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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精選13篇)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精選13篇)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乙方):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精選1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50T 汽車起重機 壹台(為 五 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20_年 9 月 4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磁窯鎮華陽熱電廠內

四、財務結算:

1、台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 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2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______月 起用時間:______年______日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______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50T汽車起重機壹台(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台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因施工需要,租用甲方以下設備,經雙方協商,就租賃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租用設備概況:________________

1.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門式起重機

2.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80+80+10-42米=9米高

3.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

4.新舊程度: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年9______月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

1、租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

2、進場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按乙方要求2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進場。

機械性能必須能夠滿足乙方施工需要,使用中如果出現機械故障,若給乙方造成工期延誤等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3、該設備用於乙方公鐵立交橋預製樑場,乙方須按該設備的使用説明書規定的方法正確使用,除經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作其它的用途。

4、乙方可對甲方的設備進行局部的有利於使用的改造。但需事先經甲方同意,並按雙方約定的改造方式進行。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租賃費規定:________________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序號設備名稱規格單位數量租期

單價

合價備註

1龍門吊80+80-42米

=9米高______月1台4個______月6.5萬26萬4個______月

2進出場費項1/6.5萬6.5萬運輸費

3報檢台1台/

4安裝台1台2.0萬2.0萬安裝費

5拆除台1台/2.0萬2.0萬拆除費

36.5萬

大寫:________________叁拾陸萬伍仟___________元整優惠價:________________36.5萬___________元

注:________________以上單價為合格設備運至乙方指定地點,含設備租賃費、進出場費、利潤等。

2、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設備全部到場拼裝完成,達到使用條件起開始算租金,至乙方出據報停通知單止租賃期滿。

2.1、具體租賃期限按照______月進行計算,4個______月起租,不足4個______月按4個______月計算。超出4個______月,甲方向乙方按實際天數計算。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雙方的權利及義務: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對甲方進場的機械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進行檢查、驗收,若發現與合同中的規定不符,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場,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在該設備租賃期間,電力及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需配備主行走電纜滿足乙方需要。

3.設備在進場、退場運輸途中以及在裝卸、安裝、調試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費用由甲方負責並承擔全部風險和損失。

4.甲方必須提供性能完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設備,不配備操作司機,但需對乙方現場人員進行操作培訓。如需甲方提供操作司機,乙方需支付操作司機費用,以滿足乙方施工需要。

5.操作司機必須持設備操作有效證件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施工時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行業頒佈的一切有關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衞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和乙方編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6.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乙方自行承擔操作人員的職業病預防、檢查、治療、康復等工作,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7.甲方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法律訴訟、經濟糾紛或執法部門的追究等,由甲方自行負責。

8.租賃期間甲方應及時並定期做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9.租賃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0.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停機由甲方承擔,停機期間不得收取費用,造成的損失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1.乙方提供設備安全停放場地,並負責設備的看護。

12.甲方應按乙方要求設備及時進場,乙方負責設備報檢,甲方在提供人員、設備資料等方面予以配合。

14.甲方提供的操作人員必須服從乙方相關人員的指揮,機械施工中要嚴格按照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要求施工,確保租賃機械的施工質量,接受和服從乙方、建設單位和監理的現場指導、檢查。

15.甲方需提供有關設備的一切資料及合格證等,並保證資料真實,設備完好無隱患等。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結算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1、結算方式及付款: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給甲方5萬___________元,設備全部到場支付7萬___________元。

1.1、租賃款按______月結算,設備全部到場拼裝完成,達到使用條件開始計算______日期,滿一個______月後結算租金,次______月5號之前結清上______月租金。。

1.2、乙方支付租金按照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進行支付,但不得違反乙方財務規定。

1.3、設備租金乙方需及時支付,如不及時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相關賠償。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自簽訂之______日起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施工需要,租用甲方以下設備,經雙方協商,就租賃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租用設備概況:

1.設備名稱:門式起重機;

2.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

3.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

4.新舊程度(設備出廠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1、租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2、進場日期:按乙方要求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進場。

機械性能必須能夠滿足乙方施工需要,使用中如果出現機械故障,若給乙方造成工期延誤等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3、該設備用於乙方公鐵立交橋預製樑場,乙方須按該設備的使用説明書規定的方法正確使用,除經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作其它的用途。

