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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通用12篇)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通用12篇)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 篇1

甲乙雙方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簽訂塔式起重機租賃合同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執行》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通用12篇)

承租單位(甲方): 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出租單位(乙方): 建築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一、 工程概況

1、 項目名稱:

2、 工程地址:

3、 建築物高度: 米

二、預計租賃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協議內容

1、甲方必須指定專人指揮管理塔機運作。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塔機司機人員,必須通過省、市級以上勞動部門的專業培訓且取得相應的操作資格證書。

3、甲方必須為每台塔式起重機配備符合JGJ59-99標準的電源線,設立符合國家安全規範要求的獨立的配電箱和相應的漏電保護裝置。

4、甲方不得在塔機身上安裝或固定其他電氣設備,電器元件、開關櫃。在塔機身上安裝照明大燈必須有良好的絕緣隔離裝置且符合GBJ232的有關規定。

5、甲方不得在塔機本身各部位安裝懸掛標語、廣告牌等物件;不得作為其他設備的地錨或牽繩的固定;嚴禁將塔機個部分作為電焊機的地線連接;嚴禁將塔機的工作機構、金屬機構、電氣系統作為其他設備的附屬裝置。

6、甲方不得強令操作人員違章作業且確保乙方人員每月有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的條件。

7、乙方必須嚴格最新的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以及塔式起重機維護和保養制度的有關規定,對塔式起重機的安全性負責。

8、甲方應對塔機的管理、操作、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介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查、監督操作人員的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進行操作。

9、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十不弔”的原則:

1)、歪拉、斜掛重物不弔。

2)、超起重機額定負荷不弔。

3)、埋在地下或粘連在地面、設備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重物不弔。

4)、無指揮、亂指揮和指揮信號不明不弔。

5)、小件物品未用吊籠(藍)裝或未裝平整、超過吊籃邊沿不弔。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動物品不弔。

7)、起吊物和附件捆綁不牢或捆綁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弔。

8)、吊物邊緣鋒利、帶稜角等無防護措施不弔。

9)、安全裝置失靈不弔。

10)、大雨、大雪、大霧、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不弔。

10、甲方配備的塔吊指揮是唯一對塔吊操作人員的發佈指令者,指揮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且考核合格,嚴禁無證人員進行指揮。專業指揮人員必須瞭解塔機的相關性能以及十不弔的原則且嚴格執行。甲方對委派的專業指揮人員的業務水平負責。

11、甲方在遇有高壓線等危險作業環境下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對高壓線路進行屏蔽和保護。塔機的任何部位和架空輸電導線的距離不得小於表中的規定:

塔式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

電壓 安全距離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12、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提供的兩台塔機為全新和合格產品。

2)乙方提供借用的操作人員必須能熟練操作塔機、具備相應的塔機維護保養知識,每天上下班之前必須對塔機各關鍵部位進行檢查,發現情況及時彙報。服從甲方管理和安排。

3)乙方必須時刻保證塔機各種限位、鋼絲繩和各部件的使用正常。

4)發生事故是由於乙方塔機本身或操作人員違章作業由乙方負責,由於甲方違章指揮或強令作業由甲方負責,事故鑑定由有相應資質的鑑定單位確定。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宗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參數,數量: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參數:設備按甲方提收購租賃產品生產廠家説明書上標準配置,塔式起重機地面以上高度為______米,甲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_______年以後出廠。

數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號為40塔式起重機壹台,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_台,包括附牆,升節,並提供設備配件。

二.地點:乙方承建項目“現代森林小鎮”施工現場。

三.租賃時間:

以實際租賃時間為準,租賃期不足5個月按5個月記取時間記取從甲方安裝調試完,經乙方驗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春節期間停工按________日計算,不計租賃費。如因乙方原因使設備無法出場,則視為乙方按合同繼續使用甲方設備,租金連續計算至甲方設備滿足出場條件之日止。

四.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

______________型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型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以上價格含運輸費,裝卸費,安裝拆除費,附牆費,增高費及檢測費和其他塔吊相關費用。塔吊安裝完畢後,由甲方負責報檢合格並領取準用證後三天內支付

2.設備租賃費:

______________型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型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租賃期間租金按月結算,不足月按天計算,乙方負責在下個月________日前支付當月塔吊租金。

3.甲方暫按每台塔吊設備配備兩名持證上崗人員,工資按__________/人。乙方根據實際到場人員數在下月___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4.設備進出場、安裝、檢測和拆除均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責任:

1.設備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

2.負責設備的維護、保養當設備出現故障時4小時內派人修理完畢,一般故障當天內解決,排故時間超過24小時則按實際天數扣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除嚴重故障不超過3天,否則按實際耽誤時間扣除租賃天數並賠償乙方施工人員的停工損失。主體施工期間,大修只允許一次。

3.他塔吊租賃期間,甲方應派專人組織協調塔吊起重工作和維修工作,以便塔機正常運行,並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安排升節和附牆,以此來保證乙方24小時正常使用,隨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及加蓋甲方公章的上崗證

4.根據乙方的電話通知,負責安排進場計劃。在乙方通知安裝塔吊72小時內安裝完畢,並調試合格。

5.確保塔吊使用期間的安全,承擔因設備本身質量問題和塔吊安裝及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和損失。

6.甲方每台塔吊提供一個砼料斗、地腳螺栓、附牆佳預埋件等配件。

7.塔吊鋼筋混凝土基礎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設備基礎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及相關資料,參與設備基礎定位、機腳預埋以及基礎完成之後的驗收工作,平衡塊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進場前應該提供設備各種技術資料參數、出場合格證、安拆資質證書、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8.塔吊安裝完畢後,在15天內需向乙方提供自檢報告、主管機關檢測報告並向當地部門辦理驗收合格準用證,費用由甲方自理。

9.塔吊進場前,保證整機的外觀及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若整機外觀達不到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應在塔吊安裝完畢後5天內完成,否則乙方不予以驗收,同時要滿足現場施工要求,否則按每延誤一天處罰_________元,從甲方的進出場費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享有設備的使用權,甲方操作人員不聽指揮,違反操作規則,有權要求換人。

2.負責租賃設備基礎設施,必須按圖施工,做好隱蔽記錄,配合甲方做好安裝及檢測所需材料,保證基礎滿足施工要求。

3.有權要求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升節,附牆服務,滿足工程進度要求,附牆,升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需附牆,負責預埋件的埋設和附牆安全走台的搭建與拆除。

4.維護施工現場正常秩序,維護甲方設備不受外來侵害,未經甲方許可,不能以任何理由轉移使用地點或轉租、轉借給第三者,更不能作自有財產轉賣或進行抵押。

5.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不強令司機違章作業,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作業。允許司機每天抽少量時間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

6.負責甲方派出的隨機人員的住宿。

7.設備安裝、拆除時指派一名現場施工人員協調有關事項,提前5天通知甲方退場時間。

8.將設備所需電源送至設備底部,配置單獨的標準配電箱。

七.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租賃設備,每延誤一天處罰_______元。

2.未按時完成報裝、報檢,應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同時處以_____元/天的罰款。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能按時交納租金,需及時與甲方協商如協商無效,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2.有意拖欠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止設備運行直至拆回租賃設備。

