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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租車合同協議(精選12篇)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精選12篇)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精選12篇)

乙方: 身份證號:

今有甲方將 號車從 年 月 日起包給乙方使用,從接車起一切交通事宜都由包車司機乙方負責,車主不負一切責任,闖紅燈,後果自負。

甲方收乙方抵押金 元,租金每月一結算。租金 元,包期一年,如乙方提前退租,抵押金不退,此車甲方收回,車租期使用到期,此車必須跟甲方租給乙方時一樣,甲方收回,否則甲方不付給乙方抵押金,乙方抵押金由甲方做修車費用。本車從包車起, 元以內修車費歸乙方支付, 元以外由甲方負責。此車在乙方租用期間出現其它意外,甲方車作價 元整,由乙方全額賠付給甲方。

如刮車、撞車、所有部位損壞,都由乙方承擔修理,如刮車撞車必須通知車主,如不通知車主後果自負。

另外,車胎、前速、本車主要部分開焊都由乙方承擔,乙方不許把本車私自交給他人駕駛,如一旦發現,按自動解除合同。

如本車在外邊任何地方發生故障,一切費用都由乙方本人負責。

乙方從接車起如本車和本人出現其它意外都由乙方本人承擔,車主不負一切責任。

另外,乙方在修車過程中必須把車看管修好,不準離車,如離車,車出現問題,後果自負。乙方再接車前必須把車檢查好,如不檢查好一旦出現問題,後果自負。如車去外地出現問題全部由乙方自負,乙方不許用本車拉車,如一旦發現,扣乙方抵押金。

注:乙方在車出現問題不打電話,按違約扣乙方抵押金,如乙方在租車期間酒後駕駛,以按違約扣除抵押金。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 篇2

經 營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 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

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

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

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

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

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裏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

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六、租賃車輛交接單

還車:年月日時分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超時(分)

汽車名稱及型號 起始公里 終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歸還 租出歸還 租出歸還

證件行駛證 牌照(前後) 附加費證

保險卡(證) 養路費 車船使用税

使用維修説明書

車況左前大燈 右前大燈 左前小燈

右前小燈 左前轉向燈 右前轉向燈

左反光鏡 右反光鏡 左後轉向燈

右後轉向燈 牌照燈 防霧燈

儀表盤 室內反光鏡 雨刮器

天線 前後保險槓 收放機

座套 腳 墊 點煙器

煙灰缸 發動機工況 空調工況

底盤 外觀清潔度 磁帶

油蓋

引擎蓋路碼鉛封完好 底盤完好 沒有更換部件

前保險框完好 沒有撞擊修理 面罩商標完好

工具千斤頂一隻 輪胎扳手 滅火器一隻

螺絲刀一把 備胎一隻 呆板手一把

鑰匙一把 故障警告牌

簽字承租人 還車人

出租方經辦人 出租方經辦人

注:有、工況好打,無、工況差打。

(租賃經營方)甲方:

電話:

開户行(帳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開户行(帳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擔保方:

電話:

開户行(帳號):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 篇3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租賃需遵守以下協議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個人汽車租賃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個人汽車租賃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個人汽車租賃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 篇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説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人(乙方):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 篇5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私家車_____一台(車牌號粵A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車輛租賃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乙方需滿足條件:

乙方租賃甲方車輛時,本市人須持廣州市户口簿、身份證、駕駛證及押金。外地人須有廣州市人擔保和擔保人户口簿、身份證、擔保人簽字及押金。單位租車需持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體證、企業代碼證、租車證明。

二、擔保人義務:

乙方租賃甲方車輛,需擔保人為其做擔保的,擔保人對所租車輛、租金、及承租人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至本合同期滿之日止。乙方如有違約或出現事故逃逸且不配合甲方處理,則合同自動作廢,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不退回已收租金及押金,同時追究擔保人相應經濟責任。

三、承租人的義務:

1、駕駛本車的駕駛員需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證,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和租用車輛相符。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帶實習駕駛員,不得將車轉讓其它人駕駛,如發現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如乙方需換駕駛員,必須經甲方同意後將新駕馭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駕駛證複印件交給甲方。

