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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四權”促民主,營造新型農村幹羣關係

落實“四權”促民主,營造新型農村幹羣關係

民主是我國幹部工作中要堅持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幹部用好權、當好官的主要監督力量,不斷擴大幹部選拔作用過程中更充分體現羣眾的意願,使幹部工作成為有效代表最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的重要載體。營造新型農村幹羣關係,就要在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勇於實踐,通過制度創新,把基層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落在實處,使民主提倡的各項要求真正貫穿於幹部工作的全過程。一、羣眾知情,幹部工作就有了體現民主的基礎在各項工作中強化羣眾觀點、羣眾路線,江澤民同志曾將此放在講政治的高度予以深刻闡述:什麼叫政治?從根本上説,政治問題主要是對人民羣眾的態度問題,同人民羣眾的關係問題。幹部工作,必須真心實意地依靠羣眾才能做好。基層一級特別是鄉鎮工作,直接接觸的是廣大人民羣眾,黨和政府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最終的落腳點是在農村,受益的對象主要是廣大人民羣眾,羣眾享有知情權,就為幹部工作提供了民主的基礎,知情才有依據,知情才有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一是激發廣大人民羣眾當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識。要向廣大人民羣眾適度公開我們的幹部工作,努力消除過去的封閉性。同時,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斷地激發羣眾的熱情,引導他們以高度的責任心來關心我們的幹部工作。二是積極引導羣眾關心幹部隊伍建設。既要敢於向人民羣眾坦誠地公開幹部隊伍的現狀,乃至幹部個人的缺點,也要善於引導羣眾關注幹部工作特別是全鎮“三個文明”建設中的熱點、難點、重點問題。三是讓羣眾熟悉幹部工作的各個環節,結合民主推薦、幹部考察等工作形式,積極宣傳《幹部作用條例》,廣泛宣傳新時期黨的幹部工作方針、政策、讓羣眾熟悉幹部選任工作的程序,知道有關幹部的基本情況,瞭解擬任崗位的要求,為他們更多地參與幹部工作創造條件。二、羣眾參與,幹部工作就有了更為廣闊的空間毛澤東同志説過,擴大民主,應看作是鞏固黨和發展黨的必要步驟,是使黨在偉大斗爭中生動活躍,勝任愉快,生長新的力量,突破戰爭難關的一個重要武器。在擴大基層民主工作中廣大人民羣眾應該是主要的參與力量,他們是全國上下整個幹部工作的基礎,到羣眾中去,從羣眾中來,充分體現了羣眾參與民主、促進民主的重要性,基層黨委、政府要進一步擴大民主,就要充分發揮羣眾參與的積極性。一是把羣眾推薦作為幹部推薦的主渠道。我們結合鎮村兩級領導班子考察,按年度組織機關幹部、黨員代表、人大代表等參加後備人才民主推薦。建立一支保持一定常數、各類結構合理的黨政後備幹部、優秀企業經營管理者和青年科技人才隊伍。二是廣泛聽取羣眾意見,提大學聯考察質量。一方面,我產定期組織幹部公開述職,接受羣眾的集中評議,另一方面,無論是班子集體調整,還是個別幹部的任用,都儘可能多地讓真正瞭解情況的同志參加考察談話,並引導他們暢所欲言,努力使考察結果更準確、更客觀。三是認真對待羣眾的來信、來訪。對羣眾的信訪,我們做到集中梳理,認真分析,妥善處理,並確定專門的黨政領導牽頭,到所涉及的相關部門去,與幹部面對面交流思想,既將一些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又引導、培養幹部以良好的精神狀態服從組織安排,接受組織考驗。三、羣眾選擇,縮短了幹部工作與羣眾之間的距離幹部的一言一行是否代表羣眾意願,是否為羣眾謀利益,羣眾看得最清楚、體會最深刻。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得為民所謀,需要什麼樣的領導和幹部,老百姓心裏有桿秤,他們有自己的衡量標準,那就是要“萬事民為先”,由羣眾自己選舉出的幹部,首先從距離上就與羣眾走得更近了,為營造新時期的幹羣關係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在實踐中,我們一是實行定向民主推薦、差額考察制度,在村支部的換屆選舉中執行“兩推一選”制度和村委會直選制度。長期以來,先後對部分村幹部和鎮機關幹部人選實行定向民主推薦,公佈擬選職位,讓羣眾選擇更合適的人選。在實行差額考察的過程中,把擬選對象交給羣眾來比較,做到好中選優。二是把民主推薦作為幹部選任工作的必經程序。不論是確定後備,還是提拔使用,不論是個別調整,還是集中換屆,事先都要經過組織推薦。沒有羣眾基礎的不列為考察對象,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的不上會討論,集體討論多數成員不贊成的不形成決議。三是充分尊重民意。結合民主測評,聽取羣眾對幹部的使用建議,把幹部的“升、降、去、留”交給羣眾去評叛,充分發揮羣眾參與幹部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四、羣眾監督,幹部工作就多了一道“關口”羣眾監督就是讓羣眾當“紀委”,始終有效地對幹部實施監督。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羣眾對幹部任用監督不到位,監督渠道不寬、不暢的問題,因此,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民主監督範圍,改進民主監督方法,提高民主監督質量。監督過程中,不僅要考察幹部過去的表現,還要看近期在重大問題上的表現;不但要到幹部所在的單位考察,還要到他過去工作過的單位瞭解情況;不僅要掌握幹部“工作圈”的情況,還要掌握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情況。建立與羣眾監督相應的載體。既要讓羣眾便於監督,又要使監督富有成效。一是進行任前公示,把好羣眾關。把擬提拔人選的基本情況、擬任職務等,通過各種有效形式向羣眾公開,聽取社會各界的反映與意見。對公示過程中反映的有關情況,組織部門會同紀委認真核查,實事求是,公正對待。二是設立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電話。對反映對象比較明確、內容比較清楚的,堅持有訴必查,有查必復,並明確專人上門瞭解情況、徵求意見,注意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使幹部工作始終有羣眾參與、有羣眾監督。三是建立了組織、紀檢、公安、信訪等部門之間正常聯繫制度,相互溝通,掌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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