3.如有轉讓、轉租或租賃設備變賣、抵押等行為,除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設備外,乙方還應向甲方償付違約期租金5%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向乙方辦理租金和進出場費結款手續時提供甲方公司正規税控發票,塔吊司機工資由甲方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人員工資表

2.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遇特殊情況而需停工超過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停工期間,甲方按租賃單價的50%收取租金如報停超過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後,拆除設備出場。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了時,雙方同意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或税務登記證以及法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至價款結清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承租方)

乙方:________(出租方)

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機兩台,用海南G異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的則,就本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一條 塔式起重機基本情況

型號 ,生產廠家: 公司,出廠時間:________年,安裝高度按工地高度約40,臂長57.5米,臂端起重量1噸,獨立高度37.5米。

第二條 租期

1、起租日:從塔式起重機安裝調試完畢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或應甲方要求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停機時間作為停租日。

3、租期暫定為4個月,不足4個月按4個月收取租金;超過4個月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月租金按

第三條第1點約定)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按使用天數乘以月租金的130),春節停工期間不收取租金,停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4、租期結束日起計,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機的,拖延期間租期照計;如塔吊無障礙物能正常拆機,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機書面通知後須7天內將塔吊拆除運走。若不拆,則每超一天,罰款1000元天。

第三條 租金及進退場費

1、月租金:19000元月(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機使用消費、司機工資及相關保險費、維修保養費、裝拆運營和加班補助費用等。

2、進退場費:一次性15000元整台(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台)。按照正常塔吊裝拆工藝,在和場地平整的條件下,乙方負責汽車吊拆的費用。

注:進退場費包含了運輸、進場、安裝、驗收、拆卸、退場、基礎、附牆預埋件費等費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聘請有資質的塔吊單位對塔吊進行安裝、拆卸、維修、保養,乙方安裝、拆除、維修、保養委託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視安裝、拆除、維修、保養人員為乙方人員(工資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機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頂後,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機,甲方扣下一個月的租金其餘全部支付乙方,餘下一個月的塔機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後15天內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據項目部規定上報付款申請表,甲方審核後____日內支付);以此類推,直至租期結束。

2、進退場費:塔機進場安裝試吊後支付。

3、以上所費用為不含税租憑費(工資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證複印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政府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使用説明書雙方認可接受。

(一)、甲方責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基礎受力數據來製作基礎,並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礎驗收報告給乙方辦理報裝手續。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機進場安裝、拆機的具體時間。

3、負責塔式起重機進場前按排專用動力線路電源,並設立塔機外專用配電箱等協助工作。

4、乙方進行塔吊安裝、頂升和拆卸及該施工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工作,負責提供安裝、頂升、拆卸過程中的電源。

5、負責塔式起重機進退場安裝、拆卸所需的場地清理。塔吊拆除時甲方須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地基堅實,以便汽車吊及運輸車輛進場對塔吊進行拆除,如需對現場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項工作由甲方負責。

6、負責提供使用單位應提供的相應資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門的驗收申報手續。

7、保證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過5萬元,則乙方有權停機,以示提醒,停機期間租金照合同規定計算,由此產生的工程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提供塔機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送電至塔機基礎20米範圍內。

9、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地面指揮,維修時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負責提供租期內乙方作業人員在工地期間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電用水;乙方負責提供每台塔吊2名司機。

1

1、保證塔吊的安全供電特別是在塔吊頂升程中如需停電須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頂升過程甲方擅自停電導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導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擔安全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電業局斷電等。雙方安全責任界安如有爭議,以使用地建委安監站責任鑑定報告為準。

1

2、協助辦理司機工作卡,費用由乙方負責。

1

3、甲方指派

為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工程簽證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安全完整、合格,裝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合資質維修廠的維修合同證)等相關資料。

2、負責提供地腳螺栓及固定附牆預埋件;並負責安裝。

3、負責向省市有關部門申報驗收,領取塔吊使用證並14天內交付甲方項目部;

4、負責因乙方產品質量、操作保養、維修不符合標準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直接經濟損失;

5、應加強對設備時行維修和保養,保證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滿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乙方應速派人到達現場並在2小時內進行故障排除,設備計劃維修保養要先徵求甲方項目部意見,協商安排計劃維修保養時間,每月累計故障排除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6、提供機械操作司機每台2人,並負責司機的工資及相關保險費用,必須持證上崗,且能滿足甲方24小時內不定時的施工需要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由乙方承建的標段工程,需租用甲方的塔式起重機( 型,以下簡稱塔機)二台(臂長50米及53米各一台,高度滿足本工程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下列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期限:

根據乙方工程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需租用甲方的塔機期限 約300 工作日,自 20xx 年4月20日開始至 20xx 年 2月20日止(以實際租用進、退場日期為準)。如需延期租用,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租用。

二、租費計價方法:

根據乙方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計算租費:自塔機進場安裝完畢經安監部門驗收合格日計至報停日止,按月計價,租費基價為 14000 元/月、租期不足一個月的,租費按 每 天計算(以上價格包含塔吊報驗手續的一切費用)。

三、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

1、塔機進、出場運輸費及安裝、拆除費用每台元,由乙方支付,甲方包乾使用。

2、塔機檢測費由甲方負責,(基礎節)無法拆除的一節成本價,由乙方支付。

3、附牆杆預埋件由甲方負責製作安裝,乙方派人協助。

3、塔機停機,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塔機停機後,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拆卸的,按實際延誤天數向乙方結算租費。

四、塔機操作人員工資及工作時間:

甲方派駐塔機操作工每台塔機各兩名,操作工的有效上崗證應隨操作工一同交乙方備案,並應做到人、證相符,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其上班,並做為甲方違約,停工賠償按甲方責任的第六款第六條執行。  

人工工資由甲方按時發放,工作時間由乙方安排,塔機操作工必須無條件服從乙方工作需要,保證及時上班並保證隨叫隨到,如有誤工由甲方賠償誤工費500元/次。

五、付款方式:

1、在塔機合同簽訂後,如甲方無塔機讓乙方使用則賠償乙方通過有關主管部門檢測合格,甲方提供檢測合格證等有效資料後三天,乙方支付進場安、拆費50%,塔機使用月租費支付:使用滿二個月後支付第一個月租費,以此類推。塔機拆除後七天內付清全部租費。現場塔吊操作工工資由乙方支付,在甲方的承租款中扣除,如操作工不服從乙方的調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操作工,甲方應立即調換操作工,否則按甲方責任的第六款第六條執行。

2、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月租費,超過十五天後,甲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費用照算。

六、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後,認真安排塔機進場計劃,保證乙方能按時使用;負責提供塔機基礎預埋件、螺栓及其它構配件並負責安裝、埋設,乙方協調配合。

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而延誤施工工期的按租金雙倍賠償。

3、按時完成塔機的安裝、拆卸工作,並由甲方承擔有關單位檢驗及驗收工作。

4、定期派出保養人員對塔機進行檢查、檢修、使塔機能正常使用。

5、塔機如發生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修理,並儘可能利用空閒時間積極修復。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在10小時不能修復的,乙方有權加倍扣除租費。

