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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通用14篇)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通用14篇)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通用14篇)

承租方:

為充分營造博文廣場良好的居住環境和良好的教學氛圍,確保廣場地下室能及時投入正常使用,使甲方獲得穩定的收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決定將其所有的校門口廣場地下室租賃給乙方經營,現就廣場地下室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標的物概述: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標的物為___________號產權為恩施市一中學校門口廣場地下室部分,其總建築面積近平方米,無消防及裝潢。

二、乙方租賃的地下廣場地下室租期為 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為前年萬元/年,後年萬元/年,其租金在租賃期內不再作調整。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自20__年起,每年9月前支付一年租金,甲方必須出具合法票據。

四、乙方對地下室裝修期間,甲方同意在廣場上開設消防通道並配合乙方辦齊消防申辦手續,其經濟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地上廣場部分屬甲方自行管理場所,不在出租標的物範圍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但在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的前提下,甲方支持與乙方有租賃關係的武商量販的促銷活動。

六、協議期內,如果乙方自己不願租用或因不按時付租金等被甲方收回出租標的物,或協議期滿後,如雙方不能達成續租協議時,乙方對出租物業的相關裝修改造等全部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補償,且乙方不得破壞和拆除裝璜及固定設施,並免費贈送給甲方;如因甲方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物業,則甲方須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且按乙方全部投入每年10%的折舊率補償給乙方,如因甲方此行為造成乙方損失,則甲方須予以合理補償。

七、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租賃期內的經營項目,乙方要盡力支持教育教學及工會工作,不得從事高噪音娛樂等不於利學校教育教學以及各種違法項目,否則,學校有權提前收回物業,且不承擔乙方的投入和全部損失及任何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其他代表:其他代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出租給乙方。房屋面積為平米;第層共層;出租包含附屬建築物。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轉租他人,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後可根據本合同第十條第3款之規定進行下一年度內續約。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給甲方,下次付租金時間應在已付租金到期前日支付。乙方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將租金支付給甲方。乙方若以現金方式支付年租,甲方需開具收據;乙方若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年租,以銀行或網銀轉賬後打印的憑證以及實際到款記錄為準,如果乙方需要收據可之後補開。

甲方租金收取開户行:賬户名稱:賬號: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維修養護責任。

乙方承租期間,非甲方房屋主體結構造成的日常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注意防火用電安全,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由乙方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如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不需恢復原狀。

第八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任何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九條房屋押金

2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個月租金作為押金,如乙方在承租期間沒有違反合同內容的事項,甲方在雙方解除租約0日內將押金返還乙方。

第十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請提前0日通知甲方,甲方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滿後,如甲方同意繼續出租房屋給乙方,雙方對此無異議,並且截至已付租金到期日前日時,乙方已付清下一年度租金,則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履行此合同的相關條款,本合同自動續約一年。第十一條租賃期間,甲方房屋由於政府規劃拆遷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時,甲方會在得到通知後第一時間通知乙方搬離所租房屋,乙方應無條件配合儘快搬離。甲方會在核實有無房屋物品損壞和其他應繳欠款後,返還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款給乙方,實際入住時間以天為單位計算,日租金為當月租金除以當月實際天數。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3協議。由雙方簽字確認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見合同。

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水錶現為:度;電錶現為:度;

附加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

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其他聯繫電話:其他聯繫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乙方在充分理解、認可《一期地下室車位租賃協議》、《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及小區相關管理規定,並對一期地下車位現狀有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在一期地下車位已經達到交付使用的條件下,經與甲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一期地下室_______號車位,租賃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車位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月車位管理費為人民幣元,押金為人民幣元。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繳納押金和首月的車位租金、管理費次月起的服務費應在當月5號前繳清,逾期交費乙方有權按日加收所欠租金、車位服務費總額千分之一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____日仍不繳清車位租金、管理費的,甲方有權收回該車位的使用權另行出租出讓給他人,並從押金中扣除所欠費用。

