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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通用18篇)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通用18篇)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1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通用18篇)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大廈______層(全部面積),甲方在良好狀態下租給乙方,乙方享有對共有通道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協議附件一。

4.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出具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留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4.租賃協議滿期,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延長期間的租金甲乙雙方協商後,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租金標準為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年租金總額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為一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後必須出具税務機關或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給乙方,無合法有效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該物業所佔土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2)租賃期間,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費。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物業管理費。

標準為______元/月/㎡,月物業管理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金額為______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調費。

標準為______元/季/㎡,年空調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取暖費。

標準為______元/季/㎡,年取暖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4)電費。

甲方為乙方安裝獨立的電錶,以電錶實際示數結算,電費標準為______元/度。

支付方式:每季度甲方核實電錶示數,經乙方確認後由乙方支付。

(5)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協議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風險抵押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的保證金,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和責任的擔保。

2.如果乙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交納租金及費用超過十五日,甲方屆時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停止向乙方提供生產、生活工作所須的資源及服務),乙方應承擔實際佔用所租房屋期間發生的租金及費用和逾期付款違約金。

3.在本協議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終止協議後,乙方按時並完好的交還所租房屋及繳清所有款項及費用後______日內,甲方應將保證金或保證金餘額(如有)退還乙方,但不計利息;逾期則應按逾期時間比照銀行同期利率給付利息。

第八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協議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1)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協議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在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經雙方協商後解決。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辦公使用。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辦公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本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協議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協議終止。

第十一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障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交付所租房間及所租房間的鑰匙,並使所租房間處於空置、可使用狀態。

2.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

3.甲方負責大廈公共區域的治安、消防及設備的完好,進行公共區域24小時的安保服務。

4.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協議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協議的,應支付乙方本協議租金總額______%的違約金。

5.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

6.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7.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協議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按時繳付協議、協議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2.乙方有依法使用所租房屋開展辦公和商務活動的權利。

3.乙方可僱傭其它清潔衞生人員進入大廈,但事先需徵得甲方的同意。

4.遵守甲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不得在所租房間內存放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品。

6.乙方在所租房間內的一切經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規。

7.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協議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9.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協議總租金_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

11.乙方在租賃期間進行的商務經營活動中,與第三方發生的法律及經濟糾紛所造成的影響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第十四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協議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______個停車位使用,初期乙方可免費使用6個停車位,在甲方停車位緊張時,甲方保障乙方______個收費停車位,收費標準為______元/車/月,另提供______個免費停車位。

2.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申請電話中繼線、中繼連選和寬帶上網的手續,疏通電信局的關係,保證不因上述問題影響正常的入住時間和乙方業務的開展。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協議的附件或補充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設施、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 ____________(甲方)同____________(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暖氣管道 [ ]

二、空調 [ ]

型號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電器 [ ]

型號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設施、設備: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後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五、 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 □水 □電費 □電話 □網絡使用費 □物業管理費 □租金税費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六、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 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 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 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 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補充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寫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寫樓的位置和麪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的,作為之用,合計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乙方租用的建築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第二條租賃期限

1、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甲方將於年月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租賃期滿,乙方如願續租,應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為準。

4、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並賠償乙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後,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賠償甲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樓宇的租金為每月元人民幣,大寫:(乙方內部衞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為%。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元人民幣作為定金,該定金日後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於進場裝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元。以後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衞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築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為元/月(大寫:)。日後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後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免租期及裝修

1、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為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個月為免租期,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於免租期屆滿後,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牆。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元人民幣(大寫:)。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後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後,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範並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並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設備。

4、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並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乙方有在所租賃的範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收取違約金。如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後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税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附件:1、乙方租用場地建築面積平面圖。

2、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表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4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物業管理協議簽訂

1、甲方使用區域為 座 單元,本單元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此面積與甲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賃協議》中所提及建築面積為同一面積)。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在與《租賃協議書》簽約同時與乙方簽訂《創業大廈物業管理協議》,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業費及其它

1、甲方根據本協議規定,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繳納物業費(此費用不包含用户自用電費、電話費、網絡費、工作時間以外空調使用費等在內),物業費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0.5 元/建築平方米•日。

2、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即日將物業費( 個月),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及物業費保證金(相當於個月物業費)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並按乙方的要求辦理各項手續。

3、物業費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後10日內,並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由乙方退還給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扣除相應損失費或違約金,應書面通知甲方。若物業費保證金不足以抵償損失費或違約金,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在合同期內,甲方在乙方自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損失後,須立即將物業費保證金數額補齊至原數額。