2、乙方歸還車輛時要保持車輛整潔、設備證件齊全完好,無刮碰和損壞現象,否則,視情節收取車損費(相應維修費在押金中扣除)。協議期內,乙方應每3個月將車輛的使用狀況與甲方進行溝通(車輛拍照發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瞭解車輛使用情況。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乙方負擔車輛所有維修費用。乙方應定期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做常規檢查,車輛每3個月或行駛滿7000公里,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4S店更換髮動機油、三濾,齒輪油每滿10000公里更換。如發現問題,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將由乙方負責。

4、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交通部門並同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指定4S店修理,,乙方不得私自修理。一但車輛有故障,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車輛事故,甲方原則上不參加交通事故的處理,但可協助處理。

5、乙方承租期間無論是乙方本人駕駛或乙方僱人駕駛,或者他人駕駛乘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甲方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有法律責任(包括民事、刑事責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後,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餘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風險抵押金(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補足),扣除後乙方再次充實滿甲方收取的風險抵押金額。

6、乙方人在租車期內,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自己去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到車輛能正常行駛。

7、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車輛上的零件和設備,違者將追究其責任,按所拆零件價的2倍予以賠償。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維修賠償費。

8、租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9、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隨時收回所租車輛,無需通過對方並終止本合同。同時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除按約定收取租金外並加收合同總租金的2倍金額作為違約金。

(一)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二)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轉借、出售、抵押、質押。

(三)乙方利用其他方式或手段損害甲方車輛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拖欠應繳租金一週時間以上。

四、租賃期限、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租用車輛需預交付租金和押金,乙方同意不將押金視同租金,同意並遵守本協議的付款方式,並按合同簽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在合同終止前付清一切費用。如若延期付款,甲方按拖欠費用總額每天加收3%的滯納金直至甲方收到租金為止。

2、車輛租期為2年,如果乙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賠償甲方不低於總租費的30%的違約金。合同期滿如乙方想續租,需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有權到期按約收車。

3、租金約定每年20190元人民幣,兩年總費用4萬元人民幣。風險抵押金(押金)為2萬元人民幣,在協議生效之日與第一年租金同時支付。租期到期1周內扣除所有乙方應該支付的款項後退還給乙方(如不足,甲方有權向乙方和擔保人追討)。

4、租金按年支付,乙方的第一年租金在協議簽訂之日全額支付給甲方後,甲方交車給乙方簽收。第二年租金在協議滿一年起3日內,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如一週內未收到乙方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沒收車輛押金。

五、保險:

1、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後,乙方須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所有費用,並加收車輛損失30%的折舊費。

2、全車丟失時,保險公司賠償後,乙方另外須賠償全車價格(按5萬元計算)30%的費用。丟失車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

3、索賠時,乙方須向保險公司如實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及相關資料。

4、雙方約定,協議有效期內,車輛的交強險由甲方承擔,車船使用費和年費由承租人按時繳納。承租人必須在人保、太保、平安保險三家保險公司按車輛價值不低於6萬元的金額購買全險。同時為保證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必須按100萬元的保險總額為本車輛購買第三者車險。商業保險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本協議算法

簽字蓋手印後即生效,交車簽字後雙方各保留一份存檔同具法律效應。乙方交車日期以本合同乙方交車簽字日期為準,無交車簽字視為乙方一直在租用該車。合同生效之時即視為乙方承租人收到汽車,乙方承租人不再給甲方開據汽車收到條。

七、附:車輛交接檢驗對照表(由交付承租人打“√”、“×”)

甲方簽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 篇6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顏色為_____色,車牌號為_____,必須使用_____號汽油。

第一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收回。車輛租賃押金_____元,月租金: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元。承租方接車時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車輛當月租賃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_____元。每月_____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提供狀況良好、設備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含承租方指定駕駛員)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發動機與變速箱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未經出租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不得超過3日。)

6、應按時歸還車輛,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通知出租方。

7、必須承擔因承租方非正常使用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為了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整數里程時,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否則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1000元的費用。並承擔4S店對車輛免除保修期內的後續保修費用(包括車輛自然)

8、您使用的燃料必須是97#無鉛汽油

第四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租金。承租方所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3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五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

