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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精選25篇)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精選25篇)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精選25篇)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設備用於乙方施工;

2、本設備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設備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設備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設備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設備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台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設備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設備進場後付清;

4、設備基礎預埋件費每台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設備使用及維修

1、設備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設備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台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2

出租單位:  承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____月。  起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日。  合同期限:____月。  

第XX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____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____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  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____日期:日期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50T 汽車起重機 壹台(為 五 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20xx年 9 月 4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磁窯鎮華陽熱電廠內

四、財務結算:

1、台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 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4

承租方(甲方):_

出租方(乙方):__ __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類型及數量:根據現場施工需要決定。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個台班起算;

2.每個台班為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台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為準)

3.超過8小時台班外的工作時間為加班時間,每小時170元,在當年年底進行統計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乙方吊車到現場時,費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安全作業的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由於甲方的誤指揮或者不符合規範要求而發生的事故、施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鈎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設備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鋼絲繩、吊耳、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確保每次施工不低於1個台班,若實際台班超過1個,按實際發生結算。

2.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按時支付出租費用。

4.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5.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應。

4.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六、結算方法

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制定專人簽證,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結構形式:

2、租賃設備品牌:型號:

數量: 台

租賃設備產權人:

3、租賃期限:預計租賃期限為年日至月 日,起租日以甲方通知日期為準,以乙方租賃設備到達甲方現場開始計算,停租日以甲方書面通知日為準。

4、租賃形式:按形式

租賃單價: 元/台班·台

5、合同總價:(實際結算以雙方確認單為準)。

6、租金結算及支付

6.1每天由吊機組填寫租賃機械使用數量確認單,一式兩份,並於當日交甲方有關人員確認。僅本合同所列人員或其書面授權的人員才有權對籤認單進行確認。

甲方人員為: 乙方人員為: 。

甲方應在當日內對確認單做出確認。日確認單作為租金結算依據。

6.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租金,從起租日次月及後每月10日支付確認單確認的上月租金的 70 %,若剩餘租賃期不滿30天,以(月租金/30天)實際租賃天數計取租金。

6.3 租金構成內容:以(月租金/30天/8小時)實際租賃設備使用小時數計取租金。

6.4設備離開施工現場甲方支付總枱班數金額的6.5餘下款項在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終止後10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最終的結算報告,甲方應於收到最終結算報告後30天內,由甲方的項目部對其提交的報告資料進行初審後,提交甲方的合約部及審計部審核確認。審查完畢,並於審查同意後的應向乙方支付租金餘款。

7、雙方義務

7.1 甲方義務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作業場地,乙方作業人員的住宿。

7.1.2 甲方負責配合乙方辦理設備進場相關手續。

7.1.3 甲方可以提供乙方員工生活,但乙方需支付甲方生活費。

7.2乙方義務

7.2.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證明、起重作業人員崗位證書複印件、有關部門頒發的租賃編號及所在市級安監局檢驗合格證的複印件。所有資質複印件交甲方安全管理部審核、備案,符合要求後方可簽訂租賃合同。

7.2.2乙方應於交付租賃設備時向甲方提供租賃設備的權屬證明文件及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乙方須保證租賃設備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

7.2.3乙方進場人員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安全優質服務。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7.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對租賃設備負有免費維修的義務。乙方應在接到報修電話4小時之內,另派同規格起重設備到甲方現場進行替換,乙方不得另行收費。

7.2.5在設備使用期間,乙方要保證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填寫“起重機械定期檢查記錄”,並交甲方備案;乙方設備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施工起重機械運行記錄”。

7.2.6 乙方在收到甲方停止租賃通知之日起當日離開現場。不得因甲方未付清應租金而延誤出場,延誤期間乙方無權收取租賃費。

7.2.7 乙方委派的吊車司機及司索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由於乙方作業人員的原因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設備質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7.2.8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燃油費用、工人工資、生活費用、設備維修、保養等一切費用。

8、安全施工

8.1乙方配備專業指揮司索工(持證上崗),明確指揮方式(報話機、旗語、口哨,使用報話機指揮人員必須説普通話),按照操作規程負責起重的指揮工作。

8.2乙方機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JGJ33-20xx《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規定施工。

