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租賃合同 >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通用12篇)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通用12篇)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通用12篇)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備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乙方租賃甲方起重機械設備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租賃物

甲方將公司持有的起重機械設備(以下簡稱“設備”) 捌 台,有償提供給乙方使用。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設備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三、設備費用交納及付款方式

1、設備租金

1.1 根據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納_______台設備的租金,每月合計 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元整)。

1.2 本合同下,如遇須計算設備日租金的,則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交納 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元整)作為合同定金,乙方在計租期開始後,合同定金自然轉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計息。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按合同訂立時的押金原數返還給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有關違約費用。

3、付款方式

3.1 經甲、乙雙方協定,本合同從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開始計租,每月_______日為計租日。乙方自計租日起開始交納設備租金;由於甲方原因,設備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仍未辦理《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證》的,則乙方自甲方辦理完設備《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證》之日起開始交納設備租金。

3.2 乙方同意採用先付費後使用的租賃方式租用設備,即乙方根據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税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設備租金。

3.3 逾期交納設備租金的,乙方須按應交租金總額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交納滯納金。

四、機械設備維護與修理

1、甲方為乙方提供 捌 台設備一年的質保期,質保期以株洲市技術監督局或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2、甲方負責質保期內設備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負責台設備質保期外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

3、乙方對設備負有保管、日常保養的責任,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和反映設備的運行狀況。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1 有義務在質保期內對設備進行定期維修和保養。

1.2 有義務負責應由甲方承擔的設備檢測、年檢等。

1.3 有義務保證出租的設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證出租設備及其配套(如軌道和供電等)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

1.4 因甲方原因導致設備損壞或安全事故的,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1.5 因乙方原因導致設備損壞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品牌、型號、性能的設備或賠償損失。

1.6 負責設備保修期內設備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2、乙方權利義務

2.1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設備。

2.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設備的定期維修保養服務。

2.3 乙方應保證安全、正常地使用設備。因乙方原因導致設備破損和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2.4負責操作人員、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現場技術交底,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報甲方備案。

2.5 由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照設備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設備,不得違規或超負荷作業。

2.6 為設備提供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設備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設備的安全。

2.7 因乙方操作人員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的設備或設備配件損壞,由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2.8 因乙方安全管理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設備或設備配件損壞、丟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損失或丟失的部分。

2.9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設備轉讓、轉租及抵押,不得對設備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2.10 在合同期滿後,乙方應保證設備配件齊全,能夠繼續正常、安全使用。

六、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安全責任

1.1 負責質保期內設備安全保護裝臵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對設備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1.2 在質保期內對設備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甲方對機械設備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1.3 負責聯繫製造廠家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使用前的培訓。

2、乙方責任

2.1 乙方負責制定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 施工現場有多台設備交叉作業時,乙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設備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 乙方負責做好設備周邊電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2.4 乙方負責在機械設備活動範圍內設臵明細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2.5 乙方應對操作人員、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臵、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2.6 當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是,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待排查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本着“誰操作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將以支付一個月設備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對方作為違約責任。

2、如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費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繳納滯納金。如乙方延期一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設備租金的,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甲方有權採取終止對乙方水、電供應等限制措施。

3、如乙方延期兩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設備租金,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在補交未交齊租金和費用的同時,支付甲方一個月設備租金作為違約金。甲方在收取違約金的同時不再收取乙方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中約定的滯納金。

4、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及設備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中途轉租,甲方有權在押金中扣除一個月設備租金作為違約金。

5、如甲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設備或提供的設備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一個月設備租金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仍未將設備安裝完成,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應交年租金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同時,乙方有權從應交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違約金。

7、因甲方發生產權、債權糾紛等事項,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或違反合同規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七、其它

1、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乙方確認如下地址及收件人為乙方的通訊聯繫地址及聯繫人、電話。

聯繫地址: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甲方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為收件對象向郵局投遞的郵件(文件)即視為合法送達。

3、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中的租金均為含税金額,乙方將款項付至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賬户中,如有變動,須另行書面通知。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未達成一致,可訴於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施工地點:

第二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 篇3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設備及租賃期限

1.2 租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因工程需要提前退場或延長使用,以乙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二、 租金及其他費用:

2.1 設備進退場費合計按人民幣 元整,包含以下費用: □安裝拆卸費 □檢測費 □運輸費 □基礎預埋螺桿

乙方在機械進場前先向甲方預付 元,餘款待設備退場前付清。甲方應在年 月 日前將租賃設備運到乙方指定地點。

2.2 機械租金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算(不含操作工工資) ① 按台班計算,每台班租賃費 元/台。 ② 按月計算,每月租賃費 元/台。計算期限從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退場並具備退場條件為止,不足一個月的按每月30天折算。

2.3 機械租賃費按月結算,乙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個月的租賃費。

2.4 超過首次約定安裝高度,如需要頂升或加高及製作附着架,每頂升或加高一次(高度為 米)收取乙方費用 元整。

2.5 機械押金 萬元,在設備進場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該款項不能作為租金衝抵款,於機械退場前由甲方返還給乙方。 2.6 電費由乙方承擔。

2.7 乙方工地停工期間及法定節假日期間的租金計算按2.2條約定。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基礎施工方案並負責基礎製作,並將相關資料如隱蔽記錄、砼試驗報告、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等交付安裝單位驗收。

3.2 乙方負責平整清理安裝拆除場地,架好輸電線路,按甲方要求及用電規範安裝專用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保證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方便。

3.3 乙方負責派有證指揮人員、司索工指揮作業,嚴禁違章指揮,因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4 設備安裝完畢,由乙方會同甲方組織安裝單位、監理單位進行聯合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在30日內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 3.5 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相關費用。

3.6 對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無故刁難乙方施工人員的機組人員,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更換要求。

3.7 乙方的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權對現場機械的使用監督檢查,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繼續投入使用。

3.8 在租賃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壞和配件丟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將甲方設備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合同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應在2.1條約定的交付時間15天以前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製作圖紙和技術要求,並指派專業人員協助乙方做好預埋件的預埋工作。

4.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設備登記備案證明等資料,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檢測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4.3 甲方必須將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安拆方案等相關資料及安裝安全協議送乙方及監理單位審核。

4.4 甲方負責派 名有證操作工隨機操作,操作工應遵守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保證乙方施工使用需要。操作工的工資每人每月 元, 由乙方支付。

4.5 甲方負責租賃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服務,若無安裝維修資質,甲方可委託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履行維修保養義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6 甲方對機械的維修和保養應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出現故障及時搶修。每月

維修時間累計不超過三天(含三天),超過則按 元/天從台班費中扣除。 4.7 甲方應保證設備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對在用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臵、吊具、索具等定期檢查維修,使設備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並將檢查和維修記錄送乙方存檔。

4.8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甲方負全部責任。由於乙方擅自派人操作或修理、違章指揮等原因而造成的機械損壞或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5.1 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將租賃設備檢測驗收合格並投入使用,乙方有權拒付租金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已預付的費用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2 甲方無正當理由停止租賃設備作業或因其原因造成租賃設備停止作業的(正常維修保養除外),甲方賠償乙方一切相關損失。

5.3 乙方不按合同條款支付租金,每逾一日按所欠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 天,甲方則有權停止設備作業解除合同。 5.4 因不可抗力導致設備損失和機租人員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5.5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共同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有爭議則向當地法院起訴。

5.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合同期滿結清帳務自然失效。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開户行:

賬 號: 賬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備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乙方租賃甲方起重機械設備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租賃物

甲方將公司持有的起重機械設備(以下簡稱“設備”) 捌 台,有償提供給乙方使用。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設備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20xx年 7 月 30 日起,至20 19 年 6 月 14 日止。

三、設備費用交納及付款方式

1、設備租金

1.1 根據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納 捌 台設備的租金,每月合

1.2 本合同下,如遇須計算設備日租金的,則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交納 75000 元(大寫: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作為合同定金,乙方在計租期開始後,合同定金自然轉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計息。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按合同訂立時的押金原數返還給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有關違約費用。