2、承租方租車時須交納押金及交通違章保證金共計4000元人民幣,租車結束在15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問題及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六條車輛保險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車輛保險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4、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後,出租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九條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將車輛開指定區域的。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同的效力

_____以上須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

承租方指定駕駛員: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 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 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 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複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 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台,其中對於租賃車輛由於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後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於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 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 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 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註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並將車輛停放於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 車輛歸還及續租

4.1 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 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 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並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 車輛維修

5.1 車輛出現異常後,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 車輛保險

6.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於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並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 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後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 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餘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 違約責任

7.1 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1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 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 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或恢復通訊後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採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法規的出台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採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全部合同

10.1 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 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範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 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複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10.5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衝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 篇8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人與承租人經過友好協商,出租人自願向承租人提供車輛租賃服務,車牌號碼為 .車型為 .現約定如下:

第一條: 租金計算

租金為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支付方式為每月20號結算上月租金。承租人承擔服務期內(承租人乘用該車輛時)該車輛的實際汽油費用、過橋、過路、停車所產生的費用則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根據實際情況產生的報銷。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生效, 至20xx年 月 日止。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再籤租用合同。

第三條: 出租人權利義務

3.1.出租人在服務期間應該自行投入以下保險: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

2)不低於1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

3)不低於10萬元的車上人員責任險(限司機即駕駛員);

4)不計免賠。服務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或保險公司承擔,與承租人無關。 如發生前述情形,經過公安交通部門或有權機關認定責任劃分,是出租人責任的,出租人應對乙方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2. 服務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承租人在汽車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3.3.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 出車事宜,由承租人統一合理安排,並説明情況,如人數, 所需運送的目的地等.

3.5.因出租人的責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車而車輛不在位,或出租人維修車輛超過承租人認可的合理期限,承租人租用他人車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且承租人有權扣除該期間對應的租金.

3.6.出租人自行安排駕駛員完成承租人交付的工作任務,駕駛員須符合國家交通法規規定要求,並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在崗待令派遣.

3.7. 出租人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或合同期間合法使用權,並保證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有權機關要求的與承租人構成本合同關係的、服務內容的所有應有之法定證件材料。

3.8. 出租人保證在服務期間不從事任何違法、非法行為及與合作事項無關的不必要的行為,如違反約定從事前述行為,造成任何後果與承租人無關;如給承租人造成損失,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承租人權利義務

4.1 在行駛過程中,承租人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 2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4.3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期間車輛必要的附加費用,如汽油費、過路橋費等。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方當事人如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 出租人與承租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本合同所需證件材料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 篇9

出 租 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長期租車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出租人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車輛(以下簡稱“合同車輛”),供承租人有償使用,同時配備駕駛員服務:

1.2 合同車輛用途:

1.3 合同車輛狀況:

1.4 合同車輛行駛地域範圍: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合同車輛的租賃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相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合同車輛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RMB )。如雙方無特殊約定,下列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中:

3.1.1 合同車輛使用費用。

3.1.2 駕駛員服務費用。

3.1.3 合同車輛維修、保養、年檢費用。

3.1.4 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

出租人承擔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險種及保額明細為: 。若承租人對車輛保險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3.1.5 其他費用:

3.2 合同車輛每月限用 公里,超公里費為 元/公里,隨租金一併結清。

3.3 承租人承擔合同車輛使用期間的燃油費、停車費、高速費、過路費和過橋費費用。

3.4 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及費用按 (月/季)結算,經雙方核對一致後,當期租金支付時間為結算期次月 日前,採用 (現金/支票/匯款)方式支付。

3.5 出租人指定的銀行賬户信息:

開户行:

户 名:

賬 號:

上述賬户信息如有變動出租人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人。

3.6 出租人應按承租人的財務制度要求及時、足額為承租人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要求的正式發票。

第四條 租賃物的交付及驗收

4.1 合同車輛的交付時間為:

4.2 合同車輛的交付地點為:

4.3 合同車輛的驗收方式及標準為:

4.4 交付車輛驗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應負責更換直到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

第五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5.1 出租人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5.2 出租人應具有合法合規的經營資質,並對合同車輛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5.3 出租人應向承租人按約定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並同時提供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車輛行駛證、購臵税證、年檢牌等。