三、該車位由___有限公司統一進行管理,乙方使用車位必須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管理,車輛入場憑證泊車,出場驗證放行。違反規定者情節嚴重拒不服從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乙方必須愛護車場內公共設施,造成損壞的必須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四、本車場限高2.2米。在車位租賃合同期內,租賃車主合法擁有該車位平時之使用權,該使用權僅限於:小型車輛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車位只准乙方登記的車輛使用,乙方如更換車輛、車牌號、車型和車身顏色等,需事先到管理處登記備案。

五、停車場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費用於車位日常保潔、出入交通管理、車場各種設施電器的用電用水和耗材、牆地面塗料、維護人員費用等。不包含車輛保管費,物業公司不承擔車輛及車內物品的保管責任,物業公司對本小區業主業户使用車位期間發生的車輛及其零配件、車內物品的遺失、損失概不負責。

六、如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後仍需繼續承租該車位,則乙方必須在租賃期限屆滿前十五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續訂合同,否則,租賃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自動解除,甲方有權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將該車位的使用權出租出讓他人。

七、如因物價變動的因素影響,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調整車位租金及管理費,但須及時通知乙方。

八、甲方將本租賃車位的使用權出讓前應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價格的前提下,乙方對本租賃車位有優先受讓權。如乙方行使優先受讓權,則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內與甲方另行簽訂受讓車位使用權的相關協議,否則,視為乙方已放棄優先受讓權,甲方有權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將該車位的使用權出讓他人。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車輛車型: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代表: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地址:_______電話:_______

電話:_______幢房: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租與乙方使用,面積 平米。

二、租賃期限為年,出租方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租金每年,押金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如在租房期內有一方違約,需向對方付違約金1000元(壹仟元整)。

六、乙方在承租期間自行承擔水、電、物業費、垃圾費。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5

甲方:(車庫所有方)身份證信息,聯繫電話

乙方:(租車庫方)身份證信息,聯繫電話

乙方向甲方租賃(詳細地址)地下車庫一個。

1. 租金為每月(大寫人民幣)元整(¥小寫人民幣)。

2. 租期一年,自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12月6日。

3.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一年租金共計(大寫人民幣)元整(¥小寫人民幣)。

4. 如租期到時,乙方需要續租,應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協商下次租賃事宜。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視為乙方不再續租,則甲方可將該車庫租給他人。

5. 甲方只負責車位的出租,不承擔車輛停放中可能出現的任何問題。

20xx年12月4日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烏魯木齊阿勒泰路360號,好客快捷賓館地下室負一層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必須遵守以下幾點:

一、 租期暫定2 年,從20xx年 08月08日起至20xx年08月08日止,送裝修期15天不收房屋租金時間為20xx年07月23日至20xx年08月08日。租賃期滿後、若乙方繼續租賃,乙方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商量,另訂租賃合同,在同樣條件下,乙方可以優先租賃。乙方在使用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分租、聯營、入股、與他人調劑交換,如有違約,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二、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先預付貳萬元人民幣做為抵押金,待租賃期滿,甲方驗收房屋結構完好、沒有任何欠款、將抵押金如數退還。

三、 房屋租金第一年為柒萬元整人民幣,第二年房屋租金為柒萬元整人民幣(甲方不負責提供房屋租賃發票),需提前一個月繳納.第二年房屋租金為20xx年07月08日繳納.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否則有權收回該房屋。如需繼續租賃第三年遞增5%。

四、 在租賃期間,冷熱水、電、暖氣、管理費、衞生費用等,由乙方自行負責交納,不得拖欠,如有拖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其中熱水為10元m)

五、 甲方僅提供地下室使用權、不承擔乙方租賃經營期間任何費用,乙方租賃地下室只限於經營足浴、洗浴項目,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用途。

六、 使用地下室房屋期間,不得影響賓館營業,地下室員工不得乘坐電梯,在公共區域、樓道串門敲門。不準和賓館客人發生爭執,不準往賓館客房裏打電話騷擾房客,否則甲方有權在不退乙方的租賃費的情況下收回地下室房屋。不準在大廳沙發長時間坐留,否則每次罰款50元。應愛護環境衞生,注意防火,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 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時間收取租金,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違反本合同約定時,甲方有權終止房屋租賃合同並向乙方索賠。合同終止或到期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增設他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房屋裝修設施)。