6、派駐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服務質量,樹立為施工現場服務思想,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施工任務,操作人員不得違規操作,不得無故停工,服從乙方管理人員安排和正確指揮,否則停工一天賠償乙方 20xx 元/天計算,在當月月租費中扣除。

7、由甲方承擔塔機安裝、拆除及操作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並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相應人員的投保資料,該費用按乙方塔機租賃期間所發生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乙方在結算時予以扣除,但辦理投保事宜由乙方負責。

乙方責任:

1、應保證塔機基礎地質承載力不小於圖紙要求,以乙方技術負責人簽字為依據。

2、確定塔機進場日期,並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於進場日前二天做好場地準備,保證進場工作順利。並按要求設置總配電箱,保證一機一閘一保;電壓應保證380伏35KW要求,排除塔機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的一切障礙物及腳手架。

3、保證完成塔機的設備基礎及預埋件的各種構件,並保證尺寸的準確性。

4、塔機在乙方使用期間,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塔機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按照塔機的安全規範執行,並由專人負責指揮及調度,以免發生事故及班組糾紛。吊裝物必須綁紮牢固,由於綁紮不慎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以甲方的吊鈎為分界)。

5、按時付清塔機租賃費用。塔機如需延期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統一安排。

6、負責解決操作人員住宿等及甲方需用的臨時倉庫。

7、辦理塔機安、拆及操作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險的投保事宜及在發生事故後的索賠事宜,若甲方未投保或未辦理索賠事宜,則由甲方負責事故發生應承擔的費用。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中途停工,停工期間租費照算。

八、租用期間因乙方造成塔機損壞,或由於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並負相應責任。

九、如發生安全事故,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由責任方負責承擔非責任方相應費用。

十、本合同未詳之處因違約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可作為合同附件,現本合同同等有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有效,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費用且塔機退場後失效。

十三、出租方開具正式税務發票向乙方財務結付租金。(税費由甲方支付3%)

十四、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 篇5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機兩台,用海南三風友製藥GMP異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的則,就本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一條 塔式起重機基本情況

型號QTZ80、-TC5610,生產廠家:長沙京龍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出廠時間: 年,安裝高度按工地高度約40m,臂長57.5米,臂端起重量1噸,獨立高度37.5米。

第二條 租期

1、起租日:從塔式起重機安裝調試完畢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或應甲方要求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停機時間作為停租日。

3、租期暫定為4個月,不足4個月按4個月收取租金;超過4個月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月租金按第三條第1點約定)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按使用天數乘以月租金的1/30),春節停工期間不收取租金,停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4、租期結束日起計,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機的,拖延期間租期照計;如塔吊無障礙物能正常拆機,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機書面通知後須7天內將塔吊拆除運走。若不拆,則每超一天,罰款1000元/天。

第三條 租金及進退場費

1、月租金:19000元/月(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機使用消費、司機工資及相關保險費、維修保養費、裝拆運營和加班補助費用等。

2、進退場費:一次性¥15000元整/台(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台)。按照正常塔吊裝拆工藝,在路通和場地平整的條件下,乙方負責汽車吊拆的費用。

注:進退場費包含了運輸、進場、安裝、驗收、拆卸、退場、基礎、附牆預埋件費等費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聘請有資質的塔吊單位對塔吊進行安裝、拆卸、維修、保養,乙方安裝、拆除、維修、保養委託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視安裝、拆除、維修、保養人員為乙方人員(工資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機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頂後,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機,甲方扣下一個月的租金其餘全部支付乙方,餘下一個月的塔機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後15天內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據項目部規定上報付款申請表,甲方審核後 15日內支付);以此類推,直至租期結束。

2、進退場費:塔機進場安裝試吊後支付。

3、以上所費用為不含税租憑費(工資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證複印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政府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使用説明書雙方認可接受。

(一)、甲方責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基礎受力數據來製作基礎,並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礎驗收報告給乙方辦理報裝手續。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機進場安裝、拆機的具體時間。

3、負責塔式起重機進場前按排專用動力線路電源,並設立塔機外專用配電箱等協助工作。

4、乙方進行塔吊安裝、頂升和拆卸及該施工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工作,負責提供安裝、頂升、拆卸過程中的電源。

5、負責塔式起重機進退場安裝、拆卸所需的場地清理。塔吊拆除時甲方須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地基堅實,以便汽車吊及運輸車輛進場對塔吊進行拆除,如需對現場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項工作由甲方負責。

6、負責提供使用單位應提供的相應資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門的驗收申報手續。

7、保證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過5萬元,則乙方有權停機,以示提醒,停機期間租金照合同規定計算,由此產生的工程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提供塔機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送電至塔機基礎20米範圍內。

9、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地面指揮,維修時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負責提供租期內乙方作業人員在工地期間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電用水;乙方負責提供每台塔吊2名司機。

11、保證塔吊的安全供電特別是在塔吊頂升程中如需停電須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頂升過程甲方擅自停電導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導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擔安全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電業局斷電等。雙方安全責任界安如有爭議,以使用地建委安監站責任鑑定報告為準。

12、協助辦理司機工作卡,費用由乙方負責。

13、甲方指派

為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工程簽證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安全完整、合格,裝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合資質維修廠的維修合同證)等相關資料。

2、負責提供地腳螺栓及固定附牆預埋件;並負責免費安裝。

3、負責向省市有關部門申報驗收,領取塔吊使用證並14天內交付甲方項目部;

4、負責因乙方產品質量、操作保養、維修不符合標準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直接經濟損失;

5、應加強對設備時行維修和保養,保證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滿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乙方應速派人到達現場並在2小時內進行故障排除,設備計劃維修保養要先徵求甲方項目部意見,協商安排計劃維修保養時間,每月累計故障排除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6、提供機械操作司機每台2人,並負責司機的工資及相關保險費用,必須持證上崗,且能滿足甲方24小時內不定時的施工需要。

7、塔機使用過程中因司機違撞操作或塔機質量問題引起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司機應服從工地的正常安排,保證現場施工需要,如有司不服從工地的正常安排,乙方應同意甲方更換司機的要求。

8、租賃期內,乙方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標《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必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和指揮,乙方按裝拆卸人員及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指揮,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9、因乙方原因造成故障時不能使用塔式的時間每月累計超過

12小時後,累計停機時間在12-72小時,甲方有權拒付超時租金;每月如造成停機時間超過72小時,乙方需賠付2倍的停日租金,甲方在乙方當月租金中扣除。

10、塔機進場時的鋼絲繩必須新鋼絲繩,符合國家標準。

11、乙方必須提供每天的安全運行情況記錄和維修記錄,並提供乙方完整的安全資料。

12、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問題,甲方按規定扣款,從租金中扣除。

13、對塔吊質量和資料不全引起的安全問題,對因安裝、拆除、維修質量產生的安全問題乙方負全部責任。

14乙方在租賃期間,塔吊司機要實行24小時的工作責任制,做到隨時有人,隨叫隨到,操作人員要能維修保養機械,要確保機器的安全生產。

15、指派聯繫電話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控制,辦理中間工程簽證及其他相關手續。

第六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租賃期滿且費用、款項付清後自動失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 篇6