8.3乙方吊車司機應按司索工指揮操作機械,拒絕非司索工及其他人員的指揮。

8.4夜間施工甲方要配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8.5乙方司索工、吊車司機嚴禁酒後指揮操作機械,一經甲方發現,立即開除現場並不作結算。

8.6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租賃器械安全使用的有關規定,禁止超載作業,防止高空墜落事故,杜絕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9、違約責任

9.1甲方無故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對確認單予以確認,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或雙方協商的支付時間支付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9.2乙方未在甲方通知進場日進場,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3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9.3因租賃設備本身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無法正常施工,延誤甲方工期,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日 20xx 元。由於上述原因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責任。

9.4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安全施工的規定而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自行承擔。

9.5租賃期內設備出現故障,在甲方規定時間內未修復,甲方有權讓乙方另派同等設備進行替換,否則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500元,遲延超過__2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約,且不給予租金結算。

9.6合同期內,乙方起重設備維修期間不予計時,甲方不支付維修期內的一切費用。因甲方的原因(除資金支付原因)造成停機的,停機期間租金按照實際停機天數設備台班折舊費(折舊費=日租賃費用30%)向乙方支付。

9.7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對租賃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日 1500 元,造成的損失超出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當對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9.8如乙方委派到甲方現場人員不配合甲方工作或消極怠工、罷工等情況,乙方不但要另派作業人員到甲方現場配合,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必須負全責。

9.9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10、禁止權利轉讓

乙方不得在執行與甲方期間將設備租給第三方。如有類似情況發生,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月租額20%的違約金。

11、糾紛解決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1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工程所屬地區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

第2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雙方各執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設備用於乙方施工;

2、本設備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設備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設備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設備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設備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台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設備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設備進場後付清;

4、設備基礎預埋件費每台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設備使用及維修

1、設備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設備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台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設備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設備技術數據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設備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設備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設備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7

出租單位: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8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設備、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設備,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特別説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設備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設備。

四、甲方設備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設備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設備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設備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採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設備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 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

租用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後,簽訂很合同,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

一.塔吊產權確定:__________

本台塔吊起重機的產權甲方所有,雙方均已確定。未經甲方認可,嚴禁將塔吊位移或轉租。

二.標高部分:__________

甲方出租給乙方_____塔吊壹台,標準高度32米,12節。收押金壹萬______元/台,塔機租金:__________元整,以每______月_____日計算。塔機租金的計算從安裝完畢之日起至報停拆除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等各種原因終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機時如無損壞,如數退還,如有損壞,則照價賠償。必須保證從塔吊標節中到_____米位置能吊_____升混凝土一灌。

三.維修及維護:__________

塔機安裝時,塔機經甲,乙雙方驗收交付使用後,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材料費單件一次性在人民幣<大寫>______元以上由

四.違約責任:__________

此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塔機租用期滿,結清一切費用及辦理完相關的手續後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凡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則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違約方並賠償對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______元整,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設備用於乙方施工;

2、本設備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設備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設備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設備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設備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台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設備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設備進場後付清;

4、設備基礎預埋件費每台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設備使用及維修

1、設備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設備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台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設備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設備技術數據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設備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設備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設備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__________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__租賃型號、__________總價值、工程名稱、地點。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__使用共台價值為___________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__________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__________每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__元,税金由交納。

3、承租方租賃期限最少不得低於_______月,不足________月按________月計算超越______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租金起算日期從__________進場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起算租金到__________送到出租方指定地點止。承租方實際完工結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項及費用,此租賃合同方可終止。

第三條、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__________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__的使用權。

第四條、押金、司機的工資及工作時間

1、承租方和出租方簽字租賃合同後,地腳螺絲和底座送到工地時承租方交押金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進入工地前承租方將進出場費全額支付給出租方。

2、出租方__________司機人,每人每_月工資____________元,司機工資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負責食宿、工資及勞資關係於甲方無關。____________司機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員,因司機未盡到法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司機本人或第三人損害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租金支付時間和違約責任

1、乙方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資金不到位,雙方協商解決,甲方並有權單方面停機因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最後退場承租方所欠租賃費時,以實際租賃天數計算費用,租賃期間的電費由承租方承擔。合同期滿後,____________退場時承租方必須提供拆卸條件,如因建築物或高壓電網導致無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與相關部門或個人發生經濟糾紛及其它原因導致出租方無法拆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仍然按照合同計算租賃費。