4、物業費為每 個月支付一次,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須於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將物業費交到乙方或指定銀行帳號。

5、乙方開户行:建行清華園支行

乙方賬號:11001079900053000177

6、其它費用:

甲方除須繳納物業費外,還須承擔下列費用:

(1)自用電費(1.0元/度)

(2)電話初裝費及資源佔用費

(3)網絡初裝費及使用費

(4)工作時間以外的空調製冷使用費(詳見空調加時收費標準)

加時空調收費標準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32元收費,但最高收費不超過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1681元收費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1200元收費

d、無特殊情況加時空調開啟時間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關該房產的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協議區域及按規定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備。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各項管理規章的實施。

3、甲方有權向乙方投訴管理服務方面問題。

4、甲方有義務

服從乙方的管理,同時甲方須保證其僱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遵守本協議及大廈的相關規定。甲方的僱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甲方自身的行為,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5、甲方置於該房產內財產的相關保險事宜由甲方自行解決或委託乙方協助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事先通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態或處理緊急事項。需由甲方負責進行的維修,甲方應根據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拒絕承擔此費用,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負責進行的維修,乙方應立即派人進行維修,由此對甲方置於該房產內的財產造成損壞的,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7、甲方進駐大廈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在樓外及樓內公共空間、牆面張貼設置廣告、標牌等,不得影響建築物內外景觀,不得以任何形式佔用樓內公共空間。

8、如果甲方對使用單元進行裝修,應提前向乙方申請,經審核通過,並與乙方簽訂相關的裝修管理文件後,方可施工。

9、因甲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甲方應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失及後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廈內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妨礙或侵擾其他用户的活動。如有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的一切協議。

11、甲方有義務保持樓內整潔,不得在公共區域內堆放貨物或雜物。如發生上述情況,經乙方書面警告2小時內不予清理,乙方有權予以制止、清理,並向甲方徵收清除費。如甲方拒付清理費,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臨時佔用公共空間,甲方須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請,得到乙方批准後,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點和存放期限統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樓內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進行任何危害樓宇和人員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購保險失效或使保險費增加的活動。

13、未經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遷移或增大用電水裝置或空調的負荷。用電量超過大廈提供的基本電量,甲方應交納空調及超出部分的電貼費及相應的工程改造費用。

14、甲方須服從大廈廣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存放車輛。違反規定者,廣場管理人員有權以糾正和制止。

15、甲方有義務愛護使用單元和樓宇內外的一切設備設施,因甲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和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16、甲方入住時對房屋有裝修要求,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同時報送裝修方案,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進場裝修的施工隊伍應具備合格資質條件,經乙方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並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甲方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後,甲方退出房屋時,裝修應保持完好,不得破壞或拆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17、由於甲方系統設備出現故障而對甲方設備財產造成的損壞或損失,由甲方自行保險承擔。乙方不予負責。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大廈進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規章和收費標準、違約處理標準,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並根據日常管理運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2、乙方有權檢查、視察大廈。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可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內部各部分狀態或採取各種措施處理緊急事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擋。

3、如果甲方未徵得乙方的允許私自裝修,或裝修時違反裝修規定,要求甲方將裝修單元恢復原貌,由此發生的修復費以及對乙方造成的損失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管理者,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簽訂的一切合同並無償保留甲方所付物業費保證金及利息,甲方裝修期間,乙方有權進入裝修單元,檢查裝修是否按規定正常進行。

4、乙方負責大廈內部公共區域和外部周邊環境的清潔衞生。

5、乙方負責大廈的保衞、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有關方面的宣傳教育,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乙方負責大廈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中所有高檔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制定標準的操作程序,對有關人員定期培訓。非由大廈或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設備設施,乙方不負責其維護、維修。

7、乙方負責大廈的綠擺綠化,創造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

8、乙方有權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規定的建築物、安裝物以及公共區域擺放的貨物或雜物,並向有關單位或人員徵收清除費或違約金。

9、乙方負責控制和安排大廈廣場內所有車輛的停放,並有權拖離所有違反規則停放車輛。

10、發生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時,乙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1、乙方應認真對待客户投訴,凡屬管理責任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將解決結果通知客户;凡近期無法解決的,乙方負責向甲方解釋。

12、乙方應做好各項配套服務。

13、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費。

2、若甲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立即繳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繳付,甲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繳納滯納金;一個月未付,甲方的物業費保證金乙方不予退還。