塔式起重機租賃合同書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就有關塔式起重機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租賃設備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類型:

1.4建築面積:

1.5建築高度:

2.租賃設備:

2.1租用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

2.2規格型號:

2.3設備編號:

2.4塔高____米,臂長____米,臂頭起重量____噸,軌道長度____米。

2.5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

2.6塔吊設備的附件包括塔吊電纜、鋼軌、枕木及隨機工具等。

2.7乙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設備是其所有的或有權處分的。

3租賃設備數量____台。

4租賃期間:

4.1租賃期間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4.2甲方可根據工程需要書面通知乙方延長租賃期限,本合同延續,雙方繼續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5.塔吊安裝準備:

5.1乙方應在訂立本合同後即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安裝的現場和技術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現場條件,做好場地、道路、電源等準備工作。

5.2乙方須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場地情況,向甲方提供塔基處理方案及圖紙。

5.3塔吊基礎預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甲方安裝。甲方按乙方要求進行塔基施工,經乙方驗收合格後立塔。

6.塔吊進場

6.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進場。甲方應當提前3日通知乙方。

6.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使用要求、安檢部門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以及其他技術數據的複印件文本並加蓋公章。

6.3塔吊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

6.4乙方保證進場塔吊質量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單證的質量説明,並經市建委和技術質量監督局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6.5乙方遲延進場,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裝、調試與驗收:

7.1塔吊的安裝、調試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安裝、調試,確保正常使用。

7.2乙方必須委託具有相應拆裝資質的企業進行塔吊拆裝,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台設備的安裝和預升、錨固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

7.3安裝、調試完畢後,乙方必須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有關驗收資料、塔式起重機安裝頂升、錨固等交底和驗收記錄表,乙方應在塔吊正式作業前交甲方存檔備案。

7.4調試、安裝後不能達到驗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與協議:

8.1甲、乙雙方在施工前共同對塔機組人員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甲、乙雙方依據有關規定訂立《安全管理協議》。

8.2塔吊吊裝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協議》要求。

9.塔吊作業防護

9.1吊裝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範圍。

9.2甲方對妨礙塔吊回轉半徑內安全作業的變壓器、供電線路、房屋、人行道等設施進行防護。如因防護不當而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10.塔吊作業人員:

10.1每台塔吊乙方應當配備的專業操作人員包括:塔吊司機____人信號工___人掛鈎工___人。塔吊司機、信號工應當專人專崗,掛鈎工應當相對固定。

10.2起重機械司機及信號人員應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熟知和遵守設備性能及施工組織設計中吊裝方法,並具備相應的實踐操作能力,保證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10.3乙方應確保甲方作業班次要求,保證在塔吊性能允許的範圍內滿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當積極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點,塔吊司機保證隨叫隨到,優質服務。

10.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壞甲方的工作規章管理制度。

10.5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具。

10.6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對塔吊司機進行定期體檢。

10.7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提供食宿條件。非因甲方過錯導致操作人員在生活中發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10.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員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或對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操作人員進行調整。

11.塔吊作業:

11.1塔吊司機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11.2塔吊司機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十不弔”規定,確保安全生產,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停機,並立即通知乙方共同採取措施。

11.3塔吊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養護操作人員離機或者作業中停電的,必須切斷電源。

11.4乙方應認真執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11.5吊索具、鋼絲繩、鋼絲繩、吊鈎、卡環必須使用安全產品,保證施工安全。

11.6乙方使用塔機需要頂升、錨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計劃。塔機及逮子繩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11.7乙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害的,承擔全部責任。

12.禁止行為:

12.1未經乙方授權,甲方不得將租賃設備轉租、抵押、質押。

12.2在租賃期間,除非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機。因乙方停機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塔吊故障:

13.1塔吊發生故障,乙方應當及時搶修或予以更換。由於未及時搶修或更換,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2塔機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組織搶修。在早6時至晚22時正常使用段內,維修時間超過4小時,扣除1日台班費維修時間超過8小時,扣除當月10%台班費維修時間每超過24小時,扣除________元。

13.3乙方對因機械故障所引發的事故及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14.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14.1設備租賃期間,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保證塔式起重機運行中裝置靈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適用狀態塔機乾淨整潔達到衞生檢查要求標準機械噪音控制符合環保要求。

14.2乙方應認真實施維修、保養制度。塔吊維護、保養的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每月維護保養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14.3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塔吊管理進行檢查。檢查記錄雙方各備一份存檔。

15.租賃費:

15.1進出場費:塔吊進場安裝驗收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進出場費____元。

15.2塔吊台班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採取按月結算的方式,每月台班租賃按____元/月,月租賃費計算按約定台班費/____×作業天數,甲方提供24小時配合服務。結算方式:支票結算甲方出具租賃業正式發票,乙方每月按時支付甲方上月台班費,租用停止時,乙方辦理報停手續,並按報停手續結算,租賃費用在拆塔後半年內結清。

15.3甲方具備承擔一定風險能力。當建設單位出現資金暫不到位時,甲方應予允許並充分理解,保證不影響乙方施工生產需要。

16.其他事項:

16.1施工中,如因設計或建設單位導致使用需求改變,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費用由雙方商議。

16.2塔吊設備的附件運至本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並經甲方查驗、簽收後,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16.3由於政策性、上級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損失費。

16.4甲方必須服從配合乙方關於創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並在限時內整改安全隱患。

16.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雙方就塔吊租賃有關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1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共八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0.補充條款:

20.1在拆塔過程中,如果場地不能滿足甲方使用50頓汽車吊時,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車所發生的費用由乙甲各方各承擔50%。

20.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設備概況:製造廠家:

2、生產許可證號: 合格證號:

3、主要技術參數:

二、租賃期限:

1、從甲方交付乙方使用,至乙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日止,預計租 期 十二 個月。

2、少於 個月計算,超出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萬元台

2、支付方式:

3、設備租金從雙方驗收及公司生產處複驗收合格後第二天開始計算。

4、設備租金已包含設備維修的各種材料、人工費用。

四、設備進退場與履約保證金

1、台(包括材料、預埋件、扶牆連接人工費等)。

2、設備進退場費用付款:於月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給第三方,不必徵求乙方同意,但應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設備型號: 規格:得另行提出超過原出租方承諾的任何要求。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委託第三方)不得對設備進行拆裝,不得轉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給第三方。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提供的建築資料,編制設備拆裝方案,提供設備的基礎資料和圖紙,協助乙方預埋地腳螺栓。所用螺栓應符合使用説明書的規定要求。

2、按乙方的要求,準時進場安裝,按設備的各項安全規範要求裝拆設備,承擔設備裝拆過程中引發的安全責任。

3、甲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符合國家有關質量及其標準、性能良好的設備。承擔由於質量問題而引發的安全責任,並負責設備的維修和配件的費用。

4、出示單位安裝資格證和上崗人員資格證。在向乙方移交該設備備案的技術資料後,經指定的起重設備檢測機構出具合格檢測報告。

5、提供具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並進行行政、技術、業務教育,遵守工地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做好設備日常保養,提供全天優質服務,承擔由於司機操作引起的安全責任。