3、在拆除____________的前一天乙方無條件付清所欠租賃費及所有款項費用,出租方____________方可退場。否則,仍然按照合同計算租賃費直到所欠費用結清。

第六條、相關費用

1、__進、退場、運輸費用由承擔,安裝和拆卸____________的汽車吊由承擔,審驗費用由承擔。

2、如因工地選址或設計變更導致無法使用25噸汽車吊作業時,由承租方提供適合安裝、拆除__的場地及更大型號的汽車吊,汽車吊由承租方提供,出租方使用。如因承租方製作的____________基礎不均勻下沉導致____________需要重新安裝,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和義務、機械損毀責任歸屬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出租方負責對____________進場和退場

2、出租方只提供附強鋼管,如樓房建築於____________距離超出部分需要加長鋼管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負責對____________司機的管理及日常的保養,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

4、出租方對____________的日常維修,應在承租方休息期間進行,____________小修一天內完成大修三天內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當日租金,但對工地造成的損失出租方不予賠償。

5、____________司機操作按照____________吊司機“十不準”進行作業。

二、承租方責任:

1、承租方負責對安裝、拆卸____________工作範圍內的電纜、房屋、人行道等按照有關管理部門規定支搭防護措施,樹立安全提醒標誌。如果工地周邊有高壓電纜,工地必須在吊鈎下配置絕緣帶,並要求司機進行操作。

2、承租方必須保證在____________安裝前,電源設施齊全,配備專職信號員,電纜線接到____________前,配置配電箱和150安漏電保護器一個。

3、在出租方____________還沒能安裝完畢、現場調試還不能正常運轉,私自提前使用,____________所造成的機械損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4、承租方負責____________基礎製作,基礎預埋螺栓及地腳。附強所需建築上預留孔、附強預埋鐵件。____________在退場,如不能按出租方提供的原數量及時歸還給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廠方規定的價格理賠給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賃期間,____________設備產權歸出租方所有,未經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動或處理出租方的____________,更不能抵押或賣與他人。

6、承租方由於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不按操作所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和損毀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____________在安裝調試後所有限位器都處於工作狀態,如承擔方私自調整____________限位器和故意將線剪掉不使用限位器,發生一切責任事故和損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7、承租方必須做好防盜工作,因____________零部件被盜引發的誤工損失給出組方造成的財產損失,由承租方按價賠償。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須無條件履行雙方約定的規章制度,若發生訴訟,勝訴一方所聘請的律師費、交通費、運輸費等費用全部由敗訴方支付。

第八條、停工處理解決方式

1、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停工,雙方協商解決。正常施工過程中因單方面原因引起的停工費用由承租方承擔,____________租賃仍然按照每______月租賃費計算______月租金。

2、承租方冬天______年底停工,停機時間不計______月租金。但停工時間不得超過60天承租方必須書面或口頭通知出租方。雙方簽定停機時間協議方可生效,否則仍然按照______月租金計算租賃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2

出租單位: (簡稱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3

履帶吊租賃合同(出租方版)

合同編號:

方:

單位地址:

方:

單位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關係,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機械名稱、工作地點、使用期限、機械數量

1.機械名稱:                                  履帶式起重機

2.設備工況:                                            。

3.設備數量:                                            。

4.項目工作地點:                                         。

5.吊車預計進場時間:    年   月   日,具體進場時間以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6.使用期限:  個月,不足  個月按  個月計算並收取費用。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使用乙方設備用於:                                 甲方對於乙方                            履帶式起重機的起重性能表示認可。

第三條費用的確定及結算方式

1.包月使用價為        元/月(人民幣大寫:       整),非乙方原因月使用費不變。

(1)該包月價格為不含税價格,如甲方需要開具發票,單價需按要求税點上浮,即甲方需要另行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税金。

2.本次吊裝技術服務的機械進場費為        元(人民幣大寫:     整)。吊裝技術服務的進場費及出場費均由甲方承擔。

3.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進場費        元(人民幣大寫:      整);款到帳後,乙方發車。出場費         元(人民幣大寫:      整),由乙方於            向甲方支付。

(2)工程款按月結算,每月付款時間不超過當月7日,如超過7日未支付上月工程款,乙方有權停車,停車期間費用正常收取。工程結束後7日內款項一次性結清,如甲方延遲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以未付金額為基數、按每天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影響其應當繼續支付已發生的吊車使用費;