3、付款方式

3.1 經甲、乙雙方協定,本合同從20xx年 7 月 30 日開始計租,每月15日為計租日。乙方自計租日起開始交納設備租金;由於甲方原因,設備在20xx年7月15日仍未辦理《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證》的,則乙方自甲方辦理完設備《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證》之日起開始交納設備租金。

3.2 乙方同意採用先付費後使用的租賃方式租用設備,即乙方根據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税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設備租金。

3.3 逾期交納設備租金的,乙方須按應交租金總額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交納滯納金。

四、機械設備維護與修理

1、甲方為乙方提供 捌 台設備一年的質保期,質保期以株洲市技術監督局或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2、甲方負責質保期內設備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負責台設備質保期外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

3、乙方對設備負有保管、日常保養的責任,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和反映設備的運行狀況。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1 有義務在質保期內對設備進行定期維修和保養。

1.2 有義務負責應由甲方承擔的設備檢測、年檢等。

1.3 有義務保證出租的設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證出租設備及其配套(如軌道和供電等)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

1.4 因甲方原因導致設備損壞或安全事故的,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1.5 因乙方原因導致設備損壞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品牌、型號、性能的設備或賠償損失。

1.6 負責設備保修期內設備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2、乙方權利義務

2.1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設備。

2.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設備的定期維修保養服務。

2.3 乙方應保證安全、正常地使用設備。因乙方原因導致設備破損和

2.4負責操作人員、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現場技術交底,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報甲方備案。

2.5 由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照設備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設備,不得違規或超負荷作業。

2.6 為設備提供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設備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設備的安全。

2.7 因乙方操作人員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的設備或設備配件損壞,由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2.8 因乙方安全管理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設備或設備配件損壞、丟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損失或丟失的部分。

2.9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設備轉讓、轉租及抵押,不得對設備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2.10 在合同期滿後,乙方應保證設備配件齊全,能夠繼續正常、安全使用。

六、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安全責任

1.1 負責質保期內設備安全保護裝臵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對設備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1.2 在質保期內對設備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甲方對機械設備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1.3 負責聯繫製造廠家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使用前的培訓。

2、乙方責任

2.1 乙方負責制定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 施工現場有多台設備交叉作業時,乙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設備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 乙方負責做好設備周邊電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2.4 乙方負責在機械設備活動範圍內設臵明細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2.5 乙方應對操作人員、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臵、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2.6 當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是,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待排查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本着“誰操作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將以支付一個月設備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對方作為違約責任。

2、如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費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繳納滯納金。如乙方延期一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設備租金的,經催告之日

3、如乙方延期兩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設備租金,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在補交未交齊租金和費用的同時,支付甲方一個月設備租金作為違約金。甲方在收取違約金的同時不再收取乙方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中約定的滯納金。

4、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及設備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中途轉租,甲方有權在押金中扣除一個月設備租金作為違約金。

5、如甲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設備或提供的設備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一個月設備租金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在20xx年 7 月 25 日仍未將設備安裝完成,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應交年租金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同時,乙方有權從應交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違約金。

7、因甲方發生產權、債權糾紛等事項,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或違反合同規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七、其它

1、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乙方確認如下地址及收件人為乙方的通

訊聯繫地址及聯繫人、電話。

聯繫地址: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甲方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為收件對象向郵局投遞的郵件(文件)即視為合法送達。

3、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中的租金均為含税金額,乙方將款項付至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賬户中,如有變動,須另行書面通知。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未達成一致,可訴於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施工總承包或使用單位)

乙方:(租賃單位)

丙方:(安裝單位)

為了確保建築起重機械在租賃、安裝、拆卸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特此簽訂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安裝、拆卸和使用安全協議書。

一、 甲方職責

甲方作為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向丙方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確保建築起重機械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

(二)審核建築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

(三)審核丙方和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四)審核丙方制定的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審核使用單位制定的建築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情況。

(七)施工現場有多台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當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八)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組織驗收。甲方作為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對建築起重機械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二)制定建築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在建築起重機械活動範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四)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