6、對以上的安全責任,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

7、上級或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時因甲方提供的設備造成乙方受處罰停工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8、對提供的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按乙方提供的《設備檢查標準》和《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記錄》並做好相應記錄交乙方備案。、

9、操作人員或起重司機按十不弔規定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施工現場對設備的正常安排使用。

10、設備進場前做好維護保養,保證設備完好,按乙方提供的《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做好相應記錄交乙方備案。

1

1、按《____市建築起重設備安裝使用、拆卸登記管理辦法》辦理相關手續。

1

2、按乙方《塔吊拆裝規定》做好設備驗收資料。

1

3、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和符合乙方職業健康安全要求。甲方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所產生的廢機油、廢氣、廢料符合國家環保要求,按環保部門要求進行處理,不得隨意傾倒或堆放在場地內。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提供建築資料,根據甲方提供的設備資料,負責設備的基礎施工及其費用。

2、負責提供設備按規定日期進入和撤離場地的環境和條件,如因現場無作業條件及道路不暢通,致使設備誤期或者因建築物阻礙設備不能拆除的,乙方按誤期照付日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如因特殊原因雙方可協商租金減免。

3、負責架設設備電源線至使用地點。按設備用電要求,把開關裝好在設備作業附近5米內,並支付其電費。負責配置設備專用的接地線和防雷的地極。

4、負責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後的安全保衞工作,做好甲方設備進退場的清點、擺放。如有丟失照價賠償。配合甲方裝拆工作,積極疏導行人,禁止設備裝拆範圍內非作業人員進入。

5、負責配備充足的合格持證的指揮人員、司索及指揮用具,承擔指揮不當、綁紮不當引起的安全責任。

6、負責自備各種司索、吊具轉入甲方,向甲方提供裝拆過程中使用的氧氣、電焊。

7、負責提供設備操作人員的食、宿(餐費自理、被子蚊帳等自備)。

8、提供驗收設備使用的重物。

9、在各大型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前,將相關信息通知甲方。

八、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故終止合同需經雙方協商妥善解決。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的,不能視為違約。

3、乙方不能保證設備安全使用,經甲方書面通知後3天仍無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權停機或停租,其行為不視為違約。

4、甲方不能保證設備安全使用,並存在安全隱患,經乙方書面通知後3天仍未整改的,乙方有權拒付當月租金,其行為不視為違約。

5、合同生效後7天內設備不進場,雙方可視為解除合同。如由甲方造成的其行為視為違約,由甲方承擔乙方道路及基礎施工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不能解決時,到有管轄權的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呈請有管轄權的人民裁決。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確定)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租賃甲方塔式起重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計費,在地點,工地內使用:

1)、塔式起重機型號:______________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出廠編號:______________產權號:______________。

租賃方式: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税率按12%另加。

塔吊獨立高度米,安裝費用________元。

2)、按規定安裝扶着架道,每道扶着架安裝費用________元。塔吊超過米,每增加一節費用為________元,檢測費甲方自理。

3)、基礎施工由乙方負責按圖紙施工,乙方負責確定塔機安裝方向,並確保塔機能順利拆卸地腳螺栓套費用________元,由乙方負責。

4)、合同簽訂後,乙方在塔吊進場前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進出場費________元,及地腳螺栓款________元,維修保養費用____元/月

5)、塔吊進入現場後,乙方負責看管吊車,如有零部件丟失,損壞,應按實際發生費用賠償。

6)、塔吊安裝完畢後,自動計入台班,乙方預付甲方一個月的租金________元,並且乙方在以後提前______日交付下月的租金。如違約,甲方有權執行停用或轉租,停機期間台班費照付,乙方不得干涉。

7)、甲方在塔吊安裝及拆除過程中,乙方應具備安裝拆除的現場條件,並配合甲方做好安裝及拆除工作。塔吊使用中的吊具,吊物的安全由乙方乙方負責。設備自身安全由甲方負責。

8)、施工季節停工,租賃費照收。

9)、塔吊司機,司_、指揮由乙方配備,同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提供住宿,司機享有與工地管理員同等待遇。

10)、甲方承擔塔吊的________日常修理費用,為了不影響購買零部件的時間進程,此種費用可先由乙方墊款購買,經雙方確認同意後,該費用從最後一個月的月租金扣除。

11)、乙方如不按時交付甲方租賃及乙方責任內的維修費用,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塔吊直至拆除,乙方不得干涉。

12)、由甲方塔吊自身質量,安裝維修不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直接負責。其它除上述的塔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塔吊的超載、損壞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3)、租賃期間塔吊自然損壞,甲方接到乙方通知應在4小時內趕到工地進行檢測修,修理費有甲方負責。若延時不修,按月租金的三十分之一扣除租金。

14)、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10%的違約金及全部損失。如有異議,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1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 篇9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就有關塔式起重機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租賃設備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類型:

1.4建築面積:

1.5建築高度:

2.租賃設備:

2.1租用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

2.2規格型號:

2.3設備編號:

2.4塔高____米,臂長____米,臂頭起重量____噸,軌道長度____米。

2.5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

2.6塔吊設備的附件包括塔吊電纜、鋼軌、枕木及隨機工具等。

2.7乙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設備是其所有的或有權處分的。

3租賃設備數量____台。

4租賃期間:

4.1租賃期間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4.2甲方可根據工程需要書面通知乙方延長租賃期限,本合同延續,雙方繼續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5.塔吊安裝準備:

5.1乙方應在訂立本合同後即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安裝的現場和技術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現場條件,做好場地、道路、電源等準備工作。

5.2乙方須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場地情況,向甲方提供塔基處理方案及圖紙。

5.3塔吊基礎預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甲方安裝。甲方按乙方要求進行塔基施工,經乙方驗收合格後立塔。

6.塔吊進場

6.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進場。甲方應當提前3日通知乙方。

6.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使用要求、安檢部門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以及其他技術數據的複印件文本並加蓋公章。

6.3塔吊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

6.4乙方保證進場塔吊質量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單證的質量説明,並經市建委和技術質量監督局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6.5乙方遲延進場,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裝、調試與驗收:

7.1塔吊的安裝、調試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安裝、調試,確保正常使用。

7.2乙方必須委託具有相應拆裝資質的企業進行塔吊拆裝,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台設備的安裝和預升、錨固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

7.3安裝、調試完畢後,乙方必須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有關驗收資料、塔式起重機安裝頂升、錨固等交底和驗收記錄表,乙方應在塔吊正式作業前交甲方存檔備案。

7.4調試、安裝後不能達到驗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與協議:

8.1甲、乙雙方在施工前共同對塔機組人員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甲、乙雙方依據有關規定訂立《安全管理協議》。

8.2塔吊吊裝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協議》要求。

9.塔吊作業防護

9.1吊裝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範圍。

9.2甲方對妨礙塔吊回轉半徑內安全作業的變壓器、供電線路、房屋、人行道等設施進行防護。如因防護不當而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10.塔吊作業人員:

10.1每台塔吊乙方應當配備的專業操作人員包括:塔吊司機____人信號工___人掛鈎工___人。塔吊司機、信號工應當專人專崗,掛鈎工應當相對固定。

10.2起重機械司機及信號人員應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熟知和遵守設備性能及施工組織設計中吊裝方法,並具備相應的實踐操作能力,保證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10.3乙方應確保甲方作業班次要求,保證在塔吊性能允許的範圍內滿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當積極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點,塔吊司機保證隨叫隨到,優質服務。