(3)付款方式為      。

(4)付款確認,乙方收款指定    為乙方合法聯繫人,電話:                 ,其餘人員均為無效。

4.吊車主機及全部附件到場組裝完畢,做完負荷試驗具備使用條件後開始計費(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吊車無法組裝,則從乙方吊車全部配件運輸完畢後第三天開始計算使用費),至吊車作業完畢甲方書面通知停機時,停止計時計費,否則視為設備仍處於工作狀態,正常計時收取費用。

5.機械使用超出約定使用期限後,甲方不再繼續使用時,乙方設備退場當月按天計算機械使用費,使用費計算方法按日使用費×實際超出天數計算,其中日使用費=月使用費÷30(無論吊機是否工作)。

6.對機械工作時間的約定,每天工作時間     小時,每月不超過    個小時,超出時間按加班累計計算,每    小時為一個台班,每台班    元整(人民幣大寫:   整)。

7.合同期間按照日曆自然月計費使用費用,工地阻工、待料窩工等非乙方吊車自身原因造成的閒置,經甲方安排的節假日休息等狀況,均視同正常使用計費收取。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辦理現場業主方要求的各種證件、施工手續並承擔費用。

2.負責協調現場業主或其他單位,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提供吊車進退場的必要通道,有第三方阻攔時負責協調排除阻攔,如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3.負責施工中的技術交底、吊裝指揮、提供吊裝方案。

4.負責按乙方的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墊實、清理,負責對地下設施(如地下管道、地下電纜)、空中障礙(如高壓線等)向乙方進行詳細的交底並負責處理。

5.負責提供起重機到達施工現場後卸車組對、工況改變、現場移位、離開施工現場時拆解裝車所需的吊機、一切工具及輔助人員並承擔費用,並對中間轉場時運輸過程中乙方的設備財產安全負責。使用期間起重機現場移位時的拆、裝、運輸時間計入工作時間,月使用費照計。

6.使用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的保管、使用、管理、調度。

7.負責起重機施工開工單、任務單、停用單、結算單的簽證工作。甲方人員   為手續經辦人,負責乙方一切工作手續。如甲方無故拖延乙方手續辦理,超過三天,並甲乙雙方無法協調的,則視為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結算金額進行結算,乙方出具的結算金額即為雙方最後的結算金額,甲方需按照乙方出具的結算金額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結算可書面、掃描或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辦理。

8.人員食宿和車輛燃油由甲方提供。

9.合同履行到約定期限,甲方確認不再繼續使用,需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明確具體退場日期。如甲方繼續使用,提前7天簽訂補充協議。施工完畢後,由甲方協助乙方設備儘快出場並辦理出場手續。

10.合同期間因外界的干涉及自然災害(颳風、下雨雪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停機等待的,使用費(台班費)正常計算。

11.在施工現場甲方不得故意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如有損壞,由甲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提供的起重機須手續完整,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和要求,各種證件齊全有效(含車輛正常保險)。

2.乙方的起重機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合格,並取得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

3.乙方組織實施設備的進出場,負責提供起重機到達施工現場後卸車組對、離開施工現場時拆解裝車相應的司機人員並提供技術指導。

4.負責提供起重機技術參數。                               

5.負責起重機的維護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轉,安全裝置齊全、準確、靈敏、可靠。

6.起重機出現故障時乙方應及時排除故障,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

7.機械維修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每月2天維護保養時間(每月維修兩天內不扣台班費),以確保車輛正常運行。超過2天以上部分天數,按平均月使用費(每月按30天計)標準從當月使用費中扣除。

8.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和廠裏的各項管理規定、操作規程,保障施工安全。

9.施工中應主動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

10.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結算付款,乙方有權隨時停止吊裝作業,停車期間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安全生產

1.施工中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2.施工中雙方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施工安全,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於違章作業,指揮人員應立即制止,對於違章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堅持實施起重機械“十不弔”。