八、 在房租賃過程中,應當辦理的一切手續和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及許可手續等均由乙方辦理。在辦理有關手續時,如需甲方或產權人蓋章的,由乙方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將應當蓋章的的文件或申請書送交甲方。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紀守法,合法經營。

九、 甲方在合同簽訂收取乙方租金後,按時交房。乙方因工作需要,安裝電話、有線,或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對承租房屋進行改裝、裝修時,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在裝修或改動、添加前事先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安裝、施工。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進行安裝或裝修的,乙方應予以拆除並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發生3的費用以及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對房屋裝修方案進行審核,並監督乙方進行房屋裝修和改造,甲方發現有可能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時乙方應停工修改方案。如乙方違反本條甲方有權罰款處理。

十、 乙方在裝修過程中產生需要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甲方出面協調處理,甲方保證乙方即刻用水、用電、用暖氣,房屋租賃前欠交的電費、水費、暖氣費、由甲方交納。

十一、 甲方有權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房屋受損、管線不暢、設備損毀等情況時,乙方必須及時修好,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乙方未能及時進行修復,甲方將代其維修,維修產生的一切費用將用乙方預付的抵押金扣除。如維修費超出抵押金乙方必須於7日內補齊所有維修金及抵押金,否則超出部分按滯納金每天200元記取。

十二、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繁榮市場,甲方蔡倫路西六棟一層第四間地下室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日期:

20xx年六月二號 一六年六月二號

二、租金:每年交納租金九千元,提前兩個月交。

三、租金繳納方式:

乙方應按時交清當年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且經甲方再三催繳,乙方仍不繳納租金,甲方將有權利收回地下室使用權,改租他人。

四、經營期間水電繳納方法:水電費均由乙方自行向水電公司繳交,且地下室到期後,乙方向水電公司交清所有費用,與甲方無關。如果地下室無人租均由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經營性費用及各職能部門應收取的經營性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當。但如房地產税和甲方個人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應同意乙方在租用期間,如果經營不好,需要轉讓他人轉讓費由乙方收取,但租期滿後,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裝飾費和其他無理費用。乙方在租用期間如轉讓地下室必須經過甲方同意。

七、愛護公共財產,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任意對房子整體結構進行改動,否則造成事故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維修賠償。

八、甲方提供地下室,其中內裝潢由乙方自行設計裝修,待乙方合同期滿,如願退出,不得隨意損壞裝修項目。

九、如乙方經營不善,在本年中途退出,租金應按全年繳納。

十、租期已滿,乙方應立即搬離,若乙方延期佔用地下室,甲方有權採取強制收回地下室,在回收過程中造成乙方任何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押金處理方法:待租期已滿,乙方遵守合同,已交清租金並且順利搬離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有嚴重違反合同條款,對甲方構成經濟損失,押金將不予退還。注:押金與租金完全分開,乙方不得以押金抵銷租金。

十二、乙方在租期滿後,甲方出租地下室時在同等的條件下,以乙方優先。

十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管理不善,出現安全事故(人力不可抗拒除外)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訂日起,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6月2日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天泰文化苑七號樓1單元402地下室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日期

(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二、租金:每年2400元,提前兩個月交。

三、租金繳納方式

乙方應按時交清當年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且經甲方再三催繳,乙方仍不繳納租金,甲方將有權利收回地下室使用權,改租他人。

四、出租期間用電繳納方法:電費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每月繳納,且地下室到期後,乙方向甲方交清所有費用。

五、愛護公共財產,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任意對房子整體結構進行改動,否則造成事故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維修賠償。

六、甲方提供地下室,其中內裝潢由乙方自行設計裝修,待乙方合同期滿,如願退出,不得隨意損壞裝修項目。

七、租賃期間如乙方在本年中途退出,租金應按全年繳納。

八、租期已滿,乙方應立即搬離,若乙方延期佔用地下室,甲方有權採取強制收回地下室,在回收過程中造成乙方任何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九、乙方在租期滿後,甲方出租地下室時在同等的條件下,以乙方優先。