5.4 出租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將租賃車輛交付給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物,除本合同約定的情況外,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出租車輛,在租賃期間不得將合同車輛再行轉租他人。

5.5 出租人有按合同約定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保養、年檢的義務。

5.6 在租賃期間內因出租人指派駕駛員的原因或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車輛違章、交通事故、車輛故障、車輛丟失等情況,由出租人或相關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和費用支出。承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7 出租人須保證承租人的乘車安全。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出租人應對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8 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與承租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對駕駛員不承擔基於勞動關係而產生的相關義務責任。

5.8.1 出租人應定期對派出司機進行法律法規教育和服務培訓。派出司機應遵循行業職業規範,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車內外清潔,做到熱情優質服務。

5.8.2 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應遵守承租人的規章制度,按要求準時上下班,遵守承租人單位秩序。駕駛員實行每月不定期休息 8 天,每月剩餘天數為工作日,工作日每天工作 8 小時。出租人派出司機應按照承租人要求,在工作日供及時的服務。

5.8.3 出租人派出司機按承租人要求在休息日加班的,承租人需支付加班費用。加班費標準為 。(司機在國家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費標準為 );

5.9 保密義務。出租人及派出司機對履行本合同所獲悉的承租人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否則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並應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6.1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不得利用合同車輛進行任何違法活動,車輛使用僅限於雙方約定的用途。

6.2 承租人不能要求駕駛員做出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

6.3 承租人應依約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結清費用。

6.4 承租人應保證駕駛員的正常休息時間,應保證車輛的日常保養時間。

6.5 如果駕駛員不能提供安全滿意服務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 個工作日

6.6 因車輛維修或者出租人及出租人派出司機的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 小時的,出租人應提供同等代替車輛或更換司機,並免收承租人無法用車期間的租金(含駕駛員費用);若由於上述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 天,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月租金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7.2 出租人如果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合同車輛,或因合同車輛不符合交付驗收標準,致使承租人未在約定時間接收合同車輛超過 個工作日,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租賃期限相應順延。上述情形持續超過 個工作日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3 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維修車輛超過 個工作日的,出租人應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7.4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的,則出租人不得收取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期間的租金。

7.5 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租金,超過 個工作日的,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未履行合同款項 %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6 合同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終止的,承租人應在 個工作日內返還合同車輛,否則承租人應賠償由此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

7.7 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法或者車輛的性質正常使用,致使合同車輛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8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車輛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

7.9 如發生違約事件,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以書面方式通知違約方,內容包括違約事件、違約金、支付時間和方式等;違約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後,應於 個工作日內答覆對方,並支付違約金。如雙方不能就此達成一致意見,將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解決雙方的糾紛。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生的不可預見(或可預見,但其發生或後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限制、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暴動、黑客攻擊或任何其它社會、政治動盪造成的災難。

8.2 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中止履行。經另外一方確認的不可抗力影響時間,不計入本合同執行時間。本合同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8.3 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不遲於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隨附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儘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之影響。

8.4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協商解決問題的方案。如果所遇不可抗力持續 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8.5 在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對各自控制下的設備、資料負有保管責任,對於未受不可抗力影響並且可以繼續履行的合同義務應繼續履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9.1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9.1.1 向承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9.1.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9.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 合同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關於雙方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均系真實有效,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後2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因一方變更前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而未通知對方,造成對方無法發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方負責。

10.3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期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一_輛_ _車租給乙方使用。車輛車牌號_ .租賃期自_201 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總共人民幣_3500_元。(大寫 : 叁千伍佰元整 )

2乙方須在租車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30000_元,在合同到期後甲方須扣除資金後退還給乙方。押金可做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職責

1.提供整車與行駛證、保險單。

2. 協助辦理汽車相關手續,(如年審,保險,環保標等)。

3.如因國家政策無法辦理年審業務,可中止合同。

四、乙方職責

1. 自行支付車輛保險費(含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50萬),年審,高速公路過橋過路費、燃油費、停車費、維修保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原車原貌歸還。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盜失、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或轉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5.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與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五、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汽車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長期租車合同協議 篇12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月租金 元,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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