3.甲乙雙方應根據甲方施工實際情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人員疲勞作業。

4.為確保起重機、設備安全,雙方對工作區域的障礙物都有看護責任。

5.吊裝作業前,甲方將施工現場地面、地下設施情況、吊裝物品重量向乙方操作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因甲方的申報不清、指揮失誤或安全措施未落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6.兩台或兩台以上吊車配合吊裝設備時,因指揮失誤造成的吊車機械損壞和操作人員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7.安全責任劃分原則:吊鈎以上(即起重機操作)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技術方案、平衡樑、吊耳、捆紮、索具、吊裝指揮、吊件結構、地耐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8.如發生人身或機械事故,由雙方共同調查處理,事故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9.遇有大風(大於8米/秒),大雨、大霧等影響安全作業的惡劣天氣時,起重機必須停止作業。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機械在施工現場受損、被盜,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包括乙方因此無法從事其他業務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等。

2.如甲方延遲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第(2)項的規定,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影響其應當繼續支付已發生的吊車使用費。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調查取證費、交通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當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1.起重機使用期間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轉租、抵押和變賣等任何形式的處分。

2.在機械使用期間,甲方應承擔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機械損壞、停置損失(如乙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結算付款,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4.吊車續用與退場:甲方確定吊車到期後仍需使用的,需提前7天以上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後,方可繼續使用乙方吊車,若甲方未提前10天以上書面通知乙方,則乙方視為到期退場。乙方在預計使用期滿時將吊車調離,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費用付清後自動失效。

6.本合同內容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法人授權代表:                         法人授權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名:                               開户名:

開户銀行:                            開户行:

賬 號:                         賬 號:

税 號:                              税 號: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4

甲 方:

乙 方:

為貫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責權明確”的方針,明確雙方在本工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市政項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標段

第二條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鄴區江心洲

第三條 工作內容: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該汽車吊月租賃費為 每月元/台。此價格不含税)。

2、租賃時間:租賃時間按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但其超過時間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台結算;超過18天而不足一個月的當月按一個月計算。

3、付款方式:次月5號前結清上月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與責任:

1、租賃時間內負責該車的用油及車輛工作人員的吃住。

2、負責協調乙方進場作業過程中,業主要求辦理的出入證。

3、負責對現場吊裝構件及過程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派人協助乙方吊裝前的墊實、支腿工作。

5、租賃期內汽車吊的作業人的工作歸甲方安排,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遵守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及項目部的相關規定;乙方人員在安全使用前提下應當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對乙方不稱職的作業人員有權處罰和辭退,乙方應當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關人員有權在巡查中,對乙方的安全隱患、施工錯誤及時提醒,避免安全及質量事故;對不重視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做出整改導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乙方不予重視的,甲方有權停機使用,其停機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租賃期內,甲方有義務做好乙方進場人員的進場登記工作;有權利檢查乙方與派駐甲方的作業人員之間的手續,並做好相關的存檔工作。對於用工手續不齊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內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用工手續齊備的人員進駐甲方現場作業。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在進場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設備的各種有效證件、起重機其中性能表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當在進場前給作業人員辦理好特種作業證、保險、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關手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乙方設備進場前應該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使用狀況良好,保證現場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應當堅持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其正常運行,各安全裝置應當齊全、準確、靈敏、可靠;每個月乙方應當集中對本設備進行兩次以上聯合大檢查,所有的檢查和保養工作,乙方應當做好相關的文字記錄。

4、乙方在進場時應當結合本工程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3級安全教育交底,並將小組人員的分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

5、乙方負責派駐現場人員的安全防護勞保措施,並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住奧項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對不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乙方須支持和配合。

6、對現場吊裝安全又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溝通協商,確保吊裝工作安全。

7、汽車吊的支腿、司索、指揮等與吊裝作業有重大關係的部位作業,以乙方人員為主;對信號不明、重量不明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8、吊裝用的各種相關繩索、卡環、布帶等由乙方負責。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車吊的操作司機、指揮及司索工歸乙方派遣,乙方負責其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條 安全生產:

1、乙方汽車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時,應當對汽車吊的各支腿認真支墊,對有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向甲方的工程技術人員諮詢;各支腿應當逐個進行壓頂。

2、在構件吊裝時,乙方作業人員應當堅持仔細觀察起吊周邊環境是否合適、起吊離地時必須慢速、起吊過程必須勻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裝注意事項,確保吊裝安全。

3、起重指揮工作歸乙方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揮人員必須對工程中的各起吊繩索、吊具、吊鈎、吊裝方法及保護鎖具等做認真檢查,在確認無誤後方可給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起重吊裝“十不弔”原則,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於違章作業,甲乙雙方有權制止;對於雙方溝通中指令不明確時,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負責人及時溝通,在指令明確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業人員方可指揮起重設備作業。