10.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壞甲方的工作規章管理制度。

10.5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具。

10.6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對塔吊司機進行定期體檢。

10.7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提供食宿條件。非因甲方過錯導致操作人員在生活中發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10.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員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或對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操作人員進行調整。

11.塔吊作業:

11.1塔吊司機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11.2塔吊司機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十不弔”規定,確保安全生產,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停機,並立即通知乙方共同採取措施。

11.3塔吊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養護操作人員離機或者作業中停電的,必須切斷電源。

11.4乙方應認真執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11.5吊索具、鋼絲繩、鋼絲繩、吊鈎、卡環必須使用安全產品,保證施工安全。

11.6乙方使用塔機需要頂升、錨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計劃。塔機及逮子繩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11.7乙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害的,承擔全部責任。

12.禁止行為:

12.1未經乙方授權,甲方不得將租賃設備轉租、抵押、質押。

12.2在租賃期間,除非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機。因乙方停機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塔吊故障:

13.1塔吊發生故障,乙方應當及時搶修或予以更換。由於未及時搶修或更換,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2塔機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組織搶修。在早6時至晚22時正常使用段內,維修時間超過4小時,扣除1日台班費維修時間超過8小時,扣除當月10%台班費維修時間每超過24小時,扣除________元。

13.3乙方對因機械故障所引發的事故及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14.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14.1設備租賃期間,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保證塔式起重機運行中裝置靈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適用狀態塔機乾淨整潔達到衞生檢查要求標準機械噪音控制符合環保要求。

14.2乙方應認真實施維修、保養制度。塔吊維護、保養的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每月維護保養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14.3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塔吊管理進行檢查。檢查記錄雙方各備一份存檔。

15.租賃費:

15.1進出場費:塔吊進場安裝驗收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進出場費____元。

15.2塔吊台班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採取按月結算的方式,每月台班租賃按____元/月,月租賃費計算按約定台班費/____×作業天數,甲方提供24小時配合服務。結算方式:支票結算甲方出具租賃業正式發票,乙方每月按時支付甲方上月台班費,租用停止時,乙方辦理報停手續,並按報停手續結算,租賃費用在拆塔後半年內結清。

15.3甲方具備承擔一定風險能力。當建設單位出現資金暫不到位時,甲方應予允許並充分理解,保證不影響乙方施工生產需要。

16.其他事項:

16.1施工中,如因設計或建設單位導致使用需求改變,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費用由雙方商議。

16.2塔吊設備的附件運至本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並經甲方查驗、簽收後,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16.3由於政策性、上級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損失費。

16.4甲方必須服從配合乙方關於創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並在限時內整改安全隱患。

16.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雙方就塔吊租賃有關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1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共八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0.補充條款:

20.1在拆塔過程中,如果場地不能滿足甲方使用50頓汽車吊時,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車所發生的費用由乙甲各方各承擔50%。

20.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 篇10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吊)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條 租用塔吊的工程名稱及地點: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第二條 租用塔吊的數量及安裝要求:

(一)租用數量: 台;

(二)安裝總高度: 米;

(三)安裝附牆: 道;

(四)塔吊附牆拉桿≦ 米(超過 米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租用塔吊的概況:

第四條 租用期限及約定:

(一)計劃租賃期限: 個月,計劃期限內,不足 個月的按 個月計算租用期限,超出計劃期限的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二)實際使用期按塔吊進場之日起至完成任務退場之日止辦理的書面簽證進行計算。如需延期使用,甲方必須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的,則由乙方自主安排租賃物。

第五條 租賃的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租賃費用:

1.塔吊進退場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 元/台),未含税,甲方不需要乙方開具税金髮票,如甲方需要開具發票,則税費由甲方自行負擔。該項費用包括正常的安頂拆人員人工費、裝車費、 T吊車費、運輸費及報裝報檢費等。塔吊的安裝、拆卸現場必須滿足一台 噸汽車吊按正常工藝流程進行塔吊的安裝、拆卸作業。塔吊進、退場道路滿足 噸汽車吊和 米長汽車(載重量13噸)進出。因安裝、拆卸現場或進出道路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正常工藝流程安裝、拆卸及運輸,如增大汽車吊噸位、延長汽車吊使用台班、塔吊部件無法使用機械拆裝而採用人工方式作業等原因造成塔吊安裝和拆卸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2.塔吊租金:每台每月(含節假日)為人民幣 元整(¥ 元/台·月),未含税,甲方不需乙方開具税金髮票,如甲方需要開具發票,則税費由甲方自行負擔。雙方以《塔式起重機啟用時間確認書》 和《塔式起重機停租時間通知書》認定的時間段計算租金,不足一個月的租金按實際租用天數計算,公式為:(月租金÷30天)實際使用天數。

3.操作人員配置及其待遇:

(1)人員配備:每台塔吊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由乙方配備司機 名,指揮 名;

(2)工資標準:司機每人每月(含節假日)工資為人民幣 元整(¥ 元/月·人),指揮人員每人每月(含節假日)為人民幣 元整(¥ 元/月·人),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公式為:(月工資÷30天)實際工作天數;

(3)食宿:由 方負責安排並承擔費用;

(4)所涉及的操作人員待遇均未含税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4.塔吊地腳螺栓由 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二)付款方式:

塔吊進退場及拆裝費於塔吊安裝完畢後由甲方 天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每月塔吊租金按月於次月 號內支付;操作人員工資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按月同租金一起支付,逾期支付的每天按欠款總額的5‰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約定:

(一)租賃期間,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將塔吊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取得該塔吊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責任,本合同在取得乙方書面同意之日起繼續生效。 

(二)租賃期間,乙方如將塔吊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不必徵求甲方同意,但須告知甲方。取得該塔吊所有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責任,本合同繼續生效。

(三)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對塔吊進行拆裝、轉讓、變賣和抵押。

第七條 甲方責權:

(一)向乙方提供與塔吊技術相符的建築資料(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圖、有建築標高的棟號立面圖等),配合甲方辦理報裝、報檢、報拆等手續。

(二)協助乙方預埋地腳螺栓,負責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塔吊基礎的混凝土澆築,並承擔所有費用。塔吊基礎的澆築必須符合圖紙中的技術要求,負責因基礎下沉等引起的塔吊傾斜、倒塌等事故的責任及經濟損失。

(三)負責塔吊進出道路和拆裝現場的清理,並承擔因場地原因造成拆裝費(人工、機械費用)增加的費用。負責將三相五線制電源佈置到離塔吊5米的範圍內,線路能滿足66KW的負荷,有專用的配電箱,並承擔所需費用和電費。負責配置塔吊的防雷地極和接地線,並對質量和安全負責。

