在不同學科中的認知、情感、操作三個領域如何進一步深化。

總之,導學與探究教學都是教改中產生的很有價值的教學思想與教學方法,它們在理論基礎與教學思想、教學方法、能力培養以及在有利於形成良好的學法,實現學科教學的終極目標上具有一致性。如果使用恰當,勢必給教學帶來新的動力和生機。 導學與探究教學是語文教學改革洪潮中兩朵靚麗的浪花,是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學習能力和創造能力的兩種優勢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思想。不論導學,還是探究,其教學的最終歸宿都是“努力去教,使你的學生逐漸不需要你的教育,也就是要他們漸漸地越來越多地得到一種能力,能使自己成為自己的教育者。”(蘇聯·斯卡特金《中學教學論》第21頁),德國教育家第斯多惠把這個思想提高到教學原則來論述教學:“要激勵學生獨立地研究真理”或者“激勵學生的認識素質,使他們在掌握和找尋真理中得到發展”(《第斯多惠教育文選》第136頁)。

同時,導學和探究教學的實踐也再次印證了蘇霍姆林斯基曾經提出的教學條件之一,即“使師生髮生精神聯繫的幾十條、幾百條通道,就是同向人的內心世界的小徑,它們是師生之間產生友誼和同志感的最重要的條件”。這種注重師生關係協調和一致的教學民主理念,在遼寧省盤錦市魏書生老師的“合作型”教學風格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在他看來“教師和學生的出發點如果都立足於建立‘統一’的師生關係,那麼許多矛盾都可以迎刃而解”。導學和探究也正是從根本上擯棄了中國古代傳統教學的“師道尊嚴”及學生“必須保持一種被動狀態”(德國·赫耳巴特)的歷史性痼疾,樹立起了“教學是為學生服務”的新型教學理念。

就導學而言,教師的“導”要通過學生的“學”來實施,學生的“學”要依靠教師的“導”來進行。因此,導學就要求教師能“導”,要“導”得合理,“導”得恰到好處。學生“自學迷惑莫解,須引導;自學思路閉塞,須開導;自學興趣索然,須誘導;自學迷途待返,須順導;自學鬱結淤滯,須疏導;自學缺漏薄弱,須輔導;自學背離方向,須教導。凡此等等,皆需因時因勢,採用不同的導法與學法。如能學之有術,始能學有創造”(黎見明、彭華生著《語文導讀與創造學法》第38頁)。從某種意義上説,導學融匯了我國傳統教育的精髓及國外先進的教學思想和方法,有利於發揮學生主體作用,發掘學生智力潛能,培養學生自學能力和創造能力。

探究與導學結構不同,它為“學生自主構建知識、學生掌握解決問題的方法、學生獲得深層次的情感體驗”的達標進行教學,避免盲目性。具有“更強的問題性、更強的實踐性、更強的參與性、更強的開放性”的特徵。教學方法並未限制,關鍵是採用恰當的教學方法促使學生進行探究學習。因此,探究教學可採用“導學”的方法引導學生完成任務。仍要始終確認學生為認識主體和發展主體,教師為學生探究提供各種有利的條件,絕不能越組代庖,只能處在主導的位置,關鍵在“導”,起好教學的組織作用,並善於引導學生積極思維,主動求知。即用啟發、誘導的方法,疏導重難點,調動學生的積極因素,發展其智力能力。促使學生動腦、動手、動口,主動的投入學習。教師與學生對學習目標都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地進行“探究”,學生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學習效果。

“教育指導的技術是如何喚起兒童的‘自我運動’,指引方向,促進兒童形成調節並改進自己的創造性、自立性、首創性,以及調節並改進自己的行為的能力。”(科斯鳩克語)導學與探究殊途同歸,曲境通幽,不謀而合的實踐着這種既是教法又是學法的研究。其核心都是讓學生掌握學習方法,培養舉一反三的能力。目的都是激發學生的內部動力,使其積極讀書,積極思考,積極發言,積極實踐操作。教法上都要考慮如何從“導”的角度發展學生的自學能力和創造能力,如何指導學生掌握“學”的方法,以及在不同學科中的認知、情感、操作三個領域如何進一步深化。

總之,導學與探究教學都是教改中產生的很有價值的教學思想與教學方法,它們在理論基礎與教學思想、教學方法、能力培養以及在有利於形成良好的學法,實現學科教學的終極目標上具有一致性。如果使用恰當,勢必給教學帶來新的動力和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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