3、甲方未經乙方許可,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築物的改動,甲方須按原建築物造成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築物,乙方除有權向甲方收取清理費。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違約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則乙方需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保證金;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不予返還甲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情況,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或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一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雙方協議解決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七、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區法院解決。

八、附則

1、若本協議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及相關附件和乙方關於管理該房產和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以中文為準。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人: 授權人:

日 期: 日 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場地作為乙方公司經營辦公場地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寫字樓狀況、內部結構、外部環境:

(1)寫字樓地址:上海楊浦區 路 號 室。

(2)面積: 平方米

(3)甲方負責辦公用電、生活用水接到各使用點,甲方負責為乙方分別安裝獨立的總水錶、總電錶各一個。並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的水電正常使用。

(4)甲方保證其擁有出租場地的合法出租權。在乙方租賃該處辦公場地合同期內,由產權引發的一切糾紛,應由甲方負責。

二、租賃期限:

(1)辦公場地租賃期為1年,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同等價格的情況下,乙方對該辦公場地享有優先租賃權,乙方需在期滿前2個月通知甲方是否續租。

三、租賃費用計算:

(1)辦公場地租金按每月 元,年租金為 元計算。

(2)甲方提供給乙方場地包括地面建築物、地面附作物及地面設施等範圍。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應按時繳納電費、水費等相關費用。電費按上海市物價局核定的雙流分類綜合電價執行;水費按上海物價局標準收取。

(2)房租支付方式為:乙方每月低交付次月房租給甲方。

(3)如乙方未按時付費,甲方將按所欠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對逾期在五天以上的,甲方將對乙方辦公場地停電停水,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對逾期在一個月以上的,甲方可終止合作,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約定:

1、在不影響辦公場地總體佈局,不影響建築物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甲方可按乙方提出的房間改造裝修,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交付給乙方使用的辦公樓、水電設施、空地及基礎設施應保證完好,如不能正常使用應由甲方負責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若遇國家建設需要引起乙方搬遷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甲方租金之剩餘部分。

4、乙方應做好安全消防工作,積極配合當地政府部門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在乙方租用經營期間辦公場地的一切安全工作都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安全工作的一切責任。

5、乙方利用該場地辦公經營,須依法在雙流申辦工商營業執照及税務登記,在上海市解繳税收,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六、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的違約責任: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三個月的租金。

3、乙方的違約責任:

A.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三個月的租金。

B.修復或賠償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壞或直接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選擇下列方式解決:

1、法院提起訴訟

2、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衞,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及_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及_____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 _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等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房屋基本情況

第一條 房屋名稱為 ,位於 ,房屋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對該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權利。

第三條 房屋的用途: 辦公 。

第四條 房屋效驗見附件一。

第二章 租賃房屋期限

第五條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章 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其他雜費

第六條 雙方約定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

第七條 租金支付方式為:

(1) 乙方支付個月的租金為保證金。

(2) 按每個月為一期支付;乙方需提前十天支付甲方下一期的

(3)

第二次:20xx年 第三次:20xx年 第四次:20xx年 第八條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賃保證金以保證乙方退租時結清所欠租金及其他雜費的義務,該筆租賃保證金由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支付甲方。全部租賃保證金由甲方於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抵償乙方欠付租金或其它雜費後無息返還乙方。

第九條 租賃期間,甲方承擔 物業管理 費,乙方承擔 內部水電費、空調加時費(週一至週五9:00-19:00時段外的空調使用費用)、電話費、室內清潔費 等與乙方直接經營發生的費用。

第四章 租賃房屋交付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鑰匙,並按照交割清單由甲、乙雙方清點房屋現狀。

第十一條 甲方應當結清本合同簽訂之前發生的與房屋有關的一切費用。

第五章 租賃房屋裝修及交還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裝修方案(即附件一),並督促裝修公司保時、

第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當日將該租賃物業交付給甲方,乙方須保證房屋及房屋內的固定附着物、設備、設施完好無損(自然磨損除外),並不得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由於乙方過失造成該租賃物業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

第六章 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該房屋為其合法擁有並已具備合法出租的資格。由於甲方不具備合法擁有及出租該房屋,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甲方保證在出租期內房屋可以被正常使用,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行為;

3、房屋及所屬設施由於自然老化等原因造成的維修或更換,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按時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以免影響乙方的權利,如果甲方原因未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造成乙方權利受損,乙方有權從租金內扣減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