十、乙方在租賃期間由於管理不善,出現安全事故(人力不可抗拒除外)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房(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固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雁京家園住宅小區地下室。 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為4個月,自20xx年10月8號至20xx年2月8號,甲方收回場地,用於商場經營。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本合同簽訂之日後20xx年10月8日繳納5萬元,20xx年12月8日繳納5萬元,到期退房後退還押金。

第五條 租賃房屋的改善或裝修

1、出租人只提供場地,承租人須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房屋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3、租賃期滿,對租賃房屋的改善或裝修自然保留,承租人不得拆除,也不得拆抵價款。

4、房屋維修是由於承租人不合理使用引起的,修繕費用應由承擔人承擔。

5、房屋維修,承租人應盡明示告義務,否則造成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6、房屋裝修及開業前,須經相關布恩的審批後方可施工營業。如未經批准擅自營業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承租人承擔。

第六條 水、暖、電費的繳納

租賃期間,水、暖、電費由承租方成承擔,費用按月支付、水、電費應掛錶計量收取,水費按商業用水二次供水價格執行,電費按國家規定商業用電+每度耗損0.1元合計數收取。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1%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組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1%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乙方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經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誒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將出租房屋 面積 平方米租給乙方使用。地下室乙方可無償使用,但必須對所存商品(物品)妥善保管,如意外發生水泡、漏水或其它災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月。

三、租賃期限,每月租金人民幣(大寫) 元。合計 元。房屋抵押金 元,實行上打租金,合同簽訂日交齊。

四、甲方將保證乙方在租賃期內的水、電、供熱設備的正常使用(非物業原因的除外),並不干涉乙方在租賃期內的正當、守法經營活動。

五、乙方在承租期內所發生的水費、電費、供熱費等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施工需要,場地暫時影響乙方出入庫的,乙方需諒解。甲方不退還房租費。對此,乙方如有異議可不承租。

六、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如產權發生變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時限內自行遷出。甲方退還剩餘月份的租金。如乙方購買,同等條件下優先於乙方。

七、乙方在承租期內,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四防安全”工作,如乙方原因發生火災或其它災害事故,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乙方在承租期內,原則上不準裝修,如自行裝修,期滿不再承租時,自行拆除,恢復原樣,損失自負。不能影響甲方的再租利益,否則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八、乙方在承租期內,對所經營的商品要妥善保管、如發生蟲咬、鼠嗑、黴變、水泡、意外的室內漏水、倒灌、丟失滅失的物品,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乙方在承租期內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貨物擺放整齊,服從管理,如乙方態度蠻橫,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將取締乙方的租賃資格,房租費將不與退還。

十、乙方在承租期內無權將所承租的房屋,自行、私自轉租他人。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予同乙方再履行原合同。由於乙方違約在先,故剩餘的房屋租金甲方不予退還。

十一、此協議一經簽訂,即刻生效。雙方如有反悔或不遵守本協議條款,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違約者承擔。

十二、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地下室購買協議、身份證,乙方應提供身份證。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預付房租,在租金截止提前一個月付下 個月房租,付款可以實行現金或銀行存款支付(工行 )。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無。

2、乙方交納的費用:包括房屋租賃費、電費、寬帶使用費、物業費等。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房屋及設施損壞,乙方應及時進行維修,若由甲方修復,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或重新購臵。

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不得裝修或設臵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

第七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1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九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臵。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向乙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2、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承擔違約金和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中途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雙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雙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情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到房內檢查房屋及設施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201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201 年 月 日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今有 號樓半地下室 號房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房屋到期提前 天交納租金,如房租到期乙方家裏沒人聯繫不上,甲方有權將房門打開租給他人。

二、乙方中途退房,剩餘房費不退。

三、安全:乙方在地下室租住期間,由自身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負全部責任。

四、地下室通道一律不準堆放雜物,如堆放雜物甲方有權清除,甲方不鈾任何經濟責任。

五、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出門隨手鎖門,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乙方房退提前天通知甲方,如 乙方不通知甲方,押金不退。

七、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將房屋轉租或轉供他人使用,如甲方發現收回房屋,各種費用不退。