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答配備適合本工作的作業人數,避免作業人員疲勞作業。

6、在作業前,汽車吊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應當瞭解作業路線,對影響吊裝安全的路線和障礙物,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協調配合;對有人通過作業路線的位置,甲方應當協助做好場地維護工作;對有障礙物影響的地方,甲方應當協調清除,保證吊裝安全。

第八條 安全責任:

1、汽車吊操作、司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乙方使用無特種作業證人員上崗,導致事故發生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2、汽車吊操作及指揮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因精力不集中、檢查不仔細導致發出的指揮信號錯誤和操作速度不當等,給甲方人員及其他單位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在汽車吊作業範圍內的吊裝作業,因乙方提供的繩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甲方操作人員借用乙方繩索、吊具在汽車吊作業範圍外作業,出現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4、在超過汽車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裝作業,乙方應當特別注意起吊方法和順序,並應特別注意對起重有決定因素位置的吊裝檢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鋼絲繩、路線、制動機構等),因乙方檢查工作和準備工作不當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在起吊前,乙方發現有關構件資料及支腿情況需要改善和明確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和處理,因甲方無視乙方正確的建議(如口頭不予理睬,應當有書面報告)導致的事故,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如發生人身、機械及構件傷害事故,由雙方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事故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現場作業代表及職責:

1、現場作業代表:甲方; 乙方。

2、現場作業代表的職責:主要危險源的相互提醒;協商吊裝過程的總體計劃;雙方配合過程的聯繫。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若起重機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間按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費用付清後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有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現場業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的安全管理細則同樣對乙方有效。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設備用於乙方施工;

2、本設備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設備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設備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設備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

3、本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台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設備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設備進場後付清;

4、設備基礎預埋件費每台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設備使用及維修

1、設備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設備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台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6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車,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類型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1、每月租金,超出部份每天按元計算,不足一月按月結算。

2、每月日前結算租金,退場前應結清全款。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時安全技術操作堆積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陰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2.由於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面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承擔全部責任。

2.按時支付出租費用。逾期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合同額_____0.5%/天),承擔違約責任。

3.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報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的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設備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

3.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7

合同編號:12508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等有關事宜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自有的下列機械設備租賃給甲方使用:

第二條以上設備僅限於工程使用,設備的交付與歸還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

第三條沒有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裝,轉租和轉借乙方設備,乙方設備上的標識與文字,是乙方設備的重要識別標誌,甲方不得對設備上原有的標識或文字擅自損壞,更改,覆蓋,粘貼等,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租賃期限: 從20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租賃期定為個月,不足個月租金按個月計算。如需延期甲乙雙方需協商,本合同延續。

第五條租金及運輸費用:

1.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負責。

2.運輸費:機械設備進出廠運輸費陸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負責,乙方設備到達甲方工地後,甲方於當日付清乙方設備進出場費。在乙方收到甲方現金或銀行底單傳真件後開始組裝,組裝完畢後開始起租。如2天內不能支付甲方則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費用結算:

1.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於乙方設備進場滿月後支付月租賃費,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裝。如甲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停止使用,並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5%違約金。

2.租金的計算為乙方設備到達甲方現場組裝完畢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設備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結算週期不足一個月的,則按天計算。按天計算標準為: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至甲方提出終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計停機維修保養2天內不減租金。

4.月租設備每月累計工作時間為300個小時,超時加班租金以小時累計結算,其計算標準為:月租金30天10小時。

第七條甲方責任:

1.有權對乙方設備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吊具,吊繩等,如需要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裝前,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歷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設備操作人員詳細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裝構件的重量,幾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吊裝安全。

4.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對設備的檢查保養工作,並負責操作人員現場食宿。

5.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起重設備現場組裝輔助吊機,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現場組裝、分拆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所用的柴油。

7.對乙方設備進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對乙方設備使用情況及操作司機的工作態度滿意給預以客現評價和簽證。

9.按時支付乙方設備租金。

第八條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起重設備性能可靠,運轉正常,獲得具有技術監督檢測機構頒發的安全使用證,操作人員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2.乙方配備該機操作人員2名,並承擔其工資。

3.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協調,調度和指揮,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教育,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