(五)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六)建築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建築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八)甲方應當自建築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建築起重機械安裝驗收資料、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登記標誌置於或者附着於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九)甲方應當(督促乙方或丙方)對在用的建築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十)甲方在建築起重機械租期結束後,應當將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移交乙方。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合同對建築起重機械的檢查、維護、保養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一)建築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附着的,甲方應當委託原丙方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並按照安裝驗收程序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建築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頂升的,甲方委託丙方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後,即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建築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製造廠製造的標準節和附着裝置。

(十三)甲方自行購置的建築起重機械應當具有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

(十四)甲方自購的建築起重機械在首次安裝前,應當持建築起重機械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到本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二、 乙方職責

(一)乙方出租的建築起重機械應當具有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

(二)乙方在建築起重機械首次出租前,應當持建築起重機械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到本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三)乙方應當在簽訂的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合同中,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並出具建築起重機械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和自檢合格證明,提交安裝使用説明書

(四)乙方應當對在用的建築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五)由乙方隨設備配備的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六)乙方組織對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施工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

三、 丙方職責

丙方作為從事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的安裝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在其資質許可範圍內承攬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丙方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建築起重機械性能要求,編制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二)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説明書等檢查建築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

(三)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

(四)制定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將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核後,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六)丙方應當按照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

(七)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

(八)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丙方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説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築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並在甲方組織驗收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對檢驗檢測結果、鑑定結論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檢驗合格的,應當出具檢驗合格證明,並向甲方進行安全使用説明。

(九)丙方應當建立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

(十)建築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業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停止作業或者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區域。

(十一)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四、違約責任

由於各自職責範圍內的責任引起的傷亡、物損等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方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甲方對發生的各類事故,盡力協助做好搶救工作,但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本協議為建築起重機械在租賃、安裝、拆卸合同的附件,隨建築起重機械在租賃、安裝、拆卸合同生效而生效,建築起重機械在租賃、安裝、拆卸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協議自然失效,但因乙方違背協議,造成主合同終止,不影響本協議責任條款的效力。

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丙方持 份。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建築起重機械退出施工現場後失效。

施工總承包(或使用)單位(章): 設備租賃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駐現場項目經理部(章):

甲方現場代表: 乙方現場代表:

時間: 時間:

電話: 電話:

安裝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甲方駐現場項目經理部(章):

甲方現場代表:

時間:

電話: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設備用於乙方施工;

2、本設備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設備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設備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設備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設備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台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設備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設備進場後付清;

4、設備基礎預埋件費每台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設備使用及維修

1、設備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設備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台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設備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設備技術數據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設備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設備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設備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 篇7

使用單位甲方: 出租單位乙方:

一、 合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等。

二、 設備信息:

設備類型: 塔式起重機 型號: 生產廠家: 產權備案號: 出廠時間:

租賃期限:6個月,不足6個月按6個月計算,超出6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

設備使用所在地: 松山湖

三、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月租為 元/月,(大寫: );不含税從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後形如計算租期。

(二) 進出場費每台 元( );

(三) 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在該機安裝好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後二十五天內,甲方支付進場費20xx0元(大寫:貳萬元整);餘款25000元在退場後,辦好退場的相關手續並移交相關資料後二十五天內付清。該費用包含設備進場的運輸費和人工費、安裝(拆卸)機械費和人工費、報建費用、檢測費用、租期內的維修保養費等所有相關費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月租:在該機使用滿一個月後二十五天之內付清該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規定時間付款,乙方停止該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時停止塔吊使用時間,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辦理拆卸手續。

5、甲方必須保證塔吊退場所需道路能夠進出,12米平板車與25噸吊車進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設備不能正常進退場,所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1、乙方(出租單位)提供設備責任

(1)須有起重機械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並在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等;

(2)明確屬國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製造廠家的使用年限的、經檢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設備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應檔自設備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設備驗收資料、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建設主管部門辦理設備使用登記。登記標誌置於設備的顯著位置;

(4)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變化,對設備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施工現場使用的設備的安全防護不到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比如雷擊、塔吊碰撞、人為故意損壞、配件丟失的等);

(5)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對乙方提供的設備技術檔案的約定,技術檔案應包括:

(1)購銷合同、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説明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

(2)定期檢驗報告、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運行資料

(3)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4)以上技術檔案資料應複印加蓋公章後交項目部,並以“一機一檔”的方式保管,以備查閲。

3、對甲方(使用單位)的責任:

(1) 設備安裝完畢後,甲方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部門單位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 制定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 在設備活動範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4) 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置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

(5) 制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6) 乙方負責安裝、拆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安裝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4、維護保養方面的責任:

(1)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當對在用的設備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3)乙方在設備租期結束後,應當將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移交給出租單位。

5、對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的責任:

(1)特種作業人員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支付操作2名司機工資。

(2)特種作業員現場勞動紀律、作業行為、安全生產責任由甲方負責。

(3)租憑合同必須是使用單位與產權單位雙方簽定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該工程完工付清全部租憑費用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如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雙方自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按合同法規定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單位名稱(公章) 乙方:單位名稱(公章)

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 篇8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設備及租賃期限

1.2 租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因工程需要提前退場或延長使用,以乙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二、 租金及其他費用:

2.1 設備進退場費合計按人民幣 元整,包含以下費用: □安裝拆卸費 □檢測費 □運輸費 □基礎預埋螺桿乙方在機械進場前先向甲方預付 元,餘款待設備退場前付清。甲方應在年 月 日前將租賃設備運到乙方指定地點。

2.2 機械租金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算(不含操作工工資)

① 按台班計算,每台班租賃費 元/台。

② 按月計算,每月租賃費 元/台。計算期限從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退場並具備退場條件為止,不足一個月的按每月30天折算。

2.3 機械租賃費按月結算,乙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個月的租賃費。

2.4 超過首次約定安裝高度,如需要頂升或加高及製作附着架,每頂升或加高一次(高度為 米)收取乙方費用 元整。

2.5 機械押金 萬元,在設備進場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該款項不能作為租金衝抵款,於機械退場前由甲方返還給乙方。

2.6 電費由乙方承擔。

2.7 乙方工地停工期間及法定節假日期間的租金計算按2.2條約定。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基礎施工方案並負責基礎製作,並將相關資料如隱蔽記錄、砼試驗報告、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等交付安裝單位驗收。

3.2 乙方負責平整清理安裝拆除場地,架好輸電線路,按甲方要求及用電規範安裝專用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保證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方便。

3.3 乙方負責派有證指揮人員、司索工指揮作業,嚴禁違章指揮,因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4 設備安裝完畢,由乙方會同甲方組織安裝單位、監理單位進行聯合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在30日內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

3.5 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相關費用。

3.6 對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無故刁難乙方施工人員的機組人員,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更換要求。

3.7 乙方的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權對現場機械的使用監督檢查,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繼續投入使用。

3.8 在租賃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壞和配件丟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將甲方設備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合同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應在2.1條約定的交付時間15天以前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製作圖紙和技術要求,並指派專業人員協助乙方做好預埋件的預埋工作。

4.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設備登記備案證明等資料,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檢測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4.3 甲方必須將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安拆方案等相關資料及安裝安全協議送乙方及監理單位審核。

4.4 甲方負責派 名有證操作工隨機操作,操作工應遵守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保證乙方施工使用需要。操作工的工資每人每月 元, 由乙方支付。

4.5 甲方負責租賃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服務,若無安裝維修資質,甲方可委託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履行維修保養義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6 甲方對機械的維修和保養應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出現故障及時搶修。每月維修時間累計不超過三天(含三天),超過則按 元/天從台班費中扣除。

4.7 甲方應保證設備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對在用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臵、吊具、索具等定期檢查維修,使設備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並將檢查和維修記錄送乙方存檔。

4.8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甲方負全部責任。由於乙方擅自派人操作或修理、違章指揮等原因而造成的機械損壞或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5.1 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將租賃設備檢測驗收合格並投入使用,乙方有權拒付租金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已預付的費用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2 甲方無正當理由停止租賃設備作業或因其原因造成租賃設備停止作業的(正常維修保養除外),甲方賠償乙方一切相關損失。