5、如發生出租方權利轉讓情況或擬變更租賃房屋所有權人,甲方應提前二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本合同條款對租賃房屋未來出租方(產權人)繼續有效。

第七章 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保證提供的營業執照屬實並保證在承租期內合法使用該房屋;

2、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的規定按時如數支付租金;

3、乙方未能合法、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導致房屋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

4、在租賃期間,乙方主體發生分立、合併時要提前通知甲方,並保證有關乙方的合同義務由分立、合併後存續的機構承繼;

5、乙方因經營發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無關;

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滯留於房屋內的物品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7、乙方在承租其間發生的任何經營費用及債務與甲方無關。

8、乙方不得團、轉讓此房間。

第八章 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損失。

第十七條 合同終止時乙方延期交會房屋,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雙倍日租金的違約金,違約金從保證金中扣除。

第十八條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應付租金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拖欠租金超過柒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第十九條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二十條 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預先備有甲方,並賠償相當於保證金的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若逾期退還乙方保證金,每逾期一天,則甲方需按保證金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第九章 本合同變更、續簽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條款在執行中需要變更的,希望變更的一方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租賃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約的權利。更新合同條件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如天災及政府強制行為)的原因導致租賃房屋毀損和造成甲方或乙方損失的,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 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當事人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二章 本合同的第一次及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字(蓋章)並支付款項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十條 簽署地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8

甲方(出租方): 證件號碼:

乙方(承租方): 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租賃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將其合法租賃的坐落於 (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裝修情況為□毛坯□普通□標準□高檔

二、 租賃用途

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 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賃期限寫字樓租賃合同

1、該房屋租賃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回收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在租賃期內,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後用;第一期租金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 日支付。

五、其他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絡使用費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六、房屋修繕責任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2、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使用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費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第八條第(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責任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甲方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照月租金的0.3%向乙方賠償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4、甲方應保證出租至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照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乙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3、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4、 本合同(正本)聯通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補充約定

租金賬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位( )__________室,面積________m2,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

2.房屋產權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租期

1.租期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租期屆滿,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

第三條租金

1.房屋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租期內未經協商一方不得變化租金。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房屋符合質量標準,能用於正常辦公,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甲方應於租期開始前將房屋交予乙方,延遲交付應承擔違約金。

3.甲方保證房屋證件齊全真實,無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因出賣、抵押等產生的房屋權利糾紛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負擔支付房屋物業費用。

5.甲方對房屋進行裝修並提供供暖、供水、供電、電話、網絡、消防設施,對自然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

6.房屋或其內設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而損壞,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內進行維修,若超過兩天未維修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若乙方自行維修甲方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因工作需要並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10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廣州格蕾斯商務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天 河區天 河路 230號萬菱國際中心47樓出租給乙方作辦公 用途使用,建築(或使用)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享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議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注: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 月 (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 月 (月、季、年)的第 二十 日前按 現金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乙方在租賃期間,履行約定義務無誤的,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後依照合同約定將保證金無息退回乙方。乙方在租賃期間存在違約行為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於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須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聯繫地址、電話並保證上述資料真實合法(若為公司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等證照),不得提供虛假資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條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將上述場地用於工商註冊的,合同終止時須報房管局、工商局、國税、地税並辦理公司地址變更。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後另行招租,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條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如乙方已繳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費用並無違法行為,將租賃地址變離大廈地址、全套證照變更完畢並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乙方搬遷後十五天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如數(免息)退還乙方。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不得在房屋的外立面或公用部分增設公司廣告、招聘、產品廣告,乙方擅自增設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乙方拆除,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及其它應由甲方代繳之費,每逾期一日,按所欠繳金額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拖欠租金或其他應繳之費十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另行招租,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條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2.租賃期屆滿,如乙方繼續租賃,應在期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先簽訂續租協議,經甲方同意,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新的租賃合同;如乙方無意繼租的,乙方應於期滿或合同解除之日起兩日遷出該租賃房屋,將該房屋所有鑰匙及甲方在屋內擁有的設施設備完好無缺交還,否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處理。乙方逾期不搬遷的,乙方應承擔逾期期間的租金及月租金百分之三/日之違約懲戒金;逾期不搬遷超過5日的,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條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它損失的,乙方應一併承擔。 第八條 其它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乙方之損害行為造成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一併承擔:

1.乙方未能繳足租金或其他應繳之費的,經甲方短信或電話通知催繳上訴款項,乙方在10天內仍未能繳足的;因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處罰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分租的;