(四)負責塔吊拆裝現場的協調工作,確保塔吊拆裝順利進行。塔吊進場後,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時拆裝、停工或風雨天氣、停電等原因造成停機待工的甲方照付租金(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五)負責塔吊在建築內的扶牆預埋件的製作並承擔費用,負責架設安裝扶牆設施的安全護欄及過道,費用由甲方負責。因甲方原因,每一道扶牆設施及加節不能一次性完成安裝的,造成多次安裝所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配合乙方報裝報檢工作。免費向乙方提供安裝、頂升、拆裝和維修所需的焊接和氣割設備和負責報檢時配重物的搬運。

(七)負責塔吊拆裝現場和平時的安全保衞工作,如有被盜、損壞,按被盜或損壞物件的市場價格賠償乙方。

(八)負責免費安排乙方派出人員的食宿。協助乙方抓好對乙方派出人員的管理。對無故不服從管理的乙方派出人員或者甲方認為不能勝任該項工作的人員,甲方有權提出更換的要求,當班人員不在崗(或無故不上班)每次可罰款 元/人.次,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但不得要求司機違章作業,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安全責任。

第八條 乙方責權:

(一)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及合同約定的塔吊,向甲方移交塔吊技術資料,並對合同履行期間產品質量負責,承擔因質量問題而引發的安全責任。

(二)負責提供塔吊的基礎資料和圖紙,並在甲方的協助下預埋地腳螺栓。根據甲方提供的建設資料編寫塔吊拆、裝方案各一套。

(三)按甲方的通知和塔吊拆裝的技術要求,準時進場、安裝、拆除、退場,並對合同履行期間安裝質量負責。負責辦理報裝、報檢、報拆等手續,並承擔因辦理手續而產生的費用。

(四)塔吊在進行拆裝、附牆、加節時,乙方管理人員必須到場指揮,一併對拆裝人員、司機、指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塔吊的拆裝人員、司機必須持有效上崗證,並向甲方提供複印件。

(五)乙方派出人員必須遵守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密切配合甲方的工作,提供優質服務。乙方承擔由於司機操作引起的安全責任,但司機有權拒絕任何違章作業的要求。

(六)乙方派出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酒後上崗。

(七)負責塔吊的維修保養及費用,定期(每月 次)進行安全檢查,並向甲方提供巡檢記錄。塔吊在使用中發生故障時,須在兩小時內派員進行維修,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修或拒修。如乙方不按約定及時進行維修,甲方有權另請其他技術人員維修,所發生費用由乙方確認後從乙方的租金中扣除。

(八)如甲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經協商未果,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停機或拆機,並保留繼續追款的權利。

第九條 其他約定

(一)雙方未履行以上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雙方的損失,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二)塔吊應甲方要求進場後,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裝,乙方從塔吊進場第5天起開始計算租金;安裝調試完畢乙方自檢合格後,如因甲方原因未辦理《設備啟用時間確認書》的,乙方從檢測合格之日起計算租金;租期結束,如因工程本身、甲方原因或甲方欠款未結清造成延期拆除塔吊的,拖延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至拆機退場之日止;甲方所在項目停水、停電或工程停工(含政府行為等)期間租金照常計算。

(三)塔吊停租退場,甲方應提前15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雙方完成各項費用的結算支付後,如期退場。因甲方原因或不與乙方辦理各項費用結算支付手續的,乙方可不拆機、不退場,甲方繼續支付乙方租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四)在租賃期間,每月給乙方 天的塔吊檢修時間,具體時間由雙方商定。每月因機械故障停機時間超過 天或乙方未在商定的時間內完成安裝扶牆、頂升標準節工作的,甲方可扣除相應時間的租金。

(五)塔吊每天作業時間原則上不超過 個小時,如需加班,加班時間和費用及增減操作人員須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塔吊退場並結清所有款項後即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機兩台,用海南__異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的則,就本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一條塔式起重機基本情況

型號,生產廠家:公司,出廠時間:________年,安裝高度按工地高度約40,臂長57.5米,臂端起重量1噸,獨立高度37.5米。

第二條租期

1、起租日:從塔式起重機安裝調試完畢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或應甲方要求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停機時間作為停租日。

3、租期暫定為4個月,不足4個月按4個月收取租金超過4個月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春節停工期間不收取租金,停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4、租期結束日起計,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機的,拖延期間租期照計如塔吊無障礙物能正常拆機,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機書面通知後須7天內將塔吊拆除運走。若不拆,則每超一天,罰款1000元天。

第三條租金及進退場費

1、月租金:

注:月租金包含塔機使用消費、司機工資及相關保險費、維修保養費、裝拆運營和加班補助費用等。

2、進退場費:一次性15000元整台。按照正常塔吊裝拆工藝,在__和場地平整的條件下,乙方負責汽車吊拆的費用。

注:進退場費包含了運輸、進場、安裝、驗收、拆卸、退場、基礎、附牆預埋件費等費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聘請有資質的塔吊單位對塔吊進行安裝、拆卸、維修、保養,乙方安裝、拆除、維修、保養委託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視安裝、拆除、維修、保養人員為乙方人員。

第四條付款方式

1、租金:塔機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頂後,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機,甲方扣下一個月的租金其餘全部支付乙方,餘下一個月的塔機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後15天內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據項目部規定上報付款申請表,甲方審核後____日內支付)以此類推,直至租期結束。

2、進退場費:塔機進場安裝試吊後支付。

3、以上所費用為不含税租憑費。

第五條雙方責任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政府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使用説明書雙方認可接受。

、甲方責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基礎受力數據來製作基礎,並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礎驗收報告給乙方辦理報裝手續。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機進場安裝、拆機的具體時間。

3、負責塔式起重機進場前按排專用動力線路電源,並設立塔機外專用配電箱等協助工作。

4、乙方進行塔吊安裝、頂升和拆卸及該施工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工作,負責提供安裝、頂升、拆卸過程中的電源。

5、負責塔式起重機進退場安裝、拆卸所需的場地清理。塔吊拆除時甲方須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地基堅實,以便汽車吊及運輸車輛進場對塔吊進行拆除,如需對現場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項工作由甲方負責。

6、負責提供使用單位應提供的相應資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門的驗收申報手續。

7、保證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過5萬元,則乙方有權停機,以示提醒,停機期間租金照合同規定計算,由此產生的工程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提供塔機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送電至塔機基礎20米範圍內。

9、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地面指揮,維修時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負責提供租期內乙方作業人員在工地期間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電用水乙方負責提供每台塔吊2名司機。

1

1、保證塔吊的安全供電特別是在塔吊頂升程中如需停電須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頂升過程甲方擅自停電導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導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擔安全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電業局斷電等。雙方安全責任界安如有爭議,以使用地建委安監站責任鑑定報告為準。

1

2、協助辦理司機工作卡,費用由乙方負責。

1

3、甲方指派

為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工程簽證手續。

乙方責任:

1、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安全完整、合格,裝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等相關資料。

2、負責提供地腳螺栓及固定附牆預埋件並負責安裝。

3、負責向省市有關部門申報驗收,領取塔吊使用證並14天內交付甲方項目部

4、負責因乙方產品質量、操作保養、維修不符合標準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直接經濟損失

5、應加強對設備時行維修和保養,保證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滿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乙方應速派人到達現場並在2小時內進行故障排除,設備計劃維修保養要先徵求甲方項目部意見,協商安排計劃維修保養時間,每月累計故障排除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6、提供機械操作司機每台2人,並負責司機的工資及相關保險費用,必須持證上崗,且能滿足甲方24小時內不定時的施工需要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塔式起重機租賃協議 篇12