4、乙方可對甲方的設備進行局部的有利於使用的改造。但需事先經甲方同意,並按雙方約定的改造方式進行。

第三條:租賃費規定: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2、租賃期限:自設備全部到場拼裝完成,達到使用條件起開始算租金,至乙方出據報停通知單止租賃期滿。(共計______個月,合計:_______________萬元)

2.1、具體租賃期限按照月進行計算,______個月起租,不足4個月按4個月計算。超出4個月,甲方向乙方按實際天數計算(按每月8萬元,包括龍門吊超出租賃期限和架橋機超出租賃期限費用總和折算)。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甲方進場的機械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進行檢查、驗收,若發現與合同中的規定不符,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場,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在該設備租賃期間,電力及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需配備主行走電纜滿足乙方需要(130m)。

3.設備在進場、退場運輸途中以及在裝卸、安裝、調試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費用由甲方負責並承擔全部風險和損失。

4.甲方必須提供性能完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設備,不配備操作司機,但需對乙方現場人員進行操作培訓。如需甲方提供操作司機,乙方需支付操作司機費用,以滿足乙方施工需要。

5.操作司機必須持設備操作有效證件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施工時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行業頒佈的一切有關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衞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和乙方編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6.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乙方自行承擔操作人員的職業病預防、檢查、治療、康復等工作,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7.甲方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法律訴訟、經濟糾紛或執法部門的追究等,由甲方自行負責。

8.租賃期間甲方應及時並定期做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9.租賃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0.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停機由甲方承擔,停機期間不得收取費用,造成的損失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1.乙方提供設備安全停放場地,並負責設備的看護。

12.甲方應按乙方要求設備及時進場,乙方負責設備報檢,甲方在提供人員、設備資料等方面予以配合。

14.甲方提供的操作人員必須服從乙方相關人員的指揮,機械施工中要嚴格按照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要求施工,確保租賃機械的施工質量,接受和服從乙方、建設單位和監理的現場指導、檢查。

15.甲方需提供有關設備的一切資料及合格證等,並保證資料真實,設備完好無隱患等。

第五條: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及付款: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給甲方5萬元,設備全部到場支付7萬元。

1.1、租賃款按月結算,設備全部到場拼裝完成,達到使用條件開始計算日期,滿一個月後結算租金,次月5號之前結清上月租金。(按照總租賃款已支付的餘額,分四次支付,每月支付6萬元,末次全部付清)。

1.2、乙方支付租金按照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進行支付,但不得違反乙方財務規定。

1.3、設備租金乙方需及時支付,如不及時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相關賠償。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_(公章)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設備用於乙方施工;

2、本設備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設備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設備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設備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設備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台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設備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設備進場後付清;

4、設備基礎預埋件費每台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設備使用及維修

1、設備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設備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台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7

履帶吊租賃合同(出租方版)

合同編號:

方:

單位地址:

方:

單位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關係,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機械名稱、工作地點、使用期限、機械數量

1.機械名稱:                                  履帶式起重機

2.設備工況:                                            。

3.設備數量:                                            。

4.項目工作地點:                                         。

5.吊車預計進場時間:    年   月   日,具體進場時間以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6.使用期限:  個月,不足  個月按  個月計算並收取費用。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使用乙方設備用於:                                 甲方對於乙方                            履帶式起重機的起重性能表示認可。

第三條費用的確定及結算方式

1.包月使用價為        元/月(人民幣大寫:       整),非乙方原因月使用費不變。

(1)該包月價格為不含税價格,如甲方需要開具發票,單價需按要求税點上浮,即甲方需要另行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税金。

2.本次吊裝技術服務的機械進場費為        元(人民幣大寫:     整)。吊裝技術服務的進場費及出場費均由甲方承擔。

3.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進場費        元(人民幣大寫:      整);款到帳後,乙方發車。出場費         元(人民幣大寫:      整),由乙方於            向甲方支付。

(2)工程款按月結算,每月付款時間不超過當月7日,如超過7日未支付上月工程款,乙方有權停車,停車期間費用正常收取。工程結束後7日內款項一次性結清,如甲方延遲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以未付金額為基數、按每天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影響其應當繼續支付已發生的吊車使用費;

(3)付款方式為      。

(4)付款確認,乙方收款指定    為乙方合法聯繫人,電話:                 ,其餘人員均為無效。

4.吊車主機及全部附件到場組裝完畢,做完負荷試驗具備使用條件後開始計費(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吊車無法組裝,則從乙方吊車全部配件運輸完畢後第三天開始計算使用費),至吊車作業完畢甲方書面通知停機時,停止計時計費,否則視為設備仍處於工作狀態,正常計時收取費用。