第九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 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未盡事宜及上述內容有變化時,雙方可以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糾紛司法管轄地為租賃物所在地。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11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寫樓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寫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寫樓的位置和麪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的,作為之用,合計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乙方租用的建築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第二條租賃期限

1、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甲方將於年月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租賃期滿,乙方如願續租,應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為準。

4、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並賠償乙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後,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賠償甲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樓宇的租金為每月元人民幣,大寫:(乙方內部衞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為%。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元人民幣作為定金,該定金日後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於進場裝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元。以後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衞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築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為元/月(大寫:)。日後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後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免租期及裝修

1、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為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個月為免租期,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於免租期屆滿後,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牆。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元人民幣(大寫:)。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後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後,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範並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並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設備。

4、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並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乙方有在所租賃的範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收取違約金。如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後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税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附件:1、乙方租用場地建築面積平面圖。

2、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表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12

出租方(下稱“甲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於______年 月 日訂立位於北京 大

廈 座 房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一、租賃房產

1.甲方合法擁有座落於 大廈 房(下稱“該房產”),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2.該房屋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房屋平面圖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二、租賃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約的規定,承租該房產作為辦公用房,租期 個月,自_______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個月的免租期。自 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間免收租金。但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額繳納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

乙方租賃該房屋須同時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電費: 管理費: 電話費: 車位租費: 衞星天線費: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 的價格向甲方承租該房產(此租金不包含傢俱、電器、通信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停車費)。該房產每月租金為 元,即(大寫) 幣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預付,乙方須在每 到期前5日內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幣種支付至如下賬號,甲方提供正式票據。有關銀行匯款的有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開户行: 賬號: 户名:

四、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開具 元人民幣轉帳支票,作為租賃押金(相當於一個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財務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項後,向乙方提供可作為入賬的發票。

2.在本租約履行期間,若因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未依約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或乙方人員人為因素,對該房產、及該房產所在大廈的設施、設備造成損害,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從租賃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補償,並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向其發出的扣除通知書後15日內將租賃押金予以補齊。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將該房產及設施依約完整交還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押金(不計利息)如數歸還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則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後,將租賃押金餘額退還乙方;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五、管理費及其他

1.該房產租賃期間的其他與該房產承租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大廈物業管理公約》(下稱“管理公約”)的規定以及××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如數繳納。

2.該房產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關部門規定需由該房產產權人(甲方)繳納的與該房產出租相關的税費,由甲方繳納。

六、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管理公約》及管理公約制定的一切有關管理該房產及大廈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及××大廈的公共部位與公用設備,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用户手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有必要適當的採取預防措施,以防該房產遭致破壞。

3.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週內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並應承擔由此而致的修繕費用及賠償費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產用途或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並得到乙方同意後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或 甲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同意而進入乙方所租賃的房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索賠償。

6.事前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產內的固定裝置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也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對該房產的裝修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7.租賃期滿,乙方如欲續租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另行議定續約事宜並簽署新租約。

8.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後果。

9.租賃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10.乙方的員工親友、訪客及其受許可人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乙方自身的行為,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出租方的權力與義務

1. 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自行申報交納與該房產和出租該房產有關的税費,並保證該房產的通水通電。

2.因非乙方責任而致該房產的屋頂、主要結構、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氣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出現以上情形的損壞時,乙方在一週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並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在確認甲方確有過錯的情況下,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3.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一個月內,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陪同意欲承租該房產的人員進入該房產內進行察看。

4.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詳見違約責任),甲方予以糾正並要求賠償。

5.若本合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後十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6.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產、收回房產、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7.為使該房產處於適當維修狀態,甲方負責維修該房產的任何瑕疵,除非該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轉讓該房產(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兩週內通知乙方。在此種情況下,第三方應如本租約的原簽署方一樣,完全接受本租約。

八、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並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發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約。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同意遵守本租約的規定,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約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該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2.本租約所定租期開始後,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約,則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其根據第三條第1款的規定收取的租賃押金;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3.若乙方未能依約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賃押金,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繳付。乙方逾期10日內未能繳付租金或租賃押金,乙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繳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4.除上述第3款規定外,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書面通知其更正後20日內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十、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 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若本租約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租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該租約其他條款。

2、凡有關本租約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需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採用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傳真任一方式傳

遞至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傳遞至該房產所在地地址。雙方在該書面信函專送15日後即視為函件已經收到。

3.本租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約的附件。本租約的附件以及經業主授權通過的《××大廈物業管理公約》和管理公司關於管理××大廈和該房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租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租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見 證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13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衞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户、用户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 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 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兑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 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 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説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 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 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 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説明。