出租方:(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傳真:

承租方:(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因乙方建築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台塔式起重機給乙方項目工地施工使用。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現就租賃期內的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設備的基本情況如下表:

二、租期、租賃費標準:

三、租期計算方法:

1、租期暫定為12個月,從甲方塔機主機到場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

乙方簽發的設備拆除(停用)通知書須經甲方代表人簽收或加蓋公章有效。

設備連續使用期限超過1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月租金÷30天____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塔機安裝調試完畢,甲、乙雙方配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甲、乙雙方在自檢報告上簽字、蓋章。

同時,甲方將塔機交給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機使用確認書上簽字、蓋章。

乙方未籤塔機使用確認書,不得使用塔機。

3、從籤自檢報告、塔機使用確認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為辦理塔機申報檢測、使用備案登記正常工作日。

在此期間,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機,甲方按本條第一款之約定,計算租期,收取租金。

在辦理備案手續期間如有關單位檢查,協調由甲方負責。

4、乙方通知塔機主機進場後,因乙方原因導致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或者塔機安裝調試合格,乙方暫時不使用塔機,乙方同意從甲方塔機主機進場之日起第三天為租期計算起始日,甲方開始計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賃費結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塔機進退場費、月租金標準均為不含税價,採用人民幣結算支付。

2、進退場費支付:甲方設備進場申報完後,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設備進退場費貳萬元整。

3、合同簽訂後,甲方設備到場後乙方支付預付月租費整(¥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後使用設備的原則,採取預付方式支付租金。

即塔機進場之日起(以甲、乙雙方簽字的塔機使用確認書日期為準),使用滿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類推,至租期結束,租金結清止。

5、塔機進退場費:乙方憑甲方開出的租賃收據付款。

月租金從起租之日始每足一個月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租金劃撥到甲方賬户裏,如超時未付款將停止使用塔機。

付款方式:乙方可採用電匯、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

未經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不得支付現金(含司機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機進場,應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塔機進場通知後,應按乙方通知的塔機進場日期要求,將塔機備好,運送到乙方安裝使用工地,做好安裝準備工作,並及時組織安裝。

六、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塔機進場、退場的運輸及費用,負責進場後的安裝、頂升加節、拆卸工作。

2、塔機安裝、拆卸前,應編制安裝、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審批。

負責塔機檢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做到塔機檢測一次合格,並及時將特種設備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報告送交乙方。

3、負責租期內塔機的維修、保養、配件供應及費用。

4、負責配備持操作證或上崗證的塔機操作司機兩名,並支付司機人員工資;塔機司機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如超過8小時以外工地需要司機加班的,司機應服從工地安排,上機加班。

5、負責提供塔機預埋的地腳螺栓(固定支腿)、附牆架及附着預埋件,並按乙方通知預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配合乙方處理塔機基礎及附着預埋。

6、塔機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機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塔機,制定塔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填寫塔機維修、保養及運行檢查記錄,送乙方現場機械管理人員確認簽字。

7、負責承擔因塔機本身質量缺陷或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責任:

1、甲方人員在安裝、頂升加節、拆卸塔吊時,乙方必須保證塔吊周圍20米內不允許任何人員走動,否則出現任何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負責塔機進場、退場時道路障礙清理,確保運輸板車(12米~18米)進、出道路暢通;確保25噸汽車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原因25噸汽車吊不能達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負責根據塔機生產廠方提供的圖紙,做好該台塔機基礎並承擔其費用。

4、負責提供塔機申報檢測的相關資料,如基礎隱避工程資料、工程概況、塔機使用備案表、工地塔機施工平面布臵圖、塔機安裝驗收表等,並協助甲方報裝報檢。

因提供資料不及時,導致不能及時申報檢測,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5、負責配備塔機吊鈎以下的吊具並承擔其費用。

6、每台塔機乙方自行足額配備(至少兩名)指揮人員,負責行政及勞動用工管理,並承擔支付工資及福利費用。

7、如塔吊需頂升加節、安裝附牆,需至少提前5天電話與甲方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取得電話聯繫,便於甲方合理安排工作。

8、負責支付塔機司機工作時間每人每天超過8小時以外加班時間的加班補貼,加班補貼標準按乙方工地標準支付。

負責對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機司機的現場教育、管理。

司機人員應服從乙方工地現場管理,嚴格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對不服從管理,不遵守勞動紀律的塔機司機,乙方有權通知甲方予以更換。

9、在塔機升高加節安裝附着時,負責免費提供電焊機、氧氣、乙炔等物資,供甲方施工作業使用。

同時,派4名員工配合甲方(限地面)施工作業。

在塔機使用過程中,負責免費提供符合塔機運行要求的專用電源,並送到塔機下部(5米以內)專用電箱內。

負責提供塔機司機與指揮相互聯繫的對講機兩對,乙方提供的對講機應保證通話效果良好,若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除司機人為損壞外),應負責免費調換和維修。

10、負責免費提供甲方派到工地現場工作的司機人員在工地工作期間的食宿及生活用水、電。

11、負責承擔因基礎製作不合格和指揮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

12、負責搭建附着安裝平台和提供塔機附着拉桿並承擔其費用。

13、乙方負責做好工地塔機維修、保養,運轉情況的確認工作,乙方工地現場管理塔機的施工人員必須每天在塔機維修、保養、運行記錄上簽字確認。

14、乙方負責設備進場日起至設備退場日止甲方設備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現場的看護責任,塔機進場後須填寫一份塔機設備及配件交接清單,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甲方如需調動設備及配件時,應由甲方指定人員持加蓋公章的物資調動申請單,乙方登記確認後方可放行。

如未按此程序或因乙方工地現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設備部件、配件被盜丟失,乙方應按所丟失部件、配件當時的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15、塔吊安裝調試完畢,乙方人員不得隨意調節各個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機進行調節。

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員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

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財產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設備未按乙方書面通知日期進場,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塔機延期進場違約金,違約金按(月租金÷30天實際延期天數)計算。

2、單台塔機故障停機時間每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如超過48小時,其超出部分時間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時折算為1天)扣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停機時間除外),扣款額按[月租金÷30天(故障實際停機天數-2天)]計算。

3、租期結束,因乙方工程場地障礙(含地面、空中),不具備塔機拆卸條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間租期從書面通知停用之日起連續計算至工地現場具備塔機拆卸條件,塔機拆卸退場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違約金額按(月租金÷30天實際延期天數)計算:同時,超過合同約定支付時間____天時,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使用,停機期間租期租金照計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如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附牆、頂升加節、更換鋼絲繩等一切售後服務,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須付清全部塔機租賃費。

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賃費,每天按拖欠租賃費總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為了保證乙方工程按時使用塔機和甲方設備的合理利用,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機時間為一個月,塔機安裝進場日期超過一個月,甲方不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塔機品牌、型號提供塔機。

九、設備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賃費的前提下,擁有設備使用權;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對設備進行抵押、轉讓或轉租。

十、合同簽訂時,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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