八、乙方遵守地下室內各項規章制度,如乙方不遵守制度,甲方有權清除地下室各種費用不退。

九、乙方不得私自留住未登記人員,如甲方發現清除地下室。

十、乙方退房時,如有損壞屋內物品,按實際價格賠償給甲方。

十一、地下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熱得快,違者後果自負。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繁榮市場,甲方____地下室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日期:

二0年月號年月號

二、租金:每年交納租金元,提前兩個月交。

三、租金繳納方式:

乙方應按時交清當年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且經甲方再三催繳,乙方仍不繳納租金,甲方將有權利收回地下室使用權,改租他人。

四、經營期間水電繳納方法:水電費均由乙方自行向水電公司繳交,且地下室到期後,乙方向水電公司交清所有費用,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經營性費用及各職能部門應收取的經營性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當。但如房地產税和甲方個人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應同意乙方在租用期間,如果經營不好,需要轉讓他人轉讓費由乙方收取,但租期滿後,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裝飾費和其他無理費用。乙方在租用期間如轉讓地下室必須經過甲方同意。

七、愛護公共財產,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任意對房子整體結構進行改動,否則造成事故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維修賠償。

八、甲方提供地下室,其中內裝潢由乙方自行設計裝修,待乙方合同期滿,如願退出,不得隨意損壞裝修項目。

九、如乙方經營不善,在本年中途退出,租金應按全年繳納。

十、租期已滿,乙方應立即搬離,若乙方延期佔用地下室,甲方有權採取強制收回地下室,在回收過程中造成乙方任何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押金處理方法:待租期已滿,乙方遵守合同,已交清租金並且順利搬離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有嚴重違反合同條款,對甲方構成經濟損失,押金將不予退還。注:押金與租金完全分開,乙方不得以押金抵銷租金。

十二、乙方在租期滿後,甲方出租地下室時在同等的條件下,以乙方優先。

十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管理不善,出現安全事故(人力不可抗拒除外)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訂日起,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年月日

廣場地下室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車位、房屋租賃:

第一條 租賃地點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地址:歷下解放東路34號(歷下公安分局對面)

樓號: 6號樓 具體位臵 : 地下停車場B44停車位和1單元1-109 的車位、房屋(場地),類型:地下停車位、地下室,出租給乙方作 (請詳細的填寫使用用途,不要只填寫範圍,比如商住使用等字樣)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為 20xx年1月22日 起,至 20xx年1月23日 止,

共1年。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方式

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租賃該車位、房屋(場地)的租金,租金為每年2700元(貳仟柒佰圓整),該款項甲方應在每年使用前予以支付,第一筆租金應於

20xx年1月23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2、如乙方的租賃期限不足一年或因本協議提前終止或解除不足一年的,則乙方的租賃期限按照實際租賃天數進行計算,租金計算方式為:實際租賃天數以半15天為限,不足15天繳納半個月租金,超過15天繳納一個月租金,每月租金為:230元。

3、乙方向甲方繳納違約保證金300元,合同期滿,乙方無遺留問題後返還,返還該款時,甲方無需支付乙方任何利息。如涉及由甲方修繕或拆除等問題,該費用甲方有權無需通知乙方,而採取單方面扣除相關的費用的處理方式。

第四條 租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租賃雙方如須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但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之規定,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所租賃的車位、房屋,乙方應自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內將該租賃車位、房屋中恢復原狀,交付給甲方適用:

(1)擅自將車位、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車位、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逾期不繳納供暖和水、電費用的;

(4)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用途的;

(5)因違法、違規或其他問題,被人防、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查處、調查或處罰的;

(6)違反甲方單方制定的管理規定的、損害業主利益的。

3、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車位、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不再繼續租賃,退還甲方所有鑰匙:一張車位門禁卡、三把地下室鑰匙,不得留存配換鑰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應補交欠租外,並以按應交納月租金的5%/每日繳納,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之規定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時,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違約之日起開始計算,違約金為按應交納月租金的5%/每日繳納。

第六條 免責條件

1、車位、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該原因而導致雙方終止合同的,乙方應交納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實行多退少補,相互應結清該費用。

第七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租賃車位、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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