5.3 乙方不按合同條款支付租金,每逾一日按所欠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 天,甲方則有權停止設備作業解除合同。

5.4 因不可抗力導致設備損失和機租人員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5.5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共同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有爭議則向當地法院起訴。

5.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合同期滿結清帳務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 篇9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一、為了增強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效益,確保雙方實現的各自的經濟效益、安全等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以下合同事項:

第二條:

1、施工地點:

2、工程名稱:

3、施工單位:

第三條:

1、塔機租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滿,甲方繼續使用塔機,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機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第四條:租賃費結算方式:塔機租賃執行月包乾:每月租賃費 萬元台,結賬日期為用塔機之日,年前付60%;年後按每月進度款比例支付。

第五條:塔機進出場費為 80塔2.6萬,65塔2.2萬 。出市區外進出場費應在合同時預付 萬元,進場後進場費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如不按時支付租賃費,乙方有權停塔,造成任何損失、費用合部出甲方承擔。

第七條:塔機報停後,一次性結清全部租賃費,否則乙方拒絕退場,租費照付,按天計算租賃費每天 元。

第八條:租用期間如遇天氣變化,四級風以上、下雨天和停工等,塔機不能使用的情況,租賃費照付。

第九條:甲方義務:

1、 按圖紙施工選擇位置、安裝方向,具備拆裝運輸現場,並負責處理好地上、地下障礙物及高壓線、地下通迅設施等,保證機械安全順利進出場,否則延誤時間每天按 元執行付給乙方損失費。

2、 負責提供機械用電及路基、地基資料、試塊報告,和建委備案檢驗等手續,保證塔機承重要求,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塔租賃費照付。

3、 免費負責安排好司食宿,塔機保管工作,如塔機配件丟失,甲方負責賠償。負責配備熟練有證信號工,如信號不明造成的損失費用,及責任全由甲方承擔,負責提供吊鈎以下的用具。

5、 如基礎發生變化,和非單位人員登機開塔、信號工無證指揮造成任何責任事故的全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在施工作業發生搶鈎和打罵塔司的甲方賠償乙方20xx元人民幣以上,並且乙方有權停塔,在停塔整頓期間租賃費照付。

6、 全面管理,安全檢查、安全學習教育、操作交底並有權考核塔司、辭退塔司。

7、 配備單獨的配電箱,保證用電正常。

第十條:乙方義務:

1、 保證塔機在合理範圍內正常使用,積極配合甲方施工,早日安全任務。

2、 塔機每月例保不少於48小時,超出部份扣除當天租賃費。接到甲方塔機出現故障通知,維修人員應在最快時間內進行處理。

3、 加班提前通知機組人員,司機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必須持證上崗。

4、 若機組人員故意刁難甲方,甲方可以提出調換機組人員。

5、 塔司不準從工地上借款或借與本單位無關的用具,如出現責任與乙方無關。

6、 因塔機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 因塔司無證上崗、非法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雙方責任:

1、 安全運轉,必須遵守有關部門規定按照國家規定的塔機“十不準”執行,因違章指揮或無證人員指揮造成事故的,甲方負全部責任。

2、 在發生任何責任事故時,乙方不承擔村料費、延誤工期費和人工費(但在處理事故時可以扣除當天台班租賃費)

3、 吊具應符合國家技術要求,因吊具出現問題,甲方負全部責任。

4、 塔機在租賃期間所有的產權屬於乙方,甲方不得轉讓或押及遷移地方,否則按經濟合同詐騙執行。

5、 在履行合同中,有一方需要變更,應雙方協商解決,不得單方撤消,有爭議無法調解的,可由法院解決。

6、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 篇10

工程名稱:

設備名稱: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設備、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設備,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特別説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設備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設備。

四、甲方設備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設備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設備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設備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採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設備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 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甲方簽字(出租方): 乙方簽字(承租方):

(章) (章)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設備、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設備,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

特別説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設備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設備。

四、甲方設備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設備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設備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設備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機機械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備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乙方租賃甲方起重機械設備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租賃物