4.操作人員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人員如違章指揮或所吊物件及環境影響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時,乙方人員可拒絕執行。

5.操作人員必須每日做好設備檢查,保養工作,如發生故障,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儘快使機械設備恢復工作,如需要對機械設備進行修理或保養,則要提前與甲方協商,儘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分解和調試工作,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規定。

7.負責機械設備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輔助油料。

8.甲方不按時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取違約金,並有權採取停機或提前終止合同措施。

第九條附則及約定;

1.為了保證安全,原則上不允許深夜作業。

2.作業中如發生人身、機械設備事故,根據吊鈎以上部分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部分由甲方負責的原則予以承擔。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類型及數量:根據現場施工需要決定。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個台班起算;

2.每個台班為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台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為準)

3.超過8小時台班外的工作時間為加班時間,每小時__________元,在當年年底進行統計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乙方吊車到現場時,費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安全作業的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由於甲方的誤指揮或者不符合規範要求而發生的事故、施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鈎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設備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鋼絲繩、吊耳、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確保每次施工不低於1個台班,若實際台班超過1個,按實際發生結算。

2.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按時支付出租費用。

4.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5.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應。

4.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六、結算方法

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制定專人簽證,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9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設備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設備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表一、機械設備租賃及租金計算表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機 械 名 稱數量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租賃期限/

起止時間租金標準

(元/月台)租金小計(元)

合 計

表二、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工資計算表

工 種 類 別人 數月 工 資工作期限/起止時間工資小計(元)備 注

塔機司機

塔機指揮工

施工升降機司機

合 計

2.租金計算。機械設備租金每月合計 元(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 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設備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設備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

4.支付時間:

第二條 項目名稱、使用地點

項目名稱:

使用地點: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 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 個月,按 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設備進場安裝。機械設備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設備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設備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設備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設備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設備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設備進場前 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設備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 。

第五條 機械設備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設備由 方負責操作、由 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設備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設備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設備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設備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 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設備。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設備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設備,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設備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設備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設備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設備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 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設備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設備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設備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設備,不得對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設備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設備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設備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説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複印件)等。

4.負責提供機械設備司機 名/台,指揮工 名/台。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項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項目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設備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設備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設備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設備附着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

8.租賃期滿後 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設備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台機械設備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設備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設備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設備活動範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設備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設備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設備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着“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

2.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設備進場安裝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設備,致使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或提供的機械設備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設備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台次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設備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台次 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承 租 人:(甲方簽章) 出 租 人:(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政 編 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20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設備、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設備,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

特別説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設備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設備。

四、甲方設備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設備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設備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設備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採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設備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 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21

合同編號: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施工需要,租用甲方以下設備,經雙方協商,就租賃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租用設備概況:

1.設備名稱:門式起重機;

2.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

3.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

4.新舊程度(設備出廠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1、租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2、進場日期:按乙方要求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進場。

機械性能必須能夠滿足乙方施工需要,使用中如果出現機械故障,若給乙方造成工期延誤等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3、該設備用於乙方公鐵立交橋預製樑場,乙方須按該設備的使用説明書規定的方法正確使用,除經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作其它的用途。

4、乙方可對甲方的設備進行局部的有利於使用的改造。但需事先經甲方同意,並按雙方約定的改造方式進行。

第三條:租賃費規定: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2、租賃期限:自設備全部到場拼裝完成,達到使用條件起開始算租金,至乙方出據報停通知單止租賃期滿。(共計______個月,合計:_______________萬元)

2.1、具體租賃期限按照月進行計算,______個月起租,不足4個月按4個月計算。超出4個月,甲方向乙方按實際天數計算(按每月8萬元,包括龍門吊超出租賃期限和架橋機超出租賃期限費用總和折算)。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甲方進場的機械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進行檢查、驗收,若發現與合同中的規定不符,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場,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在該設備租賃期間,電力及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需配備主行走電纜滿足乙方需要(130m)。

3.設備在進場、退場運輸途中以及在裝卸、安裝、調試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費用由甲方負責並承擔全部風險和損失。

4.甲方必須提供性能完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設備,不配備操作司機,但需對乙方現場人員進行操作培訓。如需甲方提供操作司機,乙方需支付操作司機費用,以滿足乙方施工需要。