5.機械使用超出約定使用期限後,甲方不再繼續使用時,乙方設備退場當月按天計算機械使用費,使用費計算方法按日使用費×實際超出天數計算,其中日使用費=月使用費÷30(無論吊機是否工作)。

6.對機械工作時間的約定,每天工作時間     小時,每月不超過    個小時,超出時間按加班累計計算,每    小時為一個台班,每台班    元整(人民幣大寫:   整)。

7.合同期間按照日曆自然月計費使用費用,工地阻工、待料窩工等非乙方吊車自身原因造成的閒置,經甲方安排的節假日休息等狀況,均視同正常使用計費收取。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辦理現場業主方要求的各種證件、施工手續並承擔費用。

2.負責協調現場業主或其他單位,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提供吊車進退場的必要通道,有第三方阻攔時負責協調排除阻攔,如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3.負責施工中的技術交底、吊裝指揮、提供吊裝方案。

4.負責按乙方的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墊實、清理,負責對地下設施(如地下管道、地下電纜)、空中障礙(如高壓線等)向乙方進行詳細的交底並負責處理。

5.負責提供起重機到達施工現場後卸車組對、工況改變、現場移位、離開施工現場時拆解裝車所需的吊機、一切工具及輔助人員並承擔費用,並對中間轉場時運輸過程中乙方的設備財產安全負責。使用期間起重機現場移位時的拆、裝、運輸時間計入工作時間,月使用費照計。

6.使用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的保管、使用、管理、調度。

7.負責起重機施工開工單、任務單、停用單、結算單的簽證工作。甲方人員   為手續經辦人,負責乙方一切工作手續。如甲方無故拖延乙方手續辦理,超過三天,並甲乙雙方無法協調的,則視為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結算金額進行結算,乙方出具的結算金額即為雙方最後的結算金額,甲方需按照乙方出具的結算金額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結算可書面、掃描或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辦理。

8.人員食宿和車輛燃油由甲方提供。

9.合同履行到約定期限,甲方確認不再繼續使用,需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明確具體退場日期。如甲方繼續使用,提前7天簽訂補充協議。施工完畢後,由甲方協助乙方設備儘快出場並辦理出場手續。

10.合同期間因外界的干涉及自然災害(颳風、下雨雪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停機等待的,使用費(台班費)正常計算。

11.在施工現場甲方不得故意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如有損壞,由甲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提供的起重機須手續完整,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和要求,各種證件齊全有效(含車輛正常保險)。

2.乙方的起重機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合格,並取得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

3.乙方組織實施設備的進出場,負責提供起重機到達施工現場後卸車組對、離開施工現場時拆解裝車相應的司機人員並提供技術指導。

4.負責提供起重機技術參數。                               

5.負責起重機的維護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轉,安全裝置齊全、準確、靈敏、可靠。

6.起重機出現故障時乙方應及時排除故障,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

7.機械維修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每月2天維護保養時間(每月維修兩天內不扣台班費),以確保車輛正常運行。超過2天以上部分天數,按平均月使用費(每月按30天計)標準從當月使用費中扣除。

8.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和廠裏的各項管理規定、操作規程,保障施工安全。

9.施工中應主動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

10.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結算付款,乙方有權隨時停止吊裝作業,停車期間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安全生產

1.施工中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2.施工中雙方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施工安全,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於違章作業,指揮人員應立即制止,對於違章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堅持實施起重機械“十不弔”。

3.甲乙雙方應根據甲方施工實際情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人員疲勞作業。

4.為確保起重機、設備安全,雙方對工作區域的障礙物都有看護責任。

5.吊裝作業前,甲方將施工現場地面、地下設施情況、吊裝物品重量向乙方操作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因甲方的申報不清、指揮失誤或安全措施未落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6.兩台或兩台以上吊車配合吊裝設備時,因指揮失誤造成的吊車機械損壞和操作人員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7.安全責任劃分原則:吊鈎以上(即起重機操作)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技術方案、平衡樑、吊耳、捆紮、索具、吊裝指揮、吊件結構、地耐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8.如發生人身或機械事故,由雙方共同調查處理,事故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9.遇有大風(大於8米/秒),大雨、大霧等影響安全作業的惡劣天氣時,起重機必須停止作業。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機械在施工現場受損、被盜,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包括乙方因此無法從事其他業務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等。