8.2 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 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 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10.1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户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 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 保安、防火、環境、衞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衞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 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 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説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 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 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 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 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 交還

15.1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16.1 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 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 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1 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 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14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產: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____市 區 大廈 層 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 米(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 平米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的該房屋僅用於辦公,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免租裝修期為____個月,即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_ 年 __月 __日,免租裝修期間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時向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繳納這期間的物業管理費、電費、水費等費用。

3.2續租: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即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租金

4.1該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為____元/平方米(税後租金),共計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每季度租金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第二個租賃年度(含第二個租賃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個租賃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____%,直至合同租賃期限結束。

4.2乙方採取按每個季度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預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第一租賃年度第一季度的租金,起租日開始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為第一季度租賃。之後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租期屆滿前____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4.3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

甲方開户行:

帳户名稱:

帳號: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五、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5.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月標準為:每建築平米人民幣 元,合計每月 ___元。

5.2 水費、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由乙方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5.3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以物業公司規定為準。

六、履約保證金

6.1在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後,乙方應於 ___ 年___ 月___ 日前支付履約保證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證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6.2履約保證金的退還: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無損壞(雙方特殊約定和自然磨損除外),且無其它欠款,在乙方辦理退房手續時退還(不計息);若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七、交房標準及房屋裝修或改造

7.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年保證金、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公司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等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7.2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7.3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公司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閲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户手冊》的規定。乙方在裝飾裝修該房屋前,需將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向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申報,並經審核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

7.4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7.5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7.6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7.7乙方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中央空調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7.8 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8.1甲方委託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本物業的公共設備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負責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管理。

8.2甲方委託 物業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權監督乙方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8.3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履行。

8.4按本合同之第五條、第六條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證金。

8.5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第 種:

①依附於房屋的裝修、裝飾或附屬物歸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③甲方恢復原狀,並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8.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9.1按時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明確的有關費用。

9.2租賃期內擁有該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權。

9.3乙方應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所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9.4如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並恢復原狀。

9.5甲方或該房屋管理公司對該房屋進行修繕或處理突發事件採取避險措施時,

乙方應積極配合。

9.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9.7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8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8.1乙方自用部位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的日常修繕、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9.8.2乙方物業管理費、停車費、網絡費、電話費、室內電費等使用該房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9.9 租賃期屆滿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後,乙方應搬走屬於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將該房屋轉租、分租、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

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的。

10.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十一、違約責任

11.1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追收所欠費用及滯納金,並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1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3乙方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或本物業管理制度,甲方或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1.4 租賃期內,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搬離房屋,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乙方違約導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協議的,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5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

或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方承擔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十二、特別約定

1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某條款不能執行,雙方均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需免責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免責書面函(需提供證明材料),在其證明得到證實後,可不計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通知

14.1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通知應為書面形式,且在下列情況下應視為已經充分送交:(1)專人遞送;(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的郵件發出;(3)通過電郵或傳真形式發送並取得必要的回答。

14.2下列情況下通知應視為有效送達:(1)專人遞送到對方約定的地址;(2)通過郵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後視為送達;(3)通過電郵或傳真形式發送,以電郵或傳真發出之日期視為送達。

十五、其他約定

15.1非經雙方書面協議,本合同不得變更或者修改。

15.2.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或不能執行,則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

15.3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籤 字: 法定代表人籤 字: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1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聯繫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身份證/營業執照註冊號: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X大廈”寫字樓租賃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物的地址、面積、用途

1、物業位置及面積:XX市路號XX大廈”第 x 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

2、租賃用途: 辦公 。

3、乙方承諾,租賃該租賃物業作 辦公 合法使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處理好相鄰關係。如違反合法性使用規定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預想方案使用租賃物業並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4、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按現狀將物業及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乙方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即已確認乙方充分了解租賃物的現狀及法律屬性。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為乙方提供 / 天(從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止)的裝修期間,該期間內免收租金。

3、其他約定: 無 。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1)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向甲方交納 元整(¥: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並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據。租賃期限屆滿後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憑收據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2)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及時結清承租期間應承擔的租金及各項費用,否則此類款項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3)乙方存在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違約金。扣除後,乙方如繼續租賃須在三日內重新補足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租金、其他費用、履約保證金及其支付時間和方式

1、租金標準:租賃面積(建築面積): 平米,租期為 年,每年度租金細則如下:

2、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採用先支付租金後使用房屋的方式,乙方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賬户,租金按 年 結算支付,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後 3 日內支付第一期租金:在下一結算期前的第 30 日前預付下一期租金;合同期內如甲方需要變更租金結算賬户,應及時將變更後的賬户書面通知乙方。

户 名:

賬 號:

開户行:

3、其他費用

按時足額繳納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及衞生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第五條、租賃房屋交付

(一)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且收到乙方履行保證金後,應於當日將租賃物業交付乙方(因乙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租賃期及裝修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支付租賃物業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招租時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移交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

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第六條、租賃房屋收回

(一)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該租賃物業,乙方必須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後 10日內無條件將租賃物業歸還甲方。

(二)乙方交還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完好狀態,租賃期內乙方添置的可移動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對於裝修、改造後不可移動的建築和設施設備,須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地移交給甲方。

(三)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四)甲乙雙方現場驗收交接後在《房屋及附屬設施現場移交清單》上簽字蓋章,甲方收回房屋。

(五)甲乙雙方結清各自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後,甲方退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不計息)。

第七條、物業裝修及維修

1、乙方租賃物業內裝修由乙方負責,在裝修前,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審批,經甲方簽字且經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備案確認後,方可進行裝修,經確認的裝修方案及內外裝修效果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2、乙方裝修前,須簽署《X大廈物業裝修管理規定》並交納相關費用。

3、乙方須在甲方書面確認裝修方案及內外裝修效果圖後的 10 天內進場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裝修時,不得破壞房屋結構,所用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防火和環保等方面的要求。裝修過程中需要上報消防等有關部門批准的,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並自行承擔相應費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對租賃物業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租或乙方擅自單方解除合同的,或因乙方違約被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除租賃物業內的裝修,甲方對乙方進行的裝修不予補償。

5、在租賃期內屬原房屋質量造成的損壞或自然損壞的均屬於甲方維修範圍,由甲方負責維修並承擔相關費用。

6、因乙方使用損壞的部分(含乙方自行裝修的部分)及乙方自己使用的耗材,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承擔相關費用。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按約收取租金權利,甲方足額收到租金後應乙方要求可在 10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合法發票。

2、甲方確保租賃物業符合法律法規及政府有關政策,系合法建築物,並保證甲方享有合法的出租權。

3、對乙方依法依約使用租賃物業享有監督權,但不得影響與干涉乙方依法行使經營權。

4、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業交付乙方,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業符合約定的用途。

5、甲方應當履行租賃物業的維修義務,確保租賃物業的使用安全性。如存在安全隱患,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及時維修。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合理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6、甲方保證租賃物業在交接時所有硬件(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正常供水、供電需求)正常運營。若屬工程、設備供應商的責任和硬件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並及時處理,交付使用後出現人為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7、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執照,及時提供政府部門要求的相關材料。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乙方應做好經營安全防範工作,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治安、消防和物業管理制度,不得從事傳銷、賭博等違法經營活動,愛護公共設施。乙方日常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經濟債務糾紛及其他糾紛等,與甲方無關。

2、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付租金。

3、按與物業服務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按時足額交納出租物業的相關費用。

4、在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物業擅自轉租給第三方或者變相轉租,不得以租賃物業的經營使用權進行抵押擔保、抵債償債。

5、乙方不得擅自實施改變房屋結構的裝修,如因經營確實需要,在不影響建築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改造。一切未經甲方同意的改造行為均屬違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及時整改。

6、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給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租賃合同的有關約定內容進行變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的,應提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達成一致意見後可以解除合同。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的;

(3)因國家或政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於甲方將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乙方時立即生效,本合同即時解除。如乙方有異議,應在五日內行使異議權。

(1)利用租賃場地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2)逾期達15天未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包括補足履約保證金)、物業管理費等應繳各項費用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抵押、抵債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並且未按照甲方要求和期限整改完畢的;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租賃物業用途的。

(6)利用該租賃物業從事非法違法活動、違規行為或存放危險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7)未能處理好鄰里關係導致甲方被起訴或陷入其他爭議、糾紛的,以及有其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

(8)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情形。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租賃物業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或其他權屬問題,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租賃物業的;

(2)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租金的 0.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因乙方違約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納的履行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的場地裝修費甲方不予補償,解除合同之後已付但尚未使用期間的租金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3、因甲方違約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退還乙方交納的履行保證金之外,對乙方的場地裝修費應予適當補償,還應返還解除合同後已付但尚未使用期間的租金給乙方,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4、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雙方的函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以直接交付、張貼或郵寄(若收件人拒收,視同為送達)方式送達。以上述方式無法送達的,可採用南寧日報公告的方式送達。