甲方將公司持有的起重機械設備(以下簡稱“設備”) 捌 台,有償提供給乙方使用。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設備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20xx年 7 月 30 日起,至20 19 年 6 月 14 日止。

三、設備費用交納及付款方式

1、設備租金

1.1 根據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納 捌 台設備的租金,每月合計 25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

1.2 本合同下,如遇須計算設備日租金的,則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交納 75000 元(大寫: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作為合同定金,乙方在計租期開始後,合同定金自然轉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計息。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按合同訂立時的押金原數返還給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有關違約費用。

3、付款方式

3.1 經甲、乙雙方協定,本合同從20xx年 7 月 30 日開始計租,每月15日為計租日。乙方自計租日起開始交納設備租金;由於甲方原因,設備在20xx年7月15日仍未辦理《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證》的,則乙方自甲方辦理完設備《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證》之日起開始交納設備租金。

3.2 乙方同意採用先付費後使用的租賃方式租用設備,即乙方根據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税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設備租金。

3.3 逾期交納設備租金的,乙方須按應交租金總額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交納滯納金。

四、機械設備維護與修理

1、甲方為乙方提供 捌 台設備一年的質保期,質保期以株洲市技術監督局或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2、甲方負責質保期內設備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負責台設備質保期外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

3、乙方對設備負有保管、日常保養的責任,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和反映設備的運行狀況。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1 有義務在質保期內對設備進行定期維修和保養。

1.2 有義務負責應由甲方承擔的設備檢測、年檢等。

1.3 有義務保證出租的設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證出租設備及其配套(如軌道和供電等)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

1.4 因甲方原因導致設備損壞或安全事故的,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1.5 因乙方原因導致設備損壞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品牌、型號、性能的設備或賠償損失。

1.6 負責設備保修期內設備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2、乙方權利義務

2.1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設備。

2.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設備的定期維修保養服務。

2.3 乙方應保證安全、正常地使用設備。因乙方原因導致設備破損和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2.4負責操作人員、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現場技術交底,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報甲方備案。

2.5 由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照設備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設備,不得違規或超負荷作業。

2.6 為設備提供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設備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設備的安全。

2.7 因乙方操作人員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的設備或設備配件損壞,由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2.8 因乙方安全管理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設備或設備配件損壞、丟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損失或丟失的部分。

2.9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設備轉讓、轉租及抵押,不得對設備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2.10 在合同期滿後,乙方應保證設備配件齊全,能夠繼續正常、安全使用。

六、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安全責任

1.1 負責質保期內設備安全保護裝臵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對設備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1.2 在質保期內對設備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甲方對機械設備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1.3 負責聯繫製造廠家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使用前的培訓。

2、乙方責任

2.1 乙方負責制定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 施工現場有多台設備交叉作業時,乙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設備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 乙方負責做好設備周邊電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2.4 乙方負責在機械設備活動範圍內設臵明細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2.5 乙方應對操作人員、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臵、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2.6 當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是,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待排查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本着“誰操作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將以支付一個月設備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對方作為違約責任。

2、如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費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繳納滯納金。如乙方延期一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設備租金的,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甲方有權採取終止對乙方水、電供應等限制措施。

3、如乙方延期兩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設備租金,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在補交未交齊租金和費用的同時,支付甲方一個月設備租金作為違約金。甲方在收取違約金的同時不再收取乙方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中約定的滯納金。

4、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及設備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中途轉租,甲方有權在押金中扣除一個月設備租金作為違約金。

5、如甲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設備或提供的設備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一個月設備租金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在20xx年 7 月 25 日仍未將設備安裝完成,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應交年租金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同時,乙方有權從應交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違約金。

7、因甲方發生產權、債權糾紛等事項,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或違反合同規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七、其它

1、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乙方確認如下地址及收件人為乙方的通訊聯繫地址及聯繫人、電話。

聯繫地址: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甲方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為收件對象向郵局投遞的郵件(文件)即視為合法送達。

3、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中的租金均為含税金額,乙方將款項付至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賬户中,如有變動,須另行書面通知。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未達成一致,可訴於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zulin/6vkmy0.html
專題