2.如甲方延遲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第(2)項的規定,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影響其應當繼續支付已發生的吊車使用費。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調查取證費、交通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當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1.起重機使用期間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轉租、抵押和變賣等任何形式的處分。

2.在機械使用期間,甲方應承擔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機械損壞、停置損失(如乙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結算付款,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4.吊車續用與退場:甲方確定吊車到期後仍需使用的,需提前7天以上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後,方可繼續使用乙方吊車,若甲方未提前10天以上書面通知乙方,則乙方視為到期退場。乙方在預計使用期滿時將吊車調離,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費用付清後自動失效。

6.本合同內容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法人授權代表:                         法人授權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名:                               開户名:

開户銀行:                            開户行:

賬 號:                         賬 號:

税 號:                              税 號: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8

出租單位: (簡稱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9

合同編號:12508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等有關事宜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自有的下列機械設備租賃給甲方使用:

第二條以上設備僅限於工程使用,設備的交付與歸還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

第三條沒有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裝,轉租和轉借乙方設備,乙方設備上的標識與文字,是乙方設備的重要識別標誌,甲方不得對設備上原有的標識或文字擅自損壞,更改,覆蓋,粘貼等,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租賃期限: 從20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租賃期定為個月,不足個月租金按個月計算。如需延期甲乙雙方需協商,本合同延續。

第五條租金及運輸費用:

1.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負責。

2.運輸費:機械設備進出廠運輸費陸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負責,乙方設備到達甲方工地後,甲方於當日付清乙方設備進出場費。在乙方收到甲方現金或銀行底單傳真件後開始組裝,組裝完畢後開始起租。如2天內不能支付甲方則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費用結算:

1.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於乙方設備進場滿月後支付月租賃費,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裝。如甲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停止使用,並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5%違約金。

2.租金的計算為乙方設備到達甲方現場組裝完畢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設備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結算週期不足一個月的,則按天計算。按天計算標準為: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至甲方提出終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計停機維修保養2天內不減租金。

4.月租設備每月累計工作時間為300個小時,超時加班租金以小時累計結算,其計算標準為:月租金30天10小時。

第七條甲方責任:

1.有權對乙方設備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吊具,吊繩等,如需要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裝前,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歷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設備操作人員詳細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裝構件的重量,幾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吊裝安全。

4.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對設備的檢查保養工作,並負責操作人員現場食宿。

5.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起重設備現場組裝輔助吊機,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現場組裝、分拆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所用的柴油。

7.對乙方設備進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對乙方設備使用情況及操作司機的工作態度滿意給預以客現評價和簽證。

9.按時支付乙方設備租金。

第八條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起重設備性能可靠,運轉正常,獲得具有技術監督檢測機構頒發的安全使用證,操作人員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2.乙方配備該機操作人員2名,並承擔其工資。

3.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協調,調度和指揮,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教育,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

4.操作人員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人員如違章指揮或所吊物件及環境影響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時,乙方人員可拒絕執行。

5.操作人員必須每日做好設備檢查,保養工作,如發生故障,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儘快使機械設備恢復工作,如需要對機械設備進行修理或保養,則要提前與甲方協商,儘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分解和調試工作,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規定。

7.負責機械設備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輔助油料。

8.甲方不按時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取違約金,並有權採取停機或提前終止合同措施。

第九條附則及約定;

1.為了保證安全,原則上不允許深夜作業。

2.作業中如發生人身、機械設備事故,根據吊鈎以上部分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部分由甲方負責的原則予以承擔。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單位:  承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____月。  起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日。  合同期限:____月。  

第XX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____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____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  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____日期:日期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類型及數量:根據現場施工需要決定。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個台班起算;

2.每個台班為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台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為準)

3.超過8小時台班外的工作時間為加班時間,每小時__________元,在當年年底進行統計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乙方吊車到現場時,費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安全作業的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由於甲方的誤指揮或者不符合規範要求而發生的事故、施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鈎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設備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鋼絲繩、吊耳、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確保每次施工不低於1個台班,若實際台班超過1個,按實際發生結算。

2.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按時支付出租費用。

4.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5.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應。

4.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六、結算方法

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制定專人簽證,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設備用於乙方施工;

2、本設備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設備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設備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設備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設備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台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設備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設備進場後付清;

4、設備基礎預埋件費每台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設備使用及維修

1、設備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設備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台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設備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設備技術數據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設備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設備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設備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單位: 淮安市榮華建築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江蘇宏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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