2、甲方的通訊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

3、乙方通訊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

4、如一方通訊地址變更,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照原聯繫地址向對方發出的通知及函件,視為有效。

5、甲、乙各方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或政策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簽訂本合同同時,乙方須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簽署《X大廈物業管理協議》。

2、甲乙雙方法人變更不影響本合同履行,由變更後的法人承繼合同全部權利及義務。

3、為明確並加強本出租房屋租賃期內的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簽訂《安全經營及消防工作管理責任書》。

4、其他特別約定,詳見以下附件: 無 。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國税、地

税)複印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甲方願意將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xx市路號房。

2、用途:。

3、使用面積(按建築面積計,下同)xx平方米,內含廚房間,衞生間間;房內設備有:電錶xx個,檢漏開關xx個,電話線xx條,電話機台,(號碼:),洗手盆xx個,抽水馬桶xx個,淋浴器xx個,光管支,插座xx個。

第二條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為xx年,即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為人民幣(小寫:xx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閲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衞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xx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小寫:xx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費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tel),tel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並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後,將本協議規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xx元(小寫:xx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xx元(小寫:)(國際長途:xx元/部;國內長途:xx元/部;市內:/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30%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於開辦獨立核算的企業,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對房間裝修的,乙方須按執行,到甲方綜合管理部辦理填報《申請表》等手續,經甲方批准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乙方裝修視作違約,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本協議終止後,其牆面(含門、窗)、天花、燈具、地板、招牌底、防盜網等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則,乙方必須在將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復原狀後,方可取回保證金。房間的建築和各種設施若因乙方裝修拆改,或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1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於XX39號綜合寫字樓內第9層914室,出租面積為79.55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二、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1 年,從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其支付時間

1、房屋租金費用按人民幣每月 20 元/平方米計算,管理服務費按每平方米人民幣每月2元/計算,共計1750.1元/月(大寫:壹仟柒佰伍拾元壹角)

2、辦公室水費:按每月實際消耗總量,與綜合樓各部門按面積分攤支付其費用。

3、電費:4樓所有辦公室電費掛總表計費,各辦公室按設備功率大小分攤電費,公共部分電費由4樓各個部門按面積分攤。

4、上述費用以每月為一結算支付週期。每月5日之前,乙方支付上月水電及房屋租金。房屋租金不足半月按半月收取,超過半月按整月收取。

五、保證條款

租期屆滿,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以原狀歸還甲方。租賃期間,如屬於此房屋原結構部分出現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如原結構或設施屬人為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費用。電燈等易耗材料,如有維修更換需要,由乙方負責材料費用,甲方免費更換安裝。

六、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按約定收取租金、管理服務等費用。

2、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裝修及設施符合本合同約定。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七、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管理服務等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並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內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設備。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的性質,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為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5、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7、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並積極配合管理服務費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管理服務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管理服務等費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管理服務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若逾期十個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費用,除每日按每期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採取強制措施責令乙方搬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租賃期未滿,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調換給第三方,所交保證金、租金、管理服務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九、其它事項

1、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管理服務費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管理服務費理機 制定的管理服務費理相關規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損壞,並導致不能正常運轉的,所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的格式 篇1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於寧波市鄞州區寫樓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150平方米

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空調三台、日光燈十盞、飲水機三台。

傢俱如下:辦公桌十張、窗簾五套。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XX年。自XX年10月10日起至20__年10月10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五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五.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寫樓的使用用途。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前三年的租金為人民幣5000元/月(大寫:伍仟元整)。三年後,每年租金在年前的基礎上遞增10%。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租金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五日支付,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七.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3)物業管理費,租金税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抵押金人民幣XX0元(大寫:貳萬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以後,甲方應於結清費用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八.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持該房屋符合約定用途。因房屋及所屬設施瑕疵或損壞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責維修。對其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負有賠償責任(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4.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5.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6.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為經同意自行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7.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2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必須經過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簽訂的轉租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轉租、轉借改房屋,訂立的合同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20__年10月10日。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和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變更、解除和終止。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5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十一.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乙方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15日內向甲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二.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雙倍押金,並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5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退還雙倍押金,並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十三.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1.5%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1.5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1.5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四.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請鄞州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鄞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八.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術語:

1.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房屋權屬瑕疵:房屋的權屬不明、存在爭議。

甲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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