5.操作司機必須持設備操作有效證件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施工時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行業頒佈的一切有關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衞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和乙方編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6.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乙方自行承擔操作人員的職業病預防、檢查、治療、康復等工作,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7.甲方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法律訴訟、經濟糾紛或執法部門的追究等,由甲方自行負責。

8.租賃期間甲方應及時並定期做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9.租賃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0.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停機由甲方承擔,停機期間不得收取費用,造成的損失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1.乙方提供設備安全停放場地,並負責設備的看護。

12.甲方應按乙方要求設備及時進場,乙方負責設備報檢,甲方在提供人員、設備資料等方面予以配合。

14.甲方提供的操作人員必須服從乙方相關人員的指揮,機械施工中要嚴格按照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要求施工,確保租賃機械的施工質量,接受和服從乙方、建設單位和監理的現場指導、檢查。

15.甲方需提供有關設備的一切資料及合格證等,並保證資料真實,設備完好無隱患等。

第五條: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及付款: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給甲方5萬元,設備全部到場支付7萬元。

1.1、租賃款按月結算,設備全部到場拼裝完成,達到使用條件開始計算日期,滿一個月後結算租金,次月5號之前結清上月租金。(按照總租賃款已支付的餘額,分四次支付,每月支付6萬元,末次全部付清)。

1.2、乙方支付租金按照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進行支付,但不得違反乙方財務規定。

1.3、設備租金乙方需及時支付,如不及時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相關賠償。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_(公章)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22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______月 起用時間:______年______日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______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2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等有關事宜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自有的下列機械設備租賃給甲方使用:

第二條以上設備僅限於x工程使用,設備的交付與歸還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

第三條沒有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裝,轉租和轉借乙方設備,乙方設備上的標識與文字,是乙方設備的重要識別標誌,甲方不得對設備上原有的標識或文字擅自損壞,更改,覆蓋,粘貼等,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租賃期限:

從20x_年x月_x日至_20x年_x月x日止,租賃期定為X個月,不足X個月租金按X個月計算。如需延期甲乙雙方需協商,本合同延續。

第五條租金及運輸費用:

1.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負責。

2.運輸費:機械設備進出廠運輸費陸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負責,乙方設備到達甲方工地後,甲方於當日付清乙方設備進出場費。在乙方收到甲方現金或銀行底單傳真件後開始組裝,組裝完畢後開始起租。如2天內不能支付甲方則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費用結算:

1.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於乙方設備進場滿月後支付月租賃費,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裝。如甲方逾期5日未支付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停止使用,並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5%違約金。

2.租金的計算為乙方設備到達甲方現場組裝完畢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設備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結算週期不足一個月的,則按天計算。按天計算標準為: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至甲方提出終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計停機維修保養2天內不減租金。

4.月租設備每月累計工作時間為300個小時,超時加班租金以小時累計結算,其計算標準為:月租金/30天/10小時。

第七條甲方責任:

1.有權對乙方設備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吊具,吊繩等,如需要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裝前,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歷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設備操作人員詳細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裝構件的重量,幾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吊裝安全。

4.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對設備的檢查保養工作,並免費負責操作人員現場食宿。

5.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起重設備現場組裝輔助吊機,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現場組裝、分拆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所用的柴油。

7.對乙方設備進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對乙方設備使用情況及操作司機的工作態度滿意給預以客現評價和簽證。

9.按時支付乙方設備租金。

第八條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起重設備性能可靠,運轉正常,獲得具有技術監督檢測機構頒發的安全使用證,操作人員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2.乙方配備該機操作人員2名,並承擔其工資。

3.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協調,調度和指揮,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教育,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

4.操作人員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人員如違章指揮或所吊物件及環境影響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時,乙方人員可拒絕執行。

5.操作人員必須每日做好設備檢查,保養工作,如發生故障,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儘快使機械設備恢復工作,如需要對機械設備進行修理或保養,則要提前與甲方協商,儘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分解和調試工作,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規定。

7.負責機械設備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輔助油料。

8.甲方不按時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取違約金,並有權採取停機或提前終止合同措施。

第九條附則及約定;

1.為了保證安全,原則上不允許深夜作業。

2.作業中如發生人身、機械設備事故,根據吊鈎以上部分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部分由甲方負責的原則予以承擔。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2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50T汽車起重機壹台(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台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簡潔起重機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25

出租單位: 淮安市榮華建築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江蘇宏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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