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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出租合同協議

車位出租合同協議

車位出租合同協議

當我們籤合同的時候就是要就得看清楚內容了哦,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車輛租賃合同,有需要的來參考哦

簡單版車位出租協議

甲方:**公司(出租人)

乙方:**小區___號樓__單元___號姓名: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賃小區停車位,與甲方協商一致後達成乙方租賃停車位的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帶給市政小區停車位用於停放車型: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 ,車身顏色: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

二、使用期限及車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月租金: 元(人民幣),乙方一次性交清全年使用費用。

三、甲方收取的停車費只限於該停車位場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租賃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

四、租約期滿,車主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十五天到物業公司辦理租賃手續;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

五、租約到期後仍未辦理續租手續的車主,甲方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小區停放。

六、乙方承諾並遵守甲方《停車場管理規定》,不得亂停亂放,佔用道路或他人車位,凡進出小區停車場的車輛務必服從當值保安員的指揮,並憑**小區車輛通行證出入,否則保安人員有權不予放行。若乙方車輛通行證遺失請及時到物業公司報失,否則後果自負。

七、乙方聯繫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物業公司,否則後果自負。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異議。

甲方:管理公司 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車位出租協議書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制定以下租賃事項:

一、甲方車位:地下停車場內車位;

二、乙方車輛型號:

車輛型號車牌號碼車主姓名車輛顏色備 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將地下 層 號 車位租予乙方使用。

2、雙方同意租金為 元/月(大寫: ),甲方有權根據政府部門指導價或規定收費標準調整收費。

3、甲方提供金色家園智能卡壹張,供乙方停車與住宅智能系統出入使用,編號: ,收取押金 元/張(合同終止時憑證退回),工本費 元/張。

4、付費方式:乙方必須於每月25日前繳交下月租金,逾期則視作自動放棄繼續租用該車位,管理處有權自動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車輛進入。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法循章對小區交通、車輛進行管理,並制定車場《車輛管理條例》。

2、甲方有權禁止任何高度超過2米的車輛,漏油、漏水車輛進入停車場。

3、甲方有權無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將乙方違章車輛鎖釦/拖走處理,所引致的費用及後果由乙方負責,

4、甲方應安排車場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智能化監控管理。

5、甲方應負責停車場內消防設施、清潔衞生處於良好狀態。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簽訂《租賃協議書》時,必須示金色家園智能卡及提供車主身份證明、車輛行駛證等複印件。

2、乙方必須購買車輛全部保險,同時將車輛鎖好,貴重物品、車輛出入證切勿放置於車內。否則造成車輛遺失(包括車內物品)及意外損壞,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乙方辦理月租停車出入證後,該車輛享有者當月內不限次數出入停車場的權利。

4、乙方必須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車位界線內,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若乙方租用指定車位被其他車輛佔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撤離,甲方應儘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須遵照出入證的專車專用制度,禁止轉借、交換、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車位作其它用途(如:裝卸或堆積物件、維修車輛等)。

8、乙方應自覺愛護停車場公共設施與衞生。

9、乙方應自覺按時繳納停車位租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訂。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 表: 住 宅 單 元: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日 期:

停車位租賃合同範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1.1期第55號停車位,用於停放牌照號為: 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1.1車庫地下第55號車位使用權出租給乙方停放約定的車輛,租賃費用為 3600 元,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車位使用期限為一年,從年07月15日至年07月14日止。

第三條乙方保證遵守《陽光一百機動車管理辦法》,在租賃期限內聽從管理人員管理。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單方通知物業公司註銷乙方該車輛授權入門卡信息,

第四條在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對其約定停放的車輛已投保了機動車盜搶險、車損險及相關保險。車輛在車位停放過程中發生的損失由乙方向保險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賠償。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五條甲方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在30天內繼續使用該車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還乙方車位使用費餘額。

第六條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就續訂車位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未經協商或協商不成,本協議按約定終止。

第七條因乙方原因協議期滿後或合同解除後阻礙甲方使用該車位時,乙方應承擔每月300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從20xx年